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与白话小说的双轨并峙与良性融汇
2023-12-14宁稼雨
文学是人类精神需求的产物,所以它的问世和发展必然要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影响。这一点在中国古代小说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尤其是它的“双轨并峙”演进态势与良性融汇,或许能够得到印证。
文言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
所谓中国古代小说“双轨并峙”现象,是指在“雅”与“俗”两种社会观念作用下,中国古代小说形成的文言小说一系与白话通俗小说一系两种社会属性与审美趣味完全不同的形态。
这个情况本来是中国古代小说客观存在的明显事实,但因为各种原因所致,“双轨并峙”并未成为一个基本常识而为多数古代小说学者所认可。相反,在一些小说研究者的表述中,似乎把白话通俗小说视为中国古代小说的全部,没有把文言小说视为与白话通俗小说并行的双峰,而只是关注白话通俗小说单一方面。这样一来,也就难免出现一些顾此失彼情况。比如坊间广为流传的一个约定俗成的观念是,古代小说戏曲历来受到社会鄙视,“难登大雅之堂”。如果这个说法单指白话通俗小说和古代戏曲,倒也没什么问题。但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参照物,就是古代文言小说。
从班固《汉书·艺文志》开始,到《四库全书总目》,历代史志书目和私家目录学著作中,大都在子部中专门设立“小说家”这个类目。尽管历代人们的观念有所不同,但这个类目中所收书籍文献,基本为从《搜神记》《世说新语》到《太平广记》《聊斋志异》这类文言小说,这个传统没有改变。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历代正史《艺文志》《经籍志》这些反映中国历代图书文献全貌、代表国家认可的图书文献的官方史志,能否算得上“大雅之堂”?如果这还不算的话,那么什么才能算是“大雅之堂”呢?如果算的话,“难登大雅之堂”这句话还能够成立吗?
很显然,古代小说戏曲“难登大雅之堂”这句话,前提是忽略了古代文言小说作为中国小说重要组成部分的存在,只是从古代白话通俗小说这一个角度来立论的。如果说古代文言小说的数量有限,不足挂齿,倒也情有可原。可是从古代小说的历史事实来看,文言小说的总量并不比白话通俗小说少,甚至还要更多。以《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提要》(朱一玄、宁稼雨、陈桂声编著)为例,该书共收古代小说3581种,其中文言小说2192种,白话小说1389种。这样的数量对比,无论如何也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吧?所以,“难登大雅之堂”这句话,至少应该仅限在白话通俗小说的范围领域中使用。
但是历史上涉及文言白话小说的各种文献材料,可谓汗牛充栋,难以胜数。而这些材料又没有人将其一一贴上标签,标明哪个针对文言小说,哪个针对白话小说。所以,不是专业研究者,又很难一眼分清识别。加上一般习惯上谈到小说便多往白话通俗小说联想的惯性,所以不少人还是容易混淆二者的界限区别,闹出张冠李戴的笑话。比如,我经常在一些文章和学生的作业论文中,发现这样的情况:明明在追溯白话通俗小说的源头肇始,他却愿意援引《庄子》“饰小说以干县令”的经典—须知庄子说的“小说”不仅与古代文言小说有相当距离,与白话通俗小说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有人一边谈论古代白话通俗小说“难登大雅之堂”的观点,一边却举出刘知幾《史通》中批评《旧唐书》引用《世说新语》材料为例,证明“难登大雅之堂”之说由来已久。这里也需要甄别辨析的是,刘知幾对于《旧唐书》引用《世说新语》材料做法的否定,虽然也不无轻视小说的感情色彩,但其主要动机是从为史书纪实的体例角度,强调史书体与小说体的不同,而不是要从根本上蔑视取缔小说大雅之堂的地位。与此相类,也有人在分析总结唐传奇的社会价值属性时,使用的却是通常评价《三言二拍》这类体现市民文化精神作品的话语体系。因为作者没有真正弄清楚唐传奇是士人文化精神的产物。二者泾渭分明。
