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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米丽肯的专有功能主义

2023-06-05

科学经济社会 2023年5期
关键词:知识论谷仓倾向性

彭 俊

何谓知识?哲学家们普遍认为,对知识的分析就是寻求对命题性知识的单个必要而合取充分的一些条件。这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S 知道p,当且仅当j”,其中“S”是认知主体,“p”是知道的命题,“j”是哲学家们所欲寻求的单个必要而合取充分的条件集。自柏拉图以来,传统知识论①“知识论”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论包含了知识是什么、我们能知道什么、我们如何去知道三个子论题,而狭义上的知识论则只关注第一个子论题即何为知识的问题。本文的“知识论”概念是在狭义上使用的。主张知识的三元结构:S 知道p,当且仅当(1)p 是真的,(2)S 相信p,(3)S 相信p 是得到辩护的。盖梯尔挑战了这一主张,指出即使得到辩护的真信念也未必是知识。由此,哲学界开始反思传统知识论,除了条件(1)和(2)外,到底还需要什么才能构成知识的充要条件?一方面,部分学者继续沿着概念分析的方式对“知识”概念进行分析,力求得到此概念得以应用的充要条件。而另一方面,以蒯因为代表的哲学家们则将知识视为一种自然现象加以考究,主张以自然主义的方式去理解知识现象。

米丽肯(Ruth Millikan)是当代自然主义阵营的著名哲学家,师从塞拉斯,因其在心灵和语言自然化方面的突出贡献,曾荣获2002年度的冉尼科德奖(Jean Nicod Price)。她一贯反对概念分析的哲学研究进路,认为它是“一种令人困惑的方案,一种哲学的妄想”①Ruth Millikan, “In Defense of Proper Functions”, Philosophy of Science,1989, Vol.56, No.2, pp.288-301.。在知识论上,她以专有功能为基础,对知识现象进行了自然化建构,由此实质上发起了知识论中的“专有功能主义”②“专有功能主义”(proper functionalism)指的是一种知识论流派,该流派主张一信念是否经由恰当执行功能的认知能力产生对于其是否为知识来说至关重要。“专有功能主义”一词虽然是普兰廷加首次提出,但他并非此流派的发起人。米丽肯早在1984 年提出她的专有功能理论后,同年就将此理论应用于知识论的讨论之中,而普兰廷加直至1993 年才正式提出其知识论主张,所以米丽肯才是此流派的实质上的发起者。在国内知识论学界“proper functionalism”多被译为“恰当功能主义”,但“proper function”本意为“事物自己的功能”,在国内的自然化哲学文献中被广泛译为“专有功能”。“专有功能”的译法似乎更近其本意。。这一知识论流派随后主要由埃尔文·普兰廷加(Alvin Plantinga)发扬光大。国内对普兰廷加专有功能主义知识论有较大关注,而对同为专有功能主义流派的米丽肯的知识论则关注甚少。实际上,米丽肯的专有功能主义比普兰廷加的更具优势。

一、专有功能、正常解释和正常条件

米丽肯的专有功能理论是其思想和语言自然化的根基,也是构建其自然化知识论的基础。她在《语言、思想和其他生物范畴》中首次且系统地阐述了专有功能理论,但因其论述过于复杂而常为学界诟病,普兰廷加在对其理论研究时坦言,“我确实冒着误解的风险,特别是由于整个定义结构的某些方面对我来说依然模糊”③Alvin Plantinga, 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p.203.。专有功能理论有三个核心概念,包括专有功能(proper function)、正常解释(Normal explanation)和正常条件(Normal condition)④在米丽肯的著作中,首字母大写的“Normal”(正常)有其特殊含义(后文将会解释),与统计意义上的“normal”(通常)相区分。。

(一)专有功能

“proper function”是米丽肯创造的术语,其中的“proper”对应着拉丁文“propium”,意为“自己的”(one's own),因而“proper function”意为“自己的功能”⑤Ruth Millikan, “Wings, Spoons, Pill, and Quills: A Pluralist Theory of Functio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99,Vol.96, No.4, pp.191-206.。当然,并非被归属于事物的任何功能都能算作专有功能,专有功能是事物之所是而“被设计”(designed to)或“应该”(supposed to)执行的功能。米丽肯从广义演化论⑥事物的演化就是其不断被选择的过程,被选择的事物包括种系基因、个体习得的知识和能力,以及人工制品等。的视角出发,主张事物的这种“应该”执行的功能是其“为了做什么而被选择”(selected for)的功能,因而也称此类功能为事物自身的目的(purpose)。米丽肯的专有功能理论的任务便是“以自然主义的、非规范性的以及非神秘的方式来界定这种‘设计'或‘应该'的含义”⑦Ruth Millikan, Language, 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 Cambridge: MIT Press, 1984, p.17.。

