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知识论的中国话语
——访陈嘉明教授
2022-10-31陈嘉明郑伟平
陈嘉明 郑伟平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知识论是缺位的,这是现代中国哲学界的共识。冯友兰曾断言:“在中国哲学里,知识论从来没有发展起来。”汤一介也说:“我们知道,中国哲学在西方哲学的冲击下,许多学者都意识到,在中国传统哲学缺乏系统的认识论理论。”金岳霖等大家也写作过《知识论》等著作,进行了重建中国知识论的尝试。在知识论的西学东渐过程中,陈嘉明教授系统地在中国哲学界引入了当代西方知识论,组建了知识论专门研究机构与全国性专业学会,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知识论的发展与研究。借由对陈嘉明教授的这次访谈,我们希冀重温当代知识论的中国话语,以飨读 者。
一、当代知识论的引入与发展
您是第一个在国内哲学界系统引入当代西方知识论的学者。对于哲学而言,为什么知识论是重要的?为什么要在中国哲学界引入知识论?在您刚开始进行引介工作的时候,当时中国国内的知识论研究是怎样的一个状 态?
知识论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它是哲学的四大分支之一。哲学研究的是真、善、美。“真”是通过知识论与逻辑学来探讨的,知识论致力于如何实现求真。“善”是与伦理学联系在一起的,美学在哲学学科中的地位显得相对低一些。所以,哲学四个基本分支主要是知识论、逻辑学、伦理学,还有一个是存在论或本体论。知识论作为其中的一个分支,可见它的重要性。这是第一 点。
第二,为什么要引进知识论。按照冯友兰的说法,“在中国哲学里,知识论从来没有发展起来”。这个论断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的,从求真的角度来讲,中国传统哲学里面确实没有这种西方意义或现代意义上的知识论。中国传统哲学也探讨知识问题,也有“知”的概念,不过它叫做“德性之知”。所谓“德性之知”探讨的是事物的理,是仁、义、礼、智。如果把儒家的主要思想整理一下,我们就会明白,德性之知就是对于道德伦理的探讨,目的在于把握它的原则。这样一来,对于自然的认识就没有了位置,整个知识论变成了一种道德知识论。再补充一点,传统儒家思想排斥经验认识,认为人的认识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德性之知,一个是闻见之知,即感性认识。儒家认为感性认识的东西,即这种见闻层面上的认识,会遮蔽人,会禁锢人。所以,儒家说“不以见闻梏其心”,不让这种感性上的东西来束缚你的心灵,你要纯粹从德性方面上去把握道德的知识。因为有这样的看法,所以就影响到了中国哲学对于知识问题的探讨,他们没有从求真的角度去探讨知识问 题。
把握这一点,可以解释很多问题,特别是“李约瑟之问”——为什么在古代中国技术是很发达的,但近代却没有发展出科学,让西方着了先鞭。这么一个疑问,其实如果从知识论的角度来看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占据中国思想主流的儒家理论把所有的“知”都视为德性之知,那么就不会有其他知识了。所谓的“知”就限制在道德的领域,这种导向使人没有一种意识去探讨自然,因为那种对自然的认识不是儒家意义上的知识。这样一来,再加上科举,它只考四书五经,不考科技知识,学子们想要当官走仕途,就只能跟着指挥棒走。就好像高考如果只考语文数学,其他都不考的话,考生们也不会学天文地理等其他科目了,学了也没用。这个道理是一样 的。
鉴于这种情况,在求真意义上的知识论,确实就像冯友兰所讲的,在中国从来没有发展起来。只是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金岳霖开始做知识论研究,写了那么厚厚的一大本。在最近的文章里我提到他这本《知识论》,说它属于里程碑式的著作。我去年在华东师大纪念金岳霖诞辰125周年会议上还讲了一句,说他是前无古人暂无来者,在中国暂无来者,暂时没有来者。但是后来他们整理报道我的发言时,写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是不对的,以后还是肯定会有学者超越他的。不过目前来讲,要在中国学者当中找出一个人能够超越他,暂时是没有的。金岳霖之前,张东荪已写了一本著作,叫《认识论》,但他只是把什么经验论、先验论这些不同流派交叉综合地介绍了一下,没有自己的一套东西。金岳霖之后,直到现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没有太系统的、创新性的东西出 来。
