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恩格斯:对三种误解唯物辩证法模式的批判
2024-01-01孔德臣
摘要:自恩格斯逝世后,对于唯物辩证法就存在诸多误解。大致看来,主要有三种比较流行的解读模式:形式化解读、主体化解读和否定化解读。这三种模式的共同错误主要在于误解了黑格尔与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关联性,而难以真正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义。恩格斯晚年弥补了马克思没能专门论述辩证法的缺憾,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近黑格尔”阐释、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和对唯物辩证法科学性的维护,揭示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义,即唯物辩证法是富有内容的辩证法、理论思维的辩证法、历史性的辩证法。很多论者出于各式偏见或误解,片面地把恩格斯的辩证法同马克思的辩证法割裂并对立起来,以此制造所谓的马恩“对立论”思潮。然而,通过重返恩格斯曾经的工作,可以发现,恩格斯正是积极扬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才对唯物辩证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解读模式;批判;“近黑格尔”;马恩“对立论”
中图分类号:B0-0" " " " 文献标识码:A" " " "文章编号:1003-8477(2024)06-0005-11
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对其进行准确理解和阐发的重要性不仅表现在理论和实践上,还渗入到政治或意识形态之中。然而,自恩格斯逝世之后,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便存在诸多误解和批评。这些误解或是在理论上将马克思主义滑向了机械决定论或宿命论的窠臼,或是在实践上导致革命事业陷入了乌托邦幻想。更有甚者,在政治上或意识形态上歪曲马克思主义,将其描绘为“伪科学”和“与极权主义共谋”的形象。大致看来,对于唯物辩证法的误解主要有三种流行阐释模式:一、形式化的阐释模式,将唯物辩证法看成是形式化的方法;二、主体化的阐释模式,将唯物辩证法进行人学本体论解释,理论上突出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性和批判性,实践上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和主观主义化;三、否定化的阐释模式,认为唯物辩证法违反形式逻辑原则,否认其具有任何科学性。他们对唯物辩证法的误解,主要源于无法理解黑格尔和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关联性。为了从整体上阐释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性问题,下文讨论的框架和重点为:(1)问题的提出:误解唯物辩证法流行模式的共同缺陷;(2)解决问题的资源:恩格斯对唯物辩证法的贡献;(3)问题的启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义。
一、误解唯物辩证法的三种流行模式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黑格尔概念辩证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合理形态”的辩证法。但是,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立足于人的实践活动去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后者则立足于概念的自我神秘活动去构建整个世界。我们在理解唯物辩证法时,承认黑格尔对其产生重要影响并不是难事。尽管存在一些弃置不顾的现象,可外在的比附也不在少数,富有新意的探讨也屡有出现。真正的问题在于,在理解唯物辩证法时,一些论者误解了黑格尔与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关联性。正是这种误解,导致了流行的唯物辩证法解读模式。
(一)形式化解读模式
形式化解读模式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将唯物辩证法看作是形式化的方法,忽视了唯物辩证法即便作为方法也是与实体性内容紧密相连的,而非抽象的普遍性或纯粹的逻辑构造工具。就此而言,第二国际的部分理论家和“新辩证法学派”的相关解读便陷入了这种模式。
虽然第二国际和“新辩证法学派”在历史阶段和基本性质上有显著差异,但就其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而言,他们表面上的相互抵牾掩盖不了实质上对待黑格尔的原则同构性。他们阐释模式的共同点在于把黑格尔看作可以任意处置的对象,将黑格尔的辩证法按照他们想要的方式阐释成可以契合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以此来保证其体系或逻辑的完整性和自洽性。然而,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二国际将唯物辩证法理解为形式化的历史辩证法,而“新辩证法学派”则将其视为资本主义结构内的形式辩证法。
恩格斯逝世后,第二国际对唯物辩证法进行了很多阐释。普列汉诺夫认为,无论是在历史方面还是自然方面,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都是辩证性的。他在多处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联系起来,强调黑格尔的辩证法“被马克思和恩格斯完全采纳了”。[1](p160)因此,在普氏看来,就看待事物从其发生和消灭的过程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与黑格尔是完全一致的。即便如此,普列汉诺夫还是很自然地将马克思的辩证法置于费尔巴哈的基础之上,误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不过是对费尔巴哈哲学的补充。
