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尾船”考
2023-07-29尹敏志
关键词:明代;沿海卫所;倭尾船;造船技术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3.03.013
明朝的航海技術发展迅速,已有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00—1995)、封越健、宋烜、席龙飞、何锋等学者的出色研究。1然而,当洪武初年“倭寇”渡海来袭时,明朝官军所乘海舟速度却远远不及,以至于水师将领廖永忠有“其来如奔狼,其去若惊鸟,来或莫知,去不易捕”之叹。2本文从新发现的日本藏公文纸印本的纸背文书入手,结合《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分析明初“倭寇”横行东亚海域背后的技术原因及其影响。
首先介绍本文核心史料。明代初年,政府公文超过保存年限被废弃后,未写字的一面偶尔会被用来印刷书籍,遂将公文内容以纸背文书的特殊形式保存下来。静嘉堂文库藏《汉书》残本4册8卷,便是一部宋刊明初公文纸印本。此书原藏湖州陆氏皕宋楼,光绪三十三年(1907)被陆树藩售于岩崎氏静嘉堂。1973年,竺沙雅章从中抄出8件洪武三年(1370)处州府“小黄册”,加以初步研究,但未深究其余文书。3 2019年,笔者赴东京展开调查,统计出静嘉堂藏《汉书》共有纸背、纸面文书320件,均为洪武初年浙江行省公牍,包括户籍文书226件,温州卫、温州府、台州卫文书94件。本文将根据其中1件温州卫文书、1件台州卫文书展开讨论。
一、明初泉州“倭尾船”与台州“倭船”
静嘉堂藏《汉书》纸背文书中的11件内容前后连贯,可连缀复原为洪武五年(1372)温州府“声息”事,其内容是温州府某县逐月记载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的军事讯息,以及沿海卫所的防御策略。“声息”文书的开头,即卷九十五页二七纸背文书如下:
一宗声息。
洪武五年
二月
二十五日,承奉本府帖文,该:据下村巡检司申,该:奉省府札付,为声息事。据泉州卫申,据……十四日夜五更,有潮州倭尾船一十余只驾使……余人登岸抢掠,杀死盐户吕思贤等一十……施行。得此,并承准温州卫牒文,为上事。承……昼夜用心,于紧关去处隄(提)备。奉此,移牒……请瑞安县依上隄(提)备,申府照验。
三月
初九日,承奉本府帖文,该:承准浙江等处提刑按察司温台分司牒文,为上事……洲、中界山巡检司,关乐清、瑞安县隄(提)备施行。
二十八日,承奉本府帖文上事。奉此,行移各处,依上会捕施行。
四月
由于公文纸印刷书籍时遭到裁剪,原文书内容残缺,录文时根据年月日重新分段,残缺部分以省略号标识。该文书主体以黑笔书写,部分以红笔书写,黑、红笔迹相同,似出于同一人之手。据弘治《温州府志》记载,洪武十一年(1378)温州府共设巡检司10处:馆头、中界山、北监、小鹿、蒲岐、梅头、下村、小渔野、江口、仙口。1文书第四段可见“下村巡检司”,第六段可见“中界山巡检司”,由此判断,文书中的“本府”即温州府。
