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理路、现实样态与践行方略
2024-02-24冯靖媛李荣日
冯靖媛,李荣日
(华东理工大学体育经济理论研究所,上海 200237)
21 世纪社会生产力持续快速发展,以大数据、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智慧要素已然成为引领时代变革、推进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等发生改变的重要因素[1-2]。在全民健身领域,科技助力、智慧化赋能已是必然趋势。《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明确提出“构建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由此可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不仅是新时代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内容,更关系到全民健身、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的实施以及全民身心健康福祉的增进。目前,关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的研究侧重于服务供给与治理,为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相关研究也指出,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是实现全民健身服务精准化和便捷化、培育全民健身新业态、推进全民健身资源整合和共享的重要途径[3]。然而,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智慧化建设理念滞后、基础技术应用不成熟、人才支撑力不足、制度保障缺失等发展困境[4-7],致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在智慧化转型升级进程中出现供需错位与失衡,严重掣肘其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本文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理路出发,在厘清其内涵的基础上,明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框架,探究其面临的实践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践行方略,以期为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提供借鉴。
1 逻辑理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学理释析
1.1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内涵阐释
明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内涵,是厘清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概念的关键。目前学术界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一词展开过多层次、多视角、多维度的概念探讨和界定。本研究归纳已有研究成果,认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主要涵盖以下特征:1)服务目标的公益性和基础性。《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的,满足社会公众参与体育活动需要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可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以保护全民体育健身权利、实现全民公共福利最大化为目标[8-9]。2)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目标的基础导向性必然促成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涉及政府、市场及非营利体育组织等多个主体[10]。3)服务对象的全民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是以满足大众需求为导向的[11]。4)服务内容的全面性。全民健身所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分为有形产品与无形服务两个维度,具体涵盖全民健身相关政策法规、全民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全民健身社会指导员队伍、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全民健身活动信息、国民体质监测等内容[12]。因此,综合辨析以上主要特征,本文认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指以保障公众体育健身权利为目标,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政府联合市场及非营利体育组织等多元主体采用多种机制和方式,共同提供的满足社会公众参与体育活动需求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智慧化”一词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其核心源于信息技术赋能[13]。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迭代更新,“智慧化”一词内涵更加丰富。学者们关于“智慧服务”“智慧化”概念的定义与阐释对本文“智慧化”的内涵界定给予较多启示。曾子明等[14]认为,智慧服务为用户提供的信息服务不再局限于提供信息资源,更多地倾向于为用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新理念,以及培养用户的新习惯和能力。高进等[15]认为,智慧化是由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演进而来,数字化是技术基础,自动化是技术生命的诞生,智能化是技术完成自我演化的高级阶段;而智慧化则是以技术驱动为前提,结合人文元素,实现主动自我提升、跨界融合、互通互联的生态系统升级。综合上述观点可知,学者们对“智慧服务”“智慧化”的内涵阐释虽有差异,但以技术赋能为基础和核心,以人文元素为支撑,以自我提升、跨界融合、互通互联的生态系统升级为目标等重要特征已获得普遍认可。
转型升级是一个复合概念,是由“转型”和“升级”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共同组合而成。学者们普遍认为转型是指事物或组织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或利用潜在机遇,在理念认知、结构形态、体制制度等方面发生质变、主动创新的过程,具有突变性与根本性[16-18];升级是指在事物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进程中,通过资源配置、技术进步以及能力提升等方式,进行渐进改善的行动过程,具有渐进性与改良性[19-21]。综合来讲,转型升级普遍被界定为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借助一定机遇逐步实现向合理化、高度化方向发展的过程[22-23]。
综合全民健身、智慧化、转型升级等概念阐释,本研究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视为一个动态过程,数字驱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供给为群众的运动体验升级及体育消费升级提供技术保障,有助于打造智慧、共享、高效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据此,本研究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概念界定为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用数字化理念、技术和手段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在理念思维方面向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转变,以技术赋能为核心、以人才队伍为支撑、以制度规范为保障,通过理念重塑、技术进步、人才培养、制度供给实现服务目标人本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信息化,是兼具技术智慧与人的智慧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新模式。
1.2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框架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综合多维度、多层次要素,通过对其内涵的详尽阐释,本文认为主要是理念转变、技术赋能、人才支撑以及制度规范4 个因素协同化、一体化作用的结果(图1)。
图1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框架Figure 1 Logical framework for intelligent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national fitness public services
