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 冷藏血小板生产替代程序指引主要内容及其启示
2023-04-25王鸿捷郭永建
王鸿捷 郭永建
(1.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北京 100088;2.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3.福建省血液中心)
血小板输注是大量出血患者不可或缺的救治措施。 即使在后勤保障困难(如军事行动、院前救护或条件简陋)或血液可及性受到严重影响(如大规模伤亡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形下,也需尽力保障活动性出血患者的紧急输血需求。 为在没有传统血小板使用或其使用不切实际的情况下,满足公众健康需求和活动性出血患者的血小板紧急输注需求,根据21CFR640.120(b)的规定,美国FDA 发布了行业指引《冷藏血小板生产替代程序》(以下简称《指引》)[1]。《指引》通告了联邦法规(CFR)第21 篇中有关血小板生产规定要求的例外和替代程序,允许在活动性出血治疗没有传统血小板可供使用及或其使用不切实际的情况下,采用冷藏血小板(cold-stored platelets,CSP)(1 ~6℃保存的单采血小板,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最长14 d),提供了CSP 制备、贴签、保存、运输、细菌污染控制、过程验证和质量监测抽样方法的具体要求和建议,讨论了关于CSP 疗效的进一步研究需求,尤其是在有传统血小板可供使用且其使用切合实际的情形下是否仍然支持CSP 使用的研究数据。 FDA 关于血液管理法规和质量标准的例外和替代程序的实践经验颇具参考和借鉴价值。 我们将其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 术语定义和法律责任的说明
1.1 传统血小板(conventional platelet) 又称室温血小板(room-temperature platelets,RTP),指用于临床输注、在20~24℃保存的所有血小板(来源:21CFR640.20)。
1.2 冷藏血小板(cold-stored platelets,CSP) 指用于临床输注,在采集后特定时间内连续在1~6℃保存的血小板。
1.3 FDA 指引 一般没有规定法规责任,除非是引用特定的监管或法规要求。 FDA 指引只是表达目前监管部门对某个主题的意见,宜将这些意见视为推荐。 FDA 指引使用助动词“should”(本文参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规定,将其译为“宜”)表达建议或推荐,不是表达要求。
2 背景
2.1 血小板输注 血小板在人体正常止血和控制出血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血小板输注是血小板减少症,先天性、代谢性或药物引起的血小板功能障碍和血小板相关活动性出血的关键治疗措施,也是具有严重出血风险患者的出血预防措施。 供临床输注的血小板的制备方式有2 种:从采集的全血制备或单采血小板[21CFR640.20(b)]。 美国目前使用的血小板大多数是单采血小板,采集后在20 ~24℃保存[21CFR640.24(d)(1)],保存期一般为5 d。 采用经FDA 批准或许可的血小板采集、加工、保存系统和细菌风险控制策略,血小板保存期最长为7 d。 虽然血液机构尽力维持适宜的RTP 库存水平,但当遇到后勤保障困难或血液可及性的其他影响时,活动性出血患者院前和院内治疗的血小板需求仍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在2019 年11 月召开的血液制品咨询委员会(the Blood Products Advisory Committee,BPAC)CSP专题咨询会议上,与会者和公众意见均提出了在农村地区和军事环境下急性出血治疗无法获得血小板,院前血小板可及性的后勤保障困难,包括保存时间短和需要振荡等问题。 而CSP 所拥有的止血特性和后勤优势恰好能克服这些困难,因此,CSP 的临床应用再次引起关注。
2.2 CSP 监管历史和现行要求
