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巡察的价值意涵、监督重点及方法路径
2024-01-17韦小双
韦小双,陆 毅
(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京 210031;2.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 210031)
引言
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深刻理解巡察制度发展进程及理念研究现状,深入分析“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巡察的价值意涵、监督重点和方法路径,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职责使命,提升项目建设绩效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问题产生的现实背景及理论探索
2016 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把建立市县巡察制度写进党内法规,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7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的市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党的十九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党内最高法的形式将市县巡察制度正式确立下来。至此,市县巡察工作全面展开,覆盖至国企、高校等基层党组织。此后,中央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巡察监督法规和文件,为高校党委开展巡察监督提供了制度支撑和行动保障。2021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作为学校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双一流”建设等工作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要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监督是察看并加以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差错、维护秩序。如何以高质量的巡察监督推动“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推动国家级项目建设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是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近年来,学者关于高校巡察监督方面的研究取得较大进步,研究深度不断拓展。从目前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看,大多数研究较为集中在实证研究方面,对巡察监督的实践机制、组织实施、路径探索和对策建议等方面关注较多,越发深入。例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姚君君等人从高校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效能方面,提出了协同监督的路径对策;首都师范大学黄存金从当前高校巡察存在的困境及问题出发,提出了构建高质量高校巡察协作配合机制;西南财经大学范卫宏从巡察操作层面,对促进新时代高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南京邮电大学何秀美等人以系统科学视域探析高校巡察工作,并对该体系所涵的各子系统进行了论述。在理论阐释研究层面,研究者探究了高校巡察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对高校巡察的性质、定位及特征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践开展巡察制度体系建设研究,试图为健全与完善高校巡察制度、不断优化巡察工作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慧支持。总体而言,已有研究为更好地完善高校巡察制度、提升巡察效能贡献了力量,为高校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从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空间来看,专门聚焦“双一流”“双高计划”等项目建设,探讨党委巡察的研究成果极少,散见于上述研究文献中,未见到专题研究成果。2023 年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的决胜之年,如何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如何在下一轮“双高计划”遴选中提档升级,是“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当前面临的最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巡察的价值意涵
(一)党委巡察是检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面“镜子”
《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将加强党的建设列入改革发展任务之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党的建设是“双高计划”建设的最为重要的前提,其实质就是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更高的政治站位、办学水平以及培养质量,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从公开报道来看,一些高校还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1]。从“双高计划”中期建设成效看,部分建设单位对“双高计划”的建设方向把握不够准,存在思维固化、发展理念滞后、办学定位模糊的问题[2]。“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任务,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双高计划”建设放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上来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坚持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前提保证。党委巡察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涵养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的具体举措,要主动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对照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要求,系统检视高水平专业群承建院系、学校层面建设项目承建部门所在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确保“双高计划”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党委巡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把“利剑”
当前,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底,“严”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部分高校还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够鲜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一些重点领域还存在廉洁风险等问题[3]。有的高校科研、基建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校办企业、附属医院、合作办学等领域仍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4]。“双高计划”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资源集中度高,负责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部门)掌握了一定的资金管理权、分配权和使用权,应当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党委巡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实践,通过对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要求,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查找和发现“双高计划”建设中的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推动党员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廉洁高效抓好“双高计划”建设。
(三)党委巡察是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的一把“钥匙”
加强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是高职院校党委管党治校、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必然要求。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高水平的内部治理体系。然而,从“双高计划”中期建设绩效评价看,主要以“标志性成果”评价办学效益,对办学特色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关注不够,“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在构建体系严密、高效有序、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方面还比较欠缺,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对扩大二级院系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会产生阻碍和制约。党委巡察是推动学校形成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对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学校治理水平的改革发展任务等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体系、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的情况,查找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和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发现跨院系、跨专业建设高水平专业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党委巡察是评价“双高计划”建设质效的一把“标尺”
“双高计划”建设要求高职院校自觉履行质量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自主、自信、自觉、自强的发展理念,在办学理念、专业结构、标准体系、师资队伍等基本结构要素的品质持续提升上重点发力,切实提升办学治校育人的整体能力[5]。“双高计划”建设主要目标在于引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彰显职教类型教育特色、树立中国特色职教标杆。通过党委巡察不仅可以查找发现“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政治偏差,也能查找发现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可能存在的落差,分析与研判“双高计划”建设投入产出绩效水平。事实上,党委巡察既是对“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进行的专项督查,通过对照“双高计划”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监督检查“双高计划”项目的任务进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目标实现程度和效果,及时发现“双高计划”建设存在的偏差和短板,充分发挥“政治标尺”检测校准的作用。
三、“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巡察的监督重点
