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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的形成过程*
——基于图书分类视角的考察

2023-12-30毛伟林

图书馆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史部经籍四库全书总目

毛伟林,杨 峰

(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陕西 西安 710049)

1 引言

《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是中国古典图书目录的集大成者,它的分类不仅广泛继承了古典图书分类的优秀成果和传统,还对四部分类二三级类属的设置进行了较多的创新。《总目》的分类体系成为其后包括近现代中国古籍目录分类的权威和典范,至今仍有较大影响。

《总目》的编纂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过程。以往的研究,得益于几种《总目》稿本和各分纂官所撰提要稿的发现,侧重于《总目》提要文本的形成过程,如沈津、江庆柏、吴格、司马朝军、张升等所做的大量研究。相较而言,《总目》复杂而精密,并且颇多创新的分类体系的形成过程,研究却甚为稀少。以笔者所见,仅有:黄燕生、王晶分别对比了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总目》稿本(以下简称国博稿本)、《四库全书初次进呈存目》(以下简称《初目》)故事类与《总目》政书类的差异[1-2];江庆柏对比了《四库全书荟要总目》(以下简称《荟要总目》)《初目》与《总目》的分类差异[3-4];苗润博研究了《总目》纪事本末类的设立过程[5];毛伟林研究了古典图书目录类目源流演变对于《总目》史部各类属和子部释家类设置的影响[6-7]。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是资料的缺乏,尽管《总目》在修纂过程中的各种稿本多有发现,但是这些稿本大多残缺严重,无法借以目睹其时《总目》分类体系的状态。比较完整而又分类井然因而也颇受重视的稿本是《初目》,但是因为其产生时间较早,分类体系还比较简单,只能代表《总目》分类体系形成过程的初始状态,无法反映《总目》分类体系中后期的调整过程。因此,《总目》的分类体系是如何从《初目》的初始状态演变为殿本的最终状态的呢?这个过程既值得深入研究,但又受限于资料缺乏的瓶颈。

2 思路与方法:用常见资料突破资料瓶颈

《四库全书》和《总目》的纂修时间与“续三通”“清三通”存在相当长的重合,它们的纂修人员也存在一定的重合,因而《续文献通考·经籍考》(以下简称《续经籍考》)《续通志·艺文略》(以下简称《续艺文略》)《清朝文献通考·经籍考》(以下简称《清经籍考》)《清朝通志·艺文略》(以下简称《清艺文略》)的纂修与《总目》很可能相互影响和借鉴。郭艺鸽[8]、李成晴[9-12]、刘晓胥[13]、韩李良[14]的相关研究,都确证了《续经籍考》《续艺文略》《清经籍考》《清艺文略》的分类体系分别在整体上继承《通志·艺文略》(以下简称《艺文略》)《文献通考·经籍考》(以下简称《经籍考》)的同时,又都受到《总目》分类体系的很大影响,在著录体例和二、三级分类方面对《总目》多所借鉴。笔者进一步探究还发现,在一些《总目》进行较大创新并且较为复杂的类别上,《续经籍考》《续艺文略》《清经籍考》《清艺文略》所呈现的状态都不一样。考虑到它们的纂修进度和完成时间并不一致,可以认为是《续经籍考》《续艺文略》《清经籍考》《清艺文略》所参考和借鉴的《总目》版本并不相同所导致的。反过来说就是,处在不同时期或阶段分类类属各不相同的《总目》的不同版本,分别对《续经籍考》《续艺文略》《清经籍考》《清艺文略》的分类体系尤其是具体类属产生了影响。因此,借助《续经籍考》《续艺文略》《清经籍考》《清艺文略》的分类体系和部分类属,可以反向推断《总目》在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部分类目的状态。

