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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小型企业融资困境研究

2023-08-30马云风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3年4期
关键词:小型企业融资金融

马云风

一、前言

小型企业作为经济市场中体量较小的经济主体,与中大型企业相比较,有着抗风险能力不足、运行规模较小、经验不足等缺陷。针对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投资人,都会设置较高的门槛,使小型企业出现融资困难,影响小型企业的运行和发展。而信息时代下,互联网金融形态的出现,使新型的金融模式为小型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型企业要想获得资金支持,实现稳定发展,需要主动了解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结合现实情况以及自身的发展需求,对融资方式进行科学化的调整和优化。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型企业融资特征与优势

互联网金融作为信息时代下产生的全新金融形态,主要是指以网络技术为依托,在具有规模的网络平台中形成完整的金融交易合作体系。通过技术手段和金融功能,以及企业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生产效率,推动经济新常态的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呈现短小、频急、强险的特点。短小主要是指小型企业资金使用期限短,主要满足企业短时间内的资金需求。而资金额度小,融资缺口在50万元以内的占有多数。频急主要是指企业融资需求频繁,具有经常性和临时性的需求。由于企业不具有垄断性资源,处在竞争市场中,企业有着更为灵活的运行机制,从而对短期的资金有着更高需求。而急则是企业资金需求的及时性较高,需要资金快速到位,从而抓住转瞬即逝的商机,满足企业运行发展的要求。强险主要是指小型企业资金需求旺盛,而企业抵抗风险能力不足,又处在多变的生存环境中,使企业承担较高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并最终导致较高的资金需求风险。面对小型企業融资需求特点,参与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中,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有着成本低、交易效率高、覆盖力强的特点。网络融资渠道的建立,使资金供求双方将自己的信息登录到网络平台中,不需要支付中介费用,就可完成信息匹配,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同时,金融业务交由计算机处理,可减少人工操作的失误,利用网络覆盖力更强的优势,随时随地获取金融资源,为用户提供更大的便利,促进金融资源的配置,开展高效率金融活动,为小型企业发展提供资金的支持。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型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

(一)规模效应不显著,缺少风险防范能力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小型企业呈现出运营规模小、产权内容单一、信息化程度不足等特点。自身不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只能依靠宣传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和消费者,满足企业自身的发展的需求。这种缺少市场规模效应的发展模式,使很多融资主体,如商业银行出现惜贷行为,对于存在经营风险的小型企业,不会轻易提供贷款服务。很多银行更愿意选择信用等级更高、发展规模更大的大中型企业,为其提供贷款服务。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小型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则一定程度上增加融资的成本。与此同时,在融资过程中,小型企业缺少风险预防和抵抗的能力,致使企业承担过大的融资风险。由于小型企业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在发展中缺少财务上的指导,使其对互联网金融了解不深入,对网络金融市场信息获取不及时,落实的决策出现与自身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具体而言,小型企业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主体目标,在宽松的网络金融环境中,展开产业间的合作。而为获得更多经济主体的信任,保障获得资金上的支持,小型企业利用不规范的行为,制作虚假的财务信息,造成企业在合作中自身的形象被破坏,还致使金融机构受到不良影响。

(二)网络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信息安全问题

由于我国在现代金融中的投入有限,在法律层面没有设定具体的信用标准。且小型企业运行规模较小,企业之间分散,企业征信更多依靠银行投资情况而定[1]。这种网络运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使小型企业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出现虚假交易信息,或是信息安全问题,使资金使用者承担风险,并利益受到损害。而这种信息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不准确和信息泄露两方面。一是信息不准确问题。小型企业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利用网络选择平台,而网络中的信息存在虚假性,我国金融协会难以对合法的平台和信息进行细致的统计。造成小型企业在选择平台时,难以确认平台是否合法合规。一旦出现选择性的错误,不但容易使企业网络系统出现病毒,还容易造成企业信息安全风险,为企业增加较大的运行压力。二是信息泄露问题。网络融资活动使参与融资的主体,通过线上完成交易。缺少传统的法律公证,致使很多平台容易受到网络病毒的干扰,出现假冒签字,或缺少资质认证等问题,造成企业没有获得资金的帮助,还面临着企业信息泄漏,或者背负较大债务等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小型企业融资对策

(一)注重优化小型企业资金结构,强化内部监管力度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若想促进小型企业资产比重平衡,除了采取股票债券集资方式来缓解现行环境下的股票金融市场困境,还需在选择集资手段过程中,盯紧股票、债券两个方面,针对已出现的融资问题加强分析[2]。根据不同问题选择相应集资手段,增强内部监管力度,以避免因经营扩大,而资金缺乏、现金流缺少、缺乏有效管理、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的发生。

首先,调整小型企业资产占比。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一旦发生负债率过高现象,需注重提高小型企业主权资产,优化企业资产比例。这样一来,能够间接优化小型企业资产比例;同时,还应促进其他小型企业的整合,不仅能够扩大小型企业生产力,还能更好地促进其资产比重平衡。

