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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思考

2023-11-30王海希

华章 2023年6期
关键词:法治教育一体化青少年

[摘 要]法治教育作为青少年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受到较多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就是根据法治教育所处的不同学段提出的发展要求,使得各个学习阶段的法治教育呈现螺旋式的递进上升结构体系,彼此衔接,既顺应时代要求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但当前由于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不够、教师教学协同意识缺乏且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治教育协同机制欠缺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推进的步伐放缓,进程受阻。应有针对性地拓展法治教育课程资源,提升教师的法律素养,增强一体化协同机制建设,破除障碍,统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关键词]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为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方式,并能不断传承巩固,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新时代有必要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指出:“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常必要。[1]”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教育,也应当在青少年时期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进行。

一、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必要性

何谓法治教育一体化?借鉴思政课一体化的概念[2],可以把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内涵界定为:根据青少年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科学合理地在“法治教育模块、主题、课程标准、关键内容、教材编写、课堂教学、社会实践、考试评价、校园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有效衔接和有机整合,形成内容完整、体系科学、转承有序的一体化教育体系。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学生在的心理活动规律与知识认知状态各有特点。从学生主体的认知规律来看:小学阶段的学生规则意识薄弱,“三观”正在初始形成期,极易受到外界信息的侵扰;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绪起伏较大,初步具备了社会实践和逻辑思维能力,是感性容易战胜理性的时期;高中阶段的学生心理和思维已经基本趋于成熟,记忆能力和理解能力处于高峰;大学阶段的学生空间和时间自由度更高,拥有更多接触社会、创新发展的机会[3]。

根据上述规律,青少年法治教育理当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教学。与过去相比,当前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研究将学生放在主体地位,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通过在各个课程体系中法治内容设置的螺旋式递增,让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符合其心理特点和能力水平的法治教育,使得法治教育更具合理性和针对性,才能更好地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二、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资源缺乏层次性和融贯性

1.纵向缺乏层次性

法治教育作为青少年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国家统一要求依托思政课程开展教授。由于青少年不同学习阶段对法治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因而在教学内容、教授方法和开展效果上易发生纵向断层。

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主要体现在六年级《道德与法治》的法治教育专册中,基本原则是:淡化法律知识和概念,以法治理念和守法习惯的养成为重点。小学阶段的学校通常以具体鲜活的实例和互动活动使学生接触法律知识,内容由浅入深,方式比较灵活。

初、高中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在思政课程中占比增加,学生学习的法律内容也逐渐加深,但由于初高中都有升学压力,学校进行法治教育的途径和内容较为单一,并且初中、高中阶段的法治教育更偏向实行以法律理论知识灌输为主导的教学方式,教师因此也缺乏对课程资源进行开发的热情。

大学阶段的系统性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来完成,不同学校对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法治实践通常体现在法律活動的开展如宪法宣传日的宣传等。问题表现为大学法治教育在思政课中的占比依然较小且容易被忽略,其法治教育教材的内容理论性很强,应用性偏弱,没有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性和创新性;大学生在失去了中学时期的学习压力要求后,对枯燥的法律理论知识学习不易产生浓厚兴趣。因此,有必要增强小学、中学、大学阶段之间法治教育的连贯性和层次递进性[4]。

2.横向缺乏融贯性

我国当前的思政课程内容涉及道德、心理、法律、国情四个方面,不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阶段,其思政教材中的法治教育模块通常都划立为独立的教学模块[5]。通常教师在授课时也会按照教材内容的划分来进行集中讲解,缺少与教材外其他内容的渗透融合,同时法治教育课程资源的范围局限在思政教材或者说局限在思政课程之中,学校亦难以从宏观角度制订法治教育的整体目标,导致法治教育在横向上缺乏融贯性。

(二)法治教育师资存在短板

首先,法治教育教师的法学涵养不够。法治教育的教师通常并不是专业学习法律的教师,而往往由思政课教师代为教授。思政课教师一般严格按上级要求通过教师资格考试选拔任用,大都来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以及师范专业,总体来看,其所学知识一般局限于学校提供的相关思政教学辅助课程和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的法律部分,对法治精神的理解不够精深。在成为思政课教师之后,没有进行更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法律素养仅仅停留在课本教材的范围[6]。在教师的法学专业知识无法满足教学需求的情况下,导致教师对法治教育探索热情的缺失,使教学无法适应法治教育新的课程要求和课程标准。

其次,法治教育教师的协同意识淡薄,教师本人所掌握的知识要远远多于应教授的知识,才可能实现学生对应掌握知识点的更好教学和理解。部分教师对法律知识的掌握限于课本教材的问题,在中学阶段的教学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一方面由于教师自身法律涵养不够,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学生升学压力,因此更易忽视对法治教育的教研和拓展。

大学阶段的思政课教师相对而言法律专业知识储备更充足,其中不乏主修或兼修过法学专业的优秀教师,相较于小学中学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其法律专业涵养有了较大提升。大学对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侧重于提升学生的法律价值观,学生要从中学时期的“强制记忆”转化为大学时期的“内化于心”,这对大学教师开展法治教育提出严峻挑战。另外,大学对法治教育成效的评价机制亦有欠缺。大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包含在思修课程之中,虽然有不少教师在教学改革中逐步推行多元化考核方式,但大多数教师仍将考查方式设置为期末考试,内容和题型也比较基础,这样的终结性评价虽然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学生在一段时间内的知识掌握状况,但并不能真正测评出学生内心的法律信仰程度。

