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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共同富裕影响因素组态研究

2023-11-08高晓燕

关键词:组态共同富裕产业结构

高晓燕 向 念

(天津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天津 300222)

一、引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1]可见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要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从目标实现和影响因素来看,发掘影响我国共同富裕的因素、探索适合于中国共同富裕路径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同时,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关注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能更好地发挥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

现有关于数字经济、共同富裕相关研究较为丰富,但共同富裕尚无统一测度和量化标准,因此共同富裕的定量测度成为学界研究重点。围绕共同富裕内涵,学界多从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两个角度,采用收入、消费等指标,基于国家、省、市、家庭等层面数据对共同富裕进行了定量测度[2-5]。在共同富裕测度的基础上,学界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从城镇化、财政、金融等多维度,探讨了影响共同富裕的因素[5-6]。随着数字经济兴起,关于数字经济影响共同富裕的研究也日益增多,学界基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基础设施等维度,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7-10]。学界多认为数字经济能够促进共同富裕,对于富裕程度和共享程度均存在提升作用。从机制上来看,数字经济主要通过提升信息化程度、推动产业效率提升、推动经济增长等路径,从而促进共同富裕。

梳理现有研究发现,数字经济背景下共同富裕的影响因素有待进一步研究。一是现有研究更多集中于单因素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对多因素影响共同富裕的复杂性探讨相对较少;二是在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上,现有研究更多是探讨数字经济是否促进共同富裕及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而对于数字经济如何与其他经济社会条件进行协同组合、共同影响共同富裕探讨较少。对此,本文基于组态视角,引入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研究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共同富裕影响因素的条件组态,以期为解决共同富裕现实困境、探寻共同富裕路径提供参考。本文主要贡献如下:一是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金融发展、财政干预、数字经济五个维度构建分析框架,研究了共同富裕主要受制于何种条件组合,发现了影响共同富裕的组合路径; 二是将数字经济置于不同的经济、产业、财政、金融等外部环境中,探讨了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类条件如何实现协同匹配,从而影响共同富裕。

二、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一)文献综述

基于共同富裕内涵,学界普遍认同共同富裕应从“共同”和“富裕”两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其中富裕层面主要体现为经济发展、收入增长等一系列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而共同层面主要体现为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在收入、消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刘培林等[4]研究认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框架包含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程度两个维度,总体富裕应该包括生产力、民生等指标,而成果共享主要包括人群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万海远等[2]从公平与效率、发展与共享的理论框架出发,从国民总体富裕和全体居民共享富裕的角度,建立起包括收入水平、收入差距等指标在内的共同富裕量化指标体系。在具体测算上,现有研究以省级层面、地级市层面测度为主,近年来部分学者也关注到了微观角度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构建和测度。吕光明等[11]从富裕水平和共享程度两个角度,选取收入富裕水平实现指数、其他富裕水平匹配指数、收入共享程度指数和公共服务共享程度指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了2011—2019年中国共同富裕阶段目标实现情况。宋娜[12]采用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概念模型,识别了2011—2020年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总体变化规律,发现研究期内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态势。孙豪等[3]测度了中国省域共同富裕指数,得出了共同富裕型(如天津)等四种共同富裕类型。

