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部嵌入到开放融合: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建设路径嬗变
2024-01-27李先涛鲍芳修
李先涛 鲍芳修
摘 要: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建设。各地市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大学科技园建设模式探索,加快打造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然而,目前省内许多大学科技园仍处于外部嵌入状态,缺少与地方社会和区域市场的深度融合。这种相对封闭的嵌入式发展极大地削弱了大学科技园的持续创新能力。鉴于此,本文运用创新生态系统理论分析了大学科技园外部性嵌入的内涵、表征与成因,在聚焦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发展现状基础上提出了开放与融合的建设路向,通过多元协同、市场主导、跨域融合和全面开放来践行“四个开放”原则。
关键词:外部嵌入;开放融合;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创新生态系统;建设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04.024
1 问题的提出
作为工业强省和农业大省,山东省近年来在大学科技园建设方面成果显著。2021年12月末,山东省启动了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工程。滨州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日照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和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山东省大学科技园被纳入首批开放式大学科技园试点建设范围。2022年,青岛、临沂、济南、潍坊和聊城陆续获批山东省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资格。截至2022年12月末,山东省已建成5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18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含8个试点建设的开放式大学科技园)。根据2022年7月14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2号),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应按照“产业+学科”模式进行建设,坚持“主体开放、模式开放、合作开放、平台开放”原则。与原《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203号)相比,新的管理办法更加注重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的开放性和融合性。在现实中,山东省许多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仍处于外部嵌入状态。其主要表现为整个园区对外缺少与地方和区域层面的互动,未能完全融入区域产业发展体系,内部仍存在协同创新的梗阻。这显然与“四个开放”原则相悖。鉴于此,本文以上述问题为逻辑起点,运用创新生态系统理论分析和探索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路径。
2 外部嵌入: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初创阶段的建设形态
与欧美国家大学科技园相比,我国大学科技园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1990年,东北大学依托自身学科优势和区域产业布局创建了我国首个大学科技园——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成140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此外,各省级政区还建有若干省级大学科技园。自2001年东方海洋大学科技园启动建设以来,山东省已陆续设立了23家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从审批数量来看,2019年至2022年是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的高峰时期。在此期间,共有14家大学科技园通过建设审批。从2022年开始,山东省在新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理念。从省内地区分布来看,有11家大学科技园集中在济南市(4家)、青岛市(4家)和烟台市(3家)。除了德州、菏泽和枣庄外,其他地市都至少拥有1家大学科技园(参见表1)。山东省内大学科技园虽然分布广,但并不均衡。从管理体制来看,省内大学科技园主要以政府主导和大学主导为主,企业主导的大学科技园数量较少。从建设形态而言,山东省内大学科技园普遍在初创阶段(甚至是成长阶段)采用了“外部嵌入”模式,即在产业功能区内植入一个地域边界清晰的物理空间载体。
本文用“外部嵌入”描述大学科技园与区域产业主体、研发主体和政策主体等之间的共生关系演化形态。其主要有两重含义:一是国内大学科技园并非市场内部自然演化的结果,而是政策驱动的产物,主要由外部力量催化而成;二是大学科技园目前只注重园区内部的形式化建构,缺少与地方和区域层面的深度合作。首先,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主要是各级政府政策驱动的结果,科技探索和市场需求只是辅助性的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顶层政策设计者们逐渐认识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性,于是开始引入国外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理念,掀起了国内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浪潮。鉴于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政府和大学通常选择在产业功能區内部选址和建设大学科技园,然后再采取定向政策供给的方式推动其快速发展。其次,“外部嵌入”还表现在科技园区与周边区域产业主体、研发机构和社区治理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方面。如果说在初创阶段采用外部嵌入模式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在进入成长阶段后大学科技园理应转向开放融合,打破科技园区的地域边界,全面融入社会和市场,充分释放创新动能。然而,目前山东省内部分大学科技园仍处于“单兵作战”状态,缺少与地方社会和区域市场的深度融合。无论是主动排斥还是被动边缘化,这种相对封闭的外部嵌入模式都只是大学科技园初始阶段的现实选择,在进入成长阶段后必须及时转向开放融合式发展。如果科技园区长期处于外部嵌入状态,必将大大弱化大学科技园的持续创新能力。
3 创新生态系统视域下的大学科技园建设模式
