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理论逻辑、现实挑战与推进路径

2023-04-29李剑力袁苗

学习论坛 2023年6期
关键词:推进路径实体经济数字经济

李剑力 袁苗

[收稿日期]2023-07-22

[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专项研究课题“价值链重构视角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机制与路径研究”(ZX2022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1.李剑力(1971—  ),男,河南确山人,管理学博士,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主任、教授;2.袁苗(1993—  ),男,河南正阳人,管理学博士,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部讲师。

[摘要]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与协同互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具有深刻内涵和特征,存在三重基本逻辑:顺应产业变革趋势的供需逻辑、赋能产业创新生态的创新逻辑、引领社会效率提升的发展逻辑。面对要素流通机制不健全、“数字鸿沟”、核心技术不强、国际话语体系不健全等现实挑战,应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的融合发展机制,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释放产业、区域间产业要素价值,科学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合作攻关,提炼数字经济治理“中国方案”,积极构建国际互利共赢的新规则。

[关键词]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进路径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608(2023)06-0118-10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不断升级,智能产业、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这极大地改变着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方式、产业发展模式和人民生活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1]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有机融合是我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题中应有之义[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1.5%,增长速度连续11年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实践表明,数字经济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实体经济则是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两者的有机融合能够形成“1+1>2”的协同效应。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日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学术界也对二者融合发展展开了相应的研究。国内外相关文献表明,在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和应用场景的多重作用下,中国产业体系正逐步由以传统的工业经济为主演变为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互促融合为主[4]。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数字技术对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推动效应越来越明显[5]。在新型数字技术与传统生产要素创新融合的基础上,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在生产要素层面产生了集群式突破。也有学者给出了一系列对策思路。比如,政府应该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帮助实体经济发展,并通过提高地区之间的协同能力为两者的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6];利用产业政策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提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资讯交流效能;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培训,强化对科技成果的保护,尤其要加大对科技成果的开发力度。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现有研究侧重围绕单一产业维度讨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问题,缺少针对二者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机制模式的系统研究。

实践中,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也存在着诸多制约。理论设计与现实状况的反差,引发了一系列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企业如何把握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机会,以高效配置企业资源;市场机制如何有效发挥作用,调节数字企业与实体企业在融合发展中的供需对接;政府如何更好承担职责,有效介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机制制定,精准发挥弥补市场机制失灵的作用。基于以上分析,对新发展阶段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理论逻辑进行系统梳理,在检视现实挑战的基础上,精准提出有机融合的推进路径,将对更好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内涵与特征

数字经济是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产生的全新业态,实体经济则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平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相互补充,具有协同推进的要素条件和市场需求。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就是以数字经济高质量赋能传统产业,通过把握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融合发展方向,推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相关产业数字化,利用新型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开展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进而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激发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加速、叠加、增效的巨大潜能。

从宏观角度来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能够有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精准匹配市场供需关系,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从微观角度来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能够实现企业资源合理配置,助推实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有效降低技术改造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伴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正在以全新方式的融合发展,具有如下四方面特征。

一是产业数字化成为融合发展主阵地。目前,我国产业数字化从企业向行业集成势头明显。所谓产业数字化,就是传统产业采用数字经济改造生产结构的过程。在产业数字化进程中,企业将传统的生产流程、业务模式、管理方式等进行数字化改造,利用多种信息化技术和数字化手段,使得企业的生产链、供应链、客户关系等各个方面都可以进行数字化管理,并可以进行自动化运作[7]。在数字经济发展中,产业数字化发展已成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主阵地。就未来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庞大的数据资源和丰富的应用场景为高质量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是数字产业化塑造融合发展新业态。数字产业化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信息产品、数字服务、基础设施,同时也是一种完全依靠数字技术、数据要素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数字产业化以数字技术为依据,利用互联网和通信技术,可以为企业提供多种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和商机。在新一代数字科技的支持和引导之下,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进行数字化升级、转型和再造,孕育诞生出一系列产业新业态。从历史数据看,在经济发展下行阶段,数字经济产业都会呈现波动式的上升趋势,表现出很强的产业韧性与辐射带动作用,并且还存在着非常显著的逆周期性。数字产业化并不只是简单地实现传统工业的数字化,而是高效推动了以数字为基础的新型工业的培育与发展,其中包括互联网、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网络安全等诸多领域。

