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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述评

2023-04-24黄曼斐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制度化治党革命

邵 帅,黄曼斐

(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品格和显著标志,也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独特密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不断深入,学界高度关注党的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化议题,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命题以后,聚焦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主题产出了一大批研究成果。为掌握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进展情况,增强理论研究的全局视野、问题意识,以更好巩固、拓展、深化自我革命制度理论,本文接下来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成果进行回顾和分析。

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总体特征

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实质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现有相关研究总体呈现以下特征。

1.体现鲜明的政策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基础上,把“坚持自我革命”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党的自我革命”成为“一个全新范畴和重大命题”[1],引起了学界高度关注和持续研究。其中,就党自我革命制度化议题而言,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界,过去一些学者在研究党的自我革命时,尽管也涉及制度建设问题,但主要是把制度建设作为党自我革命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在自我革命主题研究下的一种附带性阐述。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下,学界更加关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之维,将自我革命制度化议题提高到相对独立、更为突出的地位。目前该议题已从过去的附带性研究转变为专门性研究,成果数量和研究质量均快速提高,成为当前及今后理论研究热点议题之一。

2.注重宏大的战略视野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自我革命”为内容,以“制度规范体系”为形式,其研究内容广泛,需借助宏大战略视野进行全面认识和系统把握。以往党的自我革命研究主要是结合“党的自我批评”“从严管党治党”等视角进行分析,注重阐述其作为党的鲜明政治品格和显著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自我革命实践丰富发展,党对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入,例如“自我革命”在内容上不再局限于党的自我批评、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而是拓展为覆盖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以及反腐败斗争等各方面建设的有机整体。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既是为了从严管党治党,更是将其作为事关党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命题。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提出“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目前很多研究注重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战略高度,深入认识和把握党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化建设的内容、特点、价值、意涵和实践路径等。

3.蕴含自主的理论品格

如果说“历史周期率”是从普遍性角度总结和描述政权更迭和执政兴衰现象,那么党的二十大提出“大党独有难题”,则是从特殊性角度深刻阐述当前我们党所面临的长期执政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就“大党独有难题”主要表现,进一步阐述为“六个如何始终”[2],而将“六个如何始终”置于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语境下,特别是具体落实到9800多万党员和500 多万个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中,难度显然是独一无二的,无法从历史或者域外实践中寻找到有效答案,注定我们党只能在实践中自主探索。因此,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我们党运用制度威力应对大党独有难题、确保长期执政的根本举措。很多学者结合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对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行现象描述、制度解读和理论阐释,立足本土实践梳理历史、总结经验和提出建议,相关研究成果带有鲜明的自主创新品格。

4.关注制度体系化主题

以往学界主要就党的自我革命和制度建设关联性问题展开研究,包括论证制度建设是党自我革命的重要方式、重要内容和重要经验,阐述党自我革命制度化的价值意义、表现特征和举措方法等。随着我们党加快党内法规体系化进程,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体系化”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命题提出后,学界将研究重点从“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化”转移至“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化”,更多关注自我革命制度建设问题本身,特别是运用系统观念、治理理念、辩证方法,深入研究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及其完善发展等问题。

5.形成多学科合力研究态势

从本质上说,自我革命制度化既是中国共产党建设问题,也因权力监督制约、执政党治理和制度建设等而关涉政治学、法学等相关学科,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属性。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党的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化议题主要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史党建学科进行研究。随着我们党将坚持自我革命上升到事关执政安全、党长期执政战略高度,越来越多来自法学、政治学以及新兴的党内法规学、纪检监察学等学者开始关注和参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问题研究。例如有学者从法学角度探讨了党坚持自我革命的宪法基础[3],由此拓宽了党自我革命制度化研究的视角、方法和论域。