普列汉诺夫的错误并非孤例,恩格斯悉心培养的伯恩施坦也不例外。伯恩施坦觉得黑格尔的辩证法只是温床,而康德才能更好地弥补马克思主义的不足,主张要“回到康德”。他将黑格尔的辩证法看作马克思主义的叛卖性因素,认为辩证法的“用脚站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2](p158)因为这会面临黑格尔矛盾逻辑的危险性:离开经验事实的思考会陷入派生概念的世界,遵循黑格尔辩证法的规律会陷入概念自我发展的圈套。伯恩施坦将辩证法视为某种形式工具,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质量转换”和“否定之否定”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黑格尔辩证法原理有时是有用的,比如可以说明实在客体的关系和发展,但有时这些原理也会模糊事情的真相,如,用质量转化原理来说明事物特性的事实就显得牵强和肤浅。
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用不着进行太多的质疑,但是,他们对唯物辩证法的阐释却存在致命的内在缺陷。这种内在缺陷,按照吴晓明教授的说法属于“理论的退行性理解”[3](p13)和“本体论原则的妥协”。[3](p18)可以说,吴晓明教授的这个评价是切中肯綮的。第二国际理论家为了使理论得到内在的巩固,有的把唯物辩证法的基础和费尔巴哈等同起来,有的甚至将唯物辩证法直接衔接到康德。当他们以费尔巴哈、康德与黑格尔进行所谓的“补充”或者“比例调配”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时,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渊源就被大大疏忽了。
不仅第二国际理论家在理解所谓的辩证法“颠倒”时陷入了困境,甚至是作为他们反对者的“新辩证法学派”也误入歧途。克里斯多夫·阿瑟作为“新辩证法学派”的标杆人物,他试图完全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框架去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基于此,他反对恩格斯开创的关于《资本论》历史辩证法式的解释路线,而推崇以体系辩证法去解释《资本论》。阿瑟认为,马克思自己都不真正清楚对黑格尔的“颠倒”,即马克思没有清楚地解释唯心主义逻辑如何能够帮助唯物主义科学。相反,马克思的这种说法却加深了如下判断:“可以颠倒一种逻辑的本体论前提却保留该逻辑本身……《资本论》中的辩证逻辑可以被提取出来并应用于其他科学。”[4](p13)因此,阿瑟完全把马克思的辩证法当作对黑格尔的辩证法逻辑范畴的应用和演绎。
当阿瑟局限于用纯粹的辩证逻辑的形式结构去理解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关系时,马克思继承自黑格尔的历史性维度便被阉割了。在这种情况下,阿瑟等人完全无视唯物辩证法的历史和实践性质,只能将其当作形式工具强行寻求主体解放和论证阶级斗争的可能性,由此导致的理论结果不得不沦为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按照唐正东教授的看法,这种左派的解读思路完全忽视了对马克思内在矛盾运动规律的理解和把握,因而,他们的解读未能真正进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视域。[5]总之,伯恩施坦和阿瑟等人对唯物辩证法的形式化解读都是不准确的。
(二)主体化解读模式
卢卡奇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鼻祖,其思想不仅对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有着深刻的影响,而且对那些打着“中立”旗号,试图以客观研究为名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解读的西方“马克思学”学派,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引导作用。卢卡奇对于主体性和总体性的强调,塑造了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形象。但是,卢卡奇的总体范畴与经济基础之疏离导致了黑格尔统一起来的“实体”和“自我意识”的原则再度陷入了对立(正如青年—老年黑格尔派),他所谓的总体范畴并没有真正的实体性内容巩固其内,从而缺乏对于“自我意识”(无产阶级意识)的作用力。这种对于黑格尔哲学原则的内在对立极大地影响了西马的后来者和西方“马克思学”,并以此导致对唯物辩证法的各种误解。
卢卡奇在讨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时,将其理解为优先于“体系”的核心基础。他首先从突出主体性方面阐发了唯物辩证法,将其理解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总体辩证法,进而将其看成是科学中的革命原则的支柱。虽然卢卡奇的主体—客体辩证法的提出有政治考量的某些积极因素,但当他在高扬总体性时,却不自觉地将这一原则和经济的优先性对立起来,而使得唯物辩证法丧失了其唯物主义基础。这暴露了其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局限性,并且当其理论作用于实践中时,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夸张的高调”。卢卡奇的错误不仅表现为将黑格尔哲学的内部原则对立了起来,还表现为在辩证法上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起来的倾向,这两种对立又表现为一种内在必然。当卢卡奇等人只抓住黑格尔哲学之一端时,他们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也肯定是不完整的,只能看到唯物辩证法的主体向度,而看不到唯物辩证法的客体向度。
卢卡奇为了反对第二国际对唯物辩证法“决定论式”的阐释,从而试图强调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基于此,他将自然理解为社会的范畴,率先反对恩格斯对自然的抽象理解,认为缺乏历史原则地理解自然是同历史唯物主义背道而驰的。紧随其后,施密特指责恩格斯背离了马克思,制造了自然和历史的对立。科莱蒂则将恩格斯的辩证法看成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误解和翻版,批评恩格斯是将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引入迷途的罪人。他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百分之九十的篇幅都是无药可救地被一种幼稚的、荒诞不经的自然哲学败坏了,被浅薄粗陋的实证主义和进化论的观点玷污了”。[6](p426)