粗略地说,一事项(item)A 具有的功能F 为其专有功能,需满足以下两条件之一⑧Ruth Millikan, “In Defense of Proper Functions”, Philosophy of Science,1989, Vol.56, No.2, pp.288-301.:(1)A作为一个“复现品”(reproduction),起源于某一或某些先前的事项(同一家族中的先前事项),这些事项部分地由于拥有复现性质(the properties reproduced)而在过去成功执行过F,而A 的存在正是因为(因果历史的“因为”)这次或这些执行情况的成功;(2)A 作为产物,源自某种先前的装置(device),该装置在其给定的环境下通过产生类似A 的事项来正常地执行F。其中条件(1)对应着“直接专有功能”(direct proper function),条件(2)对应着“派生专有功能”(derive proper function)。简言之,直接专有功能是关系到事物家族的生存繁衍的功能,缺失了它事物家族则会被淘汰;在演化过程中,有些事物并不直接执行其专有功能,而是通过产生一中间性事物来完成此功能,此时这一中间性事物便具有了继承自生产者事物的专有功能,此即为其派生专有功能。此处需要注意的是,A事项是否具有专有功能F,并未涉及A事项的任何当前倾向或性质,而仅仅依赖其祖先装置与功能F的关系情况。因而A具有专有功能F,并不意味着它能实际地成功执行F,仅仅意味着它“应该”成功执行F。正如因先天缺损而无法实际执行泵血功能的心脏,其作为心脏家族的一员,它也“应该”执行泵血功能。尽管专有功能的“应该”代表着一种规范性,但它并非如康德的绝对律令那样的绝对规范性。由于它根源事项家族自身演化选择的历史,因而是一种历史规范性。专有功能概念将自然性和规范性很好地结合了起来。

(二)正常解释和正常条件

“正常解释”①对于米丽肯而言,“正常解释”强调的是事物被演化出的执行其专有功能的客观机制。因而,即使人们不知道如何解释这种机制,这种机制也依然客观存在,因而“正常解释”依然客观存在。因为有学者将“正常解释”误认为是一种主观上的“解释”,米丽肯在随后的著作中(如,Varieties of Meaning)将其表述为“正常机制”(Normal mechanism)。由于米丽肯在其知识论中采用的是“正常解释”一词,故本文选择与其用语方式保持一致。是一种一般性的解释,是关于“特定的复现而成的家族如何历史地成功执行特定专有功能的解释”,这种解释并不是主观任意的解释,而是“一种对那些专有功能成功执行的历史案例占优的解释”②Ruth Millikan, Language, 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 pp.33-34.。“正常条件”是“家族成员成功执行其专有功能(的正常解释)所必须提及的(外部)条件”③Ruth Millikan, Language, 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 pp.33-34.。正常解释有近端(proximate)和次近端(less proximate)之分,正常条件相应地也有近端和次近端之别。最近端的正常解释是最为一般性的解释,它仅涉及事物家族成员结构上的特征和家族曾成功执行此功能时历史上所处的最为一般性的条件(即统一地尽可能多地覆盖了这些成功事例的条件),和相关的自然法则以及演绎推论。此处提及的“最为一般性的条件”就是相应的最近端的正常条件。仍以心脏执行泵血功能为例,最近端正常解释涉及心脏如何构成、其内部如何运作,以及一些其他正常条件——输入心脏的有规律性的电流冲动、氧气供应和连接心脏的血管回路等。较为次近端的正常解释则是在最为近端解释的基础上增加了更为深层解释,例如增加了输入心脏的规律性的电流冲动如何产生的解释,或者增加了心脏氧气供应源自何处的解释,等等。这些新增的解释必然又会涉及更多的条件,因而会相应形成更为详细的正常条件。更为次近端的正常解释则又是在较为次近端解释的基础上增加更为深层的解释,以此类推。因此,带有起搏器的心脏成功执行泵血功能符合最为近端的正常解释,但不符合其他层次的近端解释。

显然,一家族执行其专有功能所涉及的正常条件并非等同于此家族成员历史上所处的平均(average)条件。例如精子家族的专有功能是与卵细胞结合,但绝大多数精子成员并不处于与卵细胞结合所需的条件之中,仅有少部分精子成员得以幸运地处于正常条件之下。因此,米丽肯在其著作中使用首字母大写的“Normal”来标识“Normal explanation”和“Normal condition”,以和“normal”的统计频率意义上的“通常”含义相区别。

二、自然化的专有功能主义

米丽肯接受了传统知识论中的真值条件(1)和信念条件(2),即认可知识首先是真信念。但作为一个自然主义哲学家,对“信念”和“真”的理解显然不同于传统哲学的观点,因而要理解她的知识论主张,需将这两个概念置于其自然化哲学背景中进行考察。

