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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E 理念下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2023-04-18康京涛

科学咨询 2023年23期
关键词: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

康京涛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 710061)

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人才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并提出:“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作为法治人才的中坚力量,法学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是衡量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这要求高校切实推动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对于法学研究生来说,成果产出能力是创新能力的核心,面临从理论到实操的跨越、从知识到能力的跨越、从输入到输出的跨越三道关卡[2]。在此背景下,OBE理念对于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具有指导意义。

一、何为OBE 理念: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新路径

(一)OBE 理念的核心要义:成果导向教育

成果导向教育(OBE)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和澳大利亚基础教育,其本质是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方法。1994年,Spady将OBE定义为“围绕所有学生在学习经验结束时能够成功完成的事情的教育系统”。2004年,Tucker在此基础上将OBE描述为一个涉及课程重构、评估和报告的过程。澳大利亚教育部门也定义OBE为“帮助学生通过学习实现特定产出的教育教学过程”[3]。与传统教育不同,OBE强调以产品输出为导向,重视学生知识学习成果的转换,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学习真正获得知识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增强学习获得感。在国际上,OBE最早被美国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在1997年纳入EC2000工程认证标准,之后欧洲和亚太地区也将其纳入工程教育。尽管我国对OBE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在国家教育战略转型的需求下,自2015年至2020年,国家颁布了多项文件,强调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开始了对OBE的实践探索,将其应用从工程教育扩展到管理、思政、英语等学科,并将研究重点转向实践教学、教学改革和测量评估[4]。

(二)OBE 理念对于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价值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性,这凸显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法学硕士研究生是中国“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来源和保障。高校在培养过程中应顺应“中国之治”的要求,注重培养既熟悉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5]。近几年,伴随着我国研究生扩招政策的实施,法学研究生数量急剧增长,法学(法律)硕士点在各高校遍地开花[6]。然而,当法学研究生批量产出时,研究生的培养素质整体下滑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导致出现了基本素质弱化、科研创新能力缺失、毕业论文抄袭等问题。研究生教育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关键阶段,创新能力是衡量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OBE教育模式,即成果导向教育,以预期学习成果为中心,通过定义学习产出(Defining)、实现学习产出(Realizing)、评估学习产出(Assessing)和使用学习产出(Using)四个步骤来组织、实施与评价教育[7]。这种教育模式可以有效改善当前法学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综上所述,OBE理念是培养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新路径。

二、为何需要OBE: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困境

(一)课程设置不完善阻碍了法学研究生的系统化思维

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涵盖了建构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提升转化四个阶段,而建构知识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法学作为一门涵盖多学科知识的交叉学科,其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需建立在多学科知识培养体系的基础上。然而,我国法学研究生的教学内容设置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课程设置过于侧重法学,缺少与其他学科知识的融合,导致了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系统性的割裂。二是专业必修课程数量有限,缺乏一些基础核心课程,不利于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三是专业选修课设置过少,限制了学生的选择余地,并存在根据人数开设课程的情况;四是研究生教育特点未能得到体现。很多课程设置仍沿袭本科教育模式;五是受教学大纲限制,难以及时引入学科前沿和热点领域的内容。这种不合理的课程设置,限制了研究生的知识水平,使得法学研究生的知识面过于狭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他们系统化思维的发展。

(二)教学方式不丰富影响了法学研究生的认知能力

教学方式直接影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扮演知识的传授者角色,而学生则是知识的接受者。因此,建立一种双向互动的教学模式对促进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德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在法学研究生教育中采用讲授、实习、讨论、模拟和对话等方法,实施精英教育。目前,我国高校法学研究生的教学方式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是以传统教育为基础的填鸭式教学。此模式以教师为中心,教师在授课中掌握主导权,学生被动接受。这种方式未能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思考。二是以反转教育为主导的自主教学。其中,教师事先安排课程,设置一系列专题让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讲授,教师提供必要指导。虽然反转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但这种方式可能弱化了教师传授知识的作用,甚至可能导致教师在教学职责上的“逃避”。总的来说,这两种教学方式都缺乏对研究生课程的学术探讨和知识建构的重视,导致研究生的认知能力不足。