创新生态系统是一个具有共生关系的治理共同体,是各子系统在协同机制基础上构建起的相互依赖和共生演进的网络体系。张贵等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本质上是一个多维度的主体行为集合。从涵盖层次而言,创新生态系统包括企业、产业、区域和国家这4个层次。其中,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属于微观层面,产业和区域创新系统属于中观层面,国家创新生态系统属于宏观层面,是前述3种创新生态系统的高度集成。企业创新生态系统是国家创新生态系统的基石。从构成要素而言,创新生态系统由创新主体、创新方式、创新条件和创新环境组成,是企业聚集和政策体系的运行集合。需要指出的是,政策支持是创新生态系统形成的催化剂。任何一个创新生态系统从来不是自发形成的,其在前进过程中离不开政府政策扶持,譬如税收政策、人才政策和土地政策等。从创新动力转换的角度而言,创新生态系统的形成是渐进式的,基本上是沿着“创新源—创新个体—创新组织—创新种群—创新群落—创新生态系统”的螺旋上升路径来展开。当然,这里仅给出了一般的渐进式解析路径,并不否定特定条件下突变式创新形态的存在。只是这种创新形态在实践当中很少找到相近案例。从运行机制而言,创新生态系统应是开放与共享、竞合与共生、催化与涌现、学习与反哺以及扩散与捕获5种运行机制。由此可见,创新生态系统实际上是一个开放融合的共同体,正是其内部多元主体之间的开放协作、融合发展、竞争与合作推动着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的出现。
从学理层面而言,大学科技园就是一个高密度的创新生态系统。根据创新生态系统理論,大学科技园覆盖了微观层面的企业创新生态子系统和中观层面的产业创新生态子系统和区域创新生态子系统。尤其是当科技园区的空间规模扩张和创新扩散能力不断增强时,大学科技园的创新驱动能力就能够辐射周边产业链条和区域经济体系。从构成要素来看,大学科技园都是由政府、高校和企业联合组建而成,许多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法律咨询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机构也都参与其中,是一个多元主体协同共生的创新网络空间。无论是政府主导的大学科技园还是大学或企业主导的大学科技园,它们都对政策环境、社会条件和人才资源等限制性变量极其敏感。从创新动力转换视角来看,大学科技园建设主体根据预先设置的遴选标准将那些具备创新潜力的小微企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引入到园区内部,通过定向的政策供给为其创造更加优越的创新环境,实现从创新个体到创新组织的跨越。此后,这些创新组织将陆续进入市场竞争空间,完成更高形态的创新演化。从运行机制而言,大学科技园存在着有形的空间治理边界,其对内和对外的运行机制都是开放与融合、竞争与合作、学习与反哺、扩散与捕获。
4 开放融合: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成长阶段的建设路向
开放与融合是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成长阶段必然的建设路向。根据《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2号)第二条,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定位是开放式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在具体4个维度的开放体系中,主体开放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模式开放聚焦的是创新性的建设与运营机制,合作开放关注的是跨域融合,平台开放注重的是各类平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这与《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的定位表述是一致的。后者将大学科技园界定为“将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两个规范性政策文件来看,大学科技园是创新驱动的空间载体,开放与融合是其发展的内在特征。
开放与融合也是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成长阶段应然的建设路向。山东省各地市的资源禀赋差异较大。作为大学科技园的关键资源,教育、科技、人才和资金等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和烟台这三个省内核心城市。这也能够解释为何近半数的大学科技园都聚集在上述区域中心城市。作为省内的政治和经济中心,它们开放融合的经济市场、公共参与的政治氛围、多元包容的社会文化以及深厚的历史底蕴吸引了众多高质量资源。它们进一步推动了其大学科技园的持续快速发展。相比较而言,山东省内其他地市则不具备这样的资源禀赋优势。尤其是像德州、菏泽和枣庄这类在高等教育、科技研发和社会资本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的地级市,其大学科技园建设必须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扶持,在起步阶段采用外部硬性嵌入的方式完成基础性的空间结构体系建设,如园区规划、硬件设施建设以及制度供给等。这些地市的大学科技园建设主体还必须积极引入社会外部资源,打破科技园区的物理空间界限,使大学科技园真正以开放的形式完全融入区域市场,从而获得持续性的创新资源支持。从省内五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参见表1)发展历程来看,虽然它们在起步阶段都是以外部硬性嵌入的方式实现了空间存在,对政府的政策支持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路径依赖,但其在成长阶段普遍转向了市场导向,以开放与融合的发展定位融入产业和区域创新生态体系,打造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及时回应市场需求,充分释放其创新潜能。
5 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路径
随着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应坚持开放与融合的价值导向,积极落实“四个开放”原则,在主体开放方面,坚持多元主体协同;在模式开放方面,坚持市场化导向;在合作开放方面,坚持跨域融合;在平台开放方面,坚持全面开放。
5.1 主体开放:从三元共振到多元协同
主体开放是大学科技园打造多元协同优势的基础。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应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建设路径。从“官、产、学”三元共振到“官、产、学、孵、金”五元驱动,大学科技园参与主体日趋多元,但其属地化、细分化的条块管理却限制了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效应。对于山东省大学科技园而言,其在成长阶段必须要勇于打破属地化和细分化的管理模式,采用府际合作的方式拓展政策资源、市场资源和高教资源等,进而实现主体扩容。从政府角度而言,那些暂不具备建设大学科技园的地级市可以通过横向政府间合作的形式参与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在日常管理与绩效考核等方面可以采取协商的路径来解决共建、共治和共享的技术性问题。从企业和大学角度而言,其主体选择必须坚持“产业+学科”的原则,突破地域性的限制。大学科技园要将高质量的初创企业和具备卓越研发能力的科研机构引入到园区内部。它们既要能够服务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又要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潜力。在配套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大学科技园需要引入更多专业化的法律咨询、财税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以及投融资机构等社会主体。目前,投融资匮乏是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普遍面临的难题。绝大多数科技园区都非常依赖各类政策性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因此,对于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管理主体而言,全力引进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基金和其他民间融资主体是其未来重要工作之一。