(一)意向性图像、信念和真

概言之,意向性图像①由于本文讨论的是“信念”,它属于“指示性意向性图像”(indictive intentional icon),因而此处忽略了对“指令性意向性图像”(directive intentional icon)的表述。(intentional icon)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它处于演化为彼此合作的生产装置(producer device)和解释装置(interpreting device)之间,生产装置的专有功能是生产出它们以使解释装置适应其依据相应的映射函数(mapping function)所对应的事态,并以此促使解释装置成功执行对应于此事态的专有功能②Ruth Millikan, Language, 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 pp.97-99, p.144, p.96.。其中,“映射函数”是意向性符号系统在其演化过程中形成的映射规则,因其决定了意向性图像的语义,后来米丽肯也称其为“语义映射函数”。由于此种符号依据其映射函数具有一定的语义性或“关涉性”(aboutness),故而被米丽肯称为“意向性”图像。米丽肯认为,信念作为一种特殊的神经状态,位于信念生产系统和信念解释系统(如推理机制③推理机制既是信念解释系统,也内含于信念生产系统促进新的真信念的生产。如经过推论产生新的真信念。)之间,它是由信念生产系统所生产以供信念解释系统使用的符号,信念生产系统生产它的功能是让信念解释系统适应信念依据语义映射函数所表达的外部事态,并因此促使信念解释系统执行相关的专有功能。因此,信念本身也是一种具有语义性的意向性图像④Ruth Millikan, Language, 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 pp.97-99, p.144, p.96.。当信念生产系统所生产的信念依据其语义映射函数与事态相对应时,此信念即为“真”的信念。

但信念是一种特殊的意向性图像,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⑤此处仅列出了信念的两大主要特征,更多的其他特征详见米丽肯的Biosementics 一文,其中列举了信念不同于动物意向性图像的六个方面。。首先,它们是“表征”(representation)⑥米丽肯在其前期著作中,赋予“representation”具有此处的特殊含义;但她在后期著作(Biosemantics及之后)中放弃了此种特殊用法,仅仅用它表示结构化的意向性图像。本文此处用法与其前期术语保持一致。。表征是“其元素的指称映射值应该被合作的解释者识别(identified)的意向性图像”⑦Ruth Millikan, Language, Thought, and Other Biological Categories, pp.97-99, p.144, p.96.。以蜂舞为例,蜂舞虽然包含了代表蜂蜜、太阳和蜂巢的元素,但作为解释者的蜜蜂在解释此舞蹈时并不会去识别此舞蹈中包含的元素的指称对象,它们做的可能仅仅是对此舞蹈做出反应动作。而对于信念来说,人们对它们的理解需要识别出每个元素的指称对象,这在进行推理时尤为明显。当人们从前提信念(a)“人都有一死”和(b)“苏格拉底是人”得到推论信念“苏格拉底有一死”时,就要求人们对(a)和(b)语句中的“人”识别为具有相同指称值的元素。其次,信念具有命题性的主谓结构以及服从否定变换①Ruth Millikan, “Biosemantics”,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1989, Vol.86, No.6, pp.281-297.。蜂舞没有主谓结构,因而也无法进行否定变换,从而无法形成矛盾的蜂舞。当一段蜂舞表示蜂蜜位置在西北方向,同时另一段蜂舞表示蜂蜜在东南方向时,尽管其中有一个是错的,但对于作为解释者的蜜蜂而言,两蜂舞之间并没有矛盾,它们会将此解释为两个方向都存在蜂蜜。信念具有否定变换的特点,是人类的思维能力区别于动物的思维能力重要因素之一。

动物有知识吗?虽然米丽肯并未就此问题有过直接讨论,但她的信念理论实际上对此已有所暗示:动物不可能有知识。动物的意向性图像不是表征,也没有主谓结构和否定变换,因而动物并不拥有信念,自然也不可能拥有任何知识。与此相对,一些可靠主义(Relaibilism)知识论试图将信念延伸到一般性的动物的表征系统上,以此建立起涵盖动物和人类的一般知识论。如德雷茨克(Fred Dretske)就曾计划,“我想要一种至少允许动物(青蛙、老鼠、猿猴或我的狗)知道事情的可能性的描述,而我不必假设它们能进行传统知识分析中涉及的更复杂的智力操作。”②Fred Dretske, “Precis of Knowledge and the Flow of Information”, Th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1983, Vol.6,No.1, pp.55-90.德雷茨克强调信念生产过程,而抛弃知识的辩护因素,其原因之一就是忽视了信念与一般性的意向性图像之间的实质差异。

(二)作为自然现象的知识

米丽肯认为,知识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其“首要事例是正常(Normally)获得毫无犹疑的真的当下信念(current belief-without-any-ado)的事例,然后我们才将‘知识'概念延伸到某些种类的倾向性信念(dispositional belief)上”③Ruth Millikan, “Naturalist Reflections on Knowledge”, Pacific Philosophy Quarterly, 1984, Vol.65, No.4, pp.315-334.。对此知识论主张的理解,需涉及对信念生产系统和信念强度评估系统运作方式的理解,以及对当下信念和倾向性信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的掌握。

米丽肯指出,我们的信念生产系统是极善于学习的功能系统,它不仅能形成信念,还能学习如何形成信念,学习如何形成新类型的信念,甚至还可能学习如何学习形成新类型的信念。在人类的演化选择过程中,信念生产系统之所以存续正因其能足量地执行其直接专有功能,即产生真信念——依据语义映射函数对应着外部事态的信念。若信念生产系统所生产的多为假信念,则此系统将会在人类身体机能中淘汰,因为其将对人类不仅无益且有害。因此,“帮助产生真信念”是关系到信念生产系统生存的功能,是其直接专有功能④Ruth Millikan, “Naturalist Reflections on Knowledge”, Pacific Philosophy Quarterly, 1984, Vol.65, No.4, pp.315-334.。

