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制
2024-01-01张娟
关键词:乡村振兴;食用菌产业;法律规范;知识产权;权益保护
乡村振兴要求实现产业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石。食用菌产业作为我国继粮、菜、果、油之后的第五大产业,在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过程中贡献了重要力量。随着国家精准扶贫的不断深化,该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已成为我国部分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果。但在目前乡村振兴背景下,食用菌产业发展尚不够成熟,尤其是在法律规范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行业管理规范问题、菌种生产管理问题、菇农权益保护问题、建设用地规范问题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产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分析乡村振兴与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乡村振兴与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
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食用菌产业已经成为了部分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之一。近年来,国家经济不断发展,人均收入持续增长,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也随之提升。食用菌因具有低糖、低脂肪、高蛋白和维生素、高营养价值的特点,深受人们的喜爱。随着人们对食用菌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食用菌产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食用菌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了解我国乡村振兴与食用菌产业的发展状况,特选取陕西省洋县S村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情况作为样本区域。
1.1 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针对农村的发展提出“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不断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从脱贫攻坚的工作经验来看,推进乡村振兴、壮大乡村产业的关键因素是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必须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通过国家政策的帮扶,乡村产业在广大农村地区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
在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精神的指导下,洋县政府立足县域发展食用菌产业。洋县政府按照“一十百”规划建设布局,在全县域内建设8处食用菌产业区。S村因其生态环境好、资源利用高、昼夜温差大三大优势,引进食用菌产业园。近年来,S村食用菌产业园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经济效益不断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发展成为洋县重要经济产业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致力于促进乡村产业发展。[1]
1.2 食用菌产业发展助力村民脱贫致富
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食用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其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食用菌供应链的扩展为农民创造了大量的创业、就业契机。在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食用菌产业蓬勃发展,初步形成了食用菌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一体化服务体系。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了乡村经济发展[2]。
据相关人员介绍,S村自引进食用菌产业以来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成效。S村食用菌产业严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原则,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利益链接机制,让群众实现增收致富。据了解,S村食用菌产业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带动当地村民致富脱贫。一是,就业带动。公司建立食用菌种植示范基地,当地村民可以优先务工获得收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3000人就业,其中S村村民1000人,人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二是,创业带动。县政府及食用菌产业园联合各经营主体,培训指导当地群众种植菌菇,全程无偿提供技术服务,使S村村民有了自我发展菌菇的种养技术,先后带动80户农户经营木耳产业,40户农户经营蘑菇产业,户均年增收在5万元以上。三是,分红带动。针对没有劳动力或不想自主经营的村民,洋县政府和食用菌产业园每年整合涉农资金1万元带动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入股。低收入家庭每年按照配股额度不低于4%的比例享受分红,带动S村低收入家庭300户,每年收益分红不低于1000元。另外,这些家庭还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实现年终分红。目前,项目用地涉及S村村民100户,户均年增收1200元。S村食用菌产业通过以上三种带动模式,让S村广大低收入村民真正实现了脱贫致富,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了重大力量。
2 洋县S村食用菌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审视
食用菌产业园作为洋县重要的支柱性经济产业之一,为当地民众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为洋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关于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专门法律,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找到部分有关食品生产销售管理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因其制定时间久远已显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和局限性,难以应对现阶段食用菌产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因此。洋县S村食用菌产业在发展和经营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全国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2.1 缺乏行业管理规范,相关法律不够健全
我国作为食用菌产业大国,菌种种类繁杂,但繁育却较为混乱。首先,S村食用菌产业菌种繁育不够规范,菌种生产的“乱、杂、多”等问题突出。多年来,我国食用菌菌种生产一直为手工操作,多采用塑料筐、木箱或纸箱为培养容器,以此来确保菌菇的生长具有良好的透气性环境。近年出现用塑料袋或玻璃瓶作为容器生产,一方面,栽培空间密闭缺少透气,导致菌菇棚内空气杂菌基数高,直接造成污染,严重损害了食用菌质量,长此以往栽培环境杂菌越来越多,污染也越来越严重,食用菌品质也会越来越低;另一方面,低质量的塑料袋因其韧性差,本身就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肉眼看不到的微孔,或在装袋、出锅、转运中操作粗放造成微孔,这样一来,栽培环境中大量杂菌就很容易通过微孔侵入造成污染。但目前相关部门对此并无管理标准,更无法可依,导致食用菌品种混乱,质量良莠不齐,真假难辨。
