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专业混合式教学改革研究
——以《税法》课程为例
2023-04-05刘伊
刘 伊
长沙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4
教育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为教育教学领域带来了许多革命性的变化。[1]目前,混合式教学已经成为信息化教学的主流模式。总体而言,混合式教学属于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关于高校促进混合式教学发展的制度研究还有很多空白,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有很大的研究价值。[2]同时,传统的财务管理专业教学理论和方法面临着挑战,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实施互联网线上教学,对传统教学模式形成了很大挑战。因此,基于以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研究旨在研究大数据背景下如何通过混合式教学更好地培养财务管理专业人才,以《税法》课程为例,提出相关建议,实践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
一、课程分析
(一)课程性质
《税法》课程为财务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的重要专业核心课程,总学时为64 学时,学分为4 学分。本课程的先修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1》,通过先修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学科理论知识。后续课程有:《企业纳税筹划》《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审计学》《财务分析》,这些课程是在《税法》课程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延伸拓展。其中,《企业纳税筹划》是与《税法》课程直接相关的后续课程,是利用《税法》理论知识进行主观能动性的筹划,是对《税法》课程内容的再运用。
《税法》课程从整体上,设置了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和思政目标。其中知识目标为:学生通过学习,了解我国现行税制概况,理解我国现行各税种的含义及征税范围,掌握我国现行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能力目标为:基于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学生能根据企业的类型和业务种类判断具体业务所对应的税种类别,能正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会组织数据的汇总与分析,进行简单的纳税筹划工作。素质目标为:通过课堂任务的布置,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让学生具备合法进行纳税筹划的意识,具备严谨、诚信的职业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政目标为:在课程整体教学中,通过案例、新闻等分享培养学生爱国情怀,提升学生职业素质,拓展学生专业精神。
(二)教学难点
《税法》课程主体内容是介绍我国税制,但是我国税制较为复杂,截至目前,我国一共有18 个税种,其中立法税种已达11 个。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推进,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明显加快,中国税制改革围绕发展大局,全方位实施,多领域并进,这也决定了《税法》课程具有复杂性、实践性和时效性的特点。结合课程特点,本课程的教学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矛盾中。
第一,理论教学与现实税制改革的矛盾。税制改革如火如荼,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税制以几倍于从前的更新速度发展变化着,这必然导致《税法》课程更新频繁,对于课程的讲授,时效性是极其重要的,这就要求教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在《税法》教学过程中,如何将处在改革试点时期的内容给学生加以补充,如何将试点改革成功后推广至全国普遍实行新税制在《税法》教学内容中及时更新;税制改革之后,又如何在固定的《税法》教学时间中融入税法改革前后细节的衔接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协调上的难题。
第二,理论教学与实践高要求的矛盾。本课程知识涵盖面广且与实际生活关联紧密,在上课过程中普遍将重点放到对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传授上,学生虽然已具备一定专业基础知识,但是《税法》在工作中对实务的要求较高,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实践及应用能力较薄弱,同时,本课程理论知识多,学生对单纯讲授的理论知识学习积极性不高。
二、教学设计
(一)教学理念
本课程的混合式教学改革是基于教学这样的理念而开展的:思政育人教学理念、强调知行合一理念,建构主义教学实施和多元评价课程时效。第一,是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在整门课程中秉承思政育人的教学理念。基于此,本课程设置了思政教学目标,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将章节内容进行细分,对应不同的思政要点,并结合时事新闻和案例进行讲解。第二,是知行合一的理念,《税法》课程的实践性非常强,所以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更加要注重对知识的运用,在学《税法》的过程中,要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同时要强调知行合一,以后就业了,真正需要纳税的时候,也要依法纳税。第三,建构主义教学实施。混合式教学改革中,基于建构主义,发挥学生为主体的地位,设计多项教学任务,基于建构主义来进行具体实施。[3]最后,多元评价课程实效。随着教学方式的改革,除了课堂讲授以外,还会涉及很多其他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任务,因此,课程成绩的评价也需要多元化。