2.2.1 CSP 监管历史 1975 年制定的血小板监管标准(40FR4304)包括CSP:保存条件1 ~6℃,保存期72 h。 CSP在20 世纪70 年代曾广泛使用,但彼时的一些研究发现,输注RTP 的血小板回收率较高,血小板在血循环的存活时间也较长。 在其后的数十年中,临床上主要将血小板用作预防性输注,以维持适宜的循环血小板计数水平,降低接受化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后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发生自发性出血的风险,因此几乎全部采用RTP。
2.2.2 CSP 现行监管要求 目前对CSP 的监管要求主要有:1)在20~24℃以外的温度保存的血小板,其保存期按照FDA批准或许可用于该用途的血液采集、加工和保存系统的使用说明书中的具体规定执行[21CFR610.53(b)];2)用于血液和血液成分采集、加工、相容性检测、保存和运输的物料和试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生产方使用说明书的要求[21CFR606.65(e)]。 但问题是,目前还没有经FDA 批准或许可、用于在20~24℃以外的温度保存血小板的血液采集、加工和保存系统。 因此,目前血液机构生产CSP 的法规依据是21CFR610.53(b)、21CFR606.65(e)规定的例外或替代程序。 还有,21CFR640.25(b)(1)和21CFR640.25(b)(3)规定的质量监测要求的例外或替代程序,对于确保血小板可及性也是必要的。 为适应血液机构生产CSP 的申请需求,FDA 已根据21CFR640.120(a)的规定发布了相应的替代程序。
2.3 CSP 质量和使用的现有证据 尽管RTP 使用已成为常规,但CSP 的体外研究,尤其是冷藏对血小板活性、活化、代谢和止血功能影响的评估研究仍在继续,研究结果显示:1)与保存时长相似(尤其是超过5 d)的RTP 相比,CSP 对激动剂具有更强的聚集反应,黏弹性试验显示凝块强度更高以及流动黏附力更强;2)与RTP 相比,CSP 在保存过程中可能更容易出现聚集,影响聚集的因素可能有血小板添加剂溶液的使用、血小板制备方法和床旁白细胞过滤;3)冷藏保存能抑制血小板中多种细菌菌株的生长。 概括起来,虽然CSP 的生理特性与RTP 有所不同,但CSP 仍具有“被激活”的潜能。
CSP 体外研究数据引发了对CSP 临床应用,尤其是应用于创伤和大出血救治中的关注。 这是因为CSP 具有保存期比RTP 更长以及在保存期间无需连续振荡[21CFR640.25(a)]的优势。 尽管体外研究结果显示,与保存时长相似的RTP 相比,CSP 的止血活性可能更好,但关于评价其临床应用、具有良好设计的临床研究仍然很少。 20 世纪70 年代发表的研究显示,与从全血制备的RTP 相比,从全血制备的CSP 在保存至72 h 时,其pH 和聚集指标更佳,但其在体内循环和回收率方面的指标较低。 在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和预先服用阿司匹林的健康自愿者的研究结果不一致。 2 项研究显示,输注CSP 能有效缩短出血时间。 1 项研究显示,输注CSP 对出血时间没有改善作用或改善时间短暂。 输注新鲜制备的血小板或RTP 具有较好的纠正出血时间作用。 最近的一些研究显示,与RTP 相比,CSP 的循环回收率和存活率降低,随着CSP 保存时间延长(5、10、15、20 d),输注后的血小板回收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输注保存时长为10 d 的CSP时,血小板存活率已降至最低水平。
为了评价CSP 对于出血的治疗效果,挪威研究人员开展了1 项2 个阶段的先导研究,比较了复杂心脏手术患者输注单采CSP 或RTP 的效果。 在第1 阶段试验,将患者随机分配到2 组,每组25 名;2 组患者分别输注CSP 或RTP;CSP 和RTP 均在血小板添加剂溶液(platelet additive solution,PAS)中保存7 d;2 组患者胸腔引流量的中位数差异没有显著性。在第2 阶段试验,给予15 名患者分别输注保存期为8~14 d的CSP,其胸腔引流量的中位数类似。 输注CSP 或RTP 患者的其他结局,诸如血液成分(红细胞、血浆和血小板)输注量、血小板功能检测结果、血栓栓塞事件、重症监护病房住院时间和死亡率差异等均没有显著性差异。 该项先导试验的结论是支持CSP 保存14 d 的可行性。 另1 项研究的对象为服用抗血小板药物[氯吡格雷和乙酰水杨酸(ASA)]的健康自愿者,分别给予输注CSP 或RTP;结果显示,与输注RTP 相比,输注CSP 的体外检测结果有所不同;虽然CSP 和RTP 输注后均立即显示ASA 逆转效果,但与RTP 相比,CSP 受试者的ASA 逆转效果持续时间较短;与最近的其他报告类似,CSP 或RTP 对氯吡格雷没有逆转作用。 美国国防部参会人员报告了CSP 的军用研究结果,有48 名患者输注了保存期为10 d 的CSP,没有观察到不良反应或不良结局。
