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儿童本位的幼儿合作行为培养研究
2023-04-20黄子熠
黄子熠
【摘 要】幼儿阶段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关键时期,合作行为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幼儿阶段培养幼儿的合作行为,可以提升其合作与交往技能,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文章基于儿童本位论视角,通过了解幼儿合作行为的含义、发展特点,分析幼儿合作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而探究如何培养幼儿的合作行为。
【关键词】儿童本位 幼儿 合作行为
儿童本位是学前教育有效开展的理论前提。《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幼儿合作的重要性。同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提出教育的四大“支柱”之一就是“学会共处”,包含了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行为。在具体实践中,幼儿园教师应该基于儿童本位,讓幼儿在具体活动中学会合作,体会合作的重要性。
一、幼儿合作行为的发展特点
1. 幼儿合作行为的发生
第一,2岁左右是幼儿开始产生合作行为的时期。国外有研究者曾通过实验观察的方式研究1~3岁年龄段幼儿的合作行为表现,并得出结论:18个月的幼儿开始出现合作解决问题的意识萌芽,2岁以上的幼儿能够完成或解决合作的问题。这一时期,幼儿的合作行为主要是以家庭教养中幼儿与家长的互动为主要表现,其合作意图并不明显,没有合作意识,依然专注于自己的操作,需要成人的引导。
第二,4~5岁是幼儿形成合作的关键期。这一时期,教师会观察到幼儿在一日生活中合作动机增多,合作行为发生较多,并且合作水平提高较快,出现合作中的“小领袖”角色,组织团队合作。合作行为主要发生在游戏过程中的分工、户外活动中的配合以及活动中的互助上。例如,在建构游戏中,幼儿一起搭建高楼大厦、城堡、桥梁等,搭建过程中还会出现其中一名幼儿进行搭建任务的分工安排。
第三,5~6岁是幼儿合作意识增强的阶段。谢晓非等运用棋子分配实验发现,5~6岁的幼儿已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合作意识,在自己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能够考虑对方小朋友的利益和感受[1]。随着社交活动的增多和积累,幼儿在与同伴相互交往的社会行为中,他们有了一定的合作意识,并且合作意识逐渐增强。幼儿逐渐了解一些合作特性后知道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和考虑他人的感受,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合作带有一定的“条件”,合作过程有从单一化向复杂化发展的趋势。
2. 幼儿合作行为的出现
幼儿年龄的增长让他们对合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们会目标一致,协调活动,解决矛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还会使用一定的策略,通过交流、反馈等社交行为促使合作,进行分工,解决问题。另外,幼儿的合作行为会存在性别差异,女孩子的表现会更早或更明显一些,同性合作多于异性合作,进而合作行为的发生从受同伴关系影响慢慢演变到“关系好的幼儿之间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二、影响幼儿合作行为的主要因素
1. 外部因素
第一,家庭因素。相关研究显示,幼儿最早发生合作行为是在家庭亲子互动之中[2]48-51。家庭因素是最初影响幼儿合作行为的因素之一。家庭环境中,家长持有的观点和看法在养育过程中给幼儿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这包括幼儿的可塑性、幼儿的教育途径和教育方法,而且家长所具有的社会道德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等会反映到幼儿身上,因此,不同类型的家长使得幼儿合作行为不同。在家庭的合作行为中,幼儿与家长进行合作多以家长对幼儿的配合为主,幼儿更多的是对家长进行习惯性依赖,这样造成了幼儿合作意识较低,对合作认识不清的问题。
第二,教师因素。教师秉持的教育观影响其教育行为的发生,在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教师作为观察者,对幼儿的合作行为进行引导和激励,能了解幼儿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从而进行教育总结和评价。幼儿大多对教师有着崇拜的心理,会对教师有一定程度的模仿。教师在坚持儿童本位的理念下,给予幼儿的评价对幼儿行为和情绪情感的产生能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要创建温馨和谐的班级氛围和师生关系,多采用奖励的方式,尤其以集体奖励的方式,从而促进幼儿间建立合作行为。教师的参与会丰富幼儿合作的内容,大大增加他们合作的积极性。
2. 内部因素
