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朝鮮傳》的文獻來源與編纂方法
2023-12-25秦麗
秦麗
提要:殿本《明史·朝鮮傳》主要依託王鴻緒《明史稿》删訂而成,内容分朝鮮歷代沿革概述、明鮮關係編年史兩大部分。朝鮮歷代沿革部分源自葉向高《朝鮮考》,實抄自二手文獻《國朝獻徵録》;明鮮關係編年記事部分大體據《明實録》填充,並參考《名山藏》等明末史書,其中萬曆朝鮮之役部分較爲特殊,清初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援朝鮮》的系統記述爲其現成的文獻基礎。在編纂方式上,傳文大段謄抄明人舊文,略加删訂,叙事及史評大致與明代記述相同,相關改動多屬技術性删繁就簡、替换忌諱字,故《朝鮮傳》很大程度上仍反映了明人觀念。由於屢次編修、迭經增删,傳文多有舛誤,質量實較《明實録》等源頭文獻爲遜,今人在利用時當慎重待之。
關鍵詞:《明史·朝鮮傳》《明史紀事本末》 文獻來源 編纂方法
引 言
清代官修《明史》在中國古代正史中素稱“完善”,學界也公認其在明史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明史·外國傳》的第一篇《朝鮮傳》,延續了《史記》以來古代正史對周邊、外國敘事的書寫傳統,對明清時期中朝關係史研究的價值不言而喻,備受關注。流風所至,1760年,江户幕府時期,日本學者小池桓高度評價《朝鮮傳》的完整詳備:“余諦視於《明史》之《朝鮮傳》,三百年來興衰之轍,審備矣。雖謂二十一史,其傳盡在斯編中,夫豈不亦可然乎?”不過,幾乎同時代的朝鮮學者李德懋(1741—1793)却批評《朝鮮傳》紕繆甚多,不合於修史之道:“張廷玉纂修《明史》,而《朝鮮傳》人名多紕繆……甚不照管,固非修史之道也。大抵中國記外國事,往往訛舛,如《圖書編》《三才圖會》等書,於朝鮮疆域之分、郡縣之名,太半紊亂,不欲觀也。”同一篇傳記,兩人的評價如此懸殊。如欲客觀評判其功過得失,唯一的途徑就是回歸文獻本身,深度考辨分析。
自《明史》成書後,清代學人即開始相關研究工作。乾隆中後期纂修《四庫全書》時,清高宗下令重新考證、訂補明史紀傳,校對官方煒(1734—1800)考證《朝鮮傳》中的相關史事,計有25條。光緒年間,王頌蔚纂成《明史考證攟逸》,其《朝鮮傳》考證多襲方氏之論。此外,丁謙《明史外國傳地理考證》、黄雲眉《明史考證》也糾正了一些《朝鮮傳》中的訛誤。
關注明清中朝關係史的學者是探討《明史·朝鮮傳》的主力之一。他們致力於梳理明代中朝關係發展的歷史脉絡和相關細節。《明史》作爲官修正史,對明代中朝關係的論述自然具備相當的權威性,乃至含有“蓋棺論定”的色彩,是相關研究者繞不開的取材對象。王崇武在民國年間即專文探討《明史·朝鮮傳》,指出該傳的一些特點,如對建文朝明鮮關係描述較少,且在編修過程中受到朝鮮官方干預等。王氏在針對萬曆朝鮮之役的系列研究中,留意到《明史·朝鮮傳》與《李朝實録》等域外記載的差異。李光濤也注意到《明史·朝鮮傳》對明代相關朝鮮史事記述之粗疏與偏謬。此後,圍繞《朝鮮傳》的利用與研究,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對傳中重點部分的考察,萬曆朝鮮之役尤爲研究者所重;二是朝鮮王朝對清官修《朝鮮傳》特别是對傳中朝鮮宗系辯誣、“仁祖反正”等問題的關注,及其對傳記内容産生的影響等。
上述研究皆旨在討論歷史事實,並不側重《朝鮮傳》的文獻源流。管見所及,近年解祥偉對此傳的編纂傳統、文獻基礎、主要内容、東傳朝鮮等問題爬梳較細。不過,在研究方法上並未針對傳文本身作全面系統的文獻溯源,逐字逐段考察其文字來源和傳文内在的編纂方式。另外,李祖春試圖通過對此類外國傳的研究,考察明人的對外認知程度與思想觀念,其文簡要涉及《朝鮮傳》在不同纂修階段所形成的諸稿本,惜未深入。
目前學界針對《明史·朝鮮傳》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階段性成果,但對其文獻來源與編纂方法的認識仍有待深入。針對該傳,無論是考證史實,還是分析結構、歸納主旨,都應建立在對其形成過程系統溯源的基礎之上。惟其如此,才能從根本上把握傳記的性質及其質量。本文擬在前賢研究基礎上,鈎考該傳的文獻源流與纂修過程,辨正傳文訛誤,進而探究其背後的思想觀念。