政书类在《总目》的分类体系中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它是《总目》创新最多的一个类别:首先,合并了传统图书目录分类中的故事、刑法、仪注3个类别及食货类的部分内容;其次,对其合并后的名称进行了创新性的改变;再次,对其进行了颇具开创性的三级分类,体系严密,层次井然。尤其重要的是,《艺文略》《经籍考》此类别的核心故事类并没有什么创新性和特殊性,意味着《续经籍考》《续艺文略》《清经籍考》《清艺文略》故事/政书类所呈现的差异,都是从其所借鉴和参照的不同版本的《总目》而来。因此,《总目》政书类因为其重大的变更、较大的创新性和自身三级分类的复杂性,成为笔者管窥《总目》分类体系尤其是具体类属形成过程的重要标本。

本文利用《初目》《续经籍考》、国博稿本、《续艺文略》、文渊阁《四库全书》(以下简称《四库全书》)《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以下简称《简明目录》)《清经籍考》《清艺文略》构建《总目》的文本形成序列,通过梳理其故事类或政书类的设置和收录情况,从分类的角度探讨《总目》政书类包括各属的形成过程,并借此管窥《总目》分类体系的修改和完善。由于《艺文略》系列目录的“十二分”类目体系与《总目》及《经籍考》系列目录采用的四部分类体系差异较大,各级分类的名称术语不同,为行文方便和不引起混乱,本文将涉及的所有目录的一级分类统称为部,二级分类统称为类,三级分类统称为属。

3 “政书类”的源流演变

王菡研究了古典图书目录史部故事类向政书类的演变[15],张固也对《总目》政书类进行了溯源,都颇多创见[16]。本文在梳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两位前辈的研究成果,主要从类目离析和名称变化的角度,对古典图书目录政书类相关类目的源流演变进行简述。

西晋荀勖《中经新簿》分四部总括群书,其丙部收录旧事。南朝梁阮孝绪《七录》的记传录创设了后世四部分类法之史部的大部分二级分类,其中包括旧事、仪典、法制等。唐初确立四部分类体系的《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将“故事”界定为品式章程,还将《七录》的仪典、法制分别改称仪注、刑法。唐开元年间的《唐六典》记载秘书省“秘书郎掌四部之图籍”,其史部承袭《隋志》的旧事类、仪注类、刑法类,分别纪“朝廷政令”“吉凶行事”“律令格式”。五代刘昫等删略毌煚《古今书录》撰成的《旧唐书·经籍志》,改旧事为故事,仪注、刑法二类同《隋志》,此后诸家书目多沿用之。南宋初,《艺文略》变革四部分类法为十二分法,将仪注归并到一级分类礼部,并在史部增设食货类。《中兴馆阁书目》《遂初堂书目》中的故事类/本朝故事类开始大量收录国家财政和地方物产的文献。随后,《中兴馆阁书目》《中兴国史艺文志》史部又增设谥法类,《直斋书录解题》分别改故事、仪注、刑法为典故、礼注、法令,并且开始将《通典》《唐/宋会要》等文献收录进典故类。元初的《经籍考》将仪注、谥法类调整到经部。

明代的诸多图书目录“闯出四部分类法的牢笼”,在分类方面进行了较多创新。《文渊阁书目》《秘阁书目》《宝文堂书目》在经、史、子、集之外设政书类、刑书类,将其视作四部之外的专门知识种类。其后《内阁藏书目录》设一级分类典制部,《行人司书目》设一级分类典部,分典故类及国朝名贤奏议类,《世善堂藏书目录》史部设历代典制类、律例类。《国史经籍志》首次在史部同时设立故事、食货、仪注、法令4 类,并分别为其作序。《澹生堂书目》史部将仪注类改称礼乐类,将刑法、食货类合并扩充为政实类。《脉望馆书目》史部经济类分吏、户、礼、兵、刑、工著录六部职掌的相关图书。

在清代,《传是楼书目》《好古堂书目》史部在故事、食货、仪注、法令等类外增设时政类,《千顷堂书目》史部改刑法类为政刑类,《述古堂藏书目》将上述诸类合并为政刑类,《楝亭书目》统一设立经济类,《江苏采辑遗书目录》史部称政事类,《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以下简称《浙江总录》)史部称掌故类。此外,《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以下简称《明志》)史部故事类在官方政典之外,大量收录国计民生方面的文献。