其次,食用菌种应属种子法管理范畴,但实际上相关部门对此的执法力度相对薄弱,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导致了市面上存在一些不合格菌种甚至假菌种;一部分不具备经营资格的菌种站违规销售,将检验不合格的菌种出售,致使食用菌产业和菇农损失严重[4]。
最后,目前S村食用菌产业园食用菌品种单一,以至于会出现食用菌滞销情况。因食用菌滞销状况反复出现,产业园为追逐消费者喜好和市场经济效益,盲目跟风变更菌种,致使食用菌品种混乱。面对这种状况,虽然国家号召食用菌生产规范化,对食用菌菌种选育、栽培场地、出菇期管理、病虫害预防和采收包装运输等多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出台了食用菌及菌种相关标准,但并未得到有效响应。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并未制定食用菌专门法律,菌种只好套用种子法相关规定,或是地方制定一些管理办法,缺乏有效可行的法律支撑[5]。
2.2 菇农维权意识淡薄,权益保护不够到位
因S村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结合当地较为贫穷落后的局面,洋县政府为S村引进食用菌产业。但是,该村绝大多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更意愿离开农村前往城市工作。因此,伴随着S村大量年轻劳动力的流失,妇女、老人成为常年在村的主体。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维权意识薄弱,导致在食用菌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纠纷,不能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阻碍了乡村振兴的发展[6]。
据了解,S村大部分菇农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并不够透彻,相关部门对菇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有待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并可依法限制他人对该品种资源进行商业目的的运作。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对于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遵循自愿申请原则,不强制申报。因食用菌是非主要农作物,其新品种的培育种植和推广并不需要国家审核批准,从而导致部分研发或改良新菌种的菇农并无知识产权。因此,菇农在生产前无须经过权利人的授权,只需得到一支试管就能在短期内完成大量菌种培育,进行生产销售。如此一来,大量新品种并未经过权威认证,部分菇农就直接引进使用,这些行为若要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追究和制裁还存在较大困难[7]。
除当地菇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以外,在S村食用菌产业园务工的村民还存在着其他权益保护问题。第一,职业病。由于食用菌生长环境的特殊性,因此菇农在从事食用菌生产过程中身体机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例如,因在种植过程中长期吸入空气中的芽孢霉菌或其他杂菌会引起的过敏性肺炎,严重的甚至会因此心力衰竭导致死亡。尽管我国很早就颁布了关于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但是对于食用菌菇农健康权益的保护细则还相对欠缺。在食用菌种植过程中,菇农患病率较大,但是受S村经济条件的限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缺乏指导监督,鲜有患病菇农及时就医并得到相应补偿。针对这种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给予关注和重视,并切实提高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力度。第二,经济收益低。以黑木耳为例,国际市场的收购价曾一度达到80元每千克,但在国内的黑木耳批发市场上,收购价却不足40元每千克。由此可见,菇农在食用菌种植过程中经济效益比较低,相关部门对菇农经济权益的保护力度也有待提高[8]。
2.3 菌厂建设位置混乱,产业用地不够规范
在乡村振兴战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S村食用菌产业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用地问题。
随着食用菌产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也不断扩大,土地使用需求也不断增多。但S村集体用地远不够菌厂扩建,产业园便将目光投向村民农业用地甚至是村民宅基地。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当地群众有目共睹,经济收益明显增高。在缺乏强有力监管的情况下,产业园与村民私下交易农业用地使用权限,一方面造成了大量的经济纠纷,另一方面菌厂选地混乱导致乡村规划出现问题。例如,S村河流上游村民密度远小于下游、地广人稀地价较低,产业园分厂便选址在此,但菌厂排出的部分污水沿河流至下游,对下游村民生活用水造成了影响。尽管如此,在巨大利益的刺激下,村民仍然愿意将农地使用权出售,影响了当地农民的农业活动,菌厂排出的污水也尚未得到有效管控,造成了S村的环境污染。
此外,部分村民为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农村用地相关规定,肆意在原有建筑周围搭建菇棚,产生大量违章建筑,甚至占据乡村道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更有甚者私自非法将自有宅基地转卖出售用于搭建菇棚。另外,由于在种植培养食用菌过程中,菌菇的发酵生长会伴有腐烂刺鼻的气味,高温天气尤为严重,吸引大量蝇虫造成环境污染。且种植食用菌需大量水源,菇农日均浇灌4-5次,灌溉废水污水沿菇棚顺路流淌,多户菇农同时浇灌,不但会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还会形成路面囤积污水,严重影响邻近居民的日常生活。这些行为在S村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人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对这类农业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审批程序还并未做出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不合规的情形。此外,我国农村还尚未建立相关健全的监察执法体系,村集体及村民个人对农村用地的使用权也没得到相应的监督审查,导致了食用菌产业发展在农村土地使用中出现不规范的情形[9]。
3 乡村振兴背景下食用菌产业规范化发展的法治保障
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食用菌产业要想可持续化、规范化发展,就必须针对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对该产业生产、加工、建设以及菇农权益等诸多环节进行规范和整治。
3.1 加强产业监管推进食用菌立法
针对当前食用菌产业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国家应积极制定食用菌标准,实施问责机制,构建产业监管法律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对食用菌菌种安全合规的监管力度,并加大相关行业领域对食用菌菌种生产标准的审查力度,确保食用菌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第一,要加快落实菌种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菌种生产培育的相关技术规程,加强对菌种生产经营的管理,以此提高菌种质量;第二,要完善食用菌标准体系,建立相关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产业标准化、精细化发展;第三,要加大对食用菌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查市场违法行为,保障食用菌市场合法有序地运行[10]。
另外,国家应进一步加快食用菌产业立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食用菌生产标准。相关部门应具体分析当前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而针对性地进行专门立法,使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过程中有法可依。同时,各地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法制定符合当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及地方性规章,进而保障该产业的规范化发展。除此之外,由于食用菌种植行业的特殊性,时常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造成原因除了相关人员操作不当以外,还包括相关法律意识的欠缺,因此会产生一些法律纠纷和重大损失。面对这些问题,国家政府有必要提升食用菌产业法律服务水平,并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用菌法律宣传力度,切实让法律走进农村,实现产业发展的法治化[11]。
