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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周宗法制度对家国同构观念建构及当代价值

2023-12-29李伟达

理论观察 2023年10期

摘 要:西周宗法制度之下形成的家国同构观念,具有重视亲情血缘、家国统一的特征。在当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家国同构观念弱化。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观念,我们应从本质上予以否定,但是家国同构观念中的有益思想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可以促进民生经济的发展、增强民众的政治认同感、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家国同构观念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宗法制;家国同构;社会原子化;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91;K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10 — 0056 — 04

2022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

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文章强调,中华文明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文化创新的重要宝藏,文化研究要在中华五千多年的历史文明中汲取营养,推动中国文明历史研究推向深处。延至当代中国,传统中国家国同构说仍可谓学界主流观点。

宗法制是中国文明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现象,中国文明历史研究需要进一步研究宗法制中的家国同构文化现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深入宗法制及其建构的家国同构观念的文化研究,可以从中发掘优秀的传统文化基因,促进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今天,家国同构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增强民族凝聚力与文化自信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西周宗法制构建家国同构观念的历史渊源

宗法制建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西周。西周宗法制是西周王朝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而制定的封建等级礼教制度。在西周宗法制度下,家国同构渐渐在中华儿女的观念中扎根。商朝灭亡后,西周统治者对之前朝代的氏族和血缘关系纽带进行了很多的发展改造,变氏族为宗族,政治上强调“亲亲”“尊尊”,一种家国政治、等级分明、尊卑有别的宗法制度建立起来。西周统治者构建了家国同构形式的“血缘宗法王国”。国家是以家庭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国家是无数个家庭组织起来的,是家庭宗族的扩大和延伸。

(一)“亲亲”下的权力世袭——血亲宗族的家国同构观

“周朝的中国好比是家族社会的教科书,整个国家为一系列封地君主和其亲戚团体拥有”[1]。国主家长化,权力亲情化,氏族宗法化,族人宗亲化,这些都是西周宗法制度的特征。

西周统治者从血缘宗法关系来分配国家疆域,把宗族血亲分配到全国各地区,并根据血缘的亲疏来分配权力、领土与财富。“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荀子·儒效》)这种宗法制度下的分配领土权力不仅扩大并巩固了西周王朝的统治疆域,还使得宗法制度成为国家性政治制度。西周宗法制最大的特征就是封建贵族世袭,家长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合,王室贵族靠着血缘纽带关系享受着“世卿世禄”的特殊权力。在宗法制度下,王室宗族势力就是国家政治势力,在这种情况下,家庭与国家之间就有了同构性,王室宗亲爱护宗族家庭就是爱护国家,维护国家稳定,就是在巩固宗族统治的稳定性。西周宗法制下形成的“亲亲”就形成了维护国家统治集团内部稳定的重要因素,家国同构的观念也就是从统治阶级的家国一体的价值观念发展而来的。

西周宗法制与分封制的作用之下,每一个宗族都在政治意义上赋予了某块领地的权力,一个家族掌管着一片区域,血缘关系与政治领土关系密切,宗法制度成为宗族血缘与封建领土关系层面的政治实体,家国同构在现实意义上具有了政治意义。

(二)“尊尊”下的尊卑区别——孝父忠君的家国同构观

“尊尊”下的西周王朝中,不同群体处于不同的位置,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从而形成了某种等级差别的秩序。因此,家庭内有父子、兄弟、夫妇之差序,社会上则有长幼、君臣、上下之差序。而且,古代思想要求个体安于自己的位置,安分守己,不能相逾越,由此形成了上下有等、尊卑有差的“尊尊”伦理。一般来说,处于尊者位置的个体,常常代表了某种集体的力量,而卑者对尊者的服从,不过是个体对集体的服从而已。譬如,就家庭而言,《仪礼·丧服》称父为至尊,父在家庭中的地位,不是因为他作为男性个体的强权,而是家庭必须有一个代表,即家长,家庭成员对家长的服从,是个体对家庭这种普遍物的尊崇。在这种秩序下,个体必须服从集体,家庭之内如此,国家之内亦是如此,平民阶层、士大夫阶层对于周天子应当绝对地尊敬与服从。

西周宗法制下,国家统治阶级到奴隶阶级都存在着严苛的等级秩序,层层分封,层层管理,嫡庶有别,长幼有别,君臣有别。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君臣之间的“忠”是父子之间“孝”的扩大。国家等级划分与尊卑有别也是家庭等级长幼、嫡庶关系的放大。在尊卑等级形式上家庭与国家具有一致性,“尊尊”的等级关系下家庭与国家具有同构性。

(三)家国同构观的衰落与宣扬——“礼崩乐坏”到“克己复礼”

“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论语·阳货》)“礼崩乐坏”周朝宗法制度遭到极大的破坏,社会文化秩序遭遇重大变局。

