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哲学笔记》中的实践思想及当代启示
2023-04-29李全喜周炜杰
李全喜 周炜杰
[收稿日期]2023-06-12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度融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研究”(22VSZ05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1.李全喜 ( 1981— ) ,男,河南新乡人,哲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2.周炜杰 ( 1998— ) ,男,内蒙古包头人,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要]实践是马克思主义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对实践的正确理解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与成效。列宁在《哲学笔记》中通过对黑格尔实践观的扬弃,掌握了实践的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正确理解了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这为列宁将马克思主义用于指导俄国革命提供了理论前提。列宁《哲学笔记》中的实践思想,对于指导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加深对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理解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关键词]列宁;实践;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A8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608(2023)06-0094-08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对“实践”的理解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第二国际在实践问题上逐渐陷入直观化的误区,忽视了实践的主体能动性与历史性,进而丧失了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用于指导现实的可能。列宁在《哲学笔记》中通过对黑格尔实践观中合理因素的“发掘、批判与清洗”,掌握了实践的主体能动性与社会历史性,揭示了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辩证地理解了实践、实践地理解了辩证法,这使得列宁真正站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高度,将马克思主义从第二国际的曲解与迷失中拯救出来。时至今日,列宁的《哲学笔记》并没有因岁月的流逝而过时,反而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进程中不断凸显出新的理论高度与价值。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新征程上,重温列宁《哲学笔记》中的实践思想,对于指导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及在理论与实践上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都有重要意义。
一、实践的主观能动性:旧唯物主义的根本迷失
旧唯物主义对感性现实只是从直观的,即不同于主体的单纯客体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从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因此,他们只能看到自然界对人的约束,看不到自然界本身也正是由人的实践改造而来,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积极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言,费尔巴哈和先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者一样“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在这一过程中,主体的能动作用就被剔除了,因此,旧唯物主义只能局限于直观地反映世界,不能理解主体的能动性,使得改变世界成为费尔巴哈以及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者始终无法逾越的天堑。
如何辩证地理解实践?如何重新恢复人对自然界的能动性?这个问题的回答事关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的未来走向,事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途命运。事实上,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石,但并不是所有唯物主义都会通往马克思主义,要真正将马克思主义与庸俗的唯物主义加以区分,就必须进一步考察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也是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们在面对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时无能为力的痛点所在。然而,主体的能动性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这引起了列宁的极大关注。
在阅读黑格尔《逻辑学》“概念论”第二篇“客观性”的第三章时,列宁引述了黑格尔关于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这三者关系的论述,并通过对黑格尔思想的改造逐渐生成了自己的全新构想。黑格尔在这一章写道,“对机械性和化学性来说,目的是第三者;它是它们的真理”[2]。为什么黑格尔说表征人的目的性的实践反而是自然规律(机械性、化学性)的真理?这是否又是唯心主义的“神秘的无聊游戏”?面对这种明显的唯心主义倾向论述,列宁强调,“区分为机械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这是非常重要的),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3],将自然界视作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这是列宁固有的唯物主义倾向。但接下来,列宁又写道,“从这方面来看,从人的实践的(有目的的)活动方面来看,世界(自然界)的机械的(和化学的)因果性,似乎是外在的什么东西,似乎是次要的,似乎是隐蔽的”[4]。是什么东西能够比作为客观自然更为重要呢?接下来他很快有了答案,“客观过程的两个形式:自然界(机械的化学的)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动”[5]。在《哲学笔记》中,列宁首次将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实践)置于与自然界等量齐观的地位,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众所周知,在创作《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时期,列宁的实践概念是作为认识论的环节多次出现的,而在这里,列宁的实践概念开始具有了一种能动的创世性,逐步接近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为自己创造社会存在基础的理念。这种与之前出现异质性的地方体现了列宁新的思想突破。列宁发现,自己过去视为“唯心主义遗迹”的黑格尔哲学中蕴藏着一种别样的“真理”——人的主观能动性。事实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决定与被决定的直观,更包含有能动的实践关系,这是马克思思考实践问题的起点,也是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家都没有注意到的重要方面。此时的列宁开始尝试运用哲学唯物主义去改造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但这种改造并不是费尔巴哈式的简单颠倒,也不是要重新肯定人类的抽象精神和思维的能动性,而是要把能动的原则还原给物质的自然界和现实中的人,也就是人的感性的、物质的实践活动。
