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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标实施统计分析报告中不同主体对结果影响因素研究

2024-01-28李思远石广革陈如意施奇维陈梦杰

中国标准化 2023年13期
关键词:完善建议影响因素主体

李思远 石广革 陈如意 施奇维 陈梦杰

摘 要:为了研究不同主体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的结论和信息丰富程度的影响,本文梳理了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工作中39份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的报告,从组织实施机构和参与单位两个角度对不同方面的主体进行了梳理,提出了今后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进一步吸纳新主体的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健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提供思路。

关键词: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主体,影响因素,完善建议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13.002

基金项目:本文受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专项项目“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设”(项目编号:2013811)资助。

Study on Factors Affecting Results of A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 on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Standards by Different Subjects

LI Si-yuan1 SHI Guang-ge2 CHEN Ru-yi3 SHI Qi-wei1 CHEN Meng-jie4

(1. Instrumentation Technology and Economy Institute; 2. Heze lnstitute for Food and Drug Control; 3. China Fiber Quality Monitoring Center; 4.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Beijing)Abstract: In order to study the impact of different subjects on the conclusions and information richness of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national standards, this paper sorts out 39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s on the pilot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standards in 2021.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organizing implementation agencies and participating units, the paper sorts out various subjects and puts forward ideas for further incorporating new subjects in the future work of statistical analysi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national standards, providing guidance for further perfecting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national standards.

Keywords: mandatory standards, statistical analysis reports on implementation, subject, factor, perfecting suggestion

0 引 言

当前,我国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已有2100余项,覆盖了包括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初级产品,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等工业产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终端用能产品能效等资源环境安全以及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长期以来,标准实施不充分、标准实施情况政府掌握度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1-2],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对标准适用性、标准协调性、标准执行情况、标准技术经济和标准实施效益等。统计分析方式是面向企业、消费者、协会、认证检测机构、标委会和标准监管部门等,收集标准实施情况、数据及意见建议,提炼分析标准的总体评估情况、具体实施效果,提出标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该次试点工作共计收到了39份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的报告,涉及标准49项,为建立健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報告工作,由标准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可委托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标准化技术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目前,我国相关学者围绕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方法也曾开展过多项研究,但大多是围绕开展方法层面的研究,如付驰威等[3]基于主观赋权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侯韩芳等[4]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对DB54/T 0080-2014《藏香》标准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张宏等[5]利用综合利用对比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以及层次分析法等对《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进行了实施效果的评估,在上述分析方法中,仅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因素,却对参与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主体缺少相关的研究,而参与主体的选择会对相关结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甚至可能会导致结论本身反映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受到质疑。在对本次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的梳理中,也印证了上述问题的存在,故本文对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工作中参与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的不同参与主体进行梳理,对报告结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力图发现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参与主体与相关结论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参与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主体的建议。

1 组织实施机构在统计分析工作中的不同作用

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中,参与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的主体,根据工作职责不同,可分为2种,一种是负责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的机构,即统计分析报告的组织实施机构;另一种是直接参与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的机构,即通过问卷调查、会议座谈、舆情采集、函询访问、文献调查等方式参与相关工作的,2种机构在工作中因职能、工作开展活动、结果等不同,故本文将根据分类逐一对相关机构开展研究。

在收到的39份统计分析报告中,根据牵头单位的不同类型,有29份是由专业标准化机构,如标准化研究院、研究所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准化机构)组织实施;有1份由用户企业组织实施,即标准实施中的应用方组织实施;有3份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即负责行业自律的相关机构;有2份由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支撑机构组织实施;有4份由检测机构组织实施,大部分为各类质检机构,各类机构的占比如图1所示。

为在归纳统一和分类说明中找到更加适合的平衡点说明各类机构在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方对于标准的立场不同,结合其利益诉求、标准目的、参与方式等,在此参考合格评定工作的常用做法,将上述机构分为“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其中:标准化机构作为绝大多数标准的制定机构,由其自身对自己组织的标准进行统计分析,故列为“第一方”;用户企业作为标准实施的应用机构,其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绝大多数都是标准的被规范对象,故列为“第二方”;行业协会、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支撑机构以及检测机构,本身不负责标准的组织制定,其参与工作大多是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数据统计等工作,故列为“第三方”。

1.1 “第一方”机构

标准化机构作为“第一方”,标准化机构更加关注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协调性。由标准化机构组织开展的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相较于其他机构,在开展标准适用性分析和标准协调性分析时,依托于其在标准化领域的长期积累与统计分析资源,往往可以聚集标准实施的各方,数据较为全面,且依托标委会秘书处人员优势、信息优势等。该类机构所编制的报告主要特点是对标准全文或关键技术指标进行逐条、详尽的统计研究,扎实开展同国际最新技术法规、标准的差异性分析,标准适用对象的覆盖情况以及同其他标准的协调一致性等方面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但同时,该类机构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也存在着部分短板,主要是标准技术经济分析中,因其非标准的直接实施主体,相关单位的反馈数据的核实较为困难,标准实施效益的统计也仅能达到定性描述层面,相关数据普遍较为匮乏。

