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2023-11-22刘秀枝
刘秀枝
摘 要: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传统的企业学徒制暴露出一些问题,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出现,为职业教育改革增添了一抹新的色彩,它是企业人才培养的一种新模式。本文首先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进行了介绍,然后对企业新型学徒制中政府、企业和院校三方所起的作用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进而思考职业院校在新体系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诸多变化。
关键词:企业新型学徒制 新體系 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企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加之技术革新不断出现,企业人才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何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型、应用型和知识型人才呢?企业新型学徒制给出了一条新的途径。
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会有多个受益方:首先,企业会获得稳定的、合适的高素质员工;其次,求职者不仅提升了专业技能水平,还会获得稳定的就业岗位和较高的薪资;最后,职业院校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源。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内涵
从人才培养模式的角度来认识企业新型学徒制,可以加深对其内涵的理解。
第一,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他们既是企业员工,又是职业院校学生。根据“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原则,培训对象先是入企,成为企业员工,继而成为职业院校的学生,其定位是符合企业要求和岗位能力要求的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第二,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标准无处不在,它是确保产品质量的依据,生产工艺、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在以企业为主导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由企业专家、技术人员与职业院校合作制定的标准、规范更具有实用性、针对性,可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第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已经明确,即“校企合作,工学一体”,其中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的范围很宽,需要作为专题来探讨。
第四,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规模应该由企业的招工规模来决定,与以往的班级制不同。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中各主体的作用
构成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三个主体分别是政府、企业和院校,在运行时形成了一个整体,构成了一个新体系。
为了使企业新型学徒制这一新体系运行顺畅、实施顺利,首先要明确三个主体在新体系中的位置及作用。
(一)明确政府在新体系中的牵头作用
在新体系中,政府扮演着牵头的角色,既是引导者、管理者,也是保障者。由政府出台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政策,建立考核机制,监督学徒培养质量,建立与之相关的多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为企业新型学徒制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明确企业在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1.企业是培训的发起者和主要责任者
《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培养对象是企业员工,当企业有需求后,由企业向所在地政府提交培养方案。
2.以企业为主制定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和评价标准
为了满足企业需要、岗位需要,其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都要以企业为主,即企业提出需要什么样的技能人才,院校就辅助企业制定相应的培养目标。院校和企业专家共同商讨培训项目、培训模式、培训内容等事项。最后的考核是以能否满足企业需求为主,不宜用院校评价标准。
(三)明确院校在新体系中的辅助作用
以往的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是以院校为主体确定的,而在企业新型学徒制中,院校的职能是根据企业的需求来承担一些具体的培训任务。这就要求院校面对新需求进行改变和创新,从而适应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中的新角色。
企业新型学徒制要想顺利实施,需要明确各主体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高效沟通与融合的局面。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职业院校如何很好地完成培养技能人才的任务、满足企业的需求,笔者从人才培养模式的角度出发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职业院校要转变观念,正确定位
职业院校要改变以前“以我为主”的观念,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考虑企业的利益、运行机制和资源优势,树立企业与院校共赢的观念,还要了解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如企业需求、岗位需求、企业内部培训工作的实际状况,找到校企合作的契合点,经过协商搭建合作基本框架,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为顺利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奠定基础。
(二)以“八个共同”为原则,形成校企共同体
虽然《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企业主导,院校参与”,但为校企合作实现共同愿景、共同目标,需要遵守八个共同原则。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过程中,双方要共同遵守这八个共同原则,从而真正形成校企共同体。
(三)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体系
应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体系。校企双方应坐在一起,以“满足岗位需求,注重个体全面发展”为目的,全面、深入地分析具体岗位对知识、技能的需求,并结合行业的人才要求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形成以构建“岗位能力”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不仅包括基础课程,还包括培养专业能力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是入企或转岗职工,因此,在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要充分融入企业发展理念、职业道德、企业文化、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要素,辅以真实案例,而作为行业标准的职业技能要求和操作规范化要求更应体现出其特殊地位,职业素养也要融入日常的实训项目。
(四)导师队伍的组成与合作
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师资队伍由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组成。双方导师有各自的专业优势。企业导师优势在于专业技术高超、岗位能力强,掌握了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院校导师优势在于拥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方法。
为了达到共同的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双方导师不仅需要交流沟通、共享信息、分享理念,还需要相互启发、相互激发和相互借鉴。在校企导师合作的过程中实现校企导师共同进步、优势互补,即企业导师可以从经验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院校导师可以从理论层面拓展到技能层面,具有更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提升双方导师职业能力,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由导师组成企校指导委员会,形成企业、院校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相应的运行制度,定期进行沟通交流。
第二,制订导师培养计划,并按期严格执行。
第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如院校导师到企业具体岗位进行实践学习,企业导师到院校开展课堂教学,导师共商培养任务(项目)、开办专题座谈等。
第四,搭建校企导师协同工作平台,线上、线下形式均可,其目的是实现资源共享、增进交流合作,提升双方导师的职业能力。
(五)建立新的考核评价体系
以企业为主体体现了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特点。鉴于此,培养对象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都需要重新建立,需要进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考核评价体系的创新。
第一,新的考核評价体系的形成必须由校企共同协作完成。企业和院校要充分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考核评价标准。
第二,培训对象既要接受企业导师关于岗位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又要接受院校导师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因此,其考核评价体系是企业考核评价+院校考核评价。
第三,应在考核评价体系中引入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具有等级性、标准性、通用性的特点。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对象能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内化知识,掌握生产所需技能。
(六)建立互联网教学资源平台
就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训对象而言,其脱产到职业院校完成全日制学习的可能性不大,在以企业为主的背景下,如何做到既不影响企业的工作生产安排,又让培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目标呢?互联网教学资源平台的出现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培训对象可以自主利用碎片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但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不论怎样,它都是企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也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张妍.基于企业新型学徒制背景下技工院校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探究[J].财经智库,2019(42).
[2]崔俊荣,孙梦水,赵伟.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系统认知与实施前期准备工作探析[J].职业教育研究, 2019(10).
(作者单位:北京电子信息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