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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意义解析与路径探索

2024-02-24马德浩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网格化网格基层

马德浩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

伴随着单位制消解,社区制成为我国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在从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在基层事务管理上面临着权责过剩以及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为破解该困境,推动管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成为必然之举,其本质是通过体制内权责下移与优化实现社区管理的精细化,这也是网格化管理得以产生的背景。我国对网格化管理的探索始于北京市东城区2005 年创建的“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新模式”,该模式在取得成效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被借鉴推广[1]。网格化管理的应用范围也从最初的应急管理扩展到综合治理、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公共体育服务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网格化管理在全国的推广普及范围上看,还是从国家注重通过网格化管理强化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政策导向上看,探究公共体育服务如何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都是需要关注的重要论题。本研究在分析网格化管理的结构要素与运行机制基础上,探讨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可能面临的实践局限,并提出解决路径,旨在为优化基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供参考。

1 网格化管理的结构要素与运行机制

1.1 网格化管理的结构要素

网格化管理是将管理区域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一个个网格,将网格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单元,引入信息技术,建立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平台,对单元网格内的事件和部件等目标对象进行管理的过程[2]4。网格化管理的基本结构包括3 个要素:单元网格、联动中心和处置单位[2]46。单元网格的划分主要基于网络地图技术,如北京市东城区的“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新模式”,将辖区内10 个街道办事处的137 个社区划分为1 652 个单元网格,每个单元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同时,通过信息技术对辖区内物件进行定位与编码,录入数据库。在划分单元网格的基础上建立联动中心,即网格化管理的监督与指挥平台,并开发类似“城管通”的手持终端,从技术上确保网格管理员能够实时地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上传至监督与指挥平台。联动中心的核心功能是将单元网格上报的问题分派给相应处置部门。由于网格化管理并未脱离科层制体系,导致联动中心的设置呈现出层级管理的特点,如实地调研的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分别在区、街道办事处成立了联动中心。处置单位主要指一级政府内的各职能部门,是网格化管理中解决问题的主体。

1.2 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是单元网格,网格管理员查询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后,通过手持终端整理信息、建立案卷、上传至联动中心(图1)。通常而言,简单事项在单元网格内解决,难以解决的事项上报至街道办事处层面的联动中心,其根据事项的管理归口分派给相应处置单位。如果上报事项难以在街道办事处层面予以解决,则继续上报至区级层面的联动中心,由区级层面的处置单位予以解决。相应层级的处置单位办结事项后,通过联络中心向下将处置意见反馈给单元网格。为提高网格化管理成效,相应层级的政府会建立监督与评价机制,如上海市闵行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三级考核制度[3]120。总体上讲,网格化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结果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估等环节,呈现出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互动的特征[4]。

图1 基层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机制Figure 1 Operational mechanisms of grassroots grid management

2 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2.1 有助于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管理重心下移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管理体系的基础是单位。改革开放后,随着单位制消解,社区建设被提上日程。1986 年,民政部首次将“社区”的概念引入政府工作。1988 年,民政部成立社区服务工作管理委员会指导各地开展社区工作。2001 年,民政部印发《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开始全面推进社区建设[5]76。1986—2008 年,我国体育发展战略重心偏向竞技体育,并未充分抓住国家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机遇期,没有构建起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体育服务管理新体系。而且,1998 年国家体委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后,很多省市为缩减机构规模,将区(县)层面的体育部门合并至文化、教育等部门,街道办事处的体育管理机构也合并至文化、教育等机构,出现了体育管理体系的“基层淹没”问题,使得体育发展的政策指令经常停留在区(县)层面,难以在街道办事处得到较好执行。近年来,体育部门积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向社区延伸,大力建设全民健身站点[6]。然而,全民健身站点多以群众性体育组织申请、体育部门予以审核备案的形式建设,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成效不容乐观。一项对江苏省基层全民健身站点的调查显示:从未组织开展活动的站点比例为60.75%,不定期开展活动的站点比例为30.5%,经常开展活动的站点比例为8.75%[7]。