就具体引介过程而言,由于我在九十年代有机会去国外访学,特别是95—96年到英国的圣·安德鲁斯大学(University of St Andrews),所以那时候就接触到了西方当代知识论的材料。我当时很感兴趣,就好像打开了一个新天地,因为我们国内的哲学教学中没有讲这块东西。即使有知识论这一块,主要也是古典意义上的,特别是集中在近代经验论与理性主义,或者康德的知识论。20世纪之后出现的这么一些叫做“分析知识论”的理论,当时的国内哲学界基本上没什么人讲 到。
我当时在那边复印了好些资料,回来后就开始从事当代知识论这方面的研究。后来又有一个机会以富布莱特学者的身份去哈佛大学访问,这更提供了文献上的便利。为什么说提供文献便利?在当时的厦大,你不可能做这方面研究,因为还没有互联网,E-mail也才刚刚出现。就厦大来讲,由于当时国家也穷,没有多少外汇,所以在图书馆里头整个外国哲学的书就那么几个书架,非常有限。涉及知识论这一块,那更是寥寥无几,所以不可能系统地做研究。你看到一本书,它介绍另一份文献,这个出处在哪里?要找,没书了。你只有去北京、上海的图书馆去复印,但这也不可能说它所提到的你全能找到,全能复印过来。如果说书你能复印,文章根本不行,因为找不到那么多的期刊。所以我到哈佛大学正好是天赐良机,有那么多资料,所以能在那边把《知识与确证——当代知识论引论》这本书写出 来。
对于国外知识论的研究状况,当时(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基本上是不了解的。而且中国哲学在知识论领域的落后,已经影响到了我们在科学认识这方面的发展。中国的整个科学发展史的遗憾,应该说跟知识论不发达是有关系的,所以我觉得介绍进来的话还是挺有意义 的。
郑:众所周知,您还是一位古典认识论(尤以康德为重)的研究者。在您看来,当代知识论与古典认识论有什么区别与联 系?
陈:应该说,现在我们所讲的当代知识论是英美分析哲学的,所以也叫做“分析的知识论”。分析知识论的特点就是分析哲学的特点。分析哲学最初是主张反形而上学的,反对宏大叙事,讲究实证的分析,讲究概念的明晰性。概念的明晰化,要求要下定义。对于什么是信念,什么是确证,都是要下定义的。这跟平常我们发议论不一样,就要弄得非常明确,非常精细,这是一个主要特点。近代的经典知识论或认识论,他们主要考虑的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框架来描述认识发生的过程。如何从感性进到理性,感性的知觉是什么样的状态,概念是如何作为理性认识的工具,它们跟感性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古典知识论的问题,所以古典知识论是一种发生的、动态的或者比较宏观的理论。现当代知识论,集中在“知识”这个概念。知识有几个要素,如果说三个要素或三个条件(信念、真理、确证)满足了,是否就是知识,还需要第四个条件吗?这样就很具 体。
另外,当代知识论是比较注重规范研究的,我觉得它越来越走向知识论应该做的事情。一开始是出现问题,如葛梯尔问题,接着是修补篱笆,明晰概念,后来就提出“安全性”原则之类的条件作为规范。你要认识,要得到一个正确的认识,要有可靠性,你就要满足知识论研究出来的这些规范,这也是当代知识论的一个特点,就是对于规范性的研 究。
郑:您除了是一位主要引介者之外,还是中国知识论研究的主要组织者。2014年在您的推动下,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知识论专业委员会得以在厦门大学成立。此后,您又主导举办了多届中国知识论学术年会与一系列的知识论专题工作坊。2014年您组织举办了厦门大学知识论与认知科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之后还组织了中美知识论学者的交流。您为何愿意带动知识论在中国的发展呢?对于知识论的发展,我们还有哪些工作要去争取和努力呢?如何促进中国的知识论研究 呢?