一、諸種“明史朝鮮傳”及其源流
《明史》編纂歷時九十餘年,在不同的纂修階段形成了多種形態不一、内容有别的稿本,今可見者有天一閣藏萬斯同《明史列傳稿》、中國國家圖書館藏313卷本《明史紀傳》、中國國家圖書館藏416卷本《明史》、王鴻緒《明史稿》、武英殿本《明史》、《四庫全書》本《明史》等。此外,還有尤侗、湯斌、朱彝尊等諸多明史分纂官在史館期間撰成的明史擬稿,被收入各自文集流傳於世。
在以上諸稿本中,《朝鮮傳》見於尤侗《明史外國傳》擬稿、313卷本《明史紀傳》、416卷本《明史》、王《稿》、殿本《明史》、《四庫全書》本《明史》,然313卷本《朝鮮傳》原缺,係據殿本《明史》配抄而成,則其餘五種傳記值得關注。根據傳文内容,五種“明史”朝鮮傳可分兩大系統,即包括前兩者在内的尤稿系統和囊括後三種的王《稿》系統。
(一)尤侗本《明史·朝鮮傳》
清康熙十八年(1679)至二十一年間,尤侗(1618—1704)以翰林院檢討身份在明史館,參與纂修外國傳、藝文志等部分,著有《明史·外國傳》八卷、《藝文志》五卷、《明史擬稿》六卷,今見於尤氏《西堂全集》。由此,尤氏成爲清初《明史·外國傳》的草創者。尤侗《外國傳》凡八卷,卷一爲《外國傳》總論、朝鮮傳、日本傳。
尤侗《朝鮮傳》在清初最早成書,共2229字,内容大致可分三部分:朝鮮歷代沿革及其與中原王朝之關係、明代歷朝與朝鮮宗藩關係,以及朝鮮風俗地理。該傳所記明鮮關係始於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遣使高麗,終於崇禎十年(清崇德二年,1637)朝鮮與後金建立宗藩關係。傳文體量短小,叙述相對簡略。傳文結構比例嚴重失調,洪武、萬曆兩朝明鮮關係占全傳篇幅的60%强,洪武朝叙述尤詳(約占全傳之40%),花極多筆墨述李成桂誅殺鄭夢周之事,獵奇色彩濃厚,其他各朝則寥寥數語一筆帶過,遺漏了許多重要的歷史信息。
尤侗《朝鮮傳》的史源,其自言:“今考《會典》《一統志》所載,暨《西域記》《象胥録》《星槎》《瀛涯勝覽》諸書,風土瑰怪,震眩耳目。”解祥偉指出明末以來茅瑞徵《皇明象胥録》、王圻《續文獻通考》等私修史書中的朝鮮傳記爲清初明史館纂修《朝鮮傳》奠定了文獻基礎,尤本即主要以此爲本抄撮成文,而未詳按《明實録》。解説基本可從。然傳文中鄭夢周、李穡遣使來告李成桂謀亂一節,解氏認爲史源係明末傳入中國的朝鮮史籍《朝鮮史略》(又稱《東國史略》),似不確,應出自錢謙益《列朝詩集》。現將三者文字異同羅列
如次:
“清川獄”“暴漲,沖南北城,漂没官署”等文字,尤本與《列朝詩集》高度雷同,暫未見第三種文獻與此一致者,故尤本與《列朝詩集》存在直接傳抄關係。《列朝詩集》乃錢謙益於明末清初編纂之明人詩集,錢氏爲每位入選詩人撰有小傳。表1第三列文字即出《侍中李穡》小傳。《列朝詩集》成書於順治九年(1652),當年即由毛晉汲古閣刊印,錢謙益是彼時文壇領袖,其著作風行於世。從時間和條件上看,尤侗完全有可能參考該書。
《列朝詩集》中朝鮮詩歌主要抄自萬曆朝鮮之役時明將吴明濟所編《朝鮮詩選》,該《詩選》未附詩人事迹簡介。錢輯朝鮮詩人小傳另有來源,當即同期傳入明朝的朝鮮朴祥(1474—1530)所撰《朝鮮史略》(原名《東國史略》)。其成書時間不詳,錢謙益絳雲樓曾有藏本,後歸錢曾。據錢曾記載,錢謙益詩曾徵引該書。因此,《朝鮮史略》、錢氏《列朝詩集》和尤本三者很可能存在綫性傳抄關係。
尤侗《朝鮮傳》主要以明末以來久行於世的“前人之成書”,特别是現成的“朝鮮傳”、朝鮮人物傳記爲基礎,稍加删潤整合,而非直接從卷帙浩繁的《明實録》等原始資料中搜集、摘録。以明史館的史料貯存條件,纂修諸臣不難參閲《明實録》等書,尤侗不加利用,很可能是因纂修進程緊張而追求便利快捷。總之,尤侗《朝鮮傳》是《明史》纂修早期的初稿,内容基本踵襲明人記載而未加考訂,未能較好地説明明代中朝關係的發展脉絡與歷史特點,質量欠佳。事實上,尤侗《藝文志》擬稿同樣多有瑕疵。這導致尤侗擬稿本在《明史》之後的纂修階段多被棄置不用。