《艺文略》在中国古典图书目录史上首创系统的三级分类,其仪注类分礼仪、吉礼、宾礼、军礼、嘉礼、封禅等18 属,刑法类分律、令、格、式、敕等11属,食货类分货宝、器用、豢养、种艺、茶、酒6属。《国史经籍志》继承了《艺文略》系统而严密的三级分类体系,仪注类较《艺文略》增加了凶礼、谥等3 属,食货类合并《艺文略》茶、酒2 属为酒茗属,并增加食经属。《澹生堂书目》史部典故类分故实、职掌2属,礼乐类分国礼、家礼、乐律、祀典4属,政实类分时令、食货、刑法、官守、事宜5属。《述古堂藏书目》政刑类分故事、职官、仪注、律令4 属。《浙江总录》掌故类分总类、职官、食货、仪制、兵制、河渠、水利、营造8属。

4 《总目》政书类的形成过程

4.1 《初目》和《四库全书荟要》的故事类

“最早给提要稿进行完整系统分类”“建立了《四库全书》的图书分类体系”的,是纂成于乾隆三十九年七月至乾隆四十年九月中旬间的《初目》[17-18],其史部分别设有法令类和故事类。《初目》法令类收录3 部书,故事类收录《大唐开元礼》等31 种图书。《初目》法令类的《科场条贯》,后被《总目》收录在政书类典礼属,《疑狱集》《补疑狱集》则被收录进子部法家类。《初目》故事类收录的图书,有5 种被《总目》收入政书类通制属,有10 种被《总目》收入政书类典礼属,有6 种被《总目》收入政书类邦计属,有1种被《总目》收入政书类军政属,另有9种被《总目》收录在史部杂史、子部杂家等类。这反映出,《初目》的故事类主要由综合性典制、朝庙礼仪、国计民生等方面的图书构成。

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开始编纂,至乾隆四十三年完成的《四库全书荟要》(以下简称《荟要》),其史部设有法制类和故事类。《荟要》故事类收录《通典》《文献通考》2 部书,后皆被《总目》收录在政书类通制属。《荟要》法制类是法令类和仪制类的融合,其收录的《大清会典》《大清通礼》《清朝礼器图式》《清朝宫史》等4部礼仪制度方面的图书都被《总目》收录进政书类典礼属。

4.2 《续经籍考》的故事类

初撰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之前,修改完善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或稍后的《续经籍考》,称赞《经籍考》史部分类比较“确当”,因而“悉仍其目”,较少改动。《续经籍考》史部沿用了《经籍考》和《初目》的故事类及刑法类,其故事类小序称故事有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营建6 属,主题是“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然而,因为收录图书“部卷甚少”,故不再进行三级分类。但是,实际上《续经籍考》故事类以时间为序收录图书种数达100种左右,几乎是《总目》政书类著录图书57种的两倍,达到《总目》政书类著录和存目图书总量的五分之三,其内容涉及综合性典制、朝庙礼仪、国计民生、科举、年号、谥法等方面,并无法典律令,也极少军政和工程建设。所以,《续经籍考》故事类小序的此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合理的解释是,《续经籍考》的编撰时间相对较早,其故事类在编纂之初本就未进行三级分类,面貌与《初目》较为接近,只是收录图书的数量有了较大扩充。而其小序中分属和“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的说法,是后来修改时才依据《总目》的国博系列稿本追加上去的。

此外,与《经籍考》仪注类曾经同时收录官方典礼仪制和私家礼仪不同的是,《续经籍考》经部仪注类只收录私家礼仪,官方的典礼仪制被悉数合并进故事类。《续经籍考》刑法类则与《经籍考》一样,同时收录官方的法典律令和私人的法学著作,也反映了此阶段法令并未被纳入进故事类。

