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历史传统和时代使命*
2023-12-17王国聘
王国聘
(南京晓庄学院)
随着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人类将面临一场更深刻、更广泛的新的环境革命。环境伦理倡导的善待自然的新伦理观念,将环境友好与人类社会科技进步相融合,推动践行更清洁、更绿色、更可持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致力于让未来的科技不再是自然的对手,而是和自然共生的一部分,保证科技活动始终沿着造福人类并有益于生态系统健康的正确方向前进,进而实现人类从工业文明的历史辉煌向生态文明可持续繁荣迈进。
一、当代环境保护中存在重大的环境伦理问题
当今时代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就是环境问题。特别是近几年,环境问题在全球议事日程上的分量空前突出,背后表现出来的环境伦理问题更加凸显。我们正在应对的气候问题和新冠疫情,就是环境保护领域需要回答的十分典型又非常复杂的两类环境伦理问题。
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是一个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全球环境正义问题。应对气候变化是个世界潮流,也是一个世界道德的制高点,由应对气候变化引发的伦理思考更为直接,也更具有普遍性意义。
气候是人类21 世纪以来最为切身的环境体验。与其他环境问题略有不同的是,气候问题的全球性特征更为明显,因为环球同此凉热。有人形象地说,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热气腾腾的世界之中。2015年《巴黎协定》(The Paris Agreement)确定了一个标准,当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的平均温度高出1.5 ℃的时候,就被认定为地球气候到达了变暖的阈值。气候变化如果超过变暖阈值,后果会很严重。它会使世界各地的人们遭受更严重的气候影响,比如更多的热浪、更强烈的风暴、海平面上升和粮食不安全。
联合国每年召开一次气候变化大会,这也是世界上最大、最重要的气候问题相关会议,全球190多个国家几乎都参与了。2021年是第26届,在英国格拉斯哥召开。大会主席阿洛克·夏尔马(Alok Sharma)在开幕式上说:“气候变化的脚步并未因新冠疫情暴发而暂停,我们共同的星球正变得更糟……如果我们现在就采取行动,携手行动,就可以保护我们珍贵的星球。”①郭爽.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谈什么[N].光明日报,2021-11-02(16).这是大会给各国敲响的警钟。2022年的会议在埃及的红海之滨沙姆沙伊赫举行。但是,现实情况是什么样呢?现实情况是大多数国家仍然处在持续的推诿当中。2022年11月27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一份最新的报告中,认定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严重滞后”。报告说,许多G20成员国可能无法实现它们设定的气候目标,有的国家甚至还没走上实现这些国家设定的排放目标的轨道。应该说,中国对应对气候变化是真重视的,我们不仅做出了“双碳”目标的中国承诺——2030年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并且采取了切实有效的行动。美国政府则真真假假。特朗普时期,美国退出了巴黎协定;拜登执政后,只想当应对气候变化的道德旗手,不想自己多担责,只要别人多担责。欧洲人因为乌克兰危机面临能源危机,现在也不着急了。以至于在2021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当时的东道主,英国前首相约翰逊半开玩笑地说,如果大家都不采取实际行动,就只能由英国派出无所不能的007邦德,来帮忙拆除气候变暖这颗“世界末日装置”了!
这里的主要症结之一是义利观没有摆正。当一个国家成为国际社会的契约缔约方时,国家利益优先,甚至是国家利益至上,这往往会成为国际契约能否公平合理地签署并得到切实履行的主要障碍。特朗普当年宣布美国退出《巴黎协议》的唯一“理由”,就是这个协议不符合他所主张的“美国第一”(America First)的原则。那特朗普的“理由”是否正当?从国际环境正义的立场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他不会把人类看成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不会真正把全人类的利益当作行为的指南,而是希望自己多占点便宜、少承担责任。中国的态度是积极应对、主动作为,这既是责任担当,也是顺势而上。因为,在这样的世界潮流之下,你不占据道德制高点,就会被别人占据;你不改变不公平的规则,就会被“规则”。
因此,应对气候变化不仅仅是政治、经济、技术问题,背后涉及的是民族主义和全球主义价值取向之争,是责任分担如何体现环境正义的问题,是领导人能否兑现承诺的环境伦理责任的履行问题。只有世界各国寻找到了共同的利益,并在互信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才有可能在减少分歧、不断磨合的过程中进行合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如何认识和构建环境利益共同体、环境责任共同体、环境价值共同体和环境行动共同体?每一个国家应当为这个共同体做什么?这些都是环境伦理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另一个是如何应对新冠疫情这样的对人类造成巨大灾难的公共卫生事件?这是一个涉及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问题。由此引发如何善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这个问题也饱受世界关注,是人类道德的又一个制高点。国际上称这个问题为可持续发展问题;中国话语体系中将其表达为生态文明问题,或者说生态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形态。
新冠疫情再次触发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反思。从表面上看,新冠疫情是人与新型病毒的一次抗争,但本质上,反映了当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深层次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遭到过多的人为干扰。我们不断破坏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人类与野生生物的接触越来越多,野生生物携带的病毒扩散到牲畜和人类身上的机会就越多,大大增加了疾病发生和蔓延的风险。