共同富裕影响因素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研究与共同富裕紧密相关的经济指标的影响因素,如居民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区域差距等,这些研究均从某个特定方面体现了共同富裕,比如王修华等[13]研究了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发现农村金融规模与城乡收入差距负相关,农村金融效率与城乡收入差距正相关;二是基于共同富裕内涵的界定,对共同富裕进行定量测度,研究共同富裕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城镇化、产业发展、财政[14-15]、金融、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等因素均对共同富裕存在影响。万广华等[6]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城镇化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发现城镇化有利于效率提升、拉动消费,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异、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共同富裕实现;孙学涛等[16]从富裕水平、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三方面构建共同富裕的指标体系,发现推进地区经济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新型城镇化对共同富裕及其各维度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张金林等[5]基于CHFS微观数据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推进共同富裕,但由于数字鸿沟、知识鸿沟等问题的存在,数字普惠金融可能不利于弱势群体,进而不利于共同富裕;郑石明等[17]基于中国省级数据研究发现,绿色发展能够通过绿色产业升级引领、绿色技术应用推广、绿色共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学界针对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做出了较丰富的探讨。从富裕视角,现有研究广泛关注了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生产率、收入和消费的影响;从共同度视角,学界主要关注数字经济对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农民收入等方面的影响,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方面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共同富裕日益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学界基于数字经济内涵,在采用省级数据、市级数据、微观调查数据测度共同富裕水平的基础上,研究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并深入分析了其内在机制,研究表明,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共同富裕,其机制主要包括对居民收入、产业发展等方面影响。蒋永穆等[18]研究指出,数字经济可以通过提升社会生产效率、拓宽发展渠道、加快产业绿色转型、优化市场运行机制、丰富个体社会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单德朋等[7]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微观数据,研究发现数字素养对农户财产性收入积累存在促进作用,数字素养能够降低知识和有效信息获取成本,培养和导入市场经济意识,拓展既有资产价值转化路径,改善资产决策和配置效率,实现财产性收入增加,从而有利于共同富裕。罗明忠等[8]基于2019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检验数字技术采纳对农户共同富裕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发现数字技术采纳显著提升了农户共同富裕水平,数字技术通过拓展社会网络促进农户共同富裕。向云等[9]利用2011~2019年省域面板数据,研究发现数字经济显著促进了共同富裕,数字经济通过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从而加快共同富裕发展。刘儒等[10]采用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分析方法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具有正向的直接效应和正向的中介效应,并且当产业去中心化程度达到一定程度后,数字经济可以显著地提升共同富裕的程度。

(二)理论框架

现有研究从多角度研究了共同富裕的影响因素,考虑到共同富裕是多因素驱动的结果,本文基于组态视角,从以下层面关注共同富裕的潜在影响因素,从而建立分析框架。

第一,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水平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经济的发展为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促进居民增收、消费提升和生活质量提高,有助于总体富裕;同时,经济发展水平也会影响共享富裕,经济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发展差距拉大、城乡发展失衡等问题,因此总体来看,经济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第二,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可以释放结构红利,一方面,产业结构逐渐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产业发展效率逐渐提升,有利于在既定资源总量情况下实现更高的发展水平,将有利于总体富裕程度的提升;另一方面,产业结构逐渐向二、三产业演变,并逐渐向更高生产率的行业演变,有利于创造高端就业岗位,推动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转向高生产率部门,这可能有利于农业人口转移和增收,从而缩小收入差距,但高端就业岗位可能拉大收入差距,对共享富裕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金融发展。金融发展一方面发挥了为实体经济融资的作用,会影响经济增长进而影响收入增长,影响总体富裕程度;另一方面,金融发展具有资源再配置的作用,造成财富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转移,影响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等。因此,金融发展对共同富裕可能同时存在促进和抑制作用。

第四,财政干预。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可以引导社会资源再分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主要在于调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同时也具有支持收入增长的作用,对于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均存在促进作用。因此,地区财政支出力度越强,财政支出在引导资源流向弱势地区、在弱势群体中发挥的作用越充分,其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越强。

第五,数字经济。数字化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19-20]。数字经济能够加速社会财富的创造与积累,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数字经济推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发生深刻变革与优化重组,最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数字经济通过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方式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同时,数字经济向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的渗透,能够发挥优势地区对落后地区的带动作用。数字经济的共享特征也有利于提升劳动者个人发展能力和增加就业率。因此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存在积极促进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金融发展、财政干预、数字经济五个方面搭建分析框架。在组态视角下,五大因素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并非相互独立,而是通过复合联动方式发挥协同效应。具体而言,多重条件间的并发协同效应既可能包括通过适配来相互强化,也可能通过替代来相互抵消。因此,本文将在组态视角下,实证探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金融发展、财政干预、数字经济如何通过相互间的联动匹配来影响共同富裕。具体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共同富裕影响因素分析框架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

考虑到共同富裕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经济、产业、财政、金融等因素更多是与其他条件共同出现,从而对共同富裕产生协同效应。具体来看,一是单因素单独出现可能无法充分解释共同富裕水平的高低,不同的外部环境将影响其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高并不必然导致高共同富裕度,在产业结构失衡的情况下,也可能造成共享发展不足;二是多因素可能通过不同的组合形式形成同样的结果,如经济快速发展中同时注重财政干预可以提升共同富裕度,而经济快速发展中重视产业结构优化也可能提升共同富裕度,呈现出殊途同归。