西周宗法制度在西周成、康之后,就渐渐走向衰落。依靠血缘纽带的宗法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对各诸侯国的绝对统治权的弊端显现出来,宗族血缘纽带在西周王朝统治末期也变得薄弱,西周衰亡的直接原因是几场大的战争的失败,其主要原因就是血缘宗亲关系的疏远。在周朝东迁后,各诸侯国逐渐脱离了统治者的控制,宗法制度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天子的权威受到了挑衅。

孔子出生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他对于当时环境的评价是混乱的社会。孔子理想化的社会环境就是一种克己复礼,天下为公,家国同构的血缘宗法制社会。“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希望可以恢复西周封建礼法,重新树立周天子的权威,建立一个有秩序的宗法制度的社会。尽管西周宗法制度已经结束,但是家国同构观已经深入中华历史文化之中,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中的许多思想观念也是对于家国同构观念的传承与宣扬。

二、现代社会家国同构观念淡化的现象与历史背景

在当代市场经济环境下,家庭宗族的血缘亲情逐渐淡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了一种人与物的关系。这种人与物的依赖关系,人对于商品经济过于的依赖导致了血亲关系的疏远、家国观念的淡化。政治制度的发展、现代主流文化的冲击也使得传统家国同构观念淡化。

中国式现代化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现代化使得人们可以享受更多的物质财富,但同时也面临着无数的竞争、冷漠与孤独,对于个人利益的过分关注,也导致了一种普遍“漠不关心”的社会环境。家国同构价值观的继承与发扬,会使得家庭对于个人来说更加的可靠与温暖,爱“小家”的同时也爱着“大家”。

(一)经济背景——社会正走向原子化阶段

“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各种基本的社会联结开始走向松懈,从而导致社会走向原子化。”[2]家国同构观念淡化的根本渊源要追究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上,当代社会正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人民要通过不断地生产和劳动来创造价值,来获取物质满足,但这种人与物的依赖就形成了个人对于家庭的淡化,进而使得家国同构观念的弱化。

马克思曾对人的历史发展进行论述,并予以阐释。马克思把人和物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人和人的原始联系。这种原始联系脱胎于氏族、部落,人和人不分工协作,会被大自然淘汰。称为人和人的原始依赖关系。宗法制虽然从逻辑上讲是符合上述解释,实际上马克思的表述中,资本主义以前的都属于这种原始依赖。在第一阶段中,个人因为生存发展等方面的原因,需要依附于血缘宗法纽带,并对国家具有强烈的服从与认同。第二,人与物的依赖关系。在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的水平,人们就不再依赖血缘宗族,而是将依赖的对象转向了资本和物。在资本市场普遍流通社会中,商品拜物教盛行,形成这种对于物的依赖。在当代社会中,人们需要不断通过对于物的价值的发掘与创造,来收获更多的物质需求。另外,当代社会,家庭对于个人的庇护作用逐渐被个人自我依赖所代替,国家对于个人的生产生活予以了很大的自由。第三,人的全面发展下的个人独立。全面发展下的个人独立,个人完全接触到任何自由,不需要再继续依赖祈求商品,个人的充裕使得商品不再具备满足更多需求的价值。

血缘宗亲纽带基础上的家国同构观念是与第二阶段中的社会原子化现象相驳斥的。家国同构重视对于血亲关系纽带的作用,重视家国一体的价值倾向;社会原子化阶段,强调“独立”“个体”,并试图打破家庭等群体形式,创造商品物质依赖下的绝对个人主义,而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正处在一个社会原子化过程中,家国同构观念因此会日渐衰弱。

(二)政治背景:现代社会的民主法治取代了封建王朝的血缘政治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改造与建设时期,政治制度不同于西周宗法制度。现代政治中,君王不复存在,民主法治下“亲亲”的血亲统治制度瓦解,“尊尊”的严苛的等级制度与尊卑关系也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中荡然无存。

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宣传人人平等、民主法治的思想,反对封建等级观念、以法治代替人治,使得依靠血亲宗族纽带来治理国家、分配政治权力的情形成为了历史。国家官员选举时,也不再依靠血缘关系,而是人民民主选举出官员来治理国家和地方。传统家国同构观念需要进行改造才能更好地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政治发展的需要。

从另一方面来讲,我国政治发展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期,政治理论发展不够充分,在政治中个体与集体存在着明显的区分,家庭与国家的同构性出现衰弱。所以家国同构观念在当代社会正处于一个相对衰落的时期。

(三)文化背景: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思想盛行

当今社会网络信息的发展,使得许多外来思想文化涌入我国,传统家国同构观念也是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逐渐淡化。

“世俗化时代的原子化个人,既没有社群,也没有历史,只是一个充满了物欲和追求的经济理性人。他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而这个外部世界,是一个以利益为轴心的市场世界,缺乏温情,也没有意义。”[3]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地打击着传统家国同构思想观念。

