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女性的生活状态脞论
2023-06-28魏子怡
魏子怡
摘要:《世说新语》相关条目记述了魏晋女性生活状态的基本情况,其中门第观念深刻左右着女性的生活,并主要通过影响女性的婚姻来发生作用。魏晋女性较为自由的特点则主要体现在言行恣意和重视才能两方面。儒家观念也从两个方面对女性施予影响:一是“孝”思想的存在对于有子的女性生活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二是重“礼”的思想往往限制了女性的行为,情止于礼。魏晋女性既有较自由的一面,也有言行受到压抑的一面,需要辩证、全面地看待。
关键词:《世说新语》;魏晋;女性;生活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4580(2023)02—0050—(05)
DOI:10.19717/j.cnki.jjus.2023.02.009
《世说新语》中与女性相关的条目约有117条之多,散见于各个门类,其中以《贤媛》一门中的女性条目记载最为集中,彰显着不同女子的个性与才能。以女性作为切入点对《世说新语》重新进行观照的学者亦不在少数,其中对于魏晋时期个性解放及女性形象的研究较为集中,突出了魏晋时期较为自由的社会风气,如吕晓洁的《论魏晋时期女性思想的觉醒——以<世说新语>为例》及张子涵的《<列女传>与<世说新语>女性形象对比研究》。此外宁稼雨先生的《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士族婚姻观念变化》一文对于理解魏晋女性生活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在前人基础上,试从《世说新语》女性条目出发,总结门第观念及儒家“礼”的影响,分析魏晋女性限度之内的自由,力求还原魏晋女性生活状态。
一、门第
《世说新语》涉及女性婚姻生活的约有51条,其中门第观念又与女性的婚姻生活紧密联系,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女性择偶。周一良先生认为:“六朝门阀制度下,最为人所重视者为‘婚与‘宦。”[1]“宦”是构成家族门第势力的基础,“婚”则是不同家族進行利益联盟乃至阶层跃升的重要工具。魏晋时期门第观念极强,比如《方正第五》一目中,多涉及有关门第之见的内容,世家大族往往不屑与寒族为伍,然而面对这种现象时刘义庆将其归入“方正”一目,说明门第观念在当时的士族心目中是品性端方的表现。《世说新语》中的女性浸染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总是会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其中,下面笔者将以女性择偶为切入点,探析门第观念对女性生活的影响。
(一)家长包办
门第观念常常通过择偶来影响女性生活,其中家长包办是魏晋女性择偶的重要形式,家长往往会以门第为重要依据替子女择偶,因此女性生活以较为被动的姿态受到门第观念的影响。
《方正第五》第25则中有这样一则故事:
诸葛恢大女适太尉庾亮儿,次女适徐州刺史羊忱儿。亮子被苏峻害,改适江虨。恢儿娶邓攸女。于时谢尚书求其小女婚。恢乃云:“羊、邓是世婚,江家我顾伊,庾家伊顾我,不能复与谢裒儿婚。”[2]
诸葛恢是东晋时期的重臣,出身世家大族,其家族势力可与王导的家族并称,《排调第二十五》第12则就有“诸葛令、王丞相共争姓族先后”的记载,佐证了诸葛恢家族的煊赫。这则故事中与诸葛家族结亲的都是当时的高门,如颍川庾氏、累世官宦的羊忱家族以及济阳江氏。而谢裒来求婚的时候,谢氏家族并未发迹,相较于诸葛恢家结亲的家族来说差距较大,因而诸葛恢拒绝将小女嫁给谢家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出于门第的考虑。
