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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共生:中华文明统一性和包容性的价值表征

2023-04-20王浩宇

关键词:精神家园包容性中华文明

王浩宇 罗 卓

(西南交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漫长文明发展史中,中国人民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1]在中国历史发展变迁的长河之中,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幅员辽阔的疆域、书写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2]。经过岁月的冲刷和洗礼,中华文明以其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突出特征在世界范围内独树一帜。相较于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文明,中华文明能够经久不衰、生生不息,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统一性与包容性之中所蕴含的多民族“和合共生”的重要价值。多民族“和合共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各民族在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和平共处基础之上实现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的状态,这既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体现,也反映了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对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尊重和吸纳。现阶段,“和合共生”的重要价值同样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能够为中国式现代化朝着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方向迈进,为进一步推动中华文明在世界文化之林绵延繁盛提供条件支撑和发展场景。

一、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和包容性

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标识,具有突出的统一性和包容性特征。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结构上的完整和实质上的一致。这种完整和一致是基于各民族共同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而形成,同时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才使中华儿女能够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高度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主要体现在中华民族处理人与人、内部与外部以及不同群体的关系时所彰显出的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贵和持中的一套价值规范。“这套价值规范,从结构上看,不是一元存在而是容括了多元差异,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实现了互鉴融通,不是相悖存在而是形成了求同存异。”[3]

作为一种具有强大内生活力的文明体系,中华文明表现出了鲜明的统一性特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4]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既概括了中华文明统一性的深刻内涵,也指出了中华文明统一性的重要功能。统一性是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之一,这一特性赋予了中华文化坚韧的品质和一体化的构成,决定了中国人追求团结内聚的信念、捍卫国家统一的气节,也内在地决定了各民族与国家共命运的选择[5]。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各民族在历史上的融合发展趋势,即使在国家遭遇重大困难与挫折的时候,各民族也能够紧密地团结在一起,表现出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秦汉是统一性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王赢政统一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长达五百多年的诸侯割据纷争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文化手段用以开疆拓土,巩固王朝统一,秦朝因此成为中国多民族国家统一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后,中国先后经历了汉、隋、唐、元、明、清等多个朝代,统一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巩固、延续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状态。一方面,从古至今,中华民族的血脉中流淌着“和”的基因,自始至终推崇和平、和谐、和睦的发展理念,强调“和而不同”“以和为贵”[6]。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中国历来尊重不同民族和多元文化,主张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平等交流往来、互相学习借鉴,这本身便为中华文明的统一性提供了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各民族成员跨区域流动与交往交流交融程度的逐渐加深,各民族之间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发展趋势。“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7]在这部中国史的发展进程中,“大一统”一直以来都是中华儿女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远大目标,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维护“大一统”格局为己任,这充分表明大一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趋势。到了近现代社会,即使在面临西方列强野蛮侵略以及西方文化巨大冲击的情况下,中国依然保持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特别是1949年以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是四千多年有明晰纪年的中华文明史上继夏商周、秦汉、隋唐、元明清以后的第五个‘大统一’时期”[8]。古往今来,各民族历经漫长的融合发展阶段,形塑了中华文明的统一性特征,并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土壤之中,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不断得到强化与升华。

中华文明还是一个具有突出包容性的文明体系。“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决定了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决定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9]这一阐述强调了中华文明开放与包容的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对不同思想、文化、宗教的尊重和接纳,这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特质和优势显现,在促进多民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古代的“丝绸之路”到今天的“一带一路”,不仅反映了不同国家、文明体、文化群体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领域的交流互动,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始终弘扬“共生”精神,为不同价值观念相互包容、相互尊重创造了现实环境。“文明是包容的,人类文明因包容才有交流互鉴的动力。”[10]259中华文明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积极借鉴、吸收与融合不同文化元素并一直保持开放包容、和而不同的态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广泛互动与深度交融的产物,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包容、融合、和善”为内核的文化心态,成为其独特的文化特质。这种突出的包容性随着中华文明持续不断的发展,内容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备,因而能够适应时代变迁的需要,也正是这种兼容并包的文化心态和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特点,赋予了中华文明强大的生命力,使其能够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熠熠生辉。

