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的遥領與正統觀念
2023-12-25李彦楠
李彦楠
提要:魏蜀吴遥領的時空特徵迥異。魏遥領時間存續短暫,空間分布範圍有限,與降將密切相關;蜀前期遥領時間存續長,空間分布集中於臨近地區,與招懷邊民密切相關;蜀後期和吴,遥領時間存續長,空間分布不限於臨近地區,但吴遥領依然處於實際控制區輻射下,與交分天下盟約密切相關。上述差異涉及三國正統觀念問題。魏和蜀前期,均認爲自身是九州之内唯一合法政權,其他政權占據土地僅是軍事失地,遥領大都出於招懷邊民、安撫降將等軍事目的;蜀後期和吴,因盟約而遥領,遥領在時間上常態化、空間上普遍化,實質以放棄正統性訴求爲前提。
關鍵詞:三國 遥領 正統觀念 九州
“遥領”指僅有名號,有時也具有官署,但無轄區與居民的行政機制。遥領雖然在兩漢時已存在,但三國時期更盛,魏蜀吴設立部分遥領州。一般認爲,魏蜀吴遥領與確立自身正統性有關。
所謂正統性,包含自身對前代繼承性和對同時期其他政權排斥性兩個方面。由此,政權以遥領方式解決正統性問題觀點建立在如下預設基礎上:一、疆域完整性與政權合法性密切相關,如果無法完全占據漢家天下,政權對漢繼承性將受到懷疑;二、遥領既能滿足强調自身對漢繼承性,也能滿足排斥其他政權對漢繼承性需要。
然而,二預設均存在考量餘地。首先來看預設一,東漢時有因羌亂棄涼州之議,“永初四年,羌胡反亂,殘破并、涼,大將軍鄧騭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弃涼州,并力北邊”。漢安帝時鄧騭主張放棄涼州,專注并州方向。鄧騭公開提出放棄涼州建議本身,意味着時人眼中放棄淪陷區不影響王朝法統。再來看預設二,如果預設二成立,那麽遥領在魏蜀吴三國應當是均質、普遍且長期存在。但實際中,三國遥領時空情形並不相同。這提示還可進一步分析三國時期的遥領及其折射的正統觀念。
下面首先分析三國時期各政權遥領的時空特徵,以此爲出發點,重新理解遥領承擔的政治意義及其背後政治觀念,以期爲認識中古時期王朝疆域與正統觀念提供更多可能。
一、遥領分布的時空特徵差異
(一)魏
兩漢諸州中,魏完全缺失益州和交州,魏政權出現以益州、交州名號長官時應視爲遥領。魏遥領情形如下:
黄權是巴西閬中人,曾爲益州牧劉璋主簿,後爲劉備鎮北將軍,蜀吴猇亭之戰後降魏,受益州刺史。孫壹曾爲吴國鎮軍將軍,降魏後受交州牧。魏遥領長官,均是降將,也没有後繼者,可以認爲遥領益州與交州係因事因人而設,非普遍性制度安排。以降將遥領某州,直接原因係安撫。
此外,又有所謂平州刺史田豫,司馬彪《戰略》云:“太和六年,明帝遣平州刺史田豫乘海渡,幽州刺史王雄陸道,并攻遼東。”田豫是漁陽雍奴人,曾爲公孫瓚東州令,《戰略》認爲田豫討伐公孫淵時任平州刺史。太和六年(232)時曹魏尚未設置平州,由此涉及平州是否應視爲遥領的問題。