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主要内容

关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梳理。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基础上,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有力推动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系统概括了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明确强调“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4](P59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重要论述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制度化的理论基础,为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供了根本指引。对此,学界从内容和形式两个维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一是从内容维度,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展开研究。例如,有学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概括为十一个方面内容,强调“坚持建立健全党内制度规范体系是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5];结合“六个必须”要求强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最关键的在于严格落实党纪党规,强化制度执行,靠“严”字当头的监督[6]。也有学者指出,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形成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和提出并推进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的原创性贡献[7]。还有学者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体现在强化与重塑党章意识、完善与创新党内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规矩准则[8]。

二是从形式维度,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展开研究。例如,有学者指出,权力监督制约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理论之一,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关键是依法治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权力监督制约制度[9];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和领导党,应通过民主集中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抓住“关键少数”,实现治权上的自我革命[10]。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原创性贡献,也是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主体构成和基本路径,对此有学者围绕创新提出“依规治党”概念、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依规治党是依法执政的题中之义、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四个方面,对依规治党理论的原创性贡献作出了概括[11]。

2.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生成机理研究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学界通过研究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逻辑和战略价值,深化了对党自我革命制度化机理的规律性认识。

一般来说,生成逻辑侧重回答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机理。制度作为党自我革命过程中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地位的关键要素[12],通常具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等规范作用。有学者指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有效支撑为理论逻辑,以党的自我革命发展演变过程为历史逻辑,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现实逻辑[13]。还有学者认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是客观规定性和主体选择性互动产生的必然结果,既源于百年历史实践、当前政治环境和先进性、纯洁性要求的客观共同驱动,也来自中国共产党践行并丰富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传承中国优秀传统制度文化、探索政党现代化建设新境界作出的主动选择[14]。

此外,战略价值侧重回答事物发展的必要性机理。制度在涵育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品格、汇聚自我革命制度合力、优化自我革命行动秩序等方面具有显著效能优势[15],故而重视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优势和经验启示。有学者指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固化党自我革命实践中好的经验提供专门制度载体,为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为彰显先锋队政党的制度优势提供有力制度支撑[16]。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有助于确保党坚持敢于斗争、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以及走好新的赶考之路[17]。

3.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概念界定研究

对象界定是认识一个新事物新现象的前提,也是开展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的元问题之一。尽管“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可概括为党推进自我革命战略所涉及一系列制度规范的有机整体,但是囿于“自我革命”话语意涵的模糊性、丰富性和发展性特征,学界对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新对象的理论内涵仍莫衷一是。

一方面,很多学者侧重从“自我革命”内容维度来把握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并且由于视角差异而存在不同观点。一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认为该体系包括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建设体系、党的纪律和规矩相关制度、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党内巡视制度、反腐败制度体系等[18]。二是结合“四个自我”,认为该体系是由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及其制度规范“四重结构”组成[19]。三是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为该体系包括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反腐败斗争等党的各方面建设制度化内容[20]。四是结合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认为该体系包括“两个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和监督体系)、“四个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机制,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执纪问责机制和“三不腐”一体推进机制)[21]。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学者侧重从制度规范类型维度来把握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一是“党规一元论”,认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属于“党的制度规范体系”基本范畴[22],是规范党的自我革命主体、行为、监督保障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及其动态运行过程[23]。二是“党规国法二元论”,认为包括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统摄性制度框架[24],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外延用公式表述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自我革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自我革命法律规范体系+两者的交互影响”[25]。

4.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发展历史研究

为深入回答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从哪里来、向何处去”问题,弄清楚过去我们党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梳理和研究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发展历史。一是从实践角度梳理,有学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通过坚持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制度化建设,推进党的作风制度化建设,强化和完善党内巡视制度,织密反腐败制度体系,共同建构起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18]。二是侧重梳理自我革命制度成就,例如杨晓渡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落实、坚持依规治党和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六个方面梳理了党自我革命制度化创新成果[26]。三是侧重梳理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经验,例如有学者概括提出,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以系统化思维推进改革创新[27]。四是聚焦某一特定时期展开历史研究,例如有学者着眼新中国成立初期,研究党自我革命机制建构的必要性和有益探索,进而总结提出当代推进自我革命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启示[28]。

