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普惠金融缓解我国农村相对贫困※
2023-05-13谢升峰金才敏
○谢升峰 金才敏
数字技术、互联网发展通过包容、效率和创新为贫困及弱势人口提供了发展机会。移动货币、金融科技服务等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将传统的金融服务延伸到低收入家庭和小微企业,推动了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下降。本文拟探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及其缓贫效应,为缓解我国农村相对贫困提供对策建议。
一、金融科技大力发展增强了对“长尾”客群的普惠性
金融科技属于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创新,而创新往往是为了创造额外的市场需求。触动G20国家金融科技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传统金融部门服务对于绝对与相对贫困者、其他脆弱的低收入群体及小微企业等“长尾”客群(即大量相对于“头部”大客户而言的小客户群体)供给不足、覆盖率低、普惠性不够。这些痛点问题一定程度上倒逼了金融科技在世界各国的快速发展。一方面,金融科技资本投入持续加大。2022 年全球的金融科技平均利用率达到了64%,而印度这一指标高达87%,而且该国及东南亚国家的金融科技类应用安装量在2020-2021年间平均增长了41%,应用会话量提升了186%。2022 年北美各银行投入信息科技相关工作预算近一半用于新技术的研究,欧洲各银行的同类预算也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在自动化、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陆续取代传统人工柜台业务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对高科技人力资源的投入不断攀升,高盛集团、瑞银集团、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技术人员占比普遍达到20%左右。另一方面,数字金融技术突飞猛进。以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账本技术为代表的应用场景加速发展。区块链作为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运用区块链技术有利于保障金融服务信息流的透明度,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2020年ITU、ISO、IEEE等主要国际组织共发布了22 项有关区块链及分布式帐本的技术标准,以摩根大通、花旗银行为代表的G20国家的金融机构注重了区块链在加密保管、数字货币加密等加密行业的应用。据统计,2021年欧美去中心化金融的整体数字资产达到2.1兆美元,数字化交易突破了150亿美元。各国金融科技公司在云技术上不断加大研究投入以构建金融生态云。统计显示,云服务通过业务流程的简化,每年大约节约20亿美元,这为可持续地向“长尾”客群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了保障。2021年,美国金融技术解决方案公司Jack Henry、金融科技公司Finicity与英国的金融科技公司Zilch均基于API进行合作或整合,通过开放银行功能显著地增加了以相对贫困群体为代表的“长尾”客群的数量、交易量及信贷额度。
二、相对贫困群体的数字金融服务获得性增强
在金融科技支持下,金融服务的成本降低,同时交易效率随之提升,大数据得以替代抵押资产,根据数字足迹积累的数据能够做出风控判断,这使得各国金融发展的包容性和稳定性不断加强。这种包容性和稳定性还具有乘数效应,不仅有助于国家或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还有助于实现一些非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一些相对贫困的低收入群体或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得以增加,并能得到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全球有5.15亿成年人在金融机构或者移动货币(Mobile Money)体系中开设了帐户,拥有金融账户的成年人比例从62%上升到69%。在发达的欧美国家,年龄在15 岁以上、收入位于最低40%档的相对贫困群体使用互联网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其中加拿大、意大利超过了90%。这些国家的该类群体在使用手机或互联网查看帐户余额、付款,实施数字收付款等行为的比例也均高于发展中国家。中国的这类数字金融行为相对落后,但还是高于巴西、印度、南非等国。上述信息表明,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相对贫困群体使用数字金融的行为会更加明显。
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中,有一类增长特别快的业务是移动货币业务,几乎所有地区都在持续增长,特别是在西非地区。根据非洲发展银行的定义,移动货币是指存放在用户识别卡(SIM卡)上的货币,它借助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非银行物理网络,将金融服务延伸到没有被传统银行覆盖的地区和人群。在这里,SIM卡取代银行帐号成为用户身份的识别码,其优势在于:它支持通过代理网络进行存、取款交易;通过普通手机收发短信即可完成操作,无需连接互联网等。世界银行指出,2017年之前的十年里,获得金融服务的人口总计新增了约12亿,使得缺乏银行账户的人口下降了35%,主要归功于移动货币账户的增加。2017年至2020年,移动货币的使用率继续大幅增长,平均每1000个成年人中移动货币的使用人数也从277 人增加到645 人,交易价值占GDP 的比例也从同期的12%上升至47%。事实证明,移动货币与数字信贷的缓贫效应非常明显。
三、数字普惠金融对促进经济复苏、推进减贫进程影响积极
数字普惠金融能降低成本、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速度和可访问性,在微观层面利于缓解绝对及相对贫困群体的融资约束,从宏观层面可以加速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复苏。在疫情大流行的“非接触经济”环境下,大数据技术助力金融业持续对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等提供运营服务。随着线上客户数量的增加,金融机构的决策不得不从经验依赖发展到数据依赖,借助于大数据技术,金融机构较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对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等用户精准画像,降低了风险甄别成本。