洪武初年,温州府下辖4县:平阳、永嘉、瑞安、乐清。文书第四段可见“请瑞安县依上隄备”,第六段可见“关乐清、瑞安县隄(提)备施行”。“关”起源于宋代,属于平行文书,用于同一长官而分别置局治事的官司之间相互关照。2由此推知,“声息”文书的编写单位不是乐清县或瑞安县,而是永嘉县或平阳县。“声息”文书的最后一件,即静嘉堂藏《汉书》卷九十六上页七纸背文书全文如下:“洪武五年九月□日知县潘□奉县丞赵世……”据嘉靖《永嘉县志》记载,洪武十一年之前,永嘉县知县名潘泰,县丞名赵世杰。3由此确定,“声息”文书为洪武初年温州府永嘉县文书。
文书内容分3部分:二月二十五日声息事、三月初九日声息事、三月二十八日声息事。第一部分记载,洪武五年二月十四日晚上五更,泉州卫发现十余只“倭尾船”忽然从潮州行驶而来,停靠在泉州海岸,海贼登岸,杀死当地盐户吕思贤等人,劫掠而去。泉州卫立即将这一情报告知“省府”,即浙江行省首府杭州府。杭州府得到消息后,发札付至温州府。二月二十五日,温州府发帖文至永嘉县,提醒该县加强防备。永嘉县收到温州府帖文不久,又收到温州卫牒文,内容也是关于“倭尾船”。最后永嘉县发牒文至瑞安县,提醒后者注意防备,并将已提醒瑞安县之事申温州府照验。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重申第一部分中需要“隄(提)备施行”的内容,可见当时“倭尾船”出没不定,来去迅速,令东南沿海官兵高度紧张。岩井茂树总结明代的上行文书曰申文,平行文书曰牒文,下行文书曰札付,其起始、终端语皆有定例。1温州府“声息”文书所见公文类型及首尾用语,与此大体相符。
然而,文书中“倭尾船”一词颇为费解,顾名思义,应是一种船尾形制特殊、迥异于中国本土的日本式海舟。“倭尾船”很可能不是其正式名称,而是洪武五年前后福建、浙江沿海卫所官兵对这种日本造或日本形制远洋船的习惯性称谓。
与此同时,洪武六年(1373)台州卫官兵也缴获“倭船”,静嘉堂藏《汉书》卷九十五页一九纸背文书记载:
二十六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催促前事。仰督并台州府攒完贡具,伺候调用,仍将用过物料数目,攒造文册缴申,拘收完头……奉此,当日立案,行下总旗黄福及关百户孟福昭信,依上施行。
八月
初九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前事。仰依上催促,台州府攒完贡具调用,仍将用过物料数目,攒造文册缴申,拘收完头、木楂……当日立案,行下总旗黄福及关百户孟福昭信,依上施行。
十二日,准百户孟昭信关,为前事。坐到倭船合用木楂,自行差军砍办,承奉拘收完头、木楂之先,为无见在石灰,以此将锯下……军人石灰应用及同炊爨饭食,俱已销用,别无余数。所据实……台州府棕缆未完,以致忱悮开报。准此,当日立案,申本府照验。
十六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为军船金鼓事。仰依上催促施行。奉此,行据总旗黄福呈,移准百户孟昭信关除于台州府关……据,金一面并旗号、棕缆等项未完,不曾关领。当日立案,开申本所照验。
九月
初八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为成造船只事。仰催督台州府攒完棕缆等项发来,仍将用过物料、實销数目,造册缴申施行……福呈,移准百户孟昭信关,据船上贡具除节次收领外,缘棕缆、旗号……销数目,难以开报。准此,当日立案,开申本所照验。
二十三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为前事。仰依上攒,并台州府星夜造完棕缆等项,仍将用过物料花销,备细数目,攒造文册,缴申……