遥領的前提是政權意識到應有此名號,在平州問題上,該前提不成立。平州非兩漢舊有名號,平州牧僅是公孫度曾用自稱,公孫淵時已不見此稱號。魏任命公孫淵爲揚烈將軍,遼東太守。《三國志·公孫淵傳》云魏明帝加封公孫淵時,“拜淵大司馬,封樂浪公,持節、領郡如故”,僅稱“領郡如故”,未提及州問題。明帝討公孫淵前稱:“告遼東、玄菟將校吏民。”同樣只提郡名,而無州名。公孫淵與孫權書信:“今魏家不能採録忠善,褒功臣之後,乃令讒訛得行其志,聽幽州刺史、東萊太守誑誤之言,猥興州兵,圖害臣郡。”稱自己轄區爲“臣郡”,而非“臣州”。由此可知,魏的理念中無平州,公孫淵亦未自稱平州牧或平州刺史,這樣,魏遥領平州無從談起。
《三國志·田豫傳》記田豫征討公孫淵始末稱:“太和末,公孫淵以遼東叛,帝欲征之而難其人,中領軍楊暨舉豫應選。乃使豫以本官督青州諸軍,假節,往討之……初,豫以太守督青州,青州刺史程喜内懷不服,軍事之際,多相違錯。”僅提及田豫以汝南太守都督青州,不言爲平州刺史事。沈家本認爲所謂“平州刺史田豫”應作“并州刺史田豫”,以田豫後來任職追書。
綜上而言,排除田豫例干擾後可以認爲,魏遥領時間存續短,空間不限於臨近地區,置立原因與降將關係密切。
(二)蜀
蜀遥領涉及涼州(3例)、兖州(3例)、司隸(2例)、交州(1例)、冀州(1例)、并州(1例),
共七地區十一例,遠超曹魏:
從空間特徵而言,蜀漢遥領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臨近蜀漢的涼州、交州和司隸校尉;另一類是距離蜀漢實際控制區域較遠的兖州、冀州和并州。從時間特徵而言,蜀漢遥領持續時間長,伴隨政權始終,其中臨近實際控制區的涼、交、司隸在劉備時已存在,距離實際控制區較遠的冀、兖、并出現於劉備死後。
三國時期州郡長官名號對名號所指地區民户具招懷意義。《趙雲别傳》:“(趙雲)將義從吏兵詣公孫瓚。時袁紹稱冀州牧,瓚深憂州人之從紹也,善雲來附,嘲雲曰:‘聞貴州人皆願袁氏,君何獨回心,迷而能反乎?”趙雲是冀州人,跟隨公孫瓚在幽州活動。袁紹稱冀州牧時,公孫瓚討破青州黄巾,占有部分冀州土地,“(公孫瓚)還屯廣宗,改易守令,冀州長吏無不望風響應,開門受之”。公孫瓚擔心境内民户追隨袁紹,因而詢問趙雲爲何抛棄袁紹,跟隨自己,對話的發生説明本州人從本州長官是常態,抛棄本州長官需要特殊因緣。
臨近蜀漢地區的遥領同樣常與招懷邊民有關。首先是涼州情形,劉備北伐前命馬超遥領涼州,先叙曹魏罪惡滔天,引起天下怨憤,進而稱自己獲得氐、羌等邊裔擁護,爲了鞏固成果,“以君信著北土,威武並昭,是以委任授君,抗颺虓虎,兼董萬里,求民之瘼。其明宣朝化,懷保遠邇,肅慎賞罰,以篤漢祜,以對于天下”。馬超因在西北族群中有較高威信,得獲涼州牧職位。魏延與姜維例中也提到遥領涼州與北伐中招誘羌胡有關。
司隸校尉的情形亦然。司隸校尉張飛例中,劉備策稱:“今寇虜作害,民被荼毒,思漢之士,延頸鶴望……以君忠毅,侔蹤召虎,名宣遐邇,故特顯命,高墉進爵,兼司于京。”劉備策中先稱百姓思漢,繼而強調張飛“名宣遐邇”,其名聲可以傳到思漢百姓耳中,因此得受司隸校尉,這同樣表明遥領司隸與招誘百姓有關。
遠離蜀漢的冀、兖、并三遥領州與229年孫吴盟約有關,“震到武昌,孫權與震升壇歃盟,交分天下:以徐、豫、幽、青屬吴,并、涼、冀、兖屬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爲界”。盟約相關問題,詳下文孫吴遥領部分。