1.2.1 理念转变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起点 自“智慧地球”概念于2008 年首次提出后,智慧化理念便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各个国家、地区及各行各业均有广泛应用。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明确“推进‘互联网+健身’,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提供发展方向。理念引领行动并指导行动,正所谓“理念先行,实践为基”。因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的核心理念尤为重要,并值得倡导,只有将理念付诸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实践才会使其更加牢固。例如:江苏省南京市以“推动全民健身设施服务转型升级”为理念引领,通过推进场地设施升级、改建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路径建设等方式,为南京市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由此可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在智慧化转型升级进程中,智慧服务理念转变既强调智能化技术的赋能,同时也更加重视智慧化思维及人文理念的智慧化转变。这样不仅可有效确保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在面对复杂性的服务网络时作出理性选择与人性化决策,而且有助于智慧化服务过程有序高效运行和智慧化服务成果转化。据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在理念认知层面应以互联网及智慧化思维、观念和创新竞争为内在价值引领,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变革与创新。
1.2.2 技术赋能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科技支撑 技术赋能革新信息处理和分析方法,提升了信息间互通互联、交互共享的能力与效率,为准确掌握辖区居民的体育健身、体质健康等基本信息,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需适配提供了工具载体。科技促进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智慧化转型升级,有助于实现智慧化健身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的共享,以及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同技术的协同发展。数字化技术与设备正在成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工具支撑,5G、Web 3.0、区块链、元宇宙等高新技术不断重塑人、场地、设施与体育活动等要素间的关系,智能可穿戴设备、健身器材以及智慧健身设施等可以实时记录大众的运动健身数据、科学制订运动健身计划、改善运动营养搭配,推动全民健身方式的数字化与科学化。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进程中,“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已逐渐引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方向。例如:健身参与者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预约运动项目、教练、时间等流程,随后即可直接在线下进行体育运动,这是智慧化建设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融合的产物,同时成为驱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重要形式。技术赋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为体育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线下服务,为各组织间的合作赋予技术支撑载体,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需求。
1.2.3 人才支撑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效能源泉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全面、深层融合的结果,在两者交互作用过程中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要求复合型专业人才不仅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处理、应用及大数据分析等能力,同时也要具备体育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知识。具体而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需要现代信息技术相关人才、平台运营管理相关人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相关人才等的综合支持。针对此迫切需求,国家层面也在加大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与渠道,如通过高校相关专业人才建设、校企合作等方式,落实复合型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由此可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专业人才质量直接关乎智慧化服务能力与服务效能。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只有以新型智慧化服务人才为支撑,才能更好地行稳致远。人才是转型升级的执行者,不仅是决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层次的关键因素,而且优质的人才能够挖掘用户潜在需求,进一步助推服务升级,是发展和掌握人工智能技术的关键。
1.2.4 制度规范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制度规范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规制、激励与保障作用。具体而言,制度环境是指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运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素,如宏观把握外部政策环境、微观完善监督反馈环境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作为民生服务的重要手段,其智慧化转型升级愈发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一系列发展战略、远景规划等相继发布。近年来,我国体育事业与智能技术同步发展,相关的制度环境得到了完善,这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提供了保障。例如:《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发布进一步加速了全民健身智慧化的进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构建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等相关政策规制,《“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应用数字技术促进体育发展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体育领域的数字政府治理、全民健身数字化、运动训练数字化等,这些均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项政策制度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保障。
2 现实样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困境