在黑格尔看来,实践是一种主观的规定性,是“包含在概念中、和概念相等并且自身包括着对个别外部现实的要求的规定性”[6],也就是善。“善是带着绝对东西的品格出现的,因为善是概念自己内部的总体性,是客观的东西,这个客观的东西同时具有自由统一和主观性的形式”[7]。这种以“善”的形式出现的实践引起了列宁的思考。一方面,列宁对这种主体要求外化自身,实现自身的倾向表示认同;另一方面,列宁也察觉到,黑格尔的实践本身并没有超出观念的范畴,“实践观念”首先是一种“观念”,其次才是“实践”。黑格尔的实践体现了旧唯物主义不曾看到的人的感性活动,但这种活动也只是一种绝对精神外化自身的活动,是一种基于主观价值悬设下的抽象的道德实践活动。对于黑格尔的这种道德实践倾向,列宁批判道:“为什么从实践、行动只向‘善过渡呢?这是狭隘的,片面的!”[8]在接下来的“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的“观念”篇中,列宁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9]意识如何能够创造客观世界?联系上下文来看,这其中的“创造客观世界”显然不是如同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莱文所说的那样,是一种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立场的认同[10],更不是“黑格尔化的列宁主义”,而是体现了列宁更为深刻的哲学洞见。列宁接下来又写道,“作为主观东西的概念(=人)又以自在存在着的异在(=不以人为转移的自然界)为前提。这个概念(=人)是实现自身的冲动,是在客观世界中通过自身给自己提供客观性并实现(完成)自身的冲动”[11]。这段话是对上一论断的解释。首先,“创造客观世界”的前提是“反映客观世界”,对客观世界规律的正确反映是创造的基础。其次,这种创造也不是意识的凭空创造,而是通过实践使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客观实在,是在对客观世界原有对象的改造上创造出新事物,即利用“第一自然”创造出作为“第二自然”的“人化自然”,实现主体目的的冲动。
显然,列宁此时已经意识到黑格尔实践观的巨大缺陷:停留在观念的实践并不能改造世界,要改造世界,就必须把实践还原为物质的感性活动,把实践的主体还原为现实的自然和现实的人,而这就要求实践必须具有直接现实性。“目的的活动不是指向自己……而且为了通过消灭外部世界的规定的(方面、特征、现象)来获得具有外部现实形式的实在性”[12]。在这一基础上,列宁完成了对黑格尔实践观的改造:“‘善是对外部现实性的要求,这就是说,‘善被理解为人的实践=要求(1)和外部现实(2)。”[13]至此,列宁得出结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4]由此可见,列宁此时真正将黑格尔的主观能动性融入自己的实践观,实现了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确认,确证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为他接下来对实践历史性的进一步考察奠定了基础。
二、实践的社会历史性:考察实践的一般前提
实践作为具体的历史的范畴,包含着多重现实关系的内容,只有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才能真正把握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诚然,实践体现着人对于自然的能动关系,表征着人类的创造天赋与绘制客观图景的惊人伟力,但同时,列宁也意识到,马克思的实践并不是意指无所不能的实践本体论,实践的创造性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要受到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因此,要充分发挥人类实践的创造性,就必须具体历史地分析,在人类发展的特定阶段有哪些现实因素制约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能动性。
确证了主体在实践中的地位后,列宁对黑格尔将生命纳入逻辑之中的做法表示赞赏。他认为,黑格尔“从客观世界在人的意识(最初是个体的)中的反映过程和实践对这个意识(反映)的检验这一角度来看,把生命纳入逻辑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是天才的”[15]。但与此同时,列宁也提出了另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考察逻辑中主体对客体的关系,那就应当注意具体的主体(=人的生命)在客观环境中存在的一般前提。”[16]这个主体存在的一般前提包括什么呢?按照费尔巴哈以及第二国际理论家们的论述,这个客观前提应该是物质的自然界。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无论主体还是客体,它们的前提都是绝对精神。这就造成了这样一个事实: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 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 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 当作实践去理解, 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虽然看到了主体的能动性,但最终还是没有走出主观世界的范围,因为唯心主义的主体与客体实际上都只是绝对观念的外化形式,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列宁首先指明,现实的自然界是作为主体存在的人的客观前提,人的有目的的活动也是以外部自然为基础。“人的目的是客观世界所产生的,是以它为前提的,——认定它是现存的、实有的。但是人以为他的目的是在世界之外得来的,是不以世界为转移的(‘自由)”[17],而“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向客观世界,以它为转移,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动”[18]。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前提,但仅仅承认物质世界对主体的决定性,并不能真正说明马克思主义的现实的、感性的人存在的一般前提,现实的人与人所生活的自然并不只是天然自然的产物,更是人在历史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结果。
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出发,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并不是自然的直接产物,而是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产生的结果,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反思与提炼,列宁得出这样一个深刻的结论:“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19]黑格尔通过主客体的双向运动,重新确立了主体目的性的重要地位。但正如他在《历史哲学》中说的那样,他要表述的只是观念的主体与思维的历史。在黑格尔看来,无论主体还是客体,都是绝对精神的异化,这就使得黑格尔的主体实际上是一种先验性的“我思主体”。因此,“黑格尔力求——有时甚至极力和竭尽全力——把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纳入逻辑的范畴”[20],将主体与主体的活动纳入观念的运动过程,说主体在“推理”的逻辑的“式”中起着某一“项”的作用,在主体之上营造出一个先验的思维范畴。列宁发现了黑格尔这种唯心主义的小伎俩,他指出,“这不只是牵强附会,不只是游戏。这里有非常深刻的、纯粹唯物主义的内容。要倒过来说: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21]。列宁这段话揭示了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逻辑范畴与人类实践的关系。在实践活动中,看似是对于个体来说具有先验性的逻辑公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但实际上,这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仿佛是先验存在的逻辑的“式”,却是前人在社会历史实践中获得、在人的头脑中凝结升华的客观历史规律。认识与实践主体不是先验的、人类活动之外的抽象存在物,而是在实践活动中生成的“现实的人”。在开始认识、实践活动以前,前人历史实践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历史背景、观念认识等就已经作为逻辑的“式”存在于我们的主体认知之中,主体的实践在开始时就受到了这样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客观规律的制约,因此,脱离社会历史的实践与脱离社会历史的人都是不存在的。