關於荆州刺史吴壹,建興九年(231),諸葛亮廢黜李嚴,公文上尚書,“左將軍領荆州刺史高陽鄉侯臣吴壹”參與其中。建興九年已是與孫吴盟約後,荆州當屬孫吴,恐有訛誤。也可能蜀另置有荆州,無法確定與遥領是否有關,存疑。
(三)吴
吴遥領涉及徐州(3例)、幽州(2例)、青州(2例)、豫州(2例)、兗州(1例)、冀州(1例)、益州(1例),共七州十二例,在數量上遠超曹魏,與蜀漢相仿:
時間特徵上,吴遥領諸州持續時間長,與蜀國情形相同,同樣伴隨政權始終。空間特徵上,吴遥領諸州看似分布廣泛,實際均可認爲係臨近地區,屬可招懷範圍。
青、徐、豫、益四州與孫吴陸路相連,《三國志·孫韶傳》稱:“青、徐、汝、沛頗來歸附。”汝、沛屬豫州,孫韶爲鎮北將軍期間可以招誘青徐豫三州之民。益州毗鄰吴荆州、交州,與青、徐情形應同。
幽州與孫吴海路相連,《魏略》云曹魏以公孫淵通吴爲由討伐遼東,稱:“比年已來,復遠遣船,越渡大海,多持貨物,誑誘邊民。邊民無知,與之交關。”孫吴可以通過海路直達遼東,招誘幽州民。《南齊書·州郡志》“南徐州”條記吴在京口設有幽州牧,可能即與招懷的幽州人有關。孫吴政權以江東爲本位,他州居京口人物不甚明晰。稍晚一些,西晉末幽州范陽人祖逖帥鄉黨南下,暫居京口,祖逖的路綫選擇應即與孫吴海路交通和人員交流不無關係。
冀州臨海,位於孫吴前往遼東交通綫上,與幽州情形當同。兖州在青、冀、豫、徐四州之間。既然青冀豫徐均在孫吴招懷範圍内,那麽兖州也應在孫吴招懷對象之列。
二、遥領所見正統觀念差異
通過上節考察,可見魏蜀吴遥領情形迥異。持續時間上,蜀和吴遥領伴隨政權始終,魏僅在受降將時暫設。分布空間上,吴遥領集中在實際控制區臨近地區,蜀遥領則既有臨近地區,也有距離實際控制區距離較遠者。通過持續時間推斷,對魏而言,遥領意義不大,對吴和蜀則意義重大。遥領差異背後實質是政治觀念差異。
首先是魏。前文已指出,繼承前代疆域完整性與政權合法性之間缺乏必然聯繫。從獲取天下方式與政權占據地理位置而言,魏存在合法性優勢。
魏天下由漢禪讓而得,禪讓與五德終始説配合,可以實現對繼承漢家天下强調。魏文帝即位文通篇圍繞漢曆數終結、魏受天命展開叙述。同時,魏也占據與王朝合法性密切相關的中原地區。不僅是曹魏自稱中原在王朝政治符號體系中占據重要位置,“土則神州中嶽,器則九鼎猶存,世載淑美,重光相襲,故知四隩之攸同,帝者之壯觀也”。與曹魏對立的孫權也提到郊祀應在中原舉行:“郊祀當於土中,今非其所,於何施此?”國家祭祀中郊祀與皇權關係最密,孫吴認爲郊祀當在中原舉行,意味着魏在地理位置及其背後的政治觀念上占據優勢。
漢家天下在形式上自然過渡到魏手中,魏不面臨明顯合法性危機。對魏而言,未占據某地只是軍事問題,魏遥領試圖解決的也僅是軍事上如何招誘邊民、安撫降將問題,由此遥領才限於一時一地。
蜀雖然面臨偏居一方的地理困境,但可以通過血統製造自身對漢繼承性。蜀先主即位文稱:“漢有天下,歷數無疆。曩者王莽篡盜,光武皇帝震怒致誅,社稷復存。今曹操阻兵安忍,戮殺主后,滔天泯夏,罔顧天顯。操子丕,載其凶逆,竊居神器。群臣將士以爲社稷墮廢,備宜脩之,嗣武二祖,龔行天罰。”漢家天下綿長穩固,雖然曾經歷王莽篡位,但光武帝依然恢復漢室江山。劉備以光武帝自詡,將曹操、曹丕比爲王莽,通過將光武帝功業解釋爲復漢,强調自己也能恢復漢室江山,建立與漢家天下聯繫。