此外,有学者梳理从严治党百年历程,指出政治建设是根本,思想建设是基础,“正风、肃纪、反腐”是中心环节,制度建设是根本保证,从严治吏、抓“关键少数”是关键任务[29]。也有学者梳理党内法规制度发展史,认为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程中依据党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在不同时期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使其朝体系化方向不断发展为一个门类齐全的制度体系[30],充分体现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主体自觉和问题意识,保持了维护团结统一与制约权力的平衡,适应了从应时之需到体系建构的实践要求[31]。这些研究从内容和形式分别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史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资源。

5.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路径研究

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很多学者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遵循,从不同角度对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路径进行了探讨。一是结合党的二十大工作部署,例如提出在健全“两大体系”、完善“两大机制”、突出“两把利器”上下功夫[32];形成科学管用的纠错机制,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构建严格规范的责任机制[33]。二是突出制度完善规律和要求,提出应从制度体系的制定、执行、遵守和监督保障等环节全面推进[23]。三是侧重优化自我革命战略举措,例如坚持系统性、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围绕“权力—责任—能力—绩效”与“权力—监督—执纪—问责”一体两面来建章立制[34];以党章为统领,以反腐败为突破口,以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为抓手[16];把人民至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把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和一把手监督机制作为着力点,推动行动主体形成制度认同和理性自觉[35]。四是侧重方法论,例如提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统一、规范性和系统性相统一等原则[22];在优化构成要件、促进内容协同、关照执行实际、强化动态调适、注重效能转化等方面重点发力,增强体系完备性、衔接性、操作性、开放性与功能性[15]。

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现状反思

在学界共同关注和积极推动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在以下方面加强研究。

1.基础性认识亟待统一

关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当前学界主要结合党的二十大“完善”部署要求来认识其内容构成和发展方向。如前所述,学界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形式上,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新现象存在解读争议和认识分歧。其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既没有使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也没有使用“党的自我革命规范体系”,而是使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显然这三个概念不能简单等同,需要在比较中予以厘清和阐释。

2.学理化阐释有待加强

尽管现有研究成果实现了数量上的快速增长,但是总体而言,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学理性有待提高。一是宏观性研究较多。例如很多论文按照“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的论文结构研究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因宏大叙事和篇幅有限,理论深度有所不足。二是针对性研究不够。以回答“为什么”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问题为例,现有研究大多从党“因何自我革命”以及“为何制度化”角度论证,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为何体系化”的针对性阐释,使得相关论证未形成逻辑闭环。“体系化”是新时代党推进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新变化新要求,理应得到学界高度关注和专门阐述。三是政策性研究较多。既有研究在很大程度上秉持政策性研究进路,侧重解读党的二十大相关决策部署,需透过“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政治决断,深刻阐释其背后所蕴含的政理、法理、哲理。

3.研究主题需进一步拓展

现有研究总体上同质性较强,特别是研究议题集中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逻辑、价值意义、内容结构、完善路径等,对此,除了从研究深度上提出要求,还要从研究广度上重点谋划,例如在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的价值取向、理论基础、基本原则、制度优势、原创性贡献和能力方法等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加强研究,并且随着党自我革命制度化实践动态发展,不断拓展研究议题、创新研究视角,回答好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本体论、价值论、制度论、实践论、方法论和比较论等问题。

4.整体性分析有待提升

基于多学科交叉属性,来自法学、政治学、党史党建学和纪检监察学等众多学者共同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展开研究,然而由于学科视角、知识和方法差异,一些成果在不同学科范式下呈现出切片式研究、零散性研究。例如,在回答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什么”问题上,学界侧重“自我革命”内容视角,对“制度规范体系”形式阐释不够;在“怎样完善”问题上,要么侧重“自我革命”战略举措,要么侧重“制度建设”完善建议,从内容和形式相统一角度来整体把握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路径的研究较少。