同时,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深层逻辑,主体所面向的客体也不是非历史的、抽象的客体,而是经过改造的、在人的历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客体,是被实践中介过的人化自然。黑格尔把主体由受动的个体转换为能动的人,把客体由自在的外部世界和抽象的精神活动转换成人类思维运动的结果,从而把哲学归结为思维的自我认知与人类思维的自觉。列宁认为,在黑格尔逻辑学的概念论中存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这个萌芽就在于黑格尔对于概念的实践理解中,蕴含着把实践活动当作自然与精神、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并通过这个中介来说明世界对人的生成的天才猜想。这种对人类思维能动性的确认深刻地影响了列宁,使他意识到,人不仅反映客观世界,更能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的图景。通过对黑格尔的唯物主义改造,列宁完成了对两种现实的区分,“客观过程的两个形式:自然界(机械的和化学的)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动”[22],即作为人的社会存在物质前提的自然存在,以及人通过自己的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全新的社会生活。
至此,列宁开始逐步接近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高点,即人类认识、实践活动所面对的客体“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 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 是历史的产物, 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23]。这个结果不是抽象的、精神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是打上人的实践烙印的现实存在。因此,在实践活动中,不存在先验的主体与抽象的客体。实践所面对的世界,甚至实践的人都是在人类历史实践中所产生的结果。这种历史实践形成了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规律,对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制约。
通过对黑格尔实践观的进一步考察,列宁意识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所表明的人的创造性与能动性,是一种既受自然制约又受社会制约的主体的能动性。正是通过人的受动又能动的实践,马克思最终完成了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并形成了一种实践的辩证法。
三、正确阐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列宁在《哲学笔记》撰写过程中最为重视的一环。从理论来源看,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自黑格尔的辩证法,然而,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整个照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也不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简单的头脚倒置,而是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中合理因素的“揭示、理解、拯救、解脱、澄清”后所形成的具有“合理形态”的实践辩证法,这是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根本标志,也是马克思哲学最为重要的理论内容[24]。无法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辩证法,正确阐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这是包括普列汉诺夫在内的整个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们难以真正弄懂马克思主义,甚至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误认为是“实例的总和”的原因所在。
在系统钻研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后,列宁发现,黑格尔从主体的实践出发,将实践视作“消灭主观和客观两个片面性的手段”[25],以实践为中介说明主体与客体在概念中形成的“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这种概念的辩证法是黑格尔“聪明的唯心主义”远胜于“愚蠢的唯物主义”的绝妙之处[26]。黑格尔将实践当作认识过程的一个环节,是向客观的(在黑格尔看来是“绝对的”)真理的过渡[27]。在黑格尔那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把握不是直接的、完全相同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实践的中介过程,是在实践中不断剔除双方片面性,最终达到目的性与规律性的概念的统一,并强调:“只有当概念成为在实践意义上的‘自为存在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地抓住、把握、通晓认识的这个客观真理。”[28]黑格尔通过唯心主义的概念辩证法“天才”地猜测到了主体与客体的中介环节,将主体见之于客体的活动视作是一种不断接近真理、螺旋上升的运动,通过实践辩证地说明了认识的辩证过程,在黑格尔眼中,认识不是僵死的存在,而是不断在运动中接近客体,永远向真理前进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讲,列宁指明,“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为接近历史唯物主义,而“马克思把实践的标准引进认识论时,是直接和黑格尔接近的: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29]。
通过实践揭示主体与客体在概念上的辩证统一,黑格尔将辩证法推到了马克思之前的最高水平。但黑格尔将以概念的自我生成和外化来展现人类历史过程,这就营造出一种“无人身的理性”[30],把人与现实世界的辩证关系神秘化了。马克思尖锐地指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只是哲学的历史,“他以为他是在通过思想的运动建设世界;其实,他只是根据绝对方法把所有人们头脑中的思想加以系统的改组和排列而已”[31]。黑格尔虽然通过实践的中介揭示出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但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抑或是实践本身,都是只存在于主观世界中的,他无法看到现实的人与现实的世界。
通过对黑格尔实践观的唯物主义改造,列宁将黑格尔的实践从主观世界中抽出,把实践看作是人改造现实世界的感性活动,把主体与客体看作是人的历史实践活动的结果,这样就将实践真正看作是人的本源性活动与存在方式,通过辩证法完整地揭示出主体与客体、认识与实践在现实世界中的辩证关系。
在将实践视为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后,列宁发现,不仅“逻辑的式”的公理性来自实践,就连人所生活的现实世界本身也是熔铸着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实践结果。“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32],实践可以“通过消灭外部世界的规定的(方面、特征、现象)来获得具有外部现实形式的实在性”[33],通过实践,人的目的在客观世界得到实现。列宁深刻地指出:“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人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质),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外观、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34]但列宁也注意到,这种实践也不是随心所欲地改变客观世界,肆意地使自然无条件的满足于人。“人的实践面对这个客观世界,在‘实现目的时会遇到‘困难,甚至会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35]。而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在于实践“把自己和认识分隔开来,由于不承认外部现实是真实存在着的东西(是客观真理)”[36]。列宁发现,实践在为认识提供公理性的同时,这种具有公理性的“逻辑的式”也在通过对外部世界与客观规律更为全面的把握来否定过去的实践,为新的实践创造理论前提。主体对客体的把握并不是一下子就完成的,而是在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不断向真理前进。