在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体育服务管理新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的背景下,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不仅有助于从居民需求视角优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通过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互动关系,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由政府本位向居民本位转变、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也可以借助网格化管理体系降低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重心,由传统的“区(县)-街道办事处-社区”三级管理拓展为“区(县)-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四级管理,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体育管理体系所存在的“基层淹没”问题。例如:为了加强社区体育工作,吉林省长春市建设了“社区体育网格化智能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了对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维护、赛事组织、健身指导、体质监测等工作的动态管理,有助于政府体育部门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体育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好地提高了社区体育工作的管理成效[8]。

2.2 有助于强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多部门协同

近年来,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在社区层面建立了社区服务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民健身站点等服务平台,旨在健全其垂直型管理体系,将包括体育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延伸至社区,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可及性。然而,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涉及体育的公共服务项目并未在基层得到有效整合,更多地呈现出部门内部“闭环式”供给的特征,导致基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低水平重复”。

网格化管理借助信息技术推动政府各部门间权责的明晰化,各部门可以通过联动中心的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并通过部门间业务流程的对接强化跨部门协同合作。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其在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立了三级联动中心,各级联动中心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安排人员进驻联动中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联动中心主要负责对全区网格化管理进行指挥与调度,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为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和行政执法支撑。街道办事处联动中心可根据实际设置社区指导组、信息处理组、执法联动组等协调小组,对辖区内的网格化管理进行指挥与调度。社区联动中心主要由街道办事处下沉干部、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成员、民警、居民代表组成,对社区网格化管理进行指挥与调度[3]119。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不仅有助于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共享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实现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的管理端口前移;而且可以借助联动中心的协同机制优化多部门的联动与合作,实现公共体育服务资源的整合,一定程度上避免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低水平重复”。

2.3 有助于改善公共体育服务供需错位问题

当前,项目制已成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主要形式之一。所谓项目制是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通过“条条”以专项支付或项目资金的形式自上而下地进行转移与流动[9]。国家体育总局的年度部门决算数据显示:2016—2020 年,项目支出(即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的额度由265 272.58 万元增长为458 396.59 万元,项目支出占年度总支出的比重由58.6%上升为65.9%[10]。项目制运行的特点是强调项目设计的标准化与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如在城镇社区或农村安置标准化的健身器材或提供同质化健身指导服务。然而,标准化的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供给忽略了不同区域、性别和年龄人群的健身需求差异,在基层面临着供非所需的困境。一项在成渝和西北地区的调查显示:有94.1%以上的体育场地设施布局由上级政府部门直接决定;有86.5%的居民认为政府单方面供给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符合其体育健身需求[11]。

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在于能够收集居民的需求与建议,并将其通过信息平台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而打破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信息壁垒。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不仅有助于通过网格管理员将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与信息下传至居民,增进其对公共体育服务政策与信息的了解,而且可以通过网格管理员收集居民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将其反馈给政府部门,以优化公共体育服务的项目设计,减少公共体育服务的资源配给浪费,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共体育服务存在的供需错位问题。

2.4 有助于促进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监评分离”

科层制体系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层级式的权力关系,即职位所对应的权力随着职位的降低而变小,由此形成了上级人员对下级人员的“命令—服从”关系,下级人员的任命与提拔也主要取决于上级人员。就我国行政管理体系而言,目前形成了以经济发展为“硬指标”奖励先进的“政治锦标赛”与以“约束性指标”进行底线控制的“政治淘汰赛”共存的官员激励制度[12]。受此影响,基层官员往往基于政治锦标赛、政治淘汰赛的考核要求,在经济发展上干劲十足,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上高度重视,而对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类的“软指标”则重视不足,甚至通过形象工程应付上级政府检查,出现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扭曲或供给不足等情况。