2.1 智慧理念转变不足造成思维认知的滞后与偏差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作为一种人机协同的服务形式,其发挥作用的程度和赋能的力度取决于相关主体对智慧化服务的价值认知程度,这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前提。然而,当前相关主体对智慧化服务的认知缺失与偏差严重制约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进程[24]。1)社会大众认知滞后限制智慧化服务需求。随着全民健身战略向纵深发展,居民健身意识和参与性在近几年都得到了不同程度提升,但公众对智能设备和数字服务等智慧化体育锻炼理念的认知还比较薄弱,成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改造的最大障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 亿人,其中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分别达10.47 亿人、10.44 亿人和10.26 亿人,可见互联网应用和服务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和知识传播提供了新型载体[25]。但针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他们的体育意识和互联网思维淡薄,加之智能应用给群众带来的投入成本较大,致使他们存在智慧健身方面的需求受阻等问题[26]。2)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主体思维偏差降低服务效能。智慧化服务要求服务主体应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精准决策,然而部分服务主体存在对数据过度的依赖与迷信,常出现因依赖数据结果导致服务缺乏人文关怀与人本智慧,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受阻。例如:在体育公园智慧化建设中,AI 互动服务、智慧化App 种类繁多,操作难易程度不同,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对智慧型科技应用不敏感,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没有聚焦这些人群的新工具使用问题,缺乏针对特殊人群使用的“关怀版”,致使更新设备后,大部分儿童、老年群体难以有效运用与互动。
2.2 技术持续创新不强限制数据的采集与应用
数据作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从采集到应用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影响着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推进。然而,很多健身组织和场馆对新兴技术的实践应用不足,制约着健身大数据的采集质量与应用效果。1)数据的采集。首先是数据数量不足。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起步较晚,所积累的数据量有限;同时受制于一个个“数据孤岛”,各类运动设备服务商之间尚未形成数据共享,导致信息相互隔绝。其次是数据质量不高。目前,现有技术采集的数据大都属于初级数据,是简单的纯记录型数据,如大众日常健身中的步数、能量消耗,此类数据所蕴含的价值有限。2)数据的应用。数据应用的标准是技术落地实施与应用扩散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建立了基于大数据的应急指挥中心,但其主要功能是数据共享与协同办公,而对于体育公共卫生和运动安全事件等相关的智慧化建设及应用尚未提上议程,个别地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项目建设规模小、分散性强、知识覆盖面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标准化工作远远落后于实践探索,具体体现在各类智能健身设施、设备由不同市场主体负责开发。由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领域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体系,尚未形成国家和行业层面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各市场主体会根据成本因素、资源因素以及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而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案,造成数据体系缺乏一致性,阻碍数据间的相互联通。
2.3 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影响人才队伍规模与素质提升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技能更新化、管理扁平化、营销精准化等。以体育场馆为例,通过对部分已经进行智慧化建设的体育场馆进行调查,发现智慧化转型升级对体育场馆的运行管理效率有一定的提升,但多数体育场馆存在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专业数据分析人员匮乏、计算机操作生疏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1)高层次的信息管理复合型人才十分匮乏。《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指出,当前我国数字人才缺口约在2 500 万至3 000 万左右,且缺口仍在持续放大,此现象在起步较晚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领域更为突出[27]。囿于专业人才队伍的支持作用不足,导致发展高级服务的积极性降低,相应的服务智慧化的程度也大幅度降低。2)人才素质偏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人才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稳定性较差、培养机制僵化等。这些多维因素导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的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偏低,成为阻滞其转型升级的一大难题。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提出要对体育经营管理、科研创新等专业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激励。鉴于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进程中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机制亟待建立。
2.4 制度规范不健全制约环境保障的形成与完善
自“智慧化”概念被提出后,我国逐步走向智慧化建设,智慧城市、智慧社区不断涌现;智慧化的内涵同样被逐步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从而衍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的概念,智慧健身器材、智慧体育场馆、智慧健身平台以及智慧体育公园应运而生。但是,在智慧化日益加深的今天,健身政策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导致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监督反馈无依据等情况。这些情况反映了制度层面规范不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环境保障匮乏。1)政策不具体,顶层设计对体育健身倾向性不足。为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服务建设,国家相继在《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全民健身计划》《“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文件中作出了总体要求,但就政策的目标、内容、工具、测评、体系等困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同时,服务建设后期定位不明确,导致很多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足、发展效率低[28]。2)缺乏监管规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法律法规。近些年国家及地方为避免健身数据、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在政策中逐渐加入信息保护条例,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提出“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此外,部分地区针对服务质量建设了相关监督反馈平台,如连云港市推出公众监督、网络反馈、器材管理等制度。但相关政策及制度均较为宏观,没有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或法律法规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予以保障。
3 践行方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行动路向
3.1 深化价值引领,培育和提高主体智慧思维与协同参与意识
1)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宣传力度,使大众、体育协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充分认识智慧服务,享受智慧服务带来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认知和认同。同时,为解决智慧健身中存在的认知不到位、参与成本太高的问题,可以通过降低智慧健身设备及软硬件设施的使用门槛、改善智慧健身场地设施的可达性、增加公共智慧健身场馆的体验感和趣味性等措施,从多个方面提高大众对智慧健身的认知水平及认可度,刺激人们对智慧健身活动的需求,提高人们参与的主动性。2)建立合作共赢理念。政府需打破信息垄断,通过构建共享信息数据库实现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的信息互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强化培育专业化体育协会组织的力度,整合基层体育服务资源,提升基层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的积极性;构建一体化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同参与机制,拓宽基层力量需求表达渠道,实现合作共赢。
