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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水鱼(下)

2023-10-27卢一萍

小说月报·原创版 2023年10期

卢一萍

第四部 土

孟金榜

我之前是个读书人,本想中个举,考个进士,这是老孟家十几辈人都在做的梦,但一辈又一辈人去了,没有一辈人把这个梦变成现实,只好一辈接一辈地寄托下来,最后就把重任落到了我的肩上。

那梦想经过那么多代人的承传,到我肩上已是十分沉重。这是我从小就感觉到了的。我寒窗苦读,从十七岁就开始去赶考,一直考到二十九岁,还是一名烂秀才。三十一岁那年,父亲卖掉自己的寿材,备了盘缠,送我再次到州府去参加秋闱。才走到离家不远的江边,准备渡江,却传来消息,说州府被新唐攻占了,还有人传说,朝廷要垮了,皇帝要退位了,还求什么功名?梦想的破灭使我心灰意冷,一屁股坐在码头上,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想起祖先的期望、父母的辛劳、自己二十余年的苦读,更是伤心,直哭得声嘶力竭、有气无力,悲叹一声,便一头扎进了江水里。但我那因寒窗苦读而显得单薄的身子却如枯木般沉不进水中,只能漂浮水上,因而被江水冲到了岸边。

我从江水里爬出来,在江边盯着奔腾喧嚣的流水,又枯坐了两天,终于被赶来的父亲劝了回去。父亲对我说:“你遇到乱世,有什么办法呢?但这个朝廷真的没了,还有下个朝廷呢,哪个朝廷不要举人进士?”劝我回家继续苦读。

跟着父亲回到家,我又一头扎进书房里。可那两年间,却只有朝廷与不断兴起的起义军之间的战争。这股义军刚打垮,另一股义军又起来了;东边要称帝的叛逆刚荡平,西边想登基的人又冒了出来。就这样,不停地折腾,我两次满怀信心,准备好盘缠,要去赶考,可到了码头,又只好返回。加之二老在两年间先后去世,如此下来,我终于灰了心。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我决定寻找新的出路,在床上怔了一会儿,很快就下定了决心——我要去投奔新唐。我背上那个原为赶考准备的行囊,拄着一根竹棍,不辞而别,踏上了远行的不归路。

我这个很少离开寒窗的老书生,出门后才晓得世界变化之巨大。大道小径上,到处都是被混战的战火和饥荒驱赶的人,他们被迫背井离乡,在被战争和饥荒弄得昏沉沉的天空下流亡,没有一点前景,没有任何希望。到处可见受伤的士兵和倒毙的没人收尸的流民。

那一幕幕悲惨的景象,令人揪心,心里堆砌了万千块垒,如不抒发,就要窒息。人间尽是悲伤!在这片大地上,有多少死人需要哀悼,又有多少活人需要安慰啊!所以我一路上见着亡人就唱几句悼念他们的歌,见到生者就说些安慰他们的话。后来,那些悲歌就流传下来成了丧歌。

路上已很难找到食物,能吃的只有靠吃死人活命的乌鸦和野狗。野狗我抓不住,抓住了也不知道怎么能把它弄死。但不少乌鸦因为过于肥硕,已很难飞起来,倒是容易捕捉。所以一路上乌鸦肉就成了我的主食。我抓住它们后,先把它们敲死,拔了毛,去了内脏,烧一堆火,然后用火烧烤着吃。那乌鸦肉在火上流着油,散发着尸臭味,但饥饿使我顾不得那么多,我只能强忍着往肚里咽。

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位端公,姓李,名易知,自称“赛钟馗”,长旅无人,倍感孤独,感觉与他言语投机,便和他同行。一天傍晚,我们走到一个已没有人迹的、破败不堪的村子里,我烧了一堆火,端公负责宰杀乌鸦。他喜欢吃乌鸦的内脏,尤其喜欢生吃乌鸦心和公乌鸦的肾。他说前者可以使他更有思想,并感知阴阳两界的不同;后者可以使他阳气充足从而得以长生不老。但每次看到他把乌鸦的心肾嚼得咯吱咯吱响,吃得满嘴都是乌鸦血,我就心里发怵,感到恶心不已。

他细嚼慢咽地品味着,突然问我:“你是个唱丧歌的人,敢不敢生吃乌鸦眼?”

“我从没吃过,也不敢吃,每次我都把乌鸦头揪下来,扔掉了。”我回答他这个问题的时候,心里还发了几下抖。

“那太可惜了,真是暴殄天物。你可以尝一尝。它不但好吃,还有别的功效。”

“什么功效?”

“吃了就能开天眼。”

听他这么说,倒是很吸引人,我就说:“如果是烤熟了的,蘸点盐,我倒可以尝尝。”

“烤熟的乌鸦眼功效差些,不过,你可以先吃两只。”端公微笑着,把两只乌鸦眼扎在木签上。

听他这么说,我把那两颗乌鸦眼在火上稍微烤了烤,就逞强地一闭眼,送进嘴里,囫囵吞进了肚子里。

我下咽的时候,除了隐隐有点恶心,并没有其他感觉,我看到的人世也还是原先的那个鸟人世。

“你是个读书人,从我遇到你,就从没听你说过半句污言秽语,这难道还不是功效?”李端公扯着嘴,笑了笑。

“怎么没有卵用呢?这说明你的身份已在改变了。”他望了望西边快速下沉的夕阳,递给我一只烤熟的乌鸦,“先把这个吃了,等太阳完全沉下去,那个功效就会显现出来,到时你就晓得厉害了。”

可能是恶心的原因,那只乌鸦虽然烤得颇为焦酥,但我半只乌鸦没有吃完就觉得饱了。我眨巴着眼睛四下里瞅着,天地无甚异常,只有夕阳的最后一束金色光芒从两株柏树后面斜斜地刺过来,格外夺目。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束夕阳,我对它有些痴迷,目光分秒也舍不得离开。但那束光还是难以挽留,一点一点地消失了。我心里不由得涌起一股悲伤,眼目便有些潮湿。我正想抹泪,突然看见四周到处都是人影。

“怎么有那么多人影?”

“你再看看,那是人影吗?”

“不是人影,难道是鬼影?”

“你说对了。”

我听他这么说,心里一寒,周身冰冷,如坠寒潭。我以为是我出现了幻视,他只是在吓唬我,揉了揉再睁开,发现那的确不是人影是鬼影。四周鬼影幢幢,我一时僵直,四肢和感官无一能动,连眼珠也不能转动了。

端公咧嘴而笑,甚是得意:“孟夫子,这个效果如何?”

我依然僵直不能言。

端公嘴里叽里咕噜念了几句什么,鬼魂隐退,眼前的一切很快恢复,树一棵一棵凸显出来,人世的暖意一丝一丝地重回我的躯体。我打了个冷战,像从另外一个世界挣脱出来了,大喘了一口气,浑身依然发抖,说不出话。

端公见我那样,用手掌在我头顶拍了拍,我才说出一句话来:“太……太他妈的……可怕了……”

端公甚是得意,呵呵笑着,说:“你现在能看到阴阳两个世界,可不同于常人了。”

“太……太可怕了!”我的舌头僵直,声音依然发抖。

端公深沉地一笑:“难道阳世就不可怕吗?”

我仔细回味了一下:“好像没有多少不同。”

“就是嘛,差不多。”

可能是长期吃乌鸦肉的缘故,我的身体变得比以前强壮了一些,但身上也留下了乌鸦的酸涩味道。

告别李端公,我又走了三个月零四天,在那年深秋的一个傍晚,终于走到了大江右岸一个破败的地方。那里刚被一场战争摧毁。全村只剩下了一位年迈的老太婆在对着断壁残垣流泪。老人枯瘦的身子在深秋的冷风中如一枚破朽的枯叶,随时要从人世这个枝头凋落。不知是哪个短命的士兵用长刀挑破了她枯黄的脸,血从她脸上流出来,然后顺着脖子流进了污黑的衣领里,变干,变黑,凝结。

我默默地走过去,对着村庄,对着被杀死的和被断壁残垣埋了的死人,唱起了丧歌——

呜呼横祸兮飞临无辜,

生而为英,死而为灵。

吾漂泊兮不止,

无茶无酒为祭。

一把清泪兮,

请登瀛洲。

…………

老太婆回过头来。可以看出,她混浊的泪眼中充满了对我的感激,但那丧歌也勾起了她的悲情。她悲泣起来,一头栽倒在了地上,昏倒了。我慌忙跑过去,找了些枯枝败叶和一些残破的门框、木窗,点了火,把她抱在怀里。老人在温暖的火光中慢慢醒来。她指了指被火烧掉了屋顶,只余四面焦黑泥墙的屋子,恳求我说:“等会儿……也为我……唱几句……”可能是怕我不同意,喘了几口气,她又接着说:“我屋里头……还有点吃的……”

我感到这可能就是老人的遗言了,晓得她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想到这个村庄的最后一个人即将死去,我不禁悲从中来,先是忍不住热泪长流,然后不禁大放悲声。

老人呼吸渐弱,但过了一会儿,又清醒过来了,慈祥地看着我,声音清晰地问道:“你要到哪里去呀?”

“我找新唐,我听说很多年前,有一帮人在群岛上创建了一个新唐,我就决心要去找到那些人,但我现在连他们的踪影都没有见到。”

老人听后,眼中有了一点光亮,她说:“这里……就曾是……新唐的地盘,叫乐坝,那条江……叫明水,他们……和官军在这里……打过仗,他们打败了,七天前……往西走了,你也可去……”她没有说完,吐出最后一口气,眼里的光便黯淡下去了。

这个村庄,这个生活在我梦中的人刚刚战斗过的地方,这里的最后一个人,像一星柴火,熄灭了。

我给老人合上未瞑目的眼睛,埋了她,在她的坟前,把那首丧歌又唱了一遍。然后按照老人的指引,继续西行。

从老乐坝开始,一路都有新唐留下的更明显的踪迹:伤残兵士、战斗遗址、死人坑及新唐皇帝的传说(他们都称他为“疯举人”——白须飘飘却英勇如天神一般),更主要的是还有那些流散在沿途的孤魂野鬼——我当时已能和他们做简单交流,他们为我指引了前行的方向。后来,人烟越来越稀少,最终连路也没有了,跟新唐有关的孤魂野鬼很难碰到,打听消息变得愈发困难。我只能摸索着前进。这也给了我一种错觉,就是一行进在林莽里,就觉得自己已远离了苦难和死亡,以为这里的世界已比我所经历的世界要平安、祥和。

在森林里的旅程,我没再遇到万人坑和凶恶的鬼魂。

时光被我无情地抛在了身后,我像个林莽困兽似的漫无目的地在那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游荡了整整两个半月,最后终于看到了群山四围森林深处的那个营地。营地炊烟袅袅上空飘扬着一面已经被风撕破了的绣着“新唐”二字的龙旗。我激动得不能自已,抱住一棵树禁不住大哭起来。

我被带到圣上面前,我一见圣上便倒头跪拜,眼含热泪地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您的样子与我梦见的一模一样!”

圣上端坐在一株风倒木上,精神矍铄,声音洪亮,眼睛里放射出富有活力的光芒,一听我这么说,便微笑着叫我平身,恩准我站着说话。他接着问了我的姓名、年龄、来自哪里、之前靠什么为生,得知我是读书人,又问我考取过什么功名,之后很详细地问了外面的情况。我禀告圣上,在我进入森林之际,听说跟朝廷闹事的还有两个人,一个姓改名良,一个姓革名命。圣上很关注这个情况,问了详情后,不禁忧虑重重,长叹了一声。

作为一个读书人,我那个时候异常激动,语无伦次地说:“草民希望新唐早日一统天下,我听说,那个大清早晚要亡。我最最希望的,就是海晏河清,开科取士,到时,我第一个就去应试。”

“你原本就中过秀才,到了我新唐,哪须再去应试?我赐你个状元就是!”

我一听,立马拜倒,磕头如捣蒜:“谢吾皇隆恩!”

圣上一摆手:“平身吧,你现在就是我新唐第一个状元了,好生为我朝效力!”

我又呼了万岁,待站起来,已是满面春风,满脸泪水,两眼通红。

当晚,圣上用远征以来最丰盛的宴席招待了我。第二天,又封我为祠部郎中,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祝、医药及僧尼簿籍之政,同时负责新唐史志的编修。

就这样,我刚来这里,就成了状元,成了新唐国正儿八经的五品官员。

李绍谋

我是皇祖父的幺皇孙,我随皇祖父踏上征途不久,就被他封为翼王,当时才十四岁。强渡黑河后,我已十六岁,长得高大健壮,俨然是个已经成年的大小伙子了,心里已装得下整个人世。原本纯净得像早晨一小片天空的心已经容纳得下乌云、闪电、惊雷、狂风和暴雨了。

当时,我的二哥李绍武、三哥李绍智、小哥李绍勇均已先后战死。大哥即东王李绍文之前率军阻击官兵,没有躲过德国野炮壮烈牺牲,他与大嫂陆云珠育有儿子李寥,其后多年再未生育。临殉国前,云珠嫂子却发现怀了大哥的孩子,只是她跟着孟金榜去狩猎后,再未归来,现不知身在何处,是否安好——这是我日夜牵挂的事。

也是我被封为翼王那一年,皇祖父带着新唐将士逆长江不断攻伐。我也开始跟着父王参加战斗,到十六岁时,我已是新唐的一名优秀战士,到最后,竟嗜杀成瘾。

我要去寻找的,是一头我头天晚上梦见过的熊。

我梦见那头熊立起来足有一丈五高,碗口粗的松树一掌就能打断,它一掌就能把一只麋鹿拍得稀烂。我决心要找到这头熊,降服它。皇祖父对我的举动难以理解。他怀疑我是中了森林中的邪魔。

我喜好杀戮,非我本性如此,但其中原因只有我自己知道。

云珠嫁给大哥成为东王妃时,我正准备醒事。之前一直和她玩耍,觉得她还是个小姑娘,我正想着等我长大去保护她呢,她却嫁人了。我当时已知道伤心。心还伤着,她的肚子已挺起来,第二年就生下了我的侄儿李寥,成了一名母亲。这是我很难接受的。我心里痛苦,却无可奈何。

记得有天晚上,刚逃脱官兵追捕的我们睡在一个露天场坝里,地上铺着稻草,露水打湿了征衣,哨兵在远处潜伏,所有人几乎一挨地就睡着了。我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看着云珠把孩子哄睡,紧挨着我大哥侧躺下来。夜色镀在她的身影上,把她优美的侧影勾勒出来了。她的整个身体都因做了母亲而起了神奇的变化,从原来的清丽可人变成了现在的沉静端庄,举止言谈里还带有某种我道不明的光芒。

月亮和星星隐遁后,夜变得漆黑。在那黑暗中,按说是什么都看不见的,我却看见黑暗中有一朵花在闪烁,我把花递到她面前。花散发着暗香。她把花接过来,放在鼻子前闻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把她拉到了一蓬杂树后面。我们并排坐着,她说:“还是我拉着你吧,像小时候那样。”我说:“我是男人了,哪能让你一直拉着?”她就顺从地让我一直拉着她的手。

“我看你下午也采了花,你给谁采的呢?”

“除了你,还能采给谁啊!”

“你采的都是好漂亮的花。”

我听了,心甜得像吃过蜜饯一样。“因为……因为你跟花一样漂亮,我想只有漂亮的花才能配得上你。”我的心跳得怦怦直响,“我喜欢像你这么漂亮的花。”

她用手肘轻轻触了一下我的腰,笑着说:“这么小,就会甜言蜜语。”

“我说的是实话。”

说完,我们就那样坐着。虽然夜晚黑暗,但我们眼前却是一个开满鲜花的仙境一样美好的明亮世界。这使月亮都不好意思再躲藏起来,星星也一颗一颗地出现在了天幕上。

露水,把我的梦境浸洇得更湿润了。

我怕云珠冷,把她拉向我的怀抱。她不像我浑身硬邦邦的,劲儿直往外冒,她浑身柔软,充满温情。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如擂响战鼓一般。

我悄声对她说:“如果你困了,就在我怀里睡。”

她看了一眼空旷的夜空,温柔地“嗯”了一声。

我的另一只不知该放在哪里的手刚好有了用场,用来轻轻地拍着她,像抚拍婴儿一样。

她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我的怀里第一次容纳了一个女人的睡眠。追随她的睡眠,我也昏然入睡。

我突然看见她挣脱我的怀抱,站了起来。月光有些凄恻,使我感到清冷。她说:“我记起了,我是你的长嫂。”我说:“那又怎样?你现在是我的了。”我那个样子,像要一口吃掉她。我的胆子真大。我把她的衣服扯了下来,又扯下了自己的衣服。即使在夜晚,我也能看清她的身体——像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一样,我也能更清晰地看见她的表情——有些妖媚,一看就不是个好女人。那个时候,即使云珠能做到,我也不愿她去做。我第一次在夜晚这面明镜里看清并打量了她的身体:她身材苗条,有些修长,虽然是个女人了,但看上去还有些青涩,还是少女的身姿……我羞涩地看着,根本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我和她拥抱、缠绕,既慌乱又新奇,相互吞噬着对方,身体里像有一个盛满爱的湖泊,平时是风平浪静的,那时则爱潮涌动,决堤般涌出,让我浑身湿透,如在由爱汇集的新的大海里游弋。

无边无际的激情使我醒了过来,醒后我的身体还在战栗。这让我既害怕又尴尬。我赶紧摸了摸身上,好在我并非一丝不挂。还好的是,她把头放在我身上,也睡着了。我想让她多睡一会儿,我没有动。听着自己混乱而有力的呼吸,我觉得自己是一只猛兽,拥抱在怀的,是一只安静的小母兽。

有那么一会儿,她先变得躁动起来,身体战栗着,竟轻声“啊”了一声,一下醒了过来,但那种战栗并没有终止。难道她也跟我一样,也做了那样的梦?我这样想着,便说道:“你要把你的梦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准有一点隐瞒。”

她犹豫了一会儿,开始讲起来,有些地方讲得很流畅,有些地方说得疙里疙瘩、吞吞吐吐,但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就是她做的梦几乎和我相同。我从未想到,我们两人几乎会同时做一样的梦,这令我觉得很是不可思议。

从那以后,我的心便一直紧随云珠。但我一见她就脸红,不敢靠近,有意与她保持距离。非得跟她说话的时候,都是低着头。我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带着诗人要作别离诗时的那种表情。

也就是从那天晚上起,我老梦见自己变成蛇,白色的蛇、翠绿的蛇、金黄的蛇、花花绿绿的蛇,它们总在盲目、惊慌地乱窜,像被火一样的东西追逐着,像是在逃窜,又像是在寻找,但终究不知道为何逃窜,也不晓得到底要寻找什么。我总是疲惫不堪,由于一直像被什么东西鞭挞着,总觉得自己伤痕累累。

但我不知道云珠是否也跟我一样。从她的表情和行为,我不晓得她是否真的跟我做过相同的梦。

李宗羲

我们这支队伍已经很久没有增加新人了,只有不断地减员。那个叫孟金榜的书生长途跋涉,历尽艰辛,来归顺我新唐,令朕很是感动,所以当即给了他功名官爵;他的到来,也让其他臣民深受鼓舞。朕下旨好生保护,特意让他跟着老弱妇孺的队伍走。这些人由怀有身孕的东王妃带领,想他毕竟是个男人,便让他予以协助,没想他们最后陷入茫茫林莽,杳无音信。我希望他们只是迷了路,而不是遭遇了官兵或其他不幸。我派人出去寻找,搜寻无果后,已无能为力,只能抛下他们,继续前行。

那尊决定行止的神像自我扛在肩头,已有五年零六个月,它开始颇重,后来就如我背负的古雪的遗骨,越来越轻。但就在那两天,神像又突然变得沉重起来。

当神像变得沉重时,我们正好转过第九十七个山嘴。转过那个山嘴后,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令我们难以置信的画面——被神灵无意遗忘的仙境。

那的确是一片净土。朕闻到了来自大地深处的泥土的香气。这种我热爱的香气使我决定把这里作为新唐新的龙兴之地。一切都是崭新的:那飘逸在林间的潮湿的薄雾,那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那永不停息地歌唱着流淌的深蓝色河溪,那蓝宝石一样深远的天空以及天上洁白的云朵和明净的太阳,那飞翔的鸟、五彩的雉鸡,那在草间出没的鹿麂、在高大的樟树上隐伏的云豹,那带着森林和山野芳醇气息的空气,那沿河岸延伸到那道高高山梁脚下的覆盖着翠绿野柳的平地,以及那山腰处奇迹般的水青冈林……这块土地虽是亘古就有的,但此时,对于我们来说,它却是一个刚刚临世的孩子——它新得连名字都还没有啊!

走了无数长路的人舒了一口气,心终于安定下来。我们用长刀砍了树木,割来葛藤,搭了架子,然后再割来青草晒干,躺在垫着很厚的干草又铺了兽皮的简单的床上,听着林涛一阵阵由远而近的涌动声,听着那绿色之浪的拍击声,以及那些野兽的追逐声,还有河水的流动声,闻着窝棚和铺草所散发出的醉人的草木气息、河水的气味、林莽的气味、腐烂的树叶的气味、干净的阳光的气味、从林莽深处吹来的风的气味,恍然如梦,这一切是多么新鲜啊!

我们先搭了简易的窝棚,靠打猎和采摘野果度日。朕给这个地方依然取名乐坝。名字定下来后,臣民开始建设自己的新家园。

河岸边的树木被伐去了。那些木头堆在村子的周围,预备着修房子用。到处都是木头醉人的香气。之后,大家在那片要开垦成田地的荒林和其他的森林之间砍开了一道宽达数丈的隔离带,那片荒林被点燃了,杂草、荆棘、堆积在地上已不知多少年的枯枝败叶猛烈燃烧起来。熊熊大火直向天上烧去,天地一片通红。

几天过后,火熄了,只有火星还像星星一样不时往天上飘,只有木炭还没有熄灭。那片荒林已变成覆盖着厚厚草木灰的土地。火已使它变成了一块熟地、一片热土。待那土地冷却后,朕带着大家祭了土地,祭了几水,又祭了天上的神,然后开始垦荒播种。

土地散发出热腾腾的气息,那些一路搜集来的种子,现在终于被撒在了泥土里。这些珍贵的种子,闪着黄金才有的光,当人们把它们撒入那已变成黑色的土地时,大家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欢乐和希望,也有担心和忧虑。他们不知道这些种子能否萌芽,能否顺利地生长,能否给他们带来收获,他们感觉像是在孕育自己的孩子。那每一粒种子落向土地的时候,无不闪耀着走向新生的微光。然后,它们或掉在土坷垃之中,或袒露于阳光之下。当然,他们最后要用简单的农具将种子给掩上,让它们进入湿润的、温暖的泥土之中。

我们这些靠狩猎度日的人希望看到粮食。但这些秋天撒下去的种子要等到来年才会有收获,这需要耐心。孩子们守护着庄稼,不让鸟和野兽来践踏;妇女们仍去采摘野果,并把它们制成干果,以备冬天充饥;男人们除留一部分垦荒外,其余的仍去打猎,把多余的肉制成腌肉或腊肉。动物一点也不比人类笨,经历数次人类攻击,它们逃得越来越远,所以打猎也越来越困难,常常要翻越好几座大山才能找到它们的踪迹。垦荒的男人要把那些树桩和树根挖掉,把石头弄到一边,加固河岸,以防止河水冲毁田地。挨河岸的土地被开垦成了水田,以备明年初夏栽种水稻。他们还要负责盖房子——住窝棚毕竟只是暂时之计,到了冬天,它是抵挡不住寒冷的。

到处一片繁忙,虽然又苦又累,但因为是在创造新生活,人们把那苦累早就忘记了,到处都是吆喝声和欢笑声。

是的,这里原只有荒野的气息,现在已有了田地的芳香,有了木头房子,有了饭食在飘香,有了炊烟在飘荡,人们觉得自己也是新生的,这里有着他们无穷无尽的新的命运和希望。

陆云珠

我们栖息的岩洞前面有一棵树,树上有一个鸟窝,但没有鸟。有几枚风干了的果子挂在枝头。孟金榜看了我一眼,我也就看了他一眼。他抬起手,把我乱糟糟的头发上的一截枯枝拈下来,随手扔在野草中,又像看不够我似的,看了好几眼。然后伸出手,想握住我的右手,但中途又迟疑了,像是没了勇气,又把手缩了回去,低垂了眼睑,掩饰地问:“我们找不到他们已经这么久了,在这又大又密的林子里,都不知道时日了。”

“我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多少天,反正是有好久了。”

“现在该怎么办?我们总不能这样一直走下去吧?”

“我们不可能停下来,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们。”

“可我觉得我们离他们一天比一天远。”他停顿了一下,又说,“现在谁也搞不清楚他们的方向,这林子把我们吞没了。”

“你不是有神像的指引吗?”

“这神像本来只该有一尊,它只能被圣上扛着,才会灵验。在我的肩上,我觉得……”

“那也得继续走。”

“我是说,我们是不是应该……”

“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们,找到圣上。”

“你是东王妃,我听你的。”

“那就出发吧。”

孟金榜便带着我们这十来个人,又开始前行。神像扛在他的肩上,他照例走在最前头。我背着孩子,紧跟在他的身后。

这些日子,我很爱往天上望。我望了望天上的日头,总觉得不对劲。我们是要往西北偏北的方向走,肩扛神像的孟金榜却带着我们走向了西北偏南的方向。这种差异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我作为东王妃,作为新唐经历过沙场的女将,看着日头,看着星辰,根据植被的分布,却能做出判断,所以有所察觉。我说:“这不是神指引的方向。”

他看着我,满眼的深情,用不缓不疾的、有些像圣上的口吻说:“我是听从你的懿旨,在按照神的旨意走。”

我看了一眼他肩上的神像,说:“按太阳的指引,我们该走向西北偏北的方向。”

他的脸朝前,没有理我。我只好让大家停下来,我对他们说:“我一直觉得不对,我觉得我们的方向可能是错的。迄今,我们没有找到任何一丝圣上留给我们的路引,却每天都在闷头往前走。”

他只好停下来,肃立在我身旁,一脸庄重,还是用圣上的那种口气说:“我们既然有了神,就按神的旨意办。我们……其实可以停下来,不用再在这林子里乱窜了。”

朱永富马上就说:“可是,我们连圣上都还没有找到!怎么能停下来呢?”

吴老四疑惑道:“是啊,难道就我们这帮人在一起过?不管圣上他们了?这样,能行吗?”

孟金榜用颇为小心的语气说:“按神的旨意,可能是这样的。虽然我和圣上各扛着一尊神,但神的旨意是一样的。也许,待我们停下来,圣上扛着的神就会把他们带到这里来。”

“你确定?”

“我确定不了,我确定不了任何东西,我只是转达神的旨意。”他的口气依然严肃。

“是你的旨意,还是神的旨意?”我这么问,其他人都惊呆了。我转向他,直视着他的眼睛,接着说:“如果是神的旨意,他就应该把我们带往正确的方向。”

他眼珠快速地转动了一下,脸上掠过一丝痛苦的表情,然后有些结巴地说:“当然……当然是……是神的旨意。”

“我不相信!”

我这么说,下面的人吓得一下子跪下了,鸡啄米似的给神像磕起头来,心里默念着请神宽恕的话。

我把嘴巴附在他耳边,悄声说:“是爱的旨意吧?你为了我,不惜把所有人领上歧途。”

他的耳腔发痒,抬起手,捅了捅自己的耳朵,借以掩饰他突然发白的脸。然后,他也把头偏过来,在我耳边低声道:“为了爱,我就是要走另一条路。我们为什么非要跟他们一起走?我们有自己的神像,它会带着我们找到自己的家园。最后,我们也可以建立一个自己的王朝,我也可以登基,那样的话,你就不再是守寡的王妃,而是皇后了。”

我一听,一下子明白了,忍不住大声说:“你疯了!”

其他人一听,都停止了磕头,抬起头来,望着我。

我说:“我们走了这么久,但连一个路引都没有发现。我们的路肯定走错了。孟先生带着我们肯定走错了方向。你们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这一群人在这林莽里已瞎转了好几个月,早已如同林中鬼魅,头发成绺,凌乱肮脏;面色发绿,如蒙青苔;衣衫褴褛,已难遮体;浑身散发的都是颓废和绝望的臭气。他们双目空洞、无神,眼巴巴地望着我。可能是这个问题提出得太突然,他们一时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没有一个人说出一句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陈有财才小声说:“我们听神的。”

我看了一眼孟金榜,对陈有财说:“神就是孟先生,孟先生就是神。”

吴老四说:“神应该就是神,孟先生怎么能是神呢?”

我说:“因为现在,神在孟先生肩上扛着。”

孟金榜已不敢说什么,只有些尴尬地看着我。

“在他肩膀上他也不是神,他最多是通神的人。”

“但这么久了,这个通神的人带着我们,离我们该去的地方越来越远了。”

“你是东王妃,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我领着你们走。”

“你需要孟先生把神像交给你吗?”

“我不需要神像,神像还是由孟先生扛着。”

“你不扛神像,能知道我们该去的地方?”

