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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争精神视域下医患共同体构建研究*

2023-11-19李锋清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3年9期
关键词:医术医者斗争

李锋清,李 进,李 颖

(1 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22;2 福建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22;3 福建省立医院南院心电诊断科,福建 福州 350028)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1]。近年来,恶性伤医事件时有发生,虽然医学技术在不断发展,但医患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医患关系紧张仍是一个全球性的治理难题[2]。当前,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应该充分发挥斗争精神,主动迎接医患矛盾的挑战,维护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医患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只有团结协作方能有效应对各种全球性风险挑战[3]。构建医患共同体已经成为应对当前紧张医患关系和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所谓医患共同体是医方、患方等不同主体为了维护和谐医患关系建立起来的情感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健康共同体。简而言之,医患共同体就是一种协同合作共同体,但不是一个妥协共同体。合作不是依靠妥协来实现,而是经过有理有力的斗争确立起来的,是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协作共同体。基于斗争精神构建医患共同体有利于化解当前复杂的医患矛盾、增强医者的人道主义精神、纠正患者医学万能错觉、培养医学生高尚人文素养、营造良好就医环境,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1 斗争精神与医患共同体内涵阐释

1.1 斗争精神的内涵分析

1.1.1 坚持人民至上为斗争的价值引领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人民至上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的根本立场,医者的医疗行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指引。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奋斗实践中形成的思想智慧,这里强调斗争精神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与某人的斗争或是动刀动枪的武力斗争,而是坚持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上、迎难而上,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的精神[4]。实际上,“斗争”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绝不是假借斗争之名谋个人私利。斗争精神的利益归宿就在于最大限度上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期待。在医患关系中斗争精神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无论遇到多大的压力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而不能动摇。

1.1.2 打破“好人”主义为斗争的实践导向

传统社会中,面对矛盾和冲突,人们的惯性思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或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些观念就是一种“好人”主义思想的外在表现。虽然,“好人”主义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矛盾的爆发,但是“好人”主义绝不是解决矛盾的最佳办法。相反,长期存在“好人”主义会导致矛盾积压而爆发更大的矛盾冲突。斗争精神就是要求人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打破“好人”主义,寻求更好的解决问题之策。当然,强调斗争精神不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随意斗争、盲目斗争,而是通过打破“好人”主义,认清矛盾和问题的实质,找到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最佳办法。从某种层面上讲,坚持斗争精神就是要打破“好人”主义的思维束缚,明确实践导向,通过斗争化解失衡的矛盾,最终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合作。

1.1.3 实现更好团结为斗争的目的遵循

斗争精神在正确目的的指引下,能够直接带动和促进人们团结合作的实践行为。无论是敢于斗争还是善于斗争,必然追寻一定的实践目的,才能保证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当前,强调发扬斗争精神,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斗争仅是一种形式和手段,目的在于实现更好的团结与合作[5]。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牢记初心使命,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谱写了壮丽的时代华章。在这个奋斗历程中,始终坚持为凝聚更大力量而斗争,形成了强大合力,实现了斗争的真正目的。新时代背景下,构建医患共同体的斗争精神就是为了凝聚不同主体力量,坚持以斗争促团结的目的,推动医患共同体构建。

1.2 医患共同体的内涵分析

1.2.1 情感共同体

从人际关系的视角看,在复杂的医患关系中,医者与患者是医患关系的直接主体,二者的团结协作有利于形成医患共同体。从个体属性看,医患共同体是医疗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形成的命运共同体。人是情感动物,传统整体性医学思维下,医者能够关注患者情感与心理变化。《黄帝内经》中写道“凡治病必察其下,观其志意与其病也。”在此观念指导下,医生不仅要治愈肉体病痛,还要解决心理和情感问题,这要求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医者与患者应该加强情感沟通与交流[6]。总之,情感共同体就是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医患双方为了恢复健康的共同目的,通过情感交流,产生情感共鸣,能够团结协作的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共同体。因此,医患共同体从个体属性看就是合作关系的情感共同体。

1.2.2 利益共同体

从社会属性看,医患共同体就是医患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去除病痛、维护健康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是医患共同体在社会价值层面的客观反映,追求相近的价值和共同的利益。现代社会医疗机构出现以后,医患之间除了保留原有的人际交往,还体现为医疗服务实践中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协调,其中,既有医者与患者间的利益平衡、协调,也有社团组织与社会团体的利益平衡、协调,还有社会发展与学科发展的平衡、协调。显然这个共同体是一个多方主体、多个层面、多维系统的利益共同体[7]。当然,这里所强调的“利益”并非普通消费行为中的金钱利益,而是关系个体健康、公民生命的大利益,还是影响国家和谐安定的更大利益。总之,医患共同体就是一种合作关系的利益共同体,既关系公民个体的利益,也关系组织、团体和国家的“大利益”。

