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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村儒学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2023-05-13

济宁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儒学文化

常 樯

(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4)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就新时代乡村发展建设指出,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1]166;此前,他还曾就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1]324。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乡村儒学事业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事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2023年,正值21世纪乡村儒学开展十周年之际,这十年,正好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前十年相吻合,因此乡村儒学必然要打上新时代的深刻烙印。立足当下,我们很有必要站在时代大背景之下,结合党的政策方针,总结过去“乡村+儒学”的理论成果及实践探索,并展望未来“乡村儒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融合之路。

2012年底、2013年初,著名学者、山东大学教授颜炳罡等开始效法明儒王艮、现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梁漱溟等儒门先贤,依托位于孔子诞生地的尼山圣源书院,以点带面,面向周围村庄进行儒家思想传播普及,开启21世纪的乡村儒学。以此为新起点,十年来,乡村儒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也开始逐渐引人关注,发人议论与思考。我们认为,认识与理解乡村儒学,不仅要放到推动包括儒学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范畴之中,还应将其纳入当下推动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之中。按照颜炳罡所提出的儒学与当代社会的“双向互动”理论,新时代儒学必然要经历“古为今用”和“由用致新”的双向开显[2]109。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乡村建设的全面展开,为乡村儒学的勃兴提供了难得契机和优渥土壤。同时,乡村儒学的科学推进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乡村建设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案例支撑和示范引领。对十年来乡村儒学进行系统研讨并规划乡村儒学的未来走向,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实践意义,不仅有利于新时代儒学“两创”事业开展,更有助于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乃至乡村全面振兴。

一、乡村儒学的基本内蕴与兴起原因

(一)基本内蕴

1.历史维度。以历史维度观之,乡村儒学是一种活跃至今的历史现象。单纯从字面意思上看,乡村儒学首先是指“儒学在乡村”,具体说就是指儒学在我国广大乡村的传播普及、落地应用,这个过程可以是自然而然,也可以是刻意为之,而“乡村+儒学”的形式、程度、效果,也是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但异中有同,探讨其基本蕴含便是基于“求同”而言。从历史上看,乡村儒学与任何理论学说和实践形态一样,不可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颜炳罡曾系统梳理乡村儒学的由来,指出:乡村儒学是民间儒学、大众儒学的特殊形态,在孔孟荀那里,儒学原无官方与民间、大众与精英、城市与乡村的分别,却包含着朝着多向度发展的可能性;作为理论形态的乡村儒学源自孟子;汉代时,政府重视德治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乡村推广儒学孝悌仁义等价值理念,在中国大地最早出现乡村儒学现象;北宋时,乡村儒学由理论图景转化为生产生活实践;明代泰州学派兴起后,包括乡村儒学在内的民间儒学开始走向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因此,泰州学派成为乡村儒学的真正源头;20世纪梁漱溟开展的乡建运动,是泰州学派的新开展;21世纪初在山东各地出现的乡村儒学,既是一种实验,也是一种示范,其目标是实现儒学由伦理道德规范向民众信仰、由小众精英文化向人伦日用之道、由重知轻行向知行并进、由区域资源向全球性资源的转化[3]5-13。传统中国以农耕文明立国,由孔孟所开创的儒学诞生于农耕文明的沃土之中,乡村儒学同样以农耕文明为其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乡村是儒学的摇篮和原乡,一直到今天,与城市、社区、医院、学校、军营等区域相比,乡村与儒学都有着更自然而亲密的关联。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儒学就是自孔子始,儒学价值理念、儒家道德追求在中国广大乡村地区的普及光大和推广应用。