“能。天上还有其他神指引我们。白天有日神,夜晚有月神。”我一边说,一边看了看天空。

吴老四迟疑了一会儿,说:“那我跟东王妃走。”

“孟先生是个读书人,做学问肯定没问题,但要领我们去找圣上他们,肯定不行。我也跟东王妃走。”陈有财说。

“是啊,孟先生如果行,早就带我们找到他们了。我还急着见我儿子儿媳呢。”朱永富接了话茬儿。

其他人都答应跟我走。

朱永富说:“我们得赶紧找到圣上。其他一切没有都没关系,但没有圣上,那是万万不行的。我们在这林子里窜来窜去,早就没了方向。东王妃,你说你能带我们找到圣上,你说你怎么找。”

我看了一眼孟金榜。他的脸色发青,我心有不忍,觉得还是要给他留一条退路,就说:“其实也不能怪孟先生,这林莽如大海一般,很容易迷失方向。大的方向孟先生其实没有走错,我们和圣上都是一直在朝西走。只不过我们起始第一步出现了偏差,我们本应面朝西方,先迈右脚,右脚脚尖向着西偏北的方向,但孟先生心被迷惑,先迈了左脚,左脚脚尖向着西偏南的方向了,就这一点差异,使我们远离了圣上的队伍。现在要找到他们,其实也不难,我们面朝北方,先直接北上,找到圣上走过的路,然后沿着他们留下的路引,就一定能找到他们。”

孟金榜听后,脸上的“青苔”像被阳光照射过,颜色没有那么绿了。但他还是庄严地擎着神像,用颇为庄严的声调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我的确不是领兵的材料,所以就这几个人,我也没有带好,让大家迷路了,受苦了。新唐的神只有一尊,只有圣上才有资格扛他,虽然我们去请一尊神像是经过大家同意的,但还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陈有财就说:“因为新唐的神像只有一尊,所以我们请的肯定不灵,就当是你扛着耍。”

“这我知道。我当时已带着大家走了那么久,还在这黑森林里瞎转,所以就想了这个办法,其实我哪有资格与神相通?我主要就是想给大家一点希望。”

吴老四说:“你一个读书人,也是不易。现在,我们就跟着东王妃走吧。”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我们开始北上。

此后,孟金榜很少说话,他现在扛着神像,紧跟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离他远了,无论他对我多好,我都不能被打动了。我也很难过,却没有任何办法。

之前,只要其他人一睡着,我们就会像野人一样靠在一起。因为我们相爱,我喜欢跟他那样。爱,可以让我为他做任何事情,可一旦不爱,我连一根汗毛也不愿意让他碰,一根掉在地上的头发也不愿意让他捡到。以前,我们是一个人,就是八头牛生拉硬拽,也把我们扯不开;现在,就是李家的先祖李玄霸来,想把我们捏在一起,也不可能了。

所以,他很痛苦。有天半夜,我在火堆边躺着,已经入睡,迷迷糊糊醒来,见他把那尊神像扛在肩上,用手扶着,坐在我的身边,睁着眼睛,望着夜空。他绝望的表情被火光照得一清二楚,确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坐起来:“你怎么没有睡?”

“睡不着。我只要看着夜空,就不需要睡眠了。”他依然望着天,“我这也是因为爱你,我想,我要是成了皇帝,就谁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夺走了。我要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而人世间,最尊贵的女人不就是皇后吗?”

“荒唐!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

他垂下了头,火光舔着他的脸。半天,他声音低沉地说:“我不想扛着这尊神像了。”

“我还以为你真要把它扛到圣上跟前呢。”

“我就是在想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不扛着,怕对神不敬;扛着去见圣上,显然是大逆不道。”

“你认为一截朽木桩子真的就是神?你给我。”

他站起来,有些迟疑,恭敬地把神像递给了我。

我接过那尊神像,原以为很轻,不想那么沉。“不就是一截朽木桩子吗?”我说着,把它放进了火堆里,火星顿时飞溅而起。

“你怎么能……?”他惊慌失措,想把它从火里抢出来。

“你这下轻松了。”

神像已慢慢燃烧起来,陈年崖柏的香味弥漫开,把其他人都熏醒了。他们一看在火堆里燃烧的神像,吓得睡意全无,全都嗖地爬起来,几乎异口同声地问道:“神像怎么在火里?神像怎么在火里?”

我说:“这其实不是神像,就是一根枯树桩。之前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我们迷路了,我和孟状元怕大家担心,所以才想了那个办法给大家鼓劲,不然,我们恐怕早就绝望而死了。现在,我们已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开始北上,这个木头桩子就没有什么用了,只能当柴火烧了。”

大家听我这么说,舒了一口气,又躺下了。

到第二天早上,神像只剩下了白灰和木炭。我们咽下早上的吃食,继续往北走。

我烧掉孟金榜扛着的柏木神像时,我们其实已离开湘省,过了鄂境而入四川,从大宁到了梁山县境。至此后,孟金榜原欲继续西行,直指成都,在那里寻机起事,创建孟氏王朝,登基称帝后封我为后;实在不行,他认为,川西平原也是富庶之地,一旦落脚,可衣食无忧,他也没有辜负众人。可惜我提出了异议,使他的美梦瞬间破碎。

我没想到我会成为带着大家往前走的人,多少觉得有些悲壮。我只知道孟金榜带着我们所走的路是错误的,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走在正确的路上。我只能根据日月星辰和草木岩石来辨别方位。

我带着大家沿铜锣山北上,遁入巴山后,好在的确找到了圣上所率人马留下的路引。沿着路引,我们来到了那条江边,看到了河对岸的窝棚营地。

在我开始北上时,圣上所带人马早已从鄂川交界处的乌云顶沿当阳—下堡—土城—城口—白沙一线西行,飘忽于川陕边境一带,最后依照神的旨意,来到了那个叫乐坝的地方。

我们的回归令圣上惊喜万分,特意置办了御宴,燃起篝火,让新唐君民一起欢乐了一夜。

次日,孟金榜就私扛柏木神像的事去向圣上请罪。圣上宣我来问,我轻描淡写地禀报说,孟状元并无其他意思,只是想鼓励大家继续来寻找圣上。圣上听后,虽然斥责孟金榜的行为有大逆不道之嫌,但好在用心是为鼓舞士气,也没有给予具体的惩罚。我知道,在新唐王朝,他已很难受重用,只能作些丧歌吟唱给亡者听了。所以,这其实就是他虽为新唐状元却未能封侯的原因。

人们动手帮孟金榜在村西口修建房子,用了不到十天时间,三间草木结构的房子就建成了。他的住处离新修的白鸟堂和褒忠祠不远。他深信白鸟的确引导了这些君臣子民,并保佑他们来到了这里,包括我能带着他找到这里来,也是受了白鸟冥冥之中的保佑。

李绍谋

我们在这乐坝停留下来后,皇祖父担心官兵会跟踪而至,从东方和南方来袭击我们,所以一边垦荒,一边派出游动哨,到十里外的地方潜伏。三个月后,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才放下心来,知道我们在朝廷那里“已被悉数剿灭”,便开始大兴土木,修建白鸟堂、褒忠祠和皇宫。建筑均为木结构,上盖茅草,黄泥抹墙。白鸟堂位于朝东的高岗上,为塔式建筑,九层,飞檐;褒忠祠在西侧一低丘上,三进,为宫殿式建筑;皇宫是临时的,但仍修得很高大,正房五间,两边转角各五间,是个三合院。因为乐坝此前可能从未有人居住,所以这三处应是自古以来此地最宏伟的三大建筑,由所有臣民先行修建。竣工之后,每家每户才去修建各自的房屋。

皇祖父在褒忠祠西面,安葬了皇祖母燕古雪皇后的遗骨。历来征战中,凡有名姓者,计69473人,均有追封,树立牌位,予以供奉。

云珠归来后,皇祖父为她在路上生的孩子赐名李廓,安排他们母子三人住在西厢房。

云珠回来,我自然高兴,我已继东王位,本可住西侧正房,但我住在了东厢与她相对应的那间屋子里。这样,我几乎可以天天看见她,但她仅把我当成弟弟,这让我每天都感到痛苦和绝望。这可能正是我要经常去寻找那只熊的原因。

我们虽身处同一个屋檐下,却很少说话。我们变得陌生了,好像刚刚认识。我没想到她会到路口来。

东边的阳光从身后照射着她。她在期待着什么,又像在等待一个已分别了数千年的人。

我感动不已,浑身的气力瞬间消失殆尽,像一个遭受了瓢泼大雨的泥人,马上就要瘫软下去,流淌开来,只有那颗伤感的心在有力地跳动,随时要从身体里蹦出来。

太阳从背后照着她,使她看上去身披万丈光芒,有些耀眼、炫目,我不得不眯了眯眼睛。我不晓得该说什么。我们有好长时间没有说话。

清晨的风穿过林莽,发出海浪一样的声音。

晨风把云珠的头发弄乱了,头发又把她的容颜弄乱了,她的容颜又把我的心弄乱了。

我是多么想跑上去抱住她啊——死死地、紧紧地把她拥抱住,一直拥抱着,直到地老天荒。

我的身体又怕冷似的颤抖起来,仿佛世界上的一切痛苦都在熬煎着我。有一种力量促使我猛地转过身,向森林狂奔起来,我得跑!我在心里说。我一边跑,一边挥舞着长刀。我很快又重新深陷绿色的林莽中了。确定她没有跟上来后,我靠在一棵树上,瘫坐下去。我向来路望去,只有褐色的树干组成的墙,但我还是恍然看见云珠一直望着我藏身的林莽,望了很久,然后低着头,像一阵风一样向村里飘去了。

那天我什么也没有做,直到太阳西坠,才像丢了魂魄一样,向家里走去。

来到村口,我看见有几粒星星闪烁在天空中,给大地投来一层稀薄的光。我正低着头往前走时,突然被人拦住了。

“我是云珠。”因为紧张,她的声音有些变调。

“我知道你是云珠,你又来干什么?”

“我看见那只大熊了,跟我来。”她说完,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往前走。

她在前面跑着,她的呼吸很急促,像是从很远的地方跑来的。她口里喷出的野梨子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有一种让人迷醉的淡淡的酒味。

那种气息使我迷醉。如果那只熊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在这种气息的熏陶下,我不会杀它,只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送到它的利爪下,任它撕扯。

云珠一步步向我靠近,最后不顾一切地扑过来,吊在了我的脖子上。我听到右手里的长刀“当”的一声掉在了一块石头上,我把她拥抱住。

露水在阳光里滴落的声音、鸟鸣声、溪流的声音、松涛声……所有的声音都潮水一样向远处退去,只有我和她发出的喘息声——一头发情的公牛和一头发情的母牛发出的那种喘息声——在四周萦绕、回荡。

云珠在我怀里温柔得一动不动。当她嘴里野梨酒般的气息喷到我的脸上,我发现自己也变得柔情似水了。

我轻轻地抚摸她,她把嘴唇凑了上来。嘴唇与嘴唇开始很小心地触碰着,然后很快就互相吞食起来。我倒在了水青冈树的枯叶上,她伏在我身上,我的手扶着她的腰,她的手捧着我的脸。我们的嘴一刻也没有分离,像彼此在温柔地撕咬。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只觉得自己该去一个地方,但那个地方却像大海中的一座孤岛,要去到那里必先穿过波涛汹涌的大海,而那个时刻,我迷航在了大海之中。

这真是一只可怕的熊啊!它征服了我,我不再属于自己了,我没有了,消散了,最后连那个孤岛的影子也看不到了,它会在哪里呢?我在心里说。

“来呀!”她说,声音飘得很远,但听起来却十分清晰。

她逼得那么紧,根本不给我喘息的机会。那个时候,她自己就是海航图,就是船长,引导我一直进入波涛汹涌的大海深处……

我和云珠从那以后常到水青冈林里去。我们有时也在窝棚里,在荒野的草丛里,在石岩下,在溪流边……到处都有我们的爱床,几乎能容我们身体躺下的地方,都留下了我们欢爱的影子。我们有几次甚至想跑到林莽深处,在那里狂欢几天再回到村子里。但因为李廓,只能作罢。我们厮磨在一起,把这一方新的土地当成了爱情的乐土。

我已忘记了寻找熊的事,我的长刀已好久没有磨过了,锈迹斑斑,光芒全无。

到达乐坝后,皇祖父就下旨,让张王氏、赵小媚充任宫官,并闲时打理皇宫杂事。张王氏是李廓的奶妈,皇重孙平时都由她来照顾,所以云珠养尊处优,没有多少事做。每天晚上,我们像一对发情期的野兽,不是她到我的房间来,就是我到她的房间去;有时想狂野一些,干脆出去,游荡在几水之滨,去或黑暗的、或有稀疏星光的荒山野岭之间。这种情形持续了四个月之久。

四个月后的那天晚上,月光有些明亮。我们在水青冈林厚厚的落叶上颠鸾倒凤之后,云珠一边抚摸着我的身体,一边激动地、悄悄地对我说:“跟你说一个事,你不要太高兴。”

“那肯定是喜事了,你说。”我有些急迫。

“我有喜啦!”

“什么叫有喜啊?”

“真蠢啊,连有喜是啥意思都不知道。”

“那你跟我说。”

“有喜就是我怀上你的孩子了。”

我一下呆住了,半天才问:“是真的吗?”

她把头钻进我的怀里,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开始还是比较平静的,我在想那个“喜”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是个男人,他会是什么样子?他会跟我一样吗?有如此多的幸福,又有如此多的绝望吗?如果是个女人,她又会是什么样子?会像她吗?那么温柔、贤淑,又那么狂野、放荡?我这么想着,突然就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令我越来越难过。最后,我突然推开她,焦躁不安地坐了起来,生气地说:“你怎么能有喜呢?这就是你说的喜啊?有了喜,你叫我怎么办?”

“我们在一起,就会有喜;你在我身体里播了种,就会有喜。我看人家有喜了都挺高兴的,以为你也是,所以才想着把它作为一件喜事告诉你,没想到你会这样!早知如此,就不跟你说了。”

“不是我不喜欢,但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像野人一样。”

云珠听我这么说,伤心得好半天没有说话,然后,抽泣起来。她这样,我更是烦躁不安。我站起来,披上麻衣,卷起兽皮,系好腰带。我的脸朝向了前方,朝向了愈来愈深远的林莽。

我最后看了一眼她的脸,她即使满脸伤心泪,也还是一副娇媚的样子,就像即将凋谢的带雨桃花一样,让人一见便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但我却只看着前方那愈来愈深远的林莽。然后,一拔腿,往前走了。

李宗羲

李绍谋离开后,云珠独自一人在那丛水青冈树下待了好几天。可怜的女人以为那个没良心的东西会回心转意。她回到村子里时已经没有个人样了。

云珠像个女鬼一样回到村子后,便来见了朕。她一见朕就哭起来,把自己哭得像个泪人似的。

“你怎么了?这几天没看到你,也没有看到李绍谋。”

“再也见不到他了。”她哭兮兮地说。

“他怎么了?”

“跑了。都怪我。我们相互喜欢,我就怀上他的孩子了。但我不该把这件事告诉他。我以为这是个大喜事,但他一点也不喜欢。听我说完,他就不管不顾地跑进森林里去了。”她非常伤心,又非常害羞。

“哦,原来是这样!这个没用的东西!还充英雄,还杀熊呢,这点事都承担不了!既是这样没用的家伙,要走就走吧,想滚多远就滚多远,你莫要难过。”朕很少骂人,在晚辈面前更少那样做。看到她那个样子,朕很是担心,就宽慰她说:“好了,云珠,你既怀了李绍谋的孩子,就是皇室的大功臣。朕相信他跑一段时间就会回来。绍文已经殉国,你一个人过也是艰难;李绍谋也老大不小了,男大当婚,你也该再嫁了。你们既然彼此喜欢,朕就做主,把你们的婚事办了。明天朕就会当着所有臣民的面宣布你们正式结为夫妻。”

她跪下,给朕磕了三个头。景芳赶紧把她扶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景芳带着几个女人,把云珠打扮一番,将她从西厢房迎到了东厢房里。

那天中午,朕置了御宴,召集所有臣民到皇宫,在院坝里摆了十多桌,让云珠出来见了众人,然后,朕站起来,大声说:“各位臣民,朕孙媳云珠,自嫁长孙绍文,上得战场,下得厨房,恪守妇道,为绍文育有李寥、李廓二子,痛哉绍文战死,遗孤儿寡母在世,颠沛于征途,幸得孽障绍谋照顾,小叔敬嫂,由敬生爱,可谓美谈;彼此有情,致云珠有孕,可谓喜事。没想绍谋孽障,玩心太重,只顾猎熊,多日不归,真是皇室不幸,让各位臣民见笑也。”

各位臣民一听,都说皇室添丁是天大的好事,值得举国欢庆,大贺特贺。

朕说:“我们这一路损失人口众多,来乐坝第一件大事,就是设法兴旺人丁,所以破除了之前诸多规矩。云珠既再次有了皇家血脉,便是皇室功臣。今天,朕就正式下旨,宣告她与绍谋结为夫妻!我们刚到此地,尚在开荒拓地,生活艰苦,也不操办,请全体臣民相聚于此,吃顿便饭,以祝他们百年好合吧!”

朕说完,大家都附和,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

云珠就这样成了新的东王妃。因为朕说了话,也没人敢对她有别的说法,反而因她是来这里后第一个怀孕的女人,都对她刮目相看起来。

表面上看,云珠也是满足的,在人前,她的脸上总是带着平易而又高贵的笑;但背地里,却会因为想念李绍谋而独自落泪。此前,她与李绍谋疯惯了,现在一人独守空房,那份寂寞和痛苦是可以想象的。

谁都能看出来,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李绍谋依然杳无音信,云珠自然越发思念。曾经有好多次,她跑到之前曾与李绍谋待过的地方,不忍离去。但那些地方已被新的落叶、新的植物所覆盖,除了偶尔一声虫鸣、几声鸟叫外,什么都被抹去了。她越发感到日子难熬。

李方吾沉入几水后,朕本欲立李绍谋为太子,但他那个样子,令朕失望。在第十一次听闻云珠为了李绍谋在野外徘徊后,朕决定亲自去找回他。

朕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出发了。朕顶着满头银发,在林莽中披荆斩棘,艰难行进,不时用苍老的声音无望地呼唤着李绍谋的名字。

在森林里走到第七天临近黄昏时,朕正埋头前行,希望能找到李绍谋留下的蛛丝马迹,突然发觉自己眼前猛地立起来一大团黑影。

朕遭遇了那头李绍谋梦中的熊,它立起后足有一丈五高。熊裹挟着一阵浓郁的腥风向朕扑来,朕躲闪开了,同时挥刀向它砍去,刀锋掠过熊的前腿,朕看到了它翻开的皮肉。差不多就在同一瞬,熊的前掌带着风声,从朕眼前掠过。朕猛一转身,熊的利爪扎进了朕的背部,然后划拉下来。朕觉得自己的后背被它剖开了。朕倒在地上,赶紧滚到一边,钻进一个树洞里。熊嘴里的白沫不断喷到朕的脸上。它狂暴地拍打着那棵大树,好在那棵树过于粗壮,它一时拿树没有办法,朕算是躲过了一劫。

朕想起随身带着驱赶猛兽的鞭炮,赶紧用火镰点燃,扔到它跟前。熊听到鞭炮炸响,吓得吼叫一声,跛着受伤的前腿逃走了。

朕忍着伤痛,自己撕扯了衣服,摸索着包扎好伤口,沿着来时留下的记号,蹒跚着往回走。

伤口化脓了,朕发烧了,迷迷糊糊的,胡话连篇。好在就在朕去寻找李绍谋的第三天,景芳和那些忠诚的臣民就发现朕不在皇宫,当即开始四处寻找,所以朕回返走到第三天,他们找到了朕,把朕抬了回来。如果不是这样,朕肯定已暴尸林莽。

景芳像缝制绸衣一样小心地缝合了朕的伤口,然后精心护理,一个半月后,伤口愈合。在这段时间里,朕也真的变老了。在那之前,虽然朕已百岁高龄,但谁都不认为朕已经老去。烧荒垦地、修房造屋、狩猎捕鱼,无论什么活儿,朕都可以和年轻人比着干。现在,朕的头发不断变白,牙齿日渐松动,手脚渐渐木然,神情时常呆滞。

朕有时候什么都记不住。景芳把御膳递给朕,说,这是饭。但转眼之间朕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了。朕已没有记忆,过去已成空白,像被淘洗过千百次。朕问得最多的几句话就是:“我是哪个?”“你是哪个?”“他是哪个?”“这是哪里?”“这是什么?”“他们从哪个地方来?”“他们要到哪个地方去啊?”……朕像个白痴。朕连说话的能力也快丧失了。很多时候朕的嘴只能像被抛到旱地上的少水鱼那样一张一合,却发不出声音。但非常奇怪的是,关于灵鸟的梦,朕却清楚地记着,并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讲给臣民听——

朕在一座被紫雾笼罩着的青山前,看到了一个白面小生,他让朕跟他走。朕问他往哪里走,他说往你来的地方走。朕不解,以为他是让朕回去呢,正要转身,那小生拦住朕说:“小生带你走吧,不然,你会迷路的。”朕道了谢,问那小生是哪里人。他说他是罗子国的人。朕说朕没听说过。他说你是没听说过,那是五千年前的一个小王国,早已湮没无闻。听他这么说,知道它既然是个寂寂无名的蕞尔小国,朕也没兴趣管它了。

朕与那小生走了一条又一条林间小路,好像永远也走不完。朕有些疑惑,便问那小生:“这是往回去的路吗?”

小生点点头。

“这路怎么这么复杂呢?”

“你说哪一条路又不复杂呢?”

朕无言以对。

朕在林中又走了好几个白天和黑夜,但朕总觉得到最后又回到了朕初遇小生的地方。

“这样没完没了地走,究竟是往哪里去呢?”朕开始埋怨起来。

“这正是到你来的地方去。你从哪里来,就到哪里去。”

“可朕总觉得是走在原来的路上。”

“谁都只能走在原来的路上。”

听他这么说,朕只有强忍着怨气,跟着他继续走。

终于,朕看到了一处茅舍。一位老人坐在五彩羽毛扎成的蒲团上,鹤发童颜,神情端肃。头扎白布方巾,身穿一袭白衣,左右肩上分立着一黑一白两只鸟。黑鸟似鸦,白鸟像鸽。老人虽然微合双目,但朕仍感觉到了他犀利的目光。朕垂手而立,不知该做什么。

朕跪下,向老者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听见老人洪钟般的声音:“文斋公啊,你早该来看看老夫了。”

朕一听,很是愕然,忙问:“俗人并不识仙家,不知此话怎讲?”

老者并未回答朕,站立起来,说:“好在你终于来了,现在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他的话音刚落,朕就觉得自己被一道白光包裹着,和老人一起回到了一条大河边。脚一沾大河的泥土,老人递给朕一尊木像,朕刚接过木像,它随即幻化成了一只白鸟,当时,大地萧然,林莽静穆,流水无声。那只白鸟就那样诞生了。老者把自己的神性附在了那尊木像上。那尊木像就是白鸟的化身,鸟首人身,双翅强劲。朕这才知道,那位老人原来就是新唐的守护神。

朕每次讲完这个梦,都觉得很累,只想昏睡过去,停止所有的思维,以残延自己的老命。

景芳几乎寸步不离地守在朕身边,想尽办法在朕面前装作啥事也没有的样子,尽量像以前那样微笑,那样轻言细语,但朕知道,她心里充满了担忧。

在那期间,云珠也曾带着长刀、鞭炮,背着朕到森林里去寻找她深爱的人,但依然踪迹杳然。

但朕不断听到有关那只熊的消息,它还在那片林莽里,有两次甚至出现在了几水边。朕知道,只要那只熊还在那里,李绍谋就不会走远。但朕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为何一听自己有了后就要逃走。

陆云珠

当他像野人一样出现在距离营地半里路的地方时,两个潜伏在附近的新唐哨兵突然窜出来,抓住了他。人们睁大了眼睛。莫不是他找来了?——大家都认为是他找来了,因为他们以为除他之外,再也没有人会找到这里来;但也有人一开始就认为,是李绍谋浪子回头,终于晓得回来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而李娥儿则以为来人是她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她虽然已快分娩,但还是不顾一切地向他跑去。

我没有想到他会回来,所以有些迟疑地跟在李娥儿身后。我看见李娥儿用包帕包着头,左手托着肚子,用右手捂着似乎很痛的胸口,疯了般朝那人跑过去。

那人站在那里,两个哨兵站在他的身后,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不让他动。那人有些莫名其妙,他的目光越过李娥儿,向后张望着。

我也有身孕,但我不敢像李娥儿那样跑。

李娥儿头上的帕子跑散了,绾着的头发散开后,在风中像墨一样泼开来。她扑过去,直接扑进了他的怀里。但那人把她推开了,像是在朝我喊着。他们在说着什么,风没有向我这个方向吹,我一句也没有听见。然后,李娥儿又扑进了他的怀里,看她那个样子,像在哭着。我看到那个情景,便绝望地想,他肯定不是那个挨千刀的了。

我终于听到李娥儿的声音了:“你终于找到这里来了。”

“妹妹,你一定是认错人了吧。”他声音沙哑地说。

李娥儿抹了一把泪:“你个该死的,一别七八个月,我以为你早把我给忘了呢,以为你真的就不来找我了呢……”她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忍不住又伤心起来。

“我……妹妹,我是你小哥李绍谋,我晓得你把我当谁了,但我……不是他……”

李娥儿听他这么说,没有说话,浑身发抖,面部木然,可以感觉到无边的绝望正笼罩着她,她失魂落魄地想站稳,但流水冲击得她的身体又连着晃了好几下,她不得不用手抓住沟边的茅草。她的手被茅草割伤了,血从手掌里渗了出来。

她用听起来有些飘浮的声音说:“你……你……的确……不是他……小哥,你……你回来了?”

“回来了。”看到妹妹被极度的绝望无情击打的样子,他不忍心,便吞吞吐吐地说,“他……他可能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了……”

她那个时候变得异常冷静,她言辞清晰地告诉他:“我知道,他不可能找到这里来了。”

她说完,就从水沟里往外爬。她腆着肚子,行动已颇吃力,仿佛那不是一条水沟,而是一条大河。

从她的表情上,什么也看不出来,但我能感受到那种彻骨的悲伤。我同时也感受到了何为绝望。

我站在路边,心想:要是站在水渠里的那个野人不是李绍谋,而真是那个人,那该多好啊!

我知道回来的人的确是李绍谋了。我离他只有二十来步的距离。但我还是跑动起来,我的乳房像两只可爱的小野兽,上下颠簸着,像要蹿出紧裹它们的衣裳了。他盯着我,眼睛直愣愣的。

我可以看清他了,只见他满脸胡须,头发披散,衣不遮体,上身赤裸,剩下的褴褛衣衫围在腰部,用来遮羞,水渠里的水没过了他的膝盖,俨然一个野人。不知为何,他声音沙哑,虽用力在喊我,我却听不明白;看清他了,却不敢确定他究竟是谁。我感觉自己浑身在发抖。我头上的包帕不知何时散开,头发披散开来。我跳入水渠里,感觉自己扑进他怀里时已用尽所有的力气。我是那么柔弱,仿佛树叶一样,要随水漂走。我满眼是泪,口里含混不清地咒骂道:“你个砍脑壳的,我以为你早被熊撕成一千坨,变成熊屎了呢……”

他也不由得颤抖起来,我听到他喉咙里连着发出了几声叹息。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在心里不由得赞美起我带着几分狂野的美来,说在包帕散开,头发随之飞散开来的那个瞬间,他那颗漂泊的心再一次被深深打动,发誓再也不离开我。

我像个少女似的满脸羞红,泪雨婆娑,呜呜哭着,我的哭声使整个乐坝和那无边的林莽都安静了下来。

他像个傻子似的站在那里,任凭我紧紧地拥抱着他,任凭我的眼泪把他的胸膛浇湿。我不顾一切,而他不知所措。他一定在想:这是我的婆娘吗?她这是怎么啦?见那么多人看着,他便想挣脱出来,但我的手把他的腰箍得那么紧,我和他像连体人一样,分不开了。但他一用力,把我的手解开了,自己一个趔趄,跌坐在了齐腰深的流水里。

我从水渠里爬出来,在水渠边蹲下身子,伸出右手去拉他。我的头发因为身子的倾斜全部流泻到了我的胸前,发梢触到了他的脸,使他肮脏的面孔因酥痒而颤抖起来。他的头一歪,避开了。我仍伸着手。

我用泪眼看着他,目光中有哀求;我的手就那么伸着,努力地想要抓住什么,像一个沉浮在大海惊涛骇浪中的濒死之人想要抓住那根救命的浮木。

其实,自从看到他被哨兵押着像个野人似的出现在那个荒芜的路口,我数月来积压在心中的怨恨就被满腔柔情替代了。那已陈旧的和他共处的时光又一一清晰地出现在了我的记忆里——拂去岁月的尘埃,它依然那么新鲜。这使我的心不由得一阵阵疼痛。所以,我当时只想抓住他,不让他再次从我眼前逃走。

“你……还好意思回来啊?”

他咧嘴呵呵傻笑了两声。胡子遮住了他的嘴唇,只能看见他的门牙。

“你猎的熊呢?”

“就在我面前站着。”

“我才不愿做熊。”

我本想告诉他,他梦里的熊是真实存在的,皇祖父因为他梦里的熊差点驾崩。但我不想让他一见面就感到难过,所以憋着没有说。

他看到我,显然高兴得很,就着渠沟里的水又洗了一把脸,从水里站了起来,把手伸给了我。

他见了皇祖父,看到他弯着腰,苍老得不成样子了,不禁心疼不已,一边倒头叩拜,一边忏悔赔罪。

皇祖父说:“能知道回来就好。你不在的时候,我已举办了你与云珠的婚礼,她现在是你的王妃,你有愧于她,以后就好好待她和你们的孩子吧!”