三是数据资源化释放融合要素价值。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已经深入生产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变成了一种促进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因素。这种数据要素外延发展的趋向,也可以解释为数据逐渐商品化和要素化的过程。数据反映了经济社会运行从宏观到微观各个方面的信息,但数据本身并不能直接创造出价值。只有将数据融入特定的商业情景,才可以发挥数据的资源潜力,提升企业效能。数据价值的发挥取决于多元数据的相互融合、相互交织与相互分享,而在数据的全生命周期中,在它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会与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产生联系。因此,只有将各环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全面保障其权益,才可以让数据的价值实现最大化,最终构建一个健康的数字经济生态。

四是治理数字化重塑经济治理模式。治理数字化程度体现在数字治理能力和水平上,只有不断提升治理数字化水平,才能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提供重要保障。目前,构建数字经济高效发展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产业结构转型提供新的动力,是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逻辑出发点[8]。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重要途径。治理数字化呈现出多元化的协作协同形式,它不但打破了传统的“政府—产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结构,还将市场资源供给进行有效整合,构建出从业个体、线上平台企业、线下资源拥有者、数字资源拥有者、信息基础设施拥有者等多元主体融合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寻求一种新型的多个参与主体的协同管理方式,构建治理有效的数字经济发展机制,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能够与实体经济进行环节融合、技术渗透,并引领和驱动经济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梳理马克思产业资本循环论等相关研究成果可以发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具有周期性、时代性。基于前文分析,将从市场供求、技术创新、融合发展三个维度阐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

(一)供需逻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顺应产业变革趋势

基于相关研究,可以勾勒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市场供需驱动逻辑(见图1)。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供给侧方面,数字产业化催生了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等全新产业形态,同时带动了数据处理、区块链技术、智能搜索、人工智能等高新前沿行业的突破性发展,进而以全新的业态形式,对产业结构的变革进行直接赋能。产业数字化则是促进传统产业利用数字技术的嵌入应用和数据要素的高效连接,对从产品研发到市场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合理重组,从而达到增加现有价值和创造前沿价值的目的[9]。市场供给提供的数字新技术、新产品与产业变革产生的新业态进行融合衔接,获得产业融合效益。其中,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线上教育等新兴商业模式的不断演进发展,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产业链条,使整个行业结构稳定地向着中高端方向发展。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需求侧方面,通过融合发展的方式,产业主体可以快速地获取用户的真实数据,从而扩大用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高端化的选择,在满足需求的过程中推动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转型与升级。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顾客对于产品的原创性、技术性、便利性以及多样化等方面的要求。为了更好满足需求,获得盈利,生产主体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消费者的喜好进行挖掘,准确地建立起客户的“画像”,并将这些“画像”反馈给企业的研发和产品设计部门,从而让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精准定位和合理决策。在此运作模式中,消费者由单一的市场信息被动接收者,变成了主动的、有组织的消费群体,进而以需求为导向,促使企业运营不断升级,实现基于“长尾效应”的定制化、柔性化和个性化生产,有效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布局。

(二)创新逻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赋能产业创新生态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在本质上是由技术创新驱动的(见图2)。在宏观层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加速了产业数字化发展进程。一方面,其促使工业企业易于采用以差异化产品为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模式,从而带动相关领域整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10]。与此同时,市场环境条件加速助推着企业技术创新,为了保证自身的产业控制权和市场份额不会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而下降,企业将会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力度,以期能够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11]。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过程中产生技术外溢效应,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协作提供了便利,促进了产业内部及跨产业的技术外溢,极大提升了产业创新的协作效率。随着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企业搭建的网络协作平台日趋健全,保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高效协作交流,在促进多个智能体协同与沟通的过程中,知识、技术外溢效果得到加强,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创新水平。