这次疫情和以往的疫情有很高的相似度。从近几十年来的情况看,人类所有的流行病几乎都与动物有关:埃博拉病毒是由蝙蝠通过中间宿主(黑猩猩、猴子等)传给人类;艾滋病是由黑猩猩将病毒传给人类;非典是通过蝙蝠经由中间宿主传播给人类;甲型流感是由猪传给人类;中东呼吸综合征是由蝙蝠通过骆驼传给人类;疯牛病是由牛传给人类。
有一幅漫画:在广袤蓝天的映衬下,一只凶猛的熊正虎视眈眈地看着朝它举起枪的猎人;这只凶猛的熊和举着枪的猎人同时处在跷跷板的两端,跷跷板下面就是深渊。很显然,这幅漫画要表达的是“枪响之后没有赢家”。伤害自然,伤害动物,有时候也意味着毁灭自己。恩格斯曾经在《论权威》中形象地描绘了这种后果的严重性。他说:“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人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人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36.当年的恩格斯是在警示我们,人类如果不尊重自然规律,就会出现严重后果。关于自然报复这样的话,他讲了很多。
疫情过后,照亮我们前行道路的,是我们的警醒、反思和足够的理性。有一句谚语讲得好:“太阳底下无新事。”新冠疫情不是第一次,也难以指望它是最后一次。这是地球迄今为止发出的最强烈的警告。它警示我们,必须改变我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如何对待动物,对待生物多样性,对待生态系统,对待地球生物圈,这些都反映出我们环境道德水平的高低。透过疫情,我们从中看到了太多的环境伦理问题。比如,我们该怎样与动物接触才叫有爱?要不要让所有动物都回归大自然?特定时期杀死流浪猫狗正当吗?让动物表演、饲养宠物是爱吗?野生动物受伤人去救助是爱吗?我们需要的是“肉”还是道德?自然界需要我们人类做什么?我们能够为自然界做些什么?我们原有的行为规范和秩序体系,与气候或环境的和谐与稳定是不是相匹配?
应对气候变化、疫情等环境问题给环境伦理带来新的挑战。对上述伦理问题的回答,又激活了旷日持久的环境伦理的“生态中心论”和“人类中心论”之争。之所以叫旷日持久,是因为从环境伦理学传入中国之后,这两种价值观就一直并存,它既反映在主流伦理和环境伦理之间,也表现在环境伦理内部。“生态中心论”认为,正是人类中心论导致了自然界对人的惩罚,才致使气候问题和新冠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人类中心论”认为,气候问题和新冠疫情背后,反映的是人类利益的取舍问题,在一个个人利益、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多元并存又彼此冲突的时代,没有对人类整体利益的自觉与共识,我们就无法处理好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更无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无法对许多是是非非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
二、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两大历史传统
围绕气候变化和新冠疫情的这些争论,再次凸显了环境伦理学两大历史传统的深刻影响。
一是基于环境视角的研究传统。从环境的视角研究环境伦理,是一种建立在生态学理论、生态实践和生态情感基础上的环境伦理思考的模式;它既讲科学,又讲信仰。
无论是西方的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还是深层生态学,都代表了这种研究传统。他们大多受现代生态学强调生物和生物、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启发,同时,又有在大自然中生活和工作的实践,这让他们对于保护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们关注生命、关注生态系统,对大自然有感激之情,在价值导向上,都拒斥一种只考虑人类利益或者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进路和主张,希望找到一个客观的、独立于人们主观偏好的道德依据,建立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评价体系。他们把环境伦理的终极根据归结为自然物本身。这可以是以所有动物为中心的,即承认动物也拥有值得人类尊重的天赋价值,具备成为“道德顾客”的资格;或者是以生命为中心的,或者是以生态为中心的,即以生命、生态系统的整体和谐完整为目的的环境伦理学。他们关注的焦点是让人如何保护好环境,解决的问题是人应该如何对待环境问题。
现代环境伦理学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之一、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学者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教授,就是这种传统的代表。笔者和罗尔斯顿教授有过两次交流。一次是1998年10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召开的全国首届环境哲学研讨会上,我们一起去了大兴安岭的凉水自然保护区。另一次是2018 年5 月在美国克莱蒙市第12 届生态文明国际论坛上,笔者到他所在的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听他的演讲。他对大自然有着深沉的热爱,自称是“走向荒野的哲学家”,他的荒野情结贯穿于他的思想和生活。在罗尔斯顿眼里,大自然就是一个神奇之地,它本身就具有自己的价值。罗尔斯顿依据生态学的整体论原则,通过对自然的内在价值进行严密的哲学辩护,得出人类应对自然环境担负道德义务这样的规范性结论。我国环境伦理学的代表学者是中国社科院哲学所余谋昌先生,他是从研究生态学哲学出发构建自己的环境价值论伦理学体系。