陈:作为一个学者,能够做的,并且说是应当做的,就是推动学术的发展。学者有一个义务,一个责任,从事某个学科的研究,就要尽量把这个学科的研究做好,而且不单是自己一个人做好,还要尽量发挥自己的能量,带动别人或者说同别人一起把它做好。这方面,我自己除了培养学生建立团队以外,很重要一个事情当然就是开展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有国内、国外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国内的学术交流。我们自己努力建立一个平台,比如说知识论专业委员会,有一个平台就可以开展活动,提供各种研讨的机会,等等。这样子的话,学者就不是分离的,而是有机会来交流,这是国内的方面。第二是还要走向国际,对于知识论研究来讲,这种迫切性尤其明显。我们前面提到知识论在中国的境遇,古代中国既然没有求真的知识论,并且现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也走在前头,那么,你跟他交流,就是缩小差距的最好办法。你要了解人家在思考什么问题,他们写出什么东西来,思考的结果是怎么样的。如果有一个直接的对话,你很快就会去切入那个问题,融入那么一个学术的圈子,进入学术的前沿,所以跟国外的交流当然是很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如果仅仅是自己在思考但不交流的话,可能有些问题与想法你觉得很重要,但结果证明不是那么重要,甚至不重要。对我们的学者来说,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学术活动,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包括翻译国外学者的著作,这些都是一些手段,目的都在于产生一些自己的研究成果,或者说你借助这些手段来思考问题,进行论证。手段毕竟是服务于目的 的。
你问到“如何促进中国知识论的研究”,我觉得首先应该做的工作就是在目的上要明确,哪些问题需要研究。我自己对中国学者包括我本人从事哲学研究的过程进行反思,感觉有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就是我们总是跟着别人提出来的问题,跟在别人的思考后面进行研究。至少知识论没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提出来的,不管是葛梯尔问题,还是认知分歧问题、证据问题等,都不是我们提出来的。实际上,对于认识这样一种现象,我们每天都在接触,一点也不神秘。比如我刚才讲的认识分歧问题,人们经常会有分歧,也经常因为分歧而有争论,但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想到提出这一问题来研究,而总是由国外学者提出问题,然后我们跟进,基本上国内知识论研究都是这样子的。这种现象比较值得反思,换句话说就是没有创新性。首先要发现问题,然后去思考,提出解决方法,这才有创新性。如果总是别人提出问题之后,你才去跟进,那就谈不上根本性的创新。如果总是在别人讲了“一二三”之后,你才跟着讲“四五六”,这样的“接着讲”不会有根本性的创 新。
二、当代理解论的建构与议题
郑:就知识论的新议题而言,您近年来主张一种“理解的知识论”。理解论的对象是理解概念,那么理解的对象是什么呢?从语言分析的角度出发,“理解”首先是一个动词。您认为理解的对象是什 么?
