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治理背景下档案的保护、开发、利用研究
2024-01-06穆亮雷等
穆亮雷 等
王璐璐 马进 郑美云
摘 要:新时代,档案已从传统管理向数字化治理转变,要主动融入并服务于数字中国战略,要积极做好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本文从保护、开发和利用三个方面,提出了档案数字化治理背景下档案管理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档案数字化;治理;保护;开发;利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基于图像识别的人事档案智能审核系统研究与实现”(编号:2021-X-02)的研究成果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引擎,也是构筑国家竞争优势的有力支撑。档案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历史见证。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理念和具体措施,直接影响着档案工作发展。目前,档案资源形态已经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数据化转变,但由于档案数据治理滞后、失衡、缺失,档案存在“不可知、不可控、不可取、不可用”的现象[1],影响档案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质量和效率。
1 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档案数据保护
数字化(Digitization)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将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的处理过程。档案数字化,则是利用拍摄、扫描等方式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其转化为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的数字文件,并按照档案的内在联系,建立目录数据与数字文件关联关系的处理过程。档案数字化治理,是指利用多元协作方式,通过运用数字治理技术,在符合相关法规基础上,为确保档案数字信息真实、完整、安全、增值而全面实施档案数字信息全生命周期治理。随着档案资源的数据化转型、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2],档案数字化治理面临着档案数据信息复杂化、信息泄露的不确定性与删除的风险性、分布式存储与数据备份的安全风险和数据传输风险等问题[3],需要做好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档案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档案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数据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处理过程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4]。档案数据安全是大数据时代档案数字化治理的先决条件,只有档案数据安全,才能有效推动档案数字化治理,确保治理取得预期成效。一旦档案数据出现安全风险,就会引起档案数据损失、价值实现受限及其他不确定问题[5]。
因此,要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档案数据安全,做好档案数据保护工作。一要提升档案数据安全保护意识。要做好《档案法》《保密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档案数据安全保护意识。针对档案从业者、学生及普通群众,采取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可通过举办档案数据安全知识专题讲座、课堂教育教学、送法进校园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档案数据安全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二要健全档案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档案数字化治理下,将档案数据信息作为评判治理的重要依据。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动员社会组织与群众积极与档案部门合作,畅通合作渠道,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要完善档案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机制,根据档案数据重要程度及保密要求,将馆藏的档案数据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针对不同数据采取不同保护措施。此外,还要积极开展档案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应急处置及审查机制,做好档案数据安全风险防范。三要完善档案数据安全保护标准。目前,《国家安全法》《档案法》《保密法》《数据安全法》等是档案数据安全保护的重要法规,具体到教育、团体、企业及科研等行业领域,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档案数据安全标准建设。
2 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档案数据开发
档案数据应是“具备档案属性的数据”[6]。大数据时代,档案管理部门要对优质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和开发,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价值和作用[7]。但一直以來,档案管理存在着“重管理、轻开发”现象,档案数据开发质量不高,如档案数据形式不规范、不完整,档案数据内容不准确、不安全,档案数据效用时效性、可用性不强等,影响了档案数字化治理质效。
2.1 强化档案数据开发质量
按照《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GB/T36344-2018)规定的数据质量评价标准,从档案数据形式、档案数据内容和档案数据效用三个方面严把好档案数据开发质量关(见表1)。首先是档案数据开发的形式要符合规范性和完整性,重点是档案数据语义要遵循一定语法形式化语言表达,使档案数据内容、背景及结构完整。其次是档案数据开发内容要符合准确性和安全性。所谓准确性,就是要保证档案数据收集、创建原始档案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档案数据存储、传输和运行处理的准确性。安全性,就是指档案数据内容要采取必要措施,使内容处于有效保护、合法利用状态。再次是档案数据开发效用要满足时效性和可用性。时效性,就是指档案数据开发要在时段、时间点、时序上要使档案数据记录符合业务需求,档案数据元素之间呈现相应时序关系。可用性,则是要求开发的档案数据满足获取并被理解。
2.2 优化档案数据开发内容
首先是加大原创性档案数据开发。所谓原创性内容,就是要求把尚未数字化的档案资源进行数字化,并注重开发品质。如校史档案资源开发,应重点围绕学校办学历史,结合地方历史档案,将文献资料、实物档案、口述档案、影像档案进行整合、分类,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将这些宝贵的档案资源进行数字化,打造优质原创档案数据开发产品。其次是要注重档案数据持续开发。所谓持续开发,就是指围绕重点档案数据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改革需要,进行档案数据二次甚至是三次开发,形成新的档案数据产品,输出优质档案数据内容,实现档案数据信息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2.3 拓宽档案数据开发手段