2.学理维度。以学理维度观之,乡村儒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理论学说。这个理论学说可谓是“儒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一般而言,儒学是以仁、义、礼、智、信、孝、悌、忠、廉等为核心理念的一整套思想学说。《淮南子·要略》这样定义儒学:“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学生焉。”[4]709关于儒学,历代学者都曾从不同角度给予定义,见仁见智。贺麟这样理解儒学:“儒学是合诗教、礼教、理学三者为一体的学养,也即艺术、宗教、哲学三者的谐合体。”[5]9颜炳罡将儒学定义为:人文化成之道、反躬修己之学、生活的智慧学、道德的理想主义、经世济民之学、内圣外王之道、天人性命之学[2]9-23。笔者也曾提出一个观点:儒学是精神的武学[6]81。这就是说,儒学的使命任务在于,以输出其核心价值理念来强大人们的内在精神,帮助人们构建自身心灵乐园,人只有以儒学为精神依托和行动遵循,才能在修齐治平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建功立业。这与当下乡村扶贫中的“扶志”“扶智”构想与主张是一致的。乡村儒学致力于在把握儒学真义的前提下,将儒家故事重新传播到乡野,将儒学义理落实到乡村,将儒者精神贯注到愚夫愚妇人伦日用之中。相关学者根据他们的自身体悟和观察,从学术层面,对这种做法和想法进行了归纳总结、辨析评判,形成了系列理论文章和调研材料,这些以文字为载体、以论著为形式的成果,共同构成乡村儒学的学理形态。观时贤所发表的有关乡村儒学的论著可见,他们的视域,已从单纯研究乡村儒学的历史由来、呈现形态、实践进路,扩展到对儒学传播落地与乡土信仰的重建、当代农村的发展建设、当今农民的道德修养、村容村貌的整体呈现、乡村文化的繁荣兴盛等问题的深入探讨,展现出极强的问题意识和社会关切。这些关心关注并躬身参与乡村儒学的学界贤达,都不失为秉持儒家当下精神、仁爱情怀的“问题中人”和“时代中人”。

3.实践维度。以实践维度观之,乡村儒学是一种化民成俗的道德行动。《荀子·儒效》曾这样说:“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7]149从本质上来讲,乡村儒学是儒学的一种实践形态,落脚点和立足点是“乡野”。颜炳罡将乡村儒学归纳到民间儒学、大众儒学之中,并指出,与代表着“极高明”的精英儒学或学术儒学不同,民间儒学、大众儒学体现着儒学“道中庸”的一面。这就要求儒学主动走向民间,“由百姓日用而不知之学转化为百姓日用应知、能知、可知、所知之学,使儒学由在民间的‘草根性’成就为无垠的人间绿色,实现民间儒学在当代社会应有之发展。”[2]160-162这其实就是从实践角度,规定了儒学在化民成俗、以文培元、以文育人方面的独特功效和使命担当。推进乡村儒学事业,我们并不反对坐而论道,但这样的坐而论道绝非完全学理意义上的纸上谈兵,更不追求所谓的“无用之用”,而是特别强调其理论言说的有用性、可转化性、知行合一性。因此,乡村儒学是走出来、干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写出来的!目前来看,就乡村儒学的实践主体而言,秉持“背着干粮给孔子打工”的志愿心态和公益精神,积极推动此项事业的颜炳罡等儒者和新老乡贤是一类实践主体,他们扮演着引领者、组织者的角色,可谓精神导师、行动榜样;在人文学者带领下躬身乡村儒学的广大村民是另一类实践主体,他们都是服务对象、依靠力量和最终受益者。

(二)兴起原因

1.农村社会结构变化显著。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速度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活力得到极大释放,农民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但这是一把双刃剑,与农民进城和农民物质生活提高相伴随的,是系列负面问题的呈现:“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现象出现;农民富了口袋,却没有富起脑袋,或富口袋与富脑袋不相协调匹配;有些地方人居环境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未能实现全面覆盖,乡村治理效能未能显著提升;空心化严重,村民年龄、性别、知识结构比例严重失衡,农村渐成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作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梁鸿在《中国在梁庄》一书中,选录了他对河南穰县县委书记的采访内容,在这位基层干部来看,改革开放后,整个农村发展对传统乡土文化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民沿路盖房对原来村落结构和村落文化形成冲击;二是村民就业方式的变化带来家庭结构的散失[8]212-213。

2.村民精神家园变得凋敝。在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之下,部分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逐渐衰落凋零,部分传统村落加速消失,农村陈规陋习(封建迷信、薄养厚葬、铺张浪费、高价彩礼等)涌现,村民拜金主义甚嚣尘上,道德滑坡严重,是非、美丑、善恶观念扭曲严重,精神家园和信仰世界凋敝荒芜严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某些地区手段落后,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乡村治理研究专家、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贺雪峰把进入21世纪的中国乡村称作“半熟人社会”,并指出这样的社会具有三个特征:村民间熟悉程度降低、村庄传统规范越来越难以约束村民行为、村庄越来越变成外在于村民的存在。他认为“半熟人社会”是理解当下中国农村的基本概念之一[9]9-10。基于长期观察和研究,他还指出:“当前农民之苦不是苦于物质匮乏,不是苦于劳动繁重,而更是苦于他们在生活中丧失了价值感。缺少了由人与人之间稳定联系所形成的相互期待与合作,无法从闲暇中生产出有品质的生活,反而产生出来各种低俗的伤害身心的恶习。”[10]119由此可见,当下,拯救乃至重建乡村精神家园变得特别紧迫。