CSP 的体外试验和临床研究数据是2019 年11 月BPAC会议的主题。 在会上,报告者分享了上述总结的大部分临床研究和体外试验数据。 有研究人员分享了经过特批后使用CSP 保存期为3 d 的临床经验,包括1 项创伤患者输注RTP或CSP(每组20 人)的研究。 这些研究显示,尽管各组之间的实验室数据和临床结局相似,但使用CSP 存在报废率高的问题。 报废原因大部分是过期,小部分是血小板聚集。 国防部研究人员分享1 项观察性研究,研究对象包括仅输注RTP的患者161 人,输注CSP 和RTP 的患者94 人和仅输注CSP的患者1 人,CSP 的保存期长达14 d;研究结果显示,经过对患者的损伤严重程度进行调整后,输注CSP 或RTP 患者的血栓栓塞事件、败血症或死亡发生率的差异没有显著性。
2.4 CSP 补充研究需求 2019 年11 月的BPAC 会议认识到,关于在有传统血小板可选用的情况下使用CSP 的适应证的问题,仍需要更多数据支持。 对于CSP 的预防性输注(预防出血),FDA 尚未见有良好设计的临床研究数据的支持。在BPAC 会上,对已发表的关于心脏手术患者输注CSP 或RTP 临床试验的适应性设计方案进行了讨论,该项研究的进展情况将在临床试验网站披露。 关于使用不同程序和医疗器械[例如从全血制备或使用病原体减少(病毒灭活)]制备CSP 的其他研究,将提供补充信息。 FDA 鼓励计划开展用于CSP 审批研究的申报和研究人员与FDA 联系和讨论适用的监管路径。
FDA 预期,按照《指引》提供的替代程序和推荐生产的CSP 在临床上应用后,将产生真实世界证据,为使用相应医疗器械生产的CSP 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监管决策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采用国际输血协会(ISBT)格式对CSP 实施标准化贴签,将有利于将来监测机构[如FDA 生物制品评审和研究中心(the Center for Biologics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CBER) 生物制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监测计划项目]采集数据。
FDA 将持续评估有关CSP 使用的可用数据,以确定《指引》所提供替代程序和推荐是否需要变更。2.5 监管意见2.5.1 关于CSP 的保存期 21CFR640.120(b)规定,如果CBER 主任认为,为了保障公众健康需求,确保某个或多个地方的血液、血液成分或血液制品的可及性,应对血液、血液成分或血液制品的紧急输注需求,或提供适宜的献血者筛查和检测,有必要针对21CFR 第600~680 部分关于血液、血液成分或血液制品的规定提供特批,CBER 主任有权发布例外或替代通告。
为在没有传统血小板可供使用及或其使用不切实际的情况下,保障有血小板可用于治疗活动性出血,解决血小板紧急输注需求,有必要针对21CFR640.120(b)的相关规定提供特批。 因此,《指引》按照21CFR640.120(b)的要求发布了以下规定的例外或替代通告:1)21CFR610.53(b)规定,在20~24℃以外的温度下保存的血小板的保存期,遵守经FDA 批准或许可用于该用途的血液采集、制备和保存系统的使用说明书的具体规定;2)21CFR606.65(e)规定,血液和血液成分采集、制备、相容性检测、保存和分发所使用的物料和试剂,其使用方式必须与生产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保持一致。 该项规定明确要求血液机构必须遵守器械生产方提供的血液采集、制备和保存系统使用说明。
FDA 目前已批的血液采集、制备和保存系统不适用于20~24℃以外的温度保存血小板。 因此有必要针对CSP 生产所涉及的这部分规定提供例外或替代程序。