1.2 “第二方”机构

用户企业作为“第二方”,用户企业更加关注标准的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新老版本的差异。企业作为标准实施中的重要主体,是具体逐条落实标准的重要机构,其对每一条款都能够掌握与理解,该类机构拥有着标准实施中的大量数据,以及丰富的心得与体会。该类机构所编写的报告主要特点是将关注重心更多放在了实施过程中的好不好用、能不能用层面,尤其是关注新标准与老标准的差异、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以及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与方法。该类机构所编制的报告不足主要有:标准整体感不足,对标准实施促进产业整体发展、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效益关注不够。

1.3 “第三方”机构

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和行业管理支撑机构和检测机构等作为“第三方”,在此,又可以将更加关注标准的实施效益的政府机关、行业协会、行业管理支撑机构和关注标准应用具体情况的检测机构分开讨论。前者的共同点是均承担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行业秩序的重要使命,相较于单一的标准化机构,在掌握行业运行数据和关注标准实施成效方面有着更为坚实的基础和更为迫切的需求。该类机构所编写的报告主要特点是标准的实施数据丰富扎实,不仅就标准前后版本进行了对比分析,较好实现了新标准效益的量化,还对标准相关实施要點与难点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实施过程中标准伴随产生的社会效益,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具体实例,每份报告对于标准实施成效都有着较高的参考价值。当然,该类机构所编制的报告也存在着部分“瑕疵”,如对于标准实施中企业对标准执行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关注度不够,提及较少或问题重视程度不足,再如相关数据在获取新思路新方法较少,手段较为传统,直接了解相关基层用户偏少。后者作为受委托开展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验检测的机构,对于标准实际应用数据掌握较为丰富,尤其是其掌握着标准检测的通过率以及主要不通过项,对于面向企业开展定向达标服务有着较大优势,对于实力较强的检测机构,在现有机构中,部分也已开展了相关整改指导、标准宣贯培训等服务,对于认证制度的开展也可以提供相应帮助,在单位内即可为企业开展质量“一站式”服务,但该类机构对于标准实施整体关注度较低,需要加强。

在实际统计分析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机构实际是兼具了标准化机构与检测机构或多重身份,其在最终形成的报告中,也体现出相叠加的特点。

2 参与工作的各主体作用

在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中,根据标准类型、面向对象、覆盖范围等的不同,统计分析开展工作中,参与统计分析的主体类型和数量也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标准参与单位仅10余家,部分标准参与单位可达200余家,除了未在报告中明确说明数量的单位,平均参与统计分析的机构数量约20家左右,而参与相关方的多少除了同标准的受众数量相关,还与组织实施机构的权威性、行业地位性等存在正相关。

2.1 “第一方”是工作开展的基础

行业企业和标准化机构参与与否直接关系着统计分析报告是否可以完成,行业企业是标准实施数据的直接来源,掌握着标准要求与行业技术匹配度、标准实施成本以及标准总体成效等信息,标准化机构通常是强制性标准起草的受委托单位,了解行业与产业标准化需求、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协调情况、国际标准化情况等信息,因此将该方纳入统计分析工作,是必要且必须的。从本次标准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中看,相关机构对于标准实施情况统计提供了标准实施所需改造有关的综合技术经济数据、标准实施在具体执行所遇到的具体问题、标准宣贯情况,反馈了标准实施中遇到的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冲突问题、其他推荐性标准和本标准的不一致问题以及涉及的相关产品与海外标准的技术差异等内容。

2.2 “第二方”是检验标准实施成效的根本

强制性标准作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等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底线”的技术要求,用户单位和消费者在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中,对其感受更加清晰、直接,反馈相关标准实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方面意愿更强烈,需要加以重点关注并尽可能地广泛听取该方意见,并将该方意见纳入检验标准实施成效报告之中,这是一份优质统计分析报告撰写的关键。从本次标准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来看,用户单位和普通消费者对标准的感受普遍较佳,反馈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标准执行中发现的对标准理解不足、对于标准的满意度、对于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认知等问题。