李绍谋一听,痛哭流涕,最后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李娥儿

这日子越来越难熬了,他那么沉重,像一座长满了树的大山,湿漉漉地压在了我的身上。

我在路口迎到的不是那个人,而是鬼一样的小哥。我的心比冰块还要冷,飘飘忽忽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找出那块准备在月子里用来包头的白布帕子,就往那片水青冈林里走。

我怀上那个人的孩子后,发誓要守身如玉地等他归来,为此,我独自挨过了一个又一个孤独的长夜。我和皇祖父都相信他一定会回来。我每隔几天就会到水青冈林去,爬上最高的那棵树,往远处望。但我连他的影子也没看到过,他像是自从离开我就从这人世消失了。

那次我们被敌人追击,皇祖父带着我们,又回师到了我与他邂逅的桂花村,我突然记起他为了我丢掉的那把宝剑,那曾是个令我感动的细节——一个刀口舔血的人,一个随时准备为新唐拼杀的战士,因为我,把心爱的视若生命的镔铁宝剑丢在那里后,再也没有去捡起来,这说明至少在那个时刻,他心里只有我。我记得,当我们紧紧相拥,他手中的宝剑“嘡”地掉在地上时,他一点也没有分心。

桂花村的战斗那么紧张,但我还是偷偷地、迫不及待地跑进了那片桂花林。我记得那个位置。我想把那把宝剑找到。

那天的每个细节又回到了脑子里。我们自从相见、相拥,就沉醉在那种神秘的、让人欲生欲死的欲望里。整整一天,我觉得我们彼此都在燃烧——温度很高,可以融化铁,可我们的身体比铁还硬。开始,他只用左手拥抱我,即使抚摸我的头发、脸、脖颈,把手伸进我的衣裳里,把我的身体抚遍,也用右手紧握着宝剑。但到后来,他感到仅凭一只手,仅凭嘴唇和舌头,已经不够用了。他恨不得能多长出几只手几张嘴来。金黄色的烈火焚烧着我们。他不得不松开了握剑的右手。他没再想起那把剑。他说,我就是他的利剑、他的土地,就是整个森林,就是所有的功勋,就是整个江山。

我找到了那把埋在厚厚枯叶中的宝剑。那把镔铁长剑很沉,已经生锈。我拿着它,重新回到队伍里。

九天后,我们终于摆脱了敌人的追击,来到了休整之地的一条河边。我小心地磨去铁锈,宝剑的剑身又变成了钢蓝色,刀口又变得雪亮了,我把它贴到自己脸上,我感到了镔铁的冰凉。我用拇指试了试剑刃,感受到了它的锋利。它既亲切又危险。就在那个时刻,我似乎又感觉到了他右手留在剑柄上的余温。

我把剑抱在怀里,直到刀刃变得温热,不再冰凉,然后,把剑系在腰上。他离开我的时候是没有带剑的,而这把剑就是他的生命。我想,他即使为了这把宝剑,也一定会来找我的。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在地面上睡过觉,而是爬上树,睡在树上。有人说我是为了安全,其实我是想,他一旦出现,我老远就能望见他。

我总觉得,我虽身为公主,但命运并不待见我。身世不明不白的,爱情又如此不幸,连乐坝“第一个母亲”的荣耀也归了刘秀芬——我比刘秀芬先怀上孩子,没想分娩却比她晚了半个时辰。

我怀胎十月,而刘秀芬只怀了九个月时间。生早生晚我并不在乎。乐坝的第一个母亲和第二个母亲,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真到了临产前一个多月,我又觉得自己饱满的身体很好看,像秋天成熟的果实,有时自己都觉得它闪耀着稻谷、小麦一样的金色光芒。那个时候,我总会万分思念他,我很希望他能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我的内心被慈爱充满,那种爱似乎比男女之爱更令我迷醉。我每时每刻都在祈祷神灵,一定要保佑我心爱的宝贝。

到孩子即将临产的前几天,我才有些害怕起来,我突然十分渴望他能在我的身边。孩子是我们相爱的结果,是两条河流相向奔流交汇的结果。这宝贝属于我们两个人,是我的心、他的肝,当我们都爱她,宝贝才叫宝贝。我想,要是现在他能轻轻地抚摸我的肚子,把耳朵贴在我的肚子上听听孩子的心跳,看到宝贝在我的肚子里蹬啊踹的,我会感到多么幸福啊。但我现在,就像一个经历了风吹雨打终于成熟了的硕果,孤零零地挂在枝头,没人赞美,也没人采摘。你说,我能不感到孤单和失落吗?

农历七月十四夜里,阎王给他的子民放假的夜晚。常年在阴间生活的魑魅魍魉在当晚可以自由自在地到阳间走走,看看自己在人间的乡土和亲人,领受亲人的供养和祭祀。每条路上都是车水马龙,鬼来鬼往。燃烧的火纸和香烛星星点点,呼应着天上的明月星辰。鬼节的夜晚可谓星光灿烂,月色明媚,并不见恐怖和阴森。那块新平整出来的晒坝中间的篝火还没有熄灭。皇祖父亲临的祭祖仪式已在这里举行过了,唱了祭歌的人们都已各自回家安睡。只有赵小媚和一个人刚从远处的草堆里钻出来,身后拖着自己的影子。他们在火堆边坐下,重又相拥,残余的火光映照着他们的脸。

“朱永富家的儿媳妇刘秀芬要生了。”有个男人说。

“永富家媳妇还没有怀够时辰,现在生,那不就是早产嘛。”有个女人边走边说。

“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神灵会保佑的!”

人们相互传递着这个消息,声音都压得很低,像怕惊扰到即将出世的孩子。

朱永富住在村子东头。他的儿子朱征远本是喜欢我的,但我执意要等那个人,他没有办法,只得听从父母之命,娶了刘秀芬。刘秀芬从此也就成了朱刘氏,但我们同辈的人还是叫她刘秀芬。虽然如此,他的心思却完全在我这里,这种情感常常折磨得他失魂落魄。我见了心痛,但没有任何办法。

他坐在堂屋里,漠然地看着身为泰安侯的年老父亲应酬着一个个前来探望的人。他是被父亲从熟睡中叫醒的,因此显得极不情愿,拉着一张脸,见到来人,也只木头似的把头点一下。对于即将出生的孩子,朱征远似乎浑然不觉,他现在最渴望的,就是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人们站在屋外,等候着孩子生下来。男人们闲扯着,吸着烟;女人们说着闲话,纳着鞋底。只听见一片吸烟的吧嗒声,拉麻绳的哧哧声。林莽无声无息,显得和铺在地上的月光一样安静。

所有的松明和火把都燃烧着。虽是月半节,夏夜热气熏人,但朱永富还是抱了干柴,在院坝里燃了一堆火——这是不断远征长期露宿荒野养成的习惯,差不多已成了新唐的一种风俗。同样年老的朱征远的母亲朱赵氏和另外几个妇女守在产妇刘秀芬的床前。那个十六岁的小产妇躺在木床的竹席上,汗水把竹席打湿了。她显然比自己的男人懂事,尽管自己的身体像被大卸八块一般疼痛,但她忍着,没有哭,也没有喊。

朱赵氏一边不停地擦着儿媳脸上的汗,一边对她说:“女儿唉,你痛的话,就大声喊,大声叫,喊出来,叫出来,就不痛了。”

但刘秀芬只是狠劲儿地咬紧牙关,咬得牙齿咯咯响,汗淋淋的脸都变形了。

皇祖父也来了。他被景芳扶着。可能是李绍谋的归来令他高兴,他又变得精神起来。人们都跪下来向他磕头。他慈祥地对大家点点头,示意大家平身。大家又坐下来。朱永富把备好的藤椅搬过来,请他坐。

空气中充满了担忧和希望。

皇祖父让朱永富备了火纸、刀头和祭酒,把孟金榜叫到跟前,对他说:“你莫要只在那里坐着,赶紧去跟那些无形说说,让他们不要到这里来捣乱。”

孟金榜领了旨,到路边把刀头、祭酒摆好,烧了纸,然后用庄重的声音吟唱似的说:“各个姓氏的列祖列宗,历朝历代、四面八方的家魂家鬼,祈请你们保佑朱家母子平平安安,并阻止各路孤魂野鬼、魑魅魍魉前来惊扰,若有妄图不轨者,文说不听,我就要动武,到时候可不要怪我不客气哟!”说罢,用手中的短剑往一只彩色公鸡的脖子上一抹,公鸡发出一声哀鸣,血便喷将出来。孟金榜提了那流血的鸡,绕屋走了七圈,回来后,又在产房门上贴了沾有鸡血的符,然后很有信心地走到皇祖父跟前,说:“启禀圣上,诸事俱已处理妥帖!”

“跟他们都讲好了?”皇祖父有些不放心。

“圣上勿虑。”

皇祖父听后,放心地点了点头,静待孩子降生。

朱征远的女人疼晕过去了。她躺在竹席上,光着下半身,身子下已垫了厚棉垫、破衣裳。她的身体还是少女的,而现在,她正在为成为母亲而挣扎。血不断流出来,像是止不住。几个女人惊慌起来,这惊慌又很快传递到了屋外。坐着的人们都站了起来,只听见柴火燃烧时的噼啪声、火焰升腾而起的呼呼声和人们怦怦的心跳声。

皇祖父也紧张起来,他也跟着站起。他看了一眼孟金榜,说:“看来你没有收拾住啊。”

孟金榜赶紧跪下,很是惭愧地谢了罪。

皇祖父伸出手,孟金榜会意了,马上又去捉了一只公鸡来,双手递给皇祖父。皇祖父用他长长的指甲在鸡脖子上一划,鸡血便喷了出来。他把还在挣扎的公鸡递给孟金榜,孟金榜提了鸡,嘴里再次哼起驱鬼的歌,绕屋转了七圈。

朱赵氏呜呜哭了,哭声从屋里传出来,每个人都担忧得很。我感到揪心,觉到一股寒意像刀一样,从头顶直刺脚跟,牵连得腹中的孩子也害怕起来。我感到孩子蜷缩成一团,在瑟瑟发抖。

一阵风低回着来来去去,吹得柴烟弥漫。朱永富听到女人的哭声,晃了两晃,一头栽倒在地,发出枯枝从朽老大树上折断后砸到地上时的那种声响,听起来格外惊心。人们赶紧上前,把他趴着的身体翻过来,想扶起他,但他已站不稳,大睁着一双灰白的眼睛,啃了一嘴黄土,说不出一句话来。有人擦去了他额头上沾着的一坨鸡屎,把他嘴里的黄泥掏干净,忙着掐他的人中,但他的身体越来越沉,直往下坠。

“你个老家伙怎么啦?啊?怎么突然这样了?你马上要抱孙子了,你一定要挺住啊!”张王氏说着,差点哭了。

孟金榜走过去,用满是鸡屎味的、沾着鸡血的手试了试他的鼻息,摇了摇头,说:“他已仙去。”人们都不相信。他们不相信,这个苦了一辈子、从新唐在海上重新建立时就跟着皇祖父战斗的老将,会在这个时候断了气。

他的身体溜到地上,躺平了,慢慢变得僵冷,好像他已死了好一阵子,只是等着在这一时刻倒下去。

皇祖父的脸上也笼罩着悲伤,但他示意大家不要作声,不要让屋里的人知道屋外发生的事。他说:“朱永富走了,他孙子就平安了。”说完,让人叫醒了朱征远——他不知什么时候趴在桌子上又睡着了。

朱征远刚迷迷糊糊醒来,大家就听见“哇”的一声啼哭声震屋宇地从里屋传出来。里屋朱赵氏的担忧声被惊叹所替代,她高兴地大声嚷嚷道:“生啦!生啦!哈哈哈,有小雀雀呢,是个儿子!是个儿子!我有孙子啦!”

屋外的每个人都想长舒一口气,但看着躺在地上的朱永富,那口气又换成了长长的一声叹息。皇祖父示意两个小伙子找来一块木板,把朱永富摊在上面。

朱征远走出来,看到父亲,一下呆住了,过了好久,才破着嗓子大叫了一声“爹”,呼天抢地地号啕起来。

刘秀芬生下孩子后不久,我也生下了自己的孩子。那时月已西沉,星光暗淡,曙色初露。

我没想到自己会在那个节骨眼儿上生产。我原来还想去抱抱朱征远的孩子呢。但皇祖父对我说:“你赶紧回家去,老老实实待着。”他对我还没一点要生产的迹象,且将晚于朱家女人分娩而感到失望。我也明了这一点,不再自讨没趣,悻悻然退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去了。

我看着已经明显凸起、从粉红变成紫红的乳头,忍不住骂了起来:“你个不得好死的杂种!你个遭天杀的杂种!你个遭水淹的杂种!你个遭火烧的杂种!你个挨冷刀子的杂种!你个遭雷劈的杂种!”骂完了,解了气,但也觉得格外累,只好躺在床上,看着黑黝黝的屋顶嘤嘤地哭泣。也就在那个时刻,泪流满面的我决定,待生下肚子里的孩子,我就会把自己的身体给每个愿意要我的男人。

有了这个想法,我感到内心平静了一些,便睡着了。但睡着不久,就因腹痛疼醒了。我觉得肚子里像有一把剪刀在绞动,疼得我喘不过气来。不久,我的腿间便涌出了血。我看着水一样涌出的热血,心想,自己肯定要死了。我想呼喊他——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呼唤、可以依靠的人,但我却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能唤他“夫君”。我用所有的柔情呼喊,却叫不应他。我撕了一块麻布,想把血堵住。我哭喊着,很快就没了力气,只木然地叉开两腿,任血流淌。最后,我觉得自己的身子被血劈开,劈成了两半,朝两个方向飞走了。

当时,我想起了朱家媳妇所在的被松明和柏皮火把照耀的院子,想到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感到格外伤心。血已浸湿了床褥,自己也已躺在血泊之中。但我没有闻到血腥味,只闻到了一股桂花的芳香,从血泊中散发出来。那香气起始是淡淡的,像从幽远之地飘来,慢慢地便浓郁起来,笼罩了我。在我的感觉里,那香气是青绿色的,像几水的水流一样波动着。我的眼前出现了小小的桂花,像飘扬的初雪,每一朵都闪耀着小小的金色光芒,如暗夜里的星辰。

我被浓郁的桂花香气迷醉而暂忘生产的痛苦,也就在那水波样的青绿色桂花香气里,我恍然看见一个粉嘟嘟的婴儿甜甜地咧嘴笑着,擎着一枝莲花,踩着一小团白云,向我飘飞而来。

孟金榜

我看着那个新生婴孩,和众人一样,高兴得很。但想起摊在木板上的朱永富,我的心又变得沉重起来。我对朱赵氏说:“我得给你这个能干的儿媳妇贺喜,生下了乐坝的第一个孩子,成了乐坝的第一个母亲。”

朱赵氏把皱巴巴的婴儿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乐呵呵地道了谢,便往外走。“这个老东西,孙子出世了,也不来看看,还得让我把小孙孙抱给他。”

我不晓得该怎么跟她说,我第一次感到嘴拙,只好说:“孩子刚生出来,还是不要往外抱。”

“大热天的,不碍事,抱给他看一眼就抱回来。”她一边喜滋滋地往外走,一边不忘感谢我,“得多谢你把那些不干净的东西赶走了,才有我这小孙孙的平安出世。”

“有些东西我能管住,但属于命的东西我就莫有办法了。”

“我晓得,那是老天爷管的事。”她一边说,一边笑着继续往外走。

眼看她要跨过木门槛,我只能一步跨到她面前,先夸了几句小娃娃长得乖,然后说:“人世就是这样的,有喜就有悲;人世有一样东西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那就是生死。自古有生就有死。生其实就是为了死,死也是为了生。”

我说的话朱赵氏听得莫名其妙,她一心想让朱永富看到小孙孙,只应付地点着头,几步走到了屋外面。

院坝里闪耀的火光把月光稀释了,月光比水还淡。大家见她出来,原先坐着的,包括圣上,都站了起来。

没有一个人说话。

“你们这些人,咋不说话呢?”她面带喜色地问。

有人本能地往摊着朱永富的地方靠,想用身体遮住他,不想这反而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个老东西睡得好啊,还四仰八叉地睡呢。”她精精神神地走拢去,才看清朱永富睡得过于端正,脸上盖着一张草纸,清冷的月光铺了一身。

“这老东西咋了?”她几步走到他跟前,着急地问。

我赶紧跟上去,说:“老嫂子,这就是命。大家都看到了,他原本好好的,突然就走了。”

“你是说,就这么一会儿工夫,老东西已扔下我们走掉了?”她一点也不相信。

圣上这时也走过来安慰她:“他走得这么急,定是奔着投这个胎呢。他这边一走,朕就说,那边母子肯定平安了。你看,就这么一会儿,一个带把儿的大胖小子顺顺利利生出来了,所以你一定要节哀,带好自己的小孙子。”说完,他又转身对朱征远说:“你现在可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了,不要成天睡不醒。”

朱赵氏呆傻地站着,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扯开嗓门儿撕心裂肺地哭起来,吓得怀里的孩子也哇哇地哭了。赵小媚赶紧上去,把孩子抱走,送到屋里去了。

朱赵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妇女们都去劝她,好半天她的哭声才变小了,哀哀地说:“大家劝的话我都明了,这就是命啊!可是,他就不能多挺半个时辰,看一眼孙孙再走吗?你们说他的命多苦!他四十五岁才有了征远,一天天盼着征远长大,好见孙子,没想孙子来了,他却不管不顾地走了……”她抽抽搭搭地说完,忍不住又痛哭起来。

妇女们便接着劝慰,但没有一点用。

我很深沉地望了一眼天空,说:“他还没有走呢,他看到自己的小孙孙了,他其实很高兴的。老嫂子,我就实话跟你说了吧,这个月半节,朱老哥、你儿媳妇、你儿媳妇肚子里的娃娃,三个人中总归要走一个,这是命中注定的事!我也没有一点办法。朱老哥走了,保了母子两个。他是个好人,他能这么做,阎王爷也高兴,所以让他转身就来投了这个胎,这不还是你屋里的人吗?”

她听了我的话,就不哭了。她揭开朱永富脸上的草纸,想再见他一面,看他眼睛还没有完全合上,又悲从中来,说:“就让老头子看一眼小孙子吧。”

我只好叫朱征远去把孩子抱出来。

圣上示意我:“孟状元,你跟朱征远一块儿进去。”

我明白圣上的意思,赶紧跟着朱征远往屋里走。

刘秀芬躺卧在床,额头上依然流着汗,原本稚气的脸上,已有了母亲的坚韧神情。她抱着孩子,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担忧地问:“爹怎么啦?”

“没事,他想看看小孙子。不过,今天晚上是月半节,不能老把娃娃往外抱,我得有个仪式。”

“道谢了。”

我摸了孩子的头,又把手按在刘秀芬的额头上——不知为何,当我的手一触及她的额头,心里顿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赶紧驱逐杂念,念了咒,然后说:“现在没啥事了。”

她把孩子递给自己的男人。朱征远羞涩地笑了笑,他的心瞬间被融化了,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受。他再次伸出手,感觉自己的手也被融化了。他捧着自己的孩子,像端着一盆开水似的。

朱征远走到他爹跟前,说:“爹,这是您还没有名字的孙子,您看看他,算是见了最后一面。见了他,您就放心地走吧,我以后还会让我婆娘为您生更多的孙子孙女。”

说来也是奇怪,朱永富听了儿子的话,就把眼睛慢慢闭上了,好像这之前他并未死去。我也的确看到他青烟似的魂笑呵呵的,异常轻快地飘到了柏树梢上,然后袅袅升入了碧空。

朱永富是个勤快、能干、勇敢的人,圣上事后说,他抢劫时是个好海盗,为新唐作战时出生入死,冲杀在前,五年前,因为军功卓著,圣上封他为泰安侯。

人们把他抬进堂屋。朱征远在我的指导下,给自己的父亲净了身。我给朱永富剃了胡须,理了发,把两件稍好的衣服给他换上,设了灵堂,看了吉日——三年后七月十四日鸡叫最后一遍时下葬,然后安排人做棺木,找墓地。大家都在为亡者忙碌,朱家顿时呈现出一幅热气腾腾的景象,反而把生了孩子的刘秀芬给冷落了。

刘秀芬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刚生产,还只能躺在床上,一时也没人管她。

刘秀芬的确饿了,端着碗,啥也没说,两口一个,先把鸡蛋吃完,又喝了醪糟。屋子里留下了一股醪糟和煮鸡蛋的味儿。那个时刻,她觉得自己的肚子能装下所有好吃的东西。刘陈氏也知道那些鸡蛋只够她解解馋,就又去取了一根熏野猪腿,洗净了,要给女儿炖了吃。

朱家闹哄哄的,可以说是真正的悲喜交加。忙完了朱家的事,我这才注意到,好久没有看见李娥儿的身影了。我有些担心,就朝她住的地方走去。

各个朝代的鬼穿着各个朝代的衣服,在路上来来往往,每个鬼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里,喜气洋洋,且歌且舞,闹腾喧哗。但人世间的夏夜清风依然,月色如故。我的影子被月光扯得很长,在前面引着我,我的头先伸进那座简陋皇宫的暗影里,然后被它一点一点吃掉。有一眼木格窗透出暗黄的桐油灯光,四周一片清冷。一走近那座房子,我就闻到了一股桂花的清香味。

李娥儿住在西边转角最外边的那间房屋里,也只有那间房屋有桐油灯光。我走到窗前,看到她挺着肚子,衣衫不整,独自躺在床上,两个乳房显得更加饱满突兀,像两座金灿灿的浑圆的谷堆。她显得很是无助,一双好看的眼睛无神地看着“人”字形屋顶。

人家是个女人,我来到这里,显然不能进去;但她孤身一人,即将分娩,我又不能离开。我站在窗前,像个偷窥贼。

李娥儿裸露在外的身体汗津津的,每一颗汗水里都有闪烁不定的桐油灯光,使她的肉体看上去像一大片明明灭灭的星河。她咬紧牙关,扭动了一阵身体,突然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我低下目光,想离开,但双脚却像生了根,移动不得。当我再次抬眼,看见她的肚子已经坍塌下去,两腿间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在蠕动着,像一只小动物。

她瘫在床上,显然已无丝毫力气。松弛的肚皮皱皱巴巴,好像不是她身上的。她强撑着坐了起来,浑身大汗使她看上去像刚从水里爬出来般。她看了一眼腿间那个肉嘟嘟的孩子,像是有些害怕。她迟疑地抱起她,咬断脐带,用衣服把孩子擦干,小心地放进怀里,孩子这才啼哭起来。屋里飘出一阵桂花的幽香。

我赶紧轻手轻脚地退回到院坝里,装作刚走到的样子,大声武气地问了句:“哪个在屋里?”

我听到了李娥儿很是虚弱的声音:“我。”

“是公主殿下啊,你怎么一个人在家呢?我能进来不?”

“你得稍等一下。”

我看到窗户里的灯光乱了。她一定是在整理衣衫——用旧衣服擦去产血,用被子把自己遮好。灯光凌乱了一会儿后,她用有些嘶哑的声音说:“麻烦你到灶屋里给我舀一碗水,我渴得很,我想喝水。”

我答应了,赶紧进到灶屋里,却只有冷水。这肯定不能给产妇喝,我赶紧爨火烧水。水烧开后盛出一碗凉着,又赶紧加水,找出十个鸡蛋,直接放进水里煮着。

我先把水端给她。走到她的房屋门口,我问:“水烧好了,可以端给你了吗?”

“道谢了,可以进来了。”

门没有闩,我一推就吱呀开了,跟我一起从门外闯进的风让灯光闪了几闪,差点熄灭。她盖着被单,像是一个已做过好多次母亲的女人,把身子很端庄地靠在床头。孩子显然正吃着奶,不哭不闹。

“你生了?”我明知故问。

“生了个公主。”她声音虚弱。

“真了不起!”我把开水递给她,“水有点烫。”

她接过去,迫不及待地拿到嘴边,用嘴吹着。她吹水的时候,撮在一起的嘴唇有点苍白,但那个样子很好看。

“我还帮你煮了鸡蛋,十个,朱家那个女人一次就吃了十个。”

“太感谢你了。”

我把鸡蛋捞起来,又往沸水里放了五个,然后把煮熟的鸡蛋给她端过去。她把十个鸡蛋吃完,脸上的气色好了些。她说:“太感谢你了,现在,我有气力躺一会儿了。”

“你休息吧,我在院坝里等圣上回来。”

我把那五个鸡蛋端给她,她也全部吃掉了。我从屋里走出来,月亮已向西边的山脊倾斜了一些。屋外凉爽了不少。我怕蚊虫叮她,烧了一堆柏枝,然后把烟扇开。蚊虫被柏烟熏走了。

我找了一个木墩子坐在火堆边,正迷迷糊糊地要睡着,看到圣上、景芳、李绍谋和云珠披着一身月色,一起走了回来。他们显然老远就闻到了那股桂花的香气。

“夏天怎么会有桂花香呢?”圣上问景芳。

“是啊,的确是桂花的香气,这么香,香得扑鼻,难道屋侧那株桂花树提前开花了?”

“不可能的,除非季节错乱了。”

他们的声音驱走了我的睡意。为了不让他们对我的存在感到突兀,我赶忙从火堆边站起来,迎上去,对着皇帝跪拜道:“圣上,你们终于回来了。”

圣上还是愣了一下,应道:“是孟爱卿啊?朕吓了一跳,你多久跑到这里来了?”

“我刚到一会儿。我想起李娥儿公主也该这几天生小孩,我得来把他们赶走。”

“你看,我们只顾忙朱家的事,看朱家的热闹,把自家这件大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娥儿生了吗?”圣上满含愧意地问。

“我一个男人也不方便,正想去找人来帮她,人家自己在屋里生了,刚生没多久。”

“谢谢你惦记着这件事。”景芳皇后谢了我,接着对圣上说,“我先进去收拾一下。”她说着,小跑着进了屋里。

圣上满脸喜气,腰身直挺挺的,像个小伙子。这块土地终于有人出生,他当然高兴。

这时,从李娥儿的房间里传来了孩子的哭声。“可怜的孩子!”圣上一边说着,一边激动地加快脚步,朝李娥儿的房间走去。的确有一股桂花的浓香扑面而来。

李娥儿躺在床上。地上是一堆景芳清理出来的被产血浸染过的衣裳和被褥。我跟在圣上身后,感到他有些踉跄,觉得有种东西用力地撞击了他一下。

他满含愧意地问自己的孙女:“娃呀,你生了?”

“皇祖父,生了。”

“生了个啥?”