可见,不同阶段教师协同意识的缺失,易导致法治教育的衔接不畅或断层,影响法治教育的效果,阻碍法治教育一体化的进程。

(三)法治教育一体化协同机制缺乏

协同机制是实现法治教育一体化深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法治教育一体化进程迟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体化的组织管理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首先,青少年各阶段法治教育缺少整体规划,分段建设、各自为政的现象较为明显,未能组建专门的教育指导机构,缺乏一体化建设的统筹力量,也缺少统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案。其次,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不同阶段学校之间的教学资源互通不足,不论是人力资源、文本资源还是实践资源,其互动交流都严重欠缺,各校教学条件不一,致使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忽略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在逻辑关联,导致本该连贯的教育却出现一定程度的割裂。

三、统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路径

(一)加强课程资源一体化建设

法治教育课程资源的核心永远是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统一领导,进一步强化教材建设,不断优化教材内容和结构,在注重法治教育对象针对性的同时突出教材内容的连接性和一体化,与时俱进,增强内容的时代性、思想性和科学性,使法治教育教材顺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首先,课程资源建设还应当更加趋向多样化,增加可能性,增强开放性。大学阶段的法治教育不但应加强教材与生活的联系,还应丰富教学形式和教学载体,网络上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都应为之所用。例如,慕课这种共享式的云课堂,在教学载体上比小学、中学阶段自由度更高、选择性更多。其次,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雨课堂等信息共享互动平台,由此大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可以潜移默化融入学生生活。再次,大学阶段应充分发挥其实践教学的特色,搭建各种实践平台,认真设计以法治教育为目的、便于更多学生参与的法治活动,让学生在法治实践中涵养法治精神[7]。

总之,采用契合青少年法治教育特点的信息化课程资源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挥多种课程资源优势互补的特点,才能助推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真正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

(二)加强教师队伍一体化建设

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推进还要求加强教师队伍的一体化建设,增强教师一体化教育的意识,提升教师推进一体化教育的能力。

首先,针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整体法学知识储备不足的问题,要从教师的培养源头入手,适当增加师范生的法律课程或法治教育内容,加大教师的法律知识储备,夯实法治教育的基础。同时,师范院校也应加强对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技巧,发掘课程资源,提高育人水平,输送满足一体化需要的教师。长远来讲,建设一支具有法科背景的师资队伍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其次,改革和充实教师资格考试内容。教师资格考试是教师入职的门槛,但现阶段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面试,关于法治教育内容的试题过于保守,内容局限于教材,不具有发散性、开放性的特点,且不同层级教师资格考试的法治教育内容针对性不明显。因此,作为检验教师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教资考试须做相应改革,考试内容中的法治教育部分应当更加贴合不同层次学校的实际,实现常识性与专业性、针对性与发散性的有机结合。

再次,增强教师一体化教育意识。各个学习阶段的教师要认真分析自己所教学生的所处阶段,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不可仅从个别因素如考试要求等决定教学方式,而应从学生主体需求出发探寻最适合学生的方式方法。同时,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要求教师具备整体性眼界和大局观,可通过跨学段、跨学校交流开展法治教育学术研讨活动,加强纵向跨度与横向地区的教育互动,形成推进一体化教育的共同行动[8]。

(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一体化协同机制

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需要国家、政府、社会三个方面的协同努力,尤其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首先,国家应当出台、完善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相关政策,在宣传贯彻好加强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引导全社会认清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明确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总体布局,从国家层面提升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战略定位,制订下发各教育阶段促进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指导性意见,打造法治教育一体化推进的基础,为法治教育一体化发展指明方向。

其次,政府要充分发挥好中枢纽带作用,着力推进各项政策的实施。可以由政府教育部门牵头成立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所处地区的具体特征发布专属性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指导文件,供各地各阶段的学校贯彻落实;宣传部门则可通过各种媒体配合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推进,通过组织研讨会、采访、调研等活动,推介典型与经验,扩大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成效与影响,尤其是可以通过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增加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受众和渠道,浓厚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氛围。

结束语

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还应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监管与评估,及时发现有损法治教育一体化的问题与现象,并督促整改,有效堵塞漏洞,降低负面影响。政府各部门亦应各司其职、相互合作,共同为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张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N].人民日报,2019-03-19(001).

[2]黄锡生.法治教育在依法治国实践中的意义及制度完善[J].人民法治,2018(16):29-36.

[3]刘晓阳.思政课堂中法治教育一体化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9(22):186-187.

[4]郭淑清,孙楠.青少年思政课堂中法治教育一体化问题研究[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20,41(11):106-112.

[5]梅丽.新时代青少年思政课一体化的整体架构与实现路径[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20(10):117-121.

[6]许家烨.青少年德育课程一体化研究述评[J].文化软实力研究,2020,5(1):85-97.

[7]马宝娟,张婷婷.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问題与对策[J].思想政治课教学,2020(2):4-8.

[8]李伟.青少年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逻辑理路[J].河南社会科学,2020(8):119-124.

作者简介:王海希(1999— ),女,汉族,山东青岛人,湖南科技大学,在读硕士。

研究方向:宪法和行政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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