四、深化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的展望

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加强。

1.注重用学术讲政治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必然要求。受过去将政治和学术割裂甚至对立的认识误区影响,以及用学术讲政治能力不足,一些学者在从事自我革命制度化研究中动力不够、底气不足。对此,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命题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方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提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并且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了有效制度安排。可以说,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应对大党独有难题的独有根本方案,是一项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此进行研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政治和学术的辩证统一关系。没有脱离政治的学术,关键是“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36](P159),提高用学术讲政治能力,既不能局限于党的自身建设来把握该命题,也不能停留在党的政策解读层面,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政党长期执政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能导向相结合,阐释好我们党运用制度威力推进自我革命的基本原理、显著优势和原创性贡献。

2.把形塑概念共识置于首位

鉴于目前“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界定分歧较大,致使其属性特点、逻辑机理、历史演变、发展路径等后续研究容易陷入“自说自话”困境,彼此间难以展开有效学术对话,故而应把形塑概念共识置于研究首位,在回答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什么”问题上,加快形成有说服力的理论共识。一方面,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随着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化需要不断丰富,党对自我革命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而确立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故而应将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置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整体布局中进行定位和理解。另一方面,必须强化概念研究的问题意识,增强对现有认知分歧的理论回应。例如,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规范形式上除了党内法规,是否还包括国家法律以及其他制度规范?在内容论域上如何对不同语境下“党的自我革命”不同内涵进行整体把握,其基本构成是否等同党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四方面制度规范?在属性定位上究竟是指静态的制度规范体系,还是一种包含制定、实施、监督和保障在内的动态体系?诸如此类的概念界定分歧,亟待学界展开有针对性的理论探讨。

3.突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史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37](P61)只有重视历史研究,才能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然”和“所以然”。因此,学界要在总结历史经验、揭示历史规律和把握历史趋势中,深化对其本质及其现象的规律性认识。值得注意的是,其一,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命题中,“完善”二字表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正处于体系“完善”而非“构建”的历史方位中。深入梳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历程,明确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基本形成的节点和标志,有助于为该体系进入“完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其二,梳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发展史,必须同我们党对自我革命及其制度化的理论创新史相结合,尤其是分析党从“从严管党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再到“党的自我革命”和“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认知演变及其制度化逻辑,深刻把握党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本质和规律。其三,以史为鉴,在历史梳理中应注重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和启示,进而增强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发展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4.秉持跨学科研究的方法自觉

从方法论角度来说,跨学科研究不同于多学科研究,前者“通过综合运用不同学科视角和知识,对单一学科无法完全回答或有效解决的复杂性问题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形成新的学科视角和知识体系”[38]。针对当前不同学科范式下切片式研究的局限,有必要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跨学科特点,用好跨学科研究方法。一方面,在多学科共同研究基础上,自觉秉持独立的跨学科研究意识,推动不同学科研究成果交流融合,形成具有整体性特征的跨学科理论创新成果。例如,在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概念界定、完善路径等研究中,应当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有机融合党史党建和法学等学科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坚持以实践为中心,在回应和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对既有不同研究成果进行检验和完善,进而形成能够完整映射自我革命实践的自我革命制度知识体系。

5.构建中国自主的自我革命制度知识体系

研究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以构建中国自主的自我革命制度知识体系为使命。作为植根我国特定政治实践的原创性制度成果,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将党的自我革命政治优势和制度建设方法优势创新结合,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对此,我们必须保持充分认同和自信。在自主研究过程中,既要以党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结合新时代特征和大党独有难题要求,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实践进行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构建,同时也要注重在全球执政党治理的比较视野下,深入诠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所体现的共通原理、独有品质和原创性贡献,讲好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故事,从而科学构建中国自主的自我革命制度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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