2.5.2 关于CSP 的质量监测 涉及血小板生产质量监测的具体规定有:1)21CFR640.25(b)(1)关于血小板保存期末的血小板计数;2)21CFR640.25(b)(3)关于血小板保存期末的实际血浆容积测定。 血液机构在采集血小板时已常规检测血小板计数和血小板血浆容积以确定血小板采集量。 CSP在保存期间会形成聚集物,因此CSP 保存期末的血小板计数和血浆容积可能无法提供有意义的信息。 FDA 预测,这2 项检测要求将限制CSP 的可及性。 因此,为确保血小板可及性,有必要对这2 项要求规定适当例外或替代程序。
3 关于例外或替代要求的通告
为了应对美国的血小板紧急输注需求,根据21CFR640.120(b)的规定,CBER 主任发布以下例外和替代要求。
3.1 针对21CFR610.53(b)和21CFR606.65(e)规定的相应替代程序 在活动性出血治疗没有传统血小板可供使用及或其使用不切实际的情况下,允许采用1~6℃保存的单采血小板,其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最长14 d。
3.2 针对21CFR640.25(b)(1)和21CFR640.25(b)(3)规定的例外 对于用于没有传统血小板可供使用及或其使用不切实际的情况下的活动性出血治疗,在1 ~6℃保存,保存期为自采集之日起最长14 d 的单采血小板的生产,免做血小板计数和实际血浆容量检测。
3.3 关于例外和替代程序的审批申请 血液机构可采用上述例外和替代程序,无需按照21CFR640.120(a)要求向FDA提交审批申请。 持有执业许可证的血液机构(所生产血液向血液机构所在州以外的其他州供应)必须按照21CFR601.12的规定报告其批准申请的变更。
4 关于CSP 生产的推荐和意见
制备CSP 的血液机构必须遵守采用自动化方法采集血小板适用的所有要求,除外情形为《指引》所述及21CFR640.120(b)规定的替代程序和例外。 提请注意的是,单采血小板采集和进一步加工(如白细胞减少或病原体减少)必须与器械生产方的使用说明[21CFR606.65(e)]保持一致,但其中有关血小板保存温度和保存期的说明除外。
4.1 单采CSP 的生产和保存
4.1.1 悬浮液的选择 血液机构制备CSP,宜使用100%血浆或FDA 批准的PAS 悬浮单采血小板。
4.1.2 保存和运输温度 1)血液机构制备CSP,必须在采集结束后4 h 内将未采用FDA 批准的病原体减少器械处理的CSP 放置在1 ~6℃保存,确保细菌污染风险得到充分控制[21CFR606.145(a)]。 2)血液机构宜在完成病原体减少处理后4 h 以内将单采CSP 放置在1 ~6℃保存。 3)血液机构必须将CSP 放置在1~6℃连续保存[21CFR640.24(d)(2)]。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将CSP 保持在1 ~10℃[21CFR600.15(a)],不宜将已放置在室温的CSP 重新放入血液冷藏库存或将CSP 标识更改为RTP。 4)对于在1~6℃连续保存、保存期为14 d 的CSP,血液机构可自行选择振荡与否[21CFR640.25(a)]。
4.2 血小板细菌污染的控制
4.2.1 细菌污染控制措施的选用 《指引》中所述的单采血小板冷藏是确保对细菌污染风险实施控制的适宜和适当的方法[21CFR606.145(a)]。 然而,血液机构可考虑实施FDA《关于为提高输注血小板的安全性和可及性血液采集和输血服务机构的细菌风险控制策略指引》所推荐的附加措施。
4.2.2 细菌污染血液成分的处置 如果确定血小板受到细菌污染,血液机构不得放行CSP 以及同一采集程序制备的任何一种其他血液成分[21CFR606.145(b)和(c)],用于临床输注。
4.3 过程验证 血液机构必须对CSP 制备过程实施验证,确保具体制备过程能持续生产符合预定规格和质量特性的CSP(21CFR211.100)。 《指引》推荐血液机构采用二项分布统计抽样方案验证CSP 生产过程:以95%置信限表示,1 ~6℃保存血小板在保存期末(保存期为14 d),pH≥6.2 的比例>75%。 血液机构宜对每个生产地点连续生产的血小板在CSP 保存期末实施检测。 与该推荐保持一致的检测方法及其判断规则包括:1)检测11 袋血小板,均符合要求;或2)检测18 袋血小板,允许1 袋不符合要求;或3)检测24 袋血小板,允许2 袋不符合要求。 需提请注意的是,血液机构可对所有已批采集类型(例如单、双、三份)和采集设备生产的血小板实施综合验证,无需分别验证。
