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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禾日当午”诗的作者到底是谁?

2023-09-20邱志诚

古典文学知识 2023年8期
关键词:贞元古风进士

邱志诚

“锄田当日午,汗滴禾下土。谁念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读者看到这四句诗一定会认为文字有错,是的,这首诗人所熟知的是另一个版本。诗题有《古风》《悯农》《田家》等异称,作者也有李绅、聂夷中两个不同说法。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并非没有意义,至少涉及李、聂二人文学成就的评价和唐代社会矛盾发展阶段的反映。

聂夷中作诗说

1980年代在日本学者帮助下,日本藏宋刻孤本《全芳备祖》在国内出版了影印本,书中所记“锄禾”诗,署题《田家》,署作者聂夷中,正文文字就是上面的“锄田”版。既为宋刻,自然没有后人改窜或抄误之事,因此有研究者据之断言“此诗著作权属于聂夷中”。并进一步理证:“首句不是‘锄禾而是‘锄田,我认为‘田比‘禾好,‘禾怎么能‘锄呢?岂不锄断!第三句不是‘谁知而是‘谁念,我认为‘念比‘知好,‘谁知好像别人还都不知道,其实人们是知道的,知道而不常想到,‘念者,想也”……这才符合生活的真实。(张起、张天健《唐诗解密》)是否如此呢?

首先,宋本《全芳备祖》刊于南宋末年,必然引自他书,如果引书已误,则其是否宋刻不足为据。其次,认为“锄田”比“锄禾”好以说明“锄田”版文本的正确性也属妄言,“锄禾”是当时农业生产的术语,并不是锄去禾苗,而是鋤去伴粟而生的杂草。如唐末农书《四时纂要》云:“锄禾:禾生半寸,则一遍锄;二寸则两遍;三寸、四寸,令毕功。”其他唐代书籍也多有记载,经书《毛诗正义》云:“锄禾,锄其非类。”小说《朝野佥载》云:“有锄禾人见之。”佛典《法苑珠林》云:“又见一僧来至,锄禾四边。”道书《洞玄灵宝千真科》云:“或苦役治地,斩伐草木,锄禾收刈。”这些说明“锄禾”绝不可能是“锄田”。认为“谁念”比“谁知”好亦为误读,“谁知”之“谁”不是指随便哪一个人,而是指统治者,闹出“何不食肉糜”“米从臼席出”笑话的王侯显贵多的是。

《全芳备祖》自矜“凡事实、赋咏、乐府,必稽其始”,其实“锄田”版完全照抄南宋初年类书《类说》。学界一般认为最早记载“锄禾”诗为聂夷中作的是《北梦琐言》,则《类说》的源头只能是《北梦琐言》。实际上,《太平广记》载有类似文字:

咸通十二年,礼部侍郎高湜知举。榜内孤贫者……最者有聂夷中,少贫苦,精于古体……又《咏田家》诗云:“父耕原上田……”又云:“锄田当日午,汗滴禾下土。谁念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又云:“二月卖新丝……”所谓言近意远,合三百篇之旨也。

并明确标注出自《唐摭言》。两相比较,除了“咸通十二年”“最者有聂夷中”两句《北梦琐言》作“咸通中”“最奇者有聂夷中,河南中都人”外,其余文字全同。《唐摭言》成书于后晋清泰元年(934)前后,《北梦琐言》约成书于宋建隆三年(962)。显然,最早把“锄禾”诗归在聂夷中名下的应是《唐摭言》,《北梦琐言》亦据自《唐摭言》。问题是这一条文字为今本《唐摭言》所无,或有执认《太平广记》标注引书书目有误者,兹稍加辨析:《太平广记》传世诸本的祖本是一个“传写已久,亥豕鲁鱼,甚至不能以句”(《太平广记》谈恺序)的抄本,确有错误的可能性,但此条前后内容皆引自《唐摭言》,错误的可能性实际上并不大;再者清孙潜校宋本、陈鳣校宋本等都据南宋抄本、刻本(均已佚)校对过,而此条并未出校(张国风《〈太平广记〉版本考述》),故可肯定《太平广记》标目无误。

李绅作诗说

家喻户晓的“锄禾”版,人所共知,最早见于《云溪友议》:

初,李(绅)公赴荐,常以古风求知。吕光化(应作化光)温谓齐员外熙及弟恭曰:“吾观李二十秀才之文,斯人必为卿相。”果如其言。诗曰:“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中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云溪友议》约成书于乾符六年(879),上距李绅(772—846)不远,《唐摭言》《北梦琐言》成书距李绅则达百年,故多认为《云溪友议》更可信,诗作者必为李绅无疑。一般来说,这当然是不错的,但也要看各书的具体情况。据陈尚君研究,《云溪友议》“经常发生成堆的讹误”,多有“牵附”“编造”“张冠李戴”之误(《范摅〈云溪友议〉:唐诗民间传播的特殊记录》)。可见,简单地以《云溪友议》在前就据其所载肯定“锄禾”诗作者是李绅尚不能让人完全信服,还需要从其他方面加以论证。

