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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税收学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4-01-12胡曼曼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3年20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人才培养

[摘 要]“数智+”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革命带来财税理论与实务的改革与创新,高校也需要顺应时代发展变化,优化专业建设,重塑人才培养体系。作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广州华商学院面临着科技人才培育体系的全面革新与重构。文章以新设专业税收学为例,探究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优化路径,以期为同行院校税收学专业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税收学;人才培养;产教融合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3.20.066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23)20-0208-04

0     引 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立德育人工作与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发展高质量高等教育,培养高质量创新应用型人才,是实现科技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质量教育体系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是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使命任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能力本位、重在实践”是当前本科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风向标,也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应有的办学理念与办学要求。

1     税收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内涵与价值

税收学作为应用经济学科的新兴专业,是近年来社会需求增长较快的一个新设专业,既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税务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也培养学生理解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分析企业税务发展战略的能力,符合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加强税收学专业建设,是全面加强新时期税务人才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是强力支持我国税务行业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是优化国民经济资源体系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需要。国家税收信息化管理与企业税收是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助推器,是确保产业链与供应链稳定的重要调节力量,这要求税收从业人员除了拥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还必须具备解决税务实践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有赖于科学合理和扎实的实践教学环节。

作为地方民办本科高校,笔者所在学校广州华商学院(以下称我校)积极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瞄准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这一目标,在税收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上提出要实现从传统知识本位的学科教育向能力本位的专业教育转型,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满足大湾区税务机构与企业对信息化税收管理与筹划专业人才的需求。会计学、税收学都是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尤为重要。同时,社会对会计学、税收学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集中在纳税筹划、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方面。大部分税务管理工作都已被纳入信息化管理,我校明确会计学与税收学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具备现代技术应用能力,以及良好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由于我校税收学专业设置时间较晚,加上人才培养周期的限制,目前税收学专业发展的规模与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对高素质税务人才的需求,人才供需矛盾相对突出。因此,我校构建税收学专业“多维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对接市场需求培养“厚基础,寬口径”的“数智+”新文科税务人才,将有助于推动我校税收学专业评估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特色建设。

2     税收学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及改革内容

税收学专业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改革与探索应以新文科“数智+”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围绕大湾区税务信息化发展需求,构建“便教利学”和突显能力提升的实践课程体系、实践教学链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教学平台,突出产教深度融合和“知识创新”,为专业教学的有效展开奠定理论基础。

2.1   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目标

税收学专业定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有较高的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和法律素养,具备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运用能力较强,系统掌握财政、税务、会计等方面基础性知识,熟悉税收政策及实务操作,能够在税务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管理、税收检查、税收筹划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税务专才。税收学人才培养目标立足于培养“理论、应用、实践”并重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在核心课程设计上,涵盖经济学、会计学、税收学、管理学四大模块,使学生掌握税收学理论的同时,具备税务分析、税务管理以及纳税申报等实际操作技能。要构建“课程实训、仿真实训、产业学院、实习实践”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从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同时,通过加强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提高理论教学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和模式,完善教学运行机制,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提高教学保障水平,努力形成具有税收学专业特色的先进人才培养

方案。

2.2   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改革内容

2.2.1   围绕“数智+”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平台建设

目前,高校税法建设普遍存在偏重理论教学,实训重视不足等问题,而税收学人才培养归根结底主要还是服务社会。因此,税收学专业建设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而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通过平台建设和有效运行才能有序开展。为此,需努力构建“仿真实践教学平台”“创新实验平台”两个课内实践教学平台和产学研创课外实习基地。此外,构建基于项目驱动的有利于税收学专业知识建构的仿真实践平台,在实践教学中引入纳税申报实训、虚拟仿真报税等系统,让学生体验仿真工作情景;以产业需求和社会发展为依托推进仿真课程平台的改革,以政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理念,构筑“多元培养,三维融通,全程协同”的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以平台建设推动健全企业介入人才培养的机制建设,构建导师制项目合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税收学专业特色建设。

2.2.2   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创新”的实践教学训练模块,打造“练中学、学中研、研中创”的三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应用型人才培养要重视实践课程建设,通过构建“课程体系创新+知识创新”税收学专业教学模式的理论系统,突出以税法为主的税务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同时,借助互联网翻转课堂授课模式,实施案例教学,改进《税法》和《税收筹划》教材,在教材修订中加入真实典型的企业涉税案例,并配套相关电子资源,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围绕新文科“数智+”税务人才培养,形成课内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层次多样化、模块交叉化、训练项目化、整体综合化”的四化实践课程教学体系。更新实践教学方法,探索集启疑式、交互式、案例式、模拟实战式、项目实战式于一体的“五法一体”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掘学生潜质。