西方“马克思学”的一些思想家也深受青年卢卡奇的影响,对马克思进行黑格尔化和存在主义化理解,否定唯物辩证法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在对唯物辩证法的阐释中,他们倾向于利用青年黑格尔的著述而不是老年黑格尔的。因为前者更具革命性,而后者充满保守性。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也被他们对立起来。他们认为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开创了糟糕的先例,这导致了恩格斯将辩证法推广到自然认识领域,而提出自然辩证法。比如胡克就指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概念混乱且相互冲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缺乏逻辑根据,在现代自然科学意义上得不到证明,还会导致“迫害科学家的态度”。[7](p104)费切尔将辩证法的意义限定在价值观念和历史实践中,不仅否定了自然辩证法,也否定了历史辩证法。李希特海姆指责恩格斯的辩证法只是尝试综合思辨哲学和实证科学,仅仅保留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外壳。
当这些西方“马克思学”的学者将黑格尔哲学的内部要素对立起来时,在对唯物辩证法的阐释中就表现为“马恩对立论”的神话。西方“马克思学”反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竭力突出马恩在辩证法性质上的对立性。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辩证法上是根本一致的,两者的区别只不过是兴趣点和分工上的差异。他们之所以这么阐释,并不能仅被视为纯粹的学术分歧,其中双方“政治见解和价值观念的不同”[8](p135)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按照他们的观点,自然界不存在辩证法,只有人的活动才存在辩证法,那么他们所谓的人的活动肯定不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而只是思辨的、想象的活动。因此,他们理论化的激进辩证法,取自黑格尔内部要素一端的主体辩证法,完全忽视了唯物辩证法的“客观线索”,在遇到现实生活的实践时,根本没有作用力。
(三)否定化解读模式
“形式化解读模式”和“主体化解读模式”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虽然存在偏差,但他们都是支持和认可唯物辩证法的,而“否定化解读模式”则试图从根本上否定唯物辩证法,完全将其视作错误和荒谬的方法。因此,这种否定化解读模式不仅是一种对唯物辩证法的误解,更是一种对唯物辩证法的批评。这主要是由于:其一,否定化解读模式的主要代表人物们大多都是一些具有实证科学背景的科学哲学家或自然科学家;其二,他们对马克思主义持有敌视态度,喜欢嘲笑唯物辩证法并无任何科学性可言,妄图以“科学”的名义一劳永逸地将辩证法驱逐出界,以防止其在社会领域、历史领域和科学领域畅行无阻。对于他们而言,唯物辩证法相当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或者是黑格尔主义的思辨残留,它只是所谓的“概念游戏”。
相比于第二国际的一些理论家试图将唯物辩证法“实证科学化”,这些“科学主义”倾向的人则试图论证唯物辩证法不具有任何实证科学的特征。之所以如此,很大部分原因正是由于“科学主义”倾向的人将第二国际的一些理论家塑造的马克思主义当作了他们批判的靶子,而未能真正地去研究唯物辩证法究竟是什么。西方马克思主义反对第二国际将唯物辩证法“实证科学化”和“形式化”,是为了突出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性,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反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科学主义”的阐释路线,不仅反对唯物辩证法与“科学”相联系,而且是站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内部反对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性。
在现代自然实证科学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这种观点大肆流行不无缘由。唯物辩证法因而被“科学主义”当作源自古希腊“思维认识真理”的过时花招,应该用“科学”取而代之。“科学主义”倾向的人把科学看作是唯物辩证法的坟墓和越不过去的界限,指责唯物辩证法不过是形而上学的宗教和神话。美国激进左派公共知识分子马克斯·伊斯特曼嘲笑唯物辩证法是“抵抗科学的鲁莽花招”;[9](p106)埃德蒙·威尔逊则抨击它是“宗教神话”。[10](p194)
卡尔·波普尔对黑格尔及其辩证法抱有最深的恶意和误解,他在《什么是辩证法?》一文中将之视为科学的敌人,认为黑格尔夸大了辩证法理论的意义,易将人引入歧途。在他看来,辩证法就是“辩证三段式”,即这样一个图式:正题—反题—合题。[11](p400)波普尔嘲笑马克思主义者学习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件可悲而又发人深省的事,这本书不仅陈腐,而且是前科学甚至前逻辑的思维方式的典型”。[11](p400)波普尔指责黑格尔废弃了“矛盾律”,混淆了逻辑和辩证法,导致了“强化的教条主义”。波普尔认为,唯物辩证法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倒转,这种将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结合甚至比唯心主义辩证法更糟糕。他将辩证唯物主义看成是极端的教条主义,因为在辩证法的图式下,未来的发展永远反驳不了辩证法的论断。至于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对于波普尔来说简直就是侮辱智商,像种子—作物—作物的种子,以及a、-a和a2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简直就是在糊弄小孩子。他直呼最好根本不再使用辩证法这个词,辩证法就是在玩弄辞藻,混淆逻辑,这是极度危险的。更为荒唐的是,波普尔甚至将黑格尔和马克思与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联系在一起,指责他们具有共谋关系。