据《云溪友议》记载,学界率以为“锄禾”诗是李绅向吕温求荐的行卷之作,个别研究者却认为他书对两人关系绝无记录,推断“吕温与李绅并无交往”(《唐诗解密》),如此,则《云溪友议》所载不实。故多有学者力证李绅谒见吕温之事必有,冀以坐实“锄禾”诗作者是李绅的结论。论之较详的是严正道,他认为吕温父吕渭卒于贞元十六年(800),“吕温当丁忧三年,则贞元十六、十七、十八三年,李绅都无从拜谒吕温。贞元十九年,吕温‘起家再命拜左拾遗,而李绅正在吴越一带游历……贞元二十年冬,吕温‘副工部侍郎张荐为入吐蕃使……元和元年使还,转户部员外郎。而元和元年李绅已进士及第,因此李绅求谒吕温只应在贞元十六年前”;另一方面,吕温贞元十四年进士及第,次年登博学宏词科方任官,故“基本可断定李绅以古风求知吕温在贞元十五年”(《李绅〈古风二首〉三辨》)。这里的问题是,李绅谒见吕温既为行卷,当然是为了考进士,不可能请求推荐誉扬却不参加考试。根据相关记载及李绅本人诗文,我们可以确考李绅赴京应举的时间:李绅六岁父丧迁居无锡,少年时读书于县郊慧山,贞元十二年(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3册)开始游历江浙,以诗见知于苏州刺史韦夏卿,故其《过吴门二十四韵》自注云:“贞元中,余以布衣,多游吴郡中,韦夏卿首为知遇。”其《龙宫寺》诗序云:“贞元十六年,余为布衣,东游天台。”十七年(801)秋赴长安,谒见韩愈求荐,准备参加次年春举行的进士科考。韩愈《与祠部陆参员外荐士书》可证:

执事好贤乐善,孜孜以荐进良士……文章之尤者……凡此四子,皆可以当执事首荐而极论者……有沈杞者、张苰者、尉迟汾者、李绅者、张后余者、李翊者,或文或行,皆出群之才也。

不过这一次李绅并未考中,乃返乡再事游历,其《龙宫寺碑》记云:“贞元十八年,余以进士客于江浙。”次年复游苏州,此据其《苏州画龙记》“时贞元癸未岁(803)秋七月记”自署可知。此后到元和元年(806)才登第,此由其子李濬《慧山寺家山记》“先丞相……丙戌岁擢第归宁”语可知。李绅同时代人沈亚之《李绅传》亦可证:“元和元年,节度使宗臣(李)锜在吴,绅以进士及第还,过谒锜,锜……留执书记。”

李绅贞元十二年(796)、十六年均自称“布衣”,十八年则自称“进士”,元和元年中第后则自称“前进士”—此据其《龙宫寺》诗序“元和二年,余以前进士为薛革常侍招至越中”、《忆过润州》诗序“元和二年,余以前进士为镇海军书奏从事”可知。

在唐代,“进士”是参加进士科考的前提条件,换言之,经过中央官学或州县考试选拔成为“进士”,才有资格参加礼部举行的进士科考。考中后亦不能马上获得官职,还须通过吏部铨选、守选期满才能注拟为官,“前进士”即指进士及第还未被授官者,可见,李绅贞元十七年(801)才获得参加进士科考的资格。因此,前揭严正道“李绅以《古风》求知吕温在贞元十五年”的看法就是错误的,李绅不可能在十七年之前到长安应举并向吕温行卷,这应当也是卞孝萱、卢燕平推定其与吕温见面时间为贞元十八年、十七年(《李绅年谱》《李绅新论》)的原因。李绅是否曾经求荐于吕温呢?下面来看一看吕温的情况。

李紳行卷的对象到底是谁?

吕温生于大历七年(772),贞元十四年进士及第,次年登博学宏词科。博学宏词科属于吏部科目选,登科者不再受吏部铨选规定制约即可任官,因此吕温同年获授集贤殿校书郎。作为一名刚刚进入官场的、与李绅同岁的低阶官员,他显然不是李绅合适的行卷对象,李绅应无可能向其寻求推荐,这从李绅贞元十七年赴京应举的行卷对象是文坛泰斗韩愈也可得到证明。或以此故,有研究者又认为“李绅很可能是向吕温父吕渭‘行卷的”(蔡晓英《李绅年谱》)。此说是否成立呢?吕渭虽曾在贞元十一(792)至十三年三次主持科考,但十三年时因接受托请“擢裴延龄子操居上第”(魏仲举《增广百家补注唐柳先生文集》卷十《吕侍御恭墓志》引孙汝听注)被贬,“出为潭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湖南都团练观察使,在任三岁,政甚烦剧”(《旧唐书·吕渭传》),“十六年七月一日薨于镇”(吕温《吕府君墓志铭并序》)。显然,李绅不可能向这样一个刚刚在科举考试中徇私舞弊、受到处分的人寻求举荐,更不用说时间、地点完全不允许。李绅行卷的对象既不是吕温,也不是吕渭,到底是谁呢?

