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22年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特征分析
2023-07-19阴媛吴卉王悦周玉祥任治兴
阴媛,吴卉,王悦,周玉祥,任治兴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3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长春市是吉林省省会,人员密集场所较多,人群流动性较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率相对较大。2004 年起,长春市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网络直报。为及时掌握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规律,本研究对2004—2022 年长春市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特征进行分析,并探讨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收集2004 年1 月1 日—2022 年12 月31 日长春市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资料,包括事件发生时间、报告地区、发生场所、发病数、死亡数、事件分级、事件分类等。
1.2 分级与分类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将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报告标准,但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事件定义为未分级事件。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将事件类型分为传染病事件、突发中毒事件、环境因素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源性感染事件、预防接种服药事件、放射事件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1.3 统计分析 采用Excel 2007 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及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的描述采用率或构成比。
2 结 果
2.1 基本情况 2004—2022年长春市累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 070 起,发病8 164 例,死亡198例。其中,2008 年报告事件数最高,为343 起,占11.17%。见表1。
表1 2004—2022年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Table 1 Report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Changchun from 2004 to 2022
2.2 分级和分类 2004—2022年长春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未分级事件为主,报告3 031起(占98.73%),一般事件29 起(占0.94%),较大事件10起(占0.33%),无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
环境因素事件是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类型,共报告2 858 起(占93.09%),死亡165 例(占83.33%);其中空气污染事件2 855 起,死亡165例,均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其次为传染病事件,报告195 起(占6.35%),死亡29 例(占14.65%);以甲型H1N1 流感事件为主,占传染病事件的60.00%(117/195);死亡数最多的为流行性出血热,占传染病事件的48.28%(14/29)。见表2。
表2 2004—2022 年长春市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Table 2 Categories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reported in Changchun from 2004 to 2022
2.3 地区分布 长春市11 个县(市、区)均有事件报告,事件数前三位的地区为朝阳区(1 490 起)、德惠市(356 起)和二道区(334 起),占事件总数的71.01%。发病数和死亡数最多的均为朝阳区,报告发病3 060 例(占37.48%),死亡43 例(占21.72%)。见表3。
表3 2004—2022年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区分布情况Table 3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Changchun from 2004 to 2022
2.4 时间分布 全年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主要集中在10月—次年3月,累计报告2 589起(占84.33%)。环境因素事件主要分布在10 月—次年3 月(86.11%,2 461/2 858);传染病事件主要分布在9—10 月(62.56%,122/195),见图1。突发中毒事件主要分布在9—10 月(50.00%,8/16)。其他公共卫生事件1起,在6月报告。
图1 2004—2022年长春市环境因素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月份分布情况Figure 1 Monthly report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caused by environment factors and infections disease in Changchun from 2004 to 2022
2.5 场所分布 2004—2022年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场所以家庭为主,共报告2 663 起(占86.74%),发病4 896 例。其余各类场所中,学校报告128 起(占4.17%),发病2 009 例;饮食服务单位53 起(占1.73%),发病460 例;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农村村庄等场所,共226 起(占7.36%),发病799 例。传染病事件主要发生在学校,共报告117起(占60.00%),发病1 480 例;其次是家庭,共报告28 起(占14.36%),发病337 例;其余50 起(占25.64%)发生在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农村村庄等场所,发病334例。
3 讨 论
2004—2022 年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以未分级事件为主,其次为一般事件,与其他地区研究结果基本一致[4-7]。2008年起,年事件报告数较此前有较大幅度升高,可能是吉林省2007 年底启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系统后,要求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无论是否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判定标准,均需上报信息系统,从而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水平。
事件类型以环境因素事件中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为主,与北京市和黑龙江省的报告结果相似[8-9]。这与北方地区秋冬天气寒冷,居民习惯采用燃煤取暖的生活方式有关。传染病事件数居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二位,报告病种主要有甲型H1N1 流感、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和水痘,这种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特征与湖南省、海口市等地报告结果相近[6,10]。学校是该类事件的主要发生场所,其主要与学校人群聚集程度高、人员接触密切等因素有关[11-13]。
地区分布上,长春市报告事件数最多的地区为朝阳区。可能与朝阳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较多,医疗救治能力强,接收病例能力和报告水平相应较高有关,也可能与朝阳区人口基数较大有关。
月份分布上,长春市环境因素事件主要发生在10 月—次年3 月,这也与当地居民取暖时间一致。长春市严寒季持续时间较长,要继续改善自供暖方式,积极推广安装报警器,进一步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传染病事件主要发生在9—10 月,主要是与2009 年长春市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事件较多有关。
综上,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环境因素事件和传染病事件为主,其中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是防控的重点。家庭和学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重点场所,建议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强化教育部门责任意识,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及时性;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4]。
利益冲突声明全部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阴媛负责研究设计和论文撰写;吴卉负责论文修改和数据审核;王悦负责数据收集分析;周玉祥负责统计分析;任治兴负责论文撰写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