4.3 国博稿本的故事类

存世的诸家《总目》稿本中,《初目》外只有国博稿本也保存有故事类的部分。《续经籍考》故事类小序所述及的故事类分属,即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营建6 属,与国博稿本完全一致。可见,《续经籍考》修改时所凭据的《总目》稿本,即便不是国博稿本本身,也一定与国博稿本同源。国博稿本故事类有小序:

故事有二:祖宗创法,奕叶慎守,是为一朝之故事;后鉴前师,与时损益,或因或革,利弊具陈,是为前代之故事。史家著录,大抵前代事也。《隋志》所载,搀以《汉武故事》《西京杂记》,滥及稗官;《八王故事》今虽未见其书,据《世说新语》注所引,直传记耳。《唐志》载《魏文贞故事》之类,《宋志》载尉迟偓《中朝故事》之类,均循名误采,不核本书,更如《树萱录》之入种植矣。今总核遗文,惟以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入于斯类,以符《周官》故府之遗。至仪注、条格,旧皆别出,然均为成宪,义可同归。政典、礼经,古原一理,后世失其本意,歧为多途,非先王制作之义也。

该序将故事分为一朝故事与前代故事两种,指出诸家史志目录著录的主要是前代故事,批评其往往“循名误采,不核本书”,并将故事界定为“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还主张将典礼仪注和法典律令也都纳入到故事类[1]205-206。

值得注意的是,《续经籍考》、国博稿本故事类著录的若干种图书,与《简明目录》《总目》颇有出入,如《宋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宝祐四年登科录》被《简明目录》《总目》著录在史部传记类,《元典章》被《总目》降为政书类通制属存目,《礼部志稿》《太常续考》被《简明目录》《总目》著录在史部职官类,《春明梦余录》被《总目》著录在子部杂家类。

此外,黄燕生指出,国博稿本故事类通制属和营建属的按语,与《总目》政书类也有差异,兹将其从黄燕生论文迻录如下,国博稿本通制属按语:

案故事之名,见于《隋志》,盖学古人官议事以制之义,非徒资博闻也。历代以来,留心掌故者,或辑故事以备史,或采史以为故事。其间以一家之书而该历朝之典,以一代之书而兼六职之全者,总而汇之,谓之通制。

营建属按语:

案司空所掌,河渠为大。然其事与地形相表里,因势制宜,非可勒为成法。故修浚之政,别入地理。至于百工之事,率皆艺术,亦不足以称令典,惟录其司于官者。旧典罕征,故弥略焉。

4.4 《续艺文略》的故事类

编成于乾隆四十六年二月至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之间的《续艺文略》继承《艺文略》的体例,在史部分设故事类、刑法类及食货类,并且将仪注类合并进一级分类礼部。同时,《续艺文略》综合参考《总目》在国博藏本之后的一个稿本及《艺文略》的体例,将故事类细分为通制、通令、军政、工政、贡举5 属,并附录杂法令、杂典制2 属。相较于《初目》和《续经籍考》,《续艺文略》不仅依主题对故事类进行了三级分类,还吸收了原刑法类中的法典律令进入故事类形成通令和杂法令2属,虽然仍保留了刑法类,但是却只收录私家法学研究著作。《续艺文略》故事类的贡举属,其名称很可能来自于《艺文略》刑法类的贡举属,是《续经籍考》将《初目》法令类的《科场条贯》调整进故事类,以及《续艺文略》将刑法类中的律令法条调整进故事类的结果。尽管后来不同版本的《总目》故事/政书类都不曾设贡举属,但却都将科举文献收录在故事/政书类的典礼/仪制属。

在著录图书方面,《续经籍考》、国博稿本故事类的《宋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宝祐四年登科录》已被《续艺文略》著录在传记类,《元典章》已被《续艺文略》降为通制属存目,《礼部志稿》《太常续考》已被《续艺文略》著录在职官类。并且,《续艺文略》故事类工政属著录与存目的图书,已经与《总目》政书类考工属除清代以外的部分完全相同,奠定了《总目》考工属的基本面貌。