回过头去细读《云溪友议》“初,李公赴荐,常以古风求知。吕光化温谓齐员外熙及弟恭曰:‘吾观李二十秀才之文,斯人必为卿相”数语,就会发现《云溪友议》并未说李绅“求知”于吕温,准确的理解应该是:当初,李绅考进士前经常向名公巨卿投递自己的古风诗,希望获得赏识。吕温读到后对朋友、弟弟说:“我看了李绅的诗(诗属文),这个人以后一定会当卿相。”李绅既未向吕温求荐,他由何而知李绅之诗?因为如果有人同意推荐李绅,他就会为之四处传扬,比如人们熟悉的韩愈之推荐李贺,何况李绅“常以古风求知”(《唐摭言》同此,后人或以“常”当作“尝”,往往径改,是不知“常以竹筒贮其诗”“常以诗赠之”为唐人常用句式),就是说不止向一个人寻求推荐,吕温自可得而闻之。虽已无法确考李绅向哪些人寻求过推荐,但如前揭,韩愈正是其中一个。可见,《云溪友议》固然错误颇多,但这一条记载并无错误。

再就语言风格而论,南宋胡仔在以“锄禾”诗为聂夷中作的情况下表示:“聂夷中《咏田家》诗云:‘锄禾日正午……此数语最佳,其余虽有讽刺,亦俚甚矣。”(《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四)换言之,“锄禾”诗语言风格与聂夷中“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不同。的确,“锄禾”诗虽平易,但皆书面语,力量在于诉诸理性;“二月”诗则多口头语,力量在于诉诸感性。胡仔凭其诗评家的敏感不经意间也表明了“锄禾”诗非聂夷中作。另一方面,正因为“锄禾”诗平易的风格,以兀傲险怪、硬语盘空著称的韩愈虽不否认其为好诗,但必不偏好,故而在向陆参推荐时仅将李绅列为10人中的第8名,不像他对与之风格相近的李贺等人那样不遗余力。相反,诗风平易晓畅的白居易、元稹与李绅则见而投契,结为终身好友,一起掀起了新乐府运动。新乐府发扬古乐府讽喻传统,可以 “泄导人情”“补察时政”,正是从“锄禾”诗的政治性及其表现的作者的志趣、平和理性出发,吕温对李绅评价相当高。跟韩愈相比,吕温更是一位政治家(永贞革新成员之一),“年益壮,志益大……歆然以致君及物为大欲”(刘禹锡《唐故衡州刺史吕君集序》),如果不是早逝(卒于元和六年,811),亦“必为卿相”。

诗作于何时?

上文已确证“锄禾”诗为李绅之作,那么,此诗作于何时呢?《旧唐书》李绅本传谓其“能为歌诗。乡赋之年,讽诵多在人口”。这里的“歌”,指古体诗,也称古风、古诗,“锄禾”正是古诗,题名也是“古风”;“乡赋”即乡贡,李绅首次赴京参加进士科考的时间是贞元十七年(801),换言之,他在本年才获得进士科考资格即通过州县选拔成为乡贡进士的—与前揭贞元十六年其仍自称“布衣”、十八年则自称“进士”正相吻合—这一年他的“歌诗”已经“讽诵多在人口”,“锄禾”诗平易晓畅、又是为底层民众鼓与呼,写出即被人所传诵是理所当然的。因此,笔者认为“锄禾”诗应当作于此年或前一年,否则不会此时才播在人口,他也不会迟至此时(已30岁)才成为乡贡进士。另外,李绅包括“锄禾”诗在内的“歌诗”既然早就在江浙地区传播,《云溪友议》作者范摅(绍兴人,约生于835年)作为李绅同乡晚辈,耳听目接,素知其为李绅诗作,据本人所知笔而入书,当然不会有误。

概括言之,晚唐《云溪友议》最早记录李绅“锄禾”诗,题名《古风》。五代《鉴诫录》承之而谓“李相公绅有伤农之什”(《重雕足本鉴诫录》卷八,误“谁知盘中餐”为“岂知盘中餐”),至南宋中期《竹庄诗话》据以拟题为《伤农》。此外,又因《唐摭言》“聂夷中……《咏田家》诗云……又云:‘锄禾当日午……”的表述,《咏田家》《田家》等异名遂从而起。至于《悯农》一称,则起于真宗后期的《文粹》,此前“悯农”一词绝无一见,可见是作者姚铉据诗的内容而改。相比《古风》原题,《悯农》诗题一睹而知旨趣,故后人往往从之,如《唐诗纪事》《全唐诗话》就依《云溪友议》记事而改诗题为《悯农》。

一言蔽之,“锄禾”诗作者是李绅,作于贞元十七年或十六年;诗题本作《古风》,其他异名皆为后起讹名;文字亦以人们熟知者为是,其他异文皆流传过程中后人的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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