此文书内容是台州卫报告建造军船事。台州卫在打造新军船的同时,还监督催促台州府措办旗号、棕缆、金鼓等军船所需物料与贡具。由第四段可见,台州卫原本准备从缴获的“倭船”上砍下可用的木楂、完头等船体零部件,用于打造新军船,但台州卫部分军人擅自将木楂、完头等一部分用来烧石灰,另一部分用于生火做饭。当洪武六年八月十二日台州卫右千户所百户孟福发现这一情况时,木楂、完头均已消耗殆尽。鉴于台州卫官兵已缴获部分“倭船”,并将其进行拆解,可知他们应当对其构造具备相当程度的了解。
温州府文书所见泉州卫报告的“倭尾船”,应即是台州卫文书所见“倭船”。洪武初年,这种船在广东、福建、浙江海域频繁出现,其特点是船尾设计特殊,船速极快,有别于中国本土的军船或民船,但传世文献中未见洪武年间“倭尾船”形制的具体描述。下节将目光移向域外文献,从朝鲜方面的史料加以推测。
二、朝鲜王朝史料所见“倭船”
田中健夫指出,明初“倭寇”之乱先在朝鲜半岛爆发,其成员既有来自日本对马岛、壹岐岛、肥前松浦地方的“三岛倭寇”,又有“禾尺”“才人”等朝鲜(高丽)人。2当他们合流南下侵扰中国沿海时,理论上既可能乘坐朝鲜造海舟,又可能乘坐日本造海舟。
朝鲜太宗七年即明永乐五年(1407)三月,对马岛守护宗贞茂派遣使者平道全向朝鲜进献土物,归还被掳至日本的朝鲜人。借这一机会,宗贞茂向朝鲜太宗请求赐予茂陵岛,“欲率其众落徙居”。但朝鲜太宗认为,此举无异于引狼入室,还可能留给日本方面朝鲜招纳叛人的口实,予以拒绝。1不过,同年七月朝鲜太宗任命对马岛使者平道全为员外司宰少监,赐予银带。2从此后事态的发展来看,朝鲜很可能试图通过平道全这一渠道,获取日本方面的军事情报与造船技术。
15世纪初期,朝鲜太宗与对马岛守护宗贞茂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证据是朝鲜太宗十二年即明永乐十年(1412),宗贞茂献书朝鲜太宗,书中写道:“倭船八十余艘,欲于朝鲜安釜岛等处淹留田猎,仍向中国。”3对船队南下侵扰中国的意图直言不讳,而朝鲜方面竟不顾中国方面安危,默许“倭船”在其境内修整。但正因为日本船队停靠在朝鲜境内,朝鲜政府很可能获得了近距离观摩并仿造“倭船”的机会。翌年,柳思讷将朝鲜兵船与平道全所造“倭船”在汉江上展开竞速,结果“顺流而下,则兵船不及倭船三十步或四十步。逆流,则几百步矣”。4此次竞速充分暴露朝鲜军船与“倭船”在速度方面的巨大差距,尤其在逆流航行的情况下,朝鲜军船落后“倭船”甚远,在实战中根本无法追击。考虑到朝鲜造船舶在行驶速度方面落后日本式海舟很多,“三岛倭寇”与“禾尺”“才人”等朝鲜(高丽)人合流后,乘坐朝鲜式海舟南下的可能性应该不大,明朝官兵也不太可能称朝鲜式海舟为“倭尾船”或“倭船”。
朝鲜与日本之间的短暂和平,几年后旋即被日方打破。朝鲜太宗十五年即明永乐十三年(1415),倭船23艘寇济州,焚毁庐舍,大肆掳掠居民及财物。朝鲜太宗派遣济州人宋全,带领大兵船3艘,携带火?、兵器前往支援。5翌年,兵曹判书朴信启曰:“闻倭奴大修战舰,欲寇中国,若粮食不足,则所过沿海,潜掠可畏。请于诸岛,聚兵船以待变。”6朝鲜太宗采纳这一建议,下令在各个岛屿布置兵船,严阵以待。经过多次实战,朝鲜军队逐渐对“倭船”的构造有了更深入了解,朝鲜世宗元年即明永乐十六年(1418),投化倭皮古、沙古等上言:“今观兵船体制,一船只着一尾,故一遇风浪,辄至倾覆。倭船则于平时悬一尾,遇风浪,则又于两房各悬一尾,故无倾覆之患。乞依倭船例作尾。”7世宗从之。
