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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脑出血术后康复护理的应用时机及效果

2023-07-31

关键词:功能障碍肢体脑出血

韩 梅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 蚌埠 233000)

脑出血是临床致残及致死率较高的疾病,高血压是诱发脑出血的独立危险因素[1],长期血压增高可导致患者心、脑血管发生病理性改变,脑出血发病风险显著增高[2]。血肿钻孔引流术及脑室钻孔引流术是临床用于高血压脑出血治疗的常用术式,可显著降低高血压脑出血患者死亡率,但对高血压脑出血发病后伴随的功能障碍却无明显改善作用[3]。有学者认为[4-5],康复护理对改善高血压脑出血术后患者肢体功能障碍效果显著,但应用时机尚存争议。现回顾性分析高血压脑出血术后患者的病历资料,探讨高血压脑出血术后康复护理的应用时机及康复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21-01—2022-03月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行手术治疗的68例高血压脑出血患者的病历资料,其中男37例,女31例;年龄50~78岁,平均(65.5±7.3)岁。纳入标准:①经CT和/或MRI检查明确诊断为高血压基底节区脑出血;②自愿接受血肿钻孔引流术治疗;③术后3 d CT显示脑室系统梗阻解除;④SDP/DBP需控制在160mmHg/100mmHg以下,颅内压力≤15mmHg;⑤GCS评分≥9分;⑥明显肢体功能障碍;⑦嗜睡或意识清晰。排除标准:①既往有脑血管意外性疾病遗留功能障碍;②腰椎穿刺禁忌症者;③凝血功能异常者;④肝肾功能不全者;⑤发病时误吸致严重肺炎者;⑥心功能不全或伴有其他器官功能障碍者。依据术后实施康复护理时间不同分为早期康复组38例及常规康复组30例。早期康复组中男20例,女18例;年龄50~78岁,平均(63.1±9.3)岁。常规康复组中男17例,女13例;年龄50~78岁,平均(66.2±4.3)岁。2组患者性别、年龄分布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学委员会同意批准,患者及家属对研究内容均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患者术后均给予常规处置,包括控压、降颅压、营养支持、预防感染等对症治疗。早期康复组患者于术后第3天即进行康复护理,常规康复组于术后1周时进行康复护理,2组术后1周时应用的康复护理方法相同。早期康复护理:①上肢关节被动活动:护理人员双手分别扶握患者肩部及腕部,根据肩关节正常活动范围进行上抬、外展及内收活动;双手分别握患者上臂、腕部,根据肘关节正常活动范围进行肘关节屈伸、旋转活动;双手分别握患者前臂、手心,进行腕关节屈伸、旋转运动;②下肢关节被动活动:双手分别托住患者小腿及足部使患者下肢抬起,根据各关节正常活动范围进行外展、内收、旋转等被动运动;双手分别握患者足背及脚趾进行屈伸足趾运动。在进行康复护理过程中需动作轻柔、速度适中,确保不给患者带来不适感,每关节每次训练20次,每天进行2次康复护理。术后1周2组患者均进行偏瘫侧肌力强化训练,并给予功能性电刺激治疗以增强患侧肢体肌肉力量;根据患者术后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完成坐位平衡训练,并由静态平衡向运动平衡过渡,患者适应运动平衡后可协助其进行患肢持重、坐-站、站立位及行走训练;根据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完成日常进食、穿衣等生活能力训练。

1.3 观察指标

使用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法评价患者术后3 d及术后1、3个月肢体运动功能恢复情况,使用改良Barthel指数评分法评价其日常生活能力。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 果

2.1 肢体运动功能对比

术后3 d 2组患者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3个月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均高于术后3 d(P<0.05),术后3个月高于术后1个月(P<0.05);早期康复组术后1、3个月时评分高于常规康复组(P<0.05)(表1)。

表1 2组患者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比较分)

2.2 日常生活能力对比

术后3 d 2组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3个月Barthel指数评分均高于术后3 d(P<0.05),术后3个月评分高于术后1个月(P<0.05);早期康复组术后1、3个月时评分高于常规康复组(P<0.05)(表2)。

表2 2组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比较分)

3 讨 论

高血压脑出血是临床常见的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及残疾率均较高[6],临床治疗后常会发生肢体运动功能障碍,如不及时、有效干预可导致肢体肌肉萎缩及关节畸形[7]。有研究表明[8],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后早期康复护理对改善患者患肢肌力、促进康复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于康复护理的实施时机临床尚无统一意见。

有学者认为[9],脑出血手术治疗后康复护理时间越早,患者肢体功能恢复越佳。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脑出血患者神经系统症状不再进展48 h后即可进行康复治疗[10]。另有研究证实[11-12],脑出血发病患者发生肢体功能障碍越重,早期康复治疗效果越好。本研究中,早期康复组患者在高血压脑出血术后3 d即行康复护理,此阶段患者生命体征、病情及神经系统均趋于稳定,符合进行康复护理的条件。结果显示,术后1、3个月2组患者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均高于术后3 d(P<0.05),术后3个月时评分高于术后1个月(P<0.05);早期康复组术后1、3个月评分高于常规康复组(P<0.05)。表明在高血压脑出血术后3 d开始进行康复护理在促进患者肢体功能康复、提高日常生活能力方面较术后1周后才开始康复护理的作用更为显著。

综上,高血压脑出血术后第3天即进行康复护理能更好地促进患者肢体运动功能恢复,提高日常生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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