同样涉及女性择偶的条目还有《方正第五》第58则:“王文度为桓公长史时,桓为儿求王女,王许咨蓝田。既还,蓝田爱念文度,虽长大犹抱著膝上。文度因言桓求己女婚。蓝田大怒,排文度下膝,曰:‘恶见文度已复痴,畏桓温面?兵,那可嫁女与之!文度还报云:‘下官家中先得婚处。桓公曰:‘吾知矣,此尊府君不肯耳。后桓女遂嫁文度儿。”这一则讲的是桓温为自己的儿子求娶王文度的女儿,后来王文度的父亲王蓝田不同意,认为不能将王家的女儿嫁给兵家子弟,最后桓温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王文度的儿子。桓温虽然官高权重,但却属于寒门,地位不如士大夫阶层,魏晋时期士族女性极少下嫁寒门,但寒门女性嫁士族男子却容易得多。本则中桓儿未能得娶王女,而“桓女遂嫁文度儿”,这个结果与双方家族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
通过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家长乃至家族对于门第的重视。这种现象与魏晋时期的门阀政治不无关系,在动乱的社会环境下,世家大族想要维持长久的兴盛,与门第较高、有一定势力的家族联姻无疑是巩固自身地位的可靠选择。由此,在家长的安排下,门第观念便通过择偶对魏晋女性的生活状态产生深刻影响。
(二)自愿选择
除家长包办女性婚姻之外,魏晋时期也有自主选择婚姻对象的女性,但自主选择并不意味着摆脱门第观念的影响,从相关事例的记载中也能透视出门第观念的痕迹。如《贤媛第十九》第18则:“密觇之,独见一女性,状貌非常,浚因求为妾。父兄不许。络秀曰:‘门户殄瘁,何惜一女?若联姻贵族,将来或大益。父兄从之。遂生伯仁兄弟。络秀语伯仁等:‘我所以屈节为汝家作妾,门户计耳!汝若不与吾家作亲亲者,吾亦不惜馀年。”父兄本不愿让络秀为周浚妾,然而络秀为了家族的兴盛,自愿做出牺牲,屈节到周浚家为妾,以换得与贵族的联姻。李贽曾评此则曰:“此妇求夫,求势力也。好女子与文君奚殊也?有好女子便立家,何必男儿?”[3]点出了络秀屈节为妾的目的是为家族求得势力。如果说家族中的家长受到门第观念影响,左右女性择偶是门第观念通过外力对女性生活产生影响,女性是被动的接受者,那么这一条中络秀的例子就是门第观念以内在的形式对女性择偶产生影响,是女性接受门第观念后主动做出的选择,自愿为了家族利益而选择门第更高的结婚对象。
在《世说新语》有关女性择偶问题的条目中,仅有一则明确交代两人是由于情意相投而结合的,即《惑溺第三十五》第5则:“韩寿美姿容,贾充辟以为掾。充每聚会,贾女于青璅中看,见寿,说之。恒怀存想,发于吟咏。”此后贾充女便和韩寿暗中来往,却因韩寿衣服沾染有贾充家特有的香料而败露,被贾充所知。最后贾充没有声张,而是把女儿嫁给了韩寿,成全了这一对有情人。这一则故事看上去颇有“自由恋爱”的特征,但笔者认为这也是以两人的门当户对为基础的,韩寿出身官宦之家,是曹魏司徒韩暨的曾孙,且个人能力较强,这些都是贾充最终应允这桩婚事的重要因素。门第观念的影响在这里是以隐性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如果韩寿出身寒微,那么二人的结合恐怕要经历一番波折甚至无疾而终。
由上可知,门第之见给《世说新语》中女性的择偶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是当时的女性难以逾越的框架。门第观念在婚后依旧对女性造成影响,《尤悔第三十三》第2则记载:“武子以其父不答拜,不成礼,恐非夫妇,不为之拜,谓为颜妾。颜氏耻之。以其门贵,终不敢离。”因为父亲没有回拜颜氏,所以王济认为礼没有完成,颜氏不能算是自己的后母,也就不去拜见她。颜氏深以为耻,但由于王家门第高贵,最终不敢与之离婚。门第观念在当时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而婚姻对于魏晋时期的女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因而门第观念就通过女性择偶对女性的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自由
分析《世说新语》中女性的生活状态离不开对社会大背景的考量,“在三国两晋时期,其他学说例如儒学,是不景气的。虽说孔子在名义上还是被推崇为最高的圣人,但整个儒家学说正如清人皮锡瑞所称,处于一个中衰时期。玄学实际上取代了儒学在思想界的统治地位。”[4]可见此时玄学对传统儒学发起了冲击。在玄学蓬勃发展而儒学相对衰落的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言行要求及理想人格规范有所松动,女性的生活由此呈现出一定的自由特征。
(一)言行恣意