3.人文学者独具乡土情怀。梁漱溟把中国传统社会看作“伦理本位”的社会,费孝通把中国传统社会看作“差序格局”的社会,就是说,那时的中国人特别注重人际关系,他们生活在一个熟人社会之中,立身行事的基本着眼点便是人伦关系的处理。梁、费二位先生都是极具乡土情怀的人文学者,也都是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名家大家,他们的高见和躬身实践,对今人产生很大的感召效应。鉴于以上乡村问题和现象的出现,一些人文学者,特别是从农村长大,谙熟儒学精义且对乡土文明、农耕文化抱有极大温情与敬意的人文学者,带着强烈的社会使命感、责任感和文化情怀,决心效法先贤和学界前辈,主动研究农村问题,并深入基层一线,投身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中。乡村儒学践行者赵法生曾在接受采访时说:“先从农村开始,是因为我们这批学者很多都是农村出生的,有深厚的农村情怀,不忍乡土的凋敝荒芜,决心为乡土文明的重建尽一份力。”[11]颜炳罡曾对乡村儒学的目的进行这样的概括:“儒学,人人能行,人人能学,人人能知,让儒学由少数知识精英的文化奢侈品而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向导,是当代儒者的天职。”[2]2“当下的乡村儒学遥契孔孟原始儒学之精神,近承泰州学派人伦日用即道的传统,呼应20世纪30年代梁漱溟乡村建设之实验,重开宋明儒者讲学之风,让儒学为振兴乡村、建设乡村文明服务。”[3]12

二、未来乡村儒学开展的社会背景、典型特点与总体目标

(一)社会背景与典型特点

1.是在党中央统筹谋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开展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战略性、实践性。

今日来看,乡村儒学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现象和社会活动存在,特别是不可能脱离党和国家有关乡村建设和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引来独自发展。未来乡村儒学的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与党和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的紧密对接和积极配合。远的自不必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始终把“三农”问题摆在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位置,连续多年下发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

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对乡村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增无减。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下,多次就乡村发展建设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以“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中共中央先后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21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建设从此有了国家法律依据。

乡村文化建设在新时代乡村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在国家乡村振兴总体战略中,文化振兴是五大振兴中的一部分;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专门辟有“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一篇;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专门辟有“精神文明建设”一章;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专门把“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专门提到“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等任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也专门辟有“文化繁荣”一章。

在乡村推广儒学,本质上是用文化的手段和力量来助推乡村文化繁荣和乡村全面振兴。乡村儒学推广者要积极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政策和制度精神,找寻恰当的结合点,自觉把乡村儒学融入到乡村振兴的伟业之中。从这个角度讲,乡村儒学理应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战略性、实践性,其活动安排、形式选择、内容谋划,都将有意无意地体现出这样的特点。可以说,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未来乡村儒学的开展提供了难得的社会机遇和物质条件,也营造了必要的政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2.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事业全面展开、人民群众文化自信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开展的,具有很强的人文性、社会性、普惠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习近平先后提出“四个讲清楚”“两创”“两个结合”等重要论断和指示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接连出台多个相关重要文件,如:2017年1月,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2019年10月,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22年8月,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文件精神,共同构成我们在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思想指引和政治遵循。

习近平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1]327而儒学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和主流,所以在很大程度上讲,今天我们传承发展儒家文化,就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推进乡村儒学,就是在乡村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未来开展乡村儒学,当然要在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政策、制度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党和国家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要求、政策、制度的领会落实。党中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过程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了人民群众,这样的根本思路和宗旨,与开展乡村儒学的根本思路和宗旨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乡村儒学也将必然具有很强的人文性、社会性、普惠性,不可能脱离人民群众而变成部分推广者的自主自为,也不可能不立足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道路而走向歧途。一定程度上看,十年来的乡村儒学实践,已为新时代儒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行动借鉴和示范,对其进行深度剖析和研讨,将加深我们对繁荣乡村文化生活、推进乡村文化事业的总体把握和认知。可以说,在人民群众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不断增强的当下和未来,乡村儒学不仅是推动新时代儒学“两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实践探索,而且也是推动新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实践探索。