基于环境视角的研究传统,往往具有整体主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色彩。在环境伦理学实践中,我们不可能要求人们抛开自己的生存价值和目的,去关心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其他物种的内在价值。就连环境伦理最忠实的倡导者、《环境伦理学》(Environmental Ethics)杂志创始人哈格罗夫(Eugene Hargrove)教授也承认:“劝说普通大众相信,存在一种独立于人的、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并不是一个长远而明智的环境伦理学策略。”①HARGROVE E.Weak anthropocentric intrinsic value[M]//LIGHT A,ROLSTON H III.Environmental ethics.Oxford,UK: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3:175-190.因为说到底,当下的人类,还不可能真正为了自然界的利益,和基于自然事物本身的“内在价值”,而去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也许将来会有可能。
二是基于人类视角的研究传统。从人类的视角研究环境伦理,首先看到的是环境或者自然对人的适应和不适应两重价值。环境既有适应性一面,又有不适应性一面。适应性是指环境提供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不适应性是地球所拥有的物质资源和能源有限,自然界的一些状态限制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自然界并不直接提供人类所需要的各种现成的生产工具、生活工具、认识工具。因此,环境既是改造和利用的对象,也是恢复和保护的对象。我们人类把自然的不适应性变为适应性,就是改造利用;把适应性变为不适应性,就是破坏;维护适应性并使之强化,就是保护。
环境伦理是为环境保护提供伦理支持的学问。从人类自身出发研究环境保护,这种传统强调:一是人类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人类保护自然环境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是人类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促进人类保护自然行为的依据;三是人类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也是评价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尺度。尽管这种人类中心论的立场和观点,受到众多非人类中心论的批评和诘难,但迄今为止,现代人类中心论仍然是全球环境保护运动的主导性价值观念,是可持续发展的伦理基础。
不过,仅从人的视角看环境,作为一种环境保护理论,这种理论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充分的。它只是为人们保护环境的行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具有现实合理性但又不是唯一的理由。因为,也有人认为,人应该有一种伟大的情怀,要对动物关心,对生命爱护,对大自然要有感激之情。这种伟大的情感,有助于稀释和冲淡人们对个人自我利益的过分关注,有助于把人们从对人际利益的永无休止的算计和纠纷中解救出来。只有当人们同时把保护环境理解为人的“自我完善”的一个内在要素,并承认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的时候,自然环境才能从价值的“根”上得到保护。
三、环境伦理学的学科特质
透过环境伦理学的两大传统,我们可以发现环境伦理学有以下三个学科特点或者叫学科特质:
(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结合
环境伦理学虽然面对和要解决的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问题,但解决这些问题所依据的立场、观点、方法及其合理性是要论证的。
1.2.2.2 子宫护理 对患者的子宫高度进行检查,避免胎膜滞留宫腔和产后出血,对产道裂伤情况进行观察,鼓励母乳喂养,促进宫缩。
按照传统伦理学的定义,环境伦理学是没法纳入伦理领域的,特别要将道德关爱的对象向人际之外的动物、环境、生态扩展,这不是传统伦理概念的简单扩展,不是简单地把人际伦理应用到环境保护中,它是伦理范式的转变,是伦理学中相对独立的领域,需要元伦理分析,需要从理论上做出一系列合乎逻辑的分析和论证,进而形成自己的话语系统和理论特色。
环境伦理学同时更具有现实性和实践性,它是以规范伦理学为主体,以实践为指向的。环境伦理学不是象牙塔中的纯粹的形而上学,而是可以服务环保实践的人文科学。从中国的情况看,环境伦理学自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传播以来,它已经不再是停留在书斋里的道德学说,已经从理论走向了实践。它所宣扬的价值观念、道德理想和道德境界,以及崭新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正在逐渐渗透到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环境伦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在推动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革,成为改造我们的世界观、推动生态文明实践的重要精神力量。
(二)相对独立又相互交叉
只要有问题的地方,就会有研究。而学科是研究发展成熟的产物。环境伦理学以人与自然关系作为明确的研究对象,对环境伦理的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基本原则和规范等一系列基础性的问题做出系统的阐述,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伦理知识体系,是一门相对独立的伦理学分支学科。
在今后的发展中,环境伦理学有可能与环境科学和生态科学交汇融合形成一系列次级分支学科或研究领域。比如,环境科学伦理学、环境技术伦理学、环境规划伦理学、环境经济伦理学、环境保护伦理学、环境治理伦理学、环境管理伦理学、环境安全伦理学、动物伦理学、生物伦理学、河流伦理学、生态系统伦理学等,与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美学等学科相交叉,形成城市环境伦理学、农村环境伦理学、工业环境伦理学、农业环境伦理学、企业环境伦理学、科技环境伦理学、军事环境伦理学等。通过这样的交叉结合,既汲取了相关学科的思想和内涵,同时又可以形成环境伦理本身独有的理论体系,反过来带动和影响相关学科的发展,体现了交叉学科的继承性和突破性。
(三)多元理论与寻求基本共识