陈:理解作为一个动词,它的对象是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是目前理解论的一个根本的问题。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说一下为什么会关注“理解”这个概念。有的学者主张,在古希腊柏拉图哲学中“episteme”这个词,不应当翻译成“认识”,应当翻译成“理解”。他们认为,如果这个解释是正确的话,这意味着知识论探究是从“理解”开始的,探讨的核心概念是关于“理解”的,而不是关于“知识”的。我们现在都把传统的知识三元定义当成是柏拉图对于知识问题的一个探讨,但是如果这些古希腊学者的解释,或者说新的解读是成立的话,那么知识论是应该以“理解”为中心 的。
理解论在当前国内外知识论学界得到关注,发表的论著多了起来。我对理解论的看法,其实是根据自己的直觉,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我刚开始时是根据康德的框架去考虑的,他把原因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因,一类是自由因。国外学者关注理解,都主要是集中在自然因。然而就日常的意义上来讲,对行为方面的理解其实是很重要的,比对自然事物的理解要普遍得多。比如说,我理解你为什么伤心,他为什么行为失控。这里头实际上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我“知道”他今天行为失控,但是未必“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子。这个例子表明,“知道”跟“理解”是有差别的。这个差别主要在于“知道”属于一阶的知识,而“理解”则属于二阶的知识。理解是在知道的基础上做出的更深入的把握。知道可以仅仅通过他人的证言而获得,但理解则需要把握可通达的理由,包括原 因。
比如说,我知道你在做什么事,我知道你行为失控,就是得到了一阶的命题知识。但是就同样一个事实来讲,行为失控还可以被理解。一方面,存在着人们知道但不理解的情况,也就是认为在那种场合你怎么能够失态呢?另一方面,也存在不仅知道,而且还理解的情况,也就是理解某人为什么行为失控,是由于他心里很悲伤、很难受,或者他本来就有这方面的精神疾 病。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理解所把握的原因有两类,一类是生理(自然)方面的,即“他本来就有这方面的精神疾病”,另一类是心理方面的,也就是“他心里很悲伤、很难受”。我在理解论中所强调的,是后一种“心理因”,包括“目的因”。这是由于既然认识包括对行为的认识,特别是如果把knowing how(“知道如何”)也作为知识论研究的对象,那么只停留在自然因的认识或理解方面,就是远远不够的了。在上面的例子中,我之所以能够理解,是因为我在心灵上有介入,有同感,能够相通,这就跟一般的“知道为什么”不一样。在理解行为的“为什么”的时候,它往往侧重于从心灵的沟通方面来理解。但是当代的理解论主要还是属于分析哲学的传统,所以主要还是从命题知识以及相关的自然因的角度来考察。我觉得这一块是目前理解论研究比较不足的地 方。
对于理解的对象问题,国外学者的解释是不太令人满意的。他们大概有这么几种解释。一种是认为理解的对象是“某个主题或信息体”,如“张三理解游戏规则”;另一种是认为理解的对象是事物之间的相关性或相互依赖的关系,还有是认为理解是把握某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结构。但这些界定的不足之处在于,它们难以说清理解与认识(知识)的区别,因为“认识”也可以是把握某个主题或信息体,也可以把握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把握不同事物之间在结构上的区别。如果这样的话,那何必用到理解呢?所以,我比较关注对于理解的对象的规定,在这一问题上确实显出了复杂 性。
郑:既然在有关理解的“对象”问题上存在这么一些差异,那么我们是否有可能将它统一起来 呢?
陈:这正是我在考虑的问题。我在理解论中想做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希望用“意义”概念将“知道如是”(knowing that)与“知道如何”(knowing how)统一起来,将它们两者看作是都可以通过意义概念来理解的。因为不论是对于命题或行为,都有一个意义(含义)的问题,一个如何理解其意义的问题。具体来说,命题有其语义学上的、存在论意义上的意义,行为有其价值论上的意义,它们都有如何被理解的问题,因而应该是可以统一起来 的。
举个例子来讲,在“空城计”的故事中,司马懿见到一座空城,城门大开,诸葛亮坐在上面焚香弹琴。这个时候对于司马懿来说,他需要理解城门洞开的“意义”。通俗地说,就是诸葛亮是什么意思,到底想干什么?这一意义是由诸葛亮行动的“目的”或“意向性”所决定的。应当承认,知道和理解都涉及对原因的把握,但理解对于原因的把握,比一般意义上的知道要深入。比如说根据司马懿的理解,诸葛亮一生谨慎,所以他不会冒这个险。司马懿的理解涉及把诸葛亮现在的作为跟他历来的行事方式联系起来的问题,这就不是“知道”这个概念所能够适用的。理解包含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的意思。前者是一阶知识,后者是二阶知识,它们两者具有这样的关系。在对行为的理解上,“所以然”涉及的是可通达的理由或根据,如“心理因”“意向性”,它们决定着行为的意义。对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认识”来讲,它不必有什么心理因素的介入。科学知识讲究客观性,讲究价值中立,因此这些心理因素都是要排除的。理解的概念之所以跟知识或者知道概念有区别,主要还是在于有心理因素的介 入。
郑:您认为“对行为的目的、意义与价值的把握”是理解的一个目标,“目的因(行为事件)构成‘理解的知识论’的特有研究领域”。为什么行为的目的因是“特有的”,另外,动力因或行为动机是否也包括在了理解的目标之 中?