2.3 “第三方”是开展统计分析的关键

检测认证机构和执法监督部门等,作为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方,相较于用户单位和普通消费者,其通过检验检测、执法抽查、实时监测等监督工具,掌握产品、服务技术要求达成情况的相关数据资源更加丰富,对标准技术要求的理解更加深刻,是获得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数据的关键来源。在国际通行做法中,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也是通行做法,如欧盟中与我国强制性标准相近的新指令,也是依托CE认证实施开展,对于实施情况的好坏,是由欧盟相关委员会委托各国的市场监督部门负责从市场抽取相关产品,并委托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进而实现对相关指令实施情况的监测[6]。需要注意的是,咨询机构、监理机构等也应作为“第三方”机构的一种加以重视,凡是标准涉及咨询与监理工作的,都宜纳入到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对象当中。从本次标准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中看,检测机构对于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普遍具有较大的积极性,参与程度较高,所反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标准的技术细节上,包括各项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标准实施的有效性、标准较国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差异性与先进程度等完善建议。

3 进一步吸纳相关主体参与工作的建议

总的来看,对于作为一项新事物的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各单位虽然均处于探索阶段,但大体工作思路基本相同,均通过各机构、组织、“第一方”“第二方”以及“第三方”参与其中,共同开展了统计分析工作,并围绕标准给出有关情况信息,完成标准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在此,结合已开展的有关工作,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注重下列主体:

3.1 更加关注中小微企业强标执行的情况

强制性标准作为我国相关标准的底线与红线,标准设置的高低与否往往决定着中小微企业的“生死存亡”,然而作为对强制性标准最为关切的一方的中小微企业,占据我国企业大多数,却长期在标准制定中处于失声状态。故加大对该类机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有着充分的必要性,相关情况的反馈对于我国相关市场的规范、相关产业的发展、后继相关政策的制定都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3.2 挖掘消费者在强标实施情况统计工作中的潜力

当前,伴随着网络直播以及自媒体的兴起,网络消费者评测媒体以及“大V”等“专业消费者”的测评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购买前了解产品的重要渠道,该类“专业消费者”较普通消费者,往往具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对于产品的技术研究更加深入,甚至部分拥有专业的产品研究团队,用以了解产品的技术细节与标准要求,该类消费者作为重要代表应在今后的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中,加大邀请力度,强化意见的听取,成为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的重要途径。此外,还可进一步将其纳入到标准制修订工作中来,破解长期以来标准制定过程中消费者欠缺或短位的有关问题。

3.3 充分发挥认证机构在强标实施情况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认证制度,尤其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保障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的重要制度,在本次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中,参与尚且不足,程度也不深,和欧美等国家已经建成的以认证制度为主导,保障技术法规有效实施的环境相比,我国制度性建设也尚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认证制度对强制性标准的推动作用,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中,加大对认证机构相关数据的获取与有效利用,充分挖掘有关认证实施数据。

3.4 根据标准类型恰当确定参与统计分析主体比例

在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不同类型的标准,其关系民生程度、标准适用对象、标准所在领域等都对参与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的主体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要综合审慎选择参与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主体,确保典型相关方均参与了该项工作,不应有遗漏、缺失以及参与主体比例失衡等情况,这样才能保证统计分析结论科学、合理、有效。

4 结 论

本文针对2021年我国开展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实况统计分析报告的情况,研究了组织实施机构、行业企业、用户单位、检测认证机构等在统计分析工作中的差异化作用,最后给出了进一步吸纳相关主体参与统计分析的意见,如更加关注中小微企业、消费者、认证机构,更加合理确定参与统计分析主体比例等,为进一步健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做出贡献。

本文因统计分析报告数量仍然较少的关系,相关的结论可能存在偏颇,受样本影响较大,所提出补充完善的建议也可能存在操作性不足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大数据采集力度,更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

参考文献

[1]李思远,柳晓菁.浅析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现状及完善建议[J].中国标准化,2022(17):71-75.

[2]赵华,陈银龙.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探索[J].中国标准导报,2016(10):33-36.

[3]付驰威,姚远,周黎等.基于主观赋权法的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评估的应用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21,42(10):108-110.

[4]侯韩芳,韩冰,旺钦等.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DB54/ T 0080-2014《藏香》标准实施情况评估[J].标准科学,2021(7):75-79.

[5]张宏,李海波,任恩明等.自然资源领域标准评估案例研究——以《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GB 12950-91)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为例[J].中国标准化,2021(14):47-52+56.

[6]Emc Administrative Co-Operation Working Group,Report On The 13th Joint Cross-Border EM-C Market Surveillance Campaign (2020-2021) Microwave Ovens[R].https://ec.europa.eu/docsroo-m/documents/48637/ attachments/1/translations/en/renditions/pdf,2021.

作者简介

李思远,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标准与质量理论政策。

石广革,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市场监管政策。

陈如意,硕士,研究方向为纤维质量。

施奇维,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仪器仪表领域产品电磁兼容。

陈梦杰,硕士,研究方向為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

(责任编辑:袁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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