(二)总体目标

在以上两个时代大背景之下,乡村儒学的开展,就不能是一场接一场的文化运动,也不能是无长远规划和统筹谋划的单纯的儒学传播。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乡村儒学也不能越俎代庖,包揽一切。乡村儒学必须要以认清当前我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具体实际和发展趋向、认清儒学的理论特色和实践优势为前提,也必须要有明确的前进目标。贺雪峰认为:“当前乡村建设的重点是文化建设,与此相关,当前三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文化的破坏。中国未来三十年乡村建设和农村工作的重点应当集中到以乡村文化建设为中心的工作上来。”[10]105颜炳罡说:“如果没有民间儒学的兴起,一切儒学的复兴都是空谈,一切儒家学者的现代高妙理论都仅仅是学者们的幻想!没有儒学的复兴,中国伟大民族文化的复兴是不可想象的,而没有伟大民族文化的复兴,伟大民族的复兴最起码是不完整的。”[2]175立足当下我国农村实际,基于对儒学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的总体把握,以及对十年来乡村儒学开展的经验教训总结,我们认为,未来乡村儒学应确立这样的总体目标:淳化乡风民俗,引导向善向上,重塑乡土文明,构建精神家园。结合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孔德永关于“儒学下乡”的论述[12]58-60,笔者拟把这个总体目标拆分为以下三个具体目标。

1.传播儒学义理,提升道德修养。儒学最核心的义理,构成中国价值、中国精神的底色,是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和文化密码,儒学为历代中国人向善向上、追求真善美铺就着道路,指引着方向。伴随乡村城镇化、现代化而来的各种“成长的烦恼”,都有赖于通过传播儒学义理来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以中华传统美德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家、宁夏作协主席郭文斌在担任央视《记住乡愁》节目文字统筹时,曾撰文指出:“知识不能代替智慧,学习不能代替行动,智慧指导下的行动力才是最关键的。……支持这种行动力的首先是天地敬畏、祖宗信仰、德行建设,还有像生命本身一样重要的文化传承硬件:祠堂、族谱、书院、私塾、戏园、公共建筑,以及族规家训、节日、祭礼、婚礼、葬礼、寿礼、开蒙礼、成年礼等软件。这些物质平台和精神链条,让人们有了一种建立在对生命清晰认识之上的道德自觉和责任自觉,以及由此产生的历史性担当和超越性生命姿态,让人们普遍有一种‘学做好人’的冲动……”[13]238这里所提到的“物质平台和精神链条”,都是儒学义理和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和呈现形式,不得不说,记住乡愁、留住乡愁,乡村儒学不可缺席且大有可为。

2.培植时代乡贤,突出示范引领。人才振兴是乡村五大振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广义而言,新时代的乡贤可划归到乡村人才振兴的范畴中,有学者索性把乡村人才全部视为乡贤,但我们更强调作为道德榜样和文化导师的时代乡贤。这样的时代乡贤,目前几乎都是对乡土文明有感情、政治觉悟高、社会责任感强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知识分子。传统中国便非常重视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皇权不下县”之说便是基于对乡贤作用的肯定。汉代统治者曾在乡村设置“三老”,以之为“众民之师”,他们本身便是道德楷模,同时承担教化乡民之责。这是中国大地最早出现的乡村儒学现象,但这还不是由儒者主观设计的或者说理论形态的乡村儒学、民间儒学[3]6-7。尽管如此,却可看出,早在乡村儒学萌芽阶段,乡贤便已随之出现并扮演了乡村儒学具体组织实施者的角色。乡贤在改善村风民俗、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上完全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故而,乡村儒学应大力培植乡贤力量,充分调动乡贤的积极主动性,让他们切实承担起教化一方、造福一方的光荣使命。关于时代乡贤的培育路径,不少学者都做过相关研讨,兹不赘述。我们更需强调的是,把乡贤培育纳入乡村儒学的活动范畴和目标,使乡村儒学更具历史纵深性和文化传承性。

