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冬春季节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及工作措施
2023-09-19陈林赵新建杨玉春
陈林,赵新建,杨玉春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德宏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关系人民群众根本福祉,保障好人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已经从重“温饱”逐渐转变为重“环保”,从“求生存”逐步发展到“求生态”,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幸福不幸福的主要衡量指标之一,而空气质量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空气质量好坏直接关系人体健康。
一、德宏州基本情况
(一)德宏州地理环境
德宏州位于云南省西部,东经97°31′~98°43′,北纬23°50′~25°20′之间,是云南省8 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其东和东北与保山市的龙陵县腾冲市相邻,南、西和西北与缅甸联邦接壤,国境线长达503.8公里。 全州东西最大横距122 km,南北最大纵距170 km,总面积11172 平方公里。全州境内有28 个大小不等的河谷盆地(坝子),其面积占全州土地面积的17.1%,是城镇和人口集中分布的地区。
(二)德宏州气候气象
德宏州地处低纬高原,太阳辐射量大,热量充足,气候温和,属南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20.3 ℃,年最冷月(1 月)平均气温11-13 ℃,最热月(6 月)平均气温23-24.6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无霜期年在345天左右;年日照2315.7 小时;年积温7392.5 ℃;年陆地蒸发量在1400~1900 之间。德宏属云南省的多雨区,年降雨量1436.7-1709.4 毫米,5-10 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 88-90%,其中7 月是全年降雨高峰月。11 月至次年4 月,降雨量较少,仅占年降雨量的10-20%,冬、春旱较突出。
二、德宏州2019 年以来空气质量状况
2019 年,全州累计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40 天(瑞丽市19 天、陇川县16 天、盈江县4天、梁河县1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芒市100%,瑞丽市94.8%,陇川县95.6%,盈江县98.9%,梁河县99.7%。
2020 年,全州累计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40 天(轻度污染32 天、中度污染7 天、重度污染1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芒市99.2%,瑞丽市95.8%,陇川县95.6%,盈江县99.2%,梁河县99.2%。
2021 年,全州累计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73 天(轻度污染58 天,中度污染12 天,重度污染3 天),较2020 年增加33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梁河县98.9%,盈江县98.1%,芒市97.2%,陇川县95.3%,瑞丽市89.6%。
2022 年,全州累计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8 天(轻度污染8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芒市99.2%,瑞丽市99.4%,陇川县99.7%,盈江县99.4%,梁河县100%。
2023 年1-3 月,德宏州共发生污染天气14 天(其中,芒市轻度污染2 天,瑞丽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1 天,陇川轻度污染5 天,盈江轻度污染1 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8%,同比下降2.1 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8%。
三、德宏州污染天气特点分析
(一)2021 年污染天气集中月份
2021 年,5 个县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气。其中,芒市污染天气主要出现在3~4 月,瑞丽市污染天气主要出现在1~4 月,陇川县污染天气主要出现在2~4 月,盈江县污染天气主要出现在2~4 月。
(二)污染物构成及污染源分析
2019—2022 年全州共发生污染天气224 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198 天、占污染天数的88.4%;首要污染物为臭氧有25 天、占污染天数的11.2%。集中在3-4 月发生污染天气199 天,占污染天气的89%。2023 年1-3 月发生的14天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根据2023 年2月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州府所在地芒市污染天气的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其次为臭氧。细颗粒物各类燃料燃烧占32.4%、机动车尾气源占 20.6%、餐饮源12.3%、其他占34.7%。
1.细颗粒物(PM2.5)。来源于各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类燃料(煤、油、秸秆、垃圾等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和移动机械等排放的尾气、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餐饮油烟以及二次生成的新污染物等。扬尘类排放源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土地轮作、道路施工、建筑施工、矿山、城乡裸露地块等。
2.臭氧。臭氧属于耦合性污染物,随着光热温度变化而由其他物质反应形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是臭氧形成的前提物。挥发性有机物来源于各种类型燃料的使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有机溶剂的储存和运输、农牧业相关产品的使用以及餐饮油烟等。氮氧化物主要源于机动车和移动机械的尾气、燃料燃烧等。
四、德宏州污染天气主要原因分析
(一)人为因素
每年2—4 月是云南省春夏季大气污染攻坚战时期。这个时段正值春耕轮作及烧荒时节,农业生产活动产生大量扬尘和烟尘,而建筑施工地、餐饮服务业、线性工程、工矿企业等复工复产及机动车数量快速递增,造成污染物日渐累积,极易形成污染天气。2023 年3 月在建城市施工工地共159 个,常态化监督不到位、不精细的问题普遍存在,渣土车带泥上路、拖灰入城现象时有发生。秸秆焚烧屡禁不止,2023 年1-3 月,全州共监控发现火点3340 个,及时处置的仅有921 个。全州在册餐饮场所4049 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比例为83%,部分餐饮场所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成为直接污染源。
(二)气象因素
每年1—4 月德宏州处于静风(或微风)少雨时期,不利于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的扩散和沉降。2023 年1-3 月持续出现高温少雨天气,全州平均降雨30.4毫米,较常年偏少30.8 毫米。因气温高、风速小、降雨少,逆温层长时间维持,导致分布于近地面2.5 千米以下的细颗粒物,反复下沉并在近地面1.5 千米附近富集。地面空气相对湿度较高,有利于颗粒物的吸湿性增长和二次转化。