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档案数据开发手段要始终围绕数字、信息、智能技术应用。首先是要完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档案数据开发成果需要借助先进的档案数据资源平台展示,其中数据库又是整个平台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是档案数据开发的重要途径、物质基础。其次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步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进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信息化,做好档案数据开发。再次是做好档案信息资源深度挖掘。以系统中的档案数据信息为依托,运用知识图谱、数据深度挖掘等技术,在海量档案数据中进行数据分析,打造档案数据开发精品成果。
2.4 转变档案数据开发理念
找准档案数据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围绕国家大事、重要时间节点,以及行业系统改革重大事件,深度做好档案数据开发,以档案数据信息开发呈现出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历史。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档案数据开发理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进行档案数据甄别、筛选,为用户提供精准、全面、真实的档案数据信息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档案资源整合,升级档案资源编研系统及工具,使档案数据存储界面更加人性化,便于档案数据资源深层次查询、检索和挖掘。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档案数据开发理念。《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鼓励公众作为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体制建设[10],具体到某个行业、系统或者单位档案数据开发,就是要调动行业、系统或单位员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档案数据开发。为此,要打通公众参与档案数据开发通道,提供制度保障;布局档案数字工具应用,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开设互动交流、信息反馈等功能,为公众参与档案数据开发虚拟空间。
3 档案数字化治理下的档案数据利用
3.1 建立档案数据关联关系
通过信息技术、在线数据技术建立档案信息关联关系,打破数据壁垒,为档案数据信息利用奠定基础。如,利用OCR技术将档案检索工具、档案资源不可读取JPEG格式转化为可读取的或双层PDF格式;利用B/S分布式开发技术,将档案数据高效存储。探索利用VR、AR、MR先进技术,构建馆藏档案数据信息知识图谱及可视化展示,利用算法技术将档案数据有效关联,基于档案智能问答等利用统计分析,实现档案数据精准推送。
3.2 完善档案数据内控机制
所谓内控机制,就是通过风险管控,筑牢档案数据利用安全防线。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档、依法管档,进一步完善档案数据利用行为规范。具体来说,就是推动档案数据利用标准化,从档案数据利用原则、方式、范围、权限及要求等方面不断细化。实行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化,针对高校档案管理主体、利用主体等,明确不同机构及人员在档案数据利用方面的权责。做好考核规范化,要针对档案数据利用情况进行双向考核,即以档案利用效果考核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业绩,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激励,强化档案数据利用质量。
3.3 建立档案数据利用平台
要把服务群众落实到档案数据利用的每个环节,通过“一站式”档案利用平台搭建,简化利用手续和流程,提升档案数据利用获得感、幸福感。例如,赋予不同档案数据利用者的不同检索、查询利用权限,只需登录平台,即可实现在线查档申请和档案归还。为此,就是要打破档案数据利用流程壁垒,重点是要突破档案数据行业、区域利用壁垒,细化档案数据分类存储,为档案数字化治理提供渠道。还要注重用户体验。通过平台“用户反馈”等渠道,收集档案数据利用信息,并将其反馈到平台建设及档案管理部门,以用户体验为视角,不断改善档案数据利用环境,提升档案利用效果。
3.4 鼓励档案数据主体利用
一方面,要完善一元主导。档案管理部门作为档案数据利用的主导,要主动承担起档案数据利用职责,发挥其应有职能,想方设法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档案数据利用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多元主体参与,发挥档案数据应有价值。可通过馆藏档案数据信息的宣传,档案编研成果的展示等,让广大师生知晓馆藏档案数据内容,吸引其主动走进档案馆、走近档案数据信息。此外,還要勇于打破高校档案数据利用横向壁垒,协调高校档案机构之间开展档案数据信息互认共享,促进高校档案馆际之间合作。
结语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档案资源形态已从传统纸质模式向数字化、数据化转变,档案数字化治理下还存在档案数据滞后、失衡、缺失等问题,影响档案数据可知、可控、可取、可用。为此,需要从档案保护、开发和利用等全过程、全环节做好工作,切实提升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为高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助力教育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金波,洋鹏.大数据时代档案数据治理研究[J].档案学研究,2020(4):29-37.
[2]杨智勇,谢雨欣.数字档案馆的“数字—数智—数治”演进之路——基于《“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分析[J].档案与建设,2021(8):57-61,71.
[3]韩卓泉.云环境下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风险防控研究[J].云南档案,2021(3):58-60,63.
[4]庞帅.基于《数据安全法》的档案数据安全研究[J].档案天地,2022(4):40-42,56.
[5]岳林恒.大数据时代下档案数据治理的困境与对策探析[J].档案天地,2023(5):18-23.
[6]楼蔚文,赵爱国.数据治理的系统性探索——以高校档案治理体系构建为例[J].档案管理,2023(2):97-99.
[7]谢雪燕.大数据时代档案资源开发路径与应用方式[J].兰台内外,2022(6):9-11.
[8]张夏子钰,周林兴.大数据时代档案数据质量:评估与优化[J].北京档案,2023(5):15-18.
[9]杨蕾.“互联网+”视域下高校学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J].资源信息与工程,2018(3):201-204.
[10]周文泓.公众参与理念下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研究[J].档案管理,2017(4):31-34.
第一作者简介:穆亮雷(1982— ),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馆员,研究方向: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