此外,《续艺文略》将《初目》《续经籍考》故事类中国计民生方面的图书,即国博稿本故事类的邦计属,整体合并到食货类成为新增的食货总录属。《续艺文略》还将《初目》和《续经籍考》故事类中朝庙礼仪方面的典籍,即国博稿本故事类的典礼属,调整到礼部仪注类整合为朝庙礼仪属和谥法国玺属。上述调整导致《续艺文略》故事类的分属与国博稿本和《总目》以及随后要述及的《清经籍考》《清艺文略》故事/政书类均有较大不同。这主要是因为《续艺文略》在接受《总目》稿本体例影响的同时,还要最大程度地保持和延续《艺文略》的分类体系。因此,《续艺文略》故事类的设置,可以看成是《总目》政书类形成过程中的一个变态。

4.5 《四库全书》与《简明目录》的政书类

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完成的文渊阁本《四库全书》,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完成的《总目》精简版《简明目录》,其史部都将故事类改称为政书类,分通制、仪制、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 属,并且都不设立刑法类与食货类。《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政书类都没有小序,未对更名原因作交代,推测应该是清朝尤其是乾隆朝官方编纂的大量政书被著录或计划著录进《四库全书》,故事之名已经名不副实。

《简明目录》政书类通制属按语删去国博稿本概述“故事”的前两句,将之精简为:“纂述掌故,门目多端,其间以一代之书而兼六职之全者,不可分属。今总而汇之,谓之通制。”仪制属按语作:“六官之序,始于冢宰;然职官已各自为类,故不复及。其次应及司徒;而今先以春官所掌者,帝制朝章,于是乎在,取以托始,尊王之义也。”邦计属、军政属均将国博稿本按语删去,法令属按语作:“法令与法家,其事相近而实不同。法家者,私议其理;法令者,官著为律也。刑为盛世所不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今载《唐律疏议》,见世轻世重之源流;并恭录《钦定大清律例》,以昭圣代之法守。其余杂帙,则率存其目焉。”考工属按语将国博稿本营建属按语末尾改作“故今惟录其司于官者,他不及焉”。

4.6 《清经籍考》的政书类

编成于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年十二月之间的《清经籍考》史部设政书类,其小序指出故事是过往性的,批评《隋志》滥及小说、《唐志》横牵家传乖误体裁,指出清朝依据《周官》六官设立制度并颁布大量政典,交代了其仿照《四库全书》依据《秘阁书目》将故事类改名为政书类。存世文献中,《总目》系列目录将故事类改称政书类的原因,在《清经籍考》中第一次得到明确阐述。《清经籍考》不仅政书类分属与《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完全一致,还与后者一样取消史部的刑法类,将其中法典律令之外的私家法学著作调整到了子部的法家类。

值得注意的是,《清经籍考》政书类著录了一些《四库全书》《简明目录》都没有收录的清代官方文献,如通制属的《钦定吏部则例》,仪制属的《钦定学政全书》《钦定礼部则例》,邦计属的《钦颁赋役全书》《钦定户部则例》,军政属的《钦定中枢政考》《八旗则例》《钦定五军道里表》,法令属的《钦定督捕则例》《钦定三流道里表》,考工属的《钦定工部工程做法》《钦定工部则例》《钦定工部续增则例》《钦定物料价值则例》。关于这些图书为何没有被补充进《四库全书》和《总目》,其原因还有待考察。