马里奥·本格认为,唯物辩证法是模糊的且同科学疏远的。[12](p41)在他看来,唯物辩证法不是普遍的学说,它不是形式逻辑的一种普遍化,它有可能被当作形而上学的理论,它的适用范围是十分狭窄的。本格批评唯物辩证法助长了社会科学的肤浅性,带有宗派的偏见和热情,成了一种教条。总之,唯物辩证法论者是保守的而不是革命的,会损害人们的智力,使其信仰者疏远科学。与波普尔一样,他批评唯物辩证法是一种会导致危险结果的教条。法国的雅克·莫诺在《偶然性和必然性》一书中也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进行了攻击,认为恩格斯对辩证法规律的解释同科学是根本不相容的。德国的汉斯·波塞尔从科学的可预测性角度出发,批判唯物辩证法不可能对任何现象作出解释,因为辩证法无法提供任何预测。因而,他讽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幼稚的,唯物辩证法也不是科学的,它不会提供一条通向真理的道路。
总体上来看,“科学主义”倾向的人认为可以撇开科学理论的具体内容,只需要对一般科学的逻辑结构进行静态逻辑分析就能科学认识事物。他们看不到黑格尔和唯物辩证法的内在关联及其对于科学的重要意义,他们反抗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不过是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立场间的折中,是一套唯心主义的反历史理论。
二、恩格斯对唯物辩证法的三重贡献
由于马克思生前并没有兑现他要写作一部关于辩证法著作的诺言,导致人们在马克思与黑格尔以及辩证法的相关问题上争论不休。恩格斯作为马克思学术和生活的双重密友,在晚年写作了一系列文章弥补了马克思未竟的遗憾。为了对各种错误的解读模式形成批判,我们有必要回顾和总结恩格斯曾经在辩证法上做出的三重贡献。
(一)对唯物辩证法的“近黑格尔”阐释
众所周知,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来源之一。但是,这种说法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提出的,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哲学有着最为切近的关系。不过,也需要指出,这种“近黑格尔”1的阐释的限度在于:其一,抛弃唯心主义的错误出发点;其二,抛弃不顾事实而任意编造体系。
虽然费尔巴哈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有重要影响。但是,试图将费尔巴哈、马克思和恩格斯统称为“现代唯物主义”而断定马克思的认识论等同于费尔巴哈的认识论的说法是有待质疑的。在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中,不仅存在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基础和费尔巴哈等同起来的做法,还存在对马克思主义的“近康德阐释”,即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越过黑格尔而直接衔接到康德。
恩格斯是唯物史观的创立者之一,他自是清楚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的渊源关系。恩格斯在晚年回顾或总结他们的理论时,总是强调他们的理论和黑格尔的密切关联,并指出马克思主义是黑格尔学派解体后唯一结出果实的学派。因此,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采取了一种“近黑格尔”的阐释方案,要求去除费尔巴哈和康德对马克思主义阐释的优先权。
关于费尔巴哈,恩格斯曾夸赞他是青年黑格尔学派中唯一杰出的哲学家。但是,恩格斯也批评他是半截子的唯物主义者。洛维特曾指出,“费尔巴哈粗鲁的感觉主义与黑格尔的理念相比显得是一种倒退”。[13](p107)恩格斯也有类似的评价,他认为,费尔巴哈同黑格尔比较起来,表现出“惊人的贫乏”[14](p290)与“肤浅”。[14](p291)总之,恩格斯认为,费尔巴哈并没有批判地克服黑格尔。
对于当时的知识界流行“回到康德”的时髦思潮,恩格斯指出康德虽然为自然科学的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企图复活康德的观点实际上是在开科学的倒车。自从黑格尔提出辩证法以来,还向“康德学习辩证法,就是一件费力不讨好和收效甚微的事情”。[15](p502)
当折中主义和改良主义试图把马克思主义简化为“费尔巴哈+黑格尔”,企图抹杀马克思主义和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区别时,恩格斯坚决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问题。恩格斯明确强调,他们的哲学是从黑格尔出发并与之脱离的,马克思是第一个成功地把黑格尔的辩证法自觉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事实上去的人。由此可见,唯物辩证法本质上的意义只能借助黑格尔来进行理解,而不能依靠费尔巴哈,或者衔接着康德。
(二)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
恩格斯虽然采取了唯物辩证法的“近黑格尔”阐释,强调了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的渊源关系,但这种解释方案不是毫无原则的,否则就会陷入卢卡奇式的黑格尔式解读误区。它首先要求对黑格尔哲学进行唯物主义的改造。恩格斯指出,批判克服黑格尔的关键在于“使关于社会的科学……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14](p284)
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分为三个步骤。首先,他剥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外壳,颠倒其唯心主义出发点。黑格尔辩证法最神秘的地方在于其内在的“绝对观念”对外部“世界”的支配和统治作用。为此,恩格斯指出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绝对观念”之虚幻性,并将其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之先于世界的存在,不过是“对世界之外的造物主的信仰的虚幻残余,我们的物质世界是唯一现实的”。 [14](p227)黑格尔以思维、观念为出发点,将辩证法视为概念的自我发展,体现了其唯心主义立场。恩格斯指出,这种意识形态上的颠倒是应该消除的。恩格斯采取了一个唯物主义的步骤:把概念看作现实的反映,而不是把现实看作绝对概念的反映,从而将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使其“重新用脚立地”。[14](p243)