例如,中华文明不仅能够吸收尊崇中华文化的夷狄政权文化,而且吸纳包容了外来的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多元文化成分[11],形成了融合各民族文化为一体而又长久保持各民族文化个性特色的文化机制,是一种十分高超的“共生”政治智慧与文化精神[12]。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融入了中华文明,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交融,这种“共生”格局使得各宗教群体之间能够相互尊重、和谐共处。一个典型例子是,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后,渐渐地融入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兼容了中国传统思想体系,并逐渐与道教、儒家思想等充分融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理论与实践,这种包容性的环境和价值理念不仅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多样性,也为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和合”: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和合”蕴含着中华文明的统一状态,根植于中华文化的沃土之中。据史料记载,中华文化中的“和合”价值观由来已久,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已出现“和”与“合”二字[13]。“和”原指声音相应和谐,之后逐渐扩展为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和平、和善、和睦、中和等含义;“合”的原义是上下唇部接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演变为多种事物的相互结合、汇合、融合、配合、联合、合作等[14]。“和合”一般代表不同元素之间的融合,以达到平衡、和谐共赢的状态。“和合”的含义涵盖了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中诸多形相、无形相元素之间相互冲突和融合的动态变化过程,在这个冲突、融合的动态变化过程中,诸多形相、无形相和合为一种新的结构方式、新事物或新生命,成为这种动态变化过程的总和[15]。总之,“和合”凸显了诸多要素之间的彼此交融、相互影响和互相促进,是统一状态的核心体现。

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追求,强调和重视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及其“和合”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史上,“和而不同”的统一性理念以及和合、和谐、和平等观念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成为中国人的“文化基因”[16]。先秦时期,西周史伯在与郑桓公谈论天下时就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里的“和”是指一种差异性、多样性的统一[14]。后来秦统一六国,实现了“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为中华民族从分散走向统一奠定了基础。司马迁提出的“华夷共祖”观点从理论上建立了“华夷同源、天下一统”的逻辑思维;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历史上出现过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的政权交错对峙、更迭的时期,但各民族间经过战争,不断孕育、分流与交互,最终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发展[17]。古代中国经历了多次的分合磨难,却始终维系了自身的存在,即便是到了国家危机空前绝后的清朝末年,列强豆剖瓜分形势紧迫,也没有导致国家的分崩离析与民族的支离破碎。20世纪中叶以后,中国又开启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代重建与全面复兴进程,至21世纪重新走在了世界的发展前列,成为引领新一轮人类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大国之一[12]。在这一过程中,中华文明表现出鲜明的发展历程和特色,形成了“多元一体”的内部结构[18],文明和文化的力量将众多民族集聚于一个共同体之中,在中华民族共同体面临困难挑战之时发挥凝聚和团结作用,巩固并强化了国家的“大一统”根基。

中华文明统一性所表征的“和合”思想是历史形成的,具有深厚的、无坚不摧的现实基础,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形成创造了基本条件。历史上,在统一行政体制和经济体系之下,各地区文化保留了地方传统的多样性,展示了中华文化的共性与“多元一体”的整体框架[19]。中华文明发源的“核心区”具备强大的文化凝聚力,“边缘区”也同样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文化向心力,它们在中华文明共同体的发展中相互交织并发挥作用[20],为形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社会基础。从古代中原文明的形成开始,中华文明一直以其独特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在华夏大地上扎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历史上的中央集权制度,即许多朝代和政权追求“大一统”格局,致力于加强中央政权对全国各地的管辖和控制。所以,历代统治者非常重视统一的思想和制度,通过统一的文字、法律和行政体系,促进不同地区的交流融合。基于共同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以及频繁的经济交流塑造而成的“和合”格局,既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发展中形成的思维模式与处世之道的体现,也在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情感世界和心理过程的产物,它伴随着民族的形成而生发,反映了民族发展和延续的精神、文化需要[21]。首先,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情感世界的体现。中华民族的共有情感源于对国家的热爱以及对民族历史和文化的认同与传承。这些情感相互交织、相互滋养,融入了中华民族的命脉与血脉之中,承载着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使中华民族形成了一种坚定的文化认同和集体意识,也使得中华民族能够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和团结的姿态在风风雨雨的历史长河中奋勇前进。其次,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心理过程的显现。中华民族倡导的价值观、伦理道德以及传统文化的智慧,深刻地影响和塑造着中华儿女的心理模式和思维方式。从儒家思想强调仁义礼智信,到佛教的慈悲为怀观念,再到道家的自然和谐观念,这些文化和价值观念持续形塑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共有精神家园既根植于中华文明的深厚历史和文化底蕴之中,由中华民族丰富的情感体验、文化认同和精神追求所构建,也通过情感共鸣和认同感,强化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的发展格局。最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通过统一的价值观和文化认同,为各民族的人心归聚和精神相依编织了强大纽带,最终成为中华民族持续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精神力量。

