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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中国城乡关系的空间正义反思

2023-05-26肖瑞

关键词:城乡融合

摘 要: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展开了对城乡关系构建的艰辛探索,城乡关系的构建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重组,更深层次是对空间正义如何实现的追求。梳理城乡关系构建的历史进程,当前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面临城市空间扩张全方位挤压乡村空间、城乡二元制导致空间地位不平等、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与别离的现实困境,为了破解困局,借鉴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城乡融合要深入挖掘乡村消费空间、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除此之外要转变政府治理机制,赋予城乡平等的空间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空间正义人本价值的回归。

关键词:城乡融合;空间正义;人本价值

城乡关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城乡关系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城乡融合发展是重新塑造空间正义的关键一步。通过挖掘和剖析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中所蕴含的空间正义思想,以此为理论起点,审视中国城乡关系的演进历程,缕析推进城乡关系建构中所面临的空间正义困境,勘察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一、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下对空间正义缺失的揭示

在大工业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城市和乡村空间分化日益严重,马克思和恩格斯敏锐地觉察到了空间正义的丧失,并对资本逻辑进行了深入批判,隐性揭示了城乡空间发展失衡以及背离空间正义人本价值的现象,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资本的批判逻辑蕴含着空间政治理论,揭示着空间非正义问题。

(一)城市空间生产力水平的地理分异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指出城市是资本化的产物,城市空间的形成为资本主义积累提供了便利。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的分析,城市工厂体系建立与完善对资本的弹性积累创造了巨大的空间,如此条件下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才得以持续。空间生产形塑了城市的产生及发展,大工业在城市的普遍建立,城市成为生产力的高地,从而城市中心物质生产资料、劳动力资源、通讯交通、科学技术等的聚集与便利,促进形成日益扩大的劳动分工和经济集聚规模,最终导致城市化为核心的资本主义体系主导下的全球空间非正义。这实际上反映了城市在资本积累中扮演了重要作用,城市空间在生产力上的非正义问题使得城市与乡村的生产力水平在空间上完全不对称。在价值增值的动力下,资本主义为了提高生产力推行城市化,城市化反过来又不断加强和巩固城市空间生产力的领先地位,城市实际上成为一个包含着新的生产关系的空间,越来越多的乡村居民为了谋生而不断涌入城市,城市的工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逐渐让空间服从于资本,进而将空间资本化、空间权力化,从而城市逐渐凌驾于农村之上,本来从农村脱离的城市,反而裹挟了农村,其本质上是城市空间较高水平的生产力凌驾着乡村空间低下的生产力,城乡呈现出明显的不平等。

(二)城乡空间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认为资本不斷剥削着人,更是将剥削的矛头指向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一方面城市空间的扩张带来严重的“城市病”。工人居住的恶劣街区,“肮脏的,坑坑洼洼的,到处是垃圾,没有排水沟,也没有污水沟,有的只是臭气熏天的死水洼。”[1]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城市化浪潮是资本对全球空间的改造,各个角落的自然空间都要承受着人们欲望的无尽寻觅。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的扩张之路催生着乡村自然空间的退化。资本在空间上不断扩张,企图寻找更多的空间进行价值增殖,所以生态环境的好坏在资本空间扩张面前不值一提,换句话说,空间生产实践一步步摧残着乡村空间的自然环境,土壤、空气、森林覆盖等等都逐渐恶化。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指明了在城乡走向融合之前,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没有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自然空间暴露在资本积累的臂膀之下,而城乡空间的分异更是加剧了人们对自然界的征服的决心,可是人们如果对自然界的客观性丧失审视的自觉性,而是企求通过征服与胜利满足资本扩张的欲望,那么最终将遭到自然界无尽的报复。