由于专有功能是一种“应然”意义上的功能,因而存在出错的空间,信念生产系统就经常产生虚假信念。但信念生产系统产生的真信念就是知识了吗?显然未必,因为知识理论是至少需要排除一定“认知运气”(epistemic luck)的理论。如前所述,事项的专有功能的执行有其相应的由选择历史所确定的正常解释和正常条件,信念生产系统的专有功能的执行也不例外。即使信念生产系统形成了真信念,也存在其偶然生产了此真信念的可能。米丽肯由此提出,“知识典型地涉及到符合正常解释而获得的真信念”①Ruth Millikan, “Naturalist Reflections on Knowledge”, p.320.。需特别注意的是,“符合正常解释”中的“正常解释”只需满足最近端解释即可,因而有些真信念的生产即使不满足更为详细的次近端解释,但只要满足了最近端的正常解释,也同样可能为知识。例如我们的信念生产系统涉及视觉和听觉方面的机制的正常运作,但我们从不会否认配有近视眼镜和助听器的人同样能获得知识。虽然信念生产机制在较为次近端的正常解释上,的确需要涉及视觉和听觉符合其各自较为详细的正常解释(包含晶状体屈伸正常和耳膜正常等正常条件)的运作方式,但在最近端的正常解释层面上则无须对此作出要求,只要涉及总体的视觉和听觉机能在信息输入和输出上与正常人无异即可,即视觉和听觉系统的专有功能的发挥符合了最近端的正常解释即可。

知识的第二个条件涉及信念评估系统,但在转论它们之前需先明确“当下信念”和“倾向性信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顾名思义,“当下信念”就是发生在当前意识之中的信念。例如每次当我想到“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时,我便拥有了一个当下信念。“倾向性信念”是那些蛰伏于记忆之中且可能随时发生于当下的信念。如果“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藏于我的记忆深处,并能在适当时候激活,那么它就是我的倾向性信念。此外,倾向性信念在“倾向”上有强度(strength)之分。有些倾向性信念每次被激活时人们都会毫不犹疑地相信它,而有些倾向性信念只会在某些场合被激活时人们才会毫不犹疑地相信它,例如,“2+2=4”这个倾向性信念的强度就表现得高于“乌云到来后是雨天”。米丽肯指出,倾向性信念的强度是由对当前的信念形成方法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的评估机制所赋予的。信念强度评估机制的专有功能是对当前信念生产方法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转换为对应的倾向性信念的强度。由于当新的当下信念生成之时,倾向性信念也会随之生成,正如当我形成当下信念“中华民族将走向伟大复兴”时,它也同时会进入我的记忆形成倾向性信念一样,因而信念生产系统在形成当下信念时,必然伴随着对此信念形成方法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的评估机制的运作——评估机制完成评估后会将评估结果转换成倾向性信念的强度。在倾向性信念形成之后,当人们将其激活为当下信念时若还考虑到其他相关干扰因素,则评估机制会动态地调整倾向性信念的强度。

既然信念有类别之分,那么知识当属于何种信念呢?米丽肯主张,知识首先是符合正常解释而生成的毫无犹疑(without any ado)的真的当下信念。此类知识也被称为“当下知识”(current knowledge)。此处相比上述论及的第一个知识条件增加了两个限定,“毫无犹疑”和“当下信念”。没有当下信念就不可能存在藏于记忆中的倾向性信念,因此,作为知识的信念必然首先涉及当下信念。此外,心存犹疑的当下信念不可能被视为知识,正如当人们怀疑“天下乌鸦一般黑”时并不拥有关于此命题的知识一样。于是,知识的形成过程,除了涉及信念生产系统在符合正常解释下对真的当下信念的生产外,还涉及相应的信念强度评估系统在符合其正常解释下对相应的倾向性信念赋予恰当的强度——这些强度足以让人们毫无犹疑地接受信念生产系统形成的当下信念。由于“一个人在依照其认知系统的恰当运作下毫无犹疑地接受p,仅当在给定的利益攸关的背景下,形成信念p 的方法的可靠性(reliability)能足够担保(warrant)毫无犹疑地接受p——即足够使得倾向性信念的强度恰当(appropriate)”①Ruth Millikan,“Naturalist Reflections on Knowledge”, p.325, p.329.,因而在不同情景下,“毫无犹疑”所要求的信念强度是不同的,在闲聊时所需的信念强度阈值比较低,而在写论文时则需要较高的强度阈值。这点与后期的“认知语境主义”的观点颇为相似,都强调知识对语境的敏感性,正如斯图尔特·科亨(Stewart Cohen)主张的,“包含‘知道'和其同类词的语句的真值将取决于由语境确定的标准”②Stewart Cohen,“Contextualism and Skepticism”, Philosophical Issues, 2000, Vol.10, pp.94-107.。其次,米丽肯认为,与当下知识对应的倾向性信念在扩展的意义上也是知识,称之为“倾向性知识”(disposition knowledge)。当他人问约翰·阿曼达“你的名字是什么?”时,他每次都能产生不同的当下知识——他的名字是约翰·阿曼达。由于这些当下知识(除了第一次的当下知识)都是倾向性信念激活后形成的,就此有理由认为与这些当下知识对应的倾向性信念也是知识。因为不同的倾向性信念可能被赋予不同强度,因而倾向性知识也可能具有不同强度。最严格的倾向性知识是那些主观上非常确定的知识,无论在什么利益攸关情境下都能转化为毫无犹疑的当下信念,较不严格的倾向性知识则可能在重大利益攸关的情况下(如涉及生死)可能会产生犹疑的当下信念。