(三)实践平台单一限制了法学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哺理论。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既强调理论学习也注重实践应用,而只有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才能真正激发学生的实践能力。我国法学研究生的实践培养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校内实践课程,如模拟法庭和法律案例分析。这类实践教学主要旨在让学生掌握法律工具的使用和对法律事务的基本了解。然而,这种方式往往忽视了事实认定的重要性。模拟法庭更多侧重于学生的表演技巧,而不是案件本身的深入分析,形式意义往往大于实质意义,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教育效用。二是校外实习课程。校外实习在教学目标与实际操作上存在差异。法学研究生在实习过程中大多从事日常性的行政工作,难以深入参与案件的实际处理。另外,法学研究生的实习通常安排在学生的第二学年至第三学年。此时,他们面临就业、考公务员、毕业论文等压力,从而影响了实习积极性。因此,高校针对现有的实践教学模式和实习安排,需要进行优化和调整,以更好地促进法学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OBE 理念下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举措

(一)推动多学科知识体系的融合

首先,为搭建高质量的立体式课程体系,《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科学设计课程分类,并根据需要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和跨学科课程”。为实现这一目标,高校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增加选修课程的比重和范围,开设高质量的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课程供研究生选择和学习,以促进学生思维方式的深度融合和法学思维的创新;二是利用所在高校的教育资源,实现法学院与其他学院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开设跨专业选修课程;三是积极响应法学前沿和热点领域的内容,及时调整教学大纲;四是通过网络课程选读,拓展学生对研究方向理论进展的认识[8]。

其次,高校构建“3S”学习模式,强化学生理论学习的内在动力。“3S”即自主学习(Self-control)、自助学习(Self-help)和自觉学习(Self-knowledge)的综合模式。“3S”学习模式要求学生广泛阅读经典学术文献,夯实专业理论基础,并从中掌握已有研究的创新点、存在问题和解决方式。同时,结合导师的研究课题,学生应寻找自己的研究兴趣点,并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二)形成方法体系的融会贯通

首先,高校构建朋辈互助模式,以拓宽学习方法体系。这一模式基于研究生间相同的身份、相似的年龄和平等的地位,有助于激发研究生的潜力和主动性。具体实施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高校在新生入学前,由高年级研究生制定并传授法学学习方法课程;二是高校要求新入学的研究生基于文献研读,整理法学研究方向的方法论,并由高年级研究生提供解答或一起学习;三是高校通过师生互动,鼓励研究生自主学习跨学科方法,并将其融入未来的研究方向中,从而丰富团队的方法体系。

其次,高校构建全方位的报告评价体系,以推进学生方法实践能力的提升。一是高校构建包含研读成果、研究方法、研究心得的汇报内容体系,通过层层深入的方式,构建学生“学习-实践-反思-创新”的创新成果产出路径;二是高校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报告评价机制,结合小组(学习小组)、导师(方向团队导师)、学科(学科导师团队)的评价,将优秀报告纳入评奖评优过程,以制度激励机制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强化创新实践的过程

首先,高校通过多层组会制度的构建,强化创新实践平台建设。一方面,高校建立学术沙龙、学术辩论、实地调研等形式的组会制度,为学生提供定期展示阶段性创新成果的平台,从而锻炼其自主学习能力。以学术沙龙为例,学术沙龙是学术人的交流网络,是以探讨和解决学术问题、促进学术研究的漫谈式、讨论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对于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训练具有极大帮助。另一方面,高校实行小组周报、个人月报、学科季报等多层次汇报制度,从个人、小组、学科等层面全面提升反思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并在多层反馈中提升创新成果的产出水平。学术汇报制度有助于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扩大知识面,发现实践中的真正问题。

其次,高校通过项目互通机制的实施,驱动学生创新思维的提升。项目驱动实践具有实务面向性、问题导向性、教学内容的全真性、培养环节的全过程性等特点[9]。高校通过科研项目互通机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项目选题、路径、创新等方面的研讨。这将有助于他们在讨论过程中培养面对实践需求的创新思维。项目在探讨过程中,吸纳文学、理学、工学等不同学科的学生共同参与,使文科的思维优势、理科的数理推导优势、工科的空间综合优势在项目成员间深度交融,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最后,高校通过多元培养模式的构建,驱动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校通过多学科导师团队,实现研究生从单一导师指导向融合不同实践领域、专业背景和学科的团队指导转变。这种模式促进了研究生在多样化视角下的综合发展。高校通过外聘导师、单位联合培养、专家讲学、交流访学等多样化的培养方式,指导学生深入了解理论前沿和实践需求,并帮助他们寻找和填补自身创新成果的差距。高校结合创新团队的指导和社会需求导向,与企事业等实际工作部门资源共享,并进行实践项目研究。这将有效提升研究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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