因此,要克服实践的困难,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37]。将认识与实践相结合,认识与实践的直观性与僵死性在辩证运动中消融,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的丰富关系及其历史发展中来研究思维自觉反映存在运动的规律,为人类的全部历史活动提供认识基础,因此,就其基本问题和理论性质来看,它就是关于思维与存在统一规律的理论即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认识论[38]。由此,列宁得出结论:“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39]“这些有价值的东西”就是马克思从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中扬弃出的实践辩证法。而整个第二国际包括普列汉诺夫在内的理论家们之所以没有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无法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实践,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不懂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这种辩证关系正是通过对唯心主义的唯物主义改造获得的。列宁总结道:“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40]
四、列宁《哲学笔记》中实践思想的当代启示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从现实的人出发,在承认人对自然的主体能动性的同时,考察了制约人类实践的一般前提,正确理解了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阐述了人类通过改变世界的现实可能。通过辩证地理解实践,列宁成功地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应用于指导现实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不仅带领布尔什维克完成了十月革命的伟大壮举,同时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改变世界”的价值旨趣。时至今日,虽然伟人已经离我们远去,但其思想仍然在指引着世界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行。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征程下,列宁的实践思想更是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首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要坚持“人民至上”原则,以人民的“美好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历史创造者的主体能动性。列宁指出,实践是人有目的的活动,通过实践,人的目的在客观世界得以实现。“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41]。实践是人主动发起的,为满足自身需求而进行的活动。这也就是说,实践的主体与最终落脚点都是人本身。习近平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42]“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4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中国式现代化中,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基本原则。“人民至上”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崇高理想的中国化诠释。从解决温饱到实现全面小康,再到迈向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始终以“人”为生产目的,以人的需求变化为判据,与人的发展阶段跃迁相一致,并通过人的主体性发扬和历史作用发挥驱动社会向更高层级演化[44]。中国式现代化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才是正确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的现代化。而要实现人的现代化,就必须将个人的现代化变为全部人的现代化,将个人的富裕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根本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45]“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46]。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只有每个公民都成为共同富裕的行动主体,积极投身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才能实现。这就要求党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人民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渠道与途径;同时建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47]。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积极性,使人民不仅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受益者,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参与者、实践者。
其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要以我国具体国情为转移,抵制“普遍主义”思想。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一再强调,在进行实践时,要对实践主体的一般客观前提进行考察。换言之,主体的实践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要遵循一般客观前提与社会历史规律,这样才能顺利实现主体的目的。党的二十大庄严宣誓:“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48]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党对人民的承诺,更是中国人民百年来的历史夙愿。但对于如何实现现代化,走什么样的道路才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一直存在着一种“普遍主义”的理解。这种普遍主义的思维模式把人类的现代化理解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性方案,并试图将其全盘运用于指导我国的现代化,为我国现代化进程树立一种先验性的原则。例如,把西方现代性经典社会理论和二战后形成的“现代化理论”及其历史经验普遍化,片面强调西方现代化方案的同质化和霸权性假定,以此理解和规范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认为西方现代化模式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后发国家现代性建构的终极目标和典范[49]。这样无疑忽视了我国的具体国情。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来看,国情是一个国家谋求发展和现代化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正确认识中国国情是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前提[50]。我国有着与西方截然不同的具体国情,这就决定了如果盲目全盘照搬西方现代化方案,就只会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陷入马克思所批判的“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51],无法实现真正的现代化。这一点,在我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实践中已经数次被证明,不论是“效仿欧美”的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还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学习苏联,都没有从根源上解决我国的问题,只有开辟“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富强。习近平强调:“我们建设的现代化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52]因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53],而“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通过依赖外部力量、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实现强大和振兴”[54]。我国现代化的实践并不是随意照搬他国方案就可以实现的,而是必须结合中国特色、中国国情才能行得通、走得稳。