2.2.3   保障教学运行质量的教学评价体系研究

结合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过程,重构税收学专业教学效果评价模式。以建立校企协同育人管理、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为目标导向,构建包含课堂教学、课内实验、实训、课程设计、虚拟设计、真题实作和毕业论文等观测点的教学运行体系,重在抓“数智+”应用型税收学专业课程体系、探究式教学方法、仿真课程平台、产教融合实习基地及毕业论文规范建设等教学环节的运行管理,强调培养学生宽广的专业知识结构与复合的实践创新能力。政府和企业既是育人主体,也是评价主体,要对协同育人培养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发现问题持续动态调整,促进整体教学正常运行,以实现课程改革导向与平台创新人才培养的驱动机制。

从“数智+”应用型课程内容设计改革、信息化课程技术应用、产教融合课程实验室、毕业论文质量等4个层面构建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教学质量控制。针对新文科“数智+”应用型税收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仿真实验平台、工作实习基地等建设,确保实践环节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有机结合实践链;以创新实践教学方法为抓手,实施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双向联动机制,确保实践效果不断完善;以全方位、全过程的实践教学评价反馈为依据,实现高素质职业化新文科人才培养目标。

3     我校税收学专业建设现状

经过两年的专业建设,我校税收学专业在师生规模和课程建设等方面逐步完善,但因成立时间短,基础薄弱,成效与问题并存。

3.1   取得的成效

3.1.1   课程开设与建设情况

课程设置包括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选修课、综合运用课五大类,与企业行业结合开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整合课程内容、共建实训室。基于工作过程开发课程,根据专业特性和学生特点,按照能力培养循序渐进的原则展开课程教学。教材建设方面,目前税收学专业教研室出版使用自编教材有《税法》《税收筹划》两部。课程实践方面,我校已筹建税收实验室,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金税工程”项目标准,搭建完备的综合“互联网+”税务综合实训中心,建设实现全仿真税务局及企业纳税功能,为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收管理信息化等实验课程开展提供软硬件平台。此外,为满足税收学专业校外实践实习教学要求,建立校外实践实习基地26家,为学生提供系统、全面、专业的实践实习教学服务。

3.1.2   师资队伍与学生规模

税收学专业教学队伍由21人构成,其中高级职称5人、讲师及其他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4人,具有税务师、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7人。获管理学、经济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数占80%。会计学院税收学专业于2020年2月获批为新增本科专业,同年7月招收本科生,至今已连续招生3年。目前在校生总人数94人,其中2020级22人、2021级23人、2022级49人。

3.1.3   教育教学成果

经过两年的时间,税收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教学内容逐步充实,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勇于创新,积极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推进案例教学,并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专任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近4年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含教材)8部。

3.2   不足之处

新文科建设提出要培育时代新人,培育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我校由于税收学专业成立时间较短,专业建设基础薄弱,经验缺乏,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3.2.1   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模式一言堂

税收学专业以税法课程为核心,以国家政策导向为风向标。因此,专业课程内容要不断更新,符合政策导向和企业实践需求。我校税收学专业建设在学分设置方面偏重理论课程教学,实训课程学分占比较低。“数智+”时代,税收学专业教学教师应当结合市场需求和我校学生特点,利用技术教学平台和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工作。然而,受限于学校教学资源,在授课方式上,部分教师观念守旧,采用传统的一言堂式的教学模式,灌输式授课以教师为主,学生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欠佳。

3.2.2   应用型专業建设“欠应用”

实践教学不仅是税务人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核心环节,而且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金石,在整个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目标引领和质量保障的作用。我校税收学专业课程设置偏理论教学,目前新成立的税收实验室规模较小,实训课程学时比较少,重视度不够。此外,虽然我校有多家校外实践基地,但多数校企合作未持续推进。我校学生专业实践基本都是自主对接企业,部分学生可能因找不到实践单位而伪造虚假实习资料,这就违背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我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定位的初衷。校企深度合作较难,也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造成校外实践基地资源的浪费。

3.2.3   师资素质结构不合理,教学改革动力不足

我校自税收学专业成立之初便建立税务系,教师队伍由新任职的青年教师和原有部分教师组成。教师团队整体偏年轻化,教学及科研经验不足。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中拥有博士学位只有一名教师,中级以上职称占比较低。硕士学位占比较高,双师型教师占比较低。受限于教学管理制度,相较于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我校更重视教师科研能力,针对教学成果的激励不足,这也导致教师普遍“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存在。教师不关心社会需求和技术革命变化,更忽视教学改革和课程内容更新,也不会自主学习运用新技术展开教学模式革新,间接导致教学质量