家国同构思想要求个人意识向集体靠拢,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变革阶段,青年群体在未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之前,往往受到西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潮的负面影响。”[4]个人往往在个人的利益选择中不再去过多考虑公共利益,甚至还会出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对立的情况。对于家国同构观念的继承是必要的,在继承中需要不断创新,创造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家国同构观念。

三、家国同构观念的现代价值

“吾中国之组成,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5]西周宗法制度虽然早已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家国同构思想却被传承了下来,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家国同构已经是成为中国人的“基因认同”。

西周宗法制度建构的家国同构思想的现代价值并不是基于奴隶制之上、维护封建领主统治的制度内涵,而是西周宗法制中反映的血亲关系纽带和家国同构的观念。从本质上讲,西方宗法制是维护封建王族统治的工具,是奴隶社会生产力环境下的产物,对于当代社会的发展来说,并不适用。西周宗法制下家国同构思想也是具有局限性的,我们要从本质上予以否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坚持历史文化研究与创新,树立文化自强和文化自信,虽然西周宗法制下家国同构具有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要发掘出家国同构中的现代价值。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被赋予时代价值、经过当代转换的家国同构观念对于国家繁荣、祖国统一、社会和谐、家庭幸福、个人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家国同构助力民生经济,促进国家繁荣。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家国同构思想的发掘与复兴,紧密国家与家庭的联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经济。

中国式现代化的民生经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共同富裕,满足人们的物质精神需要为目标,党的二十大会议指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6]。

家国同构观念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民生经济的兴起与发展。对于家国同构观念的继承与创新,会促使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更加趋于一致性;发展家国同构观念有利于在促进国家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也兼顾个人的合法利益。家国同构观念让人民共享到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与经济建设的热情,促进国家繁荣。

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地区间的经济贸易合作越来越频繁,经济、贸易、区域之间相互依存,家国同构观念有利于国家间的密切合作,促进人民命运共同体的发展。

(二)家国同构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

传统家国同构思想形成于西周宗法制封建社会,在逻辑性与现实意义上不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标准,但家国同构中的一些可取的观念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造已经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家国同构思想观念的继承与发展,有利于唤醒亲情血缘关系,促进家庭宗族之间的交流,使家庭和睦。家国同构增强人民对家族血缘纽带的“小爱”以及对于社会国家的“大爱”,促进对于国家的归属感与政治认同、促进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

党的二十大指出“面对国际局势急剧变化,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在斗争中维护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牢牢掌握了我国发展和安全主动权”[7]。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家国同构观念有利于凝聚共识,共同克服当前国际局势,维护国家安全。另外,家国同构是海峡两岸交流的重要的传统价值观念,台湾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坚持只有一个中国,在家国同构观念中台湾是“小家”,祖国是“大家”。

(三)家国同构推动文化复兴,促进思想政治教育

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西周宗法制建构的家国同构,需要在继承与发展中不断去其糟粕,推陈出新。家国同构有益的思想,可以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中国历史文化的发掘与创新,忠孝信悌礼义廉耻等伦理观念再次复兴,充实新时代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8]。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家政治的要求,利用先进的、有益的理论,向受教育者传播特定的政治思想与观念,影响受教育者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家国同构观念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家国同构思想观念中的“爱大家”与“爱小家”的观念与现代社会的“爱国、敬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致性,弘扬家国同构价值观念可以丰富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其次,家国同构观念中展露的家国一体与礼义廉耻的优秀道德品质,有利于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再次,家国同构蕴含着个人与社会共同发展观念,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宣传与教育。家国同构观念的文化复兴,不仅促进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行,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化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结语

从西周迁移到东周,到秦王朝的大一统,再到汉武帝时期,家国同构经历了几百年的实践发展,经历了百年的“家国解体”的宗法制度的礼崩乐坏,又经历了焚书坑儒后百年的沉寂,再到独尊儒术的家国同构的复兴。家国同构观念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作为西周宗法制下维护封建君主统治的价值观念,我们应当摒弃其中落后的思想观念,吸取家国同构中的家族温情、家国情怀等值得促进现代社会发展借鉴的价值观念,为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发掘出有益的文明精神,创新发展出一种中国式现代化的“家国情怀”,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 考 文 献〕

[1][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03.

[2]田毅鹏.乡村过疏化背景下村落社会原子化及其对策——以日本为例[J].新视野,2016(06):26-31.

[3]许纪霖.“大脱嵌”之后:家国天下之新秩序与自我认同:第10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189.

[4]杨玉强,杨伟荣.谈“家国同构”概念的当代转换对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启示[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6,32(01):28-31.

[5]梁启超.新大陆游记[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144.

[6]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10-11.

[7]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4.

[8]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44.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