在关于环境伦理学的伦理根据这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始终存在着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之争。几乎每一种环境伦理学流派,都依据多种可能性的道德基础,回答环境进入伦理的可能,表现出伦理学中比较少见的多元理论并存的理论生态。这也是环境伦理的一大特色。
尽管人们在环境伦理学中的价值立场不同,但环境伦理学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普遍共识:一是环境伦理学存在的必要性;二是对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些普适性的道德要求倡导。当然还不止这些。
面对这些多元理论,不用陷于太多的争论,而应把精力放在可以达成共识、可以付诸实践的方面。如何找到共识?方法有很多,比如罗尔斯(John Bordley Rawls)在《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中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平衡”的方法,即通过对多种可能的选择方案进行反复比较和修正,最终消除各种分歧,找到大家普遍接受的可供选择的共识性方案。
四、中国环境伦理学的时代使命
任何一项事业,都肩负着自身所处时代的特殊使命。环境伦理学的时代使命,就是要为解决当代全球包括中国的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破坏以及污染和废弃物问题这三大环境危机,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世界,贡献更多、更有效的伦理智慧。要完成这一使命,就要求环境伦理学者在新时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关怀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善于从生命共同体的视域,推进人类环境伦理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生命伦理共同体的构建
到目前为止,生命共同体是一个比较符合超越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两极对立的更具有包容性的基础性概念,是一个站位更高的视角。
“生命共同体”是从环境伦理学逐渐发展出来的一个概念。美国生态伦理学家利奥波德(Aldo Leopold)首先提出过“大地共同体”的概念。他认为,土壤、水源、植物、动物等构成大地;人与大地(自然界)构成“大地共同体”,人是这个共同体的一员。利奥波德将共同体的边界从社会共同体扩展到生物共同体或大地共同体,它不仅继承了早期环境伦理只关心生物个体、特别是高等动物权利的思想,而且沿着这一思想道路走到了它的逻辑终点——承认生态系统、环境或大地的权利,开创了以“大地”的健康和完善为尺度的整体论的伦理思维方式,这是人类伦理进化过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
广东省委党校佘正荣教授,是国内较早提出生命共同体概念并进行深入分析的学者。①佘正荣.生命共同体:生态伦理学的基础范畴[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14-22.佘正荣通过分析生命共同体范畴相对于利奥波德提出的“生物共同体”范畴的优越之处,认为它可以将具有本质规定的普遍性与包容差异的整体性统一起来,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的论证结合起来,将从“事实”到“应该”的鸿沟衔接起来。认为前者生命共同体理应替代后者生物共同体,并阐明了生命共同体对于建立环境伦理学的重大意义。佘正荣把生命共同体作为环境伦理的基础范畴,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建构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前提。
“生命共同体”后来作为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理论的重要范畴被广泛关注,源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新命题。以共同体为基本单元考察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人与自然关系是什么”这一古老哲学命题做出的时代回答和新定位,具有中国特色,蕴含中国智慧。它为生态价值观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哲学基础,凝聚了社会共识,引领了当代中国的生态思潮,是社会主义生态观的基础范畴。
当然,生命共同体思想还会继续发展和完善。在规律认知上,我们不仅要研究自然的规律性和社会的规律性,还要进一步思考人和自然良性互动、协同进化的人类生态规律性问题。在价值理念上,我们要既思考人与自然关系应该如何处理,还要思考人与自然关系背后的人与人关系的关联性问题。在保护观上,世界是生态安全共同体,我们既要保护好本土生态安全,还要进一步思考如何维护全球生态安全问题。
(二)要善于从“中、西、马”融会贯通中开展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研究,使环境伦理学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时代特色,体现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文化特色
环境伦理学在中国的兴起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相似的价值需求,都是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考虑如何对待和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我国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首先从译介西方的环境伦理学论著开始起步,随后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伦理学取得了非常迅猛的进展,但是模仿和移植的痕迹还比较严重。在环境伦理学起步阶段,这种局限性并没有充分显露出来。