陈:从目的因与动力因或行为动机来讲,行为动机可以还原为目的。行为的动机就是一种目的。一般来讲,行为的动机主要还是由目的决定。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加上欲望的因素,信念的因素等,但核心的东西还是目的。某件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回答的话就是因为我想这么做。因此动机跟目的因的关系比较密切。有目的未必做,但是要做的话一定是有目的,除非是某种偶然的事 件。
我主张,就行为而言,对其目的、意义、价值的把握是理解的目标或目的。如果是一般的“知道如是”的话,它可以有几种途径来知道,其中一个基本的途径就是借助证言。通过证言获知,如果只停留在这个阶段,一般不构成理解。另外,对一个行为来讲,你还需要把握,理解便是针对行为把握的,也就是把握它的目的、意义、价值。这个意义和价值是由目的来决定 的。
我们举一个例子。有个小偷,他本来想去偷东西,撬开窗户一看,里面一个老妇人躺在地上,昏迷快死了,因为门窗封闭着,煤气中毒。结果由于窗户被打开,无意中输入了新鲜空气,这位老妇人得救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要理解这个行为,你就要明白小偷的目的性,他是不是见义勇为,是不是救人。目的性不同,行为结果的价值意义是不一样的。所以你就得把握他的目的,就好像司法上同样是杀人,需要区分好几种类型。一种是故意杀人,那是要判重刑了。如果是过失伤人,则有一定的责任。但如果是自卫,可能就没事 了。
理解一个行为,本质上就是我们应该怎么认定这个行为。对比一下就能知道概念,它可以只是对事实的描述,如“某人打开窗户,使得一位老妇人得救了”。这样并不能理解事件的意义。知道与理解的这一对比告诉我们,理解作为二阶的知识,它需要通过把握可通达的理由,尤其是目的性,从而把握事件的意 义。
郑:您是否赞同理解度概念,看起来彼此之间的理解是有程度差异的。这种程度差异表现为什么?如果采用理解的原因知识说,那么理解度就表现为原因知识的多或 少?
陈:我赞成这个说法,即理解是有程度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我们要理解宇宙大爆炸理论。大爆炸是一种假设,证据不断被发现,你对大爆炸理论的理解也会越深入。这个例子能够说明理解是有程度差别的,理解不是一次性穷尽的。就像我们说真理是相对的那样。理解总的来说属于一种认识的范畴,对一个现象的认识,总是不断深入的。有时候我们觉得理解已经完满了,后来随着研究的推进,又会有新的理解。不管是认识或者理解,实际上都会有一个程度的问题。理解与知道这两个东西很难切割,它们之间有交叉,不过它们之间的一个主要差别,表现在理解要求有可通达的理由。因为你可以通过别人所说的,或者通过书上所看到的而知道,但是如果你想要真正理解某个事情,可能是要从事专门研究的,要把握有关的理由。外行只是说知道而已,谈不上真正的理解,就像对于大爆炸理论一样。这也是从程度的角度来看待“理解”与“知道”的差 异。
郑:实际上您也积极地发出当代知识论的中国声音与中国话语。您将中国知识论视为一种“力行知识论”。请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学说?我们能够从中华传统文化中发掘出何种资源,为今天的知识论研究所 用?
