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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中学“家长学校”组织开展策略研究

2023-07-27胡旭耀

新课程·上旬 2023年8期
关键词:中学生形式中学

胡旭耀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需要依法承担对子女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指出学校有义务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等形式,为家庭教育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进入中学之后,学生普遍进入青春期,身心快速发育,变得越来越成熟。但与此同时,这种巨大且全面的变化也给学生的心理和情绪状态带来较大的影响,如敏感脆弱、自我意识强、片面追求所谓的“个性”和“独立”等,而且中学生承担着学习的压力,尤其是高中生要面对高考的考验,这一切都使得中学教育工作不能只考虑知识的教学,还要对学生予以全面的关注,关心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种状态。开展“家长学校”,能够实现家校之间的密切合作,为中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提高教育工作的整体质量。

一、中学开展“家长学校”的背景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生效。这部法律明确了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将依法承担对子女的教育责任,还规定了学校的配合支持责任。例如,该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長学校”等方式,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中学组织“家长学校”并开展相关活动是对法律的具体落实,是学校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家长是否可以较好地承担起家庭教育方面的责任,也与“家长学校”的实施效果有着很大的关系。

事实上,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现前,“家长学校”或其他类似的、面向家长的教育指导工作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呼声。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新时代的学生一方面承担着较为沉重的学习负担,另一方面又有机会通过网络接触各种游戏或直播等新鲜事物,家长亟须转变家庭教育理念以应对这种情况。《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本身就是对“双减”政策的呼应,“家长学校”能够在法律的指导下为家长提供新的家庭教育思路和方法。

(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现实需求

从中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来看,家庭教育对“家长学校”有着较为迫切的需求。2021年5月,《儿童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杂志发表的第一个有关中国少年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的流调报告显示,6~16岁在校学生中患有精神障碍的为17.5%,表现为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焦虑障碍和抑郁障碍等。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则提出,截至2020年,我国青少年罹患抑郁症的概率达24.6%。在对上述研究结果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家庭环境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各项相关研究显示,超过一半的学生在家庭环境中没有获得良好的体验。如感到父母太过严厉,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控制或约束;认为自己被父母忽视,缺少父母的关怀;还有些学生受到了家庭冲突乃至家庭暴力的巨大影响。不仅中学生深受其害,家长也会感到苦恼和焦虑。以往在“家长学校”领域的相关研究与实践已经说明“家长学校”这种形式对于缓解此类情况有很好的效果。

二、中学开展“家长学校”的现状

(一)已取得的成效

由以上论述可知,“家长学校”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在以往的教育工作中一些中学已经进行过一定的研究和尝试。通过检索相关文献资料可以发现,中国的“家长学校”其实从20世纪80年代即已出现。但是,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时主要是对某些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各种研究并未到位,“家长学校”应该包含的内容、如何实现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如何开展家长教育等,都还不够明确。所以,初期的“家长学校”无论是在开展的范围还是效果上都存在很多不足。

进入21世纪之后,情况出现了很大的好转。教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建立“家长学校”。经过对家长的问卷调查,在了解到“家长学校”的宗旨之后,绝大部分家长认为参加“家长学校”应该可以提升自己对教育理论知识的了解水平,增强自身的家庭教育能力,可以优化亲子关系。而且,“家长学校”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除了利用学校已有的软硬件建立“家长学校”外,还出现了学校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在学校之外组织“家长学校”的情况。中学阶段的“家长学校”同样受到了上述因素的影响,体现出了形式灵活的特点。

(二)仍存在的不足

“家长学校”当前还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不足。比如,有调查显示,在参加过“家长学校”的家长群体中,只有约10%的家长认为的确对自己的家庭教育有所帮助;近一半的家长认为“家长学校”只是一种形式,没有意识或感受到自己需要通过“家长学校”实现能力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而是将之作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配合,是要按照学校的要求采取一些具体的行动。而且,“家长学校”的实施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面向高中生家长的情况比较少。

造成以上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在观念上,仍有很多人将教育等同于知识教育,而进入高中后,家长已经很难在知识学习上给予学生有效的帮助,那么教育自然地就成为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对学生产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则没有被视为教育的一部分。又如,一些学校为“家长学校”设置的课程及编写的教材比较过时,已经不符合当代中学生的特点和家长面对的实际问题,难以引起家长的兴趣;“家长学校”的形式过于单一,与传统的学校教育别无二致,都是知识的“灌输”。这些都影响了“家长学校”的有效开展。

三、中学“家长学校”的主要内容

为了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家长学校”工作,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为中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必须弥补以上不足,为“家长学校”打开崭新的发展局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学“家长学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亲子沟通、情绪管理、生涯规划、青春期生理健康及家长成长。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组成部分都与家长成长有关。如青春期生理健康,能够让家长突破落后观念的窠臼,与孩子在性教育等较为敏感的领域展开良好的交流。最后的家长成长,则主要是解决家长自己的问题,赋予家长自我成长的能力。

