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音乐课“动”起来*
——新课程标准下小学音乐舞蹈模块教学的策略探究
2023-08-19田梅
田 梅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 安徽合肥 230000)
低年级特别愿意参与音乐律动的学生,随着年龄和年级的增长,常常变得越来越不愿意表现自己,不愿意开口唱歌、做动作或者手脚不协调,到了中学阶段更少参与音乐律动。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总结后发现这种情况与音乐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动”的管理有很大关系。如果教师能够从一年级开始一直保持课堂上常态化和音乐化的“动”,即使到了八九年级学生也愿意随着音乐律动表现自己。学生在小学音乐课堂中真正能接触到舞蹈的机会是非常少的,大多数时候音乐课就是学生端坐在班级里唱着各种歌曲,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疏远音乐课。针对这些情况,笔者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美育视角下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舞蹈表演模块的教学研究”为依托,通过大量的培训学习以及课例研讨,总结了几种关于小学音乐课堂舞蹈模块教学的一些策略,在此与广大音乐同人共同探讨。
一、从思想上明确让音乐课堂“动”起来的重要性
首先,以课程标准为本,明确舞蹈课程的具体内容,重视音乐课堂教学中舞蹈模块的教学。
2022年版艺术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指明了舞蹈课程内容,包括“表现”“创造”“欣赏”“融合”4类艺术实践,涵盖了14项学习内容,并且在不同学段给学生设置了8项学习任务。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传媒学院副教授王杰老师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解读系列课程中明确指出:新课标中的舞蹈教学区别于社会上一些专业舞蹈培训机构的教学。新课标中提到的舞蹈教学不是为了培养专业舞蹈人才,而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中小学生,忽略了民族、地域、文化等所有的差异。这里的舞蹈教学更加关注每个学生身体协调性的发展,以及在听到不同节奏、节拍和情绪时身体对音乐的感受,培养学生的反应能力。
其实,细心研读就会发现在新课标中,“舞蹈”无处不在,只不过每个阶段出现的形式略有不同。这是因为每个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是不同的。所以,小学音乐教师应该对“舞蹈”有更加广泛、全面的认知。简单地说,小学音乐课堂中的“舞蹈”其实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规律、有趣味、有意义的“动”。
其次,重视并抓住学生音乐学习的关键期,关注学生对音乐的真实感受,让“动”常态化和音乐化,让学生身心“回归”音乐。
传统教学中,教师们经常喜欢以“身体笔直、坐姿规范”来定义所谓的好学生。在音乐课上很多学生在欣赏音乐或是唱歌的时候都是保持身体挺直不动的。其实,这样反而干扰了学生对音乐的一种本能体验。奥尔夫曾说过,音乐绝不是独立存在的,乐、歌、舞本来就是人生来的一种本能,具有“原本性”的特点。中央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周海宏也曾多次强调:科学征服世界、艺术美化世界,现代人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感知培养一定要抓住音乐学习的关键期。
曾经听过一位教师讲授六年级《龙的传人》一课,整节课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学生对于音乐的参与,教师本身的状态、肢体、语言很放松,最吸引人的是她真正做到了让学生以多种形式的“动”沉浸在音乐之中,而不是像大多数教师那样只是关注歌曲中出现的节奏、音高、乐句难点等等。从审美感知到艺术表现,从创造实践到文化理解,她尽可能多地关注学生对于音乐的参与和对歌曲情绪的深入挖掘,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去感受音乐。整节课学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扭捏,可以看出他们平时在课堂上“动”的常态化和音乐化。
在新课标背景下教师需要更加关注学生参与音乐的形式,除了教材中必要的知识点和难点的教学,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参与音乐。要持续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动”,让学生保持艺术参与的习惯,让舞蹈元素持续被接受,为之后的音乐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在实践中探索让音乐课堂“动”起来的方法
在新课标中,舞蹈的学习任务分为三个阶段。1~2年级的任务是掌握“形象捕捉与表演”。3~7年级的任务是“小型歌舞剧表演”“即兴表演”和“多舞种体验与舞段编创”。8~9年级的任务有“经典作品欣赏与体验”“风格舞蹈表演”和“舞蹈小品创编”。
结合舞蹈课程每个学段的“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和“教学提示”,我们在小学1~6年级中可以采取三种舞蹈编创和参与形式。
(一)形象捕捉与表演——根据作品的内容编创相应的肢体动作
