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2023-05-30郑思辉
郑思辉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相关保障制度也愈加完善,其中,社会保险制度在国家政策的不断扶持下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其覆盖面更加广泛且服务种类也更加多样化,基于此种形态,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应高度重视其内部的控制运作,为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服务。近年来,各社保机构也尝试了多种方式加强内控控制,但由于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文章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行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社保经办机构 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3-052-02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支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其主要起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所以对于任何机构以及个人都严禁贪污挪用。然而就当前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资金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社保内控体系不够完善、管理工作疏忽等情况,造成社会保险基金被侵占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为了保障社会保险资金完整安全,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十分必要。
一、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
(一)响应国家政策需求
多年的实践表明,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有效保障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质量,并进一步促使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有序开展。因此,相关部门对此也予以了高度重视,并发布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以督促社保经办机构妥善建立并持续完善其内部的控制管理体系,使机构内部的业务流程更加规范化,财务管理系统得以优化升级,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完整安全。
(二)确保社保经办机构健康高效运作
社保经办机构所要负责的业务非常全面,包括社会保险的各项基本工作。近年来,在社保制度变革逐渐深入的影响下,社会保险机构种类和社会保障基金也在不断增加,同时信息化程度也到达了一个新的水平。毫无疑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想实现健康高效地运作,还需要建立相对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过合理利用内部控制手段来实现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规避。
(三)保障社保及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常会有两种类型的信息,这两种信息分别为各种保险业务的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国家各级政府需要快速获得真实可信度高的信息,才能避免出现决策失误。因此,只有引入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因地制宜进行合理任务分配,形成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才能进一步促进国家相关法规得以全方位贯彻实施,最终保证社保及财务信息具有真实可靠性。
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当前面临的问题
(一)社保制度建设方面控制不完善
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保制度建设方面还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只是基于以往的制度建设控制经验来处理事情,虽然部分社保经办机构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制度建设方面却是缺乏一定系统性、完整性,制度间的链接也不够充分;还有个别机构只是根据上级的法规要求原封不动进行照搬照抄,没有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部分地区经办机构没有紧跟社会保险业务改革发展脚步,对于管理模式、政策、制度升级等相关制度法规没有进行及时的修订和调整。
(二)社保经办业务方面控制不到位
尽管我国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在业务经办方面的控制制度上表现得差强人意。例如:在经办中一些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缺乏制约措施,甚至于登记、变更、注销等环节都由一人来负责;在欠费管理方面并未有效应用台账,以表代账现象屡见不鲜;在对比了地税征收数据之后,发现二者数据并不相符,自身信息记账缺乏可靠性,基金征收过程管理力度弱;在待遇发放方面,缺乏对待遇资金的实时监控,且未能在第一时间与发放待遇银行的发放信息达到实时同步,导致工作脱节,并使资金发放数据无法达到相互一致。
(三)财务会计控制方面不严格
部分地方在基金财务与经办业务信息方面无法在第一时间达成同步,造成两个数据衔接不够,同时基金到账信息、财政与国库三者之间的数据信息也不匹配,以至于對账制度难以具体实施到位,而且它们之间的控制机制也严重缺乏;还有的会在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开设一个基金账户或使用同一个账户来合并多个基金,这并不符合专户管理的有关规定;有的会对凭证和账簿的汇总内容进行随意简化,且没有任何书面说明,所以也无法将业务的内容有效反映出来,只能是随意进行会计核算;对于有差异的金额则是长时间不做出任何处理;还有一些地方,基金没有得到有效保值或增值,大量基金处于现行利率的储存状态,没有实行利率优惠。
(四)信息系统控制方面不全面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金融保障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然而其中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如不同地区用于经营业务的计算机软硬件相互独立,各自分散建设,互不控制;在部分地区,对业务权限和安全级别的控制不够严格,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存在岗位混合和兼任情况。
(五)考核奖惩机制方面不健全
这一问题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内部控制奖惩缺乏可靠依据。由于岗位职责没有明确分工,个人对于工作所作出的贡献无法进行量化,所以往往会出现个人工作量和预期回报不成正比。同时,在个人优、先评级方面也没有相应的标准,通常都是由领导内定或者是由民主建议所决定的,在这一点上未能让所有人感受到公平性和公正性,缺乏相对全面客观的个人绩效评价体系,大大削弱了高管和员工推动内控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另一方面是薪酬奖罚制度不够科学,高管和员工对内控建设缺乏积极性。当前的物质奖励对于激励人心的效果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而精神荣誉的奖励在如今的经济社会中也越发显得苍白无力。针对当下社保经办机构人员人浮于事、作风懒散的现象,通常缺乏较好的约束和管理手段。个人和组织的绩效对于他们而言并未与他们自身利益有实际联系,这使得他们在内控建设工作上也严重缺乏积极性。