其中,亲子沟通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家长有效地了解孩子,掌握与孩子的沟通方法,能够化解沟通过程中产生的冲突;情绪管理是使家长能够理解孩子的情绪,找到其负面情绪产生的原因,通过家庭教育及家校合作帮助孩子缓解情绪,增强情绪管理能力;生涯规划需要家长结合自身经验,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帮助孩子做好学科及专业的选择等,为孩子达到目标、实现理想提供充分的支持;青春期生理健康则主要是性教育和男女生之间朦胧情愫的处理。家长成长上文已经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四、中学“家长学校”的开展方式

(一)深入调查家长需求

明确“家长学校”的内容后,需要通过具体的方式将其落在实处。中学应把深入调查家长需求放在首要位置,这是决定“家长学校”课程及校本教材等教育要素的前提条件。如某些中学属于高校的“子弟学校”,学生家长从事教师职业的比例很高,那么这些家长对“家长学校”的需求与其他家长就会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同样的内容范畴内要有不同的重点。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背景,调查的主要方向应该包括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识程度,对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的态度和看法,对“家长学校”课程及教材开发的意见和建议等。

学校在具体的调查形式上应该做到多样化,要包括问卷调查、家长会、家访等,还要把线上线下的途径都利用起来。而且调查工作应该持续进行,不断深挖。因为中学生家长普遍人到中年,在各自的领域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平时工作会比较繁忙,可能还会面临照顾家中老人等问题,时间非常有限,再加上一些家长对于家庭教育重视不足,所以在单次的调查中可能没有深入思考就给出了草率的回答,这对后续“家长学校”工作的精准开展是非常不利的,而通过丰富的形式可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二)创新“家长学校”的形式

“家长学校”采用何种形式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上文所说,中学生家长工作繁忙,还有很多家庭事务需要处理。而高中生的家长还需要考虑学生将来的升学和专业选择等,不仅忙碌,而且心理和情绪也会受到影响。单一的“家长学校”形式可能会给家长造成负担。因此,为了兼顾广泛的家长群体,满足家长的个性化需求,中学“家长学校”的教学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而且应根据情况的变化,一直保持积极创新的态势并给予家长选择的权利。比如,可以将“家长学校”的形式先大致区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在线下形式中再划分为讲座、互动、体验三个主要类别。讲座以教师或专家团队利用校本教材向家长进行教育为主,宣讲现代化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相关案例,注重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论坛则是多元互动交流,包括教师或专家与家长的互动以及家长之间的互动,为家长答疑解惑,解决具体的问题。体验则是创设真实情境,家长自己体验其家庭教育方式的优劣,促进家长在家庭教育上的创新实践。线上形式以理论为主,结合线下的论坛和互动,为时间有限的家长提供便利。

(三)做好评价反馈工作

任何教育活动都需要评价反馈,“家长学校”的开展也是如此。通过评价反馈,学校能够了解家长的需求是否得到了满足,学校的软硬件优势有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无必要优化“家长学校”的师资力量,家庭教育校本教材的编排是否存在漏洞等。另外,“家长学校”的评价反馈不能只将家长作为了解情况的对象,还要考虑到学生的情况,因为家庭教育是否得到优化会通过学生的表现反映出来。如对于家长认为自己得到了帮助,但学生仍然存在明顯问题乃至有所恶化的情况,要考虑家长是否重视家庭教育并及时采取措施。

为节省时间并提高效率和准确度,应该在每次“家长学校”的课程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家长的感受,并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跟踪,与家长保持交流沟通,观察学生的实际状态。在发现问题之后,班主任应该尝试与家长进行个别交流,或者组织教师、家长和学生的三方谈话,进一步挖掘问题。在评价反馈中,还要引导家长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了解家长对“家长学校”的满意度,适时进行合理调整。所有的评价反馈结果要利用信息技术做好记录和分析,以便后续随时查看。

(四)解决难点促进应用

在“家长学校”开展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为社会在发展,学生家庭的情况也在变化,每一届学生及其家长都可能产生与之前不同的某些特征。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发现、分析并解决“家长学校”应用过程中的难点,将这些难点作为突破口,推动“家长学校”的发展,更好地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中学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比如,教师自身是否对家庭教育足够了解,在自己的家庭范围内能否对孩子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这就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教师不具备相应的意识和能力,那么必然造成“家长学校”课程或教材内容的偏差,与家长的实际需求脱节。学校应该对参与“家长学校”的教师进行专业培训,鼓励他们与学生家长互动,增强自身素养。又如,在吸引家长参与方面,学校要结合前期调查情况,将家长主要的困惑点作为课程和教材的主题,并通过以往的案例证明“家长学校”在解决这些困惑上确实能够发挥良好的作用。

总而言之,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背景下,中学“家长学校”的开展是非常必要的,各学校和教师都要积极参与进去,以家长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在形式、内容、评价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参考文献:

[1]潘丽娜.新时期中学家长学校管理模式研究[J].好家长,2016(30).

[2]陈刚,刘水丽.精心构建新时代的家校联盟体:常宁市合江中学家长学校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第二课堂(D),2020(3).

(作者单位:天水市第九中学)

编辑:赵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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