(三)叠加因素
德宏以西的印度东北部、缅甸等地每年2-4 月正值春耕烧荒,热源点显著增多,烧荒产生的大量颗粒物在较大偏西风的引导下影响德宏地区。根据2019至2022 年3—4 月污染天气气象数据和热源数据分析,气流轨迹主要来自偏西方向(70%),大气污染物经孟加拉、缅甸中北部随气流向我国境内输送。经测算,境外生物质(主要为烧荒)燃烧对我州污染天气的平均贡献率约为60%。
五、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体系
1.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各县市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镇村三级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具体负责人,针对性实行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工作方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基层单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族干部群众保护环境、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自觉性,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工作格局[1]。
2.统筹谋划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偷烧行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制度,开展建筑施工工地监督检查,确保做到“六个百分百”。加强涉气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工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3.健全监测分析处置机制。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研判,完善各县市网格化监管体系,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错峰建设、限产限排、降雨增湿、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甚至进一步采取停建、停产、停运“三停”措施。各县市有效建立相邻县市间信息互通和措施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区域联防。
4.推动大气污染跨境合作。进一步摸清境外污染源的影响,主动加强向上对接汇报,推动国家和省级对等层面与缅方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等,建立更高层次的大气污染治理跨境合作机制。探索建立环境突发事件联合应对机制、学术研究交流机制、环境保护项目合作机制、环保设施开放参观机制等。
(二)精准开展管控措施
1.精准管控城市道路扬尘。加大对城区道路清洗保洁,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强对城市裸露地块、城郊结合部扬尘管控;加强对建筑物拆除、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扩大道路两侧绿化。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在城区主要出入城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对进出城车辆进行冲洗。
2.精准管控施工扬尘。加强城市规划区和城乡区域建筑施工工地及线性工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3.精准管控秸秆、垃圾、落叶焚烧行为。认真研究德宏州季节性特点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习俗,在作物成熟丰收季节,集中精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充分发动镇村组干部力量,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调查掌握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可收集资源量及利用现状,完善资源台账,研究资源化利用方式,全面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高综合利用率,产生经济效益[2]。
4.精准管控餐饮业油烟。严格把控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城市市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和监管制度,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台账,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加强对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管。
5.精准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推进包装印刷行业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 含量原辅料替代和生产工艺改进,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并对收集的废气采取吸附、回收、焚烧等处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引导汽车、摩托车组装、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等低挥发性涂料,鼓励使用水性胶粘剂,对原材料储存、输送进行密闭管理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同时禁止露天作业。
6.精准管控工业企业烟气污染。督促硅冶炼、水泥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烟气污染精细化防治措施,提高烟气收集效率,安装高效集气、收尘装置,并对收集的烟气采取除尘、脱硫、脱硝处理;督促砖瓦窑、机制炭及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烟气污染精细化防治措施,对烟气进行除尘、脱硝处理,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3]。
7.精准管控机动车尾气。加强非道路移动车辆和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管理。及时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加快推进机动车检验维修“I/M”制度(对在用汽车定期进行尾气排放检测〔I〕,经检测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实行强制修理〔M〕,使在用汽车尾气其符合排放标准的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科普宣传,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更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新能源汽车。
(三)有效运用干预手段
有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加强监测和气象数据分析,对空气环境质量作出科学准确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气象条件适宜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增雨作业,最大限度沉降大气细微颗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