“投化倭”又称“投化倭人”,指居住在朝鲜半岛南面的富山浦等地,由朝鲜政府赐予土地、财产或官职,从事海上贸易、对日外交等工作的日本人。由皮古、沙古等“投化倭人”的描述来看,“倭船”有三尾,海面平静时只用一尾,全速前进;若海上风浪增强,则在左、右两旁各挂出一尾,以避免船体倾覆。这种三尾“倭船”兼顾速度与稳定性,还可根据海上情况灵活切换模式,适合远洋航行。同时期朝鲜水军船仅有一尾,一旦遇到风浪便容易倾覆,行驶速度又慢,在海上追击战中处于绝对劣势。于是,经朝鲜世宗批准,朝鲜水军开始仿造这种“倭船”。
但从朝鲜开始仿造“倭船”到最后投入使用,耗时既久,费用又高,故始终不乏争议。朝鲜世宗二十七年即明正统十年(1445),仿造“倭船”取得初步进展:“初,命投化倭藤九郎造船于麻浦,仿倭船体。及成,会诸津船于杨花渡,以新造船为敌船,缚草为人,列于船中,乱发诸火砲射之,为相战状,命议政府六曹往观之。”8议政府及“六曹”官员,一同出席观摩有仿造“倭船”参与的射击演习,足见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然而,此后“倭船”的推广似不太顺利,朝鲜成宗四年即明成化九年(1473):
领事申叔舟启曰:“今闻传教,以倭人秦盛幸之言,仿倭船体制造兵船,试其可用。昔在世宗朝,授倭人藤九郎护军职,监造兵船,功费倍蓰,而板薄易破,竟未施行。世祖朝遣柳子光于三浦,令倭船匠造船,亦未究而罢。臣观倭船,板甚薄,多用铁钉,本狭而腹阔,两端尖锐,故轻快便于往来。然动摇,则钉穴浸阔而水漏,易致腐败。本国兵船,体虽重大,然木钉湿而益固,故坚致牢实,可用十年。且兵法据高者胜,我国兵船比倭船高三分之一,故利于战。曩臣奉使日本时,猝遇贼船,即为战备,举帆而行,不过数里,贼船皆不及。是我国兵船,疾行之验也。”上曰:“功用虽倍,经久可用,则为之可也,如有弊而无益,则奚庸为?但人之工拙各异,安知盛幸之非巧于九郎乎?”叔舟启曰:“盛幸亦非船匠,但云问三浦倭人而造之耳。”1
通过申叔舟的描述可知,朝鲜世宗年间“投化倭”藤九郎仿造的“倭船”虽可用于朝鲜军方的射击演习,但质量不甚坚固,船板易破,无法应用于实战。此后,朝鲜世祖又派遣柳子光,在与日本对马岛隔海相望的三浦,即釜山浦、荠浦、盐浦地区招募日本船匠造“倭船”,仍不得要领。从成宗“如有弊而无益,则奚庸为”的回复来看,由于整体质量堪忧,仿造“倭船”没能在朝鲜水军中大范围推广。
在引文中,申叔舟还透露了“倭船”形制的诸多细节:用较薄的船板打造船身,用铁钉连接船板,船头、船尾形状尖锐,船身狭而船腹阔,高度较低。由于上述特殊设计,“倭船”的重量较轻,承受阻力小,海上行驶速度快,但其最大弊端是使用年限短,很容易因海水浸入而腐坏。申叔舟还夸耀朝鲜兵船高大,用木钉连接船板,入海后木钉遇水膨胀,船体愈发坚致牢实,可用10年。此话固然不一定可信,但由此反推,“倭船”使用年限当少于此数。从世宗朝到成宗朝,朝鲜水军仿造“倭船”始终不成功,既是因为所托“投化倭”并非专业造船工匠,技术能力有限,最终画虎类犬,同时也是因为“倭船”以灵巧轻便见长,却随用随坏,更适合“倭寇”随造随用、出其不意的主动攻击,若用于被动防御,不利于发挥其优势,反而要承担较高的维护费用。