(二)國家圖書館藏416卷本《明史·朝鮮傳》
以往學界無法明確判定416卷本《明史》之性質,多籠統稱之爲萬斯同本《明史》或“萬稿”。近年學者考證該本出自康熙四十一年明史館總裁熊賜履(1635—1709)改訂並進呈之416卷《明史》,鮮明體現了熊氏觀點、立場和具體修改意見,此説可從,今以“416卷本”呼之。
416卷本乃紀、志、表、傳俱全的成品。其篇目設置,改“外國傳”爲“外蕃傳”。《外蕃傳》位列全書最末四卷,首卷爲朝鮮、日本、琉球、安南合傳。其中《朝鮮傳》全文凡2514字,傳文基本沿用尤侗《朝鮮傳》之框架、内容,僅略有補充,如開首部分新增關於檀君朝鮮的記載,傳末添加了吴明濟《朝鮮詩選》的相關信息。
(三)王鴻緒《明史稿·朝鮮傳》
416卷本《明史》進呈後未獲官方認可,《明史》只得繼續纂修。康熙四十年後,纂修工作主要由工部尚書王鴻緒(1645—1723)負責。王氏在前期諸擬稿、萬斯同核定稿等基礎上删繁就簡、整合潤色,纂成310卷《明史稿》,於雍正元年(1723)進御。
在王《稿》中,傳名從416卷本之“外蕃傳”恢復爲尤稿之“外國傳”。其中《朝鮮傳》位於《明史稿·外國傳》首卷(列傳194),傳文凡17065字,篇幅較先前顯著增加。此稿内容不同於此前兩稿,開啓了一個嶄新的文本系統。王《稿》主要依據《明實録》,對明代歷朝中朝關係的梳理更爲詳細,特别是深度刻畫了萬曆朝鮮之役等重大事件。與前二種《朝鮮傳》相比,該稿也有從略之處,即“止著其有關治亂者於篇,至國之風土物産,則具載前史,兹不復録”,删去原傳卷末所記朝鮮風俗。王《稿》的這些特徵爲其後殿本《明史·朝鮮傳》所沿襲。
(四)殿本《明史·朝鮮傳》
武英殿本《明史·朝鮮傳》位於《明史》卷320,主要襲用王《稿》,又作了一定程度的删改調整,篇幅更爲簡省,凡15191字。詳下文第二部分。
(五)《四庫全書》本
乾隆中後期纂修《四庫全書》時,官方同時下令對《明史》“考核添修”,一方面“務令首尾詳明,詞義精當”,另一方面訂正書中蒙古人地名音譯。《朝鮮傳》内容文字改動甚微,最重要者乃卷末新增校對官方煒所撰考證25條。方氏廣采《唐書》、《金史》、《續通鑑》、《明實録》、朱國楨《朝鮮記》、《識大録》、《一統志》、《高麗志》、《明史紀事本末》諸書,一方面補充説明史事原委,另一方面也指出傳文中一些訛誤。但方煒所補條目,有一些實際是被王鴻緒或雍正朝明史館臣删落者,方氏僅言“事見《紀事本末》,《傳》未及,謹附識”“詳《明實録》,《傳》未及,謹識”,這表明他並未注意《明史》所本,也不清楚《朝鮮傳》文本的來龍去脉。
二、殿本《明史·朝鮮傳》的文本構成及其史源
本節聚焦殿本《明史·朝鮮傳》。由前可知,殿本《朝鮮傳》的主要內容可分兩大部分,一是朝鮮歷代沿革及其與中原王朝往來,二是明代歷朝與朝鮮宗藩關係。此種叙述結構延續了中國古代正史外國傳的慣常模式。早在清初纂修《明史》之前,明中後期以來涌現的多種“朝鮮傳”也爲殿本《明史·朝鮮傳》的誕生奠定了文獻基礎。下面剖析殿本傳文内容,追溯其編纂方法與史源。
(一)朝鮮歷代沿革及其與中原王朝交往史
這部分内容僅百餘字,在傳文中占比較小。其並非新撰,而是淵源有自:主要抄撮自明葉向高所撰《朝鮮考》。萬曆二十一年(1593),明廷重開史館纂修國史,其中《四夷考》由編修官葉向高負責,《朝鮮考》即其成果之一。《朝鮮考》的傳文結構亦是先叙朝鮮歷代沿革,再鋪排明鮮關係發展歷程,最後附朝鮮地理風俗。此次國史纂修中輟於萬曆二十五年,當時朝鮮之役仍在繼續,故《朝鮮考》未言及該戰,僅止於萬曆初年明廷恩准朝鮮宗系辨誣之請。以下對比諸書所載相關内容,説明承襲關係:
此部分中,除416卷本《明史》提到檀君朝鮮外,其他四種“朝鮮傳”均簡要梳理了箕子朝鮮以迄元朝的朝鮮歷史沿革。其中尤侗本最簡略,416卷本在其基礎上有所增益。剩餘三種的文字高度接近,存在直接的承襲關係。具體而言,殿本與王《稿》全同;王《稿》大部因襲葉《考》,略有删潤,如將“漢初爲燕人衞滿所據,傳至右渠,武帝攻殺之”調整爲“始爲燕人衞滿所據,漢武帝平之”,然略去“傳至右渠”數語,文雖更簡,表達却漸失準確。