基于上述考虑,定性比较分析较好地支持本文研究,可以解决“不同条件组态如何导致结果出现或者不出现”的问题[21-22]。本文基于定性比较分析,主要进行以下研究:一是基于条件必要性分析,研究单个因素是否构成共同富裕水平高低的必要条件,单因素对共同富裕的解释力度是否较强;二是基于条件组态充分性分析,识别哪些条件组合可以导致高水平或者低水平的共同富裕。定性比较分析主要包括csQCA(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mvQCA(多值定性比较分析)和tsQCA(时间序列定性比较分析)等方法。本研究中,各条件变量均为连续性变量,因此适用于fsQCA方法。

在条件组态充分性分析中,参照多数QCA研究者报告和解释的主要选择,以简约解为核心汇报结果[23-25]; 并通过中间解与简约解嵌套关系对比识别造成结果出现的核心条件和边缘条件,研究各条件对结果出现的主次作用[24]。基于条件组态分析,进一步关注数字经济与其他条件的协同关系,从而研究数字经济如何影响共同富裕。

(二)样本选择及变量设定

本研究在于分析中国省域共同富裕影响因素组态,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主要针对截面数据,因此采用省级截面数据进行研究。由于部分最新数据不可得,选择2020年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作为研究样本。

1. 结果变量

共同富裕的测度需要基于其内涵和外延,选取合适维度和指标进行测度。从基本概念来看,共同富裕包含了“富裕”和“共同”两个关键的维度[2,4]。“富裕”主要体现为居民生活富足,表现为居民收入、财富、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共同”更多体现公平,目的在于实现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具体可体现为社会差距的缩小。刘培林等[4]认为富裕程度可以通过收入、财富、劳动生产率来进行衡量,应考虑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人群间差距。本文基于共同富裕内涵,借鉴现有研究,从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两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2,4,26];并采用熵权法优劣解距离法测度省级层面共同富裕指数,具体指标体系和权重值如表1所示。

表1 省级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测算结果,本文基于共同富裕的总体富裕排名和共享富裕排名绘制散点图,观察2020年省域共同富裕水平的分布,如图2所示。结果表明,高共同富裕水平和低共同富裕水平的省份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两个维度的排名较为一致,但中等共同富裕水平的地区总体富裕和共享富裕排名发生明显分化,呈现富裕度高、共享度低或者富裕度低、共享度高的特征。

图2 2020年省域共同富裕水平分布图

2. 条件变量:数字经济

关于数字经济内涵,多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基础设施来进行定义。数字产业化主要衡量数字技术在产业领域的应用,主要体现为数字经济企业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张;产业数字化主要体现为数字技术对产业的赋能,体现为企业信息化;数字基础体现为互联网等与数字经济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本文基于数字基础、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三个维度,构建具体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基于表2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优劣解距离法测度省级层面数字经济指数,其权重如表2中所示。表2指标体系中,大部分指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中国工业统计年鉴。由于电子信息上市企业总营收、电子信息上市企业数量、数字经济相关上市企业总营收、数字经济相关上市企业数量四个指标无法直接获取,因此本文基于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终端间接计算。电子信息上市企业数量及总营收基于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下,对信息技术、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和计算器、电子通信、其他电子级设备制造业两大行业门类下所有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进行统计,通过计算上市企业总数量和2020年总营收,得到省级层面指标。数字经济相关上市企业数量和规模则基于Chioce股票概念板块,整合包括拥有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在内的49个概念板块下的所有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通过计算总数量和总营收,得到省级数字经济企业数量及规模指标。

表2 数字经济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3. 其他条件变量

(1)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主要体现为收入的增长和生产率的提升,本文采用人均GDP、全省全员劳动生产率,从收入水平和发展效率角度体现经济发展。