在微观层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提升了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为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提供了必要的资本要素。传统实体经济在经过数字化战略的改进后,由集权化、多层级的传统管理方式向扁平化、简洁化现代管理方式转变,有效地降低企业内部结构的运行成本。如现代物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其供应链条进行有效重塑,从而让核心部门的管理趋向自动化、智能化,保障整个企业的高效运转。企业自主创新往往是一个投入大、风险大、结果不确定性强的系统工程,并且容易被创新所需的大量资本要素所制约[12]。所以,从企业创新角度来讲,在数字化基础设施与技术人才的共同作用下,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营成本大大降低,增强了企业对创新失败的承受力。

(三)发展逻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引领社会效率提升

按照马克思产业资本流通理论所揭示的工业资本流通规律,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进程中,可以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分为三个重要环节,即要素采购、产品生产、市场销售[13]。从其过程逻辑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发展也是数字科技企业与实体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过程(见图3)。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企业只有在获取到所需的生产要素后,才能顺利展开生产,或进入新一轮技术创新、工艺改造周期。实体企业从数字技术企业那里采购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对其生产运营系统进行改造和提升,从而达到了以发展数字经济获得生产效益的目的[14]。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企业将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销售给实体企业,得到巨大的市场空间、发展机遇和收入来源,从而促进数字产业的发展,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在要素采购环节,实体企业与其供应商能够通过网络技术实现交易,使用货币资本完成对数据要素、智能机器设备、生产线等数智化资本产品以及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的购买,从而大幅提升生产要素的交易效率[15]。在产品生产环节,实体企业以融合基础设施为核心,利用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重新组合生产要素,优化生产流程。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对生产要素进行精确配置,从而达到与受众群体有效互动的智能化生产效果,大幅提升生产效能[16]。在市场销售环节,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的电子商务服务,实体企业能够完成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销售活动,突破线下市场空间限制,加快企业生产资本转换为货币资本的速度,从而推动产业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增值。

三、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现实挑战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形式不断更新、场景不断拓展、层次不断加深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要素流通机制不健全、“数字鸿沟”、核心技术不强、国际话语体系不健全等现实挑战,严重制约着二者有机融合发展的效能提升。

(一)市场失灵与政府调控不精准共存,缺乏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

如何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如何有效引导生产要素、数字技术与数字产品高效配置,是保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质量的关键所在。当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中面临着市场失灵和政府调控精准度不高的现实挑战。

一是市场调节机制的滞后性带来市场失灵。在数字技术与数据生产要素的交易市场中,短期内需要交换大量的交易信息,这对于缺少数字技术知识的实体企业而言,将会造成更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效应,这就很容易导致电信诈骗、网络谣言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当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或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制约时,可能导致对数据要素的滥用,进而侵害到原数据供应主体的利益。在具有公益属性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收益的外溢效应显著和高额的投资费用,部分投资人失去投资的动力,这就造成了公益类项目市场供应的短缺。此外,产业数字化进程中极易产生“马太效应”,高速增长的平台经济在细分市场的集中度不断提高,导致平台企业的反垄断风险日益显著[17]。用户信息违规收集与使用、搜索信息降维、“杀熟”“二选一”等市场违规行为时常出现,这种市场要素资源的非正常集中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产秩序。因此,必须健全以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为目标的市场调节机制。

二是政府调控的精准度不高造成资源配置错位。数字经济具有灵活、前沿的产业属性,实体经济具有稳定、规律的经营属性,两者的有机融合发展开始于实体企业与数字企业之间产生数字产品交易行为。政府是融合发展中信息基础设施、公益性新型产业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条件的主要供应方。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对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设施需求定位还不够精准,存在着基础设施供应过剩与短缺并存现象。一方面,地方政府之间经济基础、投资强度、资源禀赋等条件差异较大,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政府对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大,但建设规模与当地企业实际需求不匹配,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投资能力,造成建设服务数字产业落地、实体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的边际社会成本较高,从而导致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供应短缺,严重阻碍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发展进程[18]。另一方面,在融合发展过程中,由于缺少有效的“市场—政府—市场”议事协调机制,政府调控对市场调节的需求把握不准、趋势研判不当,不利于市场主体和政府的正确决策。