另,葉《考》、王《稿》、殿本末句值得關注。前者爲“畫慈嶺爲界”,而後兩者乃“盡慈嶺爲界”,“畫”“盡”顯係形訛。這裏牽涉到另一問題,即王《稿》參照之葉《考》,出自何種版本?《四夷考》作爲萬曆朝官修國史的成果之一,後被葉氏編入其文集《蒼霞草》,亦被焦竑收入其所撰官修史書《國朝獻徵録·四夷》。明史館臣極推崇焦書,如萬斯同認爲:“惟焦氏《獻徵録》一書,搜采最廣,自大臣以至郡邑吏,莫不有傳。雖妍媸備載,而識者自能别之。可備國史之採擇者,惟此而已。”故《明史》纂修過程中曾大量采摭《獻徵録》,而《蒼霞草》作爲私人文集,其在館中的利用率勢必遜於《獻徵録》。焦竑轉録葉氏《四夷考》,已出現“盡慈嶺爲界”這一關鍵錯誤,然焦氏把“爲唐所破,東徙”誤爲“爲唐所破,東從”,與王《稿》、殿本不合。推測明史館臣參照《獻徵録》時,無暇疏通句義,故沿襲“畫”“盡”之訛;而“東從”之訛至爲明顯,故被訂正。因此,《明史·朝鮮傳》首段内容乃源自葉《考》,而其所抄之具體文獻,則很可能爲焦書,三者存在綫性傳抄關係。
該句“慈嶺”一詞同樣存在問題。葉《考》參考了明中後期鄭曉《吾學編·朝鮮考》、鄭若曾《朝鮮圖説》等多種“朝鮮傳”,在行文、結構等方面受到這些史書的影響。溯源可知,葉《考》“畫慈嶺爲界”句較早的史源是《元史·高麗傳》:
(至元)七年正月,遣使言:“比奉詔,臣已復位,令從七百人入覲。”詔令從四百人來,餘留之西京。詔西京内屬,改東寧府,畫慈悲嶺爲界,以忙哥都爲安撫使,佩虎符,率兵戍其西境。
據《新增東國輿地勝覽》,慈悲嶺位於朝鮮黄海道瑞興府西六十里。至元七年(1270),元世祖忽必烈在高麗西京設東寧府管轄朝鮮半島西北部,並以慈悲嶺爲遼陽行省與高麗之邊界。乾隆時,方煒在考證中將“慈嶺”默認等同於“慈悲嶺”,並補充了慈悲嶺的歷史信息。但管見所及,葉氏《朝鮮考》之前的《金史》《通鑑續編》等中國文獻,均無將“慈悲嶺”簡寫爲“慈嶺”者。《元史》成書後,頻爲明代學者徵引,《大明一統志·朝鮮國》、鄭若曾《朝鮮圖説》引及《元史》此句,均作“慈悲嶺”,故基本可認定葉《考》之“慈嶺”係輾轉謄録所致脱漏。其後王《稿》、殿本《明史》在沿襲舊誤的基礎上又添新謬,進一步將“畫”訛爲“盡”,遂成“盡慈嶺爲界”這種匪夷所思的叙述。這充分表明他們對相關史實幾乎無知,多在機械抄撮。
(二)洪武至崇禎間明鮮關係史
這部分主要是歷時性梳理明、鮮兩國政治關係。解祥偉已指出《朝鮮傳》的史源以《明實録》爲主,參以葉《考》、何喬遠《名山藏》、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等書。不過,關於《朝鮮傳》具體的編纂方法和過程,仍有討論空間。
順治年間,《明史》草創,纂修工作即以分類編録《明實録》爲主要辦法,顯示出對明代官修實録的重視。殿本《朝鮮傳》大體以編年爲框架,依據《明實録》等原始文獻,按年份排列史事。現統計各朝記事年份數量如次:
可知除仁宗、光宗因在位時間過短無相關記述外,《朝鮮傳》於其他各朝均着筆墨,洪武朝記事年份最多,凡27年;其次爲萬曆朝24年。可見二者在明鮮宗藩關係發展中的重要性。其餘各朝記事較少,多爲簡單載録朝鮮國王世系、例行朝貢事宜等。
實録記事較繁,《朝鮮傳》限於篇幅,無法一一照録,故其多以實録爲綱,參照葉《考》、何喬遠《名山藏》等現成傳文,采擇剪裁,敷衍成文。如洪武朝其首條記事“明興,王高麗者王顓。太祖即位之元年,遣使賜璽書”,即抄撮自《名山藏·王享記》“明興,王高麗者王顓。高帝即位之元年,遣使賜璽書。明年,顓表賀願世世備外屬”,唯王《稿》將稱謂由謚號“高帝”改爲廟號“太祖”,殿本襲之。又如洪武二年記事:
二年……其秋,顓遣總部尚書成惟得、千牛衞大將軍金甲兩上表謝,并賀天壽節,因請祭服制度,帝命工部製賜之。惟得等辭歸,帝從容問:“王居國何爲?城郭修乎?兵甲利乎?宫室壯乎?”頓首言:“東海波臣,惟知崇信釋氏,他未遑也。”遂以書諭之曰:“古者王公設險,未嘗去兵。民以食爲天,而國必有出政令之所。今有人民而無城郭,人將何依?武備不修,則威弛;地不耕,則民艱於食;且有居室,無廳事,無以示尊嚴。此數者朕甚不取。夫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苟闕斯二者,而徒事佛求福,梁武之事,可爲明鑑。王國北接契丹、女直,而南接倭,備禦之道,王其念之。”