4.4 质量监测 血液机构必须按照本机构书面程序规定的每月质量监测方案实施CSP pH 监测[21CFR640.25(b)(2)、21CFR211.160(b)和21CFR211.165(c)]。 每月质量监测方案中的CSP 检测数宜与CSP 在血小板库存总量中的比例相匹配。 例如,如果血小板库存总量的20%是CSP,那么在每月血小板质量监测方案中,CSP 抽样占比宜为20%。
4.5 血袋标签 血液机构必须遵守21CFR606.121 的要求对CSP 实施标识。 《指引》推荐使用统一的CSP 血袋标签,尤其推荐使用美国血液行业共识标准《统一采用国际输血协会(ISBT)128 码标识血液和血液成分》。
4.6 血液使用说明书 血液机构必须在血液使用说明书中提供有关CSP 使用的适当说明(21CFR606.122)。 《指引》推荐包括以下说明和信息:“1)CSP 用于没有传统血小板可供使用及或其使用不切实际时的活动性出血治疗;2)CSP 必须连续在1~6℃保存,以控制细菌污染风险,最长保存期为14 d;3)输血服务机构宜制定输血前目视检查程序,对每袋CSP实施目视检查,观察是否存在目视可见的聚集物”。
5 生产和贴签变更实施情况的报告
5.1 不同类别血液机构的报告要求 1)已批生产血液成分的血液机构,必须按照21CFR601.12 的规定报告对已获批准的生物制品审批申请的变更。 2)已批生产单采血小板或全血制备血小板的血液机构,CSP 制备可能关系到血小板的安全性或有效性,因此可能对血小板的特征、剂量、质量、纯度或疗效产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影响。 所以,血液机构必须按照21CFR601.12(c)的规定,向FDA 提交30 d 默认变更申请(CBE30 表),报告对已批申请实施这一变更。 3)未持有执业许可证的血液机构(所生产血液只供应血液机构所在州)不需要向FDA 报告这一变更。
5.2 报告内容 《指引》推荐血液机构在提交的CBE30 表中包括:1)FDA 人用新药或简化新药或生物制品上市申请表(FDA 356h);2)有关补充内容和CSP 生产过程说明的附函;3)实施CSP 生产,包括实施质量监测和1~6℃保存的机构的地址和注册号;4)CSP 生产标准操作规程,适用于新制定的规程或对已批规程实施变更;5)对每个CSP 生产机构实施验证研究的结果摘要,表明在全长保存期内,保持CSP pH 值≥6.2;6)血袋标签;7)修订后的血液使用说明书。
6 《指引》引用的参考文献(略)
7 启示
美国FDA 以保障公众健康和血液安全为基本原则,采用以风险管理和科学技术进步为核心的科学监管方法,将血液列入血液制品范围,实施严格管理,构建了严格、系统、全面、科学、精细的血液的监管体系,制定了与药品生产质量标准相当的血液制品质量标准[2]。 FDA 在确保血液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患者和公众需求、血液资源的稀缺性和珍贵性以及血液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意外的工作实际,制定了血液法规和标准的例外和替代程序的审批制度[3、4],为血液管理法规和标准留有适时变动的余地。 本文介绍的CSP 生产程序的例外和替代程序就是响应公众健康和患者需求的1 个典型例子。 在FDA 特批的例外和替代程序汇总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替代程序是针对血液实际工作出现偏差的补救措施,其中又以血液保存和运输温度出现偏差时的补救措施居多[5]。 再举2 个实例如下。
实例1:关于献血记录遗失的补救措施。 21 CFR 606.160(b)规定了献血记录内容的详细要求[6],FDA 针对该条要求规定了相应的替代程序:“同时符合以下2 项条件时,准予发放从在献血后遗失献血记录的献血者采集的血液和血液成分:1)献血者健康征询和健康检查已经完成,献血记录已经过评估,且已在献血前确定献血者及其相关献血记录符合献血要求;2)献血者在献血后重新接受了健康征询,且保存了征询记录”[5]。