5.2 模式开放:从行政依附到市场主导
模式开放是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动力。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应坚持市场主导的建设路径。与美国和英国等国家的大学科技园相比,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色彩。政府基于国家整体创新发展战略的考量,采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集体行动逻辑为大学科技园持续注入大量的财政、金融、人才和土地等资源,使其能够迅速完成科技园区物理空间的建设与规划。同时,大学科技园也逐渐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行政路径依赖,尤其是在政策资源供给方面。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同样存在行政路径依赖问题。例如,许多科技园区运营主体将自身定义为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或高校的附属企业。这种角色定位的偏差折射出深层次的问题,即大学科技园对于政府和高校主体的过度依赖极大地弱化了其市场竞争能力,使其陷入了创新惰性的困境。作为科技探索与市场需求的产物,大学科技园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一方面,其创新性技术、产品和服务必须要借助于市场完成转移和转化,从而兑现其商业价值,释放其创新潜能;另一方面,大学科技园必须依托市场完成资源的基础性配置,承载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型企业、培养创新人才、促进融通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等功能。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必须坚持明确的市场导向,持续探索新的建设与管理运营模式,构建开放的创新产业生态。
5.3 合作开放:从区域整合到跨域融合
合作開放是大学科技园实现跨域融合的关键。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应坚持跨域融合的建设路径。首先,高校是大学科技园的“学术发动机”,是国家智力资源的主要汇集地,也是大学科技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从目前来看,山东省的高等教育和科技研发资源分布并不均衡。其中,优质的高教资源和科技研发资源又主要集中在济南和青岛这两座城市。因此,对于省内其他地级市而言,政府不仅需要充分挖掘辖区内高教资源的创新创业潜力,更要敢于打破市域、省域甚至国家间的地理边界,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引入顶尖的科技研发人才,弥补其研发人才资源的短板。其次,这种跨域融合必须建立在有效参与和明确产出的导向基础上。囿于物理空间距离等原因,部分研发主体参与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建设项目积极性不高。对此,省内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可以试点建设离岸加速器和离岸孵化器,在园区外部打造“双创”飞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到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中来。总之,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的跨域融合既要能“引进来”,又要能“走出去”,真正与合作高校建立起紧密的研发共同体,为科技园区创新生态体系持续注入新的动力。
5.4 平台开放:从对内服务到全面开放
平台开放是大学科技园全面开放的保障。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应坚持平台全面开放的发展路径。根据《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2号)第五条,申请建设山东省大学科技园应建设与产业相关度高的中试基地或工程化创新平台、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训基地以及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等。从目前山东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实践来看,这些创新服务平台都只是面向园区内部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初创企业开放,为其提供试验设备、场地、资金和专业咨询等服务。为了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以及促进开放协同发展功能,园区运营主体可以在满足现有服务需求基础上将这些创新创业平台向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等全面开放。这样可以有效提升现有各类平台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深化与研发主体的合作关系,更重要的是能够集聚并激发各类创新要素活力,推动大学科技园融入产业和区域创新生态体系。
6 研究结论
大学科技园本质上就是一个多元主体驱动的创新生态体系,是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和区域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创新创业载体,它有着明确的物理空间边界,其持续的创新能力输出源自与地方社会和区域市场的深度融合,而非固步自封式的伪创新。因此,大学科技园创新动能的生成与释放必须着眼于开放与融合的价值理性,坚持多元主体参与,积极引入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坚持市场导向,及时回应市场创新需求;坚持跨域融合,突破地理边界的限制,构建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校研发共同体;坚持全面开放,推动科技园区与区域产业经济的融合,实现各类平台资源的共享与优化。与国外大学科技园相比,我国大学科技园在起步建设阶段具有明显的行政主导色彩。在此阶段,大学科技园通常是处于外部硬性嵌入的状态,与地方社会和区域市场的互动频度较低,政府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这也是国内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阶段的普遍特征。尤其是那些资源禀赋条件较差的地级市,其大学科技园建设必须要依靠地方政府持续性的资源输入来完成其物理空间的规划与设计。随着空间基础设施建设的完成,大学科技园在成长阶段必须由外部嵌入转向开放融合发展,积极主动融入地方产业格局,深化与区域经济、科技和服务主体的合作,实现高质量的持续发展。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未来应积极推进主体开放、模式开放、合作开放和平台开放,真正以开放和融合的价值导向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充分释放其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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