1.2.3 健康共同体

公共属性是区别于个体属性和社会属性对医患共同体内涵的阐释视角。从公共属性阐释医患共同体就是指医患双方为了解除病痛、维护健康而构建起来的健康共同体。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与疾病斗争的文化史,当然,个体的健康不仅仅是因为疾病消除了就能实现的,而应是个体在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方面达到和谐统一的状态[8]。因此这里强调的健康共同体是指为维护个体在生理、心理、精神等方面健康,医患双方基于一定的环境条件、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下塑造的系统的合作共同体。

2 构建医患共同体面临的现实挑战

2.1 医者忙于“治”,忽视医患情感沟通

从发生的医患矛盾事件看,绝大部分不是因为医生医术不够高明或是药品不够有效等导致的,某种层面上讲是因为长期以来医患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医患共同体,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从医者层面分析医患共同体建设面临巨大挑战,当前,面对日趋激烈的就业竞争,医者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参加各种研修班、参与课题实验等,不断提升自己的学历,提高自己的医术,增强自己的职业竞争力。因此,在执医过程中,部分医者容易认为自己掌握了高精尖的“医术”,患者是被执业对象,应该无条件听从医者,客观上忽视了医患间必要的情感沟通,某种程度上造成医患间对病情信息、治疗方案信息的不对称,患者容易失去安全感、产生焦虑感。显然,缺乏必要的医患情感沟通,医患间难以形成情感共同体,也无法形成坚固的医患共同体。

2.2 患者认准“愈”,产生医术万能错觉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医学技术在不断提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有了高精尖的医学仪器和更好的药物就能治愈人类所有的病痛。然而,患者往往认为医学越来越发达,技术越来越高超,只要医生能够接收救治患者,医生就能把患者的病治好,显然这是一种现代医术万能的错误认识。患者认准了医者治愈疾病的作用,却忽视了医学也是科学,也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因此,医术也是有限的,它不可能解决一切病痛,患者对医者医术怀有过高期望,当患者的期望没有得到很好满足的时候,容易错误地认为医者没有全力医治患者疾病或是故意刁难患者,这种情绪容易激化医患矛盾,造成紧张的医患关系。患者及家属高估医术的能力,产生医术万能错觉,必然难以弥合医患间的裂痕,也无法构建医患共同体。

2.3 学校聚焦“术”,弱化学生人文培养

维护和谐医患关系必须积极推动构建医患共同体。当前,构建医患共同体既离不开医者、患者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学校的教育推动。医学院校普遍重视医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认为专业知识是医学生的立业之本,只有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实践能力,医学生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主动权,但也导致不同程度地弱化医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调查数据[9]显示,近年来医学院校临床专业开设人文教育课程的平均门数呈现增加的趋势,医学人文课程占比平均数由十年前的2%提高到现在的5%,占比最高的也由十年前的7%提升到现在的10%。但相比于欧美国家以及日本等的医学人文课程平均门数占比20%~30%,显然我国医学人文课程平均门数占比偏低。从学时数来看,我国临床专业医学人文课程必修课的总学时占比仅为3.86%,调查数据客观说明了医学生人文课程相对偏少,医学生人文教育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医学院校重视理论和技术教育,弱化人文素养教育,不利于凝聚医患共同体合力。

2.4 社会缺乏“融”,破坏医患和谐环境

医患共同体是集医者、患者、学校、社会等不同力量形成的合作共同体。不同主体对于促进构建医患共同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不同主体既相对独立,又需要相互合作,形成强大的合力。目前我国仍处在推进医疗制度改革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统一的医疗改革制度。虽然,医疗卫生健康部门已在探索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改革,形成了一些地方特色的医改方案,但还没能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进行全面推广。同时面对医疗纠纷、惩治“医闹”等方面还缺乏医疗纠纷防范和化解的必要制度[10],这些不利于医患共同体。总之,社会缺乏“融”的机制,不利于营造和谐的医患环境。同时,社会缺乏对医者的必要包容,人为地把医者与患者等不同主体对立起来,部分人错误地将医术神化,必然破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外部环境。