其次,恩格斯发掘了黑格尔辩证法的革命性。黑格尔辩证法兼具“保守的体系”和“革命的内容”,黑格尔有一个重要的命题,“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恩格斯认为,这个命题看似保守,实则具有革命性。因为,“现实”在黑格尔那里表现为“展开过程的必然性”。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现存都是现实,只有具有理性必然性的现存才是现实。基于这种理解,恩格斯将这个命题改造得更富革命性,“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14](p216)
最后,恩格斯统一了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对于黑格尔来说,他的辩证法是概念的辩证运动,因而他的辩证法统摄了自然、历史和思维。黑格尔辩证法的概念运动不仅将历史性的原则纳入人类社会的考察中,而且也阐明了思维和概念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后却将整个自然界变成了绝对精神自我外化及其辩证运动的一个环节。对此,恩格斯批判黑格尔的缺陷在于:他不承认自然界有时间上的发展,而只承认“精神”具有历史的发展。恩格斯力图表明,外部自然界的规律性不是由于主观思维的构造,而是其本身具有的客观规律性。
恩格斯对黑格尔的思维运动规律进行了改造,将其阐述为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并指出这种规律不仅需要理解为思维和概念的运动规律,而且更需要把握为自然界和社会历史本身运动的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说,“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规律硬塞进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出发加以阐发”。[15](p15)
恩格斯为了反对杜林的自然观而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的”自然观,对自然界中的辩证运动规律进行很多的总结和阐发。正是因为如此,有些论者因为马克思没有研究自然辩证法,而恩格斯研究了自然辩证法,并将自然界中的规律套用到社会历史领域,就质疑恩格斯的自然观是抽象的和形而上学的,缺乏主体—客体辩证法。对此,杨耕教授认为,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具有“显性—隐性”双重主题的变奏,其中隐性主题是以人与自然的辩证法为核心的主客体辩证法。但是,恩格斯却没有因为这种隐性的主题而放弃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基础。[16]恩格斯曾明确指出,他的阐述不可能在马克思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15](p11)由此可见,试图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辩证法方面持有不同立场的“马恩对立论”是很难站住脚的。
(三)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应用
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改造不仅出于理论的需要,而且饱含强烈的现实关怀。一方面,培根和洛克将静态的自然科学考察方式引入哲学领域,导致了近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形成;另一方面,杜林的自我吹捧和对唯物辩证法的攻击,都对德国社会民主党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甚至引发了党内的派别分裂和混乱。恩格斯为了捍卫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杜林的“体系”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在恩格斯看来,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特点就在于将事物及其概念当作孤立的、固定的和一成不变的,从而逐一进行研究。他们所采取的逻辑是形式逻辑,这就是波普尔和本格等人所认可的逻辑。形式逻辑在日常知识的应用中自然是不错的,可一旦涉足具体的社会历史性内容,它就会遇到自身的界限。恩格斯对此指出,常识“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17](p540)
不过,黑格尔辩证逻辑容忍“矛盾”,它寻求与现实相关的思想过程,以达到形式和内容、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而言,形式逻辑是常识的逻辑,常识使得事物的各种性质和属性相互孤立并留于静止。然而,一旦涉及生成或活动,常识就会陷入困境。“科学主义”倾向的人向来把形式逻辑奉为圭臬,他们无法认识到黑格尔辩证逻辑的重要作用,反而指责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试图废除形式逻辑,认为这是非科学的。列斐伏尔指出:“黑格尔主义并未废除形式逻辑,而是扬弃了形式逻辑,它通过赋予其以具体意义解救并保存了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扬弃静止判断,但并未摧毁它们。它并不拒斥同一性原则,而是赋予其以内容。”[18](p25-26)
虽然形而上学的思维逻辑也有广泛的适用领域,但其始终存在无法逾越的界限,面临无法解决的矛盾,也无法确立科学的自然观。因此,为了能对自然界的发展进行合理的说明,需要采用辩证的方法。这种方法首先要归功于黑格尔。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伟大功绩在于他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15](p26)