(一)摸底数是党委巡察的前提条件
摸底数是党委巡察的基础,为巡察监督实现防风险、促发展提供保证。摸底数就是摸清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摸清“双高计划”改革发展任务建设情况,特别是加强党的建设情况。监督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情况;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二是聚焦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要求,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是否主动对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系统谋划专业群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三教”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改革;监督检查是否存在项目推进不力等情况。三是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加强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完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否建立健全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无违规决策、盲目决策等问题。
(二)防风险是党委巡察的重要任务
防风险是党委巡察的动力来源,防风险就是发现和防范影响学校、二级院系(部门)事业发展的风险隐患,防范“双高计划”建设中的廉政风险。监督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领导班子是否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在招标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有违纪违规问题。二是聚焦“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是否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实施项目绩效管理,检查项目建设资金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相关建设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适应性情况,是否存在套取、挪用资金等问题。三是聚焦“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是否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监督,有无对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等现象,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等情况。
(三)促发展是党委巡察的核心要义
促发展是党委巡察的目标任务,为巡察监督摸底数、防风险指引方向。党委巡察最终目的是解决影响单位(部门)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机制上的梗阻、制度上的漏洞,促进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项目建设如期实现既定目标。监督重点聚焦两个方面。一是聚焦提升学校治理水平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是否加强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是否不断完善二级院系学术治理组织的运行机制,确保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咨询等职权得到加强;是否坚持和完善二级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形成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相互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二是聚焦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方面,监督检查“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在跨院系、跨专业建设高水平专业群方面是否存在体制机制上的制约,在打造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等重大事项是否能够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项目建设绩效与师生真实感受是否相一致。
四、“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巡察的方法路径
(一)切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党委巡察系统设计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阐述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摆在了更为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6]。学校党委必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党委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将党的建设与办学治校一体贯通、有机融合,把正向引导和纠偏治乱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工作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功能,把“双高计划”建设纳入巡察监督内容,把巡察工作纳入新一轮“双高计划”建设方案,注重巡察工作内部上下联动,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以巡察监督推动和保障“双高计划”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政治引领和坚强保障。
(二)健全“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监督综合效应
党委巡察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一个目标一致、职责明晰又相互协调的组织系统和监督系统,必须与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贯通联动起来,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产生综合效应。在具体实践中,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应在党委巡察中协同配合、一体落实。党委要在巡察中履行党的领导职责,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双高计划”建设巡察监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党委书记要做到巡察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发现“双高计划”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醒纠正。班子其他成员应肩负起提高巡察质效的责任,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监督,廉洁高效地推动“双高计划”建设。纪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双高计划”建设开展“嵌入式”监督,防范和发现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强有力的监督协助党委推进项目建设。
(三)推动“纪巡审”联动,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党委主导建立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的重大事项内部协同监督机制,建立政治监督校院两级联动机制,促进政治监督同向发力、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协同审计、财务部门强化对“双高计划”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过程监督,由事后监控向事前事中监控、由有形监控向无形监控转变,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不影响项目承建院系(部门)的正常工作,有效提高审计对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防范水平[7]。党委巡察可以“先审后巡”,以审计为起点,以巡察为落点,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审计,对“双高计划”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领导班子涉及经济决策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大额资金的使用绩效,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精细审、查看问询实地审、跟踪资金流向延伸审等方式,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性审计、资金内部分配合规性审计以及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规范性审计,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发挥“巡审”利剑尖兵作用,切实增强党委巡察监督专业性和实效性。
(四)开展“双高计划”专项巡察,助力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党委巡察可以围绕“双高计划”建设,对“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进行巡察,了解“双高计划”建设中“加强党的建设”等改革发展任务的建设进展情况,“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情况,将“双高计划”专项巡察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项目建设疑难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巡察发现“双高计划”建设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履职缺位现象、制度建设漏洞,分析问题成因。当然,巡察监督不等同于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要坚持从现象看本质、从客观看主观,并从政治高度看待“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承接院系(部门)所在党组织履职尽责情况,全面深入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全貌。同时,以数据绩效系统为辅助,注重深化数据绩效结果运用。在巡察前,利用数据绩效系统信息,分析研判履职情况,通过“巡系统”并综合多方面的意见,查找突出问题、制定巡察清单;在巡察中,带着巡察清单进驻基层党组织进行“系统巡”,聚焦监督重点,对薄弱环节、存疑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印证确认、发现问题。
五、结语
“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肩负管党治党和办学治校的政治责任,承担着为“双高计划”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从“双高计划”建设的视野探讨分析党委巡察的价值意涵、内在逻辑、监督重点及方法路径,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高举旗帜推进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双高计划”正在引领高职教育向类型教育发展,建设“标杆”必将引领职业教育走向未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党委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紧抓住加强党的建设这个出发点,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和加强项目建设,确保“双高计划”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