(六)社保管理体制控制不顺畅
社会保险是民生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其中社会保险又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多个险种,每个险种又单独设置股室,但是社保中心本身又是股级单位,分管领导又因为分工进行条线管理存在条块结合的模式管理情况,如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均隶属于当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乡镇、街道社会保障基本服务平台的人、财、物资源皆由各镇、街道管辖,导致了股室间的协调配合和执行力不尽人意。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社保控制制度建设
按照建立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组织决策管理制度和认识管理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标准化决策程序、有效授权安排和内部控制评估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对经办机构的内部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决策程序、授权范围以及权限监督等内容有所明确,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二)提升日常经办业务运行控制
将经办业务的操作流程作出进一步规范,并制定严格的业务审核制度,在机构经办业务期间,要对材料报告、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资料具有完整、真实及有效性。与此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对各业务岗位、各环节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作出明确规范,相关经办人员的工作开展需要在职权范围内,不可超出许可范围;提高业务经办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便人民群众查询;建立标准化的文件资料存储体系,及时存储和归档在经办业务中所用到的原始资料。
(三)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月度、季度、年度对账制度,基金账户以及财务账户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对,以确保账户、账款、账实的一致性。坚决落实基金专户管理制度,在指定金融机构开立专户,坚决遵守财务业务办理规范,注意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一致性,除了确保支付所需的费用外,所有基金余额必须汇入国有商业银行或者是用于购买国债,为基金保值增值。
(四)加强社保经办业务信息系统管理
传统内部控制措施在时间和成本上相对来说消耗力度较大,所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工作效率降低。然而当信息通道完全开放时,就会将财务、业务、人力资源、内控、风险等方方面面进行紧密结合。建立信息化、集成化系统,通过系统控制来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能够使工作的透明度和决策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这里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实现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是通过汲取一些上市公司和大型央企的内控信息管理经验,学习如何开发适合社保行业特点的内控信息系统;二是有效使用最新的信息化手段,特别是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的信息化手段,考虑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社保内控管理领域,从而使信息系统全面升级,进一步推动信息化系统建设;三是借助国内外著名金融软件公司,或者是专门从事内控建设的第三方互联网公司,如腾讯、阿里巴巴等,凭借他们在内控咨询、财务软件以及网络技术等多方面的优势,与社保经办机构达成深入合作,开发出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信息系统,最终实现信息系统与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共同发展繁荣。
(五)强化社保人员思想作风建设
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中,相关工作人员在保障资金完整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等方面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信任,所以这也要求机构的工作人员自身树立起强烈的责任人意识。而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则必须要强化职工的政治思想与法制观念,加强职工自身的道德素养以及职业道德素养,把具备正直、自律、忠诚、有责任感等美好品质的职工充实到社保队伍中去,以提升社保队伍工作人员的整体道德素养,使其在工作岗位中能够始终持有认真负责的良好工作态度。同时,针对那些在面对违反内控制度规定,危及基金安全时勇于挺身而出、秉公执法的工作人员,也应当给予其表彰。
(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第一,要定期对内控管理部门进行自查。专门的内控管理部门是最了解自身情况的,所以定期对自身进行彻底的自查,有助于他们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这样就有效避免出现更大的安全隐患,从而进一步推进内控建设的有序开展。第二,构建完善的内部审计。要将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并让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形成有效配合。第三,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监督。社会专业机构具有专业性较强且相对獨立的特点,能够将实际情况更加客观且全面的反映出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内控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的不足。第四,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第五,主动配合其他外部审计检查。通过内外部、纵横之间加强合作,进而形成监督力度较强的内控监督检查机制,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四、结论
综上所述,现阶段,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稳步推进,我国的各种福利保障制度也在日趋完善,尤其是近些年,大量的数据表明了我国社会保险无论是在参保人数方面还会基金规模方面都在持续增长,这使得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量大大增长,因此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对此,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加强重视,并不断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积累经验,促进内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推动社保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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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苍南 325800)
(责编: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