“女儿。”

“哦……公主好,公主好。这么大的事,也没个人在家,委屈你了。”

李娥儿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她什么也没有说,只任泪水在脸上流淌。

圣上坐在床边,又说了一些劝慰她的话,用充满慈爱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孙女和重孙女。

我听见谁家的公鸡叫两遍了,树上的鸟儿也睡醒了,开始合唱。月光洒在绿色的枝叶上,每片枝叶都泛着碧玉一样的微光。

几水有了两个生命的诞生,这无疑使圣上获得了新生。他又身板挺直、耳聪目明了。有一天,他甚至参加了围猎,用火枪打死了一匹灰狼,臣民无不惊奇。太子李方吾遁入几水,已被视为死亡,圣上正式立林景芳为后,李绍谋既已归来,又本是东王,被立为太子,这两个后人带给他的伤痛已得到了慰藉。李娥儿的女儿诞生,他又做了皇曾祖。孩子自带桂花香气,长得像仙童,看一眼就能把心融化,他视若明珠。

两个孩子的名字都是圣上亲赐的。朱征远的儿子乳名小驹,姓朱,名成栋;李娥儿的女儿小名乐乐,因不知其父姓甚名谁,恩准她随母姓李,赐名嫦。自此以后,新唐几乎每隔几个月就会有一两个孩子降生。

数月后,太子妃云珠也诞下一个男孩,让李绍谋成了父亲。皇室添丁,圣上更是高兴,为孩子赐名宏。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每家每户都盖了茅屋,开垦的田地在逐日增多,这个叫乐坝的皇城——实际叫乐坝村更合适——已有了些规模。圣上永远是人们心中令人敬重的、德高望重的天子,这个小小的王国在他的治理下,显得和平、安宁。全体臣民友好、和睦,互帮互助,使乐坝越来越像一个世外桃源。

秋收不知不觉就到了,从圣上到臣民都忙起来。大忙季节,我也不能闲着。心里有了要忙的事,人反而轻松些,因为这分散了我对爱情的渴念。

我对云珠的感情虽然总想掩饰,但旁人都看出来了,只是碍于我是新唐唯一的状元,而云珠是地位尊贵的太子妃,不说破罢了。

凡跟随圣上到达这里的男人都被封了王侯,王的女人自然都是王妃,侯的女人都是夫人,所以,现在的新唐,除了我,男人不是王就是侯,不是将就是相;女人不是公主、郡主,就是王妃、夫人。王侯们都有封地,那些封地现在还受大清管辖,面积大小、富庶程度、子民众寡还是要根据各家各户自跟随圣上起事、远征以来的功勋大小而定。我虽被封了官,但因为没有战功,加之曾有叛逆之嫌,所以没能封侯,就只是一个官而已,所以,我在乐坝其实是没几个人看得起的。朱征远尤其看不起我,说我把他父亲的安葬日期定在三年后是故意收拾他——老人家只能待在山洞里,现在棺木上都长了木耳。

他找我问过,看能否让老人提前入土为安。我说如果想些办法,也不是不可以,但马上要秋收,只有等冬天闲时再说。

无论什么时候,秋收都饱含着人们厚重如山的期望,因此要举行隆重的开镰仪式。

因为白鸟是新唐的保护神,仪式自然要在白鸟堂举行。

白鸟堂前,篝火熊熊,袅袅升高的白烟,及时把人们的祈愿传递给了翱翔于九天之上的神灵。

刚来的时候,我们所带的种子在这里不能种太多的土地,开垦的土地大都闲置着,现在,好多田地已被人们侍弄过好几遍,都是熟田熟地,只等来年播种了。

这块稻田是我们来到这里后开垦的第一块水田,最初只有一亩三分,后来扩垦成了足有五亩多的大田,它有个名字叫“皇田”,一听就晓得,它属于圣上。第一季水稻就长势喜人,获得了丰收。第一次在乐坝种下的,除了皇田里的水稻、十亩红薯、约七分地的黄豆和小豆、两亩玉米、半亩高粱,还有同样不多的各种瓜果蔬菜。这些种子都是带到这里来的最珍贵的东西——秋粮收下来,大部分作为种子保存好,第二年就可以种更多田地了。春粮的种子也会这样获得。也就是说,我们第一年生产的粮食,大多要留作种子,只有少量可用来食用,而这些能食用的粮食,自然要先供给皇室,其他人还得靠吃野菜、野果、野味活命。

但无论多么艰难,每个人都心怀希望,相信这里不久就会人丁兴旺,会有遍野的庄稼,会有吃不完的粮食,我们肯定能让这里成为神圣新唐的龙兴之地。

稻谷泛着成熟的光。火光吞没了月色。圣上带着臣民再次祭了地上的神和天上的神。

第二天,当朝霞浸染东天,红日刚露出一线,圣上在公鸡的啼鸣声中,率臣民在皇田边又一次祭拜天地神灵之后,拿出一把崭新的镰刀,割破中指,把血洒向稻田,然后弯下腰,割下了第一镰粒大穗重的稻谷。

人们也都弯腰开镰,新的收获之季到来了。

秋粮收割后,遍地的野果也已成熟,这些都得尽可能多地采摘,所有臣民无不早出晚归,狩猎则暂停了,因为禽兽在山里长着,随时可以猎取,而这些果实到时不采摘,就会从枝头掉落、腐烂。

接下来种上包菜、萝卜,再播种油菜、小麦、胡豆、豌豆,天气就寒凉下来,一入冬,就日渐冷了,种完土豆,所有人都闲了。妇女们种菜、割麻、纺线、织衣,在家带孩子,为男人们酿野果酒,用兽皮缝制皮袄和靴子。男人们则磨着长刀,擦着火枪,为进山打猎做着准备。

圣上执意要去打猎,人们想拦也拦不住。我虽然从没摸过刀枪,但也很兴奋地磨着长刀。

刘秀芬看见我挽着袖子磨刀,盯着我那双手看,我的手的确过于文气、白净,看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她意识到后,脸也红了,可还是走过来,把我身边的皮袄拿过去,帮我补腋窝处的一个窟窿。我连忙道了谢。她说:“你得赶紧找个夫人啊,不然,衣服都没人给你补。”

“我一无所有,用啥去找?”

“在新唐,你凭心去找就能找到。”

“凭心?我有心,人家没心;我有情,别人无意。”

她露齿嘻嘻一笑。“那是你自己没有找对人。”她拿起刀鞘,“找对了的两个人,就跟刀和刀鞘一样,相配、相合。如果你是一把剑,能插进这个刀鞘里吗?”

“剑有剑鞘。”

“就是嘛。”

“那你是刀,为何老想往剑鞘里插呢?”

我看了她一眼,无语了。

“不过,两不相配,虽同床,却异梦,也是人世常态。”

我没想到她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又看了她一眼,然后专心磨刀,刀刃在松明的光照里透着冰雪一样的寒气。

她补好衣服,又给我端来了磨刀水。

每次出征、打仗,新唐的男人准备刀剑枪支,女人准备干粮,缝补征衣,不分亲疏,一直都是这样。但我从未征战,这种情况遇到的也少,她来帮我,我自然感动。

我望了她一眼,用拇指试了试刀锋,不太满意,又磨了起来。她蹲在我对面,看着我的手。然后见我额头冒汗,很自然地掏出自己的汗巾,为我擦拭。有一股温暖的东西通过我的额头进入我的心里,使我不敢抬起自己的目光。我低垂着眼睑,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咚咚响。我仍低头磨刀。磨刀声愈来愈急,我也愈来愈用力。

“刀要慢慢磨。”刘秀芬说。

我听后,低头笑了笑。当她站起来要离开时,我才抬起头,看了一眼她的背影——她已从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少妇了。

圣上在擦枪。云珠来到他跟前,说:“皇祖父啊,您还是不去的好,山高林密的。”

“你是说朕老了,在森林里跑不动了?”

“您毕竟是一百多岁的人了。”

“可朕是个一百多岁的小伙子。”圣上笑着说。

他白发银须,面色红润,显得生气勃勃。云珠看着他,很美地笑了笑,似乎放心了许多。“您要去,自己要多留意一些,可不要在年轻人面前逞强。”

圣上捋了一把银白的胡须:“不会有事的,何况有景芳陪着呢,你一个人在家,一定要照看好孩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枪举起来,朝天上一只飞着的雀子做了个瞄准的动作,然后很满意地吹了吹枪管,接着对云珠说:“你去把嫦和宏都抱来,让朕看看。朕明儿走得早,这一走,好多天才能回来。”

云珠一边答应着,一边回屋里去抱孩子,她又经过了我的身边。

圣上右手抱着嫦,左手抱着宏,呵呵笑着,逗他们。两个孩子也欢快地笑着,声音甜得像蜜糖。

景芳帮圣上备好了进山带的干粮和酒。

刘秀芬也给我备了一些。我坐在屋角,她装作不经意路过放在了我身边。

我看了刘秀芬一眼,发现她也在看我,我们彼此都觉得对方眼睛里的东西是一生也看不透的。我突然冲动起来,用沾满石浆的手猛地抓住了她的手。刘秀芬的脸一下就红得像桃花一样了,嘴里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好像再也站不住,不由自主地蹲了下去。

我以为我的这个动作让她身体不舒服了,忙伸出手去拉她。我感觉她突然变得格外沉重,用了好大的气力,才让她站起来。我手上散发着腥甜气息的石浆沾了她一手。她没有洗,转过身,直接走到云珠身边去了。

我看着刘秀芬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也许她这样的女人,才是我该一辈子守着的,但她已和朱征远凑到了一起。我想起了她刚才说的那些话,忍不住伤感地叹了一口气,又拿出刀,磨了起来。

大家的刀都磨好了,我还“霍霍”地磨着,雪亮的刀刃不断地来回闪着寒光。

“孟状元啊,你怎么磨个没完啊?”圣上问道。

“他那个样子,不像个状元了,倒像个……要去杀人的……武士。”有人说。

我说:“我只是想让刀更锋利些。”

对于我人生中首次参与的这场人兽之战,我已做好充分的准备。不想临行之际,圣上却说:“孟状元一介书生,连鸡都没有杀过,就不去打猎了。王国没有一个青壮男人也不行,还是让他留守,照管王国的老弱妇幼比较合适。”

我马上说:“圣上,我自己走了那么远的路,找到你,归顺你,已不是个纯粹的书生了,我能行的。”

但圣上态度坚决:“这是去打猎,不是干别的。一是有危险,二是不能拖累人。明年一开春,我新唐打算修两间学堂,你可以想一想学堂修在哪里。你留下来,闲着没事可以把村里的孩子集中起来,在你那个房子里教他们读书。”

听圣上这么说,我不敢再说什么,只好答应下来。

朱征远听了圣上的旨意,对我似乎有些不放心,临行之际,他故意放高了声音半开玩笑地对自己的女人说:“秀芬啊,家里就你和小驹子,晚上要把门闩紧啊!”

刘秀芬听后,脸一下子红润起来,像被春风吹拂过的桃花:“我看你这话是给另一个女人说的吧,滚去打猎吧,屁话多!”

李娥儿从屋里出来,从圣上怀里抱回孩子,就回自己房间里去了。第二天早上,我没有看到她来送圣上、景芳皇后以及太子李绍谋,也没有来送任何人。

林景芳

我们沿着野兽踩出来的羊肠小道向林莽深处进发。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还是圣上,他的步伐又矫健起来了。走在身后的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老祖宗恐怕真会长生不老呢。

尚未落尽的树叶经过初冬的洗礼,如晚霞一般,东一堆、西一堆地燃烧着。不时有一群锦鸡从树林中飞起,像一片能发出嘎嘎叫的彩云,一直飞向初冬高远的天空。这时,如果在射程之内,用装满铁砂的火枪对着它们开一枪,就可能掉下好几只。不时有獐子、野猪、麂子从眼前飞快地窜走。这里离乐坝还很近,大家并不会在这里打猎。圣上说了,兔子不吃窝边草,要大家往林莽深处进发,说那里的禽兽会更多。

“得多打野猪,现在的野猪被橡果喂得正肥,膘厚油多。”太子说。

圣上说:“再过两座山,就是橡树梁,那几道梁上全是橡树,野猪肯定少不了。”

“说不定还有老虎呢。”

“还没人见到过那家伙,豹子肯定有。”

“会有的,成老七那次撵麂子,说是听到了虎叫声。”

“他吹牛,就是看到了,看见的也是老虎变成的鬼。”

大家都笑了,赞同这个说法。丰都侯成老七红了脸,说:“我是听到过,当时吓得我头发都竖起来了,麂子也不敢追了,赶紧往回跑。”

“说不定还隔几座山呢,你就给吓成那样,你以前做过端公,是捉鬼的,老虎总没鬼可怕吧。”有人调侃他。

“是啊,鬼都不怕,老虎有甚可怕的?”有人用耻笑的口气说。

“就是,你能驱走那些无形的鬼,难道还怕一只有形的老虎不成?”

“嘿嘿,那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的。无形的东西好弄,有形的东西就难说了。”成老七很认真地说。

朱征远说:“老虎吃人,谁见过鬼吃人了?”

成老七辩解道:“我不是打虎的武松,而是捉鬼的钟馗。就像我能抓阴间的恶鬼,却对阳世的恶人没有办法一样。”

“那是因为现世的恶人都是有形的,而阴间的恶鬼却没几个人见过。”

有人维护成老七:“你也莫要这么说,老虎吃人可以看到,但鬼吃人的时候,你看得见吗?阴间的事有时候比阳间的事还要大呢,难道你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就不找人家了?”

那人不说话了。

“就是嘛,整个乐坝就一个成老七,你不找他找谁?”

“成老七,你捉了那么多鬼,你说你真的见过鬼吗?”有人岔开了话题。

“唉,你怎么能对这些根子上的问题产生怀疑呢?”

“反正我是从来没有看到过。”

成老七还想说什么,却看见了一只云豹,便指着一棵树,喊了声:“你们快看!”

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只云豹正从一棵树上跃起,它华贵皮毛上的云形斑纹闪耀着炫目的光芒,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停在一株松树上,好奇而又警惕地回看了我们一眼。有人举起了火枪,另一个人赶紧制止,说:“这样的灵物,可不能随意乱打。”

云豹悠然地闪到了另一棵树上,然后隐进了绿浪之中。

大家继续往前走。森林越来越密,最后都很难看见天空了,我们又走了一天才停下来,用长刀砍出一块平地,盖了一些茅棚,搭好了狩猎营地。

燃起篝火时,夕阳西下,已是黄昏,太子、朱征远和另外两个人到附近的森林里去转了一圈,不一会儿就扛了两只麂子回来。这就是大家今天的晚餐了。

成老七见有一只母麂子,便说:“你们不应该打母的,现在正是麂子发情坐胎的时节,说不定怀有小麂子呢。”

朱征远说:“林子里太暗,黑乎乎的,哪里分得清公母?”

我看了一眼那只垂死的母麂子,感到难受,就说:“成老七说得对,下次尽量当心点。”

母麂子不停挣扎着,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响声,伤口处的血一阵阵涌出来,在火光中显得格外红。公麂子的皮已经剥完,肠肚已收拾干净,母麂子还没死。它大睁着湿润得像是满含了泪的眼睛,因痛苦而吃力地发出低哑的叫声。

朱征远看到它的伤口一直喷着鲜血,就埋头在伤口处吮吸起来。成老七看了难受,踢了他一脚,把刀扔给他,说:“积点德,一刀了结了它吧。”

朱征远抬起一张满是血的脸,用袖子抹了抹,抄起刀,从麂子的脖子刺了进去,麂子蹬蹬腿,终于不动了。

圣上在旁边看着,说:“你个娃儿心倒是硬得铁石一般,下手那么准,那么狠。”

朱征远还以为圣上在夸他呢,有些得意地说:“臣只是随便给了它一刀。”

他的话刚说完,就引起了大家的一阵哄笑。朱征远看了看那一张张被火光映得通红的脸,不好意思地笑了。

成老七把麂子头摆好,点上随身带来的香和火纸,然后请圣上主奠山神。这是猎人狩猎前必须举行的仪式。山神主管山中的草木清泉和飞禽走兽,据说是位美丽的女神,骑着赤豹,带着文狸,坐着辛夷木做的香车,身上披戴着芳香的石兰花。

文斋公用山泉净了手脸,对着山神跪拜之后,用苍老的声音吟唱着颂词。

圣上吟诵完后,三叩九拜,众人随之。然后,他猛然跃起,挥着长刀,割下麂子肉,用刀挑着在火上烤着,接着又和大家一起围着篝火,一边齐声吟诵颂词,一边挥舞着长刀和火枪舞蹈。

才是月初,天上无星无月,辽阔的林莽被裹在浓重的黑暗里,猎人和那火成了世界上唯一能看见的东西。他们大块地吃着烤熟的麂子肉,喝着芳香的野果酒,唱着祭神的歌,跳着粗犷豪放的娱神之舞,长刀闪耀,烤肉飘香,歌声伴随着从森林里传来的野兽的叫声,舞蹈应和着阵阵林涛。酒足饭饱,每个人都有些醺醺然。圣上一高兴,索性脱了身上的皮袄和衣服,裸了上身,也跳起舞来,只见他白发飘扬,舞姿刚健,跳得自由豪放,无拘无束。人们也纷纷随他再次起舞。

我们就是这样来与山神亲近,欢娱神灵,祈求她多多恩赐猎物,保佑猎人们不被野兽伤害。

世界猛然间变得那么简单、纯粹。

美丽的山神出现在林间,她被灵光所笼罩,因高兴而微笑着。她说:“我自由可爱的猎人们,我亲爱的儿女,你们所祈祷的一切,我都会赐予你们。”

到深夜,那首祭神的歌已唱了七七四十九遍,那舞也跳了七七四十九回,大家才停歇下来,往火中添了干柴,钻到茅草棚里睡觉去了。

涤荡一切的山风安静了,那如同海啸的林涛声也随之平息,那飞奔在黑夜中的猛兽躺卧下来,大地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晨,狩猎开始。这里大概亘古以来就是大森林,到处都是枝丫探入云端的高大的漆树、松树、柏树、香樟树、橡树以及那虬结的、粗大的葛藤和杂树荆棘,它们组成了一个阴暗的、高深莫测的、无法穿透的深渊。要在这样的地方捕获猎物本就很难,加之圣上不允许使套索、挖陷阱、下毒药,捕猎就变得更难。圣上认为,人不能对动物耍阴谋,因为动物从没有对人这样做过。

大家只好前往橡树梁去捕猎野猪。现在确实是捕猎它们的好时节,再过些时候,它们的膘就会随着冬天的来临而消减。还有,橡树林的杂草荆棘入冬后稀疏了很多,冬日树木又都落了叶,很容易找到猎物。

到了橡树梁,果然看见了成群的野猪在慢悠悠地拣吃橡果,看到猎人后,它们警觉地抬起了头,把长着獠牙的嘴向前伸着,分辨着这些陌生的气味。这时,大家的火枪总会一齐对准它们。当它们感到厄运来临而要奔逃时,枪声齐鸣。野猪的皮又硬又厚,它们又常常撕破松树皮、柏树皮,让松油、柏油一层层裹住自己,所以一般的火枪只能伤及它们的皮毛,狩猎它们时必须对着它们的要害射击或砍杀。有时,如果未能快速毙命,一旦它们被激怒,反扑过来,会比平时更加凶猛和残忍,那是相当危险的。

开猎的枪声在这片大森林中响起还是第一次,听上去陌生而又尖厉,新得像刚刚锻打出来的一把刀。群兽百鸟远远地听见了,感到很新奇,并不知道这与它们的命运有什么关系。

枪响之后,两头野猪倒在地上挣扎,其他野猪愣了一下,嗷嗷叫着,狂奔而去。只见树摇叶飞,哗哗直响。一会儿,一些受伤的野猪便掉队了,大家挥着长刀,一哄而上,把它们砍倒。

开猎还算顺利,一开始就猎到了六头野猪,只两头一百多斤,其余四头都是两百多斤重的大家伙。

野猪受到惊吓逃得更远,猎人们直到中午才寻到了新的一群。它们像已知道那陌生的声音和气味的可怕,远远地就奔逃开去。太子李绍谋和成老七带着另外三个人从很远的一个山头飞奔着穿插下去,在野猪群的前面开了几枪。跑在最前面的一头野猪栽在了地上,发出一声尖厉的惨叫,其余的野猪吓得又折转身往回跑。圣上和其余人早把枪口对准了它们,太子和成老七也从前面逼过来,前后夹击。野猪们很快就昏了头,又有几头栽倒了。

朱征远被一头野猪撞翻在地,幸好他比较机敏,滚到了旁边的土坎下。虽然摆脱了危险,却弄得浑身腥臊。

大多数野猪最后逃走了,但林间已摆着七八头野猪的尸体,收获很大。有几个人受了轻伤,大家稍事休息,把野猪抬回宿营地,然后在那里把猎物去毛开膛,砍成条块,把板油卷成筒,把肠肠肚肚都收拾干净,抹上带来的盐,在火上熏着,制成腊肉。腊肉可以存放很久,又香,往回运时也省力不少。

大家都很累,吃了些干粮,啃了些野味,就睡了。

林涛声低啸着一浪浪涌去,直至那无比遥远之地。丛林深处,传来一声野鸟的叫声,显得孤寂,带有苦涩的味道。随后,除了林涛和人们的鼾声,就再也没有别的声响了。

这时,我突然听到对面窝棚里的朱征远狠狠地梦呓似的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真不该、真不该把那个杂种留在女人堆里!”

孟金榜

男人们进山后,乐坝一下子清静下来了,到处显得懒懒散散的,我随便吃了点自己做的晚饭,就到处闲逛,不知不觉来到了云珠的窗前。

我看到她和刘秀芬在隔桌对饮,最后不知怎么就坐到了同一条板凳上,勾肩搭背的,都喝得忘乎所以。刘秀芬更是眼眸流转,面如桃花。

最后,刘秀芬把一个大木盆洗干净后,放进歇房屋里,把热水一桶一桶地提进去,和云珠一起洗起澡来。我看不见她们了,只能听见她们说的话。

刘秀芬说:“快来,啊——这个时节泡个热水澡,真是太享受了。”

“你等我脱了衣服。”

“你看你还不好意思了!”

“谁让你个小婆娘就那样直勾勾地仰着头看。”

“我是看你太美了,你生了三个孩子了,身子却一点变化也没有。你看你的身材——我没想到会这么美,我都馋得恨不能把你一口一口地吃掉。”

“你又不是饿痨鬼,怎么老想着要吃我。”

“我就是个饿痨鬼啊,色中饿痨鬼,我就是个专门要吃你的饿痨鬼。”

“我来了,我看你个小婆娘怎么吃我。”

我一夜没睡,她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她们所做的事我也晓得。她们抱在一起入睡的时候,我听见了猫头鹰的叫声。但当我向月夜里望去,却恍然看见一树惨白的梨花在轻轻晃动,散发着泉水一样的甜味。

我是第一次听到两个女人在一起时说的话,很是惊讶。我的心情很是复杂,头脑里总是出现她们赤身裸体在一起缠绵的画面。这对我这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来说,的确太不可思议了。我没有感到冷,也没有感到困。

我看看天,黎明将至,正想离开,突然听到孩子夜哭,两个女人醒了,给孩子把尿。云珠说:“天快亮了,我不睡了。”刘秀芬问:“我也得回去了,你今天干什么?”云珠说:“我没啥事可干,给宏儿缝件衣裳。”刘秀芬说:“今天孟夫子的学堂要开课,你不去看热闹?”听到这里,我多希望她能去啊,可云珠说:“教娃娃读书识字有啥好看的?要看你自己看去,我不去。”刘秀芬说:“老娘就想看他那双白手,没想到一个男人的手会那么白。”云珠说:“你个小婆娘,我看你是想他用那双白白净净的手摸你呢!”刘秀芬嘻嘻笑了:“听你那语气,你不会是吃醋了吧?”云珠语带笑意:“我才不会呢,你愿怎么看怎么看去!”

听到两个女人说自己,我心里的感觉很别扭。我不能再待下去,便从窗外溜走了,脚踏云团似的回了家,剪了胡须,洗了头发,梳得光光顺顺的,把那件青蓝色的长衫找出来,抖平展,又穿上黑布鞋,就是一副读书人的样子了。那衣服和鞋子原都是我备着上京赶考时穿的,失去机会后,一直没再舍得穿。长衫直到脚背,肘上虽补了两个疤,但是很干净。穿上这身衣服后,我觉得自己的确像换了个人。

那七个孩子被家人带到了我屋里,我就开始教他们。乐坝第一次传来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的稚嫩的童音。这把留在村子里的人一个一个地吸引了过来。

刘秀芬真的站在人群里。

我抑扬顿挫地教孩子们诵读,我听着觉得格外悦耳。他们围在外面看,说我的声音跟女人唱歌一样好听。这让我很是气恼。我虽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但眼睛的余光还是忍不住不断往人群里瞄,我还是希望云珠能来看看我今天的样子。这是我很多年以来穿得最体面的一次。留在村里的人都在,但就是没有她,我很是失落。我看见了盯着我看的刘秀芬,她有些痴,抱着孩子,站在最前面。她那样看着我,好像我是神一样。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我的手,看来她是真的喜欢它。我不禁有些感动起来。这个女人虽被生育催得成熟了一些,浑身有了一点女人味,但感觉还是个少女的样子,神情纯洁,眼目清亮。她那么专注,嘴就那么微张着,一直没有闭上,眼里好像只有我的手。

我白天教书,晚上的日子都是这样安排的:一更到二更会弄点吃食填填肚子,在床上和衣卧一阵;三更会去云珠窗外守望;四更在屋侧白石上打坐,守望白鸟,直到五更天;如果还有时间,会再眯一会儿,吃了早饭,待辰时开课。

无论如何,守着云珠和守望白鸟是我必做的功课。我知道,那段时间刘秀芬每晚都陪着她。如果没有这个讨厌的小女人,我说不定会闯进她屋里向她再次倾诉衷肠,或者向她忏悔。说不定云珠也是为了防我,有意叫那个小女人去陪她的。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伤心。天天想着这件事,有一天就把“性相近,习相远”教成了“心相近,身相远”。孩子们已跟着我学了好多遍,有个认真的孩子就纠正说:“先生,先生,您教错了。”可我还是没有觉察到,就问那学生我错在哪里了。那学生就一本正经地说:“您原来教的是‘性相近,习相远’,可您刚才说成了‘心相近,身相远’。”其他孩子也跟着嚷嚷起来。这搞得我有些尴尬,为了不丢面子,赶忙一拍戒尺,威严地说:“不准叽叽喳喳的,跟歇林的雀子差不多,成何体统!我本就是故意教错,要试试你们专心没有,看看有没有能记得的。看来,大家很用功,学得不错。”我特意表扬了那个娃娃,然后我让孩子们背诵了一遍。孩子们齐声背诵了一遍,看热闹的人便感叹,说先生的本事真是了不得,就这么几天的工夫,孩子们就能背诵那么深奥的文章了。

孩子们放了学,看热闹的人都回去了。我坐在凳子上,埋着头,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又想起那天竟在云珠面前尿了裤裆,更是懊丧,觉得自己斯文扫地,窝囊透了。

正在这时,我感到有人站在门口。抬起头,看见是刘秀芬。她的脸还是那样红彤彤的,跟挂在枝头的柿子一样。她低着头,让人感觉她很害羞。她的头发刚用蘸了水的梳子梳过,脸也洗过了,还有水的气息,刚才套在棉衣外面的那件黑布衣裳也换成了一件四成新的抄襟印花衣裳。她怀里已没有孩子,由此可知,她是把孩子抱回家后赶紧打扮了才赶过来的。

“妹子,你有事啊?”

“我……有……嗯,没事没事,我就是想来……想来看看先生……教书。”

“我看你每天都来。教得不好,让你见笑了。现在已经放学,放学后就不再教了,只能明天再来看了。”

“哎呀,你教得太好了,全村人都在夸你,说你几天就让孩子们认识了那么多的字。我都活了十几年了,到现在连自己的名字还不认识呢。”说完这些话,她不再像原先那样羞涩,她看了一眼我的白手,盯着我说,“我到你屋里坐坐,你教教我‘刘秀芬’这三个字咋写的,行吗?”

这个要求显然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便有些慌张地说:“哦,行行,行的行的,妹子你请。”

“会教书真好,你这身衣服一穿,真是文气呢。你就是个先生,哪适合弄刀耍枪?所以,你那把刀磨得再快,圣上也不会让你去。”

她这么说,我又想起了那天的情形,心里涌起一股暖意。我看着她羞红的脸蛋儿透着粉气,心便动了一下。但一想起云珠,心又冷了。我想让这个小女人快些离开。

“怎么啦?看你那个样子,嘴上答应了,心里还是不情愿让我进屋坐,是吧?”

“哦,不是不是,只是……你看,我孤家寡人一个……何况,何况……”

刘秀芬一听,反而妩媚地一笑,问我:“孤家寡人一个怎么啦?怕我吃了你?”

“你知道,何况那个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刘秀芬仍然很妩媚地笑着,看着我,开玩笑道:“授受不亲?我还没有说要跟你成亲呢。”

我听她这么说,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低了眉眼,赶紧说:“授受不亲不是成亲的意思。”

“是不亲啊,我就是到你屋里坐坐,难道男女在一起坐一坐就亲了不成?”

我看她很认真地在说,便以为她真不懂那句话的意思,也觉得她很可爱,知道跟她也解释不清楚,便道:“没啥,没啥,你请屋里坐。”

刘秀芬进屋后,随手关了门。笑着说:“孟先生在用功读书,还没吃饭吧?”

“关了门,屋里暗得很。”我回过身,把门又开了一人宽的一道缝,说,“饭还没有做,等会儿随便吃点。”

“你得注意身子,我见你一天比一天瘦。今儿特意带了点肉给你,你又不会打猎,难得吃点荤。”

“哎呀,不行不行,我怎能劳烦妹子呢!”

“没啥劳烦的,这肉是煮熟了的,又是腊肉,可放着,随时吃的。”她说完,把那用芭蕉叶包了的一大块腊肉放在桌子上,肉香立即弥漫开来,引得我出了满口涎水。我尽量轻声地把涎水慢慢咽下去,以不发出声响,但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

“快吃吧,你肚子可是不哄人。”

“那就多谢妹子啦。”

“没事,我走了。”刘秀芬站起来。

我怕人见了说闲话,也怕她独自来我这寒舍的事传到云珠那里,就说:“妹子你走好,多谢你的肉……”

不想刘秀芬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索性转过身来,说:“我看看先生——哦,屋里都有些啥?对了,我不能走,你还没有教我写我的名字呢。”她一边说着,一边就往里间走。

我只好跟过来,连说:“寒酸寒酸,让妹子见笑!”

走到里屋门口,刘秀芬突然折回身,扑在我怀里,激动地说:“我的先生,你这是何苦呢?苦着自己,为的啥?我见过你晚上在田地里头转,望着云珠歇房屋的窗户发痴。”

被她知晓了这个秘密,我有些难为情:“你……你是怎么知晓的?”

“前几天有月亮,你的影子会从窗外晃到云珠房间里来,我从里面看出去,发现是你,但我没有跟任何人说。你是在守我,还是在守云珠呢?”

“我……我当然……”

她接过话茬儿:“当然是守护我。我感动死了,所以今天就单独来找你了。”

她这么说,我就不晓得该说什么话了。我让她抱着,没有动。她的头顶着我的下巴,我闻到了她头发里皂角的香味。我感觉我的身子在颤抖,她肯定也是。我用手轻抚着她的背。她一动不动,像是醉了。

天地间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只有那间屋。

她在我胸前颤颤地叫了一声先生,我应了一声,双眼顿时潮湿。我用手捧着她的脸,她娇小的脸蛋儿发烫,泪水流了出来,我说:“你莫哭。”她说:“我想哭。”我问:“为啥?”“不为啥,就是心里想。”她说完,用左手把我的左手拿到她的鼻子前闻着,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

“闻到了啥?”

“墨和书的香气。”

她抬起头,仰着脸,低声说:“你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孤身过日子啊?”

“我原来老是想着功名,‘书中自有颜如玉’嘛,可没想到天下乱糟糟的,那个功名无处去求,年龄也大了。”

“你现在不是有功名了吗?你可是新唐的状元郎。”

我苦涩一笑:“这得感谢圣上的恩赐,只可惜这新唐太小了,这状元,包括王侯将相,和百姓有何区别?”