(三)城乡空间资源分配的比例失衡

城市作为工业集聚地破坏性吸纳乡村资源。正如新马克思主义者哈维认为所谓“空间修复”是指“通过在别处开发新的市场,以新的生产能力和新的资源、社会和劳动可能性来进行空间转移”[2]。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理论下,乡村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生存空间,更是一个经济空间,鉴于城乡融合是历史发展的趋势,那么城乡各自的产业就不应该是独立的,而应该是协调发展。工业扎堆聚集就容易造成资源分布不均,马克思也曾指出,消灭城市和农村分离是有具体条件的,即实现“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3]城市作为大的聚落空间,在其空间内部囊括了劳动力、市场、土地等各种用于资本积累的资源,这样就使得城市大工业生产可以通过大规模的形式集中且高效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但是,反观乡村,则完全背道而驰,乡村生产向来是小规模、效率低且相当分散,只要资本稍加用力,乡村的各种资源就在巨大的资本漩涡中完全受资本权力的支配,服务于工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历史的轨迹表明,在不平等的城乡空间关系下,城市作为获取剩余价值的重要阵地,城市向乡村提供各种各样的商品,在经济地位上支配和统治乡村的发展走向,甚至是导致乡村日益衰落;反观之,乡村由于自身基础薄弱,无法形成有组织的力量与之进行平等的物质交换,完全屈服于城市的统治,为城市大工业生产和日益扩大的城市空间提供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

二、建党以来中国城乡空间建构的历史轨迹

中国共产党推进城乡融合的历程既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建构性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体现。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旧中国到民族日益繁荣富强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切实回应解决城乡空间结构问题,城乡融合发展是对空间正义反思的实践,是历史经验的结晶。

(一)农村包围城市:中国共产党对城乡空间建构的特殊调整(1921—1949)

旧中国特殊的世情国情造就了城乡关系的特殊性,这一时期的城乡关系的构建与中国共产党革命道路的选择息息相关。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寄希望于占领城市夺取革命胜利,然而这一过程并不顺利,国共合作进行了第一次国民大革命,但是最后遭遇了失败,革命形势随之直转急下,中国共产党人痛定思痛,遂打消了以城市为中心进行革命的既定想法。1927年10月,毛泽东等人在井冈山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块农村革命根据地。1930年1月,毛泽东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后,撰写了一篇文章——《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一文标志着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特色革命道路形成。所以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逐渐洞悉了当时的城乡关系,并由此正确地剖析了社会政治经济状况,旧中国是一个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鸦片战争后尽管小农经济不断被肢解,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生活在农村,都要靠着一亩三分地养家糊口,当时城市空间容纳的人口并不多,乡村空间能够自给自足,最广大的人民力量集中在农村。直到抗战胜利后,在进京赶考前,毛泽东在西柏坡才做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的决定。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党对城乡关系的构建围绕着如何取得革命战争胜利和夺取政权,没有机械地采取走俄国的革命道路,而是根据国情走出了一条正确之路,并因此造就城乡关系的特殊性,利用乡村空间来征服城市空间。

(二)以乡支城:中国共产党对城乡空间建构的重心转移(1949—1978)

新中国成立以后,城乡空間的构建迎来了新的转折,党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穷二白,百废待兴,整个国家工业基础无法支撑新生政权的稳固发展,一方面国内人民吃穿住行没有得到彻底满足,另一方面新中国面临着外国势力的围追堵截。当时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在一片废墟之上将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农业大国改造成为先进的工业国成了最为迫切的任务。我国在根据国内国际的多重考虑,认为重工业必须被摆在重要位置,而城市当时作为重工业发展的场域,所以城市发展得到政策层面强有力的支持。后续为了给工业发展提供资金,乡村成为城市的附属,中国共产党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分别是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制度、农村人民公社制度,以这三个制度一步步构建起农村支持城市的社会体制,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社会空间正义。这三大制度一是将乡村人口固化在乡村空间,满足了工业对农业剩余的吸纳;二是切断了城乡空间人才的自由流动;三是便利了城市空间以“价格剪刀差”这种隐蔽的方式从乡村空间获取巨额的资本积累。