劉備曾册封子永爲魯王,理爲梁王,魯和梁均不在蜀控制下,性質上與遥領相同,均爲空授名號。劉備册封劉永爲魯王時稱“建爾國家,封於東土,奄有龜蒙,世爲藩輔”;册封劉理爲梁王時稱“建爾於東,爲漢藩輔”。其稱虚封之魯國、梁國爲漢“藩輔”,可佐證蜀認爲自己繼承全部漢家天下,已被曹魏占據多年的豫州依然是自身疆域。
蜀前期認爲自己是九州之内唯一合法政權,與魏一樣,未占據地區僅是軍事上失地。蜀前期所置遥領均在臨近地區,與特定軍事行動和招懷邊民有關。
如前所述,正統性包含合法性與排他性兩個側面,對蜀而言,如果是出於確立正統性遥領各州,則不應承認孫權也可以設置遥領。然而蜀後期既因爲盟約放棄遥領交州,“建興七年,以交州屬吴,解恢刺史”。也承認孫權的帝號,《漢晉春秋》記載:“是歲,孫權稱尊號,其群臣以並尊二帝來告……(諸葛亮)乃遣衞尉陳震慶權正號。”蜀後期出現的距離實際控制區較遠遥領,反而反映蜀漢放棄漢家天下唯一繼承人身份强調。
孫權一方面以繼漢自居,另一方面又未明顯强調唯一性,吴以遥領確立正統性的前提難以成立。孫權即位告天文首先叙述漢朝歷史,漢已經徹底滅亡,接着叙述曹魏罪惡。然後稱自己有志恢復天下太平,“權生於東南,遭值期運,承乾秉戎,志在平世,奉辭行罰,舉足爲民”。但他對自己爲何可以繼承漢天下,則以多嘉瑞一筆帶過,未體現排他性。
孫權稱帝後旋即與蜀漢建立盟約,在名義上瓜分魏國土地,“六月,蜀遣衞尉陳震慶權踐位。權乃參分天下,豫、青、徐、幽屬吴,兖、冀、并、涼屬蜀。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爲界”。盟約出現本身即意味着孫吴不强調漢家天下唯一繼承身份,所謂“各守分土,無相侵犯。傳之後葉,克終若始”。認爲蜀吴應遵守盟約,在確定範圍内活動,長期和平共處,不涉及占據全部漢家天下問題。
再來看盟約中關於分地行爲的經典依據:“夫討惡翦暴,必聲其罪,宜先分裂,奪其土地,使士民之心,各知所歸。是以《春秋》晉侯伐衞,先分其田以畀宋人,斯其義也。”孫權以晉侯伐衞前與宋分田事作爲依據,認爲吴蜀伐魏與晉侯伐衞性質一致。
晉侯伐衞事見《左傳》魯僖公二十八年(前632),“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絶。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衞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衞,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説,執曹伯,分曹、衞之田以畀宋人。”魯僖公二十七年冬,楚、陳、蔡、鄭、許圍宋,次年晉伐楚國的盟友曹、衞救宋,晉出兵前分曹衞田予宋。晉侯伐衞事中涉及的晉、曹、衞、宋等均是周諸侯,名義上奉周天子爲正,地位一致。孫權以此事爲喻,顯示在他的觀念中,魏蜀吳地位一致,不以吴爲唯一合法政權。