陈:儒家讲究格物致知。格物致知所要求的“知”的概念乃是“德性之知”,这是一种关于道德伦理的知识。为什么说儒家知识论是“力行知识论”呢,关键是这种知识论强调知行合一,知是为了“行”,强调实践的效果。“不行不足谓之知”,就是说你如果知道了,就要行动;如果你不行动,就不是真正的知识。我的这个概括要把握的是其“知行合一”的特点,强调知识是为了行动,所以叫做“力行”。力行是儒家学者使用的概念,是王阳明直接提出的。在他之前朱熹的四大弟子之一陈淳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致知力行二事,当齐头着力并做,不是截然为二事。先致知然后行,只是一套底 事”。
在《中国哲学的“力行”知识论》一文中,我提出:中国的“力行”知识论强调知行合一,强调知识的经世致用,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强调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强调知识的社会实践功能。强调“力行”,有助于培育一种奋进的精神。此外,力行知识论以“诚”作为认识的前提,这为研究认识的规范性提供了一个思想资源,即思考认识的道德规范前提。这些对于我们今天的知识论研究具有某些启示性的意义,特别是在考虑如何吸取“知道如何”的知识论与德性知识论的研究成果,发展出一种不同于以往的“知道如是”的知识论的时 候。
郑:宋明儒学主张这样一种力行知识论传统,它对于我们的历史造成了什么样的影 响?
陈:就中国传统知识论研究而言,我提出过有关回答李约瑟问题的解释方案,它问的是近代的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而是让西方人着了先鞭?从知识论的角度上说,主要是两点。一个是知识变成“德性之知”,知识只被理解为道德知识而已,因此自然知识就被排除在外。第二是加上科举制,使得学子就只读圣贤书,只读四书五经。其他有关自然、科技的书,由于科举并不考这些东西,当然也就没有人去读。科举制使得有关“德性之知”的观念固化下来。对李约瑟问题从知识观念上去解释,我觉得还是能够说明问题的,因为中国传统的力行知识论根本就没有科学知识的观念,而只有道德知 识。
中国古代技术很发达,但是科学知识却没有发展起来,这方面的一个基本原因是没有知识论基础,没有一套逻辑系统。拿造纸来讲,它是一种技术,今天这个配方不行,明天换个配方总能做出来的。但是就系统的科学理论来讲,它需要讲究经验的观察和逻辑的推理,而这些是中国传统的知识论所未能提供的。它提供的“格物致知”的认识方法,只是如何去探求“仁义礼智”这些“理”。科学也是求“理”,不过这个理不是通过内省所能得到的,而是追求与外部世界有关的“真理”。“真”这个要素恰恰是儒家传统所欠缺的,因此我认为,缺少求真的知识论导致了李约瑟问题的产 生。
三、知识论专业的学习与意义
郑:在国内学者中,您是较少对于哲学方法论有过系统研究的专家。您认为,当代知识论的研究有哪些方 法?
陈:就当代英美的知识论来说,他们主要是用一种分析的方法。什么是分析的方法,有两个要点:一个是概念分析,一个是逻辑分析。在分析知识论当中,主要还是前者,概念分析,具体体现在下定义。你分析来分析去,得出一些要素,然后给它们下定义。我觉得分析哲学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不断地做出定义。另外有时候会用到逻辑分析,从逻辑的角度给出充分条件、必要条件之类的条件关系。这里想介绍的是,索萨还提出一种“形而上学的分析”
,也就是对于现象本身的存在状况的分析,通过分析理解其本质。对此他举的例子是“猫躺在垫子上”。形而上学所分析的是猫和垫子之间的“躺在……之上”的关系。这是一种“在垫子之上”的关系;但实际上在转动时猫可能是在垫子之下。再比如,对于“人”的形而上学分析,包括分析作为人的构成,如拥有某些能力和机能,具有的本质属性,所呈现出的存在状态,所从事的行为,等 等。郑:您如何看待“思想实验”与“哲学实验”这两种当前知识论文献中时常看到的研究方法?前者我们可以在葛梯尔的经典论文中看到,后者则是现在国内外一些知识论学家力推的一种哲学研究新工具。您如何来看待哲学实验,我们收集很多普罗大众的认知直觉的数据,然后用来支撑或反对某种知识论上的具体理论与观点,这种做法是一种方法吗?您觉得它的效力怎么 样?