3.壮大村民组织,助益乡村治理。尽管我们常发思古之幽情,把传统乡村看作“读书传家耕读的地方”“享受天伦之乐养老的地方”“归隐田园诗意生活的地方”[14]11,但那只是部分传统乡村中少有的美好的一面,总体来看,传统乡村也不完全都是那么美好。著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萧公权曾针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国家治理指出:“在像帝制中国这样的专制国家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界限相当清楚,相互之间的利益背道而驰。因此,专制统治者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保持对其臣民的牢固控制,以确保自己及其子孙的皇位坐得安稳。”[15]3比较而言,今日中国的乡村与帝制中国的乡村已大不相同,今日中国乡村,人民当家做主,政府和政治人物存在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之上。基于这样的法理逻辑,我们意识到,“将农民组织起来,以农民为主体,让农民自己建设自己的美好生活,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与条件。”“提高国家资源转移到农村进行建设效益的最重要之处在于:国家资源下乡应当与农民组织能力的提升结合起来。”[10]310儒学在处理伦常关系和社会制度建设、推动乡村“德治”与“自治”方面独具优势,乡村儒学实践者应积极投身到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之中,参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协助村两委因地制宜健全议事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银行等组织作用,促进乡村治理更加符合人性化、乡土化、中国化的要求,让村民真正自主管理、自主决定自己的事,让村民在和美的精神家园中安居乐业,找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未来乡村儒学开展的具体举措

建设新时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单就文化振兴而言,就包括诸多方面内容。乡村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大概念,从形态上看,应包括乡村物态文化、乡村制度文化、乡村行为文化、乡村精神文化四个方面。目前来看,乡村儒学并没有具体模式和规定动作可寻,既可依托讲堂礼堂传播儒学精要和传统美德,也可着眼于制定乡规民约而推进“软法之治”[13]63,还可组织力量编写雅俗共赏的乡村儒学教材、乡土文化教材,等等,这些做法都是在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德治”迈向新高度添砖加瓦,发光发热。未来乡村儒学的开展,应坚持因地制宜、系统谋划、精准发力、稳步推进、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基调和思路,做到帮忙不添乱,不慕虚功,不谋私利,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真正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儒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事业做出应有贡献。在此,我们很有必要明确,在今日的时代背景之下,作为一种自主自愿的文化行为,乡村儒学的主动性实践主体,也不是单一的,或者说也不是纯民间的,应当由三方力量组成:地方党委政府、人文学者、时代乡贤。其中,地方党委政府是主导力量,发挥政治引领和组织策划的作用;人文学者是精神导师,发挥学术指导和文化把关的作用;时代乡贤是志愿者,发挥宣传教育和带头示范的作用。在笔者看来,在未来,开展乡村儒学的具体举措,应包括以下三点。

(一)把牢规范发展的政治方向,凝聚助力复兴的价值共识

首先要明确,乡村儒学应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规范有序开展。如果以往地方党委政府在推动儒学传播普及和落地应用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顾虑的话,那么在当下则完全没有必要,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号召、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出台,都为儒学传承发展创造了有益的政治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政治保障。《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已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另据笔者统计,在1万余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人民政府”一词出现了72次,是一个高频词汇。可以说,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乡村儒学、领导乡村儒学,本身就是推进乡村振兴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在这一方面,地方党委政府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地方党委政府应确保乡村儒学规范发展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凝聚助力儒学和中华文化复兴、中华民族复兴的价值共识。在一定意义上讲,作为乡村儒学的主导力量,地方党委政府的参与程度和支持力度,决定着乡村儒学的兴衰成败。

而从乡村儒学本身来看,乡村儒学也应当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而不可单独发展、自主自为,更不可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背道而驰。对于乡村振兴,乡村儒学的作用和价值,既是“促进”和“推动”,更是“参与”和“融入”。我们不可想象,脱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系列规划、拒绝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乡村儒学,能够获得较好发展并取得优异成果。儒学自古便因政治而诞生、发展,今天更不能失去与政治的紧密关联,我们绝不能因乡村儒学的民间性而拒绝官方的介入。在未来,乡村儒学可能是一场没有名头、甚至没有周密计划的“运动”,只是默默地、自然而然地支持着、参与着乡村治理(特别是乡村“德治”)。同样,乡村儒学的形态和路径也是多元的,毕竟,中国乡村的具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在具体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所采取的举措也将是不尽相同的。