3.2 加强技术研发与应用,保障健身大数据的质量与效用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载体,基础技术研发力度的强化、技术应用水平的提升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的重要工具支撑。1)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一方面,推动数据突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以大量健身服务数据为基础,应积极推进智能设备、数字平台的普及,构建全覆盖的全民健身信息采集。另一方面,推进数据开放。通过正向激励和负向垄断规制等方式促进不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开放,以破除数据壁垒,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据。体育行政部门要开放数据,因其收集并生成海量全民健身数据并掌握了最全面的相关资料。2)统一标准,提升技术应用水平。技术标准作为“软法”治理的重要手段,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中发挥着支持、带动等功能。要发挥政府或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使涉及智慧健身产业的健身设备制造企业、软件开发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这类市场主体一起攻坚克难,构建应用标准体系。例如:欧洲国家在促进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融入健身产业的同时,也对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进行了完善,如德国的DIN-NORM 标准中规定了EMS 培训的设备和设施操作的要求。DINNORM 为广大公众服务,其标准非强制性;但是立法机关有时会强制要求执行DIN-NORM 标准,或用DIN-NORM 为案件审判提供参考。
3.3 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与质量优化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需要复合型人才的支撑,特别是数字人才的供给。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应充分发挥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从人才开发、市场培训、专业指导等方面切入,塑造高质量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1)改善人才培养环境。整体而言,要开发“引智借脑”培养新思路,把握人才成长、使用、流动的规律性,从营销、数字、管理等领域进行跨领域人才选聘,选取懂数字技术、善经营服务的精英人才,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最终为智慧化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具体而言,鼓励高校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培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相关人才,兼具管理、技术、服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实现教学与就业的无缝衔接。2)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并完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职业培养体系,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的方式,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围绕全民健身大众需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能力、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培养,提升相关人员的实践能力。具体而言,以多形式、多渠道、层级划分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相关人员进行轮训;同时,依托高等院校、技术企业和专业机构等,有计划、分批次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现有人员进行专项培养。培训内容既要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知识,也要学习智慧化服务知识和智慧化设备实操方式,进而实现相关人员自我造血,快速满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的需要,实现服务稳定、高效运营。
3.4 加强制度供给,夯实智慧化服务环境规范与保障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需要在制度理性的指导下将信息技术应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操作。从根本上讲,智慧型环境治理就是在服从制度规范性约束的基础上实现技术与制度相结合,法规与制度则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最根本的保障。因此,要想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的作用,其前提在于提供高效的制度法规供给,用完整的制度拓宽技术应用维度。1)国家应出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纲领性文件,为智慧化改革提供前瞻性指导与宏观规划、权力下沉等支持。进一步规范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内涵和外延,依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发展的战略任务,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在全面了解与掌握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可用于智慧化转型升级建设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编制“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建设实施计划”。2)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为线上线下提供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细化考评制度,构建一个集监督、反馈、纠正为一体的闭环立体化监管体系。因涉及行业广泛,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的监管需多部门统筹协调,但是鉴于专业性问题,本研究提出在国家统筹监管背景下,体育主管部门对健身领域进行监管,并通过成立智慧体育工作小组等形式确立信息安全检测的内容、标准与方法,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制约发展乱象。
4 结语
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的战略方针,也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本研究立足于新时代背景,围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逻辑理路、现实样态及践行方略3 个层面,审视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建设成果以及发展路向。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起步较晚,认知落后、科层制度和行业标准缺失以及人才匮乏等现象较为普遍,阻滞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进程。据此,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是一个长期且系统的工程,需要智慧理念、技术赋能、人才培养与制度保障等多要素的共同发力;要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转型升级的时代需求,理性审视可能遇到的多种问题,以期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为民生幸福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