(二)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混合式教学改革在设计时主要采用课前—课中—课后的思路。课前,让学生利用超星平台进行知识点的预习,实现自主学习、团队学习和参与学习。在此基础上,让学生提出问题。课中,利用课前自主学习掌握的知识点,开展小组任务,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融入案例教学,得到能力提升。最后采用虚拟仿真平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课后,采用针对性、趣味性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利用线上测评,得到各项分值。整个过程实现从提出问题到分析问题再到解决问题的循环。同时,在知识点和案例选取上,融入思政元素,从而自然地实现思政育人。
(三)教学模式
基于以上的四项教学理念,融入课前—课中—课后的设计思路,《税法》课程最后形成123456(一根本二为主三平台四结合五模块六环节)的课程教学实践模式。
一个根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开展课程思政。《税法》课程将内容分为五个模块:税法基础知识、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小税种法和税务行政法规。根据模块内容,设计对应的思政目标和思政元素。例如,第一节,税收的内涵和分类。设置的思政目标是:让学生树立以下的意识: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是光荣的纳税人,增强学生的主人翁和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思政元素为爱国情怀和制度自信,教学方法是通过小视频了解我国税收的历史来源、含义和重要意义。
两个为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基于建构主义理论,《税法》课程在任务设置中,秉承着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主导课堂,发挥引路人的作用,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最大化实现主人翁地位。
三个平台:超星、雨课堂和TBPE。超星学习通。在该平台上,每个知识点设立思维导图、微课视频、课件、讲义、教学设计、主题讨论、新闻速递和知识点测评等模块,实现学生学习为主。第二个平台是雨课堂:雨课堂的作用是实现课中PPT 的实时共享,实现教师为主导。第三个平台是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的仿真纳税申报大厅,在该平台上,让学生利用课堂的理论知识点,实现理论联系实践的结合。
四个结合:①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税法》一直处于变革之中,而课本印刷以后不能再变更,所以本课程必须要将课本的理论知识与现实改革内容结合起来。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税法》教学是理论教学,但是内容的实用性非常强,所以需要将理论联系实践。③教学内容与学生专业相结合。把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财务管理学生的专业相结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观对照学生的专业实践,用学生的专业实践反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最新成就相结合,用理论观照实践、用实践反观理论。
五个方法:为了实现混合式教学改革,《税法》课程主要采用了讲授法、案例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讲授法主要运用于知识点的讲授,对易错点的分析;案例教学法主要是用于案例分析,在该过程中实现思政育人的目标。问题式教学法主要的目的是引导学生自主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讨论式教学法是抛出问题给学生讨论,在此过程中发挥学生主体的地位,试图让学生来解决问题。启发式教学法通常运用在课程的最后阶段,也就是拓展延伸阶段,基础课程内容的知识点,提出进一步更为深入的问题,从而开启新一轮的教学循环。
六个环节:课前任务、新课导入、新知讲授、要点总结、随堂测验和延伸探索。《税法》课程一共64 学时,每次课为2 学时,也就是90 分钟。在混合式教学改革中,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全时空育人的阶段。因此,课前通过课前任务的布置,让学生带着问题来学习,利用经典新闻进行导入,再巩固课前预习中的易错点,再进行要点总结,接着通过随堂测试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最后通过延伸探索,引出下一节课的知识点。
三、教学实施
基于以上的教学分析和教学设计。《税法》课程对知识架构进行了重设,分别对知识体系、课程内容和课程思政进行了设计。并在此基础上,充实信息化资源的建设。第一,主讲教师创建了163 个视频资源,累计时长1932 分钟,同时有421个非视频资源,得到1945 个讨论区回复,712 个课后习题,69 个微课视频和课程设计,400 个课堂活动,在此基础上,通过闯关模式设立186 个任务点和18 个非任务点。第二,邀请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进行主题授课,讲授内容为纳税筹划的实例。一方面,该讲座作为税法知识点的拓展;另一方面,也为后续课程奠定基础,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基于多元评价课程实效的理论,《税法》课程制定了相应的课程评价体系。
四、教学效果
综合以上教学设计和实施,有了一定的教学成效。首先,学生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同时在混合式教学实践中,设置多项PBL 项目,实现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的地位。学生在竞赛中也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教学相长,教师以《税法》课程作为基础,立项了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省级创新创业教学中心,个人获得湖南省微课大赛一等奖,湖南省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同时,以课程内容作为主题,立项部级、省级、厅级课题。