网格化管理通过网格管理员的入户调查与网格巡查主动了解居民的需求与建议,有效地化解了以往基层管理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困局[5]97。而且,网格化管理借助联动中心信息平台实现了对问题发现、处置、结案、评价的全过程技术跟踪,并通过对问题处置设定办结时间限制来提高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效率。网格化管理还引入监督机制,如上海市在市、区两级分别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的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监督中心主要负责监督、评价与问题确认,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处置相关问题[5]80。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不仅有助于克服传统科层制体系监管方式单一的弊端,通过引入居民监督、媒体监督,督促政府部门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主动作为,消除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的盲区;而且通过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对处置单位办结情况的绩效评估,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管理与评价的分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政府部门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的“懒政”行为。

3 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局限

3.1 引发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的形式化问题

伴随着网格化管理的常规化,基于单元网格自下而上反映、传导问题的功能,逐渐被自上而下的行政化任务指派和动员所代替,嬗变为科层制体系“命令—服从”运行的另一条辅线[13]。受此影响,作为网格化管理的末梢,单位网格就成了承接上级部门各类任务的“筐”,网格管理员的工作任务变得日益繁杂。在“人少事多”的现状下,网格管理员难以真正地深入居民群体中收集其在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需求与建议。此外,由于大部分网格管理员并非体育专业毕业生,相对缺乏场地设施维护、健身指导、赛事组织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难以有效解决居民反映的公共体育服务相关问题。所以,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后,还需在实践层面寻找应对网格化管理功能泛化背景下可能带来的公共体育服务管理形式化问题的解决方案。

3.2 呈现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的新碎片化状态

由于网格化管理并未脱离科层制体系而独立运行,导致科层制体系存在的“部门主义”弊端仍可能会反过来制约网格化管理所追求的政府管理流程再造目标的实现。例如:实地调研的重庆市南川区虽然将部分公共体育服务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范围,但在实际运行中主要还是由体育部门负责处置单元网格反馈上来的公共体育服务问题,并未形成与民政、文化、教育等部门的有效联动。除城市整体层面的网格划分与组织设置外,一些政府部门可能会根据管理事务的需求建立单独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不管是城市整体层面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还是政府部门单独建立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均会延伸到社区,造成同一社区内出现不同类别的网格交互叠加现象[5]105。此外,在网格化管理强调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下沉至网格处理相关事务的背景下,网格内的工作人员构成复杂,且不同工作人员的归属部门不同,容易再次引发科层制体系下政府部门间协同不足的问题。所以,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后,还需围绕公共体育服务的网格化管理健全相应的决策与协调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的分工,强化协同;否则,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管理可能会受科层制体系路径依赖的影响,呈现新碎片化状态。

3.3 挤压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空间

网格化管理的应用缘起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出发点是提高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效率,只不过其更多地借助了信息技术,强化了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相较于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理论更加强调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在党和国家强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网格化管理虽延长了政府的管理链条,却有可能因强化了政府“在场”,相对地挤压了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空间,使得多元主体在基层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呈现出“中心-边缘”的结构样态。网格化管理的引入也可能引发政府对技术治理的依赖,导致其在协调与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的关系上更多地强调单向度控制与动员,而不是治理理论所倡导的沟通与合作。事实上,网格化管理仅借助政府内部的“自循环”解决公共体育服务问题,不仅会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资源投入,也难以借助专业化力量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还有可能加剧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围绕公共体育资源分配所产生的利益冲突。因此,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后,还需探索如何发挥好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的作用,使其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更充分地参与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进而形成政府、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善治格局。

3.4 弱化社区自治组织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的作用

网格化管理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结构设计,将政府管理延伸至单元网格,本质上是科层制体系的再拓展、政府权力的再扩张。网格化管理在实践中更多地呈现为“单元网格—联动中心—处置单位—单元网格”的闭环式运行。而且,网格化管理的运行原则强调“小事不出网格”,使得一些居民反映的公共体育服务问题在单位网格内就得以解决,难以反馈到社区层面,导致居民形成了“有事找网格管理员”的心态,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此外,对于单元网格内难以解决的公共体育服务问题,网格管理员通常会绕过社区居委会,通过联动中心的信息平台反馈给处置单位,由处置单位来解决问题,使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缺乏主动性。因此,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后,虽强化了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的主导作用,但可能弱化社区自治组织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如何增强网格化管理与社区自治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的互动与合作,激发社区自治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积极性是需要考虑的实践问题。