“頓首言:‘東海波臣,惟知崇信釋氏,他未遑也”句,《明太祖實録》作:“使者言:‘俗無城郭,雖有甲兵,而侍衞不嚴,有居室而無聽政之所,王專好釋氏,去海濱五十里或三十里民始有寧居者。”明中後期鄭若曾《朝鮮圖説》表述爲:“頓首言:‘東海之波臣,朝夕禮覺王甚恭,他未皇也。”葉《考》文字全同鄭書。王《稿》參照實録、葉《考》等,潤色文字,將“朝夕禮覺王甚恭”改爲“惟知崇信釋氏”,殿本《明史》襲之。王《稿》的這一改動值得留意。如前所述,王《稿》所參考之葉《考》,或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録》,檢焦書過録之葉《考》該句作“朝夕禮覺恭”,原句“覺王”代指“佛”,脱“王”“甚”二字則文義不通。推測王《稿》在參照焦書之後,發現文義難解,故又驗證以實録,最後改爲“崇信釋氏”這一明確表達。
除逐年逐月依次記事以外,《朝鮮傳》也有歸納合併數年史事的情況,如:
(洪武)三年正月,命使往祀其國之山川。是歲頒科舉詔於高麗,顓表謝,貢方物,并納元所授金印。中書省言:“高麗貢使多齎私物入貨,宜徵税;又多攜中國物出境,禁之便。”俱不許。
乍看很可能以爲上述史事均發生於洪武三年,實則不然。本段取資於《明太祖實録》。“是歲”一句源自洪武三年八月五日:“高麗遣其三司使姜德贊上表謝賜冕服,貢方物,并納元所授金印。”關鍵在“中書省言”一句,“高麗貢使多齎私物入貨,宜徵税”出洪武三年十月二日丁巳:“中書省臣言高麗使者入貢多齎私物貨鬻,請征其稅;上曰遠夷跋涉萬里而來,暫爾鬻貨求利,難與商賈同論,聽其交易,勿征其税。”後一句“又多攜中國物出境,禁之便”引自洪武四年三月十五日己亥:“中書省臣奏言高麗國郎將李英等因入朝貢多帶物出境,請加禁止。詔勿禁。”可見“中書省言”領起的紀事,並非《明實録》原文,乃是史臣將實録中分屬兩年的史事合併記述的結果。因此,此段中實存洪武四年記事。表3年份統計已列出洪武四年紀事,此即依據。點校本《明史》將“中書省言”之後的文字加引號予以整體標點,易造成二者實乃一事的錯覺。
《朝鮮傳》在編年記事的大框架內又雜糅紀事本末體,主要指萬曆朝鮮之役部分。萬曆朝鮮之役在明代中朝關係史上意義重大,故《朝鮮傳》大施筆墨四千餘言,交代來龍去脉。然葉《考》等明代朝鮮傳記多未載此事,《明實録》又分散記載,王鴻緒等乃依託清初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援朝鮮》之叙事框架,輔以《明神宗實録》所載朝鮮赴明朝貢的相關條目,捏合成文。
徐泓曾專文探討《明史紀事本末》,並組織研讀班深入分析各卷史源,指導學生撰有《明史紀事本末》校讀多篇。他們校讀該書《援朝鮮》的工作方法,是將該篇與《明實録》、談遷《國榷》、張岱《石匱書》對校,指出其文字相同或相近之處,而於《援朝鮮》溢出三者之處,則未予深究,最終結論認爲該篇史源大致爲《國榷》《明神宗實録》《石匱書》三書,卷末“谷應泰曰”出處則爲蔣棻《明史紀事》,還指出該篇部分時間點錯置,證明作者未作詳考。他們的研究爲《援朝鮮》的文獻溯源提供了有益啓發。不過,誠如其所論,《明史紀事本末》所據主要史料雖是《石匱書》《國榷》《明實録》等幾種習見史料,“但各篇引用時並非完全一致”,不能一概而論,應就各篇情況具體分析。現經進一步對勘,《援朝鮮》相當大的篇幅與高汝栻《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録》文本高度接近,舉例如下:
茅瑞徵《萬曆三大征考》成書於天啓元年(1621),記述了萬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間征哱拜、征倭、征播州三次大的戰争,其中《倭》篇(“征東考”)所記即朝鮮之役。“征東考”問世後,屢爲他書所引,如沈國元《皇明從信録》、高汝栻《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録》即大量徵引之。表4中許多不見於《國榷》《石匱書》《明神宗實録》或與其内容迥異的條目,却和高氏《全録》的行文、措辭上相差無幾,特别是沿襲了《全録》“出避愛州”(義州)、“安窟”(等窟)、“臨淮侯”(臨淮侯子)這種錯誤,其相似度甚至超過《全録》所本之“征東考”。