3 基于斗争精神的医患共同体实践路径

3.1 医者层面:与医学难题作斗争,钻研专业技能,加强人文关怀

当前,医疗技术发展迅速,但不同医者医术参差不齐。这要求医者弘扬斗争精神,敢于攻克医学难题,主动加强人文关怀,推动构建医患共同体。为此,一方面,医者必须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高超的医术是医者治病救人的重要基础,各个医院要为医者进修、深造、培训等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支持。医者应该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啃硬骨头,勇攀医学高峰。特别是医者通过自身主动、积极地学习,克服学习环境、生活条件的各种困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更好治病救人,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共同体。另一方面,医者必须主动加强人文关怀。医者执业对象是患者,患者需要被关怀、被重视。在临床决策过程中,医者既要发扬斗争精神,攻克医学难题,还要与自身的思想偏差作斗争,重视人文关怀在医疗行为中的重要性,主动提高医者人文情怀,加强医者人文关怀,主动了解患者内心想法,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争取患者更多的信任,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实践证明,医者强化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有助于更好地获得患者信任,拉近医患心理距离,争取患者积极配合,消除医患矛盾,维护和谐医患关系。

3.2 患者层面:与伤医行为作斗争,科学认识医学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许多疑难杂症逐渐被攻克,但医疗技术依然不是万能。在就医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对医者和医术抱有过高的期望,希望医生能包治百病,显然这与客观现实不相符合。医术“万能”错觉的知识局限以及不理性处理医患矛盾等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医患共同体构建。为此,一方面,患者要主动学习医学常识,自觉树立正确的医学科学观。纠偏的过程就是与局限认识作斗争的过程,就是相关主体发扬斗争精神,重新确立科学观念的过程。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电视节目、广播电台、短视频平台等,学习医学常识,科学认识医学技术,纠正医术“万能”错觉,主动配合医者治疗,始终坚持以正确的医学科学观指导自己就医,坚决不做伤医行为,积极维护良好医疗环境。另一方面,患者要理性处理医疗矛盾纠纷,主动与伤医行为划清界限。现实中,医患之间不可避免会出现医疗矛盾或是纠纷,面对医患矛盾或是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医疗机构以及医者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改善服务水平,促进医患和谐。患者必须与伤医行为作坚决斗争,患者及其家属应当自觉承担就医的相关责任与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必须遵循法律规范,通过斗争求团结,不断凝聚构建医患共同体合力,维护和谐医患关系。

3.3 学校层面:与唯科学主义作斗争,注重专业教育,培育人文素养

从学校层面看,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共同体,学校需要培养学生的斗争精神,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引导学生勇于攻克难关,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努力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本领。为此,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医学生的专业教育。通过培养医学生的斗争精神,引导学生敢于质疑、敢于发问,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从业技能。学校要不断优化医学生专业课程设置,强化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的医学生。高超的专业医学素养是医学生立足医疗卫生事业的根本,也是服务患者的看家本领,还是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共同体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学校要强化医学生的人文教育。当前,医学院校普遍存在重视专业学习,忽视人文素养教育的情况,必然影响医学生人文情怀培养,不利于和谐医患共同体构建。医学院校要引导医学生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纠正患者及家属错误的就医观念。同时,要强化医学生人文教育,通过优化人文课程设置,丰富人文教育内容,提高医学院校人文教育学时占比,增强医学生人文情怀和沟通交流技能,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共同体。目前,许多欧美发达国家的医学人文教育课程学时数占比高达20%,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人文教育课程学时占比大多不超过10%[11]。显然我国的医学生人文教育仍不够,医学院校必有加快优化人文教育,增强人文教育课程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医患共同体建设。

3.4 社会层面:与外部环境作斗争,健全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

从社会层面看,推动医患共同体建设,依然需要发扬斗争精神,相关职能部门要敢于破陈出新,不断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促进医患共同体建设。一方面,国家要健全医疗体制。制度是通过向社会成员提供关于权利义务及利益分配的相关规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疗卫生健康发展需要健全制度保障[12]。国家要不断健全完善医疗体制机制,通过必要的努力和斗争,敢于淘汰过时制度,及时建立应时制度,如相关的规范诊疗制度、医患沟通制度、纠纷处理机制等。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建设,确保诊疗规范合法、医患沟通规范合法、矛盾处理规范合法,维护医者、患者与医疗机构间等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协同推进医患共同体建设。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医疗环境,让医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尊重。为此,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医疗卫生队伍的管理,及时清除医者队伍的不良分子,要敢于向不良医者亮剑,有理有据地与这些不良医者作斗争。医疗机构要有敢担事、不怕事的态度,果断处理医疗队伍中不良分子。同时,对于有不良行医记录的医者要开展常态化的医德教育,坚决与医疗卫生实践中的歪风邪气作斗争,维护医生的声誉和形象。同时,要强化社会舆论管理,严厉打击恶意制造医患矛盾的团队和个人,引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法律规范范围内文明处理医患矛盾,共同营造构建和谐医患共同体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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