“这么说来,你读了那么多书,最终都白费了。”

“也不完全白费,终归还是明白了一些圣贤之道。”

“男女之道都不明白,咋能明白圣贤之道?”

我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么句话,一时语塞。

“不知你读了多少圣贤书?”

“大多都读过了。”

“可有一本书你一定没有读过。”

我想她目不识丁,哪知道什么圣贤书,又哪知道我没有读过哪本圣贤书,便问:“我没有读过的圣贤书可是不多,你说说看,是哪一部哪一册?”

“肯定有一册,但你要先说你想不想读。”

“如没读过,当然想读。”我又接着补充道,“你那里如有,可否借我一睹为快?”

“你可敢确定?”

“看书有何不敢的?当然敢确定。”

“这书可不一般,它是既好读,又不好读。”

“那就是天下奇书了,更是稀罕,难道你有?”

“当然有。”她嘻嘻笑着说,“你转过身去,我让你转回身,你才能转过来,不然……”

“不然会怎样?”我真有些好奇,便道,“没想到你祖上也是读书人,你也出身书香门第,难道你随身带着?”

“既是圣贤书,当然要随身带着啊,先生莫要啰唆,快转过身去。”

我真以为她有一本书,便转过了身。

过了一小会儿,我听到她悄声说:“书已经摆出来了,你转过来……”

我迫切地转过身去,没想到看见的竟是她赤裸裸的身体——这么冷,却一丝不挂,挨近小窗的半边身子白亮亮的,很是分明;另半边身子要暗淡一点,是另一种光。我看到了她脸上的羞红,但一双清亮的眼睛却脉脉含情地、勇敢地看着我。

我见她那样,一下子就慌了神,忙低了头,背过身来,说:“妹子,你……你怎可这样!你当我是……?哎,天气这么冷,你赶快穿上衣裳,莫让身子受了寒!”

“你们读书人,就是说法多。我就是那本圣贤书!我可没那么多讲究,我只晓得我喜欢你,就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她说着,往前走了一步,站到了我面前。

我连忙转过身去,拿起她的衣裳,要给她披上:“妹子,这样不好,你有男人有儿子了,征远对我很好,我不能……何况……何况,你也晓得,我已有自己中意的人……”

刘秀芬听了我的话,脸上的红晕一下子消失了,像一朵盛开的花突然凋零;她热腾腾的身子一下子冰凉,像一盆冷水泼到了一团燃烧的火上。她伤心地大声说:“我当然晓得你中意谁!谁个说的你中意她就不能中意我了?你不是个读书人嘛,你难道只读一本书?”她说完,麻利地穿好衣服,气哼哼地留下一句话:“我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我这本书,你读了就晓得有多好!”说完,低着头就转身往外走。

李绍谋

当皇祖父发动的建国之战最终失败,新唐军只余下不多的残兵败将、家眷遗孤之后,推翻清朝、建立新唐的宏伟目标,不得不变成力求保留新唐“火种”的远征——实际是似无尽头的逃亡之旅。对于这些战斗和逃亡,我们这些孩子仍然是满心的好奇。我们比成年人更高兴在路上走,更高兴去新的地方,更高兴过四处转战的日子。虽然一近成年,比如十三四岁,包括部分女孩子在内,都要加入战斗,不少人一战而亡,再没见到,但很多孩子的脑海里依然充斥着童话的色彩。当然,有时也可能因整个队伍陷入困境而使我们跟着大人一块儿发愁、担心,但事过之后,那一切便会烟消云散。

在那漫漫征途上,因我是皇孙,自然也就是孩子王。我领着大大小小的孩子,打着一面破布做的旗,唱着大人们的战歌,走在队伍中间。

那时我就喜欢云珠,她那时就是我封的王妃。一路上,我总是牵着她的手走。小时候,她钻我的被窝,我钻她的被窝,常常在一起睡、一起吃,算是青梅竹马。后来,我们渐渐长大,就再也不能在一起野了。

关于云珠的一切,我都会像敏感的猎狗一样马上嗅出来。孟金榜对云珠的痴情我早有觉察。这世上还有一个和我一样对云珠痴情的男人,无疑使我痛苦万分,这也使我对自己的爱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但我仍坚信自己最爱她,我认为她与孟金榜之间并非惊天动地的爱情,甚至连刻骨铭心的爱情也算不上,不然,她不会对孟金榜那么冷淡。两个相爱的人最痛苦的就是那种冷淡带来的忧伤。

这次狩猎孟金榜和云珠都没跟来,令我恍惚产生一种还在远征路上的感觉。我看着那堆自扎营以来就燃烧着的篝火,恍然看见孟金榜和自己都因云珠而在火中挣扎,我们都一丝不挂,扭动着被烈火焚烧的肉体。我甚至听见了云珠的呼喊声,紧随呼喊声响起的,是一只鸟因寒冷而发出的瑟瑟啼鸣。

火使人困倦。我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这短暂的睡眠似乎不是为了休息,而仅仅是做一个不该做的梦。

我还是欲睡未睡时,就感觉有个女子从远处向我走来,我以为是云珠,待走近了才发现是景芳。她不说话,走近后就站在那里不动了,只用勾魂的眉目看着我。我顿时心潮涌动,一踮脚,跃然飞起,降落到她跟前。她多么美艳啊,难怪李方吾我的父亲太子殿下要为她殉情。我蹭了蹭她的脸,然后开始亲她。随后,她躺倒在地,我也随她倾倒。我们不着丝缕,我体验到了比我跟云珠胶漆相投时还要强烈的快感。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担心其他人听见,顿时惊醒,发现自己竟然梦遗。我看了一眼四周,听到的是一片鼾声。景芳和皇祖父躺在火对面最大的那个窝棚里,早已安睡。

接连几个夜晚,我都会做近乎相同的梦。

梦就是这样,既好又不好,有甜蜜有悲伤,有爱有恨也有怨,但梦如同太阳的起落,不受人控制,总会如期而至。每一次梦境都令我心醉神迷,事后又懊丧羞愧;至少在梦里,景芳已成了我的命、我的魂——但她是皇后,是皇祖母啊。从那个时刻开始,我就被放在了伦常这口沸腾的大锅里煎熬,无地自容,羞愧不已。

林涛声低啸着一浪浪涌去,直至那无比遥远之地。丛林深处传来一声野鸟的叫声,显得那么孤寂。随后,除了林涛和人们的鼾声,就再也没有别的声响了。从那以后,即使白天狩猎再累,我也不敢入睡。在其他人倒头就睡鼾声四起时,我却只能盯着火,努力睁着双眼。实在困得不行,我就用手掐自己的大腿,把头埋进冷水里,用燃着的柴头烫自己的手脚,用头撞树,扇自己耳光,用小木棍把眼皮撑起来……

就这样过了六个漫长而痛苦的夜晚,到第七天晚上,我实在受不了了,一坐下就合眼睡着了。令我绝望的是,我又做了那样的梦,并且更加过分,我四次强暴了她,而她,却非常享受,娇喘着不停大喊过瘾。我是用尽平生之力才从梦境中挣脱出来的。我浑身直冒虚汗,翻身而起,飞快地出了窝棚,把盛在那里做饭的一木盆水向篝火猛地泼去,那火挣扎了几下,熄灭了。

我看着熄灭的火,看着完全陷入黑暗的大地和森林,颓然坐下。夜间奔跑的野兽的声音传来了。唰唰蹚过荒草和噼啪踏折树木荆棘的声音像一阵阵风,从或远或近的丛林中传过来,并伴有各种动物的呜咽和啸吼。我突然有些厌恶,厌恶这人世间的一切。因为这世上的一切都是不圆满的,都被抹上了悲伤的色彩。我突然想到,父亲已遁入几水,不知所终;有一天,皇祖父会驾崩,自己会死去,云珠会香消玉殒,这些树会死去,这夜也会死去。那时,所有人,无论是痛苦的还是幸福的,都不会留下……而这些人此时却熟睡着,对此一无所知,我深感悲哀。

没有了火的守护,那些食肉的猛兽——虎豹和豺狼,就会寻着人味儿而来,撕碎我们。我似乎已听到了它们的喘息声,不由得摸出了火枪。我扣动扳机,却不是因为畏惧兽类,或者想把它们赶跑,而是畏惧这黑夜。我觉得这个夜晚太漫长了,我想用手中的火枪击破这坚固无比的夜,让光亮从那破损处泄漏到森林里来。

“砰——”的一声,枪响了。大地没有动,森林重归死寂。人们被惊醒了。他们在黑暗中问:“谁在打枪?”

“怎么,来熊啦?”

“谁是不是疯啦?”

“火呢?火多久熄掉的?”

“难怪这么冷,原来火早就熄灭了。”

有人摸出火镰,点燃了柏皮火把。

我当时还能看到,我看到他们看我时的神情——每个人都被我的样子吓住了。

我倒在熄灭了的火堆边,身体痛苦地抽搐着。血腥气和火药味飘荡在空气里。几十只原先蹲在树上的猫头鹰被惊得扇动着阴郁的翅膀,在空中忽高忽低地飞来飞去。一只接一只的林鸟也像炸了窝似的鸣叫着,乱飞了好久才停在了附近的树枝上。

我因痛苦而把身体蜷成了一团,但我没有呻吟。有两个人把我抱起来,抬到窝棚里。我想去摸那把刀,被成老七发现后夺了下来。

皇祖父脸上的表情看不见,但能感觉到他的脸很冷。我听见他口里低低地、非常气愤和痛心地骂了句“没出息的东西!”,然后拿起一杆火枪,对准了我,说:“现在,朕痛痛快快地让你往阎王那里滚!”

有人把他手中的枪夺了下来,大家七嘴八舌地劝他。他当然不会真的给我一枪。他坐在那张木头绑成的床上,人们又一次看到他老泪纵横,听见了他低哑的哽咽声。

我本想用火枪击破黑夜,但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想用这种方式击碎自己。为此,我很冷静地做了精心的布置,我原想用火枪直接对着自己的嘴,然后用脚趾去扣扳机,但火枪太长,很不方便操作,我只能站着来做,却不想火枪一滑,里面的铁砂打了我一身,未能毙命。

大家重新烧起了篝火,点燃了更多的火把,以便让景芳把我身上的铁砂尽可能多地弄出来。景芳满头是汗,直到清晨,“手术”才结束。一些人去采了山榕叶,熬成水,洗了伤口,又将生扯拢、接骨金粟兰、迷马桩、毛针子草、山荷叶捣成泥,糊在伤口上。

他们说我的脸又灰又白,双目无神。我的举动太突然了,没有任何前兆,也没人看出我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人们都散去后,皇祖父和景芳留在我身边,景芳的脸上有风霜袭过的痕迹,使她看上去一夜之间便憔悴了不少。她问我:“你想不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做。”

我摇摇头。

皇祖父非常伤心:“你好好的,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没有说话。

他的老泪一直流个不停。天亮后,大家看到文斋公因为伤心又衰老了许多,胡子已经发灰了,皱纹则多得像是堆在了脸上,一把就能抓下一大堆来。

当天皇祖父安排成文昌和成老七做了滑竿,要把我抬回乐坝养伤。大家也劝皇祖父移驾回去,他没答应。他说他如果要死,就死在这森林里。他让抬我回去的人把我交给云珠,让她精心照料。

我听着,哭了,我对皇祖父说:“我养好伤后,就好好过日子,不再让您伤心了。”皇祖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陆云珠

刘秀芬好久没有到我这里来了。她原先是每天晚上都要来陪我的,却突然不来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有次遇到,我就问她,她说她娘身体不安泰,需要服侍。我说:“你个小婆娘不来,我的房子顿时空荡荡的,一到晚上就清冷得要命。”

我原先知道孟金榜是每天晚上都会在屋子外面徘徊和守望的,这些天也没了他的影子。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在教书没了空闲吧。真看不到他的身影,我当然会感到失落。

我和他在丛林里迷路时,我们也经历过欲生欲死的爱情,但回到圣上身边,我对他的欢喜再也没有什么回应,即使在李绍谋逃离我的那段时间也是如此。我宁愿让生命之泉干涸,也不愿去接受他的爱。我有时候仅仅是需要一个男人,当然,更多时候,我需要的是一个满心喜欢我的男人:一见到,我的身子就发酥的男人;一挨到我,身子就绷紧的男人;一见不到我,就失魂落魄的男人;一没有我,就活不下去的男人;更重要的,他还要是个内心没有阴影的男人。但这样的男人,我从未遇到过。

虽然我知道,李绍谋心里可能有别人,可能会为某个女人动心。但我依然认为,他差不多是这样的人。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我准备过两天就去丛林里找他。我无论如何要去,不然,丛林会要了他的命。

我头天晚上想了很多事,一点也没睡好,老是心慌,总觉得要出什么事,所以我早早地就起床了,扛了一把锄头,想把屋角那块地的土豆种上。刚走到路口,就看见成文昌和成老七抬着一个人飞快地往乐坝跑来。

难道是打猎的人出事了?难怪我心里不好受呢。我一边想着,一边小跑着迎上去。

“怎么了,谁受伤了?”我还没有跑到跟前,就大声问。

“太子妃殿下,太子,是太子。”走在前面的成文昌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说。

“嗯?怎么是他呀,他怎么了?伤到哪里啦?没事儿吧?”我不停地问。

成文昌只顾得上喘气,顾不上回答我的话。成老七说:“太子妃殿下,你来得正好,圣上让我们把他交给你。我们把他抬回去了你再问他吧。”

我看见李绍谋脸色苍白,没有血色的嘴唇紧闭着,身上血迹斑斑。我心如刀割,眼泪唰地流了下来。我哭着问:“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了?”

他看见我时,眼睛里闪现了一线像冬夜的月光那样清冷而又明亮的光。“枪……枪走火了,没什么,能回到家里,我觉得身上的伤一点也不痛了。”

我跟着担架小跑。

他望着我,微笑着说:“我啥事没有,你不用担心。”

成文昌和成老七把李绍谋放到了我的床上。成文昌对我说:“太子妃殿下,我们得回家睡一觉了,两天两夜都没合眼。明儿歇一日,后天一早还得赶回山里去。太子我们就交给你了,他的伤不是太重,弄些草药糊上,过不了多久就会好的。”

“多谢你们,多谢你们!我马上做饭,很快就能做好,你们吃饱了再回去好生睡一觉吧。”

他们没有吃饭,恭敬地道了谢,就各回各家了。

他们一走,我立马来到李绍谋跟前:“你怎么把自己伤成这样了啊?看,到处都是伤。让我看看吧。”

李绍谋不让我看。他说:“我是自己伤的。”

“你说什么?你是自己把自己伤成这样的?”

“是的。我想把自己打死,就用嘴含住枪管,我用脚趾去扣扳机时,枪往下一滑,没有把自己打死,打成这样了,真够窝囊的。”他说这件事时口气十分平静,像在讲述早已过去的、属于别人的事情。

“为什么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啊?”

“什么也不为,就是突然想给自己来一枪。”他叹了一口气,眼睛里填满了无尽的寒意,“唉,我觉得那黑夜无边无际,厚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我一直想朝那黑夜开枪,但黑夜是打不透的,所以我只有打自己。我自己也是黑夜。”他神神道道的。

“我看你是撞到鬼了!你这个样子,叫圣上怎么活啊。”我说着不禁伤心起来。

“也可以说是撞到鬼了吧。如果你在身边,如果能看见你,我可能就不会那么做。”他望着我,接着又悲伤地说,“当时我像是被什么东西迷住了,迷到一个非常黑暗的地方去了,怎么也出不来。”

“我知道迷住你的东西是什么。”我没敢去看他的眼睛,低着头,小声说,“我也知道那黑暗是什么样子的,你只有自己往回走。”

他很绝望:“要走出来太难了。”

“你出生入死那么多次,什么没遇到过?你是顶天立地的一个男人,既然不能再前行,就只能往回走。回头是岸,要回头,脚后跟往后一转即可,有什么难的?”

“可能只有你能让我做到,我会按你说的去做。”

我很是感动,顿时满腔柔情。可能女人就是这样,只要心被打动,就会温情泛滥。我望着远处说:“这里,只有我和你,你现在就可以回过头来。我可以告诉你,我到乐坝后,心里就只有你了。”

李绍谋听了我的话,猛地抓住了我的手,紧紧抓着,好像一松手我就会像云一样飘走。他抓得我的手生疼。

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我听见了他战鼓一样擂响的心跳声。然后,我听到他的心跳声慢慢平静下来。他睡着了。

我起身去做了早饭,给他端到床头,把他叫醒,看着他吃了。李娥儿也带着乐乐过来了,她对自己哥哥怎么受的伤、伤情怎么样一句也没问,只对他笑了笑,然后抱着孩子,坐在床边,守着他。我让她帮我看着廓儿,我自己背着宏儿赶紧出去给他采草药。

一出门,我就看见了孟金榜。他站在远处一株苦楝树下望着我,望着我走在被黑霜冻结的路上,望着我一直走到了地里,在坡坎上寻着草药。

他梦游般向我走来,但走着走着,又返回到了那棵树下,望了一阵,才转过身,往自己的房子走去。

我没有理他,也没看他是怎么进屋的。

我不想知道李绍谋那样做的真实原因——参加过战斗的人,一旦没仗可打,反而会做出各种稀奇古怪的事。他这次出去狩猎,我还担心他可能再次逃离呢。他只要在我身边,我心里就踏实。有了这种感觉,顿觉心里有股蜜一样的东西在涌动。他总归是再次回到我身边来了,这当然让我感到欣慰。

我拨开雪,找到草药的茎叶,然后挖出它们的根。我采了草药回来,把草药捣成泥,给李绍谋换了,又把他要口服的药煎好,让他喝下去。

没多久,人们都知道太子受了伤被抬了回来,纷纷提了酒肉来看他。我自然得不停招呼,迎送,道谢。刘秀芬也提了一条熏鹿腿来。她向太子殿下请了安,说:“殿下,你好好养伤,要想开些,再大的事也莫放心上,不久就会好了。”

李绍谋一本正经地道了谢。

屋里很闹,冬天本没有什么正经活路要做,闲得发慌的女人们都堆在李绍谋的床前,或坐或站,东家长西家短地聊着闲话。

刘秀芬像怀揣了秘密似的,见了这些平日里熟透了的人,也有些害羞。她跟每个人都很有礼貌地打了招呼,然后来到灶屋,问我:“太子殿下伤得重不?”

“不太重。”

她压低了声音:“我听说,他是自己开枪打自己的,你说,他是不是中邪了?”

我应付道:“谁都知道,森林邪乎得很。”

“进山之前,不能碰女人的,你肯定碰人家了。”

“我碰他?我两个孩子都照顾不过来。”

“那就是森林里的女妖让他中邪了。”

“可能是吧。”

每个来看望李绍谋的人,都会偷偷问我太子殿下为什么要那么做,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只能按刘秀芬的说法回复,说黑黢黢的林莽就是一个阎罗殿,太子是在里面中邪了。

我绕到灶屋里,把肉炖上。直到日头升起老高,外头变得暖和了,那些女人才离开。

我进屋去打扫她们留下的瓜子皮、板栗壳、核桃壳。他看我忙碌着,就没话找话说:“药草好找不?”

“在雪里埋着,霜土里冻着。”

“那劳烦你了。”

“屁话!有这些婆娘,你是不是开心了些。”

“唉,我真是丢死人了。”

我没开腔。他也不晓得该说什么话了,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气氛有些尴尬。

正午正在临近,冬日的天光从屋隙透进来。乐坝传来了妇女呼儿唤女回家吃晌午饭的声音。

“我去请成老七和成文昌过来吃饭了。”

“娥儿呢。”

“她在灶屋里忙呢。”

我走到了冬日的阳光下,抬头看了看天空,发现天空过于蓝,过于明净。

第五部 火

李寥

当年我们从东边来,所以每个人对那个方向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我们没有砍过那个方向的林木,也没有打过那个方向的一只飞鸟。直到七年后,皇曾祖才决定带领人们去征服那片森林。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在南、西、北三个方向的林莽中,猎物已经变少了,人们认为,它们肯定躲进了东边的森林里。

而我有自己的想法,就是想找到那只曾伤害过皇曾祖的黑熊。皇曾祖那次与它遭遇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过它。我猜测它可能躲进了东边的林莽里,所以我从十四岁开始就离开乐坝去寻找它。

我们家族算是跟这只熊干上了。但叔父太子殿下李绍谋早已把它忘了,自从上次猎熊归来,特别是与母亲你侬我侬之后,就再没听他提起过那只他梦见过的熊。我一直认为,他如果不梦见那只熊,那只熊可能就不会存在。我就觉得那只熊是从他梦里来到丛林中的。

叔父后来从一介武夫变成一个柔情男儿,特别是皇曾祖钦点孟金榜为太子侍读,他读了些之乎者也之后,也不时咬文嚼字起来,有了一副读书人的样子。他最喜欢在母亲跟前诵读的是一位古人写的《我侬词》——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说句实在话,我每次听到,都觉得肉麻,但他深情款款,母亲感动不已,我也乐见他那么做。母亲又为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李阔、李辽和李娴。

皇曾祖只有在雨天即临,旧伤引起他背部肌肉酸痛之时,才会骂一句:“那个该死的野兽!”我多次见到他被这种痛苦折磨。十三岁那年,我在先后与皇曾祖、皇曾祖母、母亲、叔父以及孟先生顶嘴后,起了要去杀死那只熊的心思。

于是,十四岁时的某天,在皇曾祖让我背诵《帝范》,我背不出来被母亲责骂之后,我就带上一杆鸟铳、一把长刀,像影子一样遁入森林,开始寻找那只熊。

后来听说,皇曾祖那时常常想起我,每每想起我,就心如刀割。他一直认为,那只熊是新唐的敌人,是它诱惑走了他的重孙。

皇曾祖的确很老了,以至一辈辈人都不知该怎样称呼他了,都一概叫他“圣上”,或者叫他“皇高祖”。但他的身体依然不错,新唐臣民衣食丰足,人丁兴旺,使他深感欣慰。所以,他在这个冬天来临之际,似乎又年轻了一些。这也是他为什么要亲自带领人们去征服东边那片林莽。

现在,乐坝已由当年百余人的村落发展成为一个有三百多人的小小王国,其中娃娃居多,所以跟随皇曾祖去狩猎的队伍并没有壮大多少。当猎手们在高岗上回首自己的家园,每个人都不得不发出由衷的赞叹:那是个多美的地方啊!乐坝被轻烟和晨雾笼罩着,乳白色的烟雾点缀着几团白莲样的积雪。窝棚早已成为回忆,黑瓦木墙的居所隐在翠绿的竹林里、果林间,露出一堵墙壁或半截屋脊。明澈的几水缎带一样从家园一侧流过,玫瑰色的水面上反射着清晨的阳光,好像一河红玉在流淌。肥沃的田野上,冬季作物长势喜人,已覆盖住了土地的颜色。狗的吠叫、鸡的啼鸣、牛羊的叫唤、村妇的歌声、孩子的童谣,随着那袅袅的炊烟舒缓地飘起来,直达深邃的晨空。

我看着这一切,又看了一眼皇曾祖,却隐隐有些不安。因为乐坝的人不知道,向东一百多里的地方,已有了村镇,还有了一座城市。

我那次从乐坝出走,在森林里并没有游荡多久。很多时候,林海是我的落脚点。我之所以很长时间没有回乐坝来,是因为我不能回来——我遇到了那个叫梅枝的女人。我很爱她。直到一年前,她同意嫁给我,我才带着她回到了乐坝。

我和她约好了,不能告诉乐坝的任何人,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能告诉他们,外面那个世界正在向乐坝步步进逼。当人们问我,梅枝来自哪里,我总是半开玩笑地应付说,她来自西边的森林深处,那里有几户猎户;或者就直接说她是个被贬到凡尘的仙女,被我遇到了。

我刚发现林海时,它还是个集镇。从那以后,我就常去那里闲逛。那个集镇在我的感觉里像是突然长出来的。从乐坝出走是在冬天,当我独自一人在林莽里东行,不但没有遇到那只熊,所狩猎物也不多。便披荆斩棘,继续往前走,却觉得森林愈见稀疏,禽兽也更是少见。然后,我发现了被开垦的田地和零星的农居,最后,我看见了那个粗糙的集镇。田地显然是刚开垦出来,集镇也刚搭建不久,到处都是初创的痕迹。但这个地方显然比乐坝大许多,热闹得很。有店铺、饭馆、旅店、戏楼,还有什么都不做只在楼上坐着看往来行人或让人看的花枝招展的年轻女人。有不用摇橹自己会在水面行驶的铁壳船,还有从更远的地方开来的窄轨火车,把山外稀奇古怪的日用百货拉进来,然后从这里运走木材和矿石。那像蜈蚣一样的名为火车的东西发出的吼声有些像驴叫。我起初不知那是什么东西,见它冒着白汽,吭哧吭哧开过来,不禁有些恐惧,一下握紧了手里的长刀,又觉得当用火枪,便又举起了火枪。待近了,见到从里头走出了人,才晓得那并不是什么怪物。

我感到那个奇妙的集镇里定有乐坝没有的新奇东西,便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我穿着我娘织的粗麻布衣裳,头上戴着狼皮帽子,裹着熊皮短袄,脚上穿着一双豹皮做的皮窝子,腰挎长刀,扛着的火枪上挑着猎物,好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人。人们见了我,都好奇地围过来。我看见了很多采矿和伐木的工人,这些工人多为男人,看上去就很辛苦。我也看见了一些让我心动的女人,她们似乎从不劳动,只在街沿上来回走;还有些只坐在屋里,面临窗户看外面的风景。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在门前拉住我的女人。她很热情,好像我们从小就认识。她请我到屋里去坐,我当时正有些累,就说“好啊”,便进去了。

屋里有些乱,还有另一个女人,打扮得像个妖精。她躺在床上,见了我,就从床上撑起上半截身子,露出了肉和奶。我羞得满面通红,赶快往外走。拉我的女人拦住了我,说:“没事的,没事的,有啥不好意思的。”接着,又对床上的女人嬉笑着说:“还是个鸡雏呢,没打过鸣的。”两个女人就嘻嘻哈哈地笑。

“跟女人睡过没?”床上的女人把身体又从被窝里往外露了一截,我看见了她鱼肚一样白的肚皮和桑葚一样的黑紫色奶头。我只看了一眼就赶快低下了头,说:“睡过。”

“睡过?”床上的女人笑着问。

我点点头。

“跟谁睡过?”我身边的女人问。

“我娘。”

她们嘻嘻哈哈地笑弯了腰,身边的女人最后笑得把头伏到了那床大红花面子的铺盖上。床上的女人笑得声音都没了,身体一抽一抽的。我又看见了她鱼肚白的腰和黑紫色的奶头。

过了好久,她们终于止住了笑,床上的女人一边擦拭着笑出来的眼泪一边问:“你想不想和除你娘之外的女人睡觉?”

我说:“想。”

“想和谁呢?”

“柳。”我不知道怎么说出了这个名字,但说的却是心里话。

“柳?柳是谁?”

“朱成柳,她是我们新唐最美的女人。”

“怎么还没睡呢?”

“因为我没有和她成亲。”

“有不用成亲就可以睡的女人你愿意睡吗?”

我说:“哪有那样的好事!”

“有的,不过得要钱。”

“钱?钱是什么东西?”

“你没见过钱?”

我摇摇头:“我们新唐不用钱,我们那里没有钱,我们都用东西交换东西。”

“那你可愿意用你的这些野物交换?”

“用这就可以和女人睡?”

“当然。”

“能睡多久?”

“你能睡多久?”