4 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路径探索

4.1 将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纳入网格化管理的资源库

随着网格化管理应用领域的扩展,单元网格内人力资源紧张的问题日益突显,使得网格管理员在单元网格内的民意收集和问题解决上不得不进行形式化处置。对此,部分基层政府探索成立网格服务团队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例如: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构建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在社区层面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干部牵头,以社区干部、网格小组组长、民警为骨干,辅以教师、医生等各方面人才的网格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14]。四川省成都市探索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网格服务队伍,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下沉到社区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15]。事实上,缺乏健身指导与组织是制约基层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的重要因素。《2020 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成年人的健身指导主要以“同事、朋友间相互指导”“看健身指导相关材料”为主,接受专业人士(包括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教练) 指导的比例仅为19.6%[16]。截至2020 年底,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有260 万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仅为1.86人,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17]。此外,我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考核主要根据健身指导时间与次数进行,缺乏对其服务质量、类别的科学划分,使其参与全民健身指导缺乏积极性。据调查,我国城市、乡村居民不知道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存在,或认为其未发挥指导作用的比例之和分别为63.73% 和57.33%[18]。对此,基层政府可以借鉴“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将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充至网格服务队伍,利用辖区内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指导居民健身,缓解单元网格内人力资源紧张的问题;另外也有助于基层政府了解辖区内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分布以及参与居民健身组织与指导的上岗率、活跃度,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也是一种督促。

体育场地紧缺是制约基层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截至2022 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62 m2,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我国45.03%的体育场地隶属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体制机制上的运行障碍限制了体育场地利用率[19]。在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上,信息技术的引入可以打通供给与需要之间的壁垒,使居民能够便捷地获得体育场地的预定信息。例如:浙江省宁波市将体育部门下属的27 个公共体育场馆接入“体育宁波”平台以来,用户通过互联网预定场馆的比例超过70%,不仅提高了场馆利用率,还使场馆服务的人力成本下降了50%[20];山东省青岛市探索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网格化管理,要求在发现相关问题后的2 小时内作出响应,旨在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督查和管理[21]。《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指出,“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促进体育场馆活动预定、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整合应用”。网格化管理本身就是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以服务居民为导向,强化政府多部门资源整合的实践路径。基层政府可以对单元网格内的体育场地信息进行统计,将其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数据系统,这有助于居民了解体育场地的位置、功能结构、开放时间等信息,帮助其找到符合需求的体育场地,提高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另外也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的监督与评价机制来督促体育场地运营单位改善服务质量,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总之,基层政府在探索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的实践中,可以通过将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场地纳入网格化管理资源库等举措,应对单元网格内可能由于体育人力与场地资源匮乏而引发的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的形式化问题。

4.2 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嵌入网格化管理的联动中心

网格化管理对科层制体系的路径依赖可能使其陷入“条块”分割所导致的新碎片化状态。对此,一些基层政府强化了对网格化管理联动中心的建设。例如:北京市怀柔区专门成立了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下设受理部、协调部和督导部;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也设有专门的办公室,有3 名专职人员与区网格办进行对接[2]97。此外,一些基层政府还针对辖区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过多而导致的“内卷化”问题,探索基于网格化管理实现各处置单位资源“大整合”的路径。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将所有区、委、办、局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城建城管等九大联席会议,旨在实现政府管理流程再造,综合协调相关领域重大决策[2]114。