除上述事例外,也有其他史料可以佐證孫吴不强調唯一性。魏揚州刺史文欽降吴時,稱:“禀命不幸,常隸魏國,兩絶於天……欽累世受魏恩,烏鳥之情,竊懷憤踴,在三之義,期於弊仆……退惟不能扶翼本朝,抱愧俛仰,靡所自厝。冒緣古義,固有所歸,庶假天威,得展萬一,僵仆之日,亦所不恨,輒相率將,歸命聖化,慚偷苟生,非辭所陳。”文欽降表將魏稱爲本朝,反復稱在魏如何,認自身與魏有君臣之義,“冒緣古義”指春秋時大夫出奔之意,通篇未以魏爲僞朝,魏、吴處於並列地位。降將當以對方政權爲本位,揣度君主心思,文欽表述中魏吴並列,則佐證吴接受與魏並立認知。
西晉滅吴後陸機作《辨亡論》,回顧孫吴興亡始末,對吴贊美之詞比比皆是。其中稱三國時情形:“故遂割據山川,跨制荆、吴,而與天下争衡矣……由是二邦之將,喪氣摧鋒,勢衄財匱,而吴藐然坐乘其弊,故魏人請好,漢氏乞盟,遂躋天號,鼎峙而立……昔三方之王也,魏人據中夏,漢氏有岷、益,吴制荆、揚而奄交、廣。”陸氏兄弟被視爲吴本土知識分子代表,爲彰顯孫吴功業之盛,陸機甚至將孫權稱帝前局面解釋爲“魏人請好,漢氏乞盟”,即使是如此以吴爲本位的文章中,同樣視魏蜀吴爲並立政權。正因爲上述政治觀念,吴才無需以遥領確立正統,遥領的空間分布與置立原因與招誘百姓高度相關。
小 結
綜上而言,依時空特徵,三國時期遥領可分爲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魏,時間存續短暫,空間分布範圍有限,與降將密切相關;第二種情況是蜀前期,時間存續長,空間分布集中於臨近地區,與招懷邊民密切相關;第三種情況是蜀後期和吴,時間存續長,空間分布不限於臨近地區,但吴遥領對應空間依然均處於實際控制區輻射下,與交分天下盟約密切相關。
上述差異的出現與正統觀念密切相關。魏和蜀前期均認爲自身政權是九州之内唯一合法政權,其他政權占據土地僅是軍事意義上失地,遥領與招懷邊民、安撫降將等現實軍事目的有關。蜀後期正統觀念變化,承認吴的對等性。吴則長期未明顯强調對漢繼承唯一性。此時蜀吴遥領是對中分天下的承認,恰恰表明放棄漢家天下唯一繼承人訴求。
最後,回到疆域與正統性關係話題。本文並不意圖否認政區名號可以承擔標榜王朝正統意義,而是指出三國時期遥領的出現更多地與現實軍事目的有關,而非直接出於意識形態原因。通過考察三國時期遥領與正統觀念可見,帝制時代早期以符瑞、讖緯、德、天命等政治觀念爲核心的王朝更迭超越現實空間,前朝疆域未在王朝合法性中扮演重要角色,後世習見的王朝合法性與占據全部九州天下密切相關現象也未突出。
與此同時,回到中古前期其他史料,可以發現對王朝而言,在是否應占據特定區域的討論中,祖先占據重要地位。東漢時鄧騭主張放棄涼州,虞詡以不應辜負先帝開拓土地辛勞,使皇陵失去軍事保障爲由反對。宋文帝元嘉北伐,以黄河以南曾爲武帝占據爲由對北魏提出疆域主張,同時又强調和黄河以北無關。從上述差異出發,或許可以爲思考中古時期王朝疆域與正統觀念提供更多可能。
附記:本文待刊期間,胡世明先生《漢末三國時期魏蜀吴三方遥領諸問題新探》發表於《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47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5月),對相關問題多有闡發。二文内容互有異同,請讀者兩相參考。
(本文作者爲中山大學歷史學系〔珠海〕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