不高。

4     税收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路径

4.1   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模式

税法是税收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因其内容的独特性,将税法课程建设成线上线下混合式精品课程。同时,立足区域发展特点,坚持“一国两制”,开设粤港澳税制专题课程,以创建区域办学特色,培养精通粤港澳税制的税务型人才。在优化专业理论课程的同时优化实践教学,在专业课程设置方案中增加实践教学课程的比重和学分,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此外,借助网络教学平台,构建涵盖税法基本理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大脉络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总体目标,以专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立税德,懂税法,精理论,会运用”为课程目标,形成基于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POC)线上资源与线下智慧课堂相统一,“课程思政”与教学改革各环节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1]。

4.2   注重产教融合,强化实践教学

产教融合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密切相关。产教融合是跨界的融合与合作,在政策层面,需要多个政策的渗透与协同;在管理层面,需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共同努力[2]。围绕大湾区税务信息化发展需求,构建“便教利学”和突显能力提升的实践课程体系、实践教学链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教学平台,注重产教深度融合和知识创新。此外,依托我校产业学院、仿真平台和校外实践基地,构建“课程实训、仿真实训、产业学院、校外实践”四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依托税收学实验室建设,配套硬件与软件支持,打造税收学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强化实践教学建设。依托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宣传和税收征管真实案例分享,基于征纳双方的视角双向了解税收实践,以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4.3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思政特色

新文科提出专业建设重点在于思考与探索人的培养,包含知识导向和价值取向。税收伴随国家而产生,税收收入是国家职能顺利实现的物质保障,是国家意志与党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税收类课程的思政属性与生俱来,因此要建设思政属性鲜明的课程体系。一方面,既要在教材编写、教学考评中加入思政元素,更要以“点对点”方式点拨学生,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开展一对一的针对性思政教育,以开放性的问题引导学生不断思索和探索,对学生的问题和回答进行提炼并升华,做好价值引领[3]。另一方面,更新教学技能,优化思政教学效果,更要不断更新教学技术手段,用生动的多媒体语言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运用问题探究式、任务驱动式教学手段,开展思政元素的专题研讨以及案例分析教学活动,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形成教师引导和学生探索相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程思政与现代技术深度融合。

4.4   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学水平

在引进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注册会计师的同时,要提高现有师资素质。改革教学管理制度,颁布针对性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展开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优化专业师资队伍的层次与结构,提升教师的学术涵养与服务水平。加强专职教师“双师化”和企业导师“讲师化”培养。依托产教融合优势资源,开展“企业导师进课堂”活动[4],以提高我校师资的实践能力。开展教学质量培训,与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等合作,邀请企业财税人员、税务局政管人员常态化开展面向税法专业的培训,普及最新政策法规。定期开展集体备课,研判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及房产税法等税务条款更新、应用的未来趋势,探索教育教学热点,以从根本上提升税法建设的时代性、合理性[5]。

5     结束语

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学校、企业以及政府多方共同努力。基于税收学专业建设情况及专业评估要求,我校应当坚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定位不动摇,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重视校企合作,加强产教融合;坚持立德树人,突出思政特色;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学水平。相信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我校税收学专业一定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系,为地方经济发展源源不断输送满足社会需求的税务人才。

主要参考文献

[1]许淑琴,高丽,王友民.一流课程目标下本科税法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思考[J].高教学刊,2021(8):24-27.

[2]周晶.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40年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历程、规律与创新[J].职业技术教育,2018(18):6-16.

[3]肖明芳,徐伟,李岩岩.审计国际化专业《税法》课程思政建设与实践:以南京审计大学ACCA项目为例[J].财会通讯,2022(24):30-33,89.

[4]朱晓君,徐玄玄.基于产教融合的智能财务人才培养路径研究[J].财会通讯,2022(21):172-176.

[5]潘妲,高冲.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下税法課程建设研究与实践[J].财会学习,2020(29):155-156.

[收稿日期]2023-03-02

[基金项目]2022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民办高校税收学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粤教高函(2023)4号);2022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民办高校税收学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研究”(HS2022ZLGC42);广州华商学院2021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基于政产教融合的税法课程教学模式研究”(HS2021ZLGC21)。

[作者简介]胡曼曼(1993— ),女,河南驻马店人,硕士,讲师,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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