高汝栻生卒不詳,浙江錢塘諸生,據《全録》卷首高氏崇禎九年自序:“第見三朝以來,甲乙是非靡有定論,更無他紀以識其實……是以旁搜家乘野史,以資漁獵,並參互而考訂焉。不但神祖朝征倭、征播、征哱、梃擊、妖書、楚宗諸大事,光、熹二朝發内帑、釋累囚、軫念邊關、連捷寧錦、鼎建大工諸大事,記之必悉……”知其對萬曆朝朝鮮之役“諸大事”用力甚勤,采摭廣泛,記述詳致,由此也就不難理解清初谷應泰等編纂《援朝鮮》時,高氏《全録》成爲其重要史源之一。談遷《國榷》亦多次徵引《全録》中“高汝栻曰”之評論。事實上,經文獻比對,可知張岱《石匱書》與《援朝鮮》篇並無直接關聯。
《援朝鮮》在抄撮高氏《全録》等資料時,往往整段照録,因而也保留了原有的叙述框架和觀念傾向。由於輾轉謄抄,未經縝密考證,《援朝鮮》多有“脱訛衍乙”,而王《稿》、殿本《明史》以其爲底本,稍加删併整合,再穿插以《明神宗實録》中相關記載,最終拼湊成今本《明史·朝鮮傳》萬曆朝鮮之役的叙述形態,其行文自然漏洞頻出,留下一些明顯破綻。如殿本《朝鮮傳》云:
(萬曆二十一年)九月,昖以三都既復,疆域再造,上表謝恩。然時倭猶據釜山也,星益一意主款。九月,兵部主事曾偉芳言:“關白大衆已還,行長留待。知我兵未撤,不敢以一矢加遺。欲歸報關白卷土重來,則風不利,正苦冬寒。故款亦去,不款亦去。沈惟敬前於倭營講購,咸安、晉州隨陷,而欲恃款冀來年不攻,則速之款者,正速之來耳。故款亦來,不款亦來。宜令朝鮮自爲守,吊死問孤,練兵積粟,以圖自强。”
一段之中“九月”重見,此因二條目史源不同。前者抄自《明神宗實録》九月十五日庚午(卷二六四),後者録自《明史紀事本末》。王《稿》草率拼合二者,殿本襲之,故使傳文叙述上甚顯違和。
三、殿本《明史·朝鮮傳》編纂中所反映的歷史觀
殿本《明史·朝鮮傳》以一萬五千餘字的篇幅記録了有明近三百年間,明朝與朝鮮王朝宗藩關係的發展史。作爲正史,其歷史叙述往往被視作經典或權威。那麽,在所謂權威叙述背後,體現了清代編纂者怎樣的思想觀念?
將《明史·朝鮮傳》分爲具體的史事叙述和對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的認識兩部分來討論。如前所述,殿本《朝鮮傳》的文獻來源主要是明歷朝實録、明人所撰朝鮮傳記等“明代舊文”,因此傳文對相關歷史事件的叙述與明時記載相差無幾。不過,正如前人所指出的,殿本《朝鮮傳》確有與明人記載不同之處,即傳文中對朝鮮太祖宗系、仁祖“反正”的叙述與評價。明清易代之後,朝鮮人得知清朝官方下令纂修《明史》,由於擔心《明史》誤書相關朝鮮史事,他們十分重視並密切關注該書的纂修進程。在朝鮮人多番辯誣和請求之下,清官修《明史》修正了《皇明祖訓》《大明會典》《皇明通紀》等明代史書對朝鮮太祖宗系、仁祖“反正”的記載,呈現出一種不同於以往的新叙述。例如,關於朝鮮太祖李成桂建國事,葉《考》云:“(洪武)二十一年,相國李仁人廢禑立王昌,歲中兩請入朝皆不許。李成桂復廢昌立定昌國院君瑶。瑶嘗遣子奭來朝,奭未歸而成桂廢瑶自立。王氏自五代至今傳數百年絶。”殿本《朝鮮傳》因襲此種説法而略有修改:“(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王)瑶遣其子奭朝賀明年正旦。奭未歸而成桂自立,遂有其國,瑶出居原州。王氏自五代傳國數百年,至是絶。”清人將“成桂廢瑶自立”改爲“成桂自立”,删去“廢”字,一字之差,大大降低了原來强烈的貶斥意味。這種叙述的變更無疑是因朝鮮屢次赴清朝辯誣所致,屬於受政治因素干預而導致的改動,並非清人自主考察朝鮮史的産物。《御批歷代通鑑輯覽》這一清高宗評析歷史的集大成之作,對李成桂上臺之事的表述乃爲:“(洪武二十五年)秋七月,高麗李成桂逐其君瑶而自立。”以“逐君自立”定義李成桂之舉,儼然異於《明史》爲李氏緣飾之詞。這提醒我們,應對以《明史·朝鮮傳》作爲清人對朝鮮認識的最關鍵文本的做法持謹慎態度。