在疫情后重新开放的世界中,世界银行的马达加斯加金融包容性项目展现了数字普惠金融重启经济复苏的巨大作用。马达加斯加是个深受气候影响的岛国,城乡之间、男女之间的收入差距都很大,2017 年仍只有18%的马达加斯加成年人获得了正式的金融服务。作为国家金融包容性战略的目标,马达加斯加政府力图到2022 年将金融包容性提高到45%。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马达加斯加的金融部门,包括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和电子货币机构等超过30多家金融机构纷纷实施扩张以提高包容性,措施之一便是将交易数字化,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紧急需求,以低成本支付医疗服务,领取工资和社会福利等。此外,世界银行集团还在印度和埃塞俄比亚等国家开展有益尝试,与当地政府和金融技术公司合作,通过开发应用程序支持妇女、小贩、裁缝或其他边缘农民使用数字平台,提高其数字素养并使之获得数字化融资机会。由于数字金融能够用大数据替代抵押资产,以数字足迹积累的数据做出风控模型,因此这些国家正积极探索如何使用来自手机等移动电话、各种支付平台及电子商务的交易数据,甚至是社交网络的信息流,作为评估信誉的替代信息来源。这些所谓替代数据的使用,受到了诸如智利、塞拉利昂等许多国家的欢迎,因为不管是贫困者还是其他弱势群体,通过注册移动支付帐户就有机会参与支付业务,哪怕建立一个历史交易数据,也有机会获得贷款,并能比较方便地实现对商品与劳务的支付。在这些国家的农村地区,创新性的金融赋权解决方案还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如防止过度负债),普及了数字金融知识教育。这些举措既有助于帮助低收入群体渡过难关,也为推进经济复苏与可持续减贫提供了思路。
四、数字普惠金融缓解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有效路径
根据《巴厘金融科技议程》和国际清算银行对金融科技的政策要求,借鉴其他国家典型做法,我国应在农村加快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服务的发展,破解农村低收入群体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建立缓解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以创新“数据足迹”管理为重点,夯实农村数字金融平台。以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方面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金融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我国广袤农村海量金融数据规模和丰富的数字金融应用场景优势,建立健全农村数字基础设施,以构建包容性的农村数字经济支柱。针对农村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政府需要制定清晰的规则以支持对这些产品与服务的信任,提升农村金融数据资产的可用、可信、可流通、可追溯水平,通过创新金融数据权抵押,借鉴世界银行支持马达加斯加包容性金融项目的经验,通过“数据足迹”管理以破解农村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降低金融风险。同时,为实现更具包容性的疫后经济复苏,需要推进农村平等使用数字基础设施,避免出现因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不足造成的系统错误、数据偏差。可以仿照日韩的数字化运营模式,以政府或者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导,联合运营商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政府可以与技术实力较强的互联网企业联手,整合农村数字信息平台,做好农村数字化信息建设。一方面,在农村地区促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在医疗、教育、衣食住行等各方面建立线上渠道,打破农村地域限制;另一方面,采集农村居民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征信水平等一系列数据,建立网络征信系统,打破金融机构对信息要求的限制。
制定关于农村数字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目标。我国各级政府要借鉴G20国家持续推出的在监管科技、数据治理、反垄断与消费者保护、数字法币、加密资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制定基础上,调整与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与政策框架,推进农村数字经济、金融数据保护法律政策的出台,适时出台地方性的《个人数据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法》《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促进法》《农村金融科技公司治理规则》《农村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村征信管理条例》《绿色金融科技条例》等方面的专项法规条款,并跟上金融科技快速更新变化的节奏,不断完善监管科技,强化反垄断以防止大型科技巨头滥用市场地位形成寡头垄断,探索推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以及其他金融自律性组织要明确各自的主体责任,在监管过程中要明确监管目标,针对农村地区的接受程度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权责清晰、信息共享,共同保障好农村数字平台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创新公平竞争的农村数字金融市场环境。要加快建立大型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农村数字化建设的治理机制,支持农村小型金融科技企业与农村小型商业银行的数字化发展,使相对贫困群体最大程度地从数字金融服务中获益。要推进金融科技平台(公司)、数字化金融机构互联互通,打破“数据孤岛”和“数据垄断”,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供给主体的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体系建设,激励其提供负责任的、安全透明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要在完善农村数字化征信市场的同时,鼓励征信机构面向农村提供基于农业产业化企业、家庭农场及个人运营中的多种数据要素的多样化征信服务,在提供供应链数字金融服务之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大数据手段了解农村居民的征信水平,对信用水平不同的人群提供不同程度的金融服务,降低信用风险,克服我国农村正规银行体系无法大规模使用央行征信中心数据实现大规模获客的问题。要避免在提供数字金融服务时出现针对农村消费者的不公平定价、营销不当或者披露不透明、数据泄密、黑名单问题等。农村金融机构还可以借助数字平台降低服务门槛,通过降低高价设备购买、放宽参与要求和实施服务费用优惠等方式,降低参与成本让更多享受不到金融服务的农村偏远地区的民众参与进来,满足他们的金融需求。
加强农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整体认知,减小数字鸿沟。为了建设好具有包容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弥合地区之间和农村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以充分获取数字金融服务带来的红利。首先,针对农村相对贫困群体及农村创新创业群体,要创新数字识别技术以确保他们获得数字交易机会,力争农村脱贫群体人人能进入数字世界,缩小数字发展差距。其次,开展金融数据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农民整体数字金融素养,着力消除农村不同区域间、人群间数字鸿沟,增进农村社会公平、保障农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