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经验
2023-04-20向驰
向 驰
(湖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湖北 恩施 445000)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强调要“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1]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2],其作为一种时代任务与实现目标,通常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旨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各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建设与民族建设的领导核心[3],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始终致力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百年来,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在理论与实践中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进一步整合国家力量、促进国家发展的有效政治资源,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深刻分析和总结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特点与基本经验,有助于深化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和中华民族政治实体等民族属性的认识,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一、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历程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索如何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纵观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探索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初步探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初步探索阶段。党的二大开始使用“中华民族”一词。1925年,中国共产党在《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中,首次从中华各民族整体意义上使用了“全民族”表述,突出中华各民族一体性。抗战时期,我们党认为,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与否关乎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走向,需要通过建立最有感召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来争取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1935年12月,我们党明确宣布要建立“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将民族、政党、阶级和个人整合于“中华民族”这一命运共同体,以争取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党强调自身不仅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强化了党与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内在联系。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团结各民族为一体”的主张。中国共产党于1939年印发的《抗日战士政治课本》提出:“中华民族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组成,其中,十分之九为汉人。”[4]808
这一时期,根据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特点,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将其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受到各民族的高度认同,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次提出少数民族建立自治区的问题。1941年5月,党制定的《陕甘宁边区纲领》中提出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5年,在关于内蒙古工作方针的指示中,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民族区域自治”。1947年,我国建立了首个省一级的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5]这一独立探索和自主创新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更是对“大一统”下“因俗而治”政治传统的超越。
(二)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制度建设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根据客观形势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我们党就如何整合国内民族关系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建立起以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民族区域自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政策体系,中华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团结进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我国的国家建设相互融合。1953年10月,毛泽东强调“不论民族大小的民族都要团结”。1954年9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大政方针。1956年4月,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强调:“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6]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党先后组织了东北、西北、西南、中南等一系列民族地区访问团和慰问团,到各民族地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和社会调查工作。与此同时,“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各地少数民族参观团相继来到北京,民族访问团、慰问团和参观团的成员在实践体验中增进各民族彼此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意识。
这一时期,我们党非常重视民族地区发展。党中央出台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调整东中西区域生产力布局,为民族地区发展进步创造条件。“一五”期间,全国156项重大建设工程中,民族地区占44项。“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又把沿海及内地的一些大型工业企业迁往民族地区,极大改善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结构,优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布局,为推动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创新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强调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都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把民族工作的重心转向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入了创新发展阶段。在民族关系方面,邓小平以“团结友爱、互助合作”对我国民族关系基本特征进行高度概括和深刻揭示。1988年4月,我国首次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1990年9月,江泽民在“两个离不开”基础上提出“三个离不开”,进一步强调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2003年3月,胡锦涛提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历史新阶段民族工作主题,深刻阐明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用好发展这把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坚定不移地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大力实施贷款利差补贴、税收等财政金融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力度,帮助少数民族脱贫致富。进入新世纪,为加快民族地区及中西部地区发展,党加大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决策,并制定实施了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举措。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华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等各领域交往交流交融更为频繁广泛,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和大融居的新特征。这一时期,各个民族的跨区域大流动变得更加活跃,在相互学习互鉴的过程中,各个民族的共同因素越来越多,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越来越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了创新发展。
(四)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新飞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入全面深化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要求,为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观点。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2019年9月,党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重点强调“九个坚持”。2021年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提炼概括起来就是“十二个必须”,深刻回答了在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等根本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理念。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8年的艰辛,我国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多民族省份共31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7]。党领导各族人民彻底扔掉了民族地区千百年来的贫困帽子,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共同创造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奇迹。新时代,我国GDP总量稳居世界第2,各民族交融发展的物质基础极大发展和丰富,消除了社会心理疏离与社会结构分割,为各民族基于现代化的共同文化、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中华民族现代化程度不断增强。各民族文化实现大繁荣和大发展,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大力推进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这一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全面深化,中华民族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显著提升。
二、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特点
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经过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形成了鲜明的历史特点。
(一)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
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需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但这一理论必须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开拓创新。在长期不懈的努力下,我国逐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百年来,我们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取向的不断聚焦。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号召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邓小平会见港澳同胞时,提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江泽民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和邓小平的思想提出了“三个离不开”。进入新世纪,胡锦涛强调了民族工作在新阶段的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党逐步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准确阐释了中华民族和国内各民族的辩证关系。这些论述充分说明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如何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问题,体现了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8]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继承与创新之间的辩证关系,阐明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守正创新,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政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遵循。新时代,党既毫不动摇地坚持了民族理论政策的基本原则,又与时俱进地创新了具体政策举措,提出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制定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由此,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守正创新,引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了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统一。
(二)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统一
民族性是指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明显的民族特征,即建设主体是中华民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空范围内进行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建设目标。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具体国情、发展阶段等决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强调民族复兴、反对民族分裂,重视中华民族的国际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取得了国家形式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是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和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既肩负着民族复兴的重任,也致力于建立合理的世界秩序。在全球治理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是相互联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离不开外部环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需要准确总结和归纳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成功经验。
“中国梦”与“世界梦”已经联通,中华民族不可能脱离与世界的联系,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不可能脱离世界发展稳定这个大环境。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已经成为一种主导性政治力量参与建构政治社会秩序和集体认同实践,兼具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双重内涵。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已经超出了以民族关系协调为核心的狭隘的民族事务治理范畴,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开展国家建设和治理的时代课题,并将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得到体现。
(三)坚持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
历史与现实相统一既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维方式,也是贯穿于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形成、发展和成熟的重大线索。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充分考虑历史传统与现实因素的统一。我们党之所以选择民族区域自治,因为它既继承了我国数千年的“大一统”历史传统,又符合我国多元一体的现实国情,是统一和自治、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创举。从历史上看,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历史上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从民族数量和分布情况的现实看,中国民族多且“大杂居、小聚居”。因此,党从历史性和现实性相统一的角度思考民族问题,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大创举。