“没有试过。我先要看女人在哪里。”

“就床上那个。”

我看见床上的女人故意露出了两条很白的大腿。她说:“来,过来。”我不敢动。

身边的女人把我往前推了一把,我扑到了床上,床上的女人顺势搂住我的脖颈,说:“把鞋子脱了,躺到床上来。”

我迷迷糊糊地上了床。

另一个女人也到了床上。两人像熟练剥熊的猎人,很快就把我剥光了。我虽然长得高大,但还属懵懂少年,对男女之事啥都不懂。我被她们像耍泥团一样揉来揉去,弄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我后来知道她们叫妓女,是被人嫌弃,却被不少男人喜欢的那种女人。但我还是去,有瘾,几天不去就会心慌。每次,我都会带些野物给她们,还有我割的野蜂蜜,采的蘑菇、灵芝、药材,捡的鸟蛋,所有的东西我都愿意给她们。

每次去镇上,那两个女人对我都很好,我也只会在她们那里落脚。她们有时候分别伺候我,有时候会一起让我快乐。那里是我的温柔乡、快乐宫,她们教给了我许多关于男女的东西和床上对付她们能使她们欲仙欲死的办法。每次我都恋恋不舍,不想离开。但她们会根据我带的猎物的价值,决定我在那里流连的时间。有次,我扛去一头半大的熊,她们让我待了两夜;还有一次,我扛去一只云豹,却让我待了三晚。在跟她们相处时间长短这一点上,她们决不肯通融,即使你磕头求她们多留一袋烟的工夫都不行。她们说,行有行规,她们这一行的规矩就是那样。

自从遇到她们,我就没回过乐坝。我离开她们后,就会飞奔回森林里去打猎,风餐露宿,打到猎物后又迫不及待地回到她们身边去。我只要一到她们身边,就觉得自己像久旱逢雨的庄稼,马上有了生气。

这是我的秘密,乐坝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也无从知道这里的一切。

冬天镇上人会少一些,特别是春节前后的那一个月,很多工棚都空着。她们也闲下来,跟我戏耍的时间也多了些。我那时也知道了,我带给她们的猎物,她们转手就会用高出好几倍的价格卖出;诸如野鸡、野兔、斑鸠、竹骝那些小野物,她们就自己留下来,打打牙祭。万分思念乐坝的时候,我也曾回去看过。但每次回到那个路口,就会心生绝望,然后转身离开。我突然对那个地方厌恶起来。

父王殉国后,我就听说过母亲和孟先生的传言,到了乐坝,我有好多次起夜,都看见孟先生穿着长衣,在母亲歇房屋窗外的田野里像个影子一样飘来飘去。有人说我弟弟李阔是孟先生的儿子。也有人说朱成柳其实是孟先生的女儿。柳长得文气,有一双好看的白手,并且很能读书,那些古人的书她看两遍就能背下来,再也不会忘记,在读书的学生里,孟先生最喜欢她,说新唐一旦开科取士,她一定能考个女状元。孟先生不认账,但柳越长越像他,他也不好再抵赖。我还知道,柳的二弟和四弟也是孟先生的。朱征远为此经常揍刘秀芬,最后干脆把官司打到皇曾祖那里。皇曾祖没有办法,只得处理,剥夺了孟金榜的功名,也就是说,他不再是状元了。

皇曾祖希望新唐人丁兴旺,其实对这类事情很宽容。有一次高兴,就问我:“你多少岁了?”“回皇曾祖,十三。”“都十三了!得给你赶紧找个女人了!你皇曾祖能不能得见玄孙,就看你的了。”我笑着说:“皇曾祖,女人不用您操心,我自己能找,至于五世同堂,那还不是小事一桩?”皇曾祖一下高兴起来:“你有看上的了?”我摇了摇头,说:“要找,就会有的。”他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

说回镇上,跟她们相处了那么久,缠绵了那么多次,我却并不知道她们的名字。认识的时候,她们虽然比我年长,但一个让我叫小妹,一个让我叫幺妹。我就一直这么叫着,一直没有想着去问她们的尊姓大名。想起那次对皇曾祖说的话,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把其中的一个娶回乐坝来。

现在,我得先想办法打些野物,然后在矿工那里卖了钱——我已学会做买卖了——再把钱给她们,这样,她们会更高兴。我想不通纸片、银圆会比实在的东西值钱,看她们高兴的样子,好像那纸片、银圆可以顶饭吃似的。之前,那个奶头黑得像野葡萄样的幺妹说她愿意嫁给我,和我过一辈子。我看她不像在开玩笑,但这事我得慎重考虑。因为她把我给她的一个孩子弄丢了,这绝对是不行的。那孩子怀上后,她喝了药水,那孩子就随着她的尿液流走了。我为此打了她。我把她打得太狠了,从床上一拳打到了床下。她口里还吐了血。当然,她也用又狠又脏的话骂了我。我原以为她不会再理我了,没想到第二次去,她还是那么热情。这使我觉得很对不住她。她说她不知道那孩子是谁的,所以才那样做。我想想也是,就不怨她了。

我在山上跑了一天,只打了三只野鸡、一只老麂子、两只兔子,这都不值钱,我这次本想多打些,多卖些钱,好让她们高兴,但往东的森林里野物已经太少了——对了,自从认识了小妹和幺妹,我就把猎熊的事给忘掉了。

后来,我为了讨两个女人欢心,也曾到西边和南边的森林里去狩过猎,但一个冬天下来,收获也不多。我感到不可思议,那美丽的云豹、赤豹没了踪迹,连成群的野猪也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我最后一次回镇里是在春上,森林开始绿了,大地重又潮湿起来,沉默了一冬的鸟儿开始争相啼叫。不少花在林间早早开放。在森林里停滞了一冬的烟瘴没了踪迹,林木间显得清新、明朗起来。闻着春天的气息,我的心被快乐和甜蜜充满了。我毫不犹豫地决定,我要跟那个女人成亲。我要让乐坝的人大吃一惊。

春天是适宜成亲的。我为自己的决定深感高兴。

“一个有着紫黑色奶头的女人……”我一想起,心里便涌起一股难言的温情。

开春之后,镇上的人就变多了,显得格外热闹。这个镇子每天都在膨胀,像一个越来越大的脓疮,我见到小妹、幺妹的第二年,林海镇就升格成了林海城。出了这个城,便是漫山遍野的罂粟,人们说,在这种花朵里,能看到骷髅和黄金。我仔细盯着花朵看了,只看到了花瓣和花蕊。

我去敲她们的门时,带着一身的罂粟花粉,像一只刚从无数朵花的花蕊里飞出来的蜜蜂。幺妹来开了门,一见我就冷淡地说:“客满了,一直到入伏,都有人包养了。”

“我是……”

我还没有把话说完,她就关了门。

我以为她睡迷糊了,没有把我认出来,便一边砸门一边喊叫:“嘿,幺妹,是我,是我呀!”

“我这里天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老娘记得你是哪个?看你那个穷酸样子,总不会是这矿上的老总吧。”她把门打开了一道缝,对我嚷道。

“你……你不认识我了吗?我这还有给你和小妹打的野物呢。”我有些急了,用额头抵着门,不让她关上。

“哪来的土包子,滚!”她说完,一用劲,“砰”地把门关上,从里面闩上了。

她不认识我了,这个小婊子!在我向她求亲的时候,她竟然不认识我了!我不甘心,又去敲她们的门,没人理我。我把耳朵贴在木板门上,却听见了她们的笑声,以及一个男人低哑的说话声。

我像被谁当头给了一棒。我扛着火枪,在那被春雨淋得泥泞的街上走着。一些人已认识我,他们问道:“打猎的,你回来啦?”我漠然地点点头。

在这里没人知道我的名字,也没人问过,他们都称我“打猎的”,他们只知道我来自另一个地方,而究竟是什么地方,没有一个人知道,也没人打听过,我也没有告诉过他们。

那场春雨刚下不久,泥泞都是新的。我在镇上走了一圈又一圈,伤心得很。到晚上我找了个既有饭吃又可以住宿的旅馆,用猎获的野物抵了房钱和饭钱,在这个小镇我第一次感到,我被她们抛弃了。我喝了很多酒,然后倒头就睡。第二天醒后,我怀着受伤的心正要离开,四个大汉抓住了我,领头的是个耳朵下有颗黑痣的帅小伙儿,他叫了声“揍这个野杂种!”,其他三个人便不由分说地揍起我来。

我开头在想他们是谁,一时有些蒙。我问他们为什么揍我,领头的说:“没有原因,老子只是手痒了。”我一听,顿时怒从心头起,和他们搏斗起来。我是猎杀过野猪和熊的,他们全都被我打趴下了。领头的想跑,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了他,把长刀举了起来。他一见,立马跪下了,求我饶命。

“饶命可以,但你们要告诉我,我不认识你们,你们为什么要揍我?”

他说:“爷,为了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哪个女人?”他的话没头没脑,我一时没有听明白。

“就是昨天给你开门,又把你挡在门外的那个女人。”

我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原来是你在里面霸着她们啊?”

他点了点头。

我对他说:“你晓得不?我昨天赶来,是想告诉她我要娶她的,不想碰到了你。”

“以后再也不敢了,你娶她,是娶回去做小?”

“做什么小哟?”我骄傲地摇摇头。

他的眼睛顿时瞪圆了。

我说:“你们走吧,我现在不想杀人。不过,我要是再在她们那里遇到你,就别怪我手里的长刀不认人了!”

他点着头连声说:“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说完,他们相互搀扶着,逃跑了。

我去找了小妹和幺妹,两个女人一见我就连说对不住。

我对幺妹说:“我知道你昨天为什么不让我进门了。”

“那个黑痣和他的兄弟在这里,他是刘大帅的表侄,这里的矿山都归他管,是林海一霸,没人敢惹他,所以昨天我只能假装不认识你,我怕他们找你的麻烦。”

“他带着几个人找到我了,但我把他们都打趴下了。那个脸上有黑痣的答应不再来找你们的麻烦了。”

幺妹一听脸都吓白了:“完了,你闯大祸了!”

“怎么了?他保证了的。我还跟他说,我要娶你。”

“娶她?”小妹一听,惊得张圆了嘴。

“是的。”我肯定而平静地对幺妹说。

幺妹说:“你开什么玩笑!”

“我说的是真的,我这次来就是要跟你说这个事的。”

两个女人都盯着我,过了好一会儿,小妹才说:“我们都不晓得你住在哪里。”

“我出身于一个不缺吃、不缺穿,有房子住的贫苦的皇帝家庭,那个地方叫乐坝,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你去了就晓得了;我们家有很多人,皇曾祖已一百多岁,依然健在;我娘很漂亮,我没有爹……”我恨不得一口气把什么都告诉她。

两个女人都笑了,小妹说:“你出身于贫苦皇帝家庭?你可真好耍!”

我知道有些事情没有皇曾祖的同意是不能随便说的,便搪塞道:“反正别人都那么说。”

“你先祖是哪朝皇帝?不会是唐朝吧?”幺妹完全是开玩笑的口气。

“正是。”我笑着说。

小妹笑圆了:“这么说,我姓刘,我也可以说我出身于皇帝家庭呢。”

大家又笑了一阵。然后我很认真地问幺妹:“我得知道你的名字,我都要娶你了,不能连你的名字都不晓得。”

“我叫梅枝,梅花的梅,树枝的枝。”

“梅枝,这名字好听。”

“你是真的要娶我?”

我用力点点头:“我从那么远的地方跑来,就是跟你说这件事的。”

“你不嫌弃我?”

“嫌弃你?为什么?我只喜欢你,从来没有嫌弃过你。”

“喜欢我……?有多喜欢?”她望着我,笑着问。

“是我一旦离开你就没了魂的那种喜欢。”

她听完,坐在床沿上,像个小女孩似的哭了。

小妹也哭了,说:“幺妹,就冲他那句话,你跟他走吧,要走就得赶快走,不然被黑痣截住就麻烦了。”

梅枝在我怀里哭得更大声了。

小妹对我说:“我跟幺妹如亲姐妹一般,你要好好待她。我这就去给她收拾东西。”

梅枝又转过身,和小妹抱在一起哭。

哭了一会儿,小妹挣脱梅枝的拥抱,说:“去好好过,记起我了,就回来看我。”然后,她很快就把梅枝的东西收拾好了,也就几身衣裳、一些银圆,一个包袱就装下了。

我就这样带着梅枝逃离了林海城。小妹送了我们很远,然后站在一个开满罂粟花的山头上目送我们,直到我们快走进森林,回头去看,她仍像一朵罂粟一样立在那里。

我左肩扛着火枪,右手牵着她,昼夜兼程,在第四天早上,从林子里一走出来,就有人看见了我们。一会儿,几乎所有的人都到了路口。不用说,他们肯定会用万分惊奇的目光盯着我们,在心里说:这个家伙还真有两下子,竟带回来了一个不知来路的女人。他们也一定会想: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外人了,这个女人来自哪里?

我向他们走去,梅枝略低了头,移动着一双风姿绰约的小脚,紧跟着我。

我和梅枝跪下来,叩拜了皇曾祖。我对他说:“皇曾祖,这是我的女人,我从很远的地方把她接回来了。”

皇曾祖过来摸了摸我的头:“你离开我们快三年了,没有空着手回来,也好!”

我一听,鼻子一酸,泪水差点从眼里涌出。我感觉他的慈爱之光从头皮渗入,很快渗透了我的全身。

皇曾祖让我和梅枝平身,我们站起来。面对那么多人,我和她羞得满脸通红。梅枝很是惊讶,她没有想到,我真的出身于一个皇帝家庭。

我向人群望去,我看见母亲笑得很开心,我还看见我的弟弟妹妹们站在人群中,眼里像有泪花在打转。

我带梅枝拜了母亲。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笼罩着我们两个,像太阳的光。

她说:“你还晓得回来啊?”

我说:“我早晚要回来的。”

“寻着那头熊了吗?”

我摇了摇头。

“它不跟着你吗?”

我往身后看了看:“没有啊。”

“它不就在你身边吗?”

我明白了母亲的意思,看着梅枝,笑了。

“你小子真行呀,给我带回来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媳妇。”母亲欣慰地说。

李宗羲

这一次,朕只有带着他们向东走,到东边的森林里去狩猎。我们是从东边的森林来到乐坝的,它也是阻隔我们与外部世界的屏障,所以我们有意保护东边的森林和里面的一切。但其他三面森林里的猎物越来越少,我们只能到东边去碰碰运气。这也是一个不得已的决定。

李寥得知朕的决定后,就像有什么事要跟朕说,但好几次都没有说出口,只是一个劲儿地劝阻朕不要往那个方向去。但他吞吞吐吐地说不出一个完整的理由,朕怎么会听他的。

临出发之际,朕也说了,自己年事已高,这是朕最后一次狩猎,没想一语成谶。

东边的森林里猎物更少,像谁用篦子一次次篦过。李寥一次次劝我,说既然东边的猎物少,不如趁早转到南面的森林里去狩猎。我问他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他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这使我更想搞明白这片广袤森林为何猎物变得如此稀少。

第九天上午,我们坐在林子里休息时,忽然听见了砍伐树木的声音,听到了大树痛苦倒下的声音,听见了锯子把树木锯断的声音;伴随这些声音,还传来一种奇怪的、好多人聚集在一起时发出的那种嘈杂声。

朕立即警觉地站了起来,人们也都随我站立起来。我们显然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朕用手指掏了掏耳朵,又侧耳听了听,问其他人:“你们耳力好,仔细听一听,是什么奇怪的声音?”

“圣上,好像有很多人在拉锯,还有很多人用斧头砍树的声音。”一个人侧了耳朵仔细听后,对朕说。

“还有树倒下的声音,人喊号子的声音。”另一个人说。

大家的神情一下紧张起来。

李寥对朕说:“皇曾祖,这就是我劝您不要到东边来狩猎的原因。东边已经没有猎物了,只有另一种东西。”

朕急了,急切地想知道会有什么,便大声说:“你快告诉朕,有什么东西?”

“您将会看到一个新的、也许不希望见到的世界。会看到伐木工人、开矿的矿工……会看到成千上万的人,看到一座城市,看到木材加工厂,看到木头被扎成木筏,经几水运向远方;还会看到火车、汽车、铁甲船、拖拉机、爆破和漫山遍野的罂粟。”

“你说的都是什么东西?”有人问。

“反正我也说不清楚,你们马上就能看到了。”

朕听他那么说,扔了手里啃了一半的面饼,大步往山顶走去,臣民都紧跟着朕。

到了山顶,朕惊呆了。只见一座座山上,横七竖八地堆满了伐好的木头,树桩像森然的白骨,遍野都是,收成料的木头沿着沟槽滚下山坡,堆在河边;远处的无数重大山树木已被伐尽了,只残留着焦黄的枝丫和光秃秃的山脊,大地像患了癞皮癣一样难看;再远处就是垦荒的野火和人群,以及被开矿的工人炸得伤痕累累的山岭;更远处,是一座不小的城市,城市的周围分布着乱七八糟的、被罂粟包围的大小村落。人比蚂蚁还要多,都在不停地忙碌着。

每个人都惊呆了,大睁着双眼,惊讶得张开的嘴再也没有合上。

“啊,那个村子可真大啊,差不多要住上万人吧!”

朕已知道李寥到过那里,那个叫梅枝的女人也是在那里找的。

李寥对自己的见多识广很是骄傲,对这些人的无知很是看不起,他轻蔑地说:“那不是村子,那叫城,知道这个城叫什么名字吗?它叫林海城,那里面哪才只住上万人!那里面住的人多得说出来吓死你!”

“那你说能住多少人?”这些人非常迫切地想知道。

“据说有十四万!”

“妈呀,十四万!你是说有十四个万?”

“是啊。”

“我不相信,如果有那么多人,你是咋知道的?”

“你们知道梅枝是哪里人吗?”

“你不是说她是山里猎户的女儿吗?”

“那是哄你们的,她就住在那城里。我也在那座城里跟梅枝一起住了不少时间。”

“妈呀,你把这城里的娘儿们能弄到我们那山里去,这差不多是把天宫里的仙女弄到凡尘来了,你可真有本事!”

“那我再问你们,你们晓得那像蟒蛇一样,头上冒着烟呜呜叫着往前跑的东西是什么吗?”

人们都摇头。

“那叫火车。那家伙可厉害了,半座山的树只够它拉两趟!你看,那么多座大山的树除了从河里放走的,剩下的都是它拉走的。”

有人已惊讶得不行:“它那么大的气力,恐怕得吃肉吧?它一天要吃多少头猪啊?”

李寥一听,忍不住大笑起来,好不容易忍住笑,才说:“你把我笑死了!它烧的是木炭,他们砍伐掉的不成材的树都烧成木炭了。反正具体的我也还没有搞懂,反正它不吃肉,也不吃粮食,更不吃草。”

“它一边呜呜叫着,一边趴着往前跑,你看它趴着跑起来都那么快,要是站起来跑,恐怕再快的猎狗都撵不上吧?”

李寥又是一阵哈哈大笑:“哎呀,你把人笑死了,它是机器,不是什么动物,怎么能站起来!它只能趴着跑。你看见了吗?那里有两条亮闪闪的线,那是铁轨,火车就是沿着铁轨跑的。它不能离开铁轨,一旦离开,就翻掉了。”

人们仍然似懂非懂。李寥只好说:“反正那是科学,具体的我也还没有搞懂。”

人们是真正到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叽叽喳喳地问个没完。只有朕默默地站在一边。朕的手颓然地垂下来,手里的长刀嘡啷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钢铁的哀鸣。

人们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看到这些被糟蹋了的森林和大地,又变得愤怒了。有人甚至把火枪瞄准了伐木的人,有人握紧了手里的长刀,要冲过去砍他们。

朕制止了大家。朕弯腰想拾起自己的长刀,觉得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僵硬了,腰弯不下去。朕原本红润的脸庞已变得灰白,紫黑的双唇颤抖着,不时有须发掉落在地上,眼睛也一下子变得干涩了。

李寥帮朕把长刀拾起来,然后又把朕的枪拿去自己扛上。

朕生硬地转过身,往回走,朕的脚步踉踉跄跄的。景芳连忙上来扶住朕。

人们悄无声息地跟在朕身后。

没有一个人说话。我们的脚步声在那片充满了苦难气息的森林里显得零乱而又沉重。身后的每一阵伐木声都使我们感到伐的不是树,而是我们自己,那树倒下的声音就像是我们自己被砍翻倒地的声音。

原本充满生机的森林现在充满了濒死者绝望的气息。空气凝固,一切怆然不动。

身后不断传来大树倒下时的哀鸣。朕停住了脚步,沉着脸,慢慢转过身去,对着东方跪下,三叩九拜之后,站起身来。朕的身体摇晃了几下,差点没有站住,朕抱住一棵枞树,以使自己不倒下去。最后,朕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朕苍老的悲号使日头暗淡,黑云涌动;使大地同哀,万物共悲;随后,炸雷轰响天宇,闪电撕破长空。

那场大雨整整下了七天,暴雨如注,山洪汹涌。城市和村庄被淹没,农田和铁路被毁坏,那些堆积在河沟里的木材被山洪卷得不知去向,据说有两千多人丧生,数万人无家可归。奇怪的是,那雨只在山的那一边下,山的这一边,也就是靠近乐坝这边,除了天空飘着些阴沉的乌云,连个雨星也没有。好像森林是一面墙,把灾难都挡在了外面。

那是一场冬日暴雨,一场发生在冬天的洪灾,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据说还是第一次。

森林里的神惩罚他们了。有人说。

朕带着大家往乐坝走。那原是七天的路,现在似乎变得更为漫长,我们走了五天,路还没有走到一半。

走到第六天,朕觉得自己像是病了。但朕没有吭声,没有告诉任何人。

不久,朕就看见了那头黑熊。它用两腿支起自己庞大的躯体,立在那里。

空气陡然紧张。远方的暴雨声更加清晰,每一注雨从天上灌注到大地上的声音都可以分辨出来。其中夹杂着滑坡和岩崩时天崩地裂般的轰鸣。

枪口一齐对准了那个庞然大物,长刀在手中也攥出了汗。但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不能快速使它毙命,那将是非常危险的。而这些火枪只能伤及它的皮毛。

但那只熊并没有动。见了人,它匍匐下来,把两只巨大的前掌搭在地上,用充满悲悯的目光看着大家。它只是匍匐在那里,低垂着棕黑色的头。在枪口前,它显得很温顺,甚至把自己的下巴搁在了两只前掌上,像是对这群人表示臣服。

朕说:“谁也不准开枪。”说完,朕像被无形之力差使,不由自主地向那只熊走去。

人们呼喊,让朕快停下来,朕却没有丝毫反顾之意。朕的脚步虽有些疲惫、乏力,但仍然从容、稳健。

风吹掉树叶的声音似乎都能听见,似乎每一株树的树皮都紧张得要绷裂开来。那些荆棘都害怕得要马上枯萎,远处闪电的光在某个瞬间把树叶背面照得一清二楚。不知道是熊的喘息还是远处山洪的咆哮,脚下的大地在隐隐发抖。

李寥不禁失声叫了声皇曾祖。但朕像没有听见,仍旧往前走,好像是在走向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人们散开来,从不同的方向瞄准了那只熊,朕听见了后面的动静,回过头来,说:“不要把枪口对准我们,枪口朝天,刀锋向下。”朕看见李绍谋和李寥都紧握长刀,要贴上前来护驾,朕平静地对他们说:“这就是你们要找的熊,但你们之前没有缘分见到它,今天见到了,也就没有遗憾了。”

熊仍趴在那里,像一座灰黑色的小山,但温顺得像家里养的狗。

朕的几绺白须从肩头向后飘去,朕离那只熊越来越近了,大地惊悸般抖动得更厉害。

熊抬了抬自己的头,用眼睛看着走近它的人。朕看见它的皮毛肮脏、凌乱,它的眼神流露出与朕一样的疲惫、哀伤、忧愁和绝望。它像一个从远方漂泊归家的老游子,因为累得实在走不动了,不得不躺在路途中歇一口气。

朕远远地向它伸出手。

空气在炸裂。

那只熊用前肢撑起自己上半截躯体,向前伸着自己的头。

整个世界都屏住了呼吸。

终于,熊把自己那长有镰刀一样指甲的巨大熊掌伸出来,触了触朕的手,像朋友之间握手一样。然后,它又用舌头舔了舔朕的皮袄,朕也用手摸了摸它的头。

绷得紧张的空气慢慢松弛下来。大家也小心翼翼地迟疑着向朕和熊靠拢来。

那熊朝着东方吼叫了三声,眼中竟滚出泪来,它像一个失去了家园的男人,无声地哭泣着。

朕也忍不住落了泪,所有人的眼睛都潮湿了。

我们继续往乐坝走,那只熊跟着我们。走了不久,它走到朕身边,屈下自己的腿,开始朕没有明白它的意思,它第三次这样做,朕才明白了,它要驮着朕往回走。朕没再迟疑,跨骑到它背上去了。它就驮着朕,往几水走去。

它的确就是那只曾伤害过朕的熊。它惹祸之后,来到了东边的丛林里。从那以后,就一直在那里生活。几年前,当远方来的人群砍伐大森林时,它突奔于丛林之间,心神不宁,那伐木的声音和烧荒的野火使它噩梦不断。是的,在那之前,它曾躺在芝兰草间,在明澈的月光下,听着月夜中森林的合唱,做过一个梦,那梦虽有些凌乱,但醒后还是可以组合成一个完整的熊的梦境——

它走在山野里,突然,看见树一株接一株地掉叶子,然后树干变白,腐烂。一个人手里拿着火,把森林点燃了。森林一下烧红了。那火一直烧上了天,它在火中狂奔乱窜,身上的皮毛烧得吱吱直响。很快,森林没有了,只有烧秃了的山,山上积着厚厚的黑灰。天地间一片凄凉。它一边叫,一边哭,走在荒凉的天地间。走着走着,就死了。它倒在地上时,把地上的草木灰砸得飞扬起来。那灰尘很快就迷蒙了整个天空,再也没有散去。

没想到,两年后,那梦就变成了现实。

它走投无路了。

一天,有很多人正在伐木,突然,它狂怒地冲向了他们,像一团黑色的旋风,转眼之间就有十几个人被它的利爪所伤,倒在了地上。它一直冲向工头的帐篷,把帐篷撕得粉碎,把工头像猫叼老鼠一样叼着,飞快地消失在了丛林里,那工头再也没能回去。然后一个接一个,工头就这样遭了殃。

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再敢到林海包工。刘大帅非常着急,他从全国请来了猎熊高手,安了无数机关,挖了无数陷阱,想尽各种办法要杀死大熊,但都没有成功。它依然神出鬼没,令伐木者心惊胆战,让开矿者噩梦不断,使伐木和开矿的进度不得不慢下来。有人认为大熊是山神的化身,是大森林的守护神,为它修了庙,祭祀它,但都没用。连刘大帅都不得不承认,要不是这头大熊的阻挠,东方森林的砍伐速度会更快,矿物的产量会翻番,开垦的荒地会更多,罂粟的种植面积会更广,鸦片带来的财富会像流水一样源源不断,他刘家军的队伍会扩充得更快。

大熊一次次袭击他们,它自己也一次次受伤,但凭着它的力量,最终没能阻止那些人砍伐森林的步伐。它有些绝望了。当它悲哀地准备迁徙时,它遇到了朕和朕的狩猎队伍,它嗅出了我们身上大森林的味道,闻到了我们身上受伤者的气息,它决心和我们在一起。

走到村口,它停了下来,用头蹭了蹭每个人,然后一摇一摆地隐进了北边的森林里。人们目送它,直到看不见它的踪影。从那以后,它就经常回乐坝来。

李嫦

外面的第一拨人来到乐坝时,他们都穿着短褂,留着短发,不留长辫。皇曾祖对他们不请自来很不高兴。但人家都是青壮年,浩浩荡荡的,至少有一千多人,比乐坝的人口还多两三倍呢。他只能忍着。

皇曾祖贵为皇帝,不可能亲自去迎接,只派了孟金榜到皇宫门口迎候。

皇宫早已重建,不能说金碧辉煌,但在乐坝也算宏伟气派的建筑。皇宫位于乐坝的主轴线上,中轴对称,四周筑了围墙,四面修了充作护城河的水渠,遵照皇宫布局定例,也是“前朝后寝”“左祖右社”。当然,都是微缩版的。有人说,与其说它像座皇宫,不如说它像一座庙。

领头的年轻人坐着滑竿来到皇宫前,下来后,看到这样一个荒僻之地有这样一座建筑,还是被震了一下。他站在护城河的木桥上,望着宫门前飘扬的“新唐”大旗,高深莫测地笑了笑。

他大概有三十岁,身材修长,戴着一顶圆盘帽——后来知道那叫礼帽,穿着灰色的短衣——后来知道那叫中山服,脚上穿着一双黑皮鞋,手上戴着白手套,手里拿着一根拐棍——后来知道那叫文明棍,上唇留着两撇胡须,戴着圆形冰片——后来知道那叫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我一看到他,就在心里暗想: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如此体面的人啊!我原以为皇曾祖就是世界上最体面的人了,看到他,就觉得他比皇曾祖还要体面好几倍。他走近宫门后,我就希望他能注意到我。但他眼里是所有人,是整个乐坝,甚至是更广阔的地方。

他来觐见皇曾祖,但并没有带其他人——他带来的人都在几水岸边扎营。皇曾祖让我和李娴站在他左右两侧侍奉。他和景芳皇后今天都穿着皇帝、皇后的穿戴——这都是后来绣制的——坐在龙椅上。因为这是新唐自将乐坝作为龙兴之地以来第一次接受外人的觐见,文武官员、王子王孙们平时耕田种地、砍柴打猎、喂猪放羊、读书认字着常服,今天也都换了光鲜的朝服,分列两边,看起来还真像个朝廷的样子。

孟金榜高声通报:“中华民国四川军政府川北大帅府汉洋商务开发事业部特使刘怀之觐见!”

皇曾祖准了。

刘特使进来,看到一众人等,有些愕然。

“我这是——到了何朝何代啊?”

孟金榜高声道:“来者休得无礼!赶紧跪拜我新唐开泰皇帝陛下!”

“清朝都灭了,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个朝廷。”他站着,我看到他站得很直。

“什么中华民国!我新唐承接大唐,才是中华正统!”孟金榜理直气壮地说。

那人没有理孟金榜,看了一眼皇曾祖,惊了一下,恭敬地问道:“请问您老高寿?”

“难道中华民国来的人连礼数都不懂吗?请跪下说话!”孟金榜呵斥道。

“我中华民国已废除这些封建礼数,但长者和高堂我是可以下跪的。我拜见尊长!”刘怀之说完,跪拜了皇曾祖。

孟金榜还要说什么,皇曾祖制止了他。皇曾祖让刘怀之平身,给他赐座,然后说:“朕虚长百余岁。”

“人之瑞者。那是神仙了。”

“虚度流年而已。”皇曾祖又打量了刘怀之两眼,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你头发长满前颅,朝廷不管?”

“你们不是也留发了吗?”

“朕自一八五三年追随太平天国就留发了;一八七八年,为复兴新唐,与清廷更是势不两立,跟随朕的人,也都留发了。”

刘怀之更为吃惊,站起来,躬身道:“您既是先驱,也可谓同志!”