可留意者,《通鑑輯覽》記李成桂於洪武二十五年(1392)七月自立,與《高麗史·恭讓王世家》一致,而殿本《明史》“(恭讓王之子)奭未歸而成桂自立”與《高麗史》不合。檢《恭讓王世家》,高麗世子王奭於恭讓王三年(1391)九月“如京師賀正”,次年三月乙巳返回開京。據此時間綫,可知李成桂自立時世子王奭早已歸國,殿本《明史》將王奭歸國時間至少推遲了四個月,有誤。此錯誤一方面説明即便在朝鮮人屢次辯誣請求下,清代史官也未下功夫考訂相關朝鮮史事,而是徑自沿襲葉向高等明人説法,略改文字表達而已;另一方面,朝鮮人前後多次赴清朝要求改正清人史書對其太祖李成桂宗系之書寫,理應重視《明史》相關記載,不可能發現不了《明史》誤記高麗世子王奭的返回時間,足見朝鮮人所關心者全在於太祖是否出自篡位這一大義名分,而非事實準確。在某種程度上,無論是清人還是朝鮮人,他們的第一要務都不是仔細探求歷史真相。
綜上,殿本《明史·朝鮮傳》的史事叙述多因襲明人文字,對傳中涉及的諸多細節未能詳察。由此就引出了本節要討論的第二點,即傳文對明代相關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認識問題,因襲明人叙述的結果是清修《朝鮮傳》中實際滲透着不少明人對相關史事的觀念。此處以傳文中最引人注目的萬曆朝鮮之役爲例略作説明。
殿本《朝鮮傳》萬曆朝鮮之役部分的藍本是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援朝鮮》。經對比文本,推測谷應泰等很可能乃拾掇高汝栻《全録》、王圻《續文獻通考》、談遷《國榷》等明季史書中的有關記載而成。檢明末沈國元《皇明從信録》、高氏《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録》、范景文《昭代武功編》等書,可以發現,這些書中關於萬曆朝鮮之役的叙述,大多與茅瑞徵《萬曆三大征考》密切相關,特别是范書卷九、卷十全文抄録《萬曆三大征考》。茅氏該書取材於官方案牘,輔以見聞,“紀事稱爲翔實,致慨於東事之壞而亦不没三大征之功……書尤詳於朝鮮之事”,實已構成明季有關萬曆朝鮮之役的一種相當“典型”或流行的歷史叙述。而從具體的文字看,《明史紀事本末·援朝鮮》叙述部分很大部分抄撮的當是高汝栻《皇明續紀三朝法傳全録》。高氏增訂續補陳建《皇明通紀》爲《皇明通紀法傳全録》,而其中三朝《全録》部分主要記述萬曆、泰昌、天啓三朝發生的重大史事。就朝鮮之役來説,該書廣泛搜羅、吸收明季以來特别是《萬曆三大征考》中關於這場戰争的記載,形成了當時一種比較經典的朝鮮之役叙事。
如前所述,由於高氏《全録》、《明史紀事本末·援朝鮮》、王稿《朝鮮傳》之間存在綫性的承襲關係,且從《全録》到王《稿》、殿本在叙事框架上幾無變化,《明史》未認真考證、精心編纂,故在史事叙述部分也襲用了許多輾轉得來的傳聞之辭、偏謬之見。這就導致現代學者多批評《朝鮮傳》記載不實,特别是與朝鮮史料對比,會發現二者差異極大。李光濤即言:“《明史》一書,尤其是東征一役的記事,對於當時的倭情,都是有些隔閡而不大明了的。”
有學者指出,《明史》中的壬辰戰争相關傳記慣於運用文學手法描寫傳主心理,塑造萬曆時期明朝孱弱、衰敗的景象,爲清朝的興起提供“合理性”,如《李如松傳》書碧蹄館之役“初,官軍捷平壤,鋒鋭甚,不復問封貢事。及碧蹄敗衄,如松氣大索,應昌、如松急欲休息,而倭亦芻糧並絶,且懲平壤之敗,有歸志。於是,惟敬款議復行”;《楊鎬傳》書島山之役“行長救兵驟至,鎬大懼,狼狽先奔”等。認爲清人使用“氣大索”“大懼,狼狽先奔”這類帶有强烈感情偏向的心理描寫,是爲嘲諷明朝將領軍隊的懦弱無能。其實這些叙述全出明人記載,而非清人新撰。《萬曆三大征考》云:
初,我師捷平壤,鋒鋭甚,轉戰開城,勢如破竹,全羅麗兵亦報獲級,不復問款。及碧蹄敗衄,氣大索,久頓師絶域,海氣蒸濕,瘟疫盛作,急圖休息結局,於是惟敬款議始用。而倭芻糧並燼,衆生惡瘡,聞我益發虎蹲等炮及戰車列江上,聲日張,其酋行長亦懲平壤之敗,有歸志。
《明史·李如松傳》《明史·朝鮮傳》所載顯是節略《萬曆三大征考》而來。
至於楊鎬在島山之戰中的作爲,《三大征考》云:“行長來援……是時戊戌正月三日,經理聞報,即倉皇撤兵。倭襲兩協,棄輜重無算……”高汝栻《全録》云:“朝鮮臣李德馨訛報海上倭船揚帆而來,鎬不及下令,策馬西奔,諸軍遂潰,清正縱兵逐北,我兵死者萬餘,遊擊盧繼忠三千人殲焉。”《明史》稱楊鎬“狼狽先奔”不過是對 “倉皇撤兵”“不及下令,策馬西奔”的另一種表達,本質並無差異。
