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教育督导的三个遵循
2023-10-14张新华
张新华
以高质量教育督导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教育督导的使命任务。高质量教育督导首先要解决督导的依凭问题,回答“用什么督”。国务院颁布的行政规章《教育督导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厘清了教育督导的职能定位,即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本文拟对高质量教育督导的遵循作浅显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是教育督导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即“九个坚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强调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仅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根本遵循,也是教育督导的根本遵循。高质量教育督导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聚焦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抓好短板弱项和完善保障条件,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督导的基本遵循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它们是教育督导的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搭建了新时代基础教育顶层政策的“四梁八柱”。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因为它是国家事权;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因为它是当前教育体系的短板;高度重视教育评价,因为它是教育的指挥棒;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因为它是教育发展的基础工程;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因为它事关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
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有《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之所以重视义务教育保障,因为它是政府义务;重视招考,因为它关乎社会公平;重视职业教育,因为它关乎产业发展;重视民办教育,因为它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补充。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政策文件多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配套文件,也有顶层性质的纲领性文件。如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国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
部委政策文件一般是部委落实中央政策的配套性文件。如教育部颁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文件,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四个指南”相继出台,基础教育质量有了“国标”。这些文件细化了我国教育方针政策的实施体系。
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是教育督导的底线依凭。《宪法》是根本大法,对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明确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方向、教育方针、重大原则、基本教育制度、政府责任等。《教师法》规定了教师权利义务、资格任用等。《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此外,还有《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务院制定的全国行政法规如《教育督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教育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如《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
教育规律是教育督导的重要遵循
《教育督导条例》明确教育督导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機制改革的意见》强调“遵循教育督导规律”。我们在依凭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教育督导时,不可忽视教育规律。
教育规律是指隐藏于教育现象背后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包括教育的外部规律和内部规律。
教育的外部规律主要是社会大系统与教育子系统的联系,教育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的制约,同时又对政治、经济、文化有能动作用。在教育督导中,要充分认识生产力水平、政治制度、文化传承对教育的制约性,也要充分认识教育对服务政治大局、推动经济发展和弘扬优秀文化的社会功能。
教育的内部规律是指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关系。比如,儿童认知及身心发展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螺旋式的发展,存在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差异性等特点。再如,教育教学的规律则体现在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以及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知行合一等方面。再比如,人才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有其顺序性、阶段性、差异性等特点。
教育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教育督导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教育内部的规律性,尊重规律、遵循规律,坚决杜绝违背规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现象。比如,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违背了学前儿童年龄特征,义务教育阶段死记硬背、刷题应试违背了知行合一的教学规律,学业负担过重违背了劳逸结合等身心成长规律,德育弱化以及不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违背了人的全面发展的规律。按照教育规律开展教育督导,意味着针对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诸如教育理念落后、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死板、学生能力不足等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系统推进教育理念、育人方式、管理体制、评价方式等各方面的改革,革除不利于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另外,教育规律是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以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例,它是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总政策,是国家法律规范,同时也是教育规律的深刻反映。在教育服务方向上,注重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有机统一;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在人才培养途径上,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教育规律的高度统一,在教育督导中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人的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有助于从教育规律的高度来认识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的正确性、科学性,从而增强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总之,新时代的高质量教育督导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恪守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贯穿其中的有关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杨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