综上,根据《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倭船”即“倭尾船”,其船板较薄,用铁钉连接起流线型船身,左右各配一尾,速度与稳定性倶佳,但使用年限较短。15世纪,朝鲜先后委托平道全、藤九郎、秦盛幸等日本人仿造“倭船”,但質量堪忧,再加上攻守异势等原因,最终未在朝鲜水军中大范围推广。
三、“尾”与中国古代海舟稳定装置
“倭尾船”的船尾形状尖锐,当海上风浪增强时,船舱左右另外挂出一尾,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当时中国沿海军船与三尾倭船的形制,又有什么区别?《船政》《南船记》《船政新书》《龙江船厂记》《缮部纪略》《工部厂库须知》《漕船志》等明代造船相关典籍成书于嘉靖以后,2无助于解答上述问题。本节将根据其他船舶史史料,推测“尾”的基本原理。
海上航行容易遇到风浪颠簸,为保证航运安全,宋代开始在海船上加装稳定装置。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记载,宋代使臣出使朝鲜前,从福建、两浙监司雇募客舟。这种客舟的体积较大,形制与河运船舶有所不同:
船首两颊,柱中有车轮,上绾藤索,其大如椽,长五百尺,下垂矴石,石两傍夹以二木钩。船未入洋,近山抛泊,则放矴箸水底,如维缆之属,舟乃不行。若风涛紧急,则加游矴,其用如大矴,而在其两旁。遇行,则卷其轮而收之。后有正柂,大小二等,随水浅深更易。当?之后,从上插下二棹,谓之三副柂,唯入洋则用之。又于舟腹两旁,缚大竹为橐以拒浪。装载之法,水不得过橐,以为轻重之度。3
“矴石”又写作“碇石”,是用石头加重过的船锚,普通的船锚则写作“椗”或“船”等。1为方便收碇石,宋代客舟会在船首安装车轮,车轮上缠绕藤索,利用轮滑装置将其沉入或拉出海底。至明朝中期,普通民用海船基本配备碇石。如成化二十三年(1487)朝鲜文臣崔溥返乡时船只遭遇风暴,弘治元年(1488)正月十六日漂流至浙江台州府临海界,他在外海岛屿见到浙江渔民“围包臣船,列立下矴,臣船亦依岸而泊”。2此处“下矴”即放下碇石。
宋代客舟出海之后,一旦遇到大风浪,还会在船舱两旁各悬游碇一块,风浪停止便收起。“柂”即船桨,客舟配大小各一对“正柂”,视水深情况使用。“?”即甲板室,其后还有两把船桨插入水中,与“正柂”合称“三副柂”,客舟驶入大洋后再启用。宋代客舟还在舟腹两旁悬挂用竹子捆绑制成的“橐”,以抗拒风浪。换言之,宋朝政府为保护朝廷官员的人身安全,为客舟配备双重稳定装置:游碇整体沉入水中,但不像碇石那样接触海底;橐部分接触水面,保持半沉半浮的状态。碇石、船锚属于海舟制动装置,每艘船只需配备一个;游碇、橐属于海舟稳定装置,每艘船需要配备两个。由于携带不便,宋代以后的海舟很少同时配备游碇与橐,通常仅取其一。游碇、橐在之后的演变过程中,各自演化出不同的形态与名称。
据明崇祯年间初刊的宋应星《天工开物》记载,明代的船分为运河所用漕舫、航海所用海舟、江河所用杂舟3类。明末福建、广东地区的海舟,继续沿用宋代橐的技术原理,将其改造为更廉价易得的海上稳定装置。《天工开物》载:“凡外国海舶,制度大同小异。闽、广(闽由海澄开洋,广由香山嶴)洋船截竹两破排栅,树于两傍以抵浪。登、莱制度又不然。倭国海舶,两傍列橹手,栏板抵水,人在其中运力。朝鲜制度又不然。”3
“排柵”是将福建、广东地区随处可见的竹子捆绑在一起,一破为二,树于船只两旁,以抵御风浪。不过,浮竹在水中会产生巨大阻力,当行进至风平浪静的海面时,排柵必定会拖慢海舟的行进速度。而山东沿海船只的形制与福建、广东不同,惜乎宋应星未做进一步说明。明末日本海舟则在船舱两旁列橹手,又以栏板抵入水中,似已非明初“倭船”形制。