形象捕捉是人类的一种原始本能,人们会通过观察、感受、模仿等形式,把听到看到的某种事物和现象通过一系列动作表现出来,当这种动作语汇具有一定的美感或是被赋予某种特殊意义时就诞生了舞蹈。
低段的学生具有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而且年龄越小形象捕捉的能力就越突出。在教学中常常会发现很多学生编创的动作有时比教师更加形象生动。这就需要教师给足学生独立思考和表现的时间,使其编创出富有美感的动作。
如在进行《蜗牛与黄鹂鸟》的教学时,教师编创的动作是:把自己想象成一只蜗牛,两只手放在头顶模仿蜗牛的触角。虽然内心觉得自己是一只可爱的小蜗牛,但是实际呈现出来的动作缺少美感。后来,有位同学自由编创了如下动作:将左手食指和中指弯曲模仿蜗牛的触角,右手握成拳头放在左手的手背上。这样从侧面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有壳的小蜗牛,从动作的美感和操作上来说,更加形象生动,受到学生们的欢迎。所以,教师如果觉得自己设计的动作美感不足,可以向学生请教,也许他们会有更好的方案。因此,在进行一、二年级教学时,可以结合教材中的具体作品,根据作品中出现的关键词或具体形象带领学生进行编创。
如学唱一年级歌曲《洗手绢》,教师可以在衬词部分加入洗手绢的动作,帮助学生记忆歌词,感受音乐节奏与生活中的劳动之间的紧密联系。结尾处的“哎罗哎罗哎!”,最后一个“哎”音高偏高,学生比较难掌握,为此可以设计一个晾手绢的动作——把脚踮起来,把手绢高高地挂起来,帮助学生通过肢体动作唱准音高。教材中类似这样与生活相关的作品很多,都可以引导学生根据形象捕捉参与身体动作的表演。除此之外,一、二年级还有很多关于小动物的作品,如《小蜻蜓》《小青蛙》《可爱的小象》《猫虎歌》等,其中具有各种动物典型特征的动作可以作为编创舞蹈的素材,让学生在塑造形象的过程中体验参与音乐的快乐。
教学中加入舞蹈动作,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协调手脚,增强肢体的控制力,还能让学生更深刻地感受生活与音乐的关系。让学生从对歌曲情绪的审美感知到演唱与动作的艺术表现,从对形象动作的捕捉到对劳动价值的认知,其实就是对学生进行核心素养的培养。
(二)多舞种体验与编创——根据作品的风格选择相应的舞种进行表演
在小学阶段的音乐教材中有我国各民族的一些经典作品。对于这些作品,教师在编创舞蹈时,不需要关注作品的具体内容,只需抓取每个民族或地域的舞蹈风格元素来设计动作。所谓多舞种体验并不是要求学生一定要学会多少种不同的舞蹈技能,更多的是关注学生对每个民族舞蹈及其特点的掌握与认知。
如:藏族,人们会用献哈达的形式表达对客人或是重要人物的尊敬,因此,献哈达是藏族舞蹈的典型动作。另外还有甩袖动作,这与他们的服饰相关。在新疆舞蹈的典型动作中,用手心拖举新疆八角帽的动作和移动脖子的动作是维吾尔族舞蹈最突出的风格,这也是与民族服饰和生活习惯相关联的。蒙古族舞蹈有骑马、顶碗等相关动作;彝族舞蹈则经常是转圈舞,这与共火把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教学中将各民族舞蹈的特点与各族民俗风情相结合,既能培养学生对各种舞蹈的肢体协调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心。此外,汉族的秧歌舞或国外的宫廷交谊舞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进行编创表现。总之,舞蹈动作的编创很简单,但一定要符合作品的风格。
比如一年级歌曲《咙咚呛》,我们就可以选取秧歌舞中的“十字步”让学生跟着音乐的节奏“动”起来,无须编排一支完整的专业性舞蹈;同样地,《草原就是我的家》可以加入骑马扬鞭的动作,体会在草原自由驰骋的愉快心情。诸如此类的作品还有很多,如《新疆是个好地方》《我的家在日喀则》《金孔雀轻轻地跳》《彝家娃娃真幸福》等。音乐教师只需要抓取每个舞种的一个或几个典型的动作,通过观看舞蹈视频或者现场示范讲解,叠加相关的舞蹈动作语汇,帮助学生从一个典型动作编创逐渐发展到两个或四个乐句的舞蹈片段表演,为8~9年级风格舞蹈表演奠定专业基础。
(三)即兴表演、小型歌舞剧——根据作品的情境设计表演场景或动作
在现阶段我们使用的音乐教材中,除了有明确舞蹈风格的作品和一些形象鲜明的作品之外,在高年级会出现一些形象捕捉和多舞种都不适合表现的作品。为此我们可以选用即兴表演或是小型歌舞剧的形式。
如:对于《外婆的澎湖湾》《阳光牵着我的手》这种难以捕捉形象动作,也没有特定风格的作品,我们可以根据音乐的节奏特点设计一些拍手、捻指、拍腿、跺脚的声势律动,或是用道具加入有节奏的伴奏,让学生在课堂中“动”起来。
还有一些作品具有一定的情境,可以用歌舞剧或是情境剧的形式进行表演。如:《狮王进行曲》可以根据作品的音乐变化,设计一个森林里的狮王登基的场面。一部分同学扮演森林中各种小动物,一部分同学扮演狮王的护卫队,一个或几个同学扮演狮王,模仿狮王威风的样子,其他“小动物”则是安静紧张的样子。创设一个故事情境可以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选择自己想要扮演的角色参与音乐实践。类似《小红帽》《跳圆舞曲的小猫》《波斯市场》等这种故事性比较强的作品,就可以采用歌舞剧表演的形式。学生从演角色开始,逐渐发展到可以自己设计制作相关的头饰、道具等等,发挥各种能力,为之后舞蹈小品的编创做好铺垫。
结语
作为小学音乐教师,在新课标背景下我们要明确:舞蹈教学的加入并不是音乐课的负担,相反它能帮助学生更好地融入音乐课。只要我们秉持认真钻研和努力学习的态度,领会课标的精神内涵,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再根据标准中的各项具体内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信舞蹈教学一定会更精彩。让课堂“动”起来,让音乐滋养灵魂,音乐课定能成为学生们放飞梦想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