为协同政府多部门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国务院于2016 年设立了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我国已有90% 的省级政府、78% 的市级政府、61%的县级政府建立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22]。然而,由于缺乏约束性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对于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事项,相关部门的履职意识不强、协同形式单一,导致政策落实效果不佳。例如:涉及规划、住建部门协同的新建小区配套体育设施“同步设计、建设与使用”的政策落实尚未到位,涉及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的群众体育赛事安全保障未得到有力支撑等[23]。对此,考虑到网格化管理的联动中心是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多部门协同的枢纽,联动中心的指挥系统在人员配置上通常由基层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信息收集、分拨与反馈。基层政府可以探索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嵌入网格化管理的联动中心,注重将网格化管理中涉及全民健身的共性问题反馈至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进行统筹决策,并通过网格化管理传达至单元网格;还可以探索将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与网格化管理处置单位资源“大整合”的路径相结合,拓展公共体育服务管理的多部门合作渠道。这有助于基层政府借助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平台动态掌握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并基于网格化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缓解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式化运行的问题;另外也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的监督与评价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公共体育服务管理职责,强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多部门协同,避免公共体育服务管理新碎片化状态的出现。

4.3 将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吸纳进网格化管理的合作框架

网格化管理产生于基层公共事务日益增多倒逼政府提高管理效能的现实需求,其在延伸政府管理链条的同时,也强化了“全能政府”的模式,这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要求存在偏差。对此,部分基层政府逐步调整了网格化管理的功能定位,主要是淡化管理取向、强化服务取向,吸纳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例如:北京市东城区将原来的“网格化管理中心”更名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将网格化管理的应用范围向公共服务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借助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主体力量,打造“1510 便利生活服务圈”,使居民步行15 分钟就可以解决体育、文化、医疗等需求[24]86。江苏省扬州市开展“百团万员进网格”活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融入社区网格服务,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打造“体育+社会治理”特色品牌[25]。可见,网格化管理在实践层面正逐渐向网络化治理转变,日益成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服务平台。

随着体育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很多问题越发带有跨域性特点,需要改变政府单一管理的模式,联合多元主体推动体育高质量发展。对此,《“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指出,“重点推动基层体育治理,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体育新格局”。截至2021 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总量达到了60 176 个,占社会组织总量的6.67%[26]。2021年,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了31 175 亿元,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27]。随着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规模的扩大,其参与体育发展与资源配置的内生需求也在增强。基层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上,可以借鉴北京市东城区、江苏省扬州市的经验,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使网格化管理切实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的发展;还可以通过场地支持、委托承包、公益创投、能人资本等形式将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吸纳进网格化管理的合作框架。这有助于基层政府借助社会专业化力量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公共体育服务需要,减少公共体育服务的管理成本,形成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格局;另外也可以满足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资源配置的内生需求,壮大体育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的发展规模,使其逐渐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进而创造出有利于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4 将社区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机衔接

为了促进社区自治与网格化管理的衔接,部分基层政府积极推动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网格化管理。例如:山东省诸城市构建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群团组织为纽带、以各类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网格化管理社区平台,强化了社区自治与网格化管理的互动[24]87;河南省焦作市通过举办体育培训班,将社区网格管理员、居委会文体干事培育成体育网格员,壮大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规模,提高了全民健身服务水平[28]。从两地的实践经验看,将社会自治与网格化管理有机衔接不仅有助于减轻基层政府的管理压力,也有助于激发社区自治组织的活力。

《“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开发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鼓励各地开发应用社区体育活动服务平台等举措,表明推动社区体育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已成为公共体育服务建设的重要议题。考虑到网格化管理已在全国普遍应用,且深度介入社区事务管理,基层政府通过网格化管理推动社区体育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不失为一种现实选择,关键是处理好社区自治与网格化管理的关系,使其产生良性互动。对此,基层政府要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强化社区的服务导向,推行社区工作清单制度,将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切实纳入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在公共体育服务决策以及经费使用方面的权责,督促社区居委会在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中更充分地体现居民意愿;同时,要积极推进社区体育活动服务平台建设,将其嵌入网格化管理的社区平台,为开展健身指导、体质评估、培训报名等提供支持,实现社区自治与政府管理的信息共享。

5 结语

网格化管理已逐步成为基层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数字化政府的重要路径,普及程度与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呈现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的趋势。社会学、管理学领域关于网格化管理的研究呈现出日益增多的趋势。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探索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可行性举措。本研究主要从理论层面阐述将公共体育服务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的现实意义和探索路径,相关对策的可行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检验,更多是引发体育学界和基层政府对网格化管理优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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