(二)“数字鸿沟”与产业失衡双重叠加,生产要素使用效率不高

产业间的数字化发展进度和区域间的产业发展水平共同体现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不同阶段的质量水平。实践表明,现阶段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面临着双重不均衡叠加的现实挑战,即产业之间存在“数字鸿沟”和区域之间产业发展不均衡。这导致数字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首发优势不突出、不明显,产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后的后发优势劲头不足[19]。

一是“数字鸿沟”不断演变,阻碍产业数字化改造进程。行业间的数字化发展程度差异较大,部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动力不足,导致“数字鸿沟”在不同行业间普遍存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3)》显示,2012年至2022年的十年间,服务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从1.70增长到1.90,增速较快;而同期的农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由1.03增长到1.04,增幅极小;工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受到新冠疫情冲击,从1.65下降到1.54[20]。同时,企业间“数字鸿沟”现象也较为普遍。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研究报告(2022版)》显示,中小企业的调查数据中有79%处在数字化转型的初级探索阶段,9%处于深度应用阶段,而同期的大型企业则有30%处于深度应用阶段[21]。中小企业作为我国数字化转型的主阵地,由于自身发展规模小、基础弱,面临着“不敢转”“不会转”的现实挑战,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形成较大制约。

二是区域间产业发展不均衡,制约着数字产业化的效率提升。目前,我国区域间产业发展程度、转型质量均有较大差异,集中表现在东中西部区域之间、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腾讯研究院发布的《数字化转型指数报告2023》显示,一线城市数字化转型指数占国内城市总体的30%以上,并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处于末尾的五线城市的平均增速为23%,而三线城市的增速只有8%,城市间数字产业化发展差异较大[22]。东部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数字化产业布局均优于中西部地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城镇互联网普及率为86.32%,而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62.73%,城乡之间互联网建设水平差异较大,农业产业领域的数字化发展较为滞后[23]。

(三)核心技术的自研可控力较弱,前沿数字技术创新水平不高

新型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动力来源。但是,目前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还存在较大制约,如核心零部件、操作系统、基础软件的研发与制造的技术层级不高、自主可控能力弱等,这是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瓶颈。

一是缺乏关键核心技术的有效支撑。实现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不仅要求在前沿技术上取得重大进展,而且要求将数字技术顺利应用到企业运营中。在数字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中,新兴的数字技术已经成为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24]。在数字技术的供应方面,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中的关键技术与核心组件的自主研发能力还不够强,对产业的渗透效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例如,我国的高端集成电路及传感器等领域的自主供应不足,严重制约着数字经济在实体经济中的技术推广及应用。同时,工业软件作为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进行技术衔接的关键要素,如工业设计、区块链平台系统、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研究相对滞后。《中国工业软件产业白皮书》显示,截至2022年年末,虽然我国工业软件市场规模以13.58%的年平均增长率高速扩大,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的国际平均水平[25]。然而,我国工业软件市场规模在全球市场占比远低于同期我国工业增加值总量在全球市场的占比,工业软件普及率也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二是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水平不高。在重点领域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交叉融合环节,由于产业链、供应链分工环节众多,所面临的风险敞口很大,受外部冲击而导致“断链”的可能性较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及复杂性的外部环境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带来难题。当前,我国在高端芯片、高端传感器和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等前沿数字技术创新方面,还存在着被国外企业“卡脖子”的问题。

(四)权威性标准体系缺位,数字经济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强

国际实践表明,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竞争优势正在发生转换,全球主要经济体抢占国际贸易高地、争夺贸易新优势的竞争日趋激烈[26]。数字技术对传统实体产业的改造给国际产业秩序带来巨大冲击,能否获得数字经济贸易国际规则的主导权、话语权,对我国成功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至关重要。但是,现实中我国在数字经济贸易的国际竞争中还有较多不利因素。

一是多元数字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在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正在加快。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一股重新配置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重要力量。数字治理已经变成全球治理的一个新的范畴,而数据安全风险已经变成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都要面对的一个普遍的问题。当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转型过程不尽相同,在数据所有权与跨境流动、数字货币与数字税、产业安全等方面,人们的观念与运作方式并不统一。从政府治理的角度看,当政府在应对数字经济发展中产生的跨领域、跨地域、高度隐蔽的治理新问题时,如果不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就会影响治理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同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数字经济平台的责任日益清晰。但在此过程中,我国企业与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的权责利害关系仍不明确,多元化的监督制度亟待完善。