所谓言行恣意,是指魏晋女性在生活中呈现出来的状态显得顺应天性,且个性较为突出。这种特点在《世说新语》有关女性的条目中可以窥得一二,如《排调第二十五》第8则中所记:“王浑与妇钟氏共坐,见武子从庭过,浑欣然谓妇曰:‘生儿如此,足谓人意。妇笑曰:‘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儿故可不啻如此!”本则中的武子是王浑的儿子王济,参军是王浑的弟弟王沦,如此看来王浑的妻子钟氏与王沦就是叔嫂关系。王浑的妻子钟氏乃钟繇的曾孙女,出身高门,颇具诗才。当王浑夸奖儿子时,钟氏竟然说如果自己能够嫁给王沦,生出来的儿子一定比王济优秀。结合钟氏的背景,可知她是一位受過良好教育的世家女性,不太可能是由于见识不足而这样表达。加之本条被刘义庆划分到了《排调》一目,“排者,俳也,滑稽也。古代俳优戏说,大多充满机智的笑声。调者,调侃戏谑也,在嘲讽中见其人生智慧。”[5]其中并没有批评的意思,只是把它视为日常的调笑,可见当时的社会对于这样的语言行为还是有一定包容度的。又如《假谲第二十七》第9则:“既婚,交礼,女以手披纱扇,抚掌大笑曰:‘我固疑是老奴,果如所卜!”该则讲的是温公表妹嫁与温公时的场景,温公表妹婚前并不知道所嫁何人,但心里已经猜到一二,结婚当天发现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故“抚掌大笑”,并戏称温公为“老奴”。这一连串率性之举,尽显少女的爽朗恣意,与既往作品中崇尚的贤淑端庄女性形象截然不同。
通过以上条目可以看出,魏晋女性的家庭生活有玩笑逗趣的一面。夫妻相处过程中能直言心中所想,大胆展现自己的智慧与个性,不必加以掩饰,由此在言行中显示出魏晋女性较为自由宽松的生活状态。
(二)重视才能
才能即是指才华与能力,汉代评价女子的才能时较为偏重妇道要求,《后汉书》中《皇后纪》有这样的记载:“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世妇主丧、祭、宾客,女御序于王之燕寝。”[6]显示出在妇礼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才是女性理想的人格典范。对女子的称赞之语通常也在妇道的框架内,如《后汉书》对郭皇后的评价:“郭主虽王家女,而好礼节俭,有母仪之德。”[7]在赞其“好礼节俭”之余又将这种美德总结为“母仪之德”。魏晋时期在评价女子时除了传统的妇道要求,还较为重视对才能的考量。这里的才能尤其指女性的智慧和德行,比如同样是对皇后的记载,《晋书》言王皇后:“后年八岁,诵诗论,尤善丧服;苟有文意,目所一见,必贯于心。年九岁,遇母疾,扶侍不捨左右,衣不解带者久之。每先意候指,动中所适,由是父母令摄家事,每尽其理。”[8]从中能够看出王皇后文采不俗、颇具孝道,而又善于料理家事,超出了传统的妇道框架,显得更加鲜活立体,其中便隐含着魏晋时期对女子才能更为重视。
《世说新语》女性条目中也体现出了对女子才能的重视,结合《贤媛》一目的整体情况来看,有25则都是因个人智慧或才能而被记载,而并非依据儒家传统的贤良淑德,如《贤媛第十九》第17则:“孙秀初欲立威权,咸云:‘乐令民望不可杀,减李重者又不足杀。遂逼重自裁。初,重在家,有人走从门入,出髻中疏示重,重看之色动。入内示其女,女直叫‘绝,了此意,出则自裁。此女甚高明,重每咨焉。”本则讲的是李平阳和其女的故事,根据传统礼法,女儿是要听从父亲的命令,依照父亲安排行事的,但在李平阳遭遇危及生命的大变故时,居然选择去和女儿商议,可见李平阳女儿才能的不俗。而当李平阳女儿看到奏章后,没有丝毫慌乱,只说了一字“绝”,准确判断了形势,显得镇定而睿智。在结尾处《世说新语》的编纂者更是点评道:“此女甚高明,重每咨焉”,直言其“高明”的特点,对其才华做出了肯定。李平阳之女可因其“高明”被记录于《贤媛》一目,可见对女性的评判标准有所放宽和松动,不再局限于妇道内容,女性的才华得到了更广泛的承认,女性的日常生活较之前代也就更为自由轻松。
再如许允妇在新婚时被许允嫌弃相貌丑陋,面对许允“妇有四德,卿有其几”的质疑,她没有一味忍让退缩,而是巧妙应对道:“新妇所乏唯容尔”,并且对许允的无礼给予了回击:“夫百行以德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谓皆备”(《贤媛第十九》第6则),此后许允便对许允妇愈加敬重。清代张端木言许允妇:“如此明决,即奇丑亦可爱。”[9]“明决”即明达有决断,是在说许允妇虽外表丑陋,却因为出色的才能而惹人喜爱,肯定了许允妇的才华。《世说新语》中还提到了著名才女谢道韫的故事:“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言语第二》第71则)此时的谢道韫年纪尚轻,却能即兴创作出精妙过人的诗句,其才情可见一斑。刘辰翁评其:“有女子风致,愈觉撒盐之俗。”[10]认为“兄子胡儿”的诗不及谢道韫。面对“未若柳絮因风起”的佳句,谢太傅的反应是“大笑乐”,说明他对于谢道韫的才能是承认且赞许的。