4.7 《清艺文略》的政书类

编成于乾隆五十年十二月至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之间的《清艺文略》,其政书类分设通制、仪制、邦计、军政、法令、考工、杂典制7 属,除杂典制之外与《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清经籍考》完全相同。其中,法令属整合了《续艺文略》故事类通令、杂法令2 属,邦计属即《续艺文略》食货类的食货总录属,考工属即《续艺文略》的工政属,而仪制、杂典制二属则是从《续艺文略》礼部仪注类调整而来,相当于《总目》政书类的典礼属。相比而言,尽管都参照《总目》稿本的体例对《艺文略》本不分属的故事类进行了三级分类,但对于相关几个属的配隶,《续艺文略》更趋近于《艺文略》,而《清艺文略》则更加接近《总目》。这说明,《清艺文略》政书类受《总目》稿本体例的影响比《续艺文略》更为强烈和深入,《总目》稿本的政书类此时更加成熟和更有影响。

此外,《清艺文略》与《清经籍考》一样,史部完全取消了刑法类,并将以往被收录在刑法类的私家法学著作全部调整到子部法家类。

4.8 《总目》的政书类

《总目》在七阁《四库全书》编纂完成后又历经多年增修删改,至乾隆五十七年基本定稿,到乾隆六十年才最终校勘完竣刊刻颁布天下。《总目》政书类小序亦将故事类分为一朝故事与前代故事两种,指出诸家史志目录著录的主要是前代故事,批评《隋志》滥及小说、《唐志》横牵家传是“循名误列,义例殊乖”,并将故事限定为“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即《周官》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六官所执掌的职责范围,分别为总揽六典之政、国家货币财政税收和民生、礼仪和典章制度、军队和国防建设、国家法制和司法、工程建设和制造,还主张将典礼仪注和法典律令也都纳入到故事类。同时,《总目》因为此类还著录了清朝尤其是乾隆皇帝时期编撰的大量典章制度,“综括古今”,因而变更故事之名,并借鉴明《秘阁书目》政书类的名称将其命名为政书类。《总目》政书类小序前半部分与国博稿本故事类小序极为相似,后半部分则与《清经籍考》意思相同而更为精炼。此外,《总目》还曾批评《千顷堂书目》在史部典故类之外另设食货类、政刑类和在集部设制举类是徒为缀余,因为此三类的著录内容也完全归属于六官司徒、司寇和宗伯的职责范围。《总目》政书类依据《周官》六官职掌,分为通制、典礼、邦计、司马、法令、考工6属。

《总目》政书类通制属按语同《简明目录》,典礼属按语在《简明目录》仪制属按语的基础上精简和疏通文意作:“六官之政,始於冢宰。兹职官已各自为类,故不复及。六官之序,司徒先於宗伯。今以春官所掌,帝制朝章悉在焉。取以托始,尊王之义也。”邦计属按语作:“古者司徒兼教养,后世则惟司钱穀。以度支所掌,条目浩繁,然大抵邦计类也。故今统以邦计为目,不复一一区别。”军政属按语作:“军伍战阵之事,多备於子部兵家中。此所录者,皆养兵之制,非用兵之制也。故所取不过数家。”法令属按语将《简明目录》末三句精简为:“兹所录者,略存梗概而已,不求备也。”考工属略去国博稿本营建属、《简明目录》考工属的按语。

5 结论

《总目》政书类的形成,跟《总目》的编纂本身一样,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凭借着《初目》《续经籍考》、国博稿本、《续艺文略》《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清经籍考》《清艺文略》构成的《总目》文本形成序列,我们得以窥见这个过程的基本面貌。

《初目》是四库提要分纂稿的第一次汇编,“最早给提要稿进行完整系统分类”,也是《总目》政书类的前身——故事类面貌的最早呈现。《初目》取消仪注类,并且在故事类收录众多的仪制文献,可能反映了《总目》编纂者的某种思想,如认为典礼仪式是国政朝章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仪式的延续性和保守性使其本身就是“故事”。《初目》的这种做法,进而还限制了《总目》的后续版本补充设立仪注类的可能。《初目》故事类收录为数不少的国计民生方面的图书,显然是受到《中兴馆阁书目》(已佚,当时尚未辑佚)《遂初堂书目》以来的传统,尤其是《千顷堂书目》《明志》的影响。《续经籍考》编撰最初所依据的《总目》稿本故事类在《初目》故事类收录图书主题范围的基础上进行了数量的扩充,总数已达到《总目》政书类著录和存目图书总量的五分之三。