精神家园是人们在精神层面追求的关于生活、支柱、动力以及信仰等方面的总和[22]。对于一个庞大的民族群体来说,精神家园扎根于其独特的民族文化之中,能够增强民族的存活力、创造力和团结力,并为民族团结奋斗提供精神滋养。民族文化又是构建民族精神家园所依赖的基础,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持,也是一个民族不断进步的动力之源[23]。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包含了一系列能够促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文化因子,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珍贵的精神资产,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代中华儿女。同时,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需要共同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作为依托,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则帮助中华民族树立起共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这些记忆和认同感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加强不同地域、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尤其是中华文明统一性中所蕴含的“和合”思想,能够发挥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人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是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条件。

三、“共生”: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与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共生”是中华文明包容性状态的突出体现。“共生”一词源于生态学领域,是指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两个或多个密切接触的不同物种之间所形成的互惠关系,延伸到社会领域指不同文明互相依存、相互依赖的紧密关系[24]。“共生”性描述的是系统共生单元之间平等往来、相互依存、和谐发展的关系[25]。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共生”一词的相关议题已经突破了生物学的范畴,被广泛应用于其他领域。在文化领域,“共生”可以理解为“共生理论”与“文化”二者共同作用的产物,主要表现为不同文化间的多样性存在,是多元文化彼此紧密联系、共栖共存、协调发展过程与状态的写照[26],也是多样性的民族和文化共生共存、相互交流、兼容并包的形态描绘。在中华文明体系里,“共生”理念一直存在于人们寻求社会发展、国家稳定和民族复兴的政治文化之中[27]。文明共生强调对不同民族的包容和尊重,鼓励人们以宽容和开放的态度对待其他文明,尊重其独特的文化、语言、宗教和传统,是一种包容性的价值观彰显。

中华文明的包容性所表征的共生价值贯穿于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全过程。春秋战国是古代中国社会大变革的特殊历史阶段,也是多民族交往交流的黄金时期之一。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通过联姻建立起一种具有明显血缘色彩的、特殊的政治关系;战国时期的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的思想成为“百家争鸣”的主流思潮,各诸侯国之间在文化艺术、思想学术上互相尊重与学习,吸取对方优点,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创造了条件。再如,“胡服骑射”有力冲击了传统华夷之辨中只能以华化夷的固定范式,勇于吸收一切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文化元素,将华夷之辨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包容与开放的观念成为影响当时乃至后世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28]。唐宋时期,伴随着士人文化的兴盛,士人身份由过去士族文人转而为寒素出身的庶族文人,作为社会统治阶层主体,他们已非汉唐之际的门阀世家,而是多来自山野乡村[29]。这种士人文化强调知识和才学,不以地域或出身为限制,士族身份超越了民族和阶层差别,形成了一种超越民族界限的文化共同体,促进了不同地区和民族之间的交流互动。元朝时期,统治者鼓励文化、学术和艺术的交流,成功地推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汉族文化与蒙古、回、藏等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了兼容并包的文化面貌。明清时期,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互动。整体而言,从夏商周到唐宋元明清,中华文明通过传播、吸收、融合不同民族的文化思想,为民族间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有利条件。

历史上,中华文明对世界文化的吸收借鉴,促进与外来民族的交流和互动,也是中华文明包容性与共生思想的深刻体现,诸如“丝绸之路”和“海上丝路”成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不仅实现了商品的流通和人员、贸易的往来,更是通过文化交流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华文明具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怀,以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气魄吸收借鉴来自于不同地域的文化和文明,实现了不同语言、宗教、习俗多元并存的格局[30]。鲜明的包容性特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局面与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容并包的开放胸襟。中华文明和中华文化因子既没有排他性的特征,也没有基于体质差异的西方种族主义观念,对于文化习俗、思想观念、行为逻辑上的差异都呈现出明显不同于西方文明的包容性。在审视中华文明海外传播及其与各文明对话的历程中,便可发现中华文明走向世界的自觉以及对外来文化博大宽宏的气度[31]。中华文明对内部文化多样性和各种外部文明都表现出罕见的包容态度,这既降低了周边群体的心理距离感,也增强了周边群体潜在的情感凝聚力与向心力[32]。可以说,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延续发展至今,依然保持着强大的创造力与旺盛的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文明开放包容、融会贯通的特质。