由上可知,《世说新语》中的女性言行较为自由,有表现自己才华的空间,且评价标准较为宽松,客观看待女性的能力。透过《世说新语》女性条目,读者可以感受到女性群像鲜活的个性,欣赏她们各异的才华。《晋书·列女》中选录的女性也屡见智慧有才能者,如羊耽之妻辛氏“聪朗有才鉴”,又如杜有道之妻严氏“贞淑有识量”[11]。从中足见魏晋时期对女子才能的重视。
三、循礼
《世说新语》所描绘的魏晋社会具有内儒外道的特点,虽然存在着许多任诞放达的言行,但其内里还是儒家的思想,“三十六门中,以‘孔门四科居首便是明证。检阅全书,诸如‘仁‘德‘礼‘信‘贤‘良‘忠‘孝‘节‘义等字眼儿俯拾皆是,充分体现了编撰者对儒家正统精神的认可与肯定。”[12]通过细读《世说新语》中有关女性的条目,我们便可得出其对女性生活的影响。
“孝”是儒家话语体系中极其重要的部分,《论语·为政篇》有言:“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礼。”[13]在《世说新语》中有关子孝母的记载十分丰富,如《术解第二十》第11则:“殷中军妙解经脉,中年都废。有常所给使,忽叩头流血。浩问其故,云:‘有死事,终不可说。诘问良久,乃云:‘小人母年垂百岁,抱疾来久,若蒙官一脉,便有活理。讫就屠戮无恨。”为了恳求殷中军为自己的母亲看病,他叩头至流血,即便因此事被杀也没有遗憾,只求母亲能够恢复健康。在孝亲风气之下,部分有子的女性生活便多了一重保障。
我们也要看到儒家思想对于女性生活的规范乃至约束的一面,相较于男女之间的情,儒家思想更加推崇的是君臣之情、血缘之情等符合礼法等级秩序的情,若情纯粹出自于男女之间,就会为人所诟病。《方正第五》第4则:“行数十里,淮乃命左右追夫人还,于是文武奔驰,如殉身首之急。既至,淮与宣帝书曰:‘五子哀恋,思念其母,其母既亡,则无五子。五子若殒,亦复无淮。”郭淮的妻子因为受到牵连,即将被诛杀,郭淮却只是让妻子按时出发。州府文武劝说郭淮举兵,数万百姓呼号哭泣,郭淮才最终改变主意,让左右文武将妻子追回。之后郭淮上书宣帝为妻子求情的理由与夫妻之情丝毫无干,而是出于自己五个孩子对郭淮妻的感情,言孩子不能失去母亲,如果五个孩子殒命,那么自己也无法苟活。虽是以人之常情来打动宣帝,郭淮却绕过了夫妻间应有的男女感情,只言子与母、父与子之间的亲情,郭淮妻在这里仿佛只是作为五个孩子的母亲而存在,其中渗透的便是儒家的情感态度。
在情与礼的矛盾冲突中,魏晋时期的“情”得到了进一步重视,刘劭对人“情志”中的“志”重新进行定义,显示出了才性观由汉至魏晋的转变。姚维评其:“刘劭论人之情志,是将人作为有情有欲,有才有智的活生生的、丰满的、立体的个体人格予以肯定,是对人自身价值的肯定,反映了魏晋人独立人格意识的觉醒。”[14]由此说明魏晋对于“情”的态度较之汉代更为包容,逐步正视人之常情。但笔者认为夫妻之间的情在此时期的接受程度是较为有限的,夫妇关系亲密化的发展受到了“礼”的阻碍。《世说新语》中《惑溺第三十五》一目共七条,全都与女性有关,“惑溺”意为沉迷,此目又被安排至第三十五,结合这部分所收录条目的具体内容,可知编纂者有明显的贬斥态度。《惑溺第三十五》第2则:“荀奉倩与妇甚笃,冬月妇病热,乃出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妇亡,奉倩后少时亦卒。以是获讥于世。”这则故事讲的是荀奉倩与其妇恩爱的感情,却“获讥于世”,可见魏晋时期社会对于夫妻亲昵感情的态度是不推崇乃至讥讽的。再如《惑溺第三十五》第6则:“王安丰妇常卿安丰。安丰曰:‘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后勿复尔。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遂恒听之。”这则故事讲的是王安丰夫妇关于夫妇间相处方式的讨论,通过王安丰所说的“妇人卿婿,于礼为不敬”可佐证儒家所讲究的“礼”与夫妻间的亲昵感情是相冲突的。故事结尾又言“遂恒听之”,即王安丰认为妻子说的有道理,便同意她“妇人卿婿”的行为,从中我们可以探得从社会整体而言是反对夫妇之间过于亲昵的,但个人私下的生活中并未对其过分排斥。