“刘特使请坐!朕蛰伏于此,与世隔绝,孤陋寡闻,中华民国是怎么回事?”

“清朝已灭亡年余,其后建立的是中华民国。”

皇曾祖很是吃惊:“中华民国?这是个什么国?”

“是个什么国还没人能说清楚。”

“皇帝是哪个?”

“中华民国的统治者不叫皇帝,叫大总统,是一个叫孙文孙逸仙的人担任,但没几天,又是袁世凯出任大总统了。”

“孙文朕未曾听说,袁世凯倒曾有耳闻。”皇曾祖叹息一声,“没想天下已大变!”他的情绪罕见地低落下来,问道:“刘特使可曾听说过朕之新唐?”

“曾经从老者那里听说,但很多年前已被朝廷剿灭,没想还有幸存者,没想还能见到您!”

“你带人来,我们其实已经侦知,之所以没有阻拦,是看你们不是清军,也不像来打仗的!”

“现在掌控这片辽阔地域的,是刘大川刘大帅。”

“刘大川?可是大小的大,山川的川?”

“正是。”

“他不是也起过事吗?曾经流窜于川东南和黔北一带。他姓刘,自称是刘备后裔,打了‘南蜀’的旗号。他也曾登基,没想现在用个大帅、占据川北就把自己打发了。”皇曾祖颇为不屑。

“您说的应是他。三年前,他趁乱割据川北,自封大帅,成立了川北大帅府。”

“哦,还是自封的啊?”皇曾祖更是不屑了,“你是他的特使,你回去告诉他,让他归顺朕,朕封他左骁卫大元帅,让他来统领新唐所有兵马,那不比他自封个大帅强?”

特使想笑,但马上收住了:“他虽然挂了中华民国四川军政府的名,但实际上一切都是他说了算,跟个土皇帝差不多。这个汉洋商务开发事业部是他与洋人合作的,主要经营木材、矿石、鸦片,挣了很多钱,养了不少兵,兵强马壮,四处扩张,其决心是要统一全川。”

“统一全川,而非统一天下,可见还是燕雀一只,非鸿鹄也!他起事之时,不是到处杀洋人吗?现在怎么也跟他们沆瀣一气了?”

“他现在拥有三个军九个师加一个近卫旅共计十万人马,又有洋人撑腰,在全国军阀中,实力都不可小觑呢。”

“那也不过一枭雄!”

皇曾祖与特使谈了很多,我一直盯着他看。他也看了我好几眼。他看我的时候,我虽然害羞,但还是忍不住对他微笑。

那些伐木工人就这样拥来了。在特使带着人来的时候,皇曾祖就觉得不好办。主要是人家人多势众,又都是青壮年,新唐拿他们没有办法,只得忍让。他为此忧心忡忡,但我们很快就习惯了工人的吆喝声、树木被伐倒的声音、修公路放炮的声音,觉得那些地方开垦成一坡坡的田地,种上鸦片也挺美。年轻人更是高兴,因为外来者都是陌生世界的来客,似乎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神秘的气息,而那些英俊的青年也令我们这些新唐的姑娘动心。

自从他们进驻乐坝,我就觉得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看着我。我知道那双眼睛是谁的,因为我也在偷偷地打量他。我虽然还没有跟他说过话,但凭我这颗十五岁少女的芳心仍可感觉到,我们不需要说话,只凭眼神的交流,就已心心相印。

记得那天,我穿过母亲特意种植的那片桂树林,从一片冬麦地里除草回来,看见桂树林边站着一个人。我惊喜地发现,他是特使。他远远地望着我,像在那里等了我好多年似的。他穿着我第一次在朝堂上见他时穿的那身衣服,但外面套了一件大衣。他左手拿着帽子,文明杖夹在左腋窝下,留着短发的头在下午的阳光里发着光。没有风,他大衣的下摆静静地下垂着,一动不动。

我在远处停下来,但我仍能感受到他灼热的目光。那时乐坝已一团糟,到处是新搭建起来的、乱糟糟的像乱坟岗一样的帐篷,随时都有嘈杂的吆喝声。当时却觉得万物都很有秩序,世界也异常安静。他站在那里我觉得有些怪,他默默地站在碧绿的桂树林边的那条土路中间,像尊木雕神像。我想避开他,走一条别的路,但我内心又想跟他相遇。他灼热的目光吸引着我,还有那颗在阳光里闪着光的头。

他心怀怯意地往前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起了风,有些凉,风吹起了他大衣的一角,也使我的头发向衣服飘动的方向飞扬。有几绺头发遮住了我的眼睛,使我一下看不清眼前的一切了,我赶紧用手把它们拂向脑后。我使劲地看着他,生怕一眨眼,那人就会像梦一样遁去。

他还站在那里,像一尊木雕神像。我舒了一口气。

我又向前走了几步,桂花的香气越来越浓,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不得不停下来,因为我离他越来越近,我似乎已能感到他呼出的气息和桂花的香气一起,喷到了我的脸上。他的目光,似乎成了一支火把,烧到了我的胸口,火的热度逼得我往后退了好几步。

我偷偷看了他一眼,然后想:我一定要从这条路走过去,这条路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只有我们乐坝的人在走,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一个陌生人站在那里。我这样想着,又往前走了两步,但最后,我还是因为害羞,停了下来。在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是那么为难,身体要避开那个人,而心却强烈地想靠近他。我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和心为什么会这样。吸引我的东西那么神秘,让人慌乱,却又莫名其妙。我第一次感到,自己身体里有一种东西是自己永远无法战胜的。

他应该让开、退缩,但他像一尊木雕神像,杵在那里,脚边是一丛正在开放的野菊花,金黄,泛着淡淡的香气。还有一株桂花树,枝丫从他头上横斜过来,像要为他遮挡天空中并没有降下的雨雪。有几线阳光从那枝丫间漏下来,照在他的身上,使他身上有好看的云豹似的斑影。

我不知所措,先是绞着自己的手,然后又拿起衣服一角在手中绞起来。

我忍不住再次偷偷地看了特使一眼,他像一个安置好的陷阱,只等着猎物进去。我已能看清他的脸,他浓黑的眉毛和有些圆的眼睛,还有他那因为高而显得有些钩的鼻子,甚至他稍显肥厚的嘴唇和嘴唇四周的一圈短须也能够看见了。他的脸色已由白净变得红黑,泛着血气充足的微光。

“你过来。”

因为周围过于安静,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那个外地人此时的话不容置疑。我感觉不出那声音是来自天上,还是来自泥土里,或是真的来自遥远的地方。我被吓了一跳,然后把神思全部集中以分辨是否真的有个声音传过来。当这一切一时不能确定,我还以为是自己幻听。

我又看了他一眼。看见他身后的暮色从远方涌过来。在那暮色里,那些伐木工人的帐篷和窝棚更像坟,它们包围着黄墙蓝瓦的乐坝。我看见他向我招了一下手,然后又说了一声:“嗨,公主,你怕什么呀?你过来啊!”

我这次听分明了。听到那声呼唤后,心尖尖不由一阵颤动,一股暖流随之从四肢涌向头脑,头脑里顿时一片空白,只有蒙蒙热气。事后,我也曾后悔自己在那一瞬没有逃走,或者咒骂他一顿,从他身边泼辣地走过去。

我像是受了蛊惑,只觉得有一股无形的力在驱使着我、推拥着我走向那个人。我当时心情复杂得仿佛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了,但我还是向他走去——其实不是走,是像被秋天的晚风吹送着的一片羽毛,不得不随风而往。我一直走到他面前才停住。我多想绕过他啊。但我走到他面前就再也迈不动脚步了,脚底像突然生了根。我害羞地低着头站在他面前,看见了他穿着皮鞋的双脚,和他裤腿上笔直的裤线。

那人从上面看着我,把我整个儿罩在他的目光里,看得我心里有些发毛。

他看我怎么这么久?我想着,身体不禁微微颤抖起来。我正想着,那人突然拥住了我。我想惊叫,却没有叫出声来,我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皂角味、烟草味、山野味、木材味和成熟男人的气息混合而成的味儿——它比桂花的香气还要迷人。我一闻到那味儿就喜欢上了,我想张开嘴,大口呼吸。当那气味深入肺腑,我觉得自己像喝多了酒,脚有些飘浮,头有些眩晕。

那人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会儿,我的整个身体也紧贴了他,希望他的身体能柔软得让我陷进去,融入他,成为他的一部分,成为他的灵、他的肉、他的骨——我只知道他的名字,不晓得他来自哪里,甚至他的面容我都一直没有完全看清楚,我只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但我却真的想和他成为一个。我为什么那样做,我一辈子也没有想明白。很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当他要更紧地拥抱住我时,我也曾说了一个“不”字。但特使好像根本没有听见,他松开了臂膀,把大衣像老鹰展翅那样张开,然后敛翅,把我裹在了里面。一阵暖烘烘的气息顿时把我包裹,就在那一刻,我决定什么也不管了,无论这个人是把我带上天堂,还是带往地狱的最底层,我都会毫不犹豫地随了他。

他一下抱起我——但仍把我裹在他的大衣里。我像他包在襁褓中的小娃娃。他抱着我往前走去,我听见他的脚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发出了“咕哧咕哧”的声音。

他对我来说还是个陌生人,我却那么信任他,像信任把自己抱在怀里的母亲。我不想看见天光,宁愿闭了眼。

我从他脚踩在地上发出的声音知道,他是在往桂树林里走。

我们在对视的第一眼,就成了彼此的爱人,所以我任由他抱着我。他的心跳我听得很分明,咚、咚、咚,像擂鼓。伴随他心跳的声音和脚踩落叶的声音不时有一声鸟鸣。

最后,我被他抱到了桂树林深处,那里真静,晚风被桂树林挡在了外面。一直有桂花的香气,隐隐可以闻到,我感到有些熟悉,它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的。

那人把我放下了,我朝天躺着,身下是垫着的大衣,大衣下是厚厚的枯叶。眼前是绿色的桂树叶和点缀其间的星星一样的桂花,可以看到好几块蓝色的天空。从枝叶间漏下来的夕阳像轻柔的羽毛,拂着我的脸,让我感到微微有些酥痒。

那人在我脚前站了一会儿,看着我这个无疑要献身给他的少女,有些庄重地走到我身边,把我的头放在他的左臂弯里,右手把我领口处的纽扣解开,温柔地伸进去,一直伸到了我的胸前。他的手虽是温热的,但我的身体还是像怕冷似的不由得蜷缩起来,但我没有挣扎,而是不由得把胸脯挺了挺,要去迎接它。

我身上已不着一缕,我是个怕冷的人,却没感到一丝寒意。他的手像春天的风从胸脯上的每一寸皮肤上拂过。当我偶尔睁眼看他,觉得他像一匹公豹;而我,自然是一头并不温顺的母豹子。

多么美好啊!当我再次睁开眼时,我已看不清人世了,满眼只有春色,只有各种花朵在无边无际的原野上不断怒放,整个绚丽无比的原野变成了一匹豹子,覆盖在了我的身上。

我突然想问他老家在哪里,我想问他很多事,我也有很多话想跟他说。但我的嘴巴没有空闲,所以没有问,也没有说。那个时刻,说话做什么呢?我不想说,只想让身体在无数个奇妙的点上——在刀尖上碎裂,在火焰上燃烧。

他倒满是爱怜地问了我一句:“我的小公主,冷不?”我摇了摇头,好像我稍一分神,刀尖就会折断,火焰就会熄灭。我莫名其妙地呵斥了他一句:“你闭嘴!”

我的身子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我只想哭,只想咬,只想喊。我有时飘浮于云端,有时又猛地跌入深渊。那多像生,又多像死啊!最后,我都不晓得那是生还是死了。我们的嘴里哧哧喷着热气,像两把烧开了的长嘴铁壶。我也会不由自主地骂他,骂出来的好多话又粗野又下流,在那之前,我从没骂出口过。

当一切——天、地、初夜、森林、我们的肉体、心灵、魂魄都平静下来时,他很快穿上了自己的衣衫,然后把我扶起来,给我披上衣服,说了句:“我的小公主,后天这个时刻,我还在这里等你。”说完,捡起地上的大衣,也没抖一下,往身上一披,头一低,转身走了。

脚踩枯叶的声音很快消失在了桂树林外。我呆坐了一会儿,当意识到自己已经孤身一人时,赶紧穿好衣服,追了出来。但只有四合的暮色,暮色里点缀着几只归林的鸦雀。

浑身的热气还没有消退,心却先冷下来。世界很安静,月光斜着从天边射过来,穿过桂树的枝叶和花朵,隐隐可以听见月光发出的清冷的声响。

我身体空明,从降生以来所积攒的一切都被他掏空了。我有些恍惚,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一个过于真实的春梦。那梦美得使我回想起来都想落泪——那是种少有的、深切的、因美的消逝而生发出来的伤感。

我知道,那并不是梦——但一切都已了无痕迹。他在哪里呢?我沿着那条小路跑起来。我的身体刚被他分开过,不,是劈开过,虽然现在已在缓慢地愈合,但初跑起来,还像是个被分成了两半的人,所以,我跑得踉踉跄跄、歪歪扭扭的,好几次差点摔倒。

我寻找他,我又转身沿着那条小路跑进桂树林。我想喊他的名字,张开嘴,才发现自己一下子忘记了他的尊姓大名,只能“嗨——嗨——”地叫,最后就直接拖着声音喊:“你在吗?你还在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半句回音也没有。只有细小的桂花不时落下来。

过了一天,我早早地去了桂树林,我等到很晚,但连他的影子也没有看见。接下来几天,我都在桂树林里徘徊,但他像风,凭空消失了。

梅枝

我们听见了几水的哀叹。日子变得凝重而又缓慢。到处弥漫着一种大难来临之前的平静。

乐坝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即使在又一个春天的阳光里,它也出现了衰老的迹象。新的风、新的雨、新的植物的苏醒已不能使它快乐;温暖的阳光、解冻的流水、婉转的鸟鸣、幼兽的奔逐,甚至婴儿的诞生,都不能让它显露出一丝青春的朝气。它像一位突遭厄运打击的年轻母亲,它的肉体和心灵在一夜间全都衰老了。

一个冬天过后,伐木声已经越过乐坝,到了西边的群山里;开矿的炮声像不断响起的惊雷,震得大地胆战心惊,不停颤抖。很多人整天忧心忡忡,但除了李嫦,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格外兴奋。他们第一次知道,除了乐坝这个依然很小的新唐,还确确实实有个更大的崭新的世界在外面。他们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到离乐坝一百三十多里远的林海城去看稀奇。那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至少有七个年轻人已经翻山越岭徒步到过那里。其中有五个人去后就再也不想回来了,那个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鸦片馆子,一旦接触就难以摆脱,每个人都甘愿身陷其中。他们有一个去当了矿工,有两个做了伐木工人,还有一人加入了筑路队,朱成栋则学会了放木筏。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李嫦突然变成那个样子,是因为她爱上了那个刘特使。只有爱情能使一个原本开朗、天真的少女变成那个样子。但也有人认为她是在桂树林里撞到了鬼,所以孟状元就想尽各种办法来为她驱鬼。他们哪里知道,这情鬼是道行再高深的巫师也难驱走的。

不久,朱成栋就带回了刘怀之被处决的消息。朱成栋生得威猛,舍得用力,很快就成了小工头,大工头让他领着一伙人回到乐坝,在几水放筏。他说那个刘怀之在日本留过学,参加过中国革命同盟会。他到这里来是搞革命的,已发展了十七个领事的人,但被人告发,被秘密地一锅端了。刘大帅给他们判了绞刑,加上他,一次吊死了十八个,吊死后,还示众了十五天。

随之传回乐坝的,还有我的妓女身份。这个消息传回来的时候,我已临近分娩,为自己即将成为母亲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乐坝的好几个人都说过,我人虽长得妖媚,但小嘴儿却甜得像抹了蜂王浆,平时总是低眉顺眼的,孝敬老人,又不惹事,还勤快,所以没有一个人不喜欢我,都说我定是个家风很好的人家熏陶出来的贤良女子。但他们没想到我原来是个风尘女。开始他们一点也不相信,只是忍不住用怪怪的目光来看我。起始是怎么也看不出我身上有妓女的影子,但再贞洁的女人也禁不住众人这样来打量,他们看得久了,渐渐就看出了一些端倪,然后就越看越像了。所有人都疏远了我,见我走过,都会远远地闪开。我决心要离开这里。

在很远的地方,我还有一个喜欢赌博的父亲,他赌掉了家里的一切,最后,母亲被他逼得上吊自杀,他把母亲从上吊的头帕上救下后,卖给了一个牛贩子。这个牛贩子用不到一头母牛的价格买了母亲。我十岁那年,父亲又把我卖给了另一个人贩子,几经倒手,最后我被卖到了碧州的一家妓院里,我当时才十二岁。后来我从碧州逃到了林海城,但还是只能干那个营生。我不知道父亲是不是还活着。他虽然禽兽不如,但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狗在叫。不是鸡打鸣的时候,家里的那只母鸡却打起鸣来。自从伐木的声音和修路的炮声逼近这里,好多东西都乱了套:母鸡打鸣,猫头鹰大白天往屋里飞,到处都是乌鸦,狗老是哭个不停,母牛还没到发情的时节就开始发情,公牛和公驴的家伙却软得像煮熟的面条……

唉!死李寥就知道睡。他跟我说过,因为有我在他怀里,他才能睡得着。不知道我离开以后他该怎么办。想到这里,我离开的决心又动摇了。

屋外的风摇晃着树,漏进屋里的月光闪闪烁烁,每一束光都是破碎的,像摔碎了的冰,不停地在黑夜里闪烁、幻灭、新生,好像黑夜马上就可以消退,重新涌来五颜六色的白日。夜的黑色一层层剥落之后,夜像是新生了,带着幼稚生命娇嫩而又新鲜的味儿。

乐坝看起来多么平静啊,像一个被蒙蔽的孩子,安宁地躺在自己的梦里;几水也是,河道里塞满了木头,日夜不停地向下游漂浮着,入嘉陵江后,再入长江,走运河,然后散布到长江和运河两岸的很多地方。我想,我是不是抱着一根木头,就可以到达人世的任何地方呢?

寒霜已镀满这里的房屋和田地。偶尔有被尿憋急了的孩子的哭声传来。夫妻们或者睡着了,或者仍在做他们的好事。牛反刍的声音传来,一只羊羔叫了一声,一只灰色的野兔在春天的麦田里跳跃着,白鸟的羽毛飘落在一枝绿色的竹叶上。

突然,一条老狗哭了。它坐在月光下,瘦弱的身影被月光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了林莽的边缘。它沙哑、凄厉的哀号为世界镀上了一层恐怖的莹莹绿光——据说那是鬼魅世界的颜色。

睡着的人醒了过来。他们都屏住了呼吸,听着老狗的哀号一声声传来,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大地似乎真的死亡了,突然陷入了荒寂之中。只有老狗干涩的哀号声是活着的。我们的心随着老狗的哀号渐渐变得荒芜起来。

“谁该走了。”

“阴间在召唤谁了。”

“啊呜——呜呜——呵呜——呜呜——”老狗的叫声里全是死亡的预示。它是死亡的引路人。它后面跟着影子一样的黑白无常,看上去并不凶狠。一树惨白的梨花轻轻晃动,散发着泉水一样的甜味,但当它们从树下经过,梨花变黑,飘落一地。它们正向乐坝走来,它们手里的铁链在叮哐作响。它们寻着老狗的哭声,沿着它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那身影的一端直抵阴间黑红色的大门,那身影将那大门撞击得哐哐直响——漫步走来。催命的黑白无常脚步不紧不慢,他们的脚步声沙沙响着,像密密的雨滴落在荒凉的墓地上。

“要出事啦。”我听见有人说。

人们再也难以入睡,穿好衣裳,拨开火塘里的火,沉默地坐着。男人们一口接一口地吸着旱烟,女人们则茫然地梳理着头发。

孟金榜

那只老狗的悲号是在鸡叫三遍时停止的。那老狗此后再也没人见过,不知死到哪里去了。

那些砍伐森林和开矿的人即使在春节也没停止。大树倒地的声音清晰可闻,最后慢慢远去。乐坝已建立起一个伐木站,在这里居住的外来人越来越多,听说下一步还要建伐木场,几水边要修一个码头,木头可以从这里直接放走,从这里还可以坐船直接到林海城。

狗哭所预言的死亡并没有在乐坝出现。但这并不能使人感到安心,而只能让我们担忧的时间更久。

外面已有很多人听说了圣上的高寿,纷纷前来拜访他,请教长寿的秘密。但自从乐坝有了外人,圣上就很少出门了。他从早到晚都坐在自己朝南的屋里,在木格窗后盘腿而坐,冥想虚空,见他变得越来越难。但越是这样,人们越想见他。在林海城,人们纷纷传言,说他已得道成仙,会长生不老,见过他的人都能延年增寿。

东方的森林已被伐尽,南边已是一片秃岭。

一条公路正从东方延伸过来。根据大帅府汉洋商务开发事业部的规划,乐坝下一步甚至会成为一个不小的城镇,除了修建码头,还要修运送木材和矿石的铁路,要建木材加工厂、煤场、鸦片生产厂,随之而来的自然会有林海城已有的商场、饭馆、旅店、妓院,然后以乐坝为基地,继续砍伐北边和西边的森林,砍掉了森林的土地将开垦成田地,建成西部最大的罂粟园,迁移更多的人口来耕种,获取更多的暴利,收取更多的税赋。

根据《乐坝志》的记载,在刘怀之特使死后,圣上接见了前来拜访他的四川军政府川北大帅府林海城的市长。那官员名叫刘修德,字宁远,是刘大帅的叔父。他头戴考克礼帽,戴着墨镜,手持文明棍,穿着灰色的中山装,足蹬沾着几点乐坝红色泥土的黑皮鞋。

刘市长离开乐坝不到七日,大帅府便宣布,乐坝设县,属林海城管辖,不得再有新唐称谓,否则属于逆反,一旦发现,即行剿灭。新唐臣民,包括圣上,虽然不满,但知道刘大帅势大,都只得忍气吞声,静待时机。

第五天,林海城派来的县长就来到了乐坝。来人姓孙,名金满,原是刘大帅的一名卫兵,深得信任,后升为团长。他是个很蛮实的人,骑着一匹黑马,带着一个排计四十九名全副武装的兵弁。一到这里,他就把所有人召集到晒坝里,大声武气地宣布,这里所有的一切,包括人畜鸟兽、花草树木、河流溪泉,均属大帅府所有,如果擅自入内伐木狩猎,一旦抓住,轻者受罚,重者坐牢;同时,不准大家信奉邪神,没收白鸟堂作为县衙。众人自是不干,誓死保护,孙县长就围了皇宫,说,不破坏白鸟堂也可以,大清皇帝都没了,哪还有别的什么鸟皇帝?皇宫充公,用作县衙,正好合适;如不答应,就是封建余孽、大逆不道,按律治罪,决不轻饶!

圣上当时还病着,新唐所有臣民也自是不答应。但我明显感觉,大家心已不齐,对圣上也不如之前忠诚了。圣上当然也有所感觉,夸赞我最为忠心,乃新唐股肱之臣。他恢复了我的状元功名,将我升为散骑常侍,诸事均找我商议。他对我说:“我已年衰,又逢匪兵紧逼,朕如不让步,新唐将溃,故只能以退为进。”

我说:“圣上经巨大牺牲,历千辛万苦,为新唐保留下火种,正待燎原,不期遇到刘氏匪类,其虽强悍,但属蝇营狗苟之徒,不足为虑。但我新唐如今胜兵不过百余人,势单力薄,如风中烛火,极易熄灭,加之臣民原均天真纯洁,近期受外来歪风邪气影响,已现离心之象,故当谋划长远,暂避锋芒,故圣上以退为进方略是伟大的、英明的。”

“知我者,爱卿也!皇宫,栖身之所而已,朕可让出。白鸟堂乃新唐最为神圣之所,岂容匪类玷污?朕将移驾那里暂住,其余家人,可到蜀王府栖身。”圣上把话说到这里,人也轻松了许多,连病也好了不少。

我赶紧说:“圣上为新唐大业着想,忍辱负重,让微臣感动不已。”

“你去通知那个孙县长。”

于是,在孙县长的兵弁围困皇宫的第三天下午,圣上拖着病躯,在景芳的搀扶下,由太子和我陪着,搬到了白鸟堂。陪伴他的只有景芳一人,其余家人则全部挤到了蜀王府。

圣上和景芳从此深居简出,很少露面。景芳用爱供养着圣上,所以衰老得很快。有一天,我发现,她竟然有了好多白发。而圣上身处逆境,与家人分离,则如婴儿般依赖景芳。据赵小媚说,可能为舒缓压力,圣上临幸景芳的时候反而多了,他也因此有了斗志,身体和精神都逐日好起来。这表明,圣上依然雄心勃勃。我作为臣子,心里自然高兴。

公路很快就通到了乐坝朝东的那个路口,其中从几水河边到路口的五里路是新唐的臣民出力修通的——这是乐坝县衙的规定,每个人每年必须服两个月零十天劳役。

随即,成百上千的人陆续开进乐坝。当时正值秋收,圣上——我们仍这样叫他——正举行开镰仪式。那些人拥进来后,便不顾一切地抢占搭建帐篷和窝棚的地盘。一夜之间,乐坝的土地上就搭满了比原来更多的花花绿绿的帐篷和乱七八糟的窝棚。到处人声喧天,野火熊熊,乌烟瘴气。这个桃花源彻底变成了一个满目疮痍的破烂地,变成了一个脏乱无序的垃圾场。

因为来人的糟蹋,这年的十分收成只收回了四分,加上原来的储备粮也只能熬过这个冬天,到青黄不接的二三月间,必定会有饥荒。圣上忧心忡忡,他知道这个冬天必须出猎,用猎获的野味弥补粮食的不足,这样,即使收成有减,还可以用野味换些充饥的粮食。虽然有县衙的告示,但没人管它。

就在他们准备出发去打猎的那天上午,几十辆车头上缠着硕大红花,车身插满彩旗,样子妖娆怪气的汽车,嗥叫着,沿着新修的公路,一路颠簸,吭哧吭哧地驶进了乐坝。几个干瘦的汉人陪着一个肥胖的洋人从一辆小车里挤了出来。洋人挤出车门后,像是一下膨胀了许多。看到他如此肥硕,大家几乎齐声“噫——”了一声,惊叹不已。洋人叫汉特·安德烈,穿着白色西装,戴着高筒礼帽,右手拄着黑色的文明棍,左手挽着一位穿白色貂皮大衣、黑发碧眼、年轻貌美的洋女人。他们先在路口看了看四面的青山,发出一声听不懂的赞叹,然后朝人们挥着帽子,和蔼而又神气地咧嘴笑着。

没有一个新唐臣民拍手,也没有一个人笑。孙金满发现,圣上竟然没有来。

洋顾问是来举行通车典礼的。一行人在几水河边先行扎营,然后野炊。安德烈喝着葡萄酒,突然对孙金满说:“我来之前就听说这里原属什么新唐国,有个自立为皇帝的人,他给自己建了一座皇宫,还建了白鸟堂。这几日我就不在河边住了,皇宫你做了衙门,你自己享受吧,我就住那个白鸟堂。”

孙金满笑了:“什么鸟新唐啊,大帅听我汇报后,狂笑了半天,都不稀罕动一兵一卒来收拾他。我来这里后,他就没再敢提什么鸟新唐鸟皇帝!还有您说的那个皇宫,其实也跟民房差不多,倒是那个白鸟堂,颇为气派。”

“所以我要住白鸟堂嘛。”安德烈说。

“那我这就去给您办理妥帖,您等会儿就能住进去!”

孙金满说完,示意我跟着他,他大踏步去找圣上。

乐坝空荡荡的,鸡被从没有过的喧嚣吓得躲进了鸡窝里,狗也躲得远远的,不敢出来。圣上坐在白鸟堂大门的门槛上,正擦拭着一支毛瑟枪。孙金满走到院门口,不由得谨小慎微地停住了脚步。他虽然当过兵,长得蛮横,但圣上身上那股无形的力量,让他一见就感到胆怯,一见就变得矮小、猥琐。看到擦着毛瑟枪的老人,他更是吓了一跳,不由得摸了摸腰间的柯尔特左轮手枪。

“老人家,洋大人来,您也不去欢迎。”

“我这么一大把年纪,路都走不动了,就是天上的神仙来也去不了,何况什么洋大人。”

“您老擦枪做甚?”

“好久没舍得用,生锈了,没事干,拿出来擦拭擦拭。”

“这种枪跟鸟铳差不多,现在没啥用了,我们都用更好的洋枪洋炮了,您还擦它做甚?”

“管他呢,枪是用来打野兽的,能打野兽就行。县长大人不去伺候你的洋大人,到这里来有何贵干?”圣上说完,进了白鸟堂,端坐在神像前。

“没……哎,嘿嘿,的确有事要找您老商量。”

“那,你说吧。”

孙金满小心翼翼地进了白鸟堂,看到了放在台阶上的那把磨得雪亮的长刀,不禁哆嗦了一下,手又摸向了腰间的柯尔特左轮手枪:“您老,还有这长刀啊,磨得真亮,闪人眼呢。”

“要开猎了。”

“哦……原来是准备打猎啊……”孙金满长舒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

“那你以为我要做啥?”

“嘿嘿,我就是随便问问。要打猎的话,我会尽快去跟上峰通融。”

“来的人践踏了我们的粮食,不打猎,日子就过不下去,所以,不管你是否去通融,我们都要去打猎。”

孙金满不敢得罪圣上,讨好地说:“那我今年就假装不晓得,你们尽管去,不过,下不为例。”

“如此说来,我还得谢你网开一面了?”