总而言之,知识首先是当下知识,即信念生产系统和信念强度评估系统在符合各自的正常解释下执行各自的专有功能所合作生产的毫无犹疑的真的当下信念;知识其次是倾向性知识,即与当下知识对应的倾向性信念。

(三)对怀疑主义的回应和假谷仓案例的解释

怀疑主义要求知识的形成方法必须绝对可靠,不允许任何认知运气的存在。换言之,即要求在知识生产过程中不仅需要信念生产机制不可错,且要求信念强度评估系统不可错。正因现实中人们无法做到这点,因而怀疑主义对人类是否拥有真正知识持怀疑态度。米丽肯认为,从演化的角度看,这样的要求对于自然生物来说并不明智,“大自然如此构造我们是合理的,即当我们犹疑不决是纯粹地浪费宝贵时间或当犹疑一旦开始将从不停歇时,我们并不会犹疑”③Ruth Millikan,“Naturalist Reflections on Knowledge”, p.325, p.329.。信念强度评估系统执行其专有功能时有其正常解释,当其正常执行其功能时,的确应考虑那些已知的与信念形成方式有关的因素,但没有理由要求它去考虑那些目前未知但可能相关的因素,否则将会陷入无穷尽的犹疑状态。

假谷仓案例是由古德曼(Alvin I.Goldman)提出的一类盖梯尔反例,大意是亨利在乡间开车观景时看到谷仓样貌的东西便以为看到了真谷仓,事实上他确实看到的是一真谷仓,但由于附近在拍电影,除了亨利看到的真谷仓外其他都是假谷仓,开车经过的人们会将它们当成真谷仓。此时亨利的信念是知识吗?绝大多数学者都将假谷仓这类的案例当作知识的反例加以避免,但米丽肯认为,假谷仓之类的案例并非知识的反例,亨利拥有的谷仓信念可以是知识④米丽肯在原文中采用了另一个相似的案例进行分析,由于古德曼提出的假谷仓案例更为著名,因而在保持原论证结构的情况下,本文替换为古德曼的案例进行阐述。。信念生产方法的可靠性是由其产生真信念的统计概率来确定的,而任何的统计概率都涉及参照类(reference class)的问题,即评估此信念生产方法所涉及的事例范围。显然,当亨利看到谷仓样貌得到谷仓信念时所使用的参照类,不仅包括了其当前的各种真假谷仓事例,还囊括了他之前遇到过的各种谷仓事例。正是因为此种信念生产方法在此参照类下的可靠性,他才自信地产生了真信念p。因而,对于亨利来说,假如他的信念生产系统和信念强度评估系统的运行都符合正常解释,则他所获得的真的毫无犹疑的关于谷仓的当下信念就是典型的知识。米丽肯对那些主张假谷仓案例是知识反例的思想作了如下诊断:倾向性知识才是知识的首要情况;此外,由于大部分动词的倾向性应用的确对应着某种能力(ability),如“if he swims, he has the ability to swim”,于是某个倾向性知识也对应着某种能力;但能力是一种除非发生故障否则不会丢失的东西,因此倾向性知识也应是除非发生大脑机能故障否则不会丢失的东西;然而假如亨利后来偶然发现其他谷仓都是假谷仓,那么他之前的倾向性知识将会得到怀疑,从而会丢失知识的身份;因而,亨利拥有的信念并不是知识。米丽肯对此指出,倾向性知识不是一种能力,它是“能以非常健康的方式失效的东西”①Ruth Millikan, “Naturalist Reflections on Knowledge”, p.331.,例如归纳性的知识在遇到新情况时就容易失效。

三、普兰廷加的困境与米丽肯的优势

普兰廷加被视为与德性知识论分庭抗礼的专有功能主义知识论代表性人物,他主张知识是得到“保证”(warrant)的真信念,“一信念对我具有保证,仅当(1)它是在我之中由我的认知能力在适合我的各种认知能力的认知环境中恰当工作(以它们应该如何运作的方式去运作,没有认知功能障碍)生产的,(2)支配该信念产生的设计计划的模块旨在产生真信念,以及(3)在这些条件下生产的信念有很高的统计概率为真。”②Alvin Plantinga, 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pp.46-47.国内外对普兰廷加知识论观点、存在的问题和其意义已有较为详细的研究③参见:陈英涛:《论普兰廷加的保证的合适功能主义》,《哲学动态》2007年第5期,第43-49页;孙海清:《从普兰丁格的“保证”思想看基础主义和联贯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2014 年第7 期,第22-27 页;吴展昭:《对普兰廷加保证学说的批判》,《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年第1期,第3-8页;方红庆:《普兰廷加的恰当功能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2017年第4期,第37-45页。,但对米丽肯的知识论似乎关注甚少,多数仅将其简单地等同于普兰廷加知识论的类似版本。正如布鲁斯·亨特(Bruce Hunter)所言,“米丽肯的观点在知识论文献中被忽略了”④Bruce Hunter, “Knowledge and Design”, 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 1999, Vol.59, No.2, pp.309-334.。本部分仅关注两人在认知能力的专有功能理论上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同知识论后果,以此论证米丽肯版本的专有功能主义理论的优势。