鉴于此,无论是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者,还是学习者,都很有必要深入了解和区分中国古代小说的“双轨并峙”。古代文言小说和白话通俗小说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各自不同的形态和性质。
文言与白话小说的区别
二者最突出的区分是语体。文言小说的语体,渊源自先秦以来史传散文、诸子散文,以及神话传说和辞赋文章等主流古文文章形式,其主要文学属性特征是书面体和个人化;而白话通俗小说则渊源于唐宋以來在寺院俗讲发展形成的变文到勾栏瓦肆的说话艺术,再由书会才人和文人将其整理成文本形式。其典型属性特征就是口语性和大众化。两种语体的区别受到各自环境背景制约,同时也对各自语体小说发展走向形成重要影响。
从小说发展演变轨迹走向看,文言小说从早期“街谈巷语”式的“丛残小语”,逐渐发展到规模可观,体制完备,文备众体的唐代传奇;从零散篇什又逐渐发展到《剪灯新话》《聊斋志异》这样的志怪、传奇集。白话通俗小说则从早期寺院和勾栏瓦肆口语化的说话艺术,逐渐发展过渡成为书面形式的《清平山堂话本》《京本通俗小说》等用书面形式记录口语化说话艺术内容的话本小说作品,并继而发展形成到《三国志通俗演义》《水浒传》等规模浩大的章回体小说。
从小说题材类型看,文言小说大致包括以《搜神记》为代表的志怪小说、以《莺莺传》等为代表的单篇传奇小说和以《剪灯新话》《聊斋志异》为代表的传奇小说集、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志人小说、以《笑林》《启颜录》为代表的谐谑小说,以《酉阳杂俎》为代表的杂俎小说等五种类型,白话通俗小说则主要包括以《三国演义》为代表的历史演义小说,以《水浒传》为代表的英雄传奇小说,以《西游记》为代表的神魔小说,以《金瓶梅》《红楼梦》为代表的世情小说以及由这四种类型小说演变出来的其他类型小说等。
从小说体制和书写形式看,文言小说的体制大致包括以《世说新语》为代表的“世说体”,以《西京杂记》为代表的杂记体,还有以《剪灯新话》《聊斋志异》为代表的合集体等。书写形式则主要包括以随笔记录方式为特征的笔记体和谋篇布局“有意为之”的传奇体。白话通俗小说的体制形式分为短篇小说的话本集和长篇小说的章回体等。书写形式则是带有说话艺术痕迹的散韵相间书写和“书接上回”“且听下回分解”等叙述方式。
从小说的社会功能和传播途径来看,早期的文言小说大多为作者或亲友后人自刻和发行,基本属于自费出书的性质,不具有商品经营的性质。而白话通俗小说从诉诸听觉的说话艺术,到诉诸视觉的话本小说和章回小说,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性质是贯穿始终的。正因为如此,白话通俗小说的传播影响范围要大大超过文言小说。文言小说中唯一能够与白话通俗小说的版本传播热度相抗衡的是《世说新语》。与其他诸多文言小说每每夭折,传播不畅的情况相比,《世说新语》算是幸运儿。但与大量白话通俗小说雨后春笋般强势流播态势相比,仍然大有寡不敌众的落差。
文言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的诸多差异,说到底,是文化差异所致。中国文化可分为三个时段:先秦两汉时期的中国帝王文化,魏晋南北朝至唐宋的中国士人文化,元明清时期的中国市民文化等。如果把中国古代文言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的形态特质放置于这个文化系统之中,恰好也能得出明快清晰的解读。
文言与白话小说的发展历程
文言小说的雏形问世于魏晋南北朝,而这个时段恰好也是中国士人文化取代帝王文化,成为中国文化舞台主角的开始。在士人文化形成发展的过程当中,直接描写反映门阀士族阶层在中国文化舞台上崭露头角和惊世骇俗表现的《世说新语》以及唐代文人才子证明自己文学才华重要手段之一的唐代传奇,不仅具有为士人文化高潮到来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也为文言小说的士人文化内质夯实了基础。