随着新环境革命时代的到来,环境伦理的发展充满了机遇和挑战。问题是新的,挑战也是新的。特别是随着对它实践性要求的提高,缺乏本土化视角和本土化价值立场的环境伦理学的局限性就开始充分暴露出来了。学界理论建构与国家环保决策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学术研究与环保实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距离,学者思想与民众意识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比如,要不要倡导动物福利?动物福利能不能入法?不少人认为动物福利是个奢侈品,现在还用不着。环境伦理学界认为动物福利现在已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项重要标志,动物福利入法是保护动物的必要保障,国外早就做了,我们应抓紧进行。那么,动物福利到底要不要给?我们首先要看到,国际上在讨论和动物有关的话题时提倡动物福利,就占据了科学和道德的制高点。因此,我们也应该倡导,但倡导不能简单化。首先要讲清楚动物福利并非西方强加,也不是西方的专利。动物福利与人的福利不一样,并不是给动物多高的待遇,而是满足动物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动物福利的核心是善待动物,其底线是反对虐待动物。要讲清楚中国积极倡导和践行动物福利的理念和实践,其实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和继承,符合我国“文化自信”的原则,也有利于提升国际形象和文化“软实力”。
由此,中国环境伦理要走出西方环境伦理的理想,需要打破“中、西、马”并立的格局,扎根中国本土,融入中国文化,契合中国民众的价值需求。
一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是我们进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我国的环境伦理学研究如果缺少了马克思主义环境思想的成分,这种研究的合法性存在问题。自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心内容是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不但和环境伦理学具有一致的旨趣、共识基础,而且还为当代环境伦理学走出困境提供了必要而又合理的理论切入点。
二是要抓住传统生态思想的“天人合一”的思想精髓。相对于西方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生态思想中不存在人与自然的二分,虽然诸子百家学说在原则上各有不同,但其中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在处理人类社会发展与对待自然环境问题上从未出现两难选择。中国传统生态思想视人类和天地万物为一个整体的“一”,是共生共存的,表现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和谐共生关系,这不仅是重构环境伦理的丰富资源宝库,更是环境伦理的精神支撑。
三是要善于从社会实践中发现环境伦理问题并解决环境伦理问题。任何伦理学都应该是实践的,环境伦理学更是如此。20世纪90年代以后,西方环境伦理学开始呈现出某种停滞的状态,他们自己称之为发展的困境。陷入困境有很多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环境伦理学“缺乏对现实的细致关注”是原因之一,他们“更多的,只是以浪漫的方式来争论动物的权利,来抒发自己悲天悯人的宗教情怀,来提倡荒野体验,来抽象地谈人类与自然物的平等关系”①李培超.自然的伦理尊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22.,而将环境伦理学的根本任务——为环境保护实践提供可靠的道德基础和伦理支持放到了一旁。
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伦理学作为一种理念走入了社会,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行了积极的理论回应与探索,并逐步渗透到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推动了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变,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力量。
但总体来看,环境伦理研究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要求尚存在一定距离。需要环境伦理学者更自觉地投入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并通过回应实践的方式提升环境伦理学服务和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为实现美丽中国伟大目标贡献学科知识与伦理智慧,主动担负起学科的社会责任与时代担当。
在环境伦理的理论研究上,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基础还要深入论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外延还要深入界定;政府的环境责任伦理、企业的生态生产伦理、公民个人的环境伦理,这些都应当是环境伦理学需要研究的重要议题。
在环境伦理的实践上,中国的绿色能源、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覆盖率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性成就,需要得到环境伦理学的充分挖掘和有效提炼;社会上出现的广具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反应、产生环境影响的各类环境事件,需要从伦理上加以评析,提出应对的伦理方案;各级政府的环境政策制定、公众的环境伦理素养的提升、对企业环保责任的社会监督等问题,也需要环境伦理工作者献计献策,帮助推动相应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实施与落地。同时,环境伦理学研究者还应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实践中,通过对人们日常绿色生活的关注、反思与倡导,来重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积极引导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以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与环境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