在对认知能力(对应于米丽肯的“信念生产系统”)的专有功能的论述上,两人之间的差异可归纳为三方面:(1)认知能力的专有功能源自哪里,(2)认知能力的专有功能恰当运作的环境是什么,(3)认知能力的专有功能的可靠性体现在何处。在方面(1)上,普兰廷加认为诉诸事物自然演化史的专有功能的自然主义理论无法成立,米丽肯以事物祖先历史状况来确定认知能力的专有功能的做法既不必要也不充分。作为有神论者的普兰廷加主张,认知能力在认知环境下形成真信念的专有功能是由上帝的“设计计划”(design plan)所设定的。对于方面(2),普兰廷加主张认知能力的专有功能恰当运作在上帝为其设计的“认知环境”上——人类所处的现实大环境(地球),因此,即使认知能力在认知环境下恰当地运作依然可能产生错误信念,正如他所说,“这也许并不可能:既满足这些其他限制,又存在这样一个系统,它(当以其被设计如何运作的方式去运作时)在为其所设计的认知环境中遇到的每种情景都会产生真信念”①Alvin Plantinga, 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p.39, p.18.。与此相对,米丽肯认为信念生产系统(普兰廷加的“认知能力”)恰当运作的环境并非地球这类的大环境,而是信念生产系统依据正常解释恰当执行其专有功能时所涉及的“正常条件”,而“解释‘正常条件'是什么,当然会将我们带入到历史中去远足”②Ruth Millikan,“In Defense of Proper Functions”, p.300.。正常条件是事物家族成员历史上成功执行其专有功能时所处的历史最优条件。正是在这些条件下,事物家族成员成功执行其专有功能,从而维系了此家族的生存繁衍。与普兰廷加相反,如果信念生产系统在正常条件下恰当运作,它将不会产生假信念;如果它形成了虚假信念,则或因事物没有恰当运行,或未处于正常条件之下。在方面(3)上,虽然普兰廷加和米丽肯都强调认知能力发挥专有功能产生真信念的高客观概率,但两人的对此论述存在实质性差异。普兰廷加认为“如果一种信念是由我们的官能在设计时所针对的认知环境中恰当运作而产生的,那么它为真的统计概率或客观概率很高。”③Alvin Plantinga, Warrant and Proper Function, p.39, p.18.由此可见,他强调的是认知能力在被设计的认知环境下恰当运作时产生真信念的客观概率。但任何概率总是相对于一定的参照类的,对于普兰廷加而言,此处的参照类涉及认知能力在认知环境下恰当运作的所有可能的事例。而对米丽肯而言,她强调的仅仅是信念生产系统(认知能力)产生真信念的高概率,并没有限定认知能力的“恰当运作”条件;且其涉及的参照类是事物家族执行其专有功能的所有历史事例,而非所有可能的事例。此外,对于知识,米丽肯还强调了主观概率上的可靠性条件。由第二部分可知,米丽肯的知识还涉及对信念强度的评估,而这种评估所涉及的参照类是认知者已知的所有使用此方法产生信念的历史事例。

普兰廷加在以上三方面的主张给他带来了一些棘手的困境,但这些困境在米丽肯的框架内可以很好地予以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米丽肯的自然化的专有功能主义的优势。欧内斯特·索萨(Ernest Sosa)曾提出了改造自戴维森的一个案例:戴维森站在沼泽旁,突然闪电击中了附近的枯树,戴维森的身体化为各种元素;同时,出于纯粹的偶然,枯树变成了戴维森的物理复制品——沼泽人,其行为和说话表现得与生前的戴维森一样。索萨认为,“这在逻辑上甚至似乎是可能的,即沼泽人如果不是立刻拥有了保证的信念,在创造后不久也会拥有”④Ernest Sosa,“Proper Functionalism and Virtue Epistemology”, Nous, 1993, Vol.27, No.1, pp.51-65.。然而,沼泽人并非刻意设计的产物,因此他并不涉及任何普兰廷加的“设计计划”。普兰廷加对此的回应策略是:(1)怀疑沼泽人在形而上学层面上的可能性;(2)认为沼泽人即使可能存在,他也可能具有专有功能,“也许我们可以想象上帝允许某种初级天使玩一场精心设计的概率游戏,此游戏以某种方式导致了来自被摧毁的树的物质获得了新形式。”⑤Alvin Plantinga,“Why We Need Proper Function”, Nous, 1993, Vol.27, No.1, pp.66-82.由于普兰廷加主张有神论,因而他无法否认沼泽人可能存在的“神迹”,只能设想上帝的某种可能状况来回应此类案例,但这种辩护方式力度不足。而米丽肯作为自然主义者,主张知识是一种自然种类,其考虑的仅仅是自然事物,故此,她有足够的科学理由去怀疑沼泽人在物理现实上的可能性。此外,在米丽肯看来,信念范畴与心脏范畴一样属于“专有功能范畴”①“专有功能范畴”,指的是那些因特定专有功能而类型化的事物范畴。如心脏之所以称为“心脏”,正是因为其具有泵血的专有功能。,信念之所以为信念,是因其具有独特的专有功能,即“参与推理产生其他信念,真的信念……”②Ruth Millikan,“Thoughts Without Laws”,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1986, Vol.95, No.1, pp.47-80.即使沼泽人在物理上可能,但由于其官能(包括神经状态)没有任何被选择的历史,因此不可能拥有任何专有功能,当然也不可能拥有任何信念类型,更不可能拥有以真信念为前提的保证的知识。