儒家思想通过对“孝”的极致推崇与对所谓违礼之情的反对,对女性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结合前文提到的“许因问曰:‘妇有四德,卿有其几?”(《贤媛第十九》第6则)可知,此时儒家的规范并未完全消失。因此我们能够推知儒家思想对于《世说新语》中的女性生活状况是既有保障又有约束的。
另外,《世说新语》中也有关于下层女性的记载,她们往往以妓或婢的身份出现,社会地位不高。有时她们会被视作可以随意处置的物件,比如《汰侈第三十》第1则:“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谒崇,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沈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如果宾客没有饮酒,劝酒美人就会被斩杀,此处的美人即是下层女性的缩影之一,生杀予夺的大权都掌握在贵族男子手中。但若贵族男子宽厚待人,下层女性的生活状态也可以是安稳宽松的,甚至可以获得读书的机会,如:“郑玄家奴婢皆读书。尝使一婢,不称旨,将挞之。方自陈说,玄怒,使人曳箸泥中。须臾,复有一婢来,问曰:‘胡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愬,逢彼之怒。”通过郑玄家奴婢大胆为自己辩白的行为,以及‘薄言往愬,逢彼之怒的妙语,可以看出魏晋时期下层女性在被视作贵族男子的物件之外,其智慧与才华也能够得以展露。总而言之,下层女性生活状态如何主要取决于其所属的贵族男子的态度。
综上可知,《世说新语》中所描写的女性由于更为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自身的努力,生活状态较之前代更为轻松,其才能和智慧也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来,这是女性的价值和人格得到更多承认和正视的一段时期,因此《世说新语》中的女性形象方可如此闪亮夺目。但儒家对于女性的教化影响根深蒂固,女性并未彻底跳出儒家给她们限定的身份定位。这一时期的思想解放与个性发现主要存在于男性世界,并没有给女性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影响,仅仅只是让女性所负载的枷锁有所松动而已。
参考文献:
[1]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81.
[2](南朝宋)刘义庆著,(南朝梁)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世说新语笺疏[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9][10]周兴陆.世说新语汇校汇注汇评[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7.234-1167.
[4]许抗生.三国两晋玄佛道简论[M].济南:齐鲁书社,1991.3.
[5]蒋凡,李笑野,白振奎评注.全评新注世说新语[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948.
[6][7](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397-402.
[8][11](唐)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950-2509.
[12]刘强.世说学引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323.
[1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13.
[14]姚维.才性之辨——人格主题与魏晋玄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57.(责任编辑 程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