总的来说,应该保持辩证的眼光审视这个时期的城乡关系,这种城乡空间关系的建构为我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民工业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无法忽视城乡二元制埋下的危害,严重束缚了农民的自由发展。

(三)城乡统筹:中国共产党对城乡空间建构的重大转折(1978—2012)

过去“以农助工、以乡养城”发展模式造成了城乡严重分离,二者在空间上处于极度不平等的地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城乡发展问题进行了新的讨论。改革开放前城乡关系的体制已不适应改革的目标,同时也阻碍着各项改革措施的进行,城乡二元体制已经显现出自己的弊端,不利于满足人民对物质水平的追求,不利于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因时而进作出一系列政策调整和制度变革,逐步破解城乡二元体制,尽管改革开放使得我国必须与全球资本正面对视,但是我国进行了所有制、分配制、市场经济等一系列改革,城乡二元制的突出矛盾逐渐缓和下来。具体的调整措施包括:一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空间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二是逐步改变了统购统销政策,直至取消该政策。这一举措畅通了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大大增加了城乡贸易的往来,使得城乡在空间上的经济联系更加自由和密切。三是松动了户籍管理制度,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跳脱出乡村空间发展的局限,他们向非农产业或城镇转移。

然而,在这一阶段尽管放开了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通,但是城乡地位始终没有形成实质性的转变,原因在于之前城乡二元制将更多的资本留在了城市,并扎下了根,严重影响了城乡空间资源的合理分配,城市空间的资本力量驱逐着乡村空间的资源逃离,人力、土地、资金等要素从乡村流入城市的量远远大于城市流向乡村的量,很显然,城乡要素的流动不是双向度的,资源不断地被城市空间带走,中国人繁衍生息几千年的乡村空间似乎只是一个躯壳,空心村、大城市病等一系列非正义问题日益暴露在社会面前。

(四)城乡融合:中国共产党对城乡空间建构的新飞跃(2012至今)

进入新时代,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进行城乡空间建构,促进空间正义人本价值的回归。新时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凸显,这使得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乏力、现代化目标实现遭遇障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那么解决“三农”问题怎么解决?走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道路是根本途径;随后,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将是党工作的重要目标;随后又颁布了多项文件,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为推动我国城乡关系健康发展作出具体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就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4]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把“人”摆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位置,重塑城乡关系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回归了空间正义的价值取向,并希望逐步消解城乡空间发展失衡的现代化痼疾。

三、中国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空间正义困境

通过对我国城乡关系历程的梳理,逐渐出现了空间政治化、空间资本化、空间异化的非正义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城市空间扩张全方位挤压乡村空间、城乡二元制导致空间地位不平等、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与别离等三个方面。

(一)城市空间扩张全方位挤压乡村空间

长期以来,在融入全球化浪潮的过程中,我国城市化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城市从经济空间、政治空间、文化空间、生态空间等全方位挤压乡村空间。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空间的劳动力逐渐流入城市,而城市为了接纳新的劳动力,必然不断地开拓出新的空间,而在新的空间上又不断形成更新的空间,将城市空间异化为束缚人们的城市群或城市圈。2022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内容显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3.3%。一方面,城市化的推进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空间栖居样态。城市化的过程中帮助更多人找到了工作,逐渐摆脱贫困。另一方面,面临城市的扩张,传统村落正在一步步消解。在外在拉力和内在精神动力的双重驱使下,数以万计的农村居民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享受更好的资源,都往城市里去谋生、生活,乡村剩下的多是孤寡老人、妇女儿童,传统村落空间不再是完整的经济空间,而且其作为寄托乡愁的文化空间也在消亡,所以说,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城市对乡村的这种挤压不仅是地理空间的挤压,更是在经济、文化、政治空间的全方位挤压。尤其对中华民族而言,传统村落除了是人们最初进行生产与生活的基本单位和原初社区,还是中国人最古老的家园,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空间载体,换句话说,乡村空间的首要意义是承载着中华民族精神的场域。如果放任城市空间对乡村空间的任意侵吞,那么动摇的将会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根基。

