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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评估的驱动因素、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3-11-30陈瑶云

华章 2023年6期
关键词:驱动因素问题及对策

[摘 要]知识产权评估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价值报告。知识产权评估是知识产权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创新能力提升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战略实施和产业技术升级需求,知识产权评估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知识产权评估行业,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知识产权评估;驱动因素;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评估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评估是指在进行评估时,根据专业人员的判断,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我国近年来出台了许多关于知识产权评估的政策法规,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也为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驱动因素

知识产权评估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评估知识产权价值成为发达国家企业谋求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一)国家战略实施驱动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战略实施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并提出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二)经济发展推动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价值规律为调节手段、竞争机制为核心内容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有通过市场交易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获取最大利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形成机制和经营模式与传统有形资产不同: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其“作品”“商标”等形式存在,而不是作为一种生产资料的直接投入;知识产权主要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其价值。

(三)技术创新驱动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对于一般企业而言,由于其主要依靠研发投入和人才团队来进行创新活动,因此一般不需要也不可能将其价值反映到市场价值上去。然而,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创新活动需要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这就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实现技术与资本的对接。

(四)市场竞争驱动

随着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且竞争态势正在从单纯产品竞争转变为产品、技术、人才、品牌、市场等综合实力的竞争。为了在激烈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企业就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来占据有利地位;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就要求企业拥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專利、商标、版权等)来实现和巩固其地位。

(五)法律法规保障驱动

市场经济体制下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定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但随着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不断显现以及知识产权交易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法定权利之一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也就越来越重要了,同时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要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二、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准入门槛较低,现有的评估机构良莠不齐。此外,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管理系统,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只能依托各自的主管部门开展业务,且对自身业务范围和内容缺乏清晰准确的界定。

(二)评估机构、人员和执业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评估机构来看,我国目前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机构大多是中介机构,由于市场上缺乏足够数量、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所以不能形成一种有效竞争的局面。此外,我国对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机构还缺乏相应的资格认证制度,导致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从评估人员来看,我国知识产权评估人员大多数是以“职业”为出发点,缺乏对知识产权评估理论、方法和实践等方面的研究和学习。另外,由于知识产权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从业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知识产权评估准则,以致许多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三、对策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知识产权评估工作需要建立在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之上,只有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才能为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我国对知识产权评估的研究起步较晚,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首先,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评估法律制度。这是因为在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保障,如果没有一个完善、健全、合理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将会严重阻碍交易双方利益的实现。所以我国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在我国,专业评估机构还很少,因此可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来弥补我国专业评估机构数量上的不足。再次,完善与发展我国现有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最后,针对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评估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这一情况,国家应该在财政方面给予支持,为从事知识产权评估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

(二)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真正做好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必须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形式对评估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让每一项评估工作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使其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保证评估工作有序进行。但目前我国关于知识产权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以致一些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往往无法可依,不利于知识产权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使知识产权评估工作得到有效发展,国家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立法时要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其能够对实际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同时还需要明确法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来制订相关法律条款,为我国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供法律保障[1]。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知识产权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等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进行评估。市场法是通过分析对比市场上同类资产或可比交易案例,在考虑市场上同类资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以此估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成本法是指通过估算待评估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或重置成本加上相关税费,得出知识产权的客观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市场法适用于知识产权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能够收集交易案例的市场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及交易条件等信息的环境,一般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独特性,交易案例较少,信息公开程度较差,因而很难获得可比的交易案例,实际操作中受到限制较多;收益法适用于以未来收益作为价值来源的知识产权评估,但在实际操作中,收益法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如知识产权处于早期立项或开发过程中,尚未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未来是否能开发成功以及开发成功后的收益能力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收益法本身具有一定局限性。成本法适用于与待评估知识产权相关的各项直接和间接成本等,可以准确量化或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准确量化,并且可以确定其客观价值,对于知识产权而言,由于其投入与产出具有弱对应性,有时创建的成本费用较低而带来的收益却很大,有时创建的成本费用很高而带来的收益却不高,成本法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相结合考虑,在充分考虑投资成本的前提下,预计未来能够获得收益的可能性,从而进行估值,最后与市场上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进行对比等来估算知识产权的价值[2]。

(四)扩大评估范围,发挥专利评估的作用

专利评估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水平、科技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数量,全面评估专利的研发成本、利润水平等情况。对于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可适当提高评估价格;对于新研制的专利,在其生命周期结束后,可通过转让或许可方式进行转让或许可。对于科技含量低、市场前景差的专利,可通过作价入股或质押贷款等方式进行转让或质押贷款。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应将专利权评估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专利权人保护自己专利的积极性,才能使更多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3]。

(五)重视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使无形资产达到其应有的价值,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知识产权评估工作中的重点。在知识产权评估实践中,由于无形资产评估方式、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法等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与计量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为了合理地对知识产权进行估价,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研究,建立一个完整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要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信息,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无形资产管理中,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制订出不同的管理制度与方法。

(六)推进评估信息化,实现资源共享

评估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知识产权评估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知识产权评估信息化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知识产权评估结果的资源共享。当前,我国正处在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已成为信息交流、获取和传播的主要途径。因此,必须加快建立与知识产权评估相适应的信息网络系统。从发展趋势看,网络信息技术将不断渗透到评估实践中,促进评估主体和客体的交流与互动。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建立网络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大力发展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建立相应的网站平台。对传统评估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开发出各种适应网络环境的新业务、新方法与新工具,以适应网络时代知识产权评估的需要。

(七)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水平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评估行业起步较晚,加之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再加上一些不良评估机构的不良竞争,使得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时,所面临的业务压力相对较大。因此,要想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产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组织资产评估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提高等相关培训活动,鼓励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其次,要积极拓展资产评估业务范围。通过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业务范围、合理扩大知识产权评估业务领域,不仅能提升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还能有效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行业的健康发展。再次,要提高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效率。针对我国当前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状况,要积极推广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体系与技术标准,提高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工作效率。最后,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对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和职业操守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

(八)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

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既包括事前防范,也包括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救济。对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应从企业自身的发展出发,制订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多项知识产权。所以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要注意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企业不仅要制订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还要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及考核方式。

结束语

在知识产权经济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评估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知识产权评估,可以使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并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知识产权的需求越来越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评估涉及多方面因素,但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評估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国家和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评估行业的宏观调控和引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评估中的作用。同时,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估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申海成,张腾.知识产权评估的驱动因素、存在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2019(2):126-130.

[2]宋林清,安利霞,乔会霞.基于Web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系统[J].自动化技术与应用,2023,42(2):121-125.

[3]王磊,安素眉.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方法及完善[J].中国资产评估,2023(1):17-22.

作者简介:陈瑶云(1983— ),女,汉族,浙江东阳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级会计师,本科。

研究方向:无形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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