杜林试图从原则出发来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企图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性去证明任何思维产物的现实性,并把唯物辩证法等同于黑格尔的辩证法,以否定之否定去为自己的信徒创造一个辩证法奇迹。杜林和波普尔等人一样,他批评唯物辩证法是源自黑格尔的“文字游戏”,关于否定之否定的论述是黑格尔的蠢话。对此,恩格斯回应道,马克思关于所有制的否定之否定论述,并不旨在证明它是历史的必然过程,而是强调它是“一个按一定的辩证法规律完成的过程”。[15](p142)恩格斯认为,杜林只不过是肤浅地复制黑格尔的“粗制品”,并且他对马克思的论断是纯粹的捏造。杜林试图用形式逻辑证明马克思在唯物辩证法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但这只能陷入混乱和错误之中。当他试图将原则当作出发点去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时,也只会导致唯心主义。
对于那些将唯物辩证法看成有违形式逻辑的人而言,他们难以理解恩格斯为何要到自然科学中去探究辩证法。由于当时德国的学者忽视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恩格斯不得不援引现代自然科学来证明辩证法在现实中已得到的证实。恩格斯在谈论新的自然观时说:“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做永恒存在的特殊的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 [15](p475)虽然恩格斯在这里谈论的是自然的暂时性,但这何尝不是也在论证社会历史的暂时性呢?资产阶级理论家们的学说的非批判性就在于一再忽视资本主义历史的暂时性。既然自然界和社会历史都具有不断运动的性质,那么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可能有永恒的和固定不变的性质。恩格斯不仅表示自然科学需要辩证法,以此摒弃折中主义的形而上学观,也对社会历史科学提出同样的要求。
正是在拒斥形而上学的意义上,恩格斯告诫我们不要忘记黑格尔无所不包的辩证法。黑格尔哲学的伟大思想在于,它指出了世界中的事物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14](p298)因此,唯物辩证法在根本上都是指向资本主义批判的。唯物辩证法并不排斥矛盾,而是将矛盾看成事物发展和推动的力量。可是,“科学主义”和资产阶级理论家害怕矛盾,并试图拒斥矛盾。正如洪堡大学的施蒂勒所评价的那样:“如果资产阶级思想家否认辩证法的普遍有效性,那么不管承认与否,他们都是为了否认这样一种认识的说服力,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符合规律的。”[19]当理论自然科学竭尽全力将他们的自然观加工成一个和谐的整体时,恩格斯引用歌德的话说:“一切阐述出来的东西,都注定要灭亡。”[14](p475)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义
恩格斯在阐述“否定之否定”时,将辩证法规定为“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15](p149)他的这个论断众所周知,但这个论断后面的补充性论述却被很多人忽视。恩格斯认为,辩证法的否定方式“首先取决于过程的一般性质,其次取决于过程的特殊性质”。[15](p150)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说法没有被很好地消化,反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卢卡奇等人埋怨恩格斯误读黑格尔而将辩证法引入自然界,波普尔等人则批评恩格斯将辩证法看作思维方法的科学性指南。“新辩证法学派”将辩证法的适用性仅仅限定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结构内,而第二国际的部分理论家则忽视了恩格斯关于辩证法取决于过程的特殊性质的补充。实际上,他们都误解了恩格斯。
为了对诸多误解唯物辩证法的阐释模式形成批判,我们需要从三个方面来阐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义。从本体论层面来看,唯物辩证法是富有内容的辩证法;从认识论层面来看,唯物辩证法是理论思维的辩证法;从方法论层面来看,唯物辩证法是历史性的辩证法。
(一)本体论层面:唯物辩证法是富有内容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不是抽象的原理、公式或方法,不能作为“万能钥匙”随意开启任何富有内容的大门。第二国际招致诸多批评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将辩证法形式化了,将其作为一种可以随意应用的公式或方法。他们对于辩证法的误解主要源自将黑格尔的辩证法看作缺乏思想内容的纯粹方法,这进一步导致了对唯物辩证法的误解。按照列宁的看法,辩证法乃是具有活生生的实在内容的形式。因此,那种形式化处置黑格尔和唯物辩证法的做法,是不得要领的。
虽然唯物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历史和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规律,但如果将其简化为一般公式或工具,随意地应用于任何场合,那么它立刻会转向其反面。恩格斯批判杜林根本不了解唯物辩证法的本性,原因就在于杜林仅仅把唯物辩证法当作工具,从而陷入了形式逻辑的狭隘界限。海德格尔也曾指出,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不是指一个表象工具”。[20](p511)因而,唯物辩证法不能被视作单纯的工具,而必须联系其实体性内容。黑格尔亦强调,科学方法的性质就是“方法与内容不分”。[21](p44)
恩格斯正是认识到方法和内容的不可分性,才花费巨大力气去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他曾花费8年时间,在数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实现彻底的“脱毛”。试想一下,为什么恩格斯要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呢?如果辩证法仅仅作为一个形式方法或工具,恩格斯只需要直接挪用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可以了。因为恩格斯深知,从哲学层面的内容来看,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与其概念自我发展过程的内容相适应的,而唯物辩证法则是与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内容相适应;从现实层面的内容来看,黑格尔的辩证法反映的时代内容是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需要,而唯物辩证法反映的时代内容则是人类社会的无产阶级的需要。