(2)产业结构。产业结构一般从合理化和高级化角度来界定,本文主要关注三大产业结构关系、新兴产业占比,主要选取三个指标进行衡量,包括电子信息从业人员占比、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其中,产业结构合理化需要考虑三大产业比例,根据克拉克定理,理想的产业结构应该为三产最高、二产其次、一产最低,因此对三大产业比重赋予相应的系数,具体如表3所示。

(3)金融发展。金融发展主要体现为金融深化,本文采用金融相关比、金融业增加值占比,衡量地区传统金融的发展水平。

(4)财政干预。财政具有资源再分配功能,财政总支出越高、与社会共享相关的财政支出越高,推动共同富裕的能力则越强。本文主要关注财政支出强度、财政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财政农林水支出占比,衡量财政干预程度。

基于对上述四个维度指标的选取,本文采用熵值法对各维度下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得到四个维度综合指数,以衡量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金融发展、财政干预程度。上述变量定义及权重如表3所示。

表3 其他条件变量及权重

(三)变量校准

由于本文涉及的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均为连续性数据,因此需要对数据进行校准。本文借鉴既有做法,选择各条件变量指数的5%、50%和95%分位数作为完全不隶属、交叉点和完全隶属的阈值,从而获得每个个体各变量的模糊隶属度[27-28]。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的信息及校准如表4所示。

表4 变量信息及校准

四、数据分析与实证结果

(一)单条件必要性分析

单条件必要性分析用于研究某因素单独出现对于结果的影响强度,包括一致性和覆盖率分析。一致性比率计算了包含某个前因条件的所有个体中出现同样结果个体的占比,衡量了条件变量对于结果变量的解释力度。覆盖率表示出现该前因条件组合的个体中,出现某一结果的个体占比,表示条件变量的解释范围。根据判定标准,单个条件变量一致性大于0.9时,一般可认为该条件是造成结果的必要条件。单变量必要性分析的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单个条件必要性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无论是对于高共同富裕水平还是低共同富裕水平,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金融发展、财政干预、数字经济发展对应的条件变量一致性均小于0.9,总体水平较低,单独出现对共同富裕影响力度较弱,不构成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这表明共同富裕的形成可能具有复杂性,受多因素复合驱动,为引入组态视角和QCA方法奠定了基础。

(二)高共同富裕水平形成路径

表6为高共同富裕水平的条件组态分析结果。从表6中可以看出条件组态总体一致性为0.857,水平较高,对于高共同富裕水平的解释力度较强,共包括五条路径(S1、S2、S3、S4、S5)。

表6 高共同富裕水平形成条件组态分析结果

1. 条件组态S1

条件组态S1为“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可解释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三个省份。该组态主要揭示了经济发展水平高,并且发展较为均衡的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高收入水平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高发展水平下的结构优化也缩小了社会差距,是优势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路径。值得注意的是,一是该路径下呈现出弱财政干预的情况,原因在于这些地区发展水平高,市场机制的调节已经能够充分促进共同富裕,无需财政过多承担经济发展和资源再分配的功能;二是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可有可无,由于上述地区已经在高发展水平下率先实现了共同富裕,因此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显得不那么重要;三是该组态下不存在核心条件和边缘条件,表明各因素对共同富裕的影响不存在主次之分。

2. 条件组态S2

条件组态S2为“高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其中高产业结构优化度、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构成核心条件,该组态可解释江苏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四川省五个省份,主要揭示了偏发达省份和快速发展省份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从发展水平来看,江苏和福建发展水平较高,河南、湖北和四川也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加上较为优化的产业结构,推动了共同富裕的实现,同时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条件共同促进了共同富裕,发挥了核心条件的作用,数字经济赋能作用更为明显。与条件组态S1中上海、浙江和广东相比,江苏等五个省份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同时财政干预度相对较弱,但仍未阻碍共同富裕的实现。表明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被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和数字经济发展所克服,从而实现较高的共同富裕水平。

3. 条件组态S3

条件组态S3为“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高数字经济水平”,该组态可解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加上数字经济赋能,实现了较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值得注意的是,一是该组态下同样财政干预是否强不重要,与条件组态S1类似,说明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无需过多的财政干预以提高社会公平度;二是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该组态核心条件,说明相比于上海、浙江和广东三个发达省份,数字经济对于天津共同富裕的赋能作用更强。