实例2:关于血液运输温度偏离要求的补救措施。 21 CFR 600.15(a)规定了血小板运输温度要求:如果血小板标签说明保存温度为20 ~24℃,采用所有合理的方法,使其在运输过程的保存温度尽可能接近20 ~24℃[7]。 FDA 针对该条要求规定了相应的替代程序:“同时符合以下3 项条件时,允许发放运输温度<20℃的单采血小板:1)在收到和发放给输血服务机构之前已对血小板进行了检查;2)已将血小板运输出现的温度偏移告知输血服务机构;3)血站将对该事件所涉血小板的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实施监测”[5]。
各类(创伤、分娩、手术等)大出血病情危急,恶化迅速,患者死亡率很高。 研究显示,每延迟输血1 min,大出血患者的死亡风险增加2%[8]甚或5%[9]。 因此,尽早输血,尤其是尽早输注与患者丢失的血液相接近的多种血液成分是成功救治的关键。 大出血患者紧急输血的血液供应保障一直是医学界的科学和管理创新研究的热点。 为了响应大出血患者的血液成分紧急输注需求,在具有研究证据支持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美国实施了针对性改进措施。 1)针对传统血小板保存时间的问题,批准生产和使用CSP。 CSP 的批准经历了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 2019 年FDA 最先批准了军队血液计划(The Armed Services Blood Program)提交了CSP(冷藏保存14 d)的申请。 紧接着,FDA 血液制品咨询委员会于2019年11 月召开了第121 次会议,对冷藏血小板的生产和临床应用进行专题听证和论证[10]。 AABB、美国血液中心和美国红十字会联合发表声明,支持FDA 血液制品咨询委员会对冷藏血小板临床应用的科学考虑[11]。 2023 年6 月FDA 发布的《指引》推荐血液机构提交关于生产CSP 的30 d 默示变更申请表,将原来的个别审批修改为备案,即在血液机构提交申请30 d 后变更自动生效。 这意味供活动性出血患者输注的CSP 的生产和使用已全面放开。 2)针对新鲜冰冻血浆融化所需时间较长的问题,一是批准了融化血浆(新鲜冰冻血浆融化保存24 h 后转成融化血浆),在1 ~6℃保存,保存期为4 d[12];二是批准了液体血浆,从全血分离后在1 ~6℃保存,其保存期之前的规定为全血保存期满后5 d,2023 年FDA 批准的替代程序将抗凝剂为CDP 或CP2D 的液体血浆的保存期延长至42 d[5];3)针对红细胞、血浆、血小板3 种血液成分需要不同的保存和运输条件而增加后勤保障困难以及需要血型配合问题,可采用“全能”和“通用”血液——低效价O 型全血加以解决[12]。 这些综合措施,基本上已经为解决大量输血患者的紧急用血需求竭尽所能。
在我国目前的血液管理制度体系中,没有类似于美国FDA 关于血液制品生产的例外或替代等变更管理制度设计,并且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标准》的修订周期较长。 可喜的是,在满足大量出血患者紧急输血需求的血液供应保障方面已有新的起步。 日前发布的卫生健康行业标准《血液储存标准》,增加了新鲜冰冻血浆“在应对紧急大量输血的情况下,解冻后2~6℃最多储存5 d,且不超过原保存期,不得反复冻融”的要求[13]。 卫生健康标准制定项目《严重出血患者患者血液管理》也在送审过程中。 我国目前供应和使用血小板的仅有RTP,难以满足血小板紧急输注的临床需求。 因此,将适用大出血患者(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偏远或基层等血液供应保障受限的情形)应急输注血小板(如冷藏血小板、冰冻血小板)纳入卫生健康标准的呼声(尤其是基层血站)一直以来都很高。 近期我国学者发布的1 项“4℃冷藏保存血小板临床应用研究”项目结果显示,4℃冷藏保存血小板的治疗效果与使用常规22℃保存血小板无明显差异[14]。 CSP 制备和临床应用的条件和时机已基本具备,建议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CSP 制备和临床应用的论证和相关标准修订工作。 可以预期,我国今后将会逐步提高满足大量出血患者紧急输血需求的血液供应保障水平。 本文所介绍的FDA 批准CSP 生产和临床应用的实践及其所秉持的理念和原则,对于我国今后的血液管理的制度和标准制修订,尤其是推进紧急输血所需血液成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颇具参考和借鉴价值。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