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探索中,党根据现实情况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既延承“华夷一体”传统,又将中国各民族置于马克思主义平等视野里开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了历史与现实的中国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高度契合[9]。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强化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各民族多样化发展,在历史特点和时代特征两者之间保持平衡,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奠定了基础。因此,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与实践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民族根本利益,又顺应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历史发展规律,体现了历史性和现实性的统一。
三、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经验
在百年征程中,我们党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之路。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与实践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民族问题的认识由浅入深的过程,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伟大的科学精神和创造精神,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者与核心力量,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舵定向进行了百年艰苦奋斗,作出了卓越贡献。因此,党的领导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践进行深刻总结得出的基本经验。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推动力量,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这项重大工程,并将其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持续推进。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由中央到地方逐步建立专门的民族工作机构,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10]这一论述从本质上阐释了为什么要坚持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领导。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成功实践证明,只有党才能团结、凝聚和繁荣中华各民族,党的领导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保证。
从全球视野来看,中国民族工作之所以最成功有效,其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优势。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根本原因就是发挥了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中华各民族交往联系更加紧密牢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更加坚实,中华民族逐渐成为一个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于一体的复合共同体,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优秀民族之林。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已成为各民族的共识和自觉,要积极妥善应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与新挑战,注重其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与民族事务治理相关的各方面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党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实效。总之,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前提。
(二)民族平等团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原则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其核心内容。马克思主义强调各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党很早就深刻认识到中华各民族平等团结与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团结理论。党的二大就基于民族平等原则,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治主张。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规定:“汉、满、蒙、藏、回、苗、黎和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少数民族,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4]165-1661946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明确规定边区各民族人民一律平等,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我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探索的新篇章,1954年宪法以根本大法形式确定各民族一律平等。这一时期,党把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认同、建立各级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逐渐形成了以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内容的民族理论政策框架。我国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过去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转变为平等互助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强调,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这一新中国建国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的坚持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强调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历史证明,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才能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推进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百年来,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并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主张实行彻底的、真正的民族平等,加强平等团结,有效凝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因此,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平等团结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原则,建立起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民族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团结理论中国化作出了开拓性贡献。
(三)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保障
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独立探索的制度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是对“大一统”下“因俗而治”政治传统的自觉超越[11]。构建维护中华民族各成员合法权益的制度框架,是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目的就是通过这项制度来促进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各民族的团结协作,进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周恩来对民族区域自治的体制框架作了详细说明:“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通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12]深刻阐释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利“合”不利“分”的基本精神。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区域自治制度是党在中国革命实践中长期探索与反复比较的结果,是尊重长期历史发展并合乎我国国情的正确选择。党已经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成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历史经验证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和加强民族平等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13]。这一伟大成果充分体现了党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新时代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发挥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切实把这项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切实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发展机遇。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经济共同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符合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要从经济基础入手,建立利益共识、利益认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后,为了缩小民族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党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制定民族政策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竞争力比较弱、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落后等问题,党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等一系列有利于缩小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的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强调,要“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1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民族地区调研,强调“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都不能少。”[15]民族地区既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生态屏障区、水系源头区,又是我国的文化特色区和边疆地区。党深入挖掘民族地区的独特优势,通过利用现有的生产生活资料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将其发展潜力充分释放出来,促进各个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
新时代,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得到了迅速发展,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度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在中华民族背后有一种巨大的结构性整合力量,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促使这种力量更加强大。只有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确保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才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华民族是整体,每个民族都是组成整体的要素,只有稳定协调发展,才能走得又稳又好。每个民族的基本情况各不相同,基础条件有差距,但共同富裕的行动方向是一致的。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各族人民谋幸福,建设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就是要加强建立区域间日益密切的、不间断的、联合的经济基础,推动经济要素在整个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流动和协调配置,促进共同体经济基础平衡稳定发展,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
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多民族有机整体,其有机属性源于各个民族在历史与现实中的交往、交流与交融。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智慧结晶。党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增进各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为民族团结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把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为各民族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基础,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一次提出“交往交流交融”理念。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三交”理念,指出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趋势。2019年12月,党印发文件,要求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推进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辛探索形成一条基本经验,即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是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进入新时代,在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信息化、城镇化等因素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从边疆向内陆、从农村向城市、从西部向东部,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持续增长。据统计,在全国目前的3.76亿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约占10%,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打破因历史原因与现实差异造成的民族隔阂,促进各民族间的不断融合,推动建立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要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深化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交往过程中增进了解,在交流过程中彼此借鉴,在交融过程中高度认可,努力提升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着力提高城市接纳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引导各个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感情并加强认同,使各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紧紧抱在一起,不断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新时代的重大命题,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是推进中华民族的整体化和现代化,这也赋予自身两大任务,即凝聚中华各民族为一体和推进中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都是在共同的时代背景下,以中国统一多民族的基本国情为基础,致力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都强调国家建设层面的实践指引,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6]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推动56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共同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新时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需要进一步总结我国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局面背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特点与经验,继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代化之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