二是数字化转型的国际竞争力不强。当前,数字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不断丰富着国际贸易规则,其中,产业结构布局、多边贸易谈判和区域金融合作等方面成为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重要内容。根据国际实践,可以判断出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仍处在窗口期,世界各国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并没有达成共识,以美国、欧盟为主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分别从自身利益角度制定了相关数字经济贸易法规,暂时没有形成推广性强、认可度高的国际通用数字经济贸易规则体系。我国在这些方面也缺乏权威性标准体系,在数字经济贸易的国际规则中主导权、话语权不足。

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推进路径

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面对新阶段新挑战,应当抓住融合发展中亟须解决的主要矛盾,探索促进有机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一)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融合发展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布局

一是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调节作用,加强对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的有效引导。在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市场机制的重要功能是通过供需、价格和竞争机制,实现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流向实体企业的有效配置。数字技术企业可以通过创新、产品推荐和供需对接平台进行交流,有效地破解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数智产品之间的供需脱节困境,并基于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定价,实现供需双方的共赢,推动实体企业的数智化转型。实体企业可根据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供需关系的变化,调整数智化转型的融合意愿、融合计划、融合强度与资金预算等,积极与数字技术企业进行对接,或依托对接平台和交易中心寻找自己满意的供应商和服务商。健全多元供给竞争机制,推动数字技术的供需双方在竞争中共同发展,不断丰富以需求为牵引的多场景、多渠道、多层级数字技术市场交易方式,并不断引导数字技术供应企业精准对接数字技术市场需求,促进技术纵深创新,推动数字技术的持续进步。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对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进行合理定价,确保数字技术的供需双方实现共赢,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

二是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调控作用,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进程。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数据是其发展的关键,而数据的价值则需要通过实体企业的广泛、便利的使用来实现。因此,要让数据要素真正发挥强大的生产力作用,就必须优化数据要素的供给侧结构,打破政务数据和商业数据的流动障碍,建立公开、公平、公正且可持续的一体化的数据要素市场。目前,政府作为推动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一体化发展的主体,一方面,要主动运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相关技术与产品,推动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政府,并按照法律法规对公共服务进行监督;应大力推广数字技术在政务管理中的高效运用,全面推进技术、业务和数据的融合应用,优化政务管理流程,创新协作模式,促进“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相互促进、有机融合,持续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效能。注重增强政府的经济数字化治理能力,不断健全政务数字化管理矩阵,构建以数字化为基础的经济治理、以智能化为牵引的市场监督、以平台化为依托的社会监督、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以及以“一网统管”为支撑的政务数字化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应加快构筑政府服务中数据要素市场新高地。推动完善政府公共事务的标准化流程,建立新的政务机构数字化运作流程,对政府内部的办事流程进行系统优化,完善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重视和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让实体企业能够有效地获取公共服务领域所需的服务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

(二)加强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一是促进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区域和行业之间的自由分配与流动。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释放产业、区域间产业要素价值。加快建立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包括数据注册、产权确认、定价、交易和监管等,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效交换流通,提高数据要素使用效率。不断丰富数据价值化、要素化经营创新活动,构建主动式、多层次的创新服务场景,加强省际、国际数据交易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区域数据交易服务基地的建设,并构建特定行业的数据服务交易平台。例如,在我国农村及边远地区要加快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发展,努力提升网络普及率,保障我国数字经济的公平普惠发展,打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的基石。

