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精细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思考
2023-05-10邱生
摘 要: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精细服务对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文章从推进精细服务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入手,客观分析税务部门推进精细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成绩与不足,并对推进精细服务进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营商环境;税收;纳税服务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3)12-0000-00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想使市场主体得到健康发展,就必须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而且营商环境会直接影响我国的核心竞争力。税收相关的营商环境,就是组成整体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税收营商环境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决策、投资等行为,而且会影响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的步伐,以及宏观层面的经济增长速度。近年来,我国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显著,但与市场主体的精细化服务需求相比,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如何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进而打造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成为摆在各级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 充分认识推进精细服务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1.1 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营商环境,即企业在进行贸易活动、执行合约、经营、开设、关闭以及纳税等活动时,以不违背政策法规为前提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和时间等相关条件。在营商环境评价方面,世界经济论坛自1979年开始每年发布《全球竞争力报告》;经济学人智库每5年发布一次《营商环境排名》;世界银行集团自2003年开始每年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改善营商环境是各国吸引全球生产要素、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也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施政内容。“纳税”指标在2006年时第一次被添设到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中,并且在2008年公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第一次亮相,直至2020年一直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营商环境的十类指标之一。
1.2 推进精细服务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根据世界银行集团评价指标体系,税收营商环境被细化为四项指标,分别是纳税时间、报税后流程指数、纳税次数和总税收和缴费率。其中,总税收和缴费率体现了纳税人的直接税收负担,而纳税时间、报税后流程指数、纳税次数则反映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显而易见,税收营商环境的创设必须对企业成本高低、税费负担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还要预先判断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纳税人是否能够遵从税法相关规定,以及环境条件对纳税人产生的作用,都与税收营商环境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这取决于税务部门所提供的纳税服务是否具备较高的成效。我国“纳税服务”概念的提出始于 1990 年,其后伴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方向发展。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第三方调查显示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14年的82.06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作出重要制度安排。《意见》要求,到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机构改革后,税务部门能够做到全覆盖服务,无论是企业、自然人还是其他缴费人,都能够获得相应服务,对税费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高效率的、智能化的、高质量的税费服务不断普及,纳税人以及缴费人提出的合理需求能够被满足,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
2 税务部门推进精细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成绩与不足
2.1 近年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逐年提升。从2020年出台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可知,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我国的营商环境总体评价位列第31位,连续两年荣获全球营商环境调整力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全国税务系统致力于探索高效办税模式,包括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发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上办”列表等,在税费服务的便捷性、稅务执法的规范性和税收监管的精准性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切实减少了纳税人的纳税时间和纳税次数,纳税人办税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中国税务部门通过一系列简政便民举措,推进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纳税人报税资料压减50%、年度纳税时间压减超过57.5%、出口退税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在2021年全国工商联组织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中,税费缴纳便利被评为获得感最强、满意度最高的指标。
2.2 推进精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不足
虽然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提升显著,但单从税收营商环境来看,我国“纳税”指标的单项排名却较为落后。2020年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纳税”指标位列全球第105位,纳税时间为138小时,总税收和缴费率为59.2%,纳税次数和报税后流程指数分别为7次和50分。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税收营商环境仍然处于较为落后的水平,特别是对照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端”精细服务需求相比,税务部门“供给侧”的服务水平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精细化”服务水平有差距。纳税缴费基础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对政策培训组织准备不精心,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个性化诉求,甚至搞形式、走过场;业务办理还存在不顺畅的地方,岗责流程不完善;有的涉税事项办理时间长、即时办结率不高。二是“智能化”服务水平有差距。办税平台的信息技术与 5G 技术不匹配,与之相关的系统则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缺乏整合性、稳定性差、网速较慢、缺少智慧操作等,而且电子税务局的功能仍旧需要完善,网络办理涉税业务与内部管理各环节的系统未能有效衔接,部分税种申报等涉税事项存在流程繁琐、表单填写较难等问题。三是“个性化”服务水平有差距。尚未真正建设完善的、针对纳税人运行的管理闭环机制,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时候,极易造成个案偏向处理,不会挖掘纳税人的深度需求,造成需求响应的碎片化,“服务供需错位”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差距。目前,社会化纳税服务定位尚不明确,税务代理机构不规范,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纳税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仍然较低,社会专业服务组织促进纳税服务社会化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2.3 从“供给侧”视角深挖服务不精环境不优的主要原因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需求端”角度反映的主要问题,在挖掘过程中站在“供给侧”的角度,使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水平能够有效提升。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部分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没有得到根除,思考谋划工作的出发点更多是从怎么有利于税收管理,缺少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考虑。二是业务素质不够强。随着“放管服”改革配套税收政策的层出不穷,对税务人员的综合素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在全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时税务部门目前出现人员年龄偏大、业务知识不足、政策执行不熟练等现象。三是服务边界不清晰。使纳税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就是纳税服务的本质,纳税服务的内容以及相关服务程度,也应当符合纳税人的权利,使纳税服务能够确认边界。但是在纳税服务层面,仍旧没有划分明确的法定边界,增值与法定两种服务容易被混淆,且极易提供超出法律范围的纳税服务,导致税务机关具备的法定职责被忽视。四是法律支撑少依据。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税收征纳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表述,对纳税人权利义务的明确仅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形式对外发布,法律层次较低,全面有效开展纳税服务的法律依据不足,制度层面上的缺位不利于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的健全和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
3 下一步推进精细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策略与建议
3.1 以“现代化”为引领,健全完善税费服务新体系
税费服务的本质属性是服务于经济、服务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其在税收征管格局中处于先导性和基础性的地位。充分实现税费服务本质的理想选择是打造服务型稅务机关,将依法治税和税费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中,并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要以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建设既满足14亿人口税费服务需求,又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贯彻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框架性文件,实现全国范围内涉税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
3.2 以“精细化”为目标,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问题,认真梳理纳税服务事项流转不畅情况,通过职能调整,在风险可控原则下,简化、优化工作内容,提升事项办理效率和质量,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深化“税收专家顾问团队”制度,成立企业对接小组,及时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等。规范纳税服务制度,制定高效的服务流程和工作指南,将办税大厅实行统一化管理,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将各项服务进行流程化,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简化办税流程,加大办税环节的整合力度,简化纳税的程序,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从缩短纳税准备时间、电子税务局再优化、申报表填写再简化、税务系统识别扫描信息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非接触式”服务。
3.3 以“智能化”为支撑,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新的智能化科学技术必须得到全面运用,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越的办税缴费体验、智能化的管理和决策的税务生态系统,税务相关的服务、监管以及具体执法工作,都能够与大数据以及智能化应用进行深度融合,并且随着时代发展而升级。建设税务总局和省级两个层级的税收大数据平台,打造“税务云”,实现税收大数据的精准化归类,智能化分析,个性化应用。对电子税务局、ITS、金税三期工程等核心办税缴费系统,畅通反馈机制,做好优化升级,切实提升系统稳定性。紧跟新系统的上线节奏,我国应当运用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其目标为2025年的发票服务真正实现全方位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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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邱生(1981—),男,汉族,本科,山东聊城人,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财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