3.2 完善菇农权益精细化保障体系
首先,要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加大对菇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菇农的自我保护意识。就当前而言,在食用菌产业中因知识产权保护而引发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食用菌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政府还应进一步颁布食用菌补贴政策,加大对菇农生产生活的政策保护和监督,出台更多有利于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支持,以此来保护菇农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另外,要加大对市场上菌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伪劣产品,对专利菌种进行保护,对菇农之间的竞争行为进行引导规范,从根本上保护菇农的切身权益,促进食用菌产业的良性发展[12]。
其次,要重视食用菌产业发展,强化对菇农权益的保护力度。政府要结合食用菌产业发展特点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通过公共政策的实施加强对菇农公共利益的引导、调控及分配。针对广大以食用菌种植为主的农民群体,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种植技术帮扶和种植机械补助,还要重视他们的农业补贴、风险保障以及产业安全管理等。这样才能有效地扶持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菇农的权益保护。除此之外,还要完善菇农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宏观政策的统筹下,城乡共同融合发展,尽管乡村已经在经济水平上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在社会保障体系上,两者差距还是较大,社会发展水平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菇农这一群体之中,除了少数贫困菇农得到了国家的救助外,大多数菇农仍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状态中。因此,不但要加强对菇农最低生活的保障,还应当为菇农建立属于菇农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引导菇农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在菇农权益受损时提供必要的解决对策。同时,由于菇农这一行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从业者具有较高的职业病风险。针对这一状况,除要完善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外,还应该针对食用菌行业设置特殊意外保险,保险金额由菇农和所在单位按比例承担,为菇农解决后顾之忧[13]。
最后,要重视菇农的经济问题,提升对菇农经济权益的保护。尽管在国家政策的帮扶下,食用菌产业取得了快速发展,让很多菇农实现了脱贫致富。但由于食用菌市场对食用菌收购价的标准定位存在一定问题,导致菇农对食用菌的商业价值缺乏准确的认知,出现了低价收购优质食用菌的情况,给部分菇农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针对相对贫困的菇农群体,应结合实情为其提供适当的补贴。就当前看,虽然有部分菇农收入水平不低,甚至高于某些行业,但并不代表菇农就是一个高收入群体。相反,大部分菇农收入偏低,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阶层。国家应当重视这些菇农的生活经济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补贴,予以部分符合条件的菇农财政补贴,以此来加强对菇农经济权益上的保护[14]。
3.3 规范食用菌产业建设用地方案
随着食用菌产业的逐步发展,扩大生产规模已是大势所趋。但在产业园扩建过程中,针对产业扩张发展所产生的土地资源紧缺、分布松散、用地不规范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分析以往产业发展用地规律并结合乡村土地管理现状,及时做出相应解决方案改变乡村用地方式,促使乡村土地向城市型、过渡型土地使用模式转变,由此提高食用菌产业用地的使用质量和利用率,解决土地资源浪费问题。针对食用菌产业用地管理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土地整体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土地使用体系,提升土地规划质量,促进产业发展的布局规划和土地使用的整体规划相协调,提升乡村土地管理的协调性和整体性,推动食用菌产业的建设和发展。针对分布松散的土地资源,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情况和村民意愿,并对乡村环境进行评估,研究预测建厂后是否会造成负面影响,从而进一步考虑是否使用该土地。对于人群密集占地较大的土地,政府部门应严禁产业继续扩张建设,以此来保护村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15]。
在对乡村土地监督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在注重乡村经济和整体水平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乡村农用土地的审批标准,提高执行力度,防止村民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导致土地滥用、过度开发等问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土地使用标准和保护标准,对乡村土地使用范畴进行严格的界定,保护优质土地资源,避免村民圈地、占地、变地种菇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应当完善对农村土地保护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工具对乡村土地使用范围进行约束限制,对于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要责令行为人及时拆除、恢复原状或处以罚金,以此来保障乡村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可持续发展[16]。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食用菌产业自觉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这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对此,政府还应制定规范的用地标准、审批标准和管理标准,通过制度手段来规范引导产业开发行为。而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审查的权利和义务,对食用菌产业用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评价,使乡村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17]。
4 结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下,我国乡村食用菌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总体上,乡村食用菌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新时代背景下对食用菌产业提出的发展要求来看,该产业在进行多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还应带领当地村民群众增收致富,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但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在食用菌产业发展过程中,法律工作者应当认识到当前该产业相关法律存在着漏洞和缺失,要研究食用菌产业发展现状并结合实际动态,完善产业相关法律内容,解决法律问题;同时,要注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结合,积极推动我国食用菌产业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