(二)城乡二元制导致空间地位不平等

城乡二元体制所带来的影响需要辩证地看待,既存在着一些积极的方面,又存在着消极的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成熟,国际国内的联系日益紧密,空间资本的双重意识越来越显出了它在城乡空间建构的弊端。

城乡二元制造成社会空间等级化。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实行,在人们的心理上形成了一种认知障碍: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这两种社会身份并不平等。这两种社会身份表征着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的优与劣,城市居民远远比农民享受着更多的福利以及优惠政策。许多农村人口为了追求享受更多的配套设施及福利,疯狂地竞相向城市流动,谋求更好的职业和更高的收入,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制带来的认知差异,这种空间地位不平等一定程度上使得他们一直游离在社会身份体系及相应的价值体系之外。除此之外,城市和乡村各自都有自己的户口性质,但是孩子一出生就被划为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如此一来,他们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享受着完全不同的待遇。这是城乡二元制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愈发明显,如何破解城乡二元制难题将是我国迈向现代化的重要一关。

城乡空间经济交换不平等加剧。近代中国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后,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迅速增强国力,加之一方面国内迫切要求实现工业化,另一方面国外形势要求我国必须快速工业化,乡村便成为城市发展的支点,向城市输送人才、物资、农产品等等,即在國内国外地双重推力下,工业剥夺着农业,城市社会剥夺着农村社会。城市一边在飞速发展,工业化程度得到持续提升,并且能够向城市自身提供更加丰富的物质资料,但是乡村工业化进程比较缓慢,乡村没有充分的技术、人才、资金推进工业化的发展,以及生产方式的落后使得乡村无法进行更高效率的空间生产,城乡之间的鸿沟和非正义现象逐渐被放大。

(三)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与别离

资本逐渐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空间化,并且资本和权力天然的缺陷导致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与分离。一是资本逻辑下空间生产的异化。空间生产的运行以资本逻辑为基础,资本化的空间和空间化的资本具有了政治属性,逐渐形成一个个权力中心,支配城市中的劳动者,使得他们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劳动,并且使得他们的居住环境不尽人意。城市作为生产力发展的高地,理论上应该促进人更加全面的发展,但是资本逻辑下空间生产的异化消解了城市的多样性文明,而且与人类个体的多元化需求渐行渐远。同时,不管是城市中的人还是乡村中的人对物质和利益的追求永无止境,人与人之间不再是充满温情,而是充斥着心理隔阂与行为冷漠,以至于在现代城市生活空间下容易使人产生迷茫、无助以及不符合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二是技术理性驱动下城市空间人本价值的丧失。技术理性下,城市空间生产持续谋求空间的扩张,压缩着乡村空间,忽视着人文关怀,肆意建构物理空间形态。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相互交融的过程中,它们无法弥合所带来的边缘空间,而这其中生活的弱势群体逐渐被主流社会驱赶,进而心生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斥。这一切都表示技术理性让空间生产陷入技术决定论的怪圈,实际上就是城市空间正义的欠缺。正如福柯所指出的:“空间生产通过隐蔽的权力规训和控制着主体的行动,在直接的意义上造成了主体居住空间的分异与隔离。”

城市空间在资本逻辑和技术理性双螺旋驱动下,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表征在一些地方政府赶农民入城、拆除大量农民宅基地,这种有失偏颇的做法不仅没有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且冲击了农民的传统生活习惯,从而导致乡村空间的动荡,也加重了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的隔阂。

四、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指向

针对我国城乡关系构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空间非正义问题,必须紧紧围绕人本价值,从深入挖掘乡村消费空间、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转变政府治理机制多个方面发力,推动城乡融合式发展迈向更高质量,进而实现空间正义的伸张。