此外,普兰廷加先前对认知环境的看法会导致盖梯尔反例。例如,为了观看周六足球赛,普兰廷加驾驶雪佛兰面包车开往巴黎圣母院,并未经思考将车停在为足球教练预留的停车位上;后来,足球教练的手下将他的面包车摧毁了,但恰巧普兰廷加此时因之前参加的某个比赛赢得了一辆雪佛兰面包车;他对这一切毫不知情。此时,普兰廷加的信念“我有一辆雪佛兰面包车”是知识吗?显然,尽管普兰廷加完全满足了其前期所提出的知识条件,但似乎并没有获得保证的真信念③Alvin Plantinga,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156-157, p.159,p.160.。由此,他对“认知环境”概念作了修正,将其进一步区分为“大环境”(maxienvironment)和“小环境”(mini-environment)。大环境就是总体的地球环境,小环境则是大环境中的各种具体情景。在一些小环境中,认知能力即使运作恰当也可能产生未保证的偶然真信念(如上述雪佛兰事例),因而这些小环境具有“误导性”(misleading)。由此,普兰廷加额外增加了一项条件:(RC)由认知能力的执行E 所产生的信念B 对于知识来说具有充分的保证,仅当MBE(对于B 和E 的小环境)是有利于E 的④Alvin Plantinga,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156-157, p.159,p.160.。那么何谓“MBE 有利于E 呢”?他对MBE进一步作了细分,认为它既包括了E可直接探测的事态(在视觉情况下,如人的外貌),也包括了E 无法探测的事态(如,孪生兄弟都在房间的情况下,是保罗而不是皮特站在门口),其中MBE中所有可探测事态的联合称为DMBE。最终,普兰廷加认为,“MBE是有利的,仅当不存在这样的事态S——它包含于MBE中但不包含于DMBE中:关于DMBE和S的联合的信念B的客观概率低于r,其中r 是某个代表了合理的高概率的实值”⑤例如在假谷仓案例的小环境中,DMBE 是“事物a 是谷仓状”,“事物b 是谷仓状”,“事物c 是谷仓状”……这类事态的联合,S 是事态“a是真谷仓”,对应的信念B 为“谷仓状的事物a是真谷仓”。尽管看到的谷仓a确实是真谷仓,但是由于此信念B 在谷仓案例的小环境下为真的客观概率很低——从谷仓状事态集得出真谷仓的概率低——因而此小环境并没有有助于E。当然,米丽肯和普兰廷加在假谷仓案例上的观点是不同的,前者认为它并不是知识的反例,后者则认为它是任何知识理论都应避免的盖梯尔反例。⑥Alvin Plantinga,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156-157, p.159,p.160.。普兰廷加的做法实际上是将认知能力在大环境中的获得真信念的高概率进一步限定为认知能力在小环境下获得真信念的高概率。但这实际上只是在将问题延后而没有彻底将其解决,因为即使再高概率为真的小环境,也无法排除掉可能存在的偶然为真的情况。实际上,普兰廷加的困境根源于其主张的认知环境(无论大小)缺乏朝向“真”的规范性。米丽肯的正常条件则是具有历史规范性的条件,它是在历史演化中形成的信念生产机制恰当成功运作所必须的条件。信念生产机制在此条件下的恰当运行,能保证无偶然地产生真信念。通过记忆形成信念的机制之所以被保留,是因为此机制一定程度上是可靠的,而它以往成功的任何正常解释所必须提及的正常条件是,其所记忆之物确实存在;出现失败或是因为记忆功能失常或是因为所处的条件不正常。当普兰廷加通过记忆产生“我有一辆雪佛兰面包车”这个信念时,他正处于非正常条件,因而此信念的生产并未符合任何正常解释,因此它不是知识。可见,米丽肯的“正常条件”能很好地排除掉偶然为真的知识反例。

