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 “教育型” 企业认证的校企合作模式研究
2024-01-02廖红光肖艳娟刘再德王罗强
廖红光,肖艳娟,刘再德,谈 瑛,王罗强
(1.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株洲,412000;2.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岳阳,414000)
目前我国的 “人口红利” 逐步消失,随着 “廉价” 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快速降低,大量制造型企业正在进行经营方式和产品技术的转型升级。[1]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如何获得合格的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复合人力资源,成为所有企业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为解决这一难题,职业院校和企业深入合作、共同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成为近十几年来的热点议题。当前,企业日益强烈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意愿,催生了许多校企合作的模式,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尤其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围绕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薄弱问题给出了很多针对性举措,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向了新高度、新阶段。然而,当前职业院校和企业在合作中, “学校热、企业冷” 的现象以及校企合作难以有效落地的现实问题,依然是我国职业教育领域难以突破的瓶颈。基于这个背景,我们提出了基于教育型企业认证的校企合作新模式。
一、当前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
以化工类专业为背景,基于校企合作模式,我们对湖南省内50家大中小微化工类企业进行了现场走访调研,调查分析了当前化工类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校企合作现状。
(一)职业教育治理模式亟待创新
一直以来,职业院校的基本管理体制是政府主导的 “政—校” 模式。行业企业要参与职业教育,治理模式需要勇于创新、大胆改革,才能应对企业与市场的需求与变化,才能有效调动企业与社会的积极性,才能将社会需求转变为发展动力。[3]政府要从直接举办职业教育和管理职业院校的旧思路中突破出来,改革和创新职业教育治理模式,走 “政—校—行—企” 的新路子,努力创造和刺激社会职业教育需求。同时,政府要积极宣传和鼓励职业教育,以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以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满意度。
(二)企业转型升级亟须校企合作
随着我国 “人口红利” 的逐步消失和 “廉价” 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极速降低,企业正在经历一场以经营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的变革大潮。[1]“设备易得、人才难求” 是当前大量企业面临的突出难题。在企业转型升级的大变革中,为获得合格的人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复合人力资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依托校企深入合作、产教深度融合解决人力资源难题的意愿越来越强烈。这也是企业在转型升级中获得先机的必经之路。
(三) “学校热、企业冷” 的校企合作现象分析
1.校企合作中企业不得不算的经济账
企业作为理性 “经济人” ,盈利是其根本目标之一。[1]因此,企业在决定是否、能否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上,必然要衡量其参与职业教育而必然发生的成本、收益与风险等经济账。我们的调查结果表明,从认识上来讲,企业方对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基本都持积极的态度;从行动上来讲,企业方基于自身利益,希望小投入高回报,至少投入和回报基本对等。比如,校企合作过程中,在依托学校方的师资优势对企业员工进行技能培训与学历提升,或者通过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班或校园招聘获取满足企业所需的劳动力人才等方面,企业方的合作意愿非常强烈;在依托企业方小投入、利用其自身现有资源,为学校方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教师企业锻炼岗位及开展进校讲座、承担部分课堂理论或实践教学任务等方面,企业方的合作意愿也很高;但在依托企业方大投入的捐资助学、共建实验实训室、共建产业学院、共享仪器设备资源等方面,企业方的合作意愿较低。后述的合作形式正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落实落地的必需形式。
校企合作中,企业方更希望学校方为其提供方便与服务,对自身应该承担的人、财、物的投入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则要从成本、收益与风险上计算经济账。因此, “学校热、企业冷” 的现象在当前职教领域中还普遍存在,并难以有效化解。[4]《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此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建议与举措[2],例如,企业因接收实习实训而产生的合理成本,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府可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企业。政府不遗余力地鼓励并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通过合作育人以提升企业价值、解决人力资源匹配的问题,但是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2.政策引导寻求校企合作机制突破
企业的盈利性同教育的公益性是一对矛盾体,要提高企业投身教育的热情,必须从校企合作机制上寻求突破,找到校企双方合作的交叉点。[5]教育是培养人才,企业是应用人才,教育培养的人才的素质无缝满足企业所需人才的要求是校企双方合作的最基本目标,其他所有合作形式及产生的效果都在人才培养与应用这个结合点上。
政府需要充分理解企业的盈利性需求,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合作机制,引导并支持企业积极承担主体责任。通过政府与行业间的有效衔接,利用园区、高新区等载体,努力落实具体的强制性要求,营造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肥沃土壤,这是解决校企合作中校企双方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状的关键。
二、基于教育型企业认证的校企合作模式
(一)制度建设是解决校企合作难题的根本保证
要解决上述分析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难题,首先要完善的是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保证。[4]
1.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就是在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依法落实校企合作,依法推动企业投身教育。政府应充当决策者、领导者角色,统筹高校、行业、企业资源,加快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合作模式研究,围绕完善顶层设计、治理机构、政策支持、责任分工、宣传引导等视角,明确校企合作中企业方和学校方双主体间的相互作用机制,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的责权利关系,尤其要细化具体的政策措施,出台部分强制性的规定,促成互利互惠的校企合作动力机制。既要有约束,也要有激励。对于积极依法参与职业教育、取得一定成绩的企业和学校,可以进行信誉资质评估。通过多方渠道,规范筹措专项资金,对企业和学校进行专项经费支持与激励。[6]
2.加强顶层规划设计