再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坚持实践导向,坚定道路自信与理论自信。列宁指出,想要克服实践障碍,实现人的主观愿景,就必须将认识与实践相结合。一方面,“逻辑的式”的公理性来自人千百万次的实践,因此,要在实践中不断为认识赋予公理性,推动认识向真理前进;另一方面,实践也不是随心所欲的,实践之所以会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正是因为认识无法正确反映外部客观规律,因此要以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这为我们带来了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实践导向,以实践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创新。也就是说,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以具体的、历史的中国化实践为基础,这样才能破除人类文明发展藩篱,创生出人类文明的新形态[55]。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56]这句话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产生与推进不是自然而然就存在的,而是在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逐步形成、完善、发展的。从“四个现代化”到“三步走”战略,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对现代化的内涵理解不断深入,而这正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逐步推进的。因此,要坚持以中国化的实践为导向,不断以实践赋予中国式现代化更多新的内涵与时代特征。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坚定道路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历史与实践已经不止一次地向我们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只有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才能实现国家与民族的振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的工业化水平实现了从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后期的历史性飞越,实现了从落后的农业大国向世界性工业大国的历史性转变。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49年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只有10.64%,2021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根据联合国人居署发布的数据,2021年,世界城市化率为56%,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达80%以上[57]。这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具有“公理性”的“逻辑之式”,因此,要坚定道路自信与理论自信,不断在中国化实践中将中国道路越走越远。
综上所述,在《哲学笔记》中,列宁通过对黑格尔的扬弃与改造破解了人类实践主体向度的“斯芬克斯之谜”,阐述了实践的主体能动性、社会历史性、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等思想,为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途上,重温列宁《哲学笔记》中的实践思想,对于我们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实践中丰富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理论内涵,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民指向,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23][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7、155、221-222.
[2][3][4][5][6][7][8][9][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5][26][27][28][29][32][33][34][35][36][37][39][40][41]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0:157、157、157-158、158、183、183、181、182、182、183、183、183、171、172、159、157、160、160、160、158、178、181、181、181、181、182、183、187、184、185、185、290、151、183.
[10]张一兵.回到列宁[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340-341.
[24][30]孙正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58、57.
[38]孙正聿.列宁的“三者一致”的辩证法:《逻辑学》与《资本论》双重语境中的《哲学笔记》[J].中国社会科学, 2012(9): 4-27.
[42][47][5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594、512、699.
[43][52]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407、401.
[44]徐艳,何爱平.“人民至上”导向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发展逻辑[J].社会主义研究,2023(2):55-62.
[45][48][56]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22:22、15、20-21.
[46]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820.
[49]贺来.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智慧品格[J].哲学研究,2022(12):5-14.
[50]骆郁廷.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自主创新[J].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3(3):4-15.
[5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93.
[5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5.
[55]詹国辉,王啸宇.中国式现代化:本质内涵、特征意蕴与路径选择[J].理论月刊,2023(4):17-25.
[57]艾四林.坚定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自信[N].中国社会科学报, 2022-11-25.
[责任编辑:张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