(二)转化以文化人的科研成果,增进扶志润心的民生福祉

20世纪以来,儒学呈现出多个发展趋向,既有精英儒学、学术儒学与民间儒学、大众儒学之分,又有政治儒学、心性儒学之别,还有仕林儒学、企业儒学、乡村儒学、社区儒学之名等等。就本质而言,乡村儒学是民间儒学、大众儒学、实践儒学,注重知行合一、经世致用、化民成俗。当下,伴着所谓的“儒学热”“国学热”,围绕扶志润心、培根铸魂之价值追求的学术成果、调研报告、理论学说有很多,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反映着当代学者的理性思考和现实关怀。这些科研成果亟待我们在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学习吸收、转化利用。而转化以文化人的科研成果,也主要应由包括儒学研究者在内的人文学者来牵头。这就是说,人文学者既是理论高见产出者,也是成果转化牵头者。此外,除现有理论成果之外,人文学者也不可忽视对中华传统文化中优秀内容和精华部分进行转化吸收,将其恰当融入新时代乡村治理当中。文化“两创”的对象,不是传统文化中糟粕或落后的东西,而是祖先遗留下来的诸如人文精神、传统美德、思维方式、处世原则等那些最宝贵的东西。

以往乡村儒学开展多由儒学研究者来独自承担,现在来看,一是有必要扩大参与乡村儒学的专家学者团队,将具有人文精神和情怀的专家学者都纳入其中;二是有必要明确专家学者主要扮演精神导师的角色,他们首先是顾问和参谋,其次才是具体执行者和宣传推广者;三是专家要充当地方党委政府与时代乡贤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从本质上看,人文学者以顾问和参谋、桥梁和纽带的身份来牵头乡村儒学科研成果转化,其实也就是在从事贺麟所说的“学术宣传”工作。贺麟说:“学术研究可以使学术提高,学术宣传可以使学术普及。研究和宣传是教育活动的两方面。……最好意义的学术宣传,就是孔子诲人不倦,苏格拉底在雅典街头上盘问青年遭杀身之祸而不悔。”[5]237他还指出,“中国人最缺乏宣传的精神”,因此倡导“宗教宣传的精神”,并对其解释道:“简言之,就是‘到民间去’的精神,就是到民间去博施济众的服务精神。”[5]237-238人文学者正是在类似于这样的“宗教宣传的精神”的感召和指引下,深入乡村,积极投身于儒学“学术宣传”和学术成果转化工作。今日我们仍有必要宣扬这种“宗教宣传的精神”——当然不是宣传宗教,而是像宗教宣传那样带着大爱情怀、坚定意志来推广乡村儒学,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中让村民获得更多实惠、更大幸福。

(三)做强融入生活的实践平台,构建协同推进的命运共同体

放眼未来,推进乡村儒学事业有必要搭建能够整合政学商民等各方资源和力量的专业平台,但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这样的平台还非常少。2022年6月,建在孔子故里的曲阜师范大学,专门发文成立了乡村儒学研究院,聘请执着于当代乡村儒学研究与实践的颜炳罡担任院长。2022年8月,曲阜师范大学乡村儒学研究院与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依托该镇共同推进乡村文化振兴。2022年10月,曲阜师范大学与临沂市兰陵县人民政府签署协议,约定共建兰陵县乡村儒学实践基地。此后颜炳罡团队在兰陵持续举办多场乡村儒学研讨及宣讲活动。曲阜师范大学乡村儒学研究院的设立,为我们在新时代做强做大乡村儒学融入生活的实践平台开创了先河,做出了示范,值得关注。类似这样的实践平台,其主要着力点有三:一是致力于整合学术资源,凝聚学界力量共同研究阐发、宣传推广、躬身践行乡村儒学;二是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协助其因地制宜制定乡村文化振兴发展规划,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硬件软件建设;三是协助乡村组建乡村儒学宣传推广志愿团队,培植时代乡贤,指导热心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服务活动。这样的平台,应积极推动乡村儒学事业尽快实现由“刻意为之”“以我为主”到“顺其自然”“恰当融入”的转变,毕竟,开展乡村儒学的本身不是目的,目的乃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我们可知,我国新时代乡村的总体特征应是“宜居”“宜业”“和美”。三者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且都与乡村文化建设乃至乡村儒学开展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这就要求乡村儒学实践平台建设应当具备一种大格局、大视野、大担当、大情怀。新时代乡村儒学开展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化事业和惠民工程,当然就需要各方贤达勠力同心、奋楫笃行,因此我们还要依托这样的实践平台,构建起协同推进乡村儒学的命运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应当包括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人文学者、时代乡贤以及村干部和广大村民,他们在乡村儒学事业上,必然应是同心同愿、同向同行的。期待未来乡村儒学事业在各方关注、支持、参与下,真正做到深下去、活起来、接地气、可持续,推动我国乡村振兴事业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铸就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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