二是防止由于同质性发展而导致的重复建设。各区域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中,应当与本地的经济发展实际相配套,根据实际情况对数字经济、产业数字化改造进行合理的规划。要着力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生态系统,推动区域数据交易服务基地的建设,建立特定行业的数据服务交易平台。加强数据操作的二级市场系统建设,加快构建符合地域特色的数据要素市场,打造数据要素开发集聚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产业链条在区域内的高效整合与共享。例如,广东省正逐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改革,在总结前期对数据资产凭证试点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完善“一所多基地多平台”的数据交易体系架构,落实数据资产合规登记管理,不断推动其省域内数据产业的创新集聚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可以充分发挥自己在创新要素集群、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优势,在数字技术前沿领域中寻找创新突破口,在国内国际大市场内寻找市场需求,将重点放在对前沿数字技术的创新、落地、转化和应用上,从而形成更强的区域竞争力和市场控制力[27]。

三是充分发挥产业聚集的外溢效应。构建核心技术、关键产品研发的高效产业发展格局,需要有效发挥数字产业集群新优势。利用国家政策扶持、人力资本等有利条件,重点打造高质量的数字产业聚集区,有效促进产业价值链拓链增值。积极打造“政府引导+平台企业主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软件开发企业协作”的集中式、链条式技术攻关模式,推动自主研发和市场应用的双向适应,利用有效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精准调控的紧密结合,加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前沿数字技术自主研发集群。充分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对国外重要投资项目的合作需求进行精准匹配,增强国际国内资源的联动效应,建立开放、稳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供应链集群。例如,中西部地区可以凭借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特殊资源禀赋优越、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地对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加快提升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采取区域之间产业梯次分布和互动式发展的方式,降低东部地区的数据处理成本,从而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的空间溢出效应和行业扩散效应,推动中西部地区其他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

(三)科学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合作攻关,提高数字化创新效能

一是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科学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构建安全可控的技术体系,对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加强对数字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力度。聚焦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活的战略性产业和重要工业门类,加强计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将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着力点始终落到国家发展的主要经济领域。以“国家一盘棋”为导向,充分发挥区域内的相对优势与工业基础,以协同创新为牵引,提高系统性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技术创新的供给,整体提高自主创新的水平。鼓励各地紧密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聚焦不同重点领域,打造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加强“里程碑”管理,加大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创新力度,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智能制造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原创技术供给,构建安全可控的技术体系等。

二是运用新的数字化技术加快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针对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产业园区集群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制定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引导政策。大力推动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抓住新一轮的产业互联网发展机遇,以新型科技企业和龙头制造企业为主体,制定覆盖企业工序、工艺、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数字转型方案,建立面向制造业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基地。聚焦数字化赋能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开展普及性的云上赋能类业务,推动智慧供应链网络、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加速智能制造产业体系发展。以“数字农业”“智慧林业”“智慧海洋”等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网络化经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冷藏配送网络建设,创建一批面向重点行业的“数字农业”国家级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服务业向数字化方向发展,完善电商服务系统,加快发展新型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和模式。

三是加快培育数字产业链。要着眼突破产业链和供应链中的瓶颈问题,培育新的产业链竞争优势,提高国内大循环内生力和可靠性。围绕产业链精准布局技术创新链,聚焦产业集群的技术短板和创新需求,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一方面,要强化优势产业链、供应链,引导产业链的上下游经营主体组成创新联合体,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体系向世界价值链的中高端迈进。另一方面,要促进数字技术与贸易活动的深度结合,搭建面向细分行业的长链平台,以行业内标杆企业和头部企业为主体构建行业交易平台。以平台经济引导数字贸易加速发展,促进产业链的升级重组,从而创造出新的产业增长点。

(四)提炼数字经济治理“中国方案”,增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竞争实力

一是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合作管理与协同监督,提高政府的数字管理能力,推动建立新型的多元共治模式。适时开展对数据权属、数据交易规则和协同监管等有关制度的修订,对各个有关主体的角色定位、责任担当进行清晰界定,让要素交易和监管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为市场的有序运行和数字技术的高质量应用服务打下坚实基础。要构建强有力的治理制度保障,加快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强化对信息技术领域的立法指导,对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数字经济发展有着紧密联系的领域的法律制度进行及时跟进研究,进一步细化、完善国内治理制度体系,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创新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规则依据。