4. 条件组态S4

条件组态S4为“高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该组态可解释内蒙古自治区。表明尽管内蒙古产业结构、金融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较低,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财政干预力度较大推动了共同富裕。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稀少,并且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大,尽管产业、金融、数字经济方面不具备优势,但仍能保持较高的共同富裕水平,这得益于其良好的资源禀赋和政府支持。

5. 条件组态S5

条件组态S5为“低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该组态可解释河北省。河北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优化水平均较低,但其共同富裕水平相对较高,其中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构成了共同富裕的核心条件,表明数字经济为河北省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良好支撑,此外,金融发展也对共同富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相对较弱的财政干预力度未制约共同富裕。

(三)低共同富裕水平形成路径

表7为低共同富裕水平的条件组态分析结果。从表7中可以看出,条件组态总体一致性为0.900,水平较高,对于低共同富裕水平的解释力度较强;共有4种造成低共同富裕水平的条件组态,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表7 低共同富裕水平形成条件组态分析结果

1. 条件组态NS1

条件组态NS1为“低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其中低经济发展水平、低金融发展水平、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核心条件,低产业结构优化度和强财政干预构成边缘条件。该组态表明,低经济发展水平、低金融发展水平、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共同制约了共同富裕,同时低产业结构优化度对共同富裕也有一定程度制约。尽管这些地区财政干预力度较强,但仍无法改善共同富裕度低的问题。而低经济发展水平下的高财政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反而可能造成经济发展负担,制约了共同富裕。

从数字经济作用来看,低数字经济水平与其他条件构成核心条件,对共同富裕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制约。这表明落后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滞后,进一步弱化了后发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能力,拉大了与其他地区共同富裕的差距。

2. 条件组态NS2

条件组态NS2为“低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弱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其中低经济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为核心条件,高产业结构优化度为边缘条件。该组态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资源再分配功能发挥不充分、数字经济发展滞后对共同富裕形成了明显的制约,尽管其产业结构较为优化,但仍未能提升共同富裕水平。

从数字经济作用来看,低数字经济水平与其他条件构成低共同富裕的核心条件,与条件组态NS1类似,后发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滞后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地区总体富裕程度的差距,不利于共同富裕度的提升。

3. 条件组态NS3

条件组态NS3为“高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其中高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弱财政干预属于核心条件,对共同富裕起到主要制约作用;低金融发展水平、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属于边缘条件,一定程度制约了共同富裕。条件组态NS3主要体现了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可能存在社会差距被拉大的情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存在产业结构失衡问题,并且财政在社会差距调节方面的作用也发挥的不充分,导致共同富裕受限。

从数字经济作用来看,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与其他条件共同抑制了共同富裕,表明发展较快但对社会公平重视度不足的地区,数字经济的扩张可能造成“富者愈富、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造成共同富裕水平的下降。

4. 条件组态NS4

条件组态NS4为“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其中高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对共同富裕起到主要制约作用,高经济发展水平和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属于边缘条件,一定程度制约了共同富裕。该组态揭示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好的地区,在共同富裕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金融发展滞后和财政干预过度,也可能制约共同富裕,并且数字经济发展较好,也仍未改变其总体富裕程度和共享富裕程度不足的问题。

(四)数字经济对不同地区共同富裕的影响

从上述对于共同富裕影响因素条件组态的分析,可以发现数字经济对于不同类型地区影响存在差异,为进一步分析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差异化影响,基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省份进行分类,研究数字经济对其共同富裕的影响。按照本文条件变量中经济发展水平,可区分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和低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从而分析数字经济对这些地区共同富裕的差异化影响。可以发现:

1. 数字经济对部分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共同富裕存在赋能效应

在表6中,条件组态S2和条件组态S3属于偏发达地区和快速发展地区,包括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四川、天津,其赋能作用较为明显;对于条件组态S3中的天津,数字经济与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共同推动了共同富裕。而对于江苏、福建两个省份,两地存在一定程度金融发展不足的问题,但高数字经济水平一定程度突破了金融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制约,为共同富裕发挥了良好的赋能作用。