陈:在哲学中,思想实验所起的一个作用,是把思想的对象状况放大到一种非常的状态,例如“缸中之脑”那样,使问题在这种极端状态下暴露得更清楚,使人更容易看出问题所在。此外,思想实验在哲学中的另一种作用,乃是作为反例,构建了一些反事实条件。在这方面它主要是起到一种反驳的作用。理论的正面建构,可能还是要依赖分析的方法来完成,还是依赖概念分析,然后下定义等等。那些反事实的构想,反事实条件假设,作为一种辅助方法,主要还是用于反驳,用于验证在反事实条件下,它会是一种什么结果,从反面来验证 它。
从目前研究来看,哲学实验的方法大体上是调查问卷的方法,对知识论的研究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哲学家们还是依照我们所说的分析方法在工作,至于说大众问卷调查结果有没有对他们产生影响,应该说目前是看不到。专业就做专业的事,是不是这 样?
我们这里谈到了三种方法,也就是分析的方法、思想实验以及哲学实验,后两者主要是辅助的。我们主要还是依赖前 者。
郑:现在跨专业考研与考博现象比较常见。许多知识论方向研究生都是从非哲学专业升学来的,本身哲学基础不是很牢固。请问知识论青年学生如何完成哲学化与专业化,尽快地跨入知识论之 门?
陈:我觉得最基本的途径还是要读书,读书是最基本的,要掌握知识论的基本理论。如果你不能掌握这些理论,就始终还是门外汉,不能专业化,不能入门。掌握基本理论,重要的是要明确把握问题,就是在阅读当中把握问题。如果一个学生只知道某些结论,他搞不清楚为什么会有这些结论。所以,首先是要有一个问题,你才会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些流派,这么一些不同的理论,这么一些不同的解释。并且很重要的是,如果明白这些流派、观点、理论为什么而来,是因为有这些问题,那么以后他也会明确去追求发现问题,比如说葛梯尔问题、运气问题、知识价值问题等,就会避免总是跟着别人 讲。
另外,要学会知识论的论证方式,就是问题跟结论之间人家是怎么论证的。我有时候看一些学位论文,参加答辩,感觉有些学生写得不太好。他们所要论证的问题提出来后,这个问题的结论以及使用材料之间是脱节的。这在论证的逻辑方面是欠缺的,显得思想不清 楚。
再下来要做得好的话,还需要进行批判性的反思。尽信书则无书,不是别人讲的都是对的。不是别人怎么讲,我都接受下来,而是要抱着一种反思性批判的态度。别人讲了,他是一家之言。我们要有这样一种意识,就是说他可能解释得对,也可能解释得不对,或者说他的解释存在哪些不足,然后你进行批判。这样反复几次,你就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尤其是在可能情况下,你就会尝试发现一些认识上的新现象,提出一些新问 题。
我总结一下,有三点。第一是要多读书,去了解知识论的基本理论;第二是要理解把握好具体知识论问题与论证方式;第三是要养成批判性思维,接触到理论要有一种批判性反思的意识,尽信书则无 书。
郑:在访谈开始的时候,我问的是知识论之于哲学的重要性,即学术或理论上的重要性;现在我想了解的是您如何看待知识论之于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即实践或生活上的重要 性。
陈:对人而言认识是天然的一种属性。我们都会从事认识活动的,问题是,就像我们天生就会吃饭会消化,但是如果没有关于健康的知识、营养的知识,可能我们的吃法甚至是有问题的,会出现什么“三高”之类的毛病。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知识论的规范性的知识,我们就不知道如何避免错误认识,就可能像不健康地吃饭那样,得了“三高”。这就是知识论的意义,让我们懂得认识的规范,从而能够正确地认识,避免错误。求知是人的本性,我们天生会求知,但是学了知识论,我们可以把求知从不自觉变成自 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