最后,普兰廷加的客观高概率不仅无法解释一些科学史上的知识现象,也无法容纳知识的语境敏感性特征。在科学史上,托勒密曾发展出了具有一定预测性的本轮—均轮天文学模型,当他依据此模型形成了真信念时,如成功预测了某行星的方位,似乎可以说他确实“知道”此行星的方位——他拥有此行星方位的知识。但以现今天文学来看,托勒密的信念形成方式在涉及所有可能事例的参照类中并不具有客观的高概率性,这甚至都不能算作上帝设计的认知能力的恰当运作,因而对于普兰廷加而言,托勒密似乎并不拥有行星位置的知识。此外,例如某一客机准备启航,机长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标准的检查后认为客机安全,但他是个经验不足的新机长,对此信念依然心存犹疑。此时,尽管其生成真信念的认知机能恰当运作,此信念的形成方法也具有极高的客观概率为真,但似乎依然不能说此机长拥有“客机安全”的知识。因为在客机的语境下,拥有“客机安全”的知识,不仅需要相应的信念为真,还需要将其赋予极高的主观信念强度。然而,不考虑主观概率的普兰廷加则很可能仍会将其视为有保证的知识。在米丽肯的知识论框架下,以上两种案例都能很好地予以解释。首先,由于米丽肯的客观概率涉及的参照类并不是所有可能事例而是历史事例,因而只要托勒密形成信念的方法(本轮—均轮模型)在其所有历史事例中呈现出高概率为真的规律性,则即可认定此方法客观上高概率为真。因此,在满足其他条件下,托勒密的信念依然是知识。其次,新机长对其信念犹疑不定,反映出其信念强度评估机制对此信念赋予的强度并未达到其所处环境要求的强度阈值,米丽肯的理论能将此类信念合理地排除出知识范围。

四、余论

任何哲学理论都会引发一定争议,米丽肯的知识论也不例外。其主要的争议点在于,自然选择关注信念的真假还是只关注其有用性?毫无疑问,人类生活中的确存在一些适应性的假信念,如过度自信的信念往往比自我评估精确的信念似乎更具适应性。对此,图马斯·珀尔努(Tuomas K.Pernu)认为,“自然选择的演化只对有机体的行为感兴趣:成功的行为以生存和繁殖的可能性为奖励;不成功的行为以灭亡和灭绝作为惩罚”,“如果从自然选择的观点来看,行为是唯一重要的,那么真理性将再次被证明是多余的”①Tuomas Pernu, “Is Knowledge a Natural Kind?”, Philosophical Studies, 2009, Vol.142, No.3, pp.371-386.,因而信念生产机制的专有功能并不是产生真信念,而是产生有用的适应性信念。珀尔努以此主张,被视为真信念的知识并不是一个自然种类(natural kind),因此对知识的自然化方案无法成立。苏利文-比斯特·艾玛(Ema Sullivan-Bissett)则对适应性虚假信念现象给出了不同解释。她主张信念生产机制除了具有生产真信念的专有功能外,还具有生产“组织性信念”(organising belief)——那些有助于自我组织、保持自尊、避免心理伤害等的信念——的适应性功能,“对信念生产机制的两种专有功能的描述,应该对应到信念生产所涉及的两套不同的正常条件上:真信念生产的正常条件,和组织性信念的正常条件”①Ema Sullivan-Bissett, “Biological Function and Epistemic Normativity”, Philosophical Explorations, 2017, Vol.20,No.1, pp.94-110.。在适应性的虚假信念问题上,苏利文-比塞特的观点更可取。珀尔努只看到了信念的适应性这个普遍维度,却没有注意到适应性内部也存在质的差别,一方面是通过生产真信念而适应,另一方面是通过生产组织性信念而适应。由此,珀尔努所主张的知识不是自然种类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但苏利文-比塞特的观点仍与米丽肯的观点存在冲突之处,毕竟米丽肯主张信念生产系统的专有功能仅仅是生产真信念。笔者认为,苏利文-比塞特虽然正确地看到了两种不同的适应性信念对应着两种不同的专有功能,却并没有进一步注意到这两种不同的功能可能对应着并非同一个而是两种不同层次的生物系统。当我处于一方面希望对自我产生准确评估而另一方面又需要自信心的场合时,似乎并不能说此时我的信念生产系统的专有功能既是产生真信念又是产生过于自信的假信念,否则信念生产系统就同时具有了相互矛盾的功能。更合理的方案似乎是区分出两种不同层次的系统以对应不同种类的信念。生物系统有多个层次,其中高层次系统建立在低层次系统之上。米丽肯的信念生产系统可认为是狭义的信念生产系统,它们的专有功能仅仅是形成真信念,而组织性信念生产系统是在狭义信念生产系统的基础上演化出的更为高层次的系统,它虽然包含了信念生产系统,但其作为整体所具有的专有功能已不再是形成真信念,而是对狭义信念生产系统产生的信念进行重塑,以产生另一种适应性。

不同于其他的自然主义知识论,米丽肯的知识论是较为彻底的自然化的理论,她对知识涉及的“信念”“真”“专有功能”等概念都做了自然化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对知识这类特殊的自然现象进行了自然主义式的考察。她的以演化选择为基础的知识论,不仅坚持了自然主义的方法论原则,还通过引入历史规范性保留了知识的规范性特征——信念锚定真理。此外,她的理论作为专有功能主义的一员具备许多优势,能提供克服普兰廷加知识论困境的诸多理论资源,展现了专有功能主义路径的更为广阔的理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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