2. 数字经济对部分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共同富裕仅发挥辅助作用

从表6中可以看出,条件组态S1中,数字经济对于共同富裕的影响相对不重要,原因在于上海、浙江、广东三个省份本身具有较高的共同富裕水平,且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在促进增收和调节社会发展差距方面发挥的作用很明显,数字经济对这些地方共同富裕更多的是发挥了辅助作用。

3. 数字经济对低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共同富裕存在制约作用

表7中,条件组态NS1、条件组态NS2对应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导致共同富裕度不足,同时这些地区产业结构转型滞后、金融发展水平不足进一步弱化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能力。而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制约了共同富裕,表明后发地区在数字经济时代与优势地区发展差距存在扩大趋势,低数字经济发展对共同富裕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马太效应”。

4. 数字经济对相对较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共同富裕产生不利影响

表7中,条件组态NS3、条件组态NS4属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但共同富裕发展受限。这些地区高数字经济水平则与其他条件共同制约了共同富裕,这表明相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由于存在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滞后等问题,数字经济在这些地区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放大了这些地区发展中的失衡问题。

五、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文基于数字经济背景,首先基于共同富裕内涵构建指标体系,并运用熵权法优劣解距离法测度2020年省级层面共同富裕指数;其次运用熵值法构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金融发展、财政干预、数字经济五个方面的综合指数,从而搭建共同富裕影响因素框架;最后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研究制约和促进共同富裕的条件组态。主要研究了数字经济时代,中国共同富裕主要受哪些因素组合驱动,以及数字经济发展与其他条件如何共同影响共同富裕。主要结论如下:

其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金融发展、财政干预、数字经济发展不单独构成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单个维度水平高低无法对共同富裕水平作出强有力的解释,换而言之,这些因素可能通过某种组合形式,共同驱动共同富裕的发展。

其二,存在驱动共同富裕的五种条件组态,分别为“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S1)” “高产业结构优化度、金融发展水平低、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S2)”“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高数字经济水平(S3)”“高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S4)”“低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高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S5)”,揭示了省级层面高水平共同富裕形成路径的多样性。

其三,存在制约共同富裕的四种条件组态,分别为“低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NS1)”“低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弱财政干预、低数字经济水平(NS2)”“高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弱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NS3)”“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优化度、低金融发展水平、强财政干预、高数字经济水平(NS4)”,揭示了省级层面低水平共同富裕形成路径的多样性。

其四,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取决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外部环境,与其他条件形成协同,从而制约或者促进共同富裕。具体来看,数字经济发展滞后弱化了低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实现共同富裕的能力,而高数字经济水平对较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实现共同富裕产生不利影响。数字经济对部分高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共同富裕起到了良好的赋能作用。

(二)政策启示

一是以共同富裕为发展导向,选择合适的共同富裕发展道路。后发地区仍需要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解决共同富裕物质基础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将数字经济纳入长远规划,防止数字经济时代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快速发展地区要注重发展中的结构失衡问题,通过财政干预、优化产业结构等手段防止社会差距拉大。

二是考虑区域实际,差异化发展数字经济。本文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既存在促进作用也存在制约作用,因此各省份应结合共同富裕发展需求,选择符合本地的差异化数字经济政策。后发地区应着力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防止在数字经济时代与其他地区相对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处于发展中的地区,应重视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并防止数字经济盲目扩张,过度集中于省内优势地区,从而扩大省内发展差距,抑制共同富裕;发达地区要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培育新产业、赋能传统产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三是推动金融深化。本文研究发现金融深化水平不足对后发地区共同富裕制约作用较为明显,因此应完善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深化水平,同时,可积极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字普惠金融来弥补传统金融发展不足的问题。

四是合理发挥财政干预对共同富裕的调节作用。本文研究发现在影响共同富裕的组态中,财政干预对共同富裕呈现不同的作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共同富裕水平高的地区,呈现出弱财政干预的特征(组态S1和S2),因此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市场机制调节较为充分,无需过多的财政干预以实现共同富裕。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共同富裕度低的地区,财政干预尽管可能提升共享程度,但财政资源过多集中于公共服务领域也挤占了经济发展的资金,不利于收入的增长,削弱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可能导致低水平均衡(组态NS2)。而在快速发展地区(组态NS3),财政应注重加大公共服务投入,防止社会差距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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