孙金满规劝道:“您老言重了!我现在只希望您的刀啊枪的不要让洋人看见了,免得惹麻烦,给自己招灾惹祸。”

圣上假装不经意地说:“我一辈子都在招灾惹祸。”

孙金满一听就急了:“老人家,这可不是闹……闹着玩的,洋人用的都是新式洋枪,一扣扳机,可砰砰砰连发几十响,每一响都可以打……打死一个人。”

“我当年跟大清干的时候,就用过洋枪洋炮,也没啥了不起。我这是和你开玩笑呢,我怎么敢扛着这破枪到洋人跟前显摆呢?我这么大年纪了,在人世吃不了几天干饭了,我何苦来招惹你们?”

“您老德高望重,洋大人很敬重您,让我来找您,说要住您家来!这也是蓬荜生辉的大好事啊。”他喘了一口气,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人家可是洋大人,要在之前,就是慈禧皇太后让他住皇宫里,人家还不一定去。”

圣上半天没有说话,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答应了。他语调平静地说:“行吧,我马上就搬,房子怎么安排,你们自己定。”

当天晚上,在褒忠祠,新唐的青壮年已悄悄聚集在了圣上身边,原准备出猎的他们对着新唐所有英烈起了誓,要把大帅府的人当作猎物。

圣上宰杀了一只五彩公鸡,把血滴在了一大缸酒里,然后每人上前舀了一碗,仰脸喝干,正式盟誓举义。

当天晚上,他们先抓了醉醺醺的县长和他那四十九名兵弁,缴了他们的武器,然后在半夜摸了洋人的岗哨,把其余钻在被窝里睡觉的西洋兵全部俘虏。洋大人和他的女人以及随从官员均被活捉。

一切进展得非常顺利,臣民们在夜里只听见了几阵狗叫。待旭日东升时,集合的锣鼓声响起,所有人都聚集到了白鸟堂前。洋大人和这些昨天还神气十足的官兵现在都被捆绑着,连成了一串,他们耷拉着脑袋,狼狈不堪地跪在地上。三面用蓝布做成绣有“新唐”字样的旗帜在晨风中呼啦啦地飘扬着。乐坝的人们最先看见这些原准备进山打猎的男人都在头上扎了白头巾,系了白布腰带,一律肩背洋枪,手执长刀,成了威风凛凛的新唐武士。

圣上站在旗帜下,他已决定杀了洋人祭旗。

人们迫切等待着圣上的旨意。风吹得旗帜哗哗直响,偶尔因碰撞发出叮当之声的长刀,已准备好嗜血了。

圣上发布了圣谕,把自己的武装命名为“新唐玄甲征讨军”,他自己兼任元帅。被抓住的官员和兵弁被绑在木头上,顺水漂流,生死由天。其余工人在武力威逼下,用三天时间挖断了通往林海城的公路,炸毁了矿坑,烧毁了所有的汽车和几水上那座刚架好不久的雄伟木桥,然后,那些工人无须驱赶,均四散而逃。这样,乐坝又孤绝于世了。

圣上望了一眼向南流去的几水,回头看了一眼所有臣民,对玄甲军士们说:“把洋人押到白鸟堂前来。”

军士们押着洋人,臣民们紧跟其后,到了白鸟堂前。所有洋人均被五花大绑,面朝白鸟堂前的新唐大旗跪着,个个面如死灰。

圣上看了一眼那个叫嚷着抗议的洋顾问、二十名洋人兵弁和那个洋女人,高声宣布:“祭旗大典开始!”

刀斧手举起了手里的长刀。

这时,那个洋女人用吓得发抖的声音说:“皇……皇帝,难道,你……你们连女人……也要杀吗?我……我只能……算半个……洋人,我的妈妈……她也是……汉人……”

她说的竟是汉话。

圣上把她上下看了几眼,对站在她身后举着屠刀的军士说:“让她抬起头来!”

玄甲军士攥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脸抬起。她的确有一张美得难以言表的面孔。圣上看了两眼,又走下台阶,前行数步,仔细看了,然后说:“这个女子免死,把她拉下来。”

然后,圣上重新回到台阶上站好,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他做那手势时,太阳正从东方升起来,他的手势就像要把那个红彤彤的太阳切成两半。

二十一名刀斧手几乎同时砍了下去,二十一股血几乎同时喷出来,二十一颗人头几乎同时掉落地上,二十一具无头尸体先后栽倒下去。

人们欢呼起来。大家欢呼够了,圣上站在白鸟堂前的石阶上,对大家高声说:“现在,我们不得不暂时抛弃乐坝了,我们又得转战、远征了,大家即刻回去准备,明天一早出发!”

艾莉娅

我叫安德鲁·艾米莉娅,我看见了落地后滚动的人头、喷出的血和栽倒的躯体。我并未恐惧,因为我见过这样的场景,因为我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

我当时已知道那个白胡子老人是个皇帝,我从小就知道,皇帝至高无上,生杀予夺全在一念之间。我当时已被吓得浑身冰凉,但我做了最后的呼救。他没有杀我,也没有把我绑在木头上让我顺水漂走,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料——我知道,那些人无一能够活命。对此,我心怀感激。

皇帝被前呼后拥着离开了神庙。除了二十一个俯趴在地的无头洋人,神庙前空空荡荡。冰冷的太阳当头照着,能听见血汩汩流出的声音。被伐木工人抛弃在这里的野狗已闻到血腥味,朝这里跑来。我害怕狗,赶紧躲开了。

我本该逃命,却不知逃往何处。我再一次陷入无依无靠的孤独境地。我像趋光的虫子一样,本能地朝有人的地方走去,不由自主地走到了村东头的柴垛前。

我觉得,我只有跟着这个皇帝才能活命,才不会像我父亲一样,被刘大帅的端公活活烧死,镇压在深井里。

我父亲叫安德鲁·特立斯,很多人叫他安神父,我母亲是他来到这个国度第七年的初秋认识的。母亲的老家到处是水,母亲也就是个水一样的乡下姑娘。听说那个时候在那个地方,人们都很尊敬我父亲。因为父亲会看病,会把钱给穷人,会办学堂让穷人的孩子去读书,会养育那些被人抛弃的婴儿,还会和上帝——当地人说上帝就是天上的皇帝,也就是玉皇大帝——通话,让上帝宽恕他们的罪。听人说,母亲开始是圣西学堂的学生,长大后因为喜欢我父亲,做了一名修女。

父亲也没法拒绝母亲的爱。但他们相爱后,来自遥远之地的教会剥夺了父亲牧师的资格并予以除名,但父亲依然做着他之前所做的事,后来生下了我。

后来,起义的人或穿着草鞋,或光着脚板,或骑着黄牛、水牛,骑着马、骡子、毛驴,或穿着短褂、长衫,甚至赤裸着上身,披着蓑衣,戴着草帽、斗笠,扛着锄头、扁担、铁锹、铁耙、粪叉、柴刀、鸟铳,如风一样席卷而来,攻占了衙门,抢走了大户的银圆、粮食、牲口和女人,烧掉了教堂和学堂。母亲被奸杀,父亲带着我往西边逃。我们逆长江而上,一口气逃亡了七百多里。我记得木船在一个我们不知名的小镇靠岸时,父亲望了望几点稀疏的灯火和平静的夜空,把我搂在怀里,长舒了一口气,说了句,但愿安全了。

我随着父亲西逃,一路做着噩梦,老梦见母亲被人像剥羊一样剥得一丝不挂,然后被大卸八块,扔进沸水里熬煮。这样的噩梦令人绝望。

父亲安慰我,说我到了陆地上也许就会好些,所以中途下了船,我们本来想直达万州或重庆的。事后我非常后悔把我的梦境不断给父亲讲,如果他不在那个江边小镇下船,而是继续逆流而上,可能就不会遭受那样的厄运。

那个小镇叫云泽,很有诗意的名字。云泽的确有泽,那个时候,我对水特别敏感,而泽里自然有水。我们在狗叫声中找了家小旅馆,暂时安顿下来。

第二天父亲就出去传教。到傍晚,他已在小镇西头的龙王庙边上找了一块空地,并把它买了下来,准备修一座小教堂。

半月已过,虽然没有一个人被父亲吸收为上帝的子民,但教堂的地基已经安好,一共五间房屋,中间是礼拜堂,礼拜堂一侧是两间小屋,分别是父亲和我的卧室,外加一间厨房;另一侧则是学堂。

又两个月后,教堂修好,父亲对房屋做了简单的粉刷后就开学招生,开始只收了四个学生,我也跟着他们一起上学。

两个月后,我听到江水声不再眩晕了,看到奔流的大江也不再呕吐,母亲到我梦里来的时候也少了。

学堂的学生增加到了七个,还有一个被上游的洪水冲下来,抱着一根木头漂流到云泽的妇女,叫傅氏,她被人打捞上来,无处可去,寄身教堂,给我们做饭,然后信了上帝。这让父亲格外高兴。但就在给傅氏受洗的那一天,我们唱诗班刚唱到“我心欢乐如火荧荧,将此欢乐到处传述”时,有人撞开门,惊恐地喊叫道,东边的义军乘船靠岸了!

父亲依然镇定自若,做完了整个仪式。受洗之后的傅氏特别激动,她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个我信!”她刚说完,几个义军士兵就冲了进来,其中一个一刀把十字架上本就在受难的耶稣给砍了下来。那个妇女非常生气,大喊了一声:“你们这些撒旦!”那个士兵一听,问道:“撒旦是啥玩意儿?”傅氏昂着头:“就是妖魔鬼怪!”那个士兵气哼哼地手起刀落,女人的头掉在了圣坛前。

父亲和我们这七个小孩显然被吓呆了,像被法术定住了一样,一动不动。直到他们把父亲抓住,才有人哭出声来。

我跑上前去,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杀人?”

“咦,老子杀人还需要原因吗?老子想杀人就杀了!敢骂我南蜀皇帝刘大川的大军是妖魔鬼怪,她就该杀!”

父亲见了,赶紧呵斥我:“艾米莉,不要说话!”他省略了后面那个“娅”字,使我的名字听上去像个汉族的了。

“那你们为什么抓他?”

“我们圣上有旨,洋鬼、洋妖,人人得而诛之!”

我还想说什么,父亲非常着急,再次呵斥道:“艾米莉,赶紧和其他小朋友回家去,回家!都回自己的家!”

我从父亲的话里听出了另外的意思,没再吭声,眼巴巴地看着父亲被他们押走了。

父亲被押到一个南蜀军头目那里,被那个头目定为洋妖。当地人说,这个洋人虽然长得像妖,但其实是个好人,免费招收当地的孩子读书。那个头目说,洋妖哪有那么好的心肠,他是以招收孩子读书为名,吸孩子的血,到一定时候,就会把孩子炖了吃肉。

为了降服我父亲,他们把队伍里的随军端公叫出来,让他们施法降服。三个端公用在狗血中浸泡过的“捆妖索”——麻绳——把父亲五花大绑,接着把他捆束在涂满狗血的“降妖柱”上,然后施法术,念神咒,舞之蹈之,装神弄鬼,像演大戏一样折腾一番后,大声宣布洋妖的妖魂已被他们镇住,再也跑不掉了,四周乡亲不必再担心害怕。

接下来,端公向奄奄一息的父亲泼了九瓢鸡血和狗血,把咒符贴满父亲全身,在他四周架起柴火,然后点着了。他和那些柴火一起,被烧成了白灰,这些灰被扫起来,装进了一个铁盒子里,贴上各种咒符,扔进了一口九丈九尺深的枯井,接着又往枯井里泼进鸡血、狗血各九瓢,然后用石头、土块将枯井填平,再用一块要十九个人才能抬动的青石死死压住,又在青石上立了镇妖碑。

我那时才明白父亲的意思,就是不能让南蜀兵士知道我是他的孩子。我当时眼睛碧蓝,头发金黄——这是父亲遗传给我的;但有一张瓜子脸和轮廓分明的厚嘴唇,鼻子也没有父亲的那么高——这是母亲给我的。当地人很是好心,他们把黑大豆在醋里泡了,煮烂滤渣,再用小火熬制成稠膏状,把我的金发染黑,使我看上去跟中国女孩一样;又特别嘱咐我,不要去和那些义军士兵对视,不要让他们看到我眼睛的颜色——那些天,我只好把眼睛故意眯着。

但南蜀军的细作还是侦知了我是洋妖的女儿。我立即被他们抓了起来,送到了他们的皇帝跟前,那皇帝看了我几眼,说:“还是小女娃子,我听说是个杂种,我看了,就眼睛跟我们不同嘛,带上一起走吧。”

我这才幸免于难。

南蜀军开拔后,我随着刘皇帝南征北战。清帝逊位,不能再有皇帝,刘皇帝摇身一变,成了军阀刘大帅,他不再杀洋人了,还跟洋人合作,贩卖军火、鸦片,有了一个以汉特·安德烈为首的顾问团队。我被他当作礼物送给了汉特·安德烈做情妇。

我没有故乡。如果有,也需要自己去寻找。当新唐的刽子手攥住我的头发,把我的脸朝向新唐皇帝时,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他就是我的故乡,我再难离开了。

我小心翼翼地问一个人:“请问,你们的皇帝住在哪里?”

他看了我一眼,给我指了指他住的地方。

我便小心地走过去,站在院子里。娥见了,便迎出来。正午的阳光显得她雍容华贵。她正要问我什么,我先开口了:“你是这里的公主吧,你真漂亮!”

娥被我夸赞,很是高兴,很好看地笑了笑,说:“你也漂亮啊,你有什么事吗?”

“我想拜见那位长着白胡须的皇帝。”

“你是说,要拜见我皇祖父吗?”

“皇祖父?”我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出去了,等会儿就回。”

梅枝、云珠和李嫦都好奇地出来看我。云珠给我搬了一把椅子,让我坐,李嫦殷勤地进屋去给我倒了一碗热水。

“你怎么不逃走呢?”梅枝问我。

“我走不了,我怕我走不出去。就是走出去了,我也不晓得到哪里去。”

“难道你没有老家?”李嫦问道。

“我爸爸说过,回老家的路很远,隔着辽阔无边的海洋。我老家在欧洲,欧洲,你们知道吗?”

她们都摇头。

“英国。”

她们还是摇头。云珠说:“你留在这里,准备咋办?”

我耸耸肩,摊了摊手,低声说:“我也不知道。”

云珠又问:“我们杀的那个男人是你丈夫吗?”

“不是。他是……怎么说呢?按你们的说法,我是……他的那个什么……对了,我是刘大帅送给他的女人,临时在一起。刘大帅给他送了好几个女人。”

三个女人又点了点头,终于明白了。云珠好奇地问:“那个胖子是刘大帅的顾问,顾问是几品官员?”

我其实也不知道,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就是所有的主意都是他出,刘大帅下面的官员去做。这些地方都属于刘大帅,安德烈负责指导那些官员开矿、伐木,以及种植、加工和贩卖鸦片,怎么说呢?把森林砍掉,把矿开了,把土地开垦出来种鸦片,然后卖木材,卖矿石,卖鸦片,卖的钱和刘大帅平分。他的钱汇回英国,帮英国养军队,打仗;刘大帅用钱养自己的军队,打仗,夺取更多疆土,开更多土地里的矿,砍更多土地上的树,开垦更多的土地,种更多鸦片……明白了吗?”

三个女人使劲点了点头。

云珠说:“那我们杀了个大官。”

李嫦一直没有开口说话,只是面带忧戚安静地听着。现在她终于微启有些苍白的双唇,轻声问我:“你可知道,革命党是干什么的吗?”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想要消灭军阀,统一中华,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王朝。”

“所以,凡是革命党的人,刘大帅就要杀。”

“那是当然,所有被军阀逮着了的,都会杀无赦。现在,刘大帅至少杀掉三百多人了。”

“哦,我明白了。”

这时,外面一阵喧嚣。圣上带着一帮玄甲军士回来了。四十七名男人已用缴获的洋枪把自己武装起来,让这个村庄的空气里充满了一种钢铁的、杀气腾腾的气息。那种气息让男人热血沸腾,让女人担心悲伤。

圣上一进院门,看见了我,怔了一下。

四个女人都连忙跪下,娥说:“皇祖父,她找您有事。”

“你找朕?”圣上问我。

我一见圣上,身体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哆哆嗦嗦的,像是很冷。我也赶紧跪下,向他磕头,抬头见他正和蔼、慈祥地看着我,才不害怕了,点点头说:“我想来拜见您。”

李嫦替圣上解下长刀和洋枪,然后往屋里去了;云珠给圣上搬来了椅子;娥从里屋走出来,拿来了一杆长长的黄铜烟锅。景芳从圣上身边走过来,接过烟锅,卷了烟,放进去,点燃。皇帝一边吸着烟,一边跟我说:“有什么事,你说。”

“我想请求您,能允许我留下来成为你们的人吗?”我的声音仍然有些发抖。

“你说什么?”圣上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想成为你们的人,新唐的人,想和你们一起成为森林的人。”

“森林的人?说得好,我们就是森林的臣民。”但他看了我一眼,却不知道该怎么答复我,“你是要归顺朕的新唐,不回自己的王国了?”

“她说太远了,她回不去。”云珠替我回答。

“是的,我家在欧洲的英国。”

“我当年在海上时,听说过这个国家,隔着辽阔无边的大海,的确很远,叫什么日不落帝国。”

“是的。我的名字叫安德鲁·艾米莉娅。我是真的想留下来。我爱乡村和森林,我喜欢清静和自由,这些,你们这儿都有。”

“安德鲁?艾米莉娅?朕之华夏也有姓安的、姓艾的。你如果真想归顺朕,当然可以。”

我一听,非常高兴,连忙谢恩,然后说:“我叫艾米莉娅,前面是父亲的名字。我想有个跟你们一样的名字,圣上能给我取一个吗?”

“好啊!那就叫艾莉娅吧。”

“太好了,我喜欢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跟我爸爸曾叫过的很像。”我像一个小女孩一样欢喜地说。

“好了,明天一大早就得出发,朕还得去巡视一番,看每家每户准备得怎么样了。”圣上说完,站了起来。

林景芳

新唐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了白鸟堂前,像以前一样,他们带着火镰、种子、衣被和干粮,牵着牲畜,孩子们抱着鸡和鸭。男人们披挂着缴获的各式武器,全副武装,几乎都是战士。

我们算是正式反了,反了刘大帅,反了四川军政府,自然也反了新建立不久的中华民国。

远征的路线只有圣上和我知道——其实也就是一直向北,走到从碧波一样的青山间耸峙而出的、有着银色峰冠的高山之北——我们现在还不知道那座山的名字。圣上说他梦到过那座高山,所有人都相信,他梦中的山都会应验在现实世界里,并耸立在它应该耸立的地方。我们将在那里开辟新的龙兴之地,积蓄力量,占领集州、巴州、壁州,割据汉中,然后占据成都平原、三秦大地,问鼎中原。

圣上的计划是,他率臣民向那座高山进发,太子李绍谋带着三十九名年轻的玄甲军士,暂时以乐坝为据点,游击刘大帅的人马。遵照圣上的计谋,他得先派人潜入林海城,放话说一帮乐坝的山民杀了洋人和刘大帅的伪官兵,害怕刘大帅捉拿,有些逆流,有些顺江,四散逃亡了。然后,他们在几水右岸神出鬼没,狙击胆敢过江的敌人,掩护臣民北进。他们前后至少要坚持一个月时间,如能幸存,方可顺着圣上一路留下的路引——所有新唐臣民都能看懂的各种羽毛——来找我们,并消除我们沿途可能留下的任何踪迹。

我们消失于这个世界的方式与之前大致相同。

圣上祭了神,把神像竖起,然后扛着它,出了白鸟堂。

还是凌晨,霜风劲吹,寒意萧瑟。柏皮火把的光照在人们脸上,长刀反映着火光。

众人拜了神灵,又转回头,拜了栖居过的家园。妇女首先忍不住哭起来,孩子也跟着流泪,男人把热泪含在眼眶里。

圣上扛着神像走在最前面,其余的人则背着一些简单的家什紧紧跟随——走了好远,队伍中还有人在哭泣。

为了尽可能地迷惑刘大帅的追兵,圣上令蜀王李寥先带着二十余人向西走——西边有一条比较明显的小路。并要他们在路上挖一些烧饭用的灶头,弄出尽可能多的宿营点,然后毁弃、遮掩。西行到第十七天后,再从我们原来狩猎走过的一条山径插到北边的柏树坡,与主力会合。

年纪稍大的人都记得新唐短暂历史上那史诗般的远征,所以他们对这次远征并没有多少新鲜感,他们明白路上会遇到怎样的艰辛。

李寥背着洋枪奉命离开后,梅枝很是担心。她快要分娩了。艾莉娅也换上了兽皮做的高筒鞋,穿了兽皮袄,腰间还束了一根布带。她帮圣上扛着枪,一会儿走在圣上身后,一会儿又走到队伍中来,说些稍带西洋味儿的俏皮话,逗得大家嘻嘻哈哈地笑。我看到,每当圣上看到她,眼里就有了异样的光,就像当年看我时的眼神一样。他的脚步又变得轻快了,须发又开始由白变黑,腰身也挺拔起来。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我的功劳,但只有我知道真实的原因是什么。这无疑让我嫉妒不已。但我也知道,他既然是皇帝,就不可能专宠一人。这么长时间以来,我能是他唯一的女人,已经够幸运了,以至幸运得心生了愧意。而现在,我芳华虽在,但已明珠暗淡。自从有了艾莉娅,圣上临幸我的时候,已云淡雨稀。

我无奈地叹息一声,心中自然感到悲哀,却也无可奈何。

她倒是很喜欢我,很多时候愿意像影子一样随我左右。她跟我说,我们是一群不一样的人。更让她感动的是,我们是那么自信,好像前面真有个全新的美好王国在等着我们。

当时,新唐所有人都不知道,我们因为一次杀了二十二名洋人——他们以为艾莉娅也死了——已轰动世界。当然,我也是多年之后才知道的。

我听艾莉娅说,乐坝被外人发现之后,就有人向刘大帅禀告,刘特使和孙县长也都更详细地禀报过。开先有人告诉他,说乐坝不是个村子,而是个王国,有正儿八经的皇帝。刘大帅问了问那个王国有多少人,国号是甚,皇帝姓甚名谁。听闻只有两三百号人,国号新唐,有个老皇帝叫李宗羲,已一百多岁时,他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说:“那个老东西我晓得,大清不是说把他剿灭了吗?没想自己灭掉了,人家还活着,这也算个奇迹。就让李宗羲在自己的井底王国继续过他的皇帝瘾吧,待我腾出手来,有了闲暇,再去拜访他,请教他是怎么能如此长寿的。”刘大帅肯定想不到,就是他不屑一顾的这两三百号人,最后给他捅了个大娄子。

大概在几十年后,我看到过一册由四川省集州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的《集州文史》,是1978年第3期“新唐专辑”,我没想到,后人把我们定义成了“反帝反封建的先锋”,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是《川北最早的革命烽火》,记叙了新唐臣民反清、反军阀刘大帅的史实,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

刘大川大帅不愿承认什么新唐,只认为是刘特使来乐坝期间蛊惑起来的一股新唐革命逆党的暴动。但他其实非常惊恐,忙从军阀混战的前线抽调了三个旅万余精兵强将,杀气腾腾地撤回林海城,并向乐坝压来。他们是那么迅速,在事发后第十五天便陆续有部队到达了几水左岸。

负责这次行动的总指挥是军阀刘大川的弟弟、第一军军长刘二川中将,负责具体指挥的是刘大帅的军事顾问、洋人克拉克·吉尔伯特准将。他发誓要将新唐革命逆党斩尽杀绝、鸡犬不留。

大军进到乐坝,留给他们的却是一个空村,连鬼影都没有一个。刘二川气急败坏,一把火让乐坝化作了烟尘,变成了焦土。他们找到了被杀的洋人的坟墓,是二十一座新坟。

万余大军在吉尔伯特准将的指挥下,如狼似虎地围绕着乐坝进行了地毯式的搜剿。但除了不断袭扰他们的玄甲军士,他们没有找到一个村民,而这些玄甲军士他们也没有抓到一个,更没有见到任何人的面目,所以,他们不能确定袭击他们的究竟是什么人。最后,他们终于知道乐坝有人出来当了矿工、伐木工人、筑路工人和放木筏的工头,前往抓捕,但也早已逃遁。原来,李绍谋派人去林海城放话迷惑敌人时,已把他们带回来了,他们也参加了战斗。

这让刘大帅相信了流传在林海城的传言:新唐逆党已逆着或顺着几水四散逃亡。根据这一情报,刘二川调集船艇,封锁江面,进行拉网式搜剿。上达几水源头,下至几水与嘉陵江汇流处,可以说,把整条江道来来回回至少搜查了九次,但除捕捞上来的孙金满和一些兵弁的尸骨外,一无所获。这些人好像凭空消失了。

按照圣上的英明旨意,我们暂时摆脱了敌人,所有人马都会集在了一起,经过短暂休整,继续北进。圣上走在最前面。他用左肩扛着神像,用右手挥舞长刀砍开荆棘,妇女们紧跟着他;随后是背着东西的一部分男人;最后是新唐的玄甲将士——他们负责消除有可能留下的踪迹,在有些地方设下陷阱,让追杀他们的敌人每前进一步都要流血和死亡。那些布满陷阱和机关,故意留给敌人、实为通向地狱的道路至少有九条,而真正行进的方向我们则巧妙地隐藏了起来。

刘二川中将和吉尔伯特准将找到新唐臣民留下的踪迹已是三个月后,自然欣喜不已,命令军队跟踪而来。但他们第一天就付出了伤亡一百五十多名官兵的代价。那是令他们心惊胆战、魂飞魄散的一天。他们追击到最后,依然没有找到一个人。

圣上的队伍与敌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让他们能够发现,却又追不上。刘大帅的军队如同蝗群,他们走过的地方,荆棘和杂草都被践踏,原本没有路的地方留下了一条灰色的大路。他们不时受到圣上派出的由三五个人组成的游击小队的袭击,游击小队一会儿在他们后面,一会儿在他们侧面打上几枪。每个人都是新唐最好的猎手,弹无虚发——这样的猎手自然也不会捕杀普通的猎物,所以每枪毙命的都是军官、头目,这使幸存的军官无不心惊胆战——而每当他们朝枪响处扑去,却什么也没有了。

这支庞大的队伍就这样追击着这支小小的武装,在茫茫无际的大森林里转了一天又一天,却一无所获,最终不得不考虑撤兵。这时,圣上则带着队伍神出鬼没地咬紧了他们,追踪袭击。三十多天的周旋和袭击,刘二川的部队竟损伤了九百六十三人。这使刘大帅异常恼火,最后命令士兵点燃了森林。

圣上摆脱了敌人的追击,领着队伍正往梦见过的高山所在的方向行进。慢慢地,天地陷入黑暗之中,浓黑的乌云很快遮住了日头,而烈火则把天空烧得通红。

圣上悲愤地大叫了一声:“敌人放火烧林啦!”

天地间只有燃烧的大火,森林燃烧的声音即使在地狱里也能听见。

圣上狂奔到山头一块巨石上,白发披散开来,望着远处烧红了的天空,把自己苍老的、像鹰爪一样的双手伸向天空,仰着头——他的身体和须发因为内心的极度悲愤而颤抖起来,脸上纵横的老泪顺着苍老的面孔流入白须之中,然后是他虔诚的祈祷声回响在惊悸着的天地间——

“神啊,我们从不因为苦难而乞求你拯救我们卑贱的生命,我只乞求你拯救大地,拯救森林,拯救众生,为了他们,我乞求你降下夹着雷鸣和闪电的暴雨吧!”

圣上祈祷完,长跪于地,众人也跟着跪了下来,把头重重地叩下去。

当圣上祷告完第九次,当他们把头第九次叩向大地时,一阵旋风把火掠到了正幸灾乐祸的刘二川中将和吉尔伯特准将那里,那火像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操纵着,紧紧地裹缠着他们焚烧起来,撕心裂肺的号叫声从烈火中传出。紧接着,黑沉沉的远天滚来一声惊雷,一道撕破黑色天空的闪电劈开天地之后,大雨倾盆而下……

人们仰面朝天,望着从天空倾倒到脸上的银白色雨水,没有一个人相信这是真的。

结语

一个人很难有机会说出自己的故事,并让更多人知道。

他们有幸说出来了,他们都是单独去和这个叫卢一萍的人来摆谈的,所以都是有啥说啥,没有多少保留。

他们无须隐讳,因为他们都是亡魂。

上述均为亡魂所述。

在人世间他们说够了假话、空话、大话、套话、屁话,所以这次他们说的,虽为鬼话,但都是真话、实话。

死亡是肉体的过滤器和升华器,人一旦脱离俗世,灵魂就自带五分浪漫和七分诗意,所以亡魂都是诗人。他们讲出来的语言就是卢一萍记录下来的样子。如若不信,有一天你可自己来证明,或者去亲自聆听亡魂的诉说。

最后,自然要感谢这个叫李宗羲的皇帝恩准我忠实记录他们所讲述的一切;感谢所有的讲述者,是你们让我了解了那个时代,并让我拥有了珍贵、独特的友谊,使暂时有形的我与无形的你们之间,通过这份口述实录,有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我渴望有朝一日成为你们中的一员,继续畅谈我们留在人世的秘密和梦想。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