(一)深入挖掘乡村消费空间,打开城乡融合的入口

重塑农村空间,尤其是将其作为一个经济空间精心打造。农村在国内市场大循环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拥有着全球最多的农村人口,而这些人口必将释放出巨大的需求。进入新时代,人们的需求不断升级,农村消费需求以崭新的姿态呈现在我们眼前,需求规模大且种类繁多,加之新兴需求凸显,而消费需求的存在需要各方面的措施进行挖掘,一是推动数字下乡,数字技术是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联合进行空间生产的重要工具,所以要利用数字技术打造数字乡村、数字农业,以此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二是要及时且适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让乡村人口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为他们减少后顾之忧,从而使他们能够更放心、舒心的消费,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科学布局乡村产业结构,打破农村产业单一化的状况,充分适应市场需求,推动工业、农业、旅游业、康养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四是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消灭绝对贫困,在解决相对贫困的过程中为国内创造巨大消费空间。具体而言,包括建立更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分地区、分人群、分产业制定优惠政策,协调各区域的发展。

(二)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城乡融合的活力

城乡对立归根到底是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产业分化,生产力发展的不均衡造成了社会利益的分化,所以大力发展生产力并实现生产力的共同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的根本动力。工业与农业是城乡空间生产的两大支柱,但是二者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化,迫切需要转换工农业的发展思路,建立起合适的体制机制,实现产业融合发展。这里所说的产业融合包含了工业辅助农业发展和吸纳农业人口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以工业带动农业,以城市带动乡村,助推小农户向现代农业产业转型。经历长期的发展,适逢其时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各级政府要抓住机会,密切工农业之间的联系,以工业产业的发展带动农民技能素质的提高,进而为农业现代化准备更多的现代化人才,最终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可见,工业和城市的发展对农业及乡村发展是有所裨益的,能够为融合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推动城市工业产业的发展吸纳更多的农业产业人员,为下一步更深层面的人的融合奠定基础。工业的发展需要从乡村获取更多的劳动力,“工业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对人手的需要;工资提高了,因此,工人成群结队地从农业地区涌入城市”[5]。可以说,这种由工业发展而主动吸纳农业人口的方式,是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并且一直为人们所倡导的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路径,也启示我们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不能将眼界仅限于探索如何振兴乡村,必须同时从城市发展入手,让城市发展更具包容性。

(三)转变政府治理机制,赋予城乡平等的空间权利

发挥政府的主体性作用解决我国城乡空间建构与解构和制度供给上的非正义问题。在现阶段,城乡二元制所带来的空间正义问题需要行政手段的介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安排,进而消弭城乡空间权利的不平等。一方面,政府要考虑如何把“蛋糕”分好,实现城乡空间物质利益领域的分配正义,另一方面,更需要在尊重我国城乡空间建构的现实基础上,关注城乡空间权利分配正义以及空间生产正义。一是克服和扬弃资本逻辑对政策机制的影响。城乡融合的关键是产业振兴,在此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就是要“资本下乡”,资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当发挥出自身的积极作用,防止资本在乡村空间巧取豪夺制造更大的不平等。二是注重城乡空间優势互补,尽管区域地理环境存在差异以及自然资源丰裕程度不尽相同,但是在政府治理过程中需要将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的禀赋最大化。三是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变革。通过减少行政管理体制层级优化,实现扁平化管理,以此减少管理盲区促进空间资源的合理分配,扩大城市空间和乡村空间对空间塑造的自由度。四是建立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回归空间正义的人本价值。在城市空间和乡村空间充满着各种利益诉求,而城乡又是经济空间、政治空间、文化空间、生态空间等等相互交错,空间非正义的发生就需要通过发展和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嵌入空间的方方面面,使得城乡居民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参与政府决策,发挥人民主体性。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306-307.

[2] 大卫·哈维.新帝国主义[M].初立忠,沈晓雷,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9.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321.

[4]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36.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02.

基金项目:2023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方法论研究”

作者简介:肖瑞(1999- ),男,湖北荆门人,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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