新时代有新要求,在企业转型升级的关口,职业院校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要紧跟行业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经济新常态蓬勃发展的当下,政府要着力完善好职业教育的顶层规划设计。一方面,职业教育应该像普通教育一样,获得优良的社会口碑和地位,这既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宣传鼓励,也需要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上台阶、有质量,政府在顶层设计时要着重关注;另一方面,可以试点实施职业教育本、硕、博的递进人才培养范式,从人才培养目标、师资、专业、课程、基地建设等多方面,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企企合作。从合作模式角度来看,可以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办学平台、产业学院等形式,高效整合校企双方优势资源,形成双主体教育合力。例如:鼓励企业技能大师、技术骨干到学校任教;激励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推动校企双方人事制度改革,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或社会地位,学校则在职称评聘等方面规避轻技能、重学历的办法。[7]
3.明确政、行、企、校四方的角色定位
行业协会在校企合作中担任着指导职责,要做好发布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就业状况分析、科技动态、行业标准与规范、岗位要求等常规工作,同时牵头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估机制。[8]
从全球经验来看,职业教育可以分为学校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前者面对新生劳动力,后者面对再就业人员。政府应该作为学校职业教育阶段的领导者,企业担负继续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两种职业教育中,学校都是教育责任的主要方面。校企合作中,可以把学校职业教育和继续职业教育的资格标准体系统一起来,这可以作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切入点。例如,2010 年北京首先提出职业教育分级制度,在20多个学校试点实施,开发了不同行业职业教育标准,政—行—企—校四方联动,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4]
4.加大企业文化育人力度
企业文化对接校园文化,加大企业文化教育是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落实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桥梁和纽带。根据石化行业对我国186家各种类型的石化企业的调研结果,企业对职业院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的满意程度达80%,而对行业职业素养与道德、法律法规、企业文化的满意度却仅有30%左右。校企双方应围绕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达成合作共识。[9]校企合作育人,专业知识与技能是首要方面,文化认同感同样具有关键作用。当前,订单班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等多种模式,在职业院校中大放异彩,然而毕业后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会入职培养企业,这也是企业文化认同感缺失的一个具体体现。当然,学校在这个方面应该担负主体责任,教师如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价值观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二) “教育型企业” 认证推动校企深度合作
“教育型企业” 申报认证类似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可在校企订单培养、技术合作开发、共建实训室、为教师提供实践机会、为学生提供实习场地、提供兼职教师岗位、委托学校进行员工培训等多方面设立标准、进行指标量化,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 “教育型企业” 的认证。对于成功认证 “教育型企业” 的企业,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助或政策优惠等。 “教育型企业” 认证,可以根据企业类型或规模,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或层次。[10]针对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区别于中小微企业,应该确定不同的认定基准和细化指标,在政策支持方面,体现出差异化,既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也要酌情考虑不同类型或规模企业的实际需求。对于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可以在捐资助学、共建产业学院、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教师下企业锻炼等方面的合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在互派师资、技术开发合作、提供实习岗位等方面开展合作更为实际。目前,我省成立了大量的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园区,这也为中小微企业间组合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平台和机会,可以整合园区相关企业的校企合作内容和形式,形成校—企企或校校—企企合作的模式,为 “教育型企业” 认证的推广和施行提供助力。
三、 “教育型企业” 认证的模式
(一)通过 “教育型企业” 认证的企业具备的优势
通过 “教育型企业” 认证,可以增强公司美誉度,提高企业形象;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外省人才可享受当地市民待遇;可申请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可享受企业所在地优惠政策;企业投入在校企技术合作开发上的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抵扣等政策优惠;企业如有投入固定资产时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可享受银行贷款优惠政策。
(二) “教育型企业” 的认证方法
基于学校给企业提供的服务和企业给学校提供的服务两个模块,从委托院校进行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委托院校进行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委托院校进行员工学历提升、开展订单培养、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进行技术咨询或合作、举办校园招聘会、共建实验实训室、共建产业学院、共享设备仪器资源、为学校提供实习岗位和实习基地、为教师提供企业实践机会、为学校提供兼职教师、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或报告、捐资助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等14 个层面制定评分标准。依托政府政策支持,制定考核评价方法以及 “教育型企业” 的动态退出机制。
四、结语
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中,将企业的教育功能与校企合作有机整合,建立 “教育型企业” 认证的相关政策,才能够找到校企双方合作的利益共同点,这是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足发展的源动力。认证 “教育型企业” ,既是企业壮大声誉、提升核心竞争力,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内涵发展、实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同时对培育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进而构建和谐文明现代化社会也具有深远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