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融合测度研究*
2023-12-23史力伊
□ 薛 洁 史力伊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人类社会进入数字化时代。为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中国不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高技术服务业作为高科技和服务业融合的产物,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将高技术服务业投入到各个行业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其高增值性、高渗透性、高技术性是企业重要的创新投入要素。数字经济以ICT 和电子商务为核心,而高技术服务业中包含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服务业等,这些行业均属于数字经济的范畴,由此可以认为,高技术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是数字经济的基础。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产生的不同产业之间界限逐渐模糊的现象称为产业融合。当下,产业融合已成为产业结构演化的趋势,高技术服务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均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发展基础,这为二者的产业融合奠定了技术基础,而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融合也可为经济的发展激发更多的活力与可能性。因此,有必要对二者间的关系展开研究。
目前直接研究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二者关系的文献相对较少,对二者产业融合关系的研究更是匮乏。基于此,本文以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融合为研究对象,分析二者产业融合情况,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 测度方法与融合指标的选取
(一)测度方法
目前,国内外学者在产业融合度评价指标以及测度方法方面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常用的测度方法包括技术系数法、计量经济法和投入产出法。其中,投入产出分析法是一个以产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尤其是其中的垂直分工关系作为现实和理论基础的数量分析领域。本文实证侧重的是每个产业融合度的趋势变化,相比于技术系数法和计量经济法,投入产出法测算的融合度更能较好地反映这种趋势,因此本文采用投入产出法,将高技术服务业中的数字产业投入额在其总产出中的比重作为衡量数字经济产业与高技术服务业融合度的指标。
(二)融合指标选取
本文借鉴杜传忠和侯佳妮(2021)[11]对于产业融合的研究方法,采用投入产出法测算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融合度,从而分析两者的产业融合情况。
1.单向融合度。
正向融合度:数字经济贡献度。正向融合度采用数字经济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中间投入与高技术服务业总产出的比重来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i 为投入产出表行向量,j 为投入产出表列向量,k 为高技术服务业部门在投入产出表中的序号,t 为数字经济产业部门在投入产出表中的序号,xi·j表示投入产出表中部门i 对部门j 的中间投入。该指标反映了高技术服务业的数字化程度水平,体现了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经济基础产业的需求。若正向融合度越高,高技术服务业的数字化程度越高,对数字经济基础产业的需求就越高。
反向融合度:高技术服务业贡献度。反向融合度采用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经济产业的中间投入与高技术服务业的总产出的比重来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i 为投入产出表行向量,j 为投入产出表列向量,k 为高技术服务业部门在投入产出表中的序号,t 为数字经济产业部门在投入产出表中的序号,xi·j表示投入产出表中部门i 对部门j 的中间投入。该指标反映了数字经济服务化水平,体现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最终产品的需求。若反向融合度越高,数字经济服务化水平越高,对高技术服务业最终产品的需求就越高。
正、反向融合度的取值范围均在0 和1 之间,若产业融合度的值为0,意味着不同产业部门不存在关联性,为相互独立的产业;若产业融合度的值为1,意味着不同产业部门出现了完全融合。
2.综合融合度。
由于单向融合度只能反映单一方向的产业融合程度,并不能说明融合的整体水平。因此,有必要构建能够反映双向融合度的综合融合度指标,以体现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整体的融合水平。计算公式如下:
若ZH>1,则说明高技术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主要表现为高技术服务业数字化,即产业融合主要体现为数字经济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反之,则体现为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经济产业的“反向驱动”,即数字经济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最终产品更为依赖。
| 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融合情况及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部门界定
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投入产出表,选取2007 年、2010 年、2012 年、2015 年、2017年、2018 年以及2020 年投入产出数据。参考武晓婷和张恪渝(2021)对《2017 年中国投入产出表》数据的界定与分类方法[10],分别依据《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同时考虑到各年份投入产出表对于部门分类与数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最终参照2012 年和2017 年投入产出表,统一规范各年份投入产出表部门名称①由于2010 年和2015 年为投入产出表延长表,仅包括42 个部门,因此,此处和后续细分部门融合情况分析均不包括这两年数据。,将高技术服务业调整为八个部门——“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新闻和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数字经济产业调整为四大类——“01 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 数字技术应用业”“04 数字要素驱动业”。随后,将各年份投入产出表整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八个部门以及数字经济四大类。调整的规则为先将行向的投入部门进行合并,再进行列向的产出部门合并,最后即为处理后的16×16 投入产出表。根据不同的分析需要对处理后的投入产出表进行部 门合并,构建不同的投入产出模型。
(二)整体融合情况
首先,构建“两部门”投入产出模型,将处理后的2007 年、2010 年、2012 年、2015 年、2017年、2018 年、2020 年投入产出表分别按照高技术服务业以及数字经济产业分类标准进行合并;其次,基于投入产出表,求得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的正向融合度、反向融合度以及综合融合度。
1.从整体上看,正向融合度与反向融合度大体呈现上升趋势,即高技术服务业的数字化程度以及数字经济服务化程度大体上升,正向融合度由2007 年的8.30%上升至2020 年的17.15%,反向融合度由2007 年的6.99%上升至2020 年的13.43%。综合融合度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2.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融合整体呈现不平衡的特征。2007—2020 年正向融合度均明显高于反向融合度,综合融合度水平均大于100%,表明我国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的产业融合目前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而高技术服务业作为中间投入对数字经济产业的渗透程度相对较低。不难理解,高技术服务业作为信息产业和传统服务业的结合,需要技术的提升,因此两者的融合主要依赖于数字经济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投入,但是随着高技术服务业的信息技术能力的不断提升,2015 年之后,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经济产业的反哺程度也在持续上升。
(三)高技术服务业细分部门融合情况
本部分构建“九部门”投入产出模型,测度2007—2020 年高技术服务业八个细分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的正反向融合度,结果如表1所示。同时,计算得到综合融合度,探究高技术服务业八个细分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的双向融合情况,绘制各个部门的综合融合度随时间变化图,如图1 所示。