科学主义观点认为辩证法违反了形式逻辑规律,任何事物不可能既肯定又否定。但是,唯物辩证法并非一种抽象的形式逻辑法则,而是需要深入具体特定的社会历史内容之中去的。唯物辩证法逻辑来自于黑格尔,而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与传统的形式逻辑的区别在于,他试图独立于每一具体论断的经验的、因而是特殊的和偶然的内容,而确定理智的运作。
由于唯物辩证法是“内容辩证法”,因此,它拒绝将形式任意应用到任何特定内容上面,即反对任何无原则的主观主义或教条主义。然而,第二国际的一些理论家并未很好理解这一点。恩格斯在给约瑟夫·布洛赫写信时也坦率承认,青年们过分看重经济方面,他和马克思是要负一部分责任的。原因有二,一是出于反驳论敌的需要;二是缺乏时间、地点和机会来阐明其他因素的重要作用。但是,恩格斯同样强调:“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22](p591)如果有人歪曲这个观点,说经济因素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这无疑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空话。至于那些以教条主义方式看待唯物主义原理的人,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会以海涅的名言予以回应:“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22](p590)
批判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这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关注的论题。黑格尔哲学原则的展开,与其对于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持续批判是密不可分的,无论是在《精神现象学》中,还是在法哲学或逻辑学中。黑格尔批判了人们在知识和哲学研究中的教条主义,即“以为真理存在于表示某种确定结果的或可以直接予以认识的一个命题里”。[21](p31)如果我们仅将唯物辩证法视为由一些“规律”或“范畴”构成,或者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某条话语当作不变的公理,那就会陷入教条主义的错误。黑格尔呼吁人们追求自由的思想,即不接受任何未经审视过其前提的思想,不论其看起来多么美妙和理所应当。海德格尔亦曾在存在论的任务考察中指出:“不允许把任何随意的存在观念与现实观念纯凭虚构和教条安到这种存在者头上,无论这些观念是多么不言而喻。”[23](p20)因而,不管是黑格尔还是恩格斯都是极力反对教条主义的。
(二)认识论层面:唯物辩证法是理论思维的辩证法
恩格斯对唯物辩证法的研究不仅源于理论的需要,同时也有现实问题的考量。19世纪中期开始,在现实方面,德国在大工业方面开始发展,然而在理论方面,充斥着德国的却是过时的形而上学思想。然而,“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5](p500)恩格斯为了使德国的理论能够跟得上德国的现实发展,便要求一种科学的理论思维,即辩证法。因为“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15](p499)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经验思维,而辩证的思维方式则是理论思维。理论思维区别于经验思维之处就在于,理论思维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偶然性把握必然性,从杂乱无章的堆积事实中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性。这种理论思维的辩证法不仅适用于自然界或自然科学领域,同样也适用于社会历史领域。
就理论思维的辩证法在自然科学领域中的意义而言,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已经用很多例子进行了论证。但是,有些人借用爱因斯坦对《自然辩证法》手稿的否定性评价,来否定其科学性与有效性,“科学主义”倾向的人更是指责自然辩证法是反科学的或伪科学的。对此,我们需要指出,一则,爱因斯坦看到的只是局部的手稿,并未看到恩格斯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完整论述;二则,爱因斯坦的观点也存在其时代局限性。基于此,我们可以看一下最新的相关研究以形成对照。2017年,恩戈·迪·毛罗在《唯物辩证法和生物物理世界》一文中,根据综合生物物理学最新实验成果,表明恩格斯将辩证法应用到自然科学领域是合理的。他指出,一些生物物理科学家根据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推论出来的实验原则都是正确的。例如,实验中矛盾驱动系统里内生的不平衡和不稳定导致越过阈值,从而使系统发生转变。[24]
就理论思维的辩证法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意义而言,恩格斯揭示了在充满偶然性的社会历史领域中,依然存在着必然性的规律。恩格斯指出,虽然活动于社会历史过程中的人是有激情、有意识和有目的的,表面上看,这个领域似乎是偶然性起着支配作用,可事实却是“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14](p302)因此,恩格斯提出了“历史合力论”,即历史的结果是由很多单个意志相互冲突产生的,无数的力构成的平行四边形会产生一个合力。虽然每个人都为这个合力做出了贡献,但是这个作为整体的力会产生出人意料的结果。这意味着,历史的发展有其客观规律,可这并不否定每个人都对合力有所贡献。恩格斯还指出社会发展史与自然史的区别在于,在前者中活动的人,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14](p302)由此可知,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并没有要否定或限制人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对人的能动性在历史中的作用进行了说明。因而,主体化解读模式认为恩格斯过分看重客观规律,缺乏对人的能动性的重视,以此消解了主体性的自由,导致了“机械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这种指责也是没有道理的。