总之,宋代的橐、明代的排柵的共同优势是就地取材、成本低廉,共同弊端则是体积庞大、收放不便。清代海舟则走上了另一条发展道路:对宋代的游碇技术进行改良。
李约瑟很早注意到,清代有一种“形同大竹篮”的游碇技术,在海上遇到风暴天气时使用。4清代人将这种“形同大竹篮”的游碇称为“太平篮”。郑光祖《一斑录》记载,道光三年(1823)有商船在海上遭遇飓风,凭借“倒拖太平篮”免于沉没:“海舟遇逆风,例收帆,倒拖太平篮。”5咸丰二年(1852)的增修本进一步解释:“凡海舟遇逆风,例必备大竹筐,包于大铁猫上沉水,长缆拖之。虽不著海底,而舟赖以缓。”6又贺长龄《江苏海运全案》记载:“太平篮:以竹为之,中实以石,船行海洋或有风波,则以篮寄于水中,俾舟无荡。”7通过该书插图,可清楚地看到“太平篮”是往大竹篮里放入石头制成。每艘海舟必须配备至少两个太平篮,遇到风浪放于船舱两侧,犹如“倭尾船”两旁各挂一尾,才能达到稳定船身的效果。
综上,宋朝官员出使高丽时,为保证航行安全,其所乘坐的客舟同时配备游碇与橐。这是中国古代海舟稳定装置的最早记载。明代的排柵与橐相似,清代的太平篮则从游碇演变而来。上述海舟稳定装置的基本原理,与14、15世纪出没于朝鲜半岛至中国东南沿海“倭尾船”或“倭船”两旁各挂一尾相同:利用三角平衡原理,为海舟增加两个海上支点,增强其在风浪中的稳定性。
四、结语
静嘉堂藏《汉书》纸背文书中,温州府文书所见“倭尾船”、台州卫文书所见“倭船”即《朝鲜王朝实录》所见“倭船”。这种日本式海舟船板较薄,船体呈流线型,船头与船尾形状尖锐,船舱左右各配备一尾,海面平静时收起,风浪增强时抛向海中。尾是一种海舟稳定装置,其基本功能与宋代的游碇和橐、明代的排柵、清代的太平篮相似,即利用三角稳定原理防止船只倾覆。由于外观醒目,洪武初年广东、福建、浙江沿海卫所官兵一眼可将“倭尾船”或“倭船”辨认。萧启庆指出,在古代战争中,水军是一种机动军种,用于攻击,最为有效,其功能与骑兵相似。1而明初“倭尾船”或“倭船”行驶速度快,正是藉助这种远洋船,“倭寇”得以横行东亚海域,侵扰范围北起朝鲜半岛,南至中国广东,造成沿线海防形势的持续紧张。
自古以来,东亚各国就相互吸收借鉴船舶建造技术,展开海上竞争。蒙古时代结束后,东亚海域凭借政治上的朝贡圈、经济上的贸易圈以及文化上的知识圈,重新叠加成一个纵横交错而又互相联系的历史世界。2除了政治、经济与文化联系外,“倭寇”作为东亚海域不受任何国家控制的“境界人”,3虽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也在客观上加强了各国的人员与技术交流。15世纪,朝鲜王朝在认识到“倭船”速度快、稳定性高的特点后,试图通过“投化倭”来仿造“倭船”,但最终因为攻守异势、仿造质量、使用年限等原因,放弃在水军中大范围推广。另一方面,尽管没有证据显示明朝的海舟受“倭船”形制影响,但海防需要倒逼着明朝不断改进造船技术,则是毋庸置疑的。
[作者尹敏志(1989年—),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博士后,上海,200433]
[收稿日期:2023年4月3日]
(责任编辑:孙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