图1 高技术服务业细分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综合融合情况
表1 高技术服务业细分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正、反向融合度测算结果(单位:%)
根据上述测度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以及“新闻和出版”与数字经济产业的综合融合度在2007—2020 年期间基本在100%左右波动,表明上述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经济产业的驱动作用和数字经济产业对其的驱动作用基本一致。这一现象可以理解为,随着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这些与之相关的高技术服务业部门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二者实现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与数字经济产业的综合融合度水平均大于100%,说明此高技术服务业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的正向融合度显著大于负向融合度,即产业融合主要表现为数字经济产业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驱动作用。究其原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是支撑数字经济产业的重要基础服务,由数字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所催生,使得两者之间的融合度相对较高。与之相反的是“研究和试验发展”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的综合融合度在2007—2020 年间均小于100%,说明该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负向融合度明显高于正向融合度,即数字经济产业作为中间投入对其的渗透程度相对较低。不难理解,因为“研究和试验发展”部门的主要任务在于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而数字经济产业需要不断引入前沿科技和创新成果,因此,“研究和试验发展”部门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与数字经济产业的综合融合度在2007—2012 年间由488.96% 下降至65.73%,其后阶段的综合融合度均小于100%,说明数字经济产业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驱动作用转变为目前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对数字经济产业的驱动作用。目前社会对于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得到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数字经济产业也需要紧跟“潮流”,向着绿色、环保、可持续方向发展和前进,因此,“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部门在与数字经济产业融合中的地位逐渐提升,成为产业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数字经济产业细分大类融合情况
通过构建“五部门”投入产出模型,测度2007—2020 年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四大类产业的正反向融合度,结果如表2 所示。同时,计算得到综合融合度,探究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四大产业的双向融合情况,绘制各个部门的综合融合度随时间变化图(图2)。
图2 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细分大类综合融合情况
表2 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细分类别正、反向融合度测算结果(单位:%)
由上述测算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
1.数字产品制造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正向融合度在2007—2020年间均明显高于反向融合度,综合融合度水平均大于100%,说明两者的产业融合主要表现为数字产品制造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而后者作为中间投入对前者的渗透作用较低。在当前阶段,高技术服务业技术支持和专业能力还需要依赖数字产品制造业的硬件设施,而高技术服务业需要具有更强的技术支持和专业能力,才能在数字产品制造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在2007—2012 年期间,数字产品服务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综合融合度由72.41%上升至292.73%,即在此期间两者的产业融合主要表现为由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产品服务业的驱动作用转变为数字产品服务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2012—2020 年间,数字产品服务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正向融合度高于反向融合度,综合融合度水平均大于100%,表明数字产品服务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强于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产品服务业的驱动作用。由于产业的对应性,其融合进程明显快于数字产品制造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融合,数字产品服务业在数字化过程中越来越依赖于高技术服务业提供的各种支持服务,同时也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不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3.数字技术应用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综合融合度基本在100%左右波动,表明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技术应用业的驱动作用和数字技术应用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基本一致,体现出数字技术应用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均衡特点。这是因为,数字技术应用业需要借助于高技术服务业提供的各种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等目标,而高技术服务业也需要依靠数字技术应用业提供的市场需求推动自身发展,两者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从而保持一种均衡状态。
4.2007—2018 年间,数字 要素驱动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综合融合度在100%水平上下波动,而在2018—2020 年期间由107.30% 下降至2.71%,反向融合度明显高于正向融合度,即高技术服务业对数字要素驱动业的驱动作用超过数字要素驱动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在早期阶段,数字要素驱动业与高技术服务业是相互依赖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技术服务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得到了提升,开始引领数字要素驱动业的发展和变革,这可能与高技术服务业具有更强的技术积累有关。
| 结束语
本文对于高技术服务业和数字经济的研究背景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基于投入产出法对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融合程度进行测度,并对二者的融合进程以及行业差异进行分析对比。结论如下:第一,从高技术服务业与数字经济产业整体融合情况来看,不管是正向融合度还是反向融合度,均呈现上升趋势,正向融合度明显高于反向融合度且还在不断上升,这主要由高技术服务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两者的融合主要依赖于数字经济产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投入。但是随着高技术服务业的信息技术能力的不断提升将对数字经济产业产生反哺作用。第二,从高技术服务业细分部门来看,其不同部门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融合程度差异较大。其中,“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数字经济产业的产业融合程度相较于其他部门来说较高,“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与数字经济产业的融合程度则相对较低,而“研究和试验发展”与数字经济产业的反向融合程度远高于正向融合程度。第三,从数字经济产业细分来看,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产业融合程度较高,前者主要表现为数字产品制造业对高技术服务业的驱动作用,而后者相互驱动作用基本一致;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要素驱动业与高技术服务业的融合程度较低,但其综合融合度变化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