二是从理论层面逐步构建现代的数字经济学科话语体系。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发展,迫切需要深化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处理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重点理论问题。要立足我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实际,从典型事实中归纳抽象出科学假设,运用大数据等进行验证,推动国内数字产业发展理论体系的形成,进而获取国际话语权。前瞻布局数字经济监管和治理的理论研究,紧盯制度设计的前沿领域,阐释数字经济发展规律,指导数字经济治理实践,并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重要借鉴,为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关技术和产品供给,并以最新的监管和治理实践为基础,提供理论供给和制度供给。

三是推进构建数字经济国际生态圈。积极搭建全球数字经济大会、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多方合作的高端平台,推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在东亚、中亚、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区域,倡导共同建设数字经济生态圈,推动区域之间的数字经济融合发展[28]。要统筹协调好国内数据治理与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流动安全与发展、数据流动自由化与存储本地化等方面的关系,主动与国际接轨,积极结成国际数据伙伴国,并在双边和多边范围内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共同发展数据要素。在全球数字经济反垄断、数字安全等重要国际数字治理领域,推进区域数字经济一体化进程,倡导构建基于“信任+互惠”的数字贸易伙伴关系,积极争取更多的规则话语权,加快建设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共同体。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22-10-26.

[2]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 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N].人民日报,2021-10-20.

[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R].北京:2023.

[4]田秀娟,李睿.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基于熊彼特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框架[J].管理世界,2022(5):56-74.

[5]李晓华.制造业的数实融合:表现、机制与对策[J].改革与战略,2022(5):42-53.

[6]王定祥,吴炜华,李伶俐.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模式及机制分析[J].改革,2023(7):90-102.

[7]姜松,孙玉鑫.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影响效应的实证研究[J].科研管理,2020(5):32-39.

[8]任保平,孙一心.数字经济培育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的机制与路径[J].经济纵横,2022(4):38-48.

[9]白雪洁,宋培,李琳,等.数字经济能否推动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基于效率型技术进步视角[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1-13.

[10]寇爽.技术引领下我国农村数字经济与农业经济的有效融合研究[J].农业经济,2021(6):12-14.

[11]欧阳日辉.数实融合的理论机理、典型事实与政策建议[J].改革与战略,2022(5):4-21.

[12]余东华,李云汉.数字经济时代的产业组织创新:以数字技术驱动的产业链群生态体系为例[J].改革,2021(7):25-41.

[13]克劳斯·施瓦布,等.第四次工业革命[M].李菁,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135-176.

[14]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01.

[15]钞小静,薛志欣,王宸威.中国新经济的逻辑、综合测度及区域差异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21(10):3-21.

[16]丁志帆.数字经济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研究: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现代经济探讨,2020(1):85-91.

[17]马永开,李仕明,潘景铭.工业互联网之价值共创模式[J].管理世界,2020(8): 211-222.

[18]叶曜坤.加快促进数实深度融合 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N].人民邮电,2023-03-09.

[19]史丹,孙光林.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对绿色创新的影响[J].改革,2023(2):1-13.

[20]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3)[R].北京:2023.

[21]腾讯研究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研究报告(2022)[R].广州:2022.

[22]腾讯研究院.数字化转型指数报告(2023)[R].广州:2023.

[2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北京:2023.

[24]史宇鹏,王 阳,张文韬.我国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状、问题与展望[J].经济学家,2021(12):90-96.

[25]中国工业技术软件化产业联盟.中国工业软件产业白皮书[R].北京:2023.

[26]邹翔.加快中小企业数实融合步伐[N].人民日报,2023-02-02.

[27]袁国宝.新基建数字经济重构经济增长新格局[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20: 135-210.

[28]EVANAS P C, ANNUNZIATAM .IndustriaI Internet: Pushing the Boundaries of Minds and Machines[R/OL].https://www.ge.cocom/news/sites/deffault.pdf.

[责任编辑:王张强]

猜你喜欢

推进路径实体经济数字经济
OECD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的经验和启示
从数字经济视角解读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基本原则与推进路径
数字经济对CFC规则的冲击探究
电商发展过快的成因及对经济的影响
虚拟资本理论发展探究
浅谈我国实体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实体经济在金融支撑下的重要意义
应对数字经济下的BEPS现象
新型城镇化推进路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