其次,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降低挂牌企业管控门槛,为挂牌企业发行、转让和相关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有利于将小型企业聚集起来,为其提供投融资对接、登记托管、信息发布以及规范性培训等综合服务,促进小型企业共同发展[3]。其中,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主要是对小型企业进行挂牌展示,增加小型企业信息披露,达到信息公开透明。能够有效帮助小型企业进行债务融资或转让股权,实现财政支持市场化、公平化与透明化。将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与互联网融资相结合,需要利用互联网搭建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投资者与小型企业沟通对接提供渠道,实现公开发行股权重酬、限制投资者出资额、分散投资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普遍存在大数据安全问题,若忽视此方面的内部监管,极有可能会导致小型企业数据信息泄露、财务信息公开。所以,应加强内部监管力度,针对互联网金融开发专门的监控与管理系统,组建专门队伍负责实施管控线上平台各项经营活动与信息储存。并要求互联网企业严格保密各种信息数据,做好数据安全与保密工作,以更好地保证小型企业能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下持续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政府机构职能作用,积极完善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金融形式,为传统金融业创新发展与整个普惠金融转型带来生机的同时,因自身尚未搭建一套完整、专门的管理体系,而导致互联网金融监管上有空缺,主管金融的监管部门在此方面也缺乏经验,许多监管模式仍处于探索中[4]。所以,为更好地服务小型企业融资转型与创新发展,必须明确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现存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机构职能作用,针对之前出现的问题与发展情况制定法律政策。比如,网络销售理财产品应具备的标准和细则、互联网购物应保护消费者权益、互联网金融需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等。通过完善此类法律法规,搭建一套完善且行之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能够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伴随的一系列风险,确保小型企业能够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持续健康发展。第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在现有法律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规律与小型企业发展实际,积极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登记、审核、信用查询等程序,设立严谨的电子销售控制标准。第二,加大互联网平台融资行为的监管力度,针对虚假隐瞒、操作违法、信用度低的小型企业给予严厉惩处,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最大限度保护融资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具体实践中,可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中开发科学、有效的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出现违法交易行为。并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给予控制和处罚,以最大限度保证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与合法性。

(三)重视构建互联网信用与风险控制体系,提升企业融资效率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构建互联网信用与风险控制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小型企业融资风险,提升其融资效率[5]。为此,应积极采取专业手段与技术,解决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问题。一是建立专业的互联网融资信用评级系统,保障电商平台有效运行,解决金融机构信息核实不对称问题的同时,为小型企业提供良好助力,最大化降低互联网金融融资过程的风险发生率。二是引导互联网金融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广泛收集关于小型企业资金需求、信用等级、资金汇款情况、盈利与销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数据。针对各方面信息数据建立相应信用评价指标,综合评价小型企业信用状况与还款能力,并将风险控制体系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结合在一起,能够有效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系统的可靠度,帮助金融企业从源头上规避信用风险。三是建立一个跨领域的信息查询与共享平台,详细记录金融领域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一次查询便可全面了解小型企业水电、税务、工商等信用记录,掌握小型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能够有效增强征信体系的全面性,切实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四)運用网络借贷创新小型企业融资模式,实现众筹模式的突破

运用网络借贷创新小型企业融资模式,能够有效突破众筹模式存在的局限性问题,为小型企业提供更多合适的贷款产品,有效提升小型企业融资效率[6]。第一,创新抵押担保型贷款模式,将“物权、现金流、应收物”作为出发点,推出“应收账款、提货单、商标权抵押”和“专利权质押”等贷款模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由银行给予创投机构一定的授信支持,准许机构买断部分流动性资金,在合适的时机注入小型企业当中,将原本以现存财产的抵押物拓展至将来财产。第二,利用大数据小额贷款融资模式,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发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对资金需求者进行授信放贷。该模式具有无须抵押担保,仅凭借网商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的信用便可取得借款、速度快、网络申请便捷、支付使用方便等优势。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小型企业在线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交贷款申请,由小额贷款公司评估分析小型企业偿债能力与信用评分,运用网络数据构件模型或实地调研,根据评估结果选择是否借贷给小型企业。成功获得贷款的小型企业需定时在线向小额贷公司提供自身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与经营成果,再由小额贷款公司根据企业所提供的具体信息进行信用评价,科学制定贷款风险控制体系,保证小型企业融资的可靠性。第三,利用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由小型企业根据自身融资需求,选择积极参与门户融资模式的电子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获取相关信贷产品,根据价格对比做出最终信贷产品选择;再运用电子银行立体服务,向选定的电子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机构在得到小型企业申请后进行资料审核,从而向小型企业提供融资资金。

五、结语

总而言之,依托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与传统金融活动相比较,有着便捷性、高效性、低成本的特点。对于小型企业而言,由于自身有着发展规模小、抵抗风险能力不足等特点,使企业处在金融市场中,不存在较大的竞争优势。而网络融资平台的建设,为小型企业获取运行资金提供帮助。但同时,网络虚拟性的特点,也使网络融资因为信息不对称、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出现融资风险和问题。对此,需要企业优化自身的资金结构,并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在宏观的角度调节市场,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企业自身需要建立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并扩大网络融资渠道,实现融资管理上的创新。通过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合作,提升企业的融资效率,为小型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上的帮扶。

引用

[1]王可,周亚拿.互联网金融超市与企业债务融资——以“支付宝”财富平台为例[J].经济学(季刊),2023,23(1):318-334.

[2]易勇哲.基于互联网电商平台的供应链融资案例研究——以慧聪集团为例[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22.

[3]耿子涵.互联网平台企业供应链金融研究及发展建议——以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美团为例[J].中国商论,2022,856(9):65-67.

[4]周超.互联网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国际保理融资的影响因素及发展路径研究[D].镇江:江苏大学,2022.

[5]魏为,千敏.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研究——以汤大仙的面包房融资之路为例[J].中国商论,2022,854(7):110-112.

[6]史越英.“互联网+”背景下的现代企业经济管理模式——评《互联网金融视角下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2022,17(2):248-249.

作者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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