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前移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2023-06-15吴晓俊
吴晓俊
为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矛盾,近年来,雅安市芦山县纪委监委主动转变信访工作方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主动接访、抓实初访、双向承诺等方式积极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主动接访,从“群众上访”到“干部下访”
畅通信访渠道,关键在“下”。只有主动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作风,深入田间地头接访,切实为民解忧,才能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联系,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深入一线送关怀。为切实推动问题解决,提升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清风大走访”“基层听音、一线走访”等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诉求,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成立三个协作区,建立县、镇、村三级信访预警体系,共享信访信息。目前,芦山县三个协作区主动下访1600次,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3个。
流动接访解民忧。创新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一台一卡一账三员”工作机制,利用“信访室驻地接访+室组地流动接访”工作模式,覆盖全县8个乡镇(街道),制定《接访排班表》,按照分管领导和各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的乡镇(街道)开展接访活动,认真梳理排查辖区内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面对面听取举报人意见,“零距离”答疑解惑。
下沉监督促落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建立清单台账,列入片区协作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让监督检查组带着问题下访,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收集更多的信访举报,深入查找問题根源,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抓实初访,从“重复上访”到“源头治访”
解决群众诉求,关键在“治”。实践证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是化解信访矛盾的关键,只有在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纠治,才能有效减少和避免重信重访现象发生。
以耐心暖民心。在具体接访过程中,为有效安抚群众情绪,初信初访演变成重复访、越级访,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规范标准化信访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安检—登记—接谈—受理(不受理) —告知”的流程接访,保障上访接访安全性和隐私性。
以细心换省心。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理性信访,对受理范围外的来访耐心疏导、答疑解惑,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转办信访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结果,让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以责任促信心。针对部分时间长、跨度大,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复杂的的信访举报,由委领导带队化解,依照台账进行任务分解,厘清责任清单,让举报人从程序中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心,增强化解信访问题的信心。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初信初访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8.46%,信访秩序明显改善,努力做到了让群众满意。
双向承诺,从“匿名避险”到“组织保护”
提升查办质效,关键在“实”。只有搭建起举报人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互相信任的桥梁,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才能有效提高信访举报成案率和查实率。
落实制度保障,让实名举报人放心。积极探索实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机制,在尊重意愿、严格依规的前提下,由信访室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及承诺事项。在分办信访件时,将双向承诺书一并移送承办部门,确保处置工作“直奔主题”,有效缩短办理时长,承办部门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工作进度、处理意见。
强化督查督办,让实名举报人满意。实名举报信访件实行“双优先、两到位”办理方式,即时间优先安排、力量优先保障,举报人权益保障到位、办理结果反馈到位。信访件办结后,信访室牵头组织承办部门、审理室及分管领导集体会商审核,研判反映问题是否查清、人员处理是否到位、信访问题是否有效化解,共同把关确认后方可销号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
加大宣传力度,让实名举报人明晰。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台一卡一账三员”工作机制、乡村组微信工作群、“魅力芦山”微信公众号等,围绕实名举报的优势,双向承诺适用对象、实行目的、签订流程等积极开展信访知识宣传。2022年以来,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9份,平均办理时长75天,同比缩短15天,开展信访知识宣传60余次,收到实名举报信访件同比增长 22.22%,群众信访举报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未出现重复访、越级访等情况,实现了举报人、被举报人“双满意”。(作者系芦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