国博稿本故事类小序将故事分为前代故事和本朝故事,似乎是受到《遂初堂书目》的影响。国博稿本第一次对故事类进行三级分类。事实上,《总目》的大部分分类创新,包括创设诏令奏议类,霸史/伪史类改名载记类,小学类、传记类、地理类、目录类、杂家类、小说家类、艺术类的三级分类,在《续经籍考》及其所依据的《总目》稿本中即已经基本完成。在国博稿本中,又对故事类、谱录类进行了三级分类。《续经籍考》、国博稿本奠定了《总目》分类体系的基本面貌。

国博稿本故事类依《周官》六官分为6属,可能是受到沈初《浙江总录》掌故类的影响。《浙江总录》掌故类的总类、食货、仪制、兵制、营造五属,与国博稿本故事类的通制、邦计、典礼、军政、营建属高度相似。并且,国博稿本故事类营建属按语中“司空所掌,河渠为大。然其事与地形相表里,因势制宜,非可勒为成法。故修浚之政,别入地理”的表述,也似乎是针对《浙江总录》在掌故类设河渠属、水利属而论。此外,《浙江总录》编成于乾隆三十九年四月,并曾与浙江省采集的遗书一道缴送到过四库馆,而其编撰者沈初也于乾隆四十一年出任《四库全书》馆副总裁,《浙江总录》与《总目》编纂有着潜在的联系。

《四库全书》和《简明目录》(二者所依据的《总目》稿本)中,故事类开始被改称为政书类,受限于不设小序的体例,二者未对此做说明。不过,这一改动显然是受到明代图书目录政书类的影响。前文已述,明代学者相当重视政书,不仅在四部之外为其单独设类,甚至还曾设立专门的一级分类。这个传统对清代采用四部分类法的书目仍有很大的影响,如《述古堂藏书目》设政刑类、《楝亭书目》设经济类、《江苏采辑遗书目录》设政事类、《浙江总录》设掌故类。《四库全书》和《简明目录》改故事类名称为政书类,可以说是在四部分类法的框架内延续了明清以来图书目录普遍设立政书类的传统。“这说明标榜古学、言必汉唐、善于考镜学术源流的《总目》,并不能超越历史的连续性,完全脱离宋、明学术思想和实践的进程,断绝宋、明学术留给它的遗产和潜移默化的影响。”[7]39,88-89这再次为研究者认识和理解清代汉学与宋、明学术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剖面。

在存世文献中,《清经籍考》政书类小序第一次对故事类改名为政书类的原因进行了阐述。当然,这种阐述是不充分的。《秘阁书目》的政书类沿袭自《文渊阁书目》,并且是与刑书类并存的。《清经籍考》还收录了不少《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所没有收录的清朝官方典制文献,而且这些文献也没有被增补进《四库全书》和《总目》。这反映出《清经籍考》并非完全照搬《总目》稿本,而是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会有意识地补充和修正《总目》稿本,而《四库全书》和《总目》收录图书也存在失之眉睫的遗漏。

《总目》政书类的小序,很有可能是分别剪裁国博稿本故事类小序和《清经籍考》政书类小序的前、后部分而成。而从国博稿本和《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在典礼属/仪制属、营建属/考工属名称上的差异来看,《总目》稿本中似乎存在着两个不同的版本谱系。在《总目》中,这两个版本谱系终于得到融合。

从《初目》《续经籍考》、国博稿本、《续艺文略》的故事类,到《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清经籍考》《清艺文略》的政书类,再到《总目》的政书类,构成了《总目》政书类形成的完整过程。这反映了《总目》的分类体系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也体现了《总目》编撰者持续地对古典目录学进行学习和批判性借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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