第一,年龄与认知因素。有学者对幼儿不同年龄阶段合作行为的发生和发生已有诸多研究,均表明了幼儿合作行为与年龄有着密切关系[2]52-53。年龄的增长推进幼儿合作行为的发展和水平的提升,幼儿对合作的理解也越来越明确。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同年龄段的幼儿认知水平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幼儿的认知水平有了相应的发展,认知变得有目的性。一方面,年龄小的幼儿移情能力较差,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也很弱,年龄稍大的幼儿在这些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这也是年龄更大的幼儿进行合作活动的认知基础;另一方面,年龄较大的幼儿会产生对合作对象“身份地位”的判断,促使幼儿合作活动的顺利进行,得以实现目标。另外,年龄的增长让幼儿有了更多的社交活动,社会交往经验增加,幼儿会交到诸多朋友,这时他们更愿意同自己的好朋友、自己熟悉的同伴进行合作,合作行为更容易产生。
第二,个性与性格因素。幼儿的智力水平和思维能力显然影响他们的合作行为。智力水平和思维能力的高低与合作水平的高低成正比。性格是人们面对现实环境所表现出的固有行为方式和行为特征,从个性的分类来看,以最简单的“心理活动倾向性”划分,性格可分为内倾型和外倾型。不同个性类型影响幼儿合作行为,显然,外倾型个性的幼儿比内倾型个性的幼儿合作行为更多,他们具备的社会交往技巧更丰富,有助于他们合作。例如,外向、活泼的幼儿在活动的时候,更容易有合作意识的产生和合作行为的出现,他们会积极采用各种合作策略,并乐意主动担当“小领袖”的角色,协调大家完成任务。
三、幼儿合作行为的培养策略
1. 在一日生活中创设合作情境
只有让幼儿真实感受、亲身体验合作互动,才能真正培养幼儿的合作行为。在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最常见的是游戏活动,合作行为更多的是在游戏中产生。教师在开展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时,为幼儿创设合作情境,提供合作的契机,引导幼儿树立合作意识,产生合作行为。例如,表演游戏中幼儿一起商量合作进行表演准备,户外游戏活动中开展合作游戏的内容等。同时,教师可以在实践中引发幼儿主动合作、乐意交往的需要,让他们学习如何分工协作,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体会合作的快乐和作用。合作行为的培养同样需要家园共育,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有意创造合作的机会,锻炼幼儿合作的能力。
2. 为幼儿讲授合作经验
合作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任何交往活动必然存在沟通交流的过程,具有不同的技巧,合作行为同样如此。教师有必要运用适宜的策略,在幼儿已有经验基础上,丰富幼儿合作交流的技巧。例如,教师引导幼儿使用礼貌用语,促进幼儿间友好交往,正確表达合作意愿;引导幼儿学会合作的简单方式,在合作中自主协商、分配任务;教师间、家庭成员间还可以在一日生活中潜移默化地进行合作示范,影响幼儿。同时,教师还要注重加强幼儿将已有的及学习到的合作经验和技巧进行迁移,运用到实践中,触发更多合作行为的产生,推动合作行为的顺利进行。
3. 为幼儿树立合作的榜样
个体存在差异,幼儿发展水平高低不同,较高发展水平的幼儿一般善于利用合作的力量完成目标,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对象,搭建合作平台,在合作过程中成为主导方,带动整个合作行为的实施。教师要善于挖掘“领头羊”的能力,进一步树立榜样的形象,展示榜样的合作力量,发挥他们的优势,鼓励其他幼儿学习,并形成合作意向。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教师和家长的动作、言语也会给幼儿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教师要“以身作则”,以自身的言行举止为幼儿树立合作的形象。
4. 强化幼儿的合作行为
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的强化理论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这就是正强化的作用[3]。教师作为观察者和引导者,在以幼儿为主的一日生活中,评价是必不可少的,具有强化的作用。当幼儿完成合作行为后,教师的积极评价是一种认可和鼓励,如一个微笑、一句表扬等,都会给幼儿带来更大的动力,激发他们的合作兴趣,让他们更加愿意进行合作活动。
培养幼儿的合作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而是量的积累、质的变化。教师要坚持科学的教育观,在儿童本位的基础上,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使幼儿对合作行为有正确的认知,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 谢晓非,孔瑞芬,陈曦,等.儿童合作倾向与家长价值观[J].心理科学,2000(6):699-702.
[2] 崔丽莹.幼儿合作行为的发展与影响因素研究述评[J].学前教育研究,2010(4).
[3] INNER B F. The behavior of organisms[M]. New York: Appleton-Century-Crofts,1938:110-150.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机关幼儿园)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