(三)方法论层面:唯物辩证法是历史性的辩证法
很多人有意无意地将唯物辩证法简化为历史辩证法,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因为,历史辩证法更多的是表征辩证法的适用范围或研究对象,仿佛唯物辩证法仅仅是以历史为对象或是研究社会历史的。实际上,唯物辩证法与其说是以历史为对象,毋宁说是以历史为原则。这种历史原则表现为两点:其一,辩证法本身应以历史性的眼光进行审视;其二,辩证法的内容应以历史性的过程展开为准绳。因而,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历史性的辩证法。
就第一点来看,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因此,关于思维的科学……是一种历史的科学。”[15](p499)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讽刺只有庸人的头脑才会将思维规律(辩证法)当作一劳永逸的“永恒真理”。这也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恩格斯要基于自然科学的最新发展来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因为恩格斯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反映的是其时代的现实内容,而如今社会现实已经发生了改变,自然科学也取得了新的成就,因而,辩证法需要重新改造以适合当下的需要。当“科学主义”倾向的人以自然科学的眼光审视辩证法时,他们完全缺乏自我反思和批判性维度。加拿大历史学家莫伊舍·普殊同对此进行了批判:“自然的概念和自然科学的范式具有社会和历史基础。”[25](p205)
就第二点来看,虽然恩格斯知道黑格尔辩证法具有“抽象思辨”和“唯心主义”的性质,但他更清楚地知道黑格尔辩证法的优点在于,“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做基础”。[26](p602)恩格斯甚至忍不住赞叹黑格尔的历史原则为“宏伟的历史观”,并将这一原则同样理解为“辩证法”,他还明确地将这种历史观指认为新唯物主义的直接理论前提。易言之,黑格尔的历史观是按照辩证法的方式理解的,或者说,黑格尔的辩证法实际上是被历史原则所贯穿的。
如果将唯物辩证法的历史性维度抽掉,那很容易沦为通过先验范畴或概念以辩证逻辑去构造世界的唯心主义。阿瑟的“新辩证法”解读将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看作是对黑格尔逻辑体系的挪用,而忽视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历史基础。“新辩证法学派”不喜欢“逻辑和历史的统一”这种说法,他们试图将历史的维度与马克思的方法划清界限。在他们看来,大肆讨论历史原则或历史哲学是一种传统且老套的过时理论,辩证法应该与逻辑学放在一起才有新意。但是,黑格尔的客观精神领域能放弃历史性原则吗?回答是:不能。正因为黑格尔史无前例地将历史性原则贯彻到客观精神或社会现实领域中,他才展开了真正的哲学批判。
恩格斯一再强调黑格尔哲学的优越性就在于其具有强大的历史感,能够真正地把握和理解历史的本质性维度。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的阐释,实际上就是要说明辩证法在自然研究中的历史发展,以此来证明其科学性。即便在阐明“生产对科学的决定性作用”时,恩格斯也采取了历史性的原则。他详细考察了自然科学在不同部门中的发展历史:首先是天文学的发展,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为了自身的发展必须了解它;天文学的发展则必须要以数学的发展为基础;然后农业灌溉和建筑物及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力学的产生;力学又推动了航海和战争。最后恩格斯才得出结论:科学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生产决定的。[15](p485)不可否认,任何科学或思想观念一经形成,便具有其独立性外观。但是,如果在考察它们时丧失历史性原则,那么,就很容易像波普尔那样,误认为科学或思想观念决定生产,从而指责历史决定论是贫困的。
总之,唯物辩证法就其本体论层面而言,它是一种富有内容辩证法而非形式化的辩证法,对其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必须深入具体的实体性内容中;就其认识论层面而言,它是一种理论思维的辩证法,而不是局限于经验思维的非科学方法,更没有消除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由意志;就其方法论层面而言,它是一种历史性的辩证法,而非纯粹的逻辑构造和先验的思想观念。唯当马克思主义的学说阐释积极地将黑格尔的遗产牢牢把握住时,唯物辩证法才不会招致诸多误解。
四、结语
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核心和基石,内在地关联着黑格尔的哲学遗产。为了不误解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义,我们需要摆脱跟随知性科学后面亦步亦趋的状态。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革命的重要成果,只有领会其对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批判,我们才能真正地通达具有实体性内容的社会现实。
马克思恩格斯由于学术分工的不同,在辩证法的阐述上,前者偏向于社会历史领域,而后者则偏向于自然科学领域。但是,两者关于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并不是相互背离的,而始终是本质相连的。唯物辩证法反对任意无原则的形式化应用,坚持以唯物主义为基础,将科学性诉诸人类实践活动之中。恩格斯在阐述辩证法的黑格尔渊源、唯物主义基础以及对知性形而上学的批判方面,为马克思主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任何试图将两者的辩证法从根本上对立起来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同时在政治上也是反动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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