以上論證意味着,《明史》中的這些描述基本是明人寫明事,而非清人以勝利者的姿態“寓褒貶於叙事之中”,來貶損前朝。《明史·朝鮮傳》中對萬曆朝鮮之役的蓋棺論定,同樣襲自明人陳説。李光濤已指出《朝鮮傳》“自倭亂朝鮮七載,喪師數十萬,糜餉數百萬,中朝與屬國迄無勝算,至關白死而禍始息”乃本於“明人之浮議”。具言之,這一評論實際脱胎於《明史紀事本末·援朝鮮》的“谷應泰曰:向非關白貫惡病亡,諸倭揚帆解散,則七年之間,喪師十餘萬,糜金數千鎰,善後之策,茫無津涯,律之國憲,其何以辭”。據考證,《明史紀事本末》一書的“谷應泰曰”乃整體出自明末清初蔣棻《明史紀事》。蔣棻(1610—1664),崇禎十年進士,曾任南海縣令、禮部主事等,他在明清鼎革後不仕清廷,閉門著書,《明史紀事》即其隱居期間所著明代歷史評論。明末清初之際,南方地區私修明史蔚然成風,特別是許多遺民史家批判反思明史,借以探尋明亡原因、寄託故國之思,由此形成了明清之際的“經世致用”史學思潮。
前述茅瑞徵《萬曆三大征考》同樣是明中後期以來士人關心時政、反思現實之作。茅氏曾在南京光禄寺任職,生平“留意扼塞險要”,熟悉邊疆防務,撰有《皇明象胥録》介紹周邊地區史事。萬曆後期,建州女真逐漸與明朝分庭抗禮,茅氏慨歎東事孔急,故編《三大征考》總結明神宗時期的用兵情況,以爲時務之鑒戒,茅氏還著有《東夷考略》一書,專談建州女真事,此書後於乾隆四十三年(1778)被禁燬。總之,無論蔣棻還是茅瑞徵,他們對邊疆、軍事事務的關注都屬於明朝内憂外患的現實危機之下,士人經世觀念下的産物。在此背景下,他們對朝鮮之役的評價,又受明季明清戰事影響甚大,往往“以後來之功罪,度前此之是非”。如茅瑞徵即認爲:“推原東事之壞,始於三大征竭天下之財,耗天下之兵,朝鮮一役,始調遼東勁旅,迨東事起,倉卒遂無以應敵。”
另一方面,蔣、茅二人均爲江南士人,蔣棻還與錢謙益、吴偉業等交往密切,基於彼此的地域意識與社交網絡,他們在相關明史撰述中,針對戰争中的南北兵矛盾,偏向南人文武將領也就順理成章了。事實上,明末以來私修明史的作者群體,南方士人占據主流。清初修明史者在《明實録》之外,不得不以這些南方士人之著作爲主要取材對象。在有限的資料範圍之内,史臣往往並非尋章摘句式地抄録,而以整體或大幅抄録爲主,這樣的編纂方式極大削弱了他們的個人思考與表達。於是,《明史·朝鮮傳》在直接或間接襲用明人撰述的同時,也將其背後藴含的家國之思一併“拿來”,使其中萬曆朝鮮之役部分的思想觀念體現出一種與時代不符的“明人特徵”,而清人本身似未過多關注這場戰争。誠如學者所論,“晚明時期對於東亞問題的那種强烈關注, 在經過朝代更替後,在清朝康雍乾時期已經十分淡化了”。這種變化,與清代實學思潮的發展階段相吻合,即在經歷了清初實學初興之後,到雍乾時期,實學與經世致用的風氣逐漸轉入沉寂之中。
綜上,殿本《朝鮮傳》特别是萬曆朝鮮之役部分很大程度上反映的仍是明人思想觀念。康熙時《明史》纂修總裁官徐乾學在修史凡例中曾强調“毋執已成之書,遂爲一定之見”,反對全篇照搬前人成書,而應看到其缺陷與不足,但殿本《朝鮮傳》最終仍落入這樣的窠臼。
結 語
儘管清代禁燬了不少明中後期的史書,但幸運的是,今天仍有許多明代史料傳世,可以通過文本比對,追溯官修《明史》的史源。
《明史·朝鮮傳》纂修過程漫長,纂修者屢次更易,傳稿亦存多種。與許多前代史書的編纂思路一樣,從早期的尤侗到後來的王鴻緒等,多傾向於依託前代的現成資料、傳記,再予加工。以殿本《明史》而論,解剖《朝鮮傳》的叙事結構,可見其大體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叙述歷代沿革,基本照搬明官修《朝鮮考》;第二部分直接簡化、組合(下轉第262頁)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中朝史學比較視野下的朝鮮王朝明史撰述研究”(20CZS004)階段性成果;初稿曾提交於“南開新荷青年史學工作坊”第2期“正史編纂與文獻源流”,承與會諸先生提供寶貴修改意見,謹致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