与文言小说体现的士人文化精神追求几乎截然相反的便是白话通俗小说自始至终的功利目的。如果说,唐代变文和俗讲的背景是中国佛教到唐代开始进入世俗化阶段,需要弘扬佛教教义,那么基于宋代勾栏瓦肆说话艺术的商业演出更是把吸引观众、追求经营利润放在重要位置。这种直接的功利性需求也就必然催生了白话通俗小说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和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等艺术特色。
任何一种文化类型的存在与发展都很难与其他类型截然绝缘。文学也更是如此。文言与白话小说虽然各自独立形成发展,而且内质和外貌特色鲜明。但它们二者之间也绝非水火不容,而是不断呈现相互影响渗透,各自取长补短,以至形成良性融汇的正面态势。
文言与白话小说的良性融汇
唐代变文和俗讲是中国叙事文学由以往体现雅文化属性的文言小说和史传文学走向世俗化的第一步。它也只能杂采旧体,缝制新衣。它采撷的文体中,除汉魏乐府诗和辞赋外,其中也还包括以往文言小说和史传文体。也就是说,最初白话通俗小说的母体中,还包含文言小说的元素。
与寺院俗讲及变文相比,萌生于城市市民娱乐消费场所的说话艺术,以及在此基础上生发出来的白话通俗小说主流形式章回小说和话本小说,其传播范围远远超过了俗讲和变文,显示出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形成与文言小说分庭抗礼,甚至超过文言小说的态势。从宋代到明清,文言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之间的关联出现了相互滋养,双向互动的态势。
随着说话艺术的迅速勃兴,文言小说很快表现出对说话艺术的关注和重视。南宋罗烨《醉翁谈录》这部文言笔记体现了文言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的交融。这部书虽然采用文言语体,但通篇均与说话艺术相关。作者以极大的热情,不仅全面记录南宋说话艺术的场所设施、名物称呼以及诸多话本名目,而且还以行家里手的姿态,详细分析作为说话艺人应该具备的资质和素养:
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烟粉奇传,素蕴胸次之间;风月须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坚志》无有不览,《琇莹集》所载皆通。动哨中哨,莫非《东山笑林》;引倬底倬,须还《绿窗新话》。论才词有欧、苏、黄、陈佳句,说古诗是李、杜、韩、柳篇章。举段模按,师表规模,靠敷演令看官清耳。(《醉翁谈录》甲集《舌耕叙引·小说引子》)
在作者看来,要做好一位说话艺人,需要掌握多方面的文学基础知识,尤其是诸多文言小说重要典籍和名家文集。這些深刻见解不但对当时的说话艺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是中国最早的白话通俗小说理论文献。如此深湛的理论见解既是对文言与白话小说内在关系的理论总结,同时也为文言与白话小说的良性互动关系指明了方向,对后来文言与白话小说互动发展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最后需要说几句的是,宋代以后文言小说与白话通俗小说日益频繁的交流互动现象不是一个孤立的文学现象,而是士人与市民两种重要文化精神相互交流融汇在文学领域的表现。这一点前贤及时贤似关注不够,姑不揣浅陋,聊以献芹。
迷雾剧场
庄遵疑哭
庄遵为扬州刺史,巡行部内。一闻哭声,惧而不哀。驻车问之。答曰:“夫遭火烧死。”遵疑焉,因令吏守之。有蝇集于尸首,吏乃披髻视之,得铁钉焉。因知此妇与奸人共杀其夫也。即案其罪。
注解:庄遵: 字王思,东汉巴郡(今重庆市北) 人,官扬州刺史。
庄遵任扬州刺史时,一次在州内辖地巡视,忽然听到有哭声传来,他觉得这哭声很怪,似乎只有恐惧,却听不出悲哀之意。于是他停下车来,询问那个女子哭泣的原因,她回答说:“家里失了火,我的丈夫被烧死了。”庄遵感到可疑,就派小吏守着那具尸体。后来,小吏看到有苍蝇聚集在尸体头部,于是赶紧松开死者的发髻仔细观察,发现死者头上有枚铁钉嵌入脑内。经过一番审讯,证明就是这个女子与奸夫一起谋杀了自己的丈夫。
《洗冤集录》“疑难杂说下”云:应检验死人,诸处伤损并无,不是病状,难为定验者,先须勒下骨肉次第等人状讫,然后剃除死人发髻,恐生前被人将刃物钉入囟门或脑中,杀害性命。
——摘编自凤凰出版社《棠阴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