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与“共生”思想也决定了各民族团结互助的现实取向。1949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了多种包容性的政策和措施来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往来。在宏观层面,诸如国家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给予了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管理自身事务的权力,确保各民族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障,以满足不同民族群体的发展需求,中华文明本身也借此传承着包容性与和谐共处的价值观,鼓励各民族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推动国家的繁荣与发展,继而成为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石。此外,国家还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各级政府通过鼓励投资、产业合作等方式,促进更广泛的经济交流、合作与资源共享,使民族地区充分融入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从微观层面看,国家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开展跨民族的文化交流活动,如文化展览、艺术交流、体育赛事等,各民族通过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和节日庆典,可以展示独特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本民族的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在日常生活中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了解,为促进民族团结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心理基础。

四、和合共生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中华文明统一性和包容性所蕴含的“和合共生”价值观引导下,中国构建了多民族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和谐相处的社会发展格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有利条件。历史上,中央王朝通过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手段等构建和强化“大一统”格局,同时也较少干预地方文化习俗,维护各地区的文化多样性,为巩固中央政权的稳定性和形塑中华民族共同体奠定了基础。进入现代社会后,“和合共生”的价值内涵更加强调多元共存和互利共赢,注重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交流与融合,形成了一种更为开放、包容与合作的社会氛围,有利于促进彼此间的相互理解与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33]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和精神力量之魂[34]。然而,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影响下,我们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诸多前所未有的、棘手的风险和挑战。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人口规模巨大,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在部分个体身上存在的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容易造成交流互动上的阻碍。特别是在国际政治环境日趋势复杂的背景下,各种文化思潮甚至是极端思想的传播,对中国主流文化、道德准则、价值观念等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一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目的,通过文化霸权主义、意识形态渗透与和平演变等方式,给我国带来了潜在的政治和文化风险。而一些境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一些边疆民族地区仍然相当活跃[35]。他们利用所谓人权、宗教、民族等问题,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干扰和煽动分裂,企图削弱一些少数民族同胞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感,恶意造成民族团结的动摇和分裂,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在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汇的关键时刻,我们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挖掘更为丰富的社会文化资源,加速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

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10]260,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需要教育和引导全体民众认同并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建立广泛的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展。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和包容性所蕴含的“和合共生”重要价值,对于巩固和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和合共生”强调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相互依存。在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背景下,这一重要价值有助于打破偏见与隔阂,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和包容,通过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发展格局来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和合共生”还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理解和传承这一价值观有助于加强我们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进而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这同样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条件。因此,一方面要全面提升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认知水平,进一步强化其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高度认同,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要加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积极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纳入到中华优秀文化总库之中,通过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和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凝聚人心、精神相依的纽带[36]。

“和合共生”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性传承价值,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可资利用的重要资源。在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通过重塑和宣扬“和合共生”的价值内涵,能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和强劲的精神动力,也只有通过深入挖掘“和合共生”的价值,汲取思想内涵之精华,赋予其与现代社会相契合和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时代意义,才能更好地巩固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多民族社会。

结语

多民族“和合共生”是中华文明统一性和包容性特征的价值表征,对于中华文明的人文精神、道德伦理和思想观念等具有深刻影响。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主要体现在共同的文化传统和核心价值观上,中华文明始终强调尊重、和谐、仁爱等价值观,使得中华民族一直拥有共同的精神追求,并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推动文明的发展进步。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则主要体现在对各民族文化的兼容并包、兼收并蓄之中。中华文明广泛融合了各民族的文化、风俗、语言、宗教等,展现出显著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特征,为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理解、交流和融合创造了社会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37]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特别是在面对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磨擦以及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的矛盾交织等新情况下,中华民